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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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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9 08: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四十四夜 尸奴

泡澡最早源自于两千多年的古罗马帝国。古罗马帝国的贵族们就非常热衷于修建奢华的公共浴室,而且不收取任何的浴金。当然,所谓的免费的对象并不包括奴隶等最底层的人们。
自从不过1348发生的黑死病大流行,由于公共浴室的入浴有感染的危险,公共浴室一时几乎绝迹。直到进入18世纪,在欧洲泡澡再次复苏。伴随着产业革命带来的城市化进程,因工业污染患病的人口增多。在此背景之下,产生了现代化卫生的概念,卫生的思想很快普及到全世界。具体体现在铺设下水道,洗澡作为卫生的一种有效手段也得到了大家的重新认识。
这个浴室又与普通的公共浴室不同。因为它号称要做城市里的温泉。据说这里的用水取自人造温泉。
不过在我看来,所谓的人造温泉不过是一个不停地往里面加水的热水池。当然,老板也可能往里面加点铁屑或者鹅卵石。这样就成了含有丰富矿物质的温泉了。不过这里生意火爆,居然还要排队。所以这次来好奇的心理多过洗澡。
当我来的时候,四人已经等待良久了。没想到李多居然把落蕾也喊来了,女孩子就是这样,逛街,洗澡也要喊个伴。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落蕾蹲了下来,问黎正。黎正愣了下。那是,我们还没给他取名字。三人互相望了望。我立即把黎正拉了过来,拍着他脑袋笑了笑。
“他姓郑,你叫他郑理把,道理的理。”我随意安了个名字。黎正抬头瞟了下我,随即叹了口气。
“好古怪的名字哦。”李多手托着下巴抬头望着天空,作思考状。
“对了,小理。你多大了,大概才七八岁吧,要不和姐姐一起去泡澡吧。”落蕾说着拉起黎正就走。
我迅速把黎正脱了过来。
“男孩子应该进男子浴室!”黎正又半睁着眼睛看了看我,摊开双手摇摇头。我则狠狠瞪了他一眼。李多和落蕾则交待我们要帮黎正洗干净些,就双双高声谈笑着进去了。
“刚才真危险。”我叹了口气,纪颜笑了笑。
“进去吧。”黎正插着手,回头看了我们一下,然后自顾自的走了进去。我发现自己越来越讨厌他的臭脾气了。比起以前的他更令人不爽。
浴室很大。左边一个正方形的换衣间。与几元钱的浴室就是不一样。右边就是仿造野外温泉的浴石。脱完衣服用浴巾一围,就由一个类似门童一样的服务员领到我们订好的浴石。所有的浴石都座落在单独的房间里,而且居然都是像假山一样的石头制造的,看来老板还真下了点本钱。
这个浴石直径三到四米的盛满水的不规则圆形。和一个大脸盆一样。外围都是由花岗岩制成的,感觉和真的温泉一样。在这里泡澡就和在KTV唱歌一样。按照人头数来订包厢。不过这里应该叫包盆才队。只不过一个人的叫小盆,我们这样三到四人叫中盆。当然,还有大盆和巨盆,估计是用来商务会谈用的。每个包盆都互相隔离开。既不透音也互相看不见。而且还有很好的排气设施。不会被水的蒸汽弄得过于模糊不清。
所有的水都是活水,在石盆的上面有个流水口,不停的供应热水,下方的水则缓缓流出,所有大体来说水质还是很不错的。里面还蛮深,差不多坐下来可以到下巴这里了。
三个人把身体浸到热水里。脸上都显露出非常满足的神情。我感觉全身三万六千五百个毛孔仿佛统统打开了。热气仿佛在身体里流动一样。从全身各个地方一直往脑袋里冲,一阵阵的发麻。其实人体对水有着天生的依赖吧,本身我们的肺在胚胎的时候就是可以从水里呼吸的。
“小心些,不要中暑了。”纪颜见我闭着眼睛,叮嘱了句。冬季泡澡也会中暑,因为紧闭这门窗,热气无法流通,加上汗液排泄不畅,自然会中暑。
我看着对面只露个脑袋,看着我和纪颜的黎正,忽然好奇他那只胖乎乎的控尸虫平日里到底放在那里。我问了问纪颜,纪颜也十分好奇。于是我们就叫黎正解释下。
“你们真是无聊,总去想些这种问题,有工夫考虑这个,还不如多想想怎样把那个盗取我身体的人逼出来。”黎正开始不想说,不过耐不住我们死缠烂打,只好慢慢说了出来。
“我得到控尸虫和你得到你眼睛里的那个一样。”黎正忽然从水里伸出手指着我眼睛。哦,看来他知道我眼睛里封着镜妖。
旁边的热气直冲脑门,我感觉到眼睛一阵酸胀。一个小东西跳到我的肩膀上,缓缓的把身子放进热水里。然后眯着如黄豆大的小眼睛浑身颤抖着,接着发出一阵阵的吱吱的叫声,显得非常惬意。
居然是镜妖!纪颜说它会冬眠,看来天气暖和它还会跑出来。我一把抓住它的脖子,镜妖的眼睛立即往上翻,短短的爪子摇晃起来,还不停的乱叫。
我大力地摇晃着它,一想到自己老遇见危险,需要帮忙的时候,这家伙却在我眼睛里呼呼大睡就要抓狂了。
“我每次出事你倒是睡的正酣,现在泡温泉你又活过来了?还一脸的满足,我到底是不是你主人啊?”镜妖被我摇的细长的耳朵都软绵绵地耷拉下来。
“放开它吧,冬眠是这类妖怪的天性,不能怪它,不过镜妖本来就是极为胆小的妖怪。”不是纪颜劝我,我真想把它彻底给封了。从我手里跑出来的镜妖趴在石壁上,打着哆嗦,嗫蹑地望着我。
“真是什么人养什么妖怪。”黎正又说了句。
“让我来告诉你们,我是如何成为控尸虫的主人的。”黎正用水泼了泼脸,我忽然发现他的眼睛里流出了少有的哀伤,与其外表丝毫不相称的成熟声音缓缓的伴随着热水流淌声,在这个空旷的房间回想开来。我们也安静了下来,镜妖也睁大了眼睛,跳到我头上,趴在上面仔细地挺了起来。
“在我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我无意在图书馆发现了一本书。我是从一堆非常破旧的书中翻找到它,不,与其说是我找到那本书,倒不如说是那本书自己选中了我。因为当我正准备离开的时候,那本书自己从书架上掉了下来,啪的一声摔在地上。
没有书名,只是本线装本,看上去有些年头了,既没有作者,也没有书名,我都不知道如何借了。后来我发现直接把书带出去的时候图书馆的报警系统也没响。
书的事情我没告诉任何人,反正我没有什么朋友,白天上完课就找个僻静的教室看。
起初看不太懂,不过我慢慢了解,这本书是教你如何御尸的。在以前的历史中,湘西赶尸者一直都带着某些神秘的色彩。
在有些人看来,赶尸纯属无稽之谈。据说在江西某地有着人死后需要由其某个强壮的男性亲人穿其黑衣将其尸体背起来,沿着他或她平时习惯的路线把周围走一遍,而且必须是走过七步就跳跃一次。如果在夜色中或者眼神不好的人看去,仿佛尸体自己在走路或者在跳跃。所谓诈尸也就来源于此。
起初我也以为这就是赶尸的真相。但当我从以后阅读的书籍中发现。操纵死去的人并非只在中国。
据一个外国旅游者称,他曾经某个岛屿上发现了一处秘密种植鸦片的庄园。而所有种植者都面无表情而且可以做到在烈日等极端严酷天气下依旧连续工作不用吃喝。后来他了解,庄园主通过某种药物居然可以控制死人为其干活从而牟取暴利。
这类的事情数不胜数。而我在那本书中也知道了,控尸也分了很多种类和层次。
其中最高级的,就是尸奴。”
“尸奴?”我问道。纪颜则摸着下巴沉思了下。
“我听家父提及过。好像早在我们的祖先那个时代控尸术就出现了。甚至最早可以追溯到汉朝。据说黄巾起义初期之所以横扫中国,是因为他利用了死人做军队,这样的士兵根本是无坚不摧。不过后来他的术被人破了,那些起义军自然不再是正规军队的对手。”
黎正点点头,继续说:“控尸术对尸体的要求很高,不同能力的人达到的效果不同,像现在我使用控尸术可以使死者如在生时一样说话做事,甚至可以掩盖身上的腐臭味,而低等级的人只不过暂时能使尸体动起来而已。
第4部分
那时候的我疯狂的迷上了这种禁术。并在一些小动物身上做实验,结果很成功,死亡后的动物又重新可以站了起来。不过我一直不敢把这个术实施到活人身上。
我无法找到新鲜的尸体,所以对术的使用也只好告一段落。书的末尾提及到,真正的控制尸体的最高就是驾御控尸虫。但却没有说如何得到它。而且书的最后一页被什么东西粘住了。我把书随手扔到一边,渐渐将这事忘记了。
后来书也不翼而飞,我大意的认为是自己不知道放到哪里了。没再寻找。但随后学校接连不断发生怪事。
开始是多名学生失踪。接着,在离学校不远处找到了他们的尸体。大都已经高度腐烂。
虽然学校秘密封锁了这个消息。但我还是从一个同学那里知道了。
他叫文克。我说,自己几乎没有朋友。不过文克可以算一个了。由于和我有相同的爱好,所以我有时候会和他讨论关于中国古代奇闻轶事。不过他和我不同,文克对那些神话中的神术妖术非常向往,经常在眼睛里流露出非常渴望的攫取的眼神,这点,连我也觉得有些不舒服。不过我对他非常信任,甚至有种依赖感。他比我年长一岁,加上家境富裕,所以懂的东西也远比我多,人总是这样,喜欢和比自己强的人交朋友。不过我从未告诉过他我的身世,还有那本书。
不过作为校领导的儿子,文克的确可以告诉我不少内幕消息。
“你知道那些尸体和别的尸体有什么不同么?”那天文克找到我,故作神秘地向我说。我自然是摇头,然后追问他,文克卖了个关子后得意地说。
“所有的尸体上,都有肉眼看不见的小孔。那是几乎要在放大镜下才可以观察到。由于这些孔,所有仅仅死了几天的尸体却高度腐烂。现在已经找到四个受害者了。全部都是学校在校学生。这几天他们忙的焦头烂额。”说到这里,文克有种按奈不住的快乐。我知道,他,一直都很恨父亲。
我提出和文克一起去尸体发现的地方转转,他爽快地答应了。我们找了个没课的下午,来到了发现尸体的学校后山。
我所就读的大学非常大,其中的后山本来就是座荒山,据说还有人传言曾经看过野兽出没。山脚挖了条小路,以供给在山上看山人食物运输和一些学生的野外实验课。另外山上还有很多学生自己种植的树木,发现尸体的地方,正在山腰处。不过,与失踪的人数和尸体数相比,还是莫名的少了一具女孩的尸体。
那个女孩正是我们的校花,这个女孩子文克非常喜欢,但校花却同时和几个男的保持关系,按照传说中女孩的话的意思就是说,她还需要在甄选一下,她要看看谁更爱她,因为她认为只有存在对手才能更好的激发男性的竞争欲望。
不过文克是那种没有竞争欲望的人。
“能在一起就在一起吧,不行就算了。”每当我和文克谈及这事,他总是耸耸肩膀,轻描淡写地说。我总觉得他似乎对什么都不在意,从来不认真的去对待一件事,就宛如看破红尘的老和尚一样。虽然我不是很喜欢他这种个性,不过一个无欲无求的人做朋友总有种让你心里安静下来的作用。
我们爬了大概一个多小时。由于出了这样的事情,按理山上应该戒严了才对,可是一路走来却非常平坦。我猜想大概是学校希望暗地里把这事隐瞒下来。
“到底在哪里啊?”我走的很累,不时的问在前面带路的文克。起初他还回头笑着说快到了。但慢慢他不再理我,速度越来越快,我几乎快要跟不上他了。他的背影让我觉得很陌生,但我却始终跟随在他后面。
对于我来说,对于经常装着一副让人无法接近的冷漠面孔的我来说,我从心底里希望看见个高大的背影能挡在我前面,为我遮蔽一下风雨。
是父亲,还是兄长?
反正文克经常能带给我这种感觉。
“阿正。”文克忽然停了下来,一直低头看着崎岖山路的我没提防,差点撞在了他背上。
“嗯?是不是到了?”我回望下四周。原来我们来到了山上一处意外突出来的石场上。大概有个篮球场般大小,非常平坦,这里没有杂草也没有树木。不过一直往前走的话,就会走到悬崖边上了。据说自从学校建成后有很多人选择在这里自杀。不过即便如此,大部分上山游玩的时候都会来这里。理由是有这么一大块空地可以休息,另外,这里也是非常好的观景地。一路上总感觉后面有什么东西,但回头望去又什么都没有。
我记得看过本书,书上说越是风景好的地方,可能下面埋藏的尸骸越多。
这里就是吧。
文克缓缓转过来,脸上带着很怪的微笑。
“来杀了我吧。”文克举起手,做了个刀似的形状,在他那细长的脖子处划了一下。
“你疯了么?干嘛开这种玩笑。”虽然文克平常乱说话,但我都不以为然,但这种话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我想走过去,但发现腿却无法动弹。
低头一看,两只手抓住了我的脚踝。
那是对很鲜艳的手,的确,白的让人觉得有点刺眼,有点腻,有点恶心,就如同那过了期的奶油一般。我随着手臂转头看见了手的主人。
一个衣衫褴褛,几乎是半裸着身体的女孩子,身上有很多擦伤。她低垂着头,我看不见容貌,但身材很好,修长而细致。不过,在她长着长长头发的脑袋上,有个碗口大小的血洞,黑糊糊的,把一些头发粘在了一块。看样子是被石头砸的吧。我几乎无法挪开自己的眼睛了。虽然以前母床的那件事让我知道了原来这个世界上真存在一些普通人无法解释和抵抗的东西,但这次,实在让我觉得有些许胆怯了。文克干净清晰的脸逐渐变的模糊起来。
“阿正,我回不了头了。”文克慢慢朝我走了过来,并且抬起左手做了个奇怪的手势。我感觉身后的人手上一用力,我被猛地的拉了下来来,趴在了满是碎石的地上。文克蹲了下来,我抬着头看他。
“原谅我,我拿了你的那本书。”他淡淡地说了句,原来那书是他拿的,想想也是,除了他,的确没有其他人有这个动机和机会。
“操纵死者啊,多么诱惑人的法术。我知道你学习的很快,似乎你很有这方面的资质。不过你仅仅停留在动物身上。这,就是我和你最大的不同了。你可能认为我对任何事多抱着无所谓的玩世不恭的态度。其实你错了。我对任何东西的占有欲都比其他人要强。只不过我讨厌表现出来而已。”他看了看后面趴在地上的那个女孩。
所有的人,看来都是他杀的了。只是我不明白,为何他要杀人,书里并没说练这种东西需要杀人。
“尸体,我需要新鲜的尸体来培养控尸虫。那书的最后一页我打开了。上面记载了如何培养控尸虫并与之订立主仆关系。不过,如同养育孩子一样,控尸虫需要在人体内繁殖。最后吸干养分后一条条从尸体里爬出来。它们很小,小到甚至和人的毛孔一般大。最后,大量的控尸虫可以融合成一个拥有独立意识的妖怪。这样,它的主人就可以随意操纵死者的尸体,是随意,完全按照你的想法来。
我以为我成功了,可是我错了。”他说完看了看我,眼神很冰冷。我不知道他想做什么,虽然开始说叫我杀死他,但从始至终我才是待宰羔羊。被控制的尸体力量很大,我无法站立起来。而文克依旧站在我面前发表着长篇大论。
“我恨我父亲,母亲因为生我而死,所以他把所有的怨恨都归咎与我。在这个学校里人们都看不起我,表面的尊敬全是因为他的地位。无论我做什么,不管成功也好失败也好,总是会被人提起自己的父亲,我不过是他的影子。而他也很满足我作为他的附属品,在家里我不过是条供他发泄不满的狗,随便的打骂,肆意的侮辱。所以在认识你之前我一直浑浑噩噩的活着。不过你不一样,你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你是唯一平等看待我的人,你和我谈话交流是因为我是文克,而不是因为我是谁的儿子。
但是,我的好奇心害了我,当我把那几个人杀了后弄出了控尸虫的胚胎。那些小虫子在吸干人体仅存的营养之后会使尸体腐烂的速度加倍。但那书上却说要实现真正的控尸虫,实现有独立意识的控尸虫需要用自己最亲近的一个人的身体和意识做代价。”文克忽然站了起来,大笑着,双手捂着自己的脸。
“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我的父亲。”文克的脸开始抽搐,他用手遮挡住自己的眼睛。
“真的,如果可以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可是我发现根本没用,是啊,但是我觉得他根本就不是我最亲近的人。接着我想起了那个我曾经喜欢的校花,我把那个女孩骗到这里。推她下了悬崖。下去的时候她回头望了我一眼,充满了疑惑,她甚至声音都没叫出来,身体像个沙袋一样重重笔直的掉了下去,砸在岩石上又弹了起来。说真的,看着一个活人短短的几秒死亡过程你会有种很强烈的兴奋和快感啊。她的脑袋撞在了石头上。我费了好功夫才洗干净血和脑浆。
可是依然不行。我的控尸术仅仅停留在短暂的操纵尸体上。你回头看看,她的眼睛依然死气沉沉。真正利用控尸虫得到的尸奴应该是和常人无异的。”
我回头一看,那个女孩也抬起了头。我和她的眼睛恰巧撞在一起。
那不是活人的眼睛。
很茫然,带着暮气,死白的眼眶里仿佛被谁硬塞了个黑色的没有擦拭干净布满灰尘的铁珠子。就像是蜡像馆里面的人偶一样。这种眼神,即便没有头上的大洞,我也不会认为她是活人。看来文克说的没错。
“只有你了,阿正。”文克伸出手,抚摸着我的头发。他经常这样,总说我要有你这样个弟弟多好。以前我会很高兴,但今天我却下意识的躲避他的手。文克皱了下眉毛,但很快又扬了起来。
“杀了你,就能得到真正的控尸虫了。可是我不想杀你。但我又收不了手了。戒严的警察我全杀了。所以,现在这里只有我们两人。杀了我吧,办法我为你想好了,不需要太多气力和工具,那样我会觉得解脱。”文克低头望着趴在地上的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
“我还没有改变注意,快,要么杀了我,否则,我就杀了你。”他一字一顿地说。我知道,他没有开玩笑。
我平生第二次有了想要哭泣的感觉。
第一次是看见父亲杀死了母亲,一根根的钉子钉下去,母亲的每一声惨叫都让我害怕。
而这次同样,恐惧和痛苦纠缠着我。
“盒子里就是控尸虫,打开后随便在我身上划开个伤口就可以了。”他拿出一张刀片。把两样东西一起递给我。
“拿着.”文克带着命令的语气说。我颤抖地结果了刀片和盒子。那个盒子是那种扁平的硬纸盒。结果的时候,我居然可以感觉到温度和有东西在里面蠕动的感觉。
文克伸过来自己的右手,他卷起袖子,露出白皙纤细的手腕。
“很快的,只需要轻轻划一刀。”
我没有下手。文克的脸变得很冷。
忽然感觉到脚踝处的受力加大了,而且又拉开的感觉。
“再给你次机会。如果你再不动手。我就让后面的尸体抓着你的腿撕成两片。”文克面无表情地望着我。
刀片从他手腕划过去了。文克满意地笑了。细长的伤口迅速走出鲜血。我打开了盒子。一条如普通蚕大小通体金色的东西飞快的蠕动到伤口上。然后居然钻了进去。文克的脸一直没有太多的痛苦表情。他对我微笑着。
“我一直在想给你件什么礼物。现在做到了。对于你来说,我一定也是最亲近的人吧。杀了我,控尸虫就属于你了。”
没过几秒钟。文克就不会说话了他迅速地栽倒了下来,身上没有任何伤痕。我身后的尸奴也放开了手。连忙站起来的我跑到文克面前。
他没呼吸了。
我来不及悲伤。只听到很细微却很整齐的沙沙声。就像蚕在啃食桑叶的声音一样。
接着。从文克身体旁边渐渐出现了些小黄点。黄点又合成一根根黄线。大概半分钟后。我满脸惊讶的看着我面前的东西。
大概一尺多长,肥胖的家伙。
那正是控尸虫。不过它没有离去的意思,只是晃悠着姑且称作脑袋的东西对着我。
我想起来书中介绍过,需要和它订立主仆关系只需要用自己的鲜血把名字中的一个字写到控尸虫的额头上。我立即用刀片划开指头,用血写了个正字在它额头上。
正字刚写完,红色的字就缓缓的如同烙印一样慢慢陷进了控尸虫胖胖的大脑袋。接着,它便消失了。
不过只要我想让它出现,它就随时会出现在我肩膀上。
身后的女尸也迅速腐烂了。
我几乎是慢慢挪着步子下了山。随后在山涧发现了大量警察。不过他们都没死。只是昏睡过去了。
这是文克对我撒的唯一一个谎。我到现在依然认为,文克的灵魂就在控尸虫里面。文克的尸体被抬回了他父亲那里。很快,他杀死多名学生的事也暴光了。因为文克自己把照片在当天就寄给了警察。文克的父亲没有太多的悲伤之感。
不过以后再也没人看见过他。有人传说他疯了,也有人说他自杀,也有的说他又娶了另外个妻子。
总之,文克就这样没了。像每天死的大多数人一样。这种意义来说,人的死和其他动物的死没有太多的分别。或许,陌生人的生死还不如自己养的一只老鼠或者猫狗的健康更重要。
不过,我会一只记着他。因为自那以后,我再也不相信任何人了,我明白要学会保护自己才能活下去。
所以文克是我唯一的朋友,以前是,以后也是。”黎正说完了。然后闭上眼睛把鼻子以下的部位全部放入水中。我看了看纪颜,他的脸庞也没有太多的变化。
“现在,我们算是合作关系吧?”纪颜开口问到。黎正没有回答,或许他嗯了一声,只是水声太大我没有听见吧。
“对了,那本书呢?”我问黎正。他从水中浮起来,甩了甩水。
“不见了,这件事一直困恼着我,唯独这本书不见了。我去过文克所有可能放书的地方,但一无所获。我不知道文克是用什么办法打开了最后一页,当然也不知道上面除了记载如何培养控尸虫外还记载了什么。反正那书就这样神秘的消失了。”
真是本奇怪的书。
头顶的镜妖吱吱的叫了起来,就如同表演高台跳水一样。扑通一下跳进水里,飞溅了我一脸的水花。然后我看着小家伙在我面前得意的表演着各种游泳动作。
“它从哪里看来这些的。”我奇怪地问。
“镜妖通过你的眼睛可以观察外面的事物,你看见什么它自然也学到了什么。”纪颜解释道“像这类妖怪可以随时使自己实体化,当然,只要它愿意,其实你触摸不到它的。”镜妖仿佛听到了,正对着我面,伸出只有三个爪子的短胖前爪,对着我做了个比出中指的动作。长长的半透明的耳朵得意的晃动着。
我发誓一定要回去好好修理它。
“镜妖是光系的,所以它很害怕寒冷,温度一低,它自然躲藏了起来。人体的温度当然要适合得多。”纪颜拍了拍镜妖光秃秃的脑袋。
黎正看着我们,我隐约看见他的嘴角扬了扬,是笑么,或许我看眼花了。(尸奴完)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9 08: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四十五夜 不穿鞋

黎正暂时住在纪颜家里。而我继续着我时而紧张时而悠闲的工作。只是今天我接待了个非常奇怪的客人。
说是客人也不能完全是。她几乎是强行进了我的家。今天正在家中午休。门被拍的很急促。一开门,一个年轻女孩忽然窜了进来。我还没来得及问她又把门关上了。
我低头一看,女孩没有穿鞋,赤着脚,一溜小跑坐到沙发上,把腿盘了起来。
年轻女孩子在陌生人房间里是很少这种坐姿的。
“请问您是公安局的便衣么?”我小心地问她,电视经常看见这类情景,女孩子摇摇脑袋,胸膛一起一伏,似乎刚刚跑过来的,还来不及喘气说话。我始终看着她的脚,倒不是说我有特殊的嗜好,只是觉得现在外面的天气还没达到要可以光着脚丫子撒欢乱跑的程度。她的脸被风卷的通红,身材很瘦小,即便身上裹着件件厚厚的毛绒衣服也觉得可以把她轻松的举过头顶。
“那您是特工吧?”我再次问她,这回女孩已经可以说话了。
“您别瞎猜了。”女孩双脚互相搓着,脚趾使劲卷曲起来,就像刚从冰箱拿出来的鸡爪子一样,看得出很冷。“我是您的读者,只是遇见些怪事,我实在受不了了。只好抱着试试的心态直接来找您,电话怕说不清楚。”我倒是没见过这么直接的。
我端了杯热牛奶给她,女孩像得到母乳的婴儿,贪婪的一口气喝光了。
“先给您道个歉,但我非常害怕,看了您的文章,我想知道您的朋友能否帮助我。”她指的是纪颜吧。
我示意她别急,慢慢的把事情说清楚。喝过牛奶后,女孩的脸色好多了,恢复了红润,虽然不及李多和落蕾漂亮,但却有种很难得的清纯和透明。大大的眼睛始终盯着交叉放在膝盖的双手。我看着她裸露的双脚很不舒服,我讨厌不和谐。
想拿双棉鞋给她,但她很快拒绝了。我发现似乎她对鞋子有种厌恶,那只好给了她一条毛毯,把自己双脚抱起来,要不然,这样冻着绝对会生病的。
“我是名在读的大学生,今年开始决定复习考研,怕在寝室里吵,就在学校外面租了个房间。就在学校斜对面的一栋居民楼的第五层。一室一厅。可是,自从我上个月搬进去后我总觉得不舒服。”
“哦?能具体说清楚么?”我好奇地问她,女孩傻傻地使劲点头。
“那个房间进去的时候居然家具齐全。我是在网上的租房广告上看到的。由于和学校近而且很符合我的要求,所以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房价稍微便宜了些,但那房东非常开心的把房子钥匙交给了我。现在想想,这人还真是坏心眼,他肯定知道那房子有问题。那人大概二十多岁,感觉和街边的痞子一样,我问他房子的问题他都会回答得很不耐烦,最后拿了钱一下就跑了。”女孩狠狠的咬了咬牙,说老实话,她生气地样子很像小孩子被别人抢走了心爱的玩具一样,或许对我来说她本来就是孩子。
“房间里家具都很整齐。当天晚上我就住了进去。那栋宿舍住的人很少,当然也很安静。我还为自己能找到这样的环境暗暗庆幸。
为自己随便做了点吃的,我就开始温书。房间很冷,我不明白为什么连卧室都喜欢铺瓷砖,我只好找来一件不用的衣服,垫在脚底下,在房间里,我一般喜欢穿着那种大头的卡通毛绒鞋,一是好看,二也为保暖。
可是没过多久,我听见电铃的声音。
单身女孩子在外面总觉得很危险,尤其是像我这样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孩非常可爱地眨了眨眼睛,很认真地说。我则笑了笑,示意她继续。
“那是,向您这样的晚上在街上走路无异于告诉别人一个瘦弱的人身上背着一袋金子。”在报社工作几年,别的没学会,恭维人你一定要会。
“当时我找了个手电筒,您别见笑,我实在找不到其他更有攻击性的武器了。”她用手比划了下,我看了看她的指甲,心想都可以直接练九阴白骨爪了。
“门是安装了猫眼的,这也是我看重这房子的原因,顺着猫眼看了看,是一个长相很英俊的年轻男子,穿这一身洗涤的快要发白的蓝色工作服,可能是外面的楼灯太暗的缘故,因为看上去蛮实诚的。我喊了声是谁啊。他则对着猫眼笑笑。并举起了一块夹着表格纸的硬板,我猜想他是来查抄水电的吧。
我见没有恶意,就把门开了条缝,下面用铁链锁着。因为外面还有铁闸门,所以我也不是十分害怕。
但打开门去发现门外空无一人。我起初认为他想引我出去,所以没理会,去继续温书了。
那天晚上睡的还算踏实,只是老听见头顶上有劈劈啪啪的声音传过来,如同小孩光着脚丫子踩在光滑的大理石上一样,不算大,但有点烦人,心想可能是楼上的小孩跑来跑去的缘故,孩子么,和小动物一样,一刻也不得安静下来。而且睡着后经常会被风吹醒,我以为是窗户没关,但关上了还是有种凉风吹在我脸上的感觉,仿佛还带着一种小孩子的抿着嘴巴笑的声音。
第二天,当我收拾好东西准备去学校的时候。我发现门外有东西。
是一双男式皮鞋。
我小心的蹲了下来,把鞋子拎起来,非常普通的皮鞋,不过很破旧了,鞋头几乎都磨平了,两边都皱的出现了像鱼尾纹搬的白色折痕。我小心的把其中一只拿了起来,发现鞋头处还有些干掉的泥巴。我有些不解,谁这么无聊啊。不用理会,我告诉自己,接着把那双皮鞋用脚踢到楼下去了。
下楼的时候,从楼上下来个三十来岁带着个可爱小男孩的女人,她还在整理着自己的黑白相间的职业装,小男孩背着个和自己体型极不相称的琴盒,一只手提着包袋装牛奶,一只手拿着个啃了一半的面包,眨巴这一对黑色如玛瑙的大眼睛盯着我看,他似乎很不安分,穿着小运动鞋的脚老是蹭来蹭去,好象很讨厌一样。我友好地冲她笑了笑,点了点头,算是对邻居的问候,但她却很吃惊地看了看我。
“您住这里?”她问我,接着催促调皮的儿子赶快把手上的早点吃掉。
“是的。”我告诉她自己是学生,打算租住这里考研用,女人听完后恍然大悟的啊了一下,随即点点头。接着带着儿子下去了。我则跟在她们后面。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
快到楼下的时候,我们分开了。那孩子忽然高声对母亲叫了起来。
“妈妈,我看见那个漂亮姐姐的鞋跟后面有手印,好脏啊。”母亲立即拍打了他一下。
“赶快吃,学完琴还要去练毛笔字,妈妈下班来接你。”儿子很委屈的摸着被打痛的头,嘟囔着嘴巴。而我则吃惊的看了看自己的鞋子。
什么也没有啊,那天我穿着的是灰色面蓝底的休闲鞋,我这人很爱干净,若是鞋子脏了绝对不会穿出来。
我心想,昨天晚上大概就是那个孩子跑来跑去吧,看上去挺调皮的。
第二天晚上,我照例看书,房间比昨天更冷了,虽然天气预报说温度却比头天要高。
“大概是五楼的缘故吧。”我一边搓着冻麻木的双脚一边背着单词安慰自己。谁知道越来越饿了。冷还能受得了,但饥饿就很烦人了,比如我在背单词,如果背到食物类的就会不停的去想。这里楼下有个小卖部,我决定去买点吃的。
说来也巧,正当我换好衣服准备出门,门铃又响了。我顺着猫眼一看居然又是什么人都没有。打开门却听见一阵急促的上楼梯的跑步声和孩子隐约的嬉笑声音。
楼道里很暗,虽然和管理员提过意见,但总是不肯更换那盏几乎快断气只能发出昏黄光线的楼灯。
我笑了笑,估计又是那个孩子的恶作剧。
可是当我低下头,却发现早上的那双皮鞋好好的摆放在地上。而且旁边还多了双儿童鞋。
一双很脏的儿童鞋,上面沾满了泥土,鞋带随意的散落在鞋面上,而且好像还在动似的,由于光线太暗,我也看不得很清楚,反正是双连收破烂的都不会要的破鞋。两双鞋端端正正的房在我面前。
“谁这么无聊!”我生气地把鞋子踢了出去,但去发现有点不对。
鞋子里好像有东西,以至于一脚踢过去鞋子没有如想象的飞了起来,而是沉重的颠了两下。
我蹲下身子,用手电筒照了照那个黑乎乎的儿童鞋。
一条硕大肥胖的蛆虫从里面爬了出来,抬起了头左右慢慢的一边蠕动一边摇晃。原来我看见的蠕动的鞋带就是这个。
我有点想吐的感觉,可是等手电筒的光直接照进鞋子里,我却连吐都无法吐了。
鞋子里之所以有蛆虫恐怕就是因为这个。
里面有一只从脚踝处被齐齐切段的脚,已经高度腐烂了。显然,那是只小孩的脚。伤口的碎肉像被扭断的铁丝一样翻卷了起来,红色的肉和灰白色如岩灰的断骨刺激着我的眼睛。我捂着自己的嘴巴,看着那只在鞋子里的断脚,身体靠着墙不由自主地瘫软了下去。
我告诉自己,这都是幻觉,以前老看电影,总是嘲笑主人公胆子小,结果这下发现自己也差不了多少。
等到我稍微可以站起来,立即冲到楼上,把早上遇见的女人叫下来看。
可是门前早就什么都没有了。我目瞪口呆的望着地面,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女人很和善的拍了拍我的肩膀。
“上来坐坐吧。”我只好随着她一起上去。
她的家比较宽敞,布置得也很得体,他儿子见我来了很高兴,但很快被母亲呵叱进去继续练琴了。
女人端来了杯热茶,我颤抖着灌进了肚子,好受多了,身体也没抖得那么厉害了。
“您不该住进那房子。”女人插着手站在我面前,神情很严肃。她的皮肤很白,在客厅的灯光照射下看的很清楚,说老实话,即便是我的同学也没有她这么好的皮肤,何况人家还生过孩子。
女人在任何时候都会对美的东西产生渴望,即便刚才还吓得失魂落魄。
“到底是怎么回事,您能告诉我么?”我把茶杯放下,希望可以从她嘴里知道些什么。
“他们不想害你,只是希望你赶快离开,如果要杀你,你昨天晚上就死了。”她轻轻动着薄如蝉翼的红色嘴唇,宛如一抹会动的血迹。
我听了大吃一惊。女人见我不解,只好慢慢告诉我原委。
“你住的那个房子以前好像是对夫妇住的,他们还有个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前几年他们全家居然都死在家里,死的时候三个人都没穿鞋。后来警察在房子寻找的时候发现家里一双鞋子都没有。后来这房子据说就变成凶宅了,在这楼里住的人大都在开门的时候见过鞋子。比如那双男士皮鞋和儿童鞋,有部分人忍不住搬走了,当然那也有些像我这样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又带着小孩的。”
我听了吓了一跳。
“现在要去找房子哪有这么容易。我需要带着孩子,在这城市我又没别的亲人,离开这里就要露宿街头了,有时候,事情要从反面去想,一些东西看上去奇怪,但如果你多想想自然有发生的原因,虽然住的很不舒服,但我也没有办法。”
电话忽然响了起来,那女人起身去接。我顺便站起来看了看。
和下面我的租的房子布局一样。我的卧室上面果然也是那个孩子的卧室,他正躲在里面练琴呢。
“知道了,明天把钱给你。”女人挂断了电话,笑着走出来。
我又和她攀谈了几句。期间她还是劝我赶快搬走。我也想搬,不过想想大家既然都住在这里也就算了,毕竟再去找比这里又便宜地位又好的房子太难了,而且我给了那个坏房东三个月的房租,搬走就太不划算了。
女人见我没有搬走略有失望,不过还是热情地对我说只要觉得不适都可以上她家来坐坐。
“记住,听别人说看见男士的皮鞋和小孩的儿童鞋都没关系,但是看到了白色的老式女装鞋的人都出事了。要么发生意外受伤,要么莫名其妙的死去。”女人神态严肃的交代我,我则点了点头。
临走前,我发现出来和我说再见的孩子和那个女人都不穿鞋。小孩的脚冻的通红。我有点惊异,但不好说。
关门的时候我望着孩子的卧室,总觉得那里有些不协调。
由于租住了房子,我在学校办理了走读,把床位退了,所以即使想搬也不行了。但一个人实在害怕,只好叫上我一个住在当地的同学和我一起同住,没想到却害了她。”女孩的样子有点憔悴和难过,我有些不解,希望她继续说下去。
“她曾经是我的室友,因为关系不错,所以被喊来壮壮胆。
她是那种非常热情而且胆子很大的女孩子,和我不太一样,而且托付她办事都会爽快答应,和她说的时候她还一直笑我是自己多疑罢了。那天来的时候还带来了根学校体育部借来的垒球棒,她很喜欢体育,穿了身运动服和一双黑色的运动鞋。两人吃着买来的零食谈笑着,倒也很开心。我把事情告诉了她,但没有告诉她我和楼上女人的谈话。
这样一直到深夜。
我们都有点困了,把衣服换了。这时候,门铃又响了起来。很刺耳,我们两都不敢做声。朋友拿起垒球棒,对我做了个嘘声的动作,然后探着身体接近了大门,并对着猫眼看了看。
随后,她面带微笑的耸了耸肩。把垒球棒扛在身上,背过身子朝我走来。
“什么也没有啊。我没看见你,可能是恶作剧吧,我说你在学校胆子就小,叫我怎么说你呢。”我也很高兴,毕竟多个人就是不一样。
当我准备朝她走过去接过垒球棒的时候,我看见对面的门居然自己打开了。开的很慢,仿佛是那种电影电视里的皇宫里的厚重铁门一样。我几乎张不开嘴,愣愣地看着门打开了。
外面的铁闸门也自己打开了。
女友见我发呆,于是摇晃着我问怎么了,我喊不出声音,只是用手指给她看。她回头一望,也吓了一跳。
那门完全打开了。而且楼灯不知道为什么也熄灭了。屋子里的灯光仿佛根本找不到外面,漆黑一片,宛如个会噬人的黑洞。
门外什么也没有。
女友叹了口气,笑我可能门没锁好吧,居然被风吹开了。我暗想这里虽然冷,可是风还没到能刮开大门的地步啊。两人于是走了过去想带上门。
楼灯嚓的一下忽然亮了。而且比平时要光亮数倍,一瞬间把外面照的清清楚楚。
当时我宁愿是黑暗一片,反正自欺欺人什么都看不到也好啊。
可是我们都看到了。门外整齐的摆放着两双鞋子。
是的,两双,一双男士皮鞋,一双儿童鞋。那天看见的鞋子又回来了。室友却笑了笑。
“这么差劲的把戏。”她用垒球棒把两双鞋像击打高尔夫一样打了出去。很奇怪,这次并没发生别的什么事情。
当时我在想,可能真的是自己太多心了,或许是学习压力太大搞得自己神经紧张出现了幻觉。
晚上,我们两个相拥而睡,依然听见楼上劈劈啪啪的声音。我也没去多想,只当是那是那孩子在玩耍,不过问室友,她迷糊地说什么都没听见。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她已经先走了。可是当我换鞋准备去上课的时候,却发现了她的黑色的运动鞋却安静的躺在门口。
她没有穿自己的鞋子走。而我检查了一遍,我的鞋子都在。
她到底穿了什么走的?
那一整天她都没来上课,也没有听说请假。我打给她电话,才知道出事了。
等我来到医院,原本热情的室友满脸痛苦的躺在床上。居然浑身帮着绷带。还好伤势并不是太严重,有几处骨折和擦伤。来的时候我大概知道,她居然是被车子撞得,我纳闷了,一向反应和动作都很快的她到底是怎么了。
“到底怎么了?”我连忙问她。
“早上起来,我发现自己的鞋子不见了,看你睡的很熟,没叫醒你,自己在鞋架那里拿了双鞋,穿的很不舒服,我打算回家来换鞋去跑步。但没想到脚上越来越重。”
“越来越重?”我奇怪地问。她点了点头。继续说。
“是的,而且那鞋子仿佛感觉越来越紧,就快要陷入肉粒一样。当我准备过马路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脚被灌了铅似的。根本迈不开步子,最后居然像被粘住了,动都动不了。我只好低头看着自己的脚。
鞋面居然被深深按了下去。
两只脚都是,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两只手的印痕,接着,就是一瞬间,我绝对看到了,一个小男孩跪在我脚边,用双手按着我的鞋面,居然还抬起头冲着我笑。
第四十五章 不穿鞋(3)
我当时吓傻了,直到一阵汽车喇叭声才把我拖回现实。
接着一辆汽车直接朝我撞了过来。还算幸运,那车速度不快,而且司机反应及时,不过车沿还是带到了我。结果左腿和肋骨骨折了。不过我很知足了,能捡回条命就不错了。”说完,她叹了口气。我感到非常内疚,如果不是我胆小叫她来陪我就不会出这种事情了。
临走的时候,她劝我赶紧搬家。
“你的鞋子呢?”我忽然问她,“我家并没有少鞋子啊。”
“一双白色款式很旧的女式皮鞋。我在你鞋架拿的,出事后就没找到了,现场也没有。我还纳闷,为什么你整个鞋架上都是一模一样的鞋子,难道你想学爱因斯坦么?”
“整个鞋架都是?”我大惊,因为我的鞋架上根本就没有任何一双白色的皮鞋。
“是的,”室友斩钉截铁的点头,“否则我也不会穿一双那种鞋子上街。”
“看见白色女式皮鞋的都回发生意外。”那女人的话在我耳朵边上回响。
我整个人天天处于精神半游离状态。
直到今天早上。这几天我无论做什么都能看见那双白色的女式皮鞋。有时候我从床上醒过来就能看见本来在床下的拖鞋却变成了那双白色的女式皮鞋。我想我快神经衰弱了。想去找楼上的那个女人聊聊,但她也说无能为力。
早上出门的时候,我发现家里没有别的鞋子了。
我把自己缩到墙角,整个客厅都堆满了白色的皮鞋,外面冷冷的阳光射在鞋面上,反射出惨败的光。放在我面前的只有一堆白色女式皮鞋。到处都是。饭桌上,客厅,地板,书桌,椅子,厨房。到处都是,整个房间几乎快变成白色了。我都快疯了,只好赤着脚跑了出来。
没有别的解决办法了,平时见过您写的故事,所以我只好来您这里。”女孩终于说完了,我也终于知道她为什么不穿鞋子了。
“奇怪的女式皮鞋么?”我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为什么,为什么不搬走呢。”我问她。
“没有用,我没其他地方去,无论走到哪里,在学校我也能看见那白色的皮鞋,但别人都看不见,而且我也怕再使得身边的人出现和我室友一样的事了。”女孩说话的时候半闭着眼睛,说着说着居然趴在沙发上睡着了。看来这么多天她都睡眠不足。
我帮她盖了条毯子。接着打了个电话给纪颜,把事情的大概告诉了他。
这的确是件奇怪的事情。
纪颜答应了,而且很快赶了过来。不过只有他一人。
“黎正呢?”我问道,纪颜回答说黎正对自己父亲遗留的笔记很感兴趣,正坐在那里天天看呢,所以就没过来。
由于女孩睡得很熟,我们没有吵醒她,但总不能把她一个人留在我家。我和纪颜只好去了里屋攀谈起来,也怕说话的声音打扰她睡觉。
与纪颜交谈过后,我们决定带着女孩去她租住的那个地方看看。过了会,她醒了,但还是不肯穿鞋。
“我怕穿鞋。”她抱着双腿缩在沙发角落里。纪颜皱了皱眉头。
“这样吧,我和欧阳轮流背你,你多穿几双袜子,这样光着脚走路很伤身体。”纪颜的话语很柔和,女孩感激地抬头看了看她,红着脸点了点头。
都说现在女孩子喜欢骨干,但看上去瘦弱矮小的她一上来还是有些重量,开始时我背,可能长期缺乏锻炼,在电脑前坐太久的缘故,居然有点喘气。不过这次就当负重长跑算了。
由于是在路途遥远,纪颜也不再坚持不乘车。三人拉下一辆的士。
等我们来到那间民居的时候已经接近下午四点了。天色比较暗,像蒙了层灰的玻璃。
“对了,你能说说那房东什么样子么?”纪颜把女孩从车上背下来。
“很年轻,大概和你们年纪差不了多少,170公分左右,长相很普通。不过他和我说话的时候喘气很厉害,脸上通红的,开始我还以为他是冻得,说话声音很粗糙,像在磨砂纸。我看见他从口袋里拿了瓶东西老往嘴巴里喷。喷完后脸色就好多了。”
“看来那人有哮喘啊。”纪颜把女孩往肩上一托。我们走进了那栋居民楼。
楼层的下面有个破烂的停靠自行车的竹棚。里面有几辆几乎褪了色的自行车。连贼都懒得偷了,自然也没人去打理。整座楼显得很荒败。车棚的墙上贴着一张大大的告示,正上方写着“拆迁通知”四个字。
我们走进楼道,女孩小声说:“放我下来吧,我能自己走了。”纪颜把她放下来。这里面的灯光果然很昏暗,长久没有更换的灯炮烧得外壳起了层厚厚的黑色污垢。我顺着墙壁摸索过去。发现墙上有很多裂痕。
爬了五层楼,终于到了她家,女孩战战兢兢的把钥匙扔给我们,自己不敢开门,纪颜笑了笑,找准钥匙开了门。
里面收拾得仅仅有条,很干净,东西也很少,不大的客厅里果然铺着方形的大理石瓷砖,一块足有四十多平方厘米。墙角摆了张书桌。里面的卧室还有张,上面堆放了很多书,我随意扫了一眼,都是考研用的。
书桌旁边是张双人床。墙上大都起了霉斑了,黑乎乎的,一片连着一片,还好被人用墙纸糊了起来。
“上面太高了,所以我也没去管,只是看着由点恶心。”女孩指了指天花板。
果然,上面的霉斑更厉害,几乎整个天花板都是黑色的。纪颜盯着看了看,然后对我说。
“床也是你自己的?”我问她。女孩笑了笑。
“不是,我只带了张书桌,床本来就有。”
“能倒点水给我们喝么,有点渴。”女孩笑了笑,转身出去。我正奇怪,纪颜是极少在陌生人家吃喝的,更别提主动要东西了。女孩刚出去,纪颜就拍了拍我的肩膀。
“闭上你的眼睛,靠镜妖看看天花板。”我奇怪地看了看他,纪颜没有再说话,我只好照办,把眼睛闭起来,抬起头,让镜妖充当我的视力。
我看见了。
原本一片黑色的天花板却有着一连串脚印。看大小应该是小孩子的,脚印很零乱,不过一直延伸到女孩的床头上面就没有了。而且,似乎那脚印总有些那里不妥,但一时又没想明白。反正给人一种很不对称的感觉。
“把她支走是免得吓着她,再经受刺激怕她受不了。”纪颜在我耳边轻声说道。我睁开眼睛,想想也是。
由于家具很少,我和纪颜干脆在屋子里转悠了一下。非常普通的房子,略显有些陈旧。
“今天,好像还是三八妇女节啊。”我见大家一言不发,空气略显沉闷。
女孩笑了笑,用手把头发撸到耳后。我看了看她的脚,依旧不肯穿鞋,难道那双白色的女士皮鞋真有这么大的力量?
“这里看不出其它奇怪的东西。”纪颜低沉着喉咙说了句。
“对了,你叫什么?”这么久还不知道女孩什么名字。她很干脆的说自己叫池月。
好听的名字,反过来念就是月池了。
“我和欧阳想多去了解下着房子的情况,好像这栋楼还有几家住户吧。”纪颜问池月。
本来打算我和纪颜两人去,但池月死活不肯一个人呆在房间里。大家只好从五楼一直问下去。
直到一楼,我们发现这里除了池月和六楼的那个还没见面带着孩子的女人,总共还有六户人家。
他们大都对我们的到到来持有很严重的戒备心,有的连门也不打开,其中有个戴眼镜的,非常不友好,一直对我问来问去,然后啪的把门摔上了。不过在我们见过的几户人家中,发现了个共同的特点。
这么冷的天,他们都没穿鞋。
纪颜站在一楼的楼道口,把领子竖了起来,眯起眼睛望着天空。
“要下雨了。”
的确,天色比来的时候更为沉重了,宛如一个倒扣着的烧了很久的黑铁锅。
“走,去拜访下那个六楼的女人。”纪颜挥了挥手。临进去前,我听见了一声不大不小的咯嚓的声音。
类似什么裂开或者粉碎的声音。不过只是一瞬间,或许是我太多心了。
三人站在六楼的门口,敲了敲门,过了许久才打开了一条缝隙。
一个小男孩只露出双眼睛,小心翼翼地站在里面盯着我们。
“我妈妈出去了,不在。”
第四十五夜 不穿鞋(4)
“还记得我么?小弟弟?”池月蹲了下来,微笑着看着小孩,小孩似乎有些高兴,但还是不开门,看来这孩子警惕性还是值得赞扬的。
“我记得你,你是那个鞋子很脏的姐姐。”小孩的回答让池月有些尴尬。这时候,我听见楼下传来了脚步声。
一个长相端庄秀丽身材高挑穿着黑色的职业套裙的女人走了上来。左手提着一个大大的还未打开包装袋的毛绒玩具,右手拎着一个坤包。
她上来后看见我们愣了下,很快脸色变得很难看。
“你来了?”她几乎无视我和纪颜,冷冷地望着池月。池月似乎有点不知所措,只能傻傻地点头。
“我告诉过你,既然你被那一家人选中了,就别来纠缠我了,我帮不了你,我死没关系,可我孩子是无辜的,我求你离这栋楼的人远点吧,他们都还想好好的多活几年。”女人忽然开口说到,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但听起来却让我很不舒服。
“你的意思是说池月的死活和你没关系了?”我问那个女人,她不再回答我,只是固执的转过头,然后从包里翻出钥匙走了过来。
刚刚打开门,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跑过来抱着女人的腿。
“妈妈,我好害怕,外面好黑,舅舅又不停的喘气,脸通红通红的。”孩子忽然喊道。纪颜一听,一步走了过去。
女人刚想用手捂住孩子的嘴,但手被纪颜揪住了。
“让我们见见您的弟弟吧。或许事情会清楚些。”纪颜的声调不高,但语气十分严厉,女人挣脱了两下,把手抽了出来,脑后的长发耷拉在眼前,低着头抚摸这儿子的脸,低声抽泣着不说话。
“姐。告诉他们的了,反正也活不了多久,还不如抓紧时间把钱花出去多享受一下。”一个年轻男子从里屋闪了出来,穿着身厚实的羽绒服,手里攥着一个小塑料瓶,看上去很瘦弱,虽然我不会看相,但他的脸色实在不敢恭维,黑而且带着绝望。
池月忽然盯着那男人,指着他叫了起来。
“是他,就是他把房子组给我的!”那名男子笑了笑。
“感谢你的钱,我玩的很开心。”现在房间里只有那个小男孩依然天真的望着这些身体比他高上一截的大人们,眼睛里充满疑惑。
外面几乎全黑了,风夹着沙石把玻璃抽打的啪啪作响。大家围坐再客厅的沙发上。
除了我和纪颜,大家都没穿鞋。
“是我叫弟弟把房子组给你的,不,应该说是这栋楼的所有人决定的。”我吃了一惊,难道整栋楼层的人都和这事有关么?
“知道伥么?我们这些苟活的人和怅没什么两样。”女人双手交叉在胸前,从鼻孔里闷哼了一下。而那个自称是弟弟的男人则吹着口哨若无其事的望着窗外,不时地逗逗那个小男孩,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那个房子像一个不停的需要填平的窟窿,所有在这楼的人都无法离开这里超过24小时。所有的人都见过那双白色的女式皮鞋了。就在那件事发生的五年来,苟活下来的人其实内心和死了没什么两样。”女人的声调很奇特,非常尖刻,充满了自嘲。
“到底发生什么了?我们刚才去问过那些其他的人,他们都不理我们。”我连忙问道。这时,一直不开口的那个男人冷不丁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我好生奇怪。
“因为他们都怕,他们怕什么时候一觉醒来自己的脚上就套了双白色的鞋子。”
女人狠狠地瞪了她弟弟一眼。
“你少说句不会憋死吧,把小宝带进去。”男人顺服的低着头,把叫小宝的孩子抱了起来。
“来,小宝,舅舅带你进房间玩。”说着两人走了进去。
“我不想让小宝知道,虽然他不是很懂。”女人看着孩子完全进了房间并把门带上,才舒了口气,继续说着。
“这栋楼的人本来是住的很平和的,左邻右里虽然谈不上亲如兄弟姐妹,但还是有说有笑。但是那个女人搬来后一切都改变了。
她很漂亮,很年轻穿着时髦,非常喜欢穿一双白色的皮鞋,带着一个很小宝差不多大的男孩。那男孩别提有多漂亮了,开始的时候她为人很和善,加上小孩可爱,大家都很喜欢他们母子。可是时间一长,问题也就如同海岸边潮退后的石头,凸显出来。
首先是那个女人根本没工作,但家里环境却比任何人都好,经常早出晚归,孩子则托付给邻居们照看,虽然孩子每次见到母亲离去都会放声大哭,哭地很悲惨。大家纷纷猜测她的职业。当我们看到一个个不同脸孔不同年龄但都穿着考究的人送她回家的时候,大体知道了结果。
但是有一个男人又有所不同。来的最为频繁。
一次我下去买东西,看见那个男人半裸着身体叼着根烟手里纂这一些钱从房子里骂骂咧咧地跑了出来。接着那个女人头发凌乱的追了出来,边哭边骂,看见我后,她没追出去,而是靠着门一下滑到地上,痛哭起来。
我自然过去安慰她,看见她的脸颊肿的很厉害,似乎被什么东西抽打过,把她扶进房间。攀谈之后,才知道她的故事。
沦落风尘不是她的错,错就错在那个男人身上。一面强装笑脸去用身体迎合那些男人,一面还要拿钱给他去吃喝嫖赌。我觉得这个女人很傻。
“为什么不离开啊。”我奇怪地问她。但她却搂着儿子,流着泪说了这么一句。
“他威胁我,只要我敢走,就不会放过我儿子。那孩子不是他的,那畜牲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的!我不能看见儿子出事。”作为母亲,我自然明白她的苦心,但作为旁观者,我却无能为力,只有在平时有空就安慰她一下。
我原以为这件事会慢慢过去,但没想到,惨剧就发生了。
当警察敲响我家门的时候,我还没睡醒。结果我被告知,楼下,就在我的床下面的五楼房间,躺着三个人。
那对母子,和那个经常来的男人。
我在警察的带领下走进了房间,几乎吐了出来。
首先是那个孩子,左腿的脚掌被砍断了。地上到处都是血,三个人的血混杂在一起,把客厅都染红了。孩子的脸色惨白,警察说是失血过多而死。但是那个男的就可怕了。
他的脸根本就烂掉了。
平心而论,他本来还算是长的比较英俊,但那时候的我却被吓的连续几晚上做噩梦。
那男人的耳朵没有了,整个肩膀被血浸泡着,脸上已经分不出五官,全都是不规则的伤口,肉粘着骨头绽开的到处都是,宛如一份被剁过的肉馅,就像是被什么猛兽咬过一样。
而那个女人,脖子上插着一把菜刀。她的脸也变得和平时不一样,完全失去了美丽的样子,非常的狰狞,就像寺庙中看过的鬼的雕像一样,瞪着双眼。
最令我难以忘记的是她的笑容。
嘴角向一边夸张的隆起。带着解脱和舒适,而且她的嘴巴里,还含着一片耳朵。
我估计那男人是被她活活咬死的。
可是现场一双鞋也没有,三个人都是赤着脚。谁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可是接下来的数年里。房子虽然空闲着。可是住在这里的人却都开始倒霉。
首先就是我丈夫。”说到这里,小宝的母亲停顿了下,吸了吸鼻翼,然后抬起头继续说。我看见她眼睛里有泪花。而纪颜也认真地听着。
“我丈夫是司机,在某地税局。那天因为有事情,送一个局长去外市出差。早上出去的,第二天中午我就接到了消息。
我丈夫居然出了车祸,他的技术是公认的,否则也不会被委派给局长开车,而且为人非常谨慎。接到噩耗我几乎昏厥过去。而去现场领取尸体的时候我却更吃惊了。
当事人就是局长,他一点事也没有。局长告诉我,我丈夫在开车经过高速公路以后,忽然低头奇怪地喊了句。
“怎么我穿了双这个?”接着车子速度越来越快,直接冲向了护墙。我丈夫整个人甩了出去,脖子被玻璃割开了一个大口子。而局长只是被撞晕而已。
我依稀记得他说早上出门的时候看见门口有双白色女士皮鞋。
那件事以后,凡是在楼层里看见那双鞋子的人,只要离开这里超过一天,就会死与非命。所以表面上我们还住在这里,但是大家都被看不见的绳子帮着,谁也跑不掉。
第四十五章 不穿鞋(5)
我们讨厌鞋子,住在这里的所有人都经历过你一样的恐惧,但久而久之也就麻木了,除了出外没办法,否则绝对不去穿鞋,我儿子虽然小,但也看见了,所以他也很惧怕鞋子,只要在家就绝对不会穿鞋子。”女人看着池月说道,面带愧疚地说:“你的同学我想可能只是个警告罢了。其实我不想加害你,但我怕孩子出事,也没有办法,而且楼下的人逼这我这样做。他们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只要一个和那女人长得很像的你死了,怨气才能平息。”
“所以你见我住进来后就想让我赶快搬走,只要过一天,我就会死?”池月吃惊地问。
“你看见的那些东西不是她想让你离开,而是警告你不准离开。所以,我才会说,我们这些人就如同伥一样,把你领到这里来。”小宝母亲说完了,长长喘了口气。
纪颜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事情似乎清楚了,不过我还是想知道当年那房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挥了挥手,示意我出来。
“月池暂时留在这里吧,我和欧阳下去看看。”
到了五楼门口,我问纪颜打算怎么办。
“其实那件事我有所耳闻,只是没记起来发生地是在这里。我一向喜欢搜罗比较特殊的案件,加上有些警察朋友。其实五年前的事情那女人只说对了一部分。”纪颜点燃了根烟,顺便给了我一根。
“哦?难道还有后续?”我没心思抽,好奇地追问他。
“是的,那个男的,其实当时并没有死。不过也差不多了,在现场的时候心跳呼吸都很微弱,才被误以为死了。后来在途中被救了过来。”纪颜慢慢说着。
“那太好了,把他找来就是了。”我赶紧说到,但是纪颜听完却摇头。
“我要是那个男的,我会后悔自己没死在现场。他被救活后,交代了那天的事情,虽然他的嘴唇都被咬掉了,而且精神很不稳定,但还是大体上说清楚了当时发生了什么。
案发的当时,他正在女人家里休息,由于欠了一屁股债务,他在打算如何从这里再搜刮一笔钱,很可惜,那个女人也几乎被榨干了。当他打算扫兴的离去时候,发现自己的鞋子不见了。
一双很普通的皮鞋。
两下里一交织,他就大吼起来。结果发现是那个小男孩藏起来了,问他藏到哪里,也不说话,结果母亲出来后发现所有的鞋子都不见了。全被男孩藏了起来。
原来这个人很喜欢用皮鞋殴打男孩的母亲。男孩总是躲在一边观看着。”纪颜一边说,一边走进了房间。我随着他,走到了池月的卧室。
“当男人发现鞋子不见,钱又没弄到,非常的生气,他开始殴打男孩,结果女人从厨房里跑了出来,手里提着菜刀。
在争执的过程中,男人抢过了菜刀,并把到架在了小孩的腿上。
“如果不给我钱,反正我也会被放高利贷的砍死,要么,我现在就把这讨厌鬼的脚砍下来,以后讨饭也容易点。”男人这样威胁道。
自然换来的是一顿痛骂,不知道为什么。或许人在意识混乱的时候行为也混乱了,总之这个男的居然真的下手了,一刀砍掉了孩子的脚掌。
任何一个母亲面对这种情况都会发疯。这个也是,结果自然是冲过去厮打起来。一个被咬成重伤,而那个女的被砍到了颈动脉,当场死亡了,孩子也失血过多没救回来。据说开始的时候女人在外面喊了很久,想乞求帮助,虽然是中午,大家都听到了女人的哀嚎,可是没有一个人肯出来。
如果事情就这样结束也就罢了,可是住进医院的重伤的男子没过几天就失踪了,尸体,不,应该说是尸块被发现扔在了医院的垃圾堆中。
几乎被剁了个粉碎。监视器录像只录到了一个画面。”纪颜一边拖鞋,一边站上了池月的床。
我奇怪他想干什么的时候,他却用手敲了敲天花板。
“到底拍摄到了什么?”我问他。
“一个女人,一个拿着刀的女人走进了病房,头发全是白色的,但是只有背面。”纪颜又跳了下来,继续在房间里踱步,似乎在寻找什么。
“你知道死者不穿鞋光脚意味着什么么?”纪颜突然问道,我自然摇头不语。
“没有鞋子的人,会永远在常世不停地走下去,永无止境,直到找到自己合适鞋子为止。或许这里居住的人认为池月可能就是适合的‘鞋子’。
当一个母亲看着孩子受到伤害,再懦弱或者温柔的人,在那一刹那也会变成夜叉。”
“夜叉?”
“使得,佛教中的夜叉履行着行刑者的职责,他们会吃鬼。人,也会变成夜叉。”纪颜又转悠回卧室。他的话让我糊涂了。
“你不是看见了天花板上孩子脚印了么。有没有感觉到什么不妥?”
“看到了,好像觉得似乎只有一只脚的脚印。”我终于想了起来。纪颜点点头,他忽然蹲了下来。
“来帮帮忙。”纪颜喊了我一下。我走过去,帮他把床翻了起来。
床的地板显露出来。
纪颜笑起来。
上面用胶带纸帮着很多双破旧的鞋子。包括那双白色的女士皮鞋。
我们回到了楼上,池月仍然躺在沙发上和那个女人聊着。
“我躺在楼下的时候,你家小宝好像很喜欢光着脚跑来跑去,有点闹啊。”池月对小宝的妈妈说。女人非常惊讶的站起来。
“没有啊,小宝的房间里铺的是很厚的地毯,我怕他着凉才特意买的。”池月惊讶的望了望女人,又低下了头。
这时,门外响起了很嘈杂的声音。
原来所有的住户都上来了。他们手里都拿着东西,拖把,菜刀或者撑衣架。
“把那个女孩赶出这楼!那样女鬼就会追着她出去了,这样楼层拆了大家也不会有事了!”其中开始那个戴着眼镜,知识分子模样的人喊道,其余的人立即赞同。
除了我和纪颜所有的人都赤裸着双脚。这么多双脚交叉站在了一起。
“你们不觉得太自私了些么?”我忍不住问道。
“那你说是死一个好还是死大家这么多人好?”眼睛忽然冲我喷了一句,弄得我哑口无言。
“如果我离开大家可以安全的话,我愿意走。”池月忽然站了出来。一时吵闹的人群忽然安静了些。
我和纪颜包括小宝的母亲都无法劝阻池月离开。池月不说话,只是默然穿起了鞋子。
“既然要走,还是穿这吧。”我和纪颜与池月一起被赶出了这栋大楼。
外面的天气已经非常坏了,初春的雨带着还未完全离去的冬寒劈头盖脸的下了下来。
“你们走吧,我们只想好好的活着,不想再担惊受怕了!”眼镜和大家站在楼道出口,冷冷地说。
这时候,一个闪电打了下来。
眼镜忽然失声惊叫起来。
“她来了!”里面赤裸着双脚的人纷纷往里避去。小宝的母亲被人拥到了墙的外侧,几乎出来了。
可是在雨中的我和纪颜什么也没看到。可是池月也坐到了地上。
“她来了。”她也指着地面颤抖着声音说,身体还不由自主地朝后挪着。
小宝忽然叫了一声。他的身子居然自己走了出来,不,应该仿佛是被什么脱了出来一样。
另一面小宝的母亲和舅舅死命拉着小宝的另外一半。
“别抢走我儿子啊!“那女人尖声高叫起来,接着微弱的楼道光和闪电,我发现女人的神情很骇人,真的如同我看过的夜叉雕像一样。
但是似乎小宝的母亲和舅舅两人的力气也无法组织小宝被拖出去。他的身体大半已经被淋湿了。
里面的人忽然骚动起来。
“既然她要你儿子,就给她啊!不要连累我们!”他们自觉而默契地一起从后面把三人推了出去。我和纪颜连忙扶起小宝,帮他遮挡下大雨。纪颜则和小宝的舅舅把女人扶到一边。
混乱之中我听到了轰隆一声巨响,接着是一阵冲击把握震倒在地。等我意识到的时候,发现楼层开始坍塌了。
还是纪颜反应迅速,连忙把我们拉开。
楼层塌的非常之快,里面的人一个也没来得及跑出来。
废墟中,我看见了无数赤裸着的双脚,从废石堆里伸了出来,他们到死也没穿上鞋子。
“看见了么?”纪颜抱着小宝,指着废墟向我说。
是的。我也看见了。一双没有穿鞋的脚。一个拿着刀浑身白头发的女人,她的脸如同带了个面具,完全变成了佛教里夜叉的样子。
她的另外只手牵着一个小男孩,男孩的左脚掌被砍掉了,男孩的手上提着一双白色的女士皮鞋。他们两个呆滞地站在那片废墟上。
不过只是一瞬,很快又不见了。
原本就要被拆迁的房子,结果在暴雨中自己坍塌了。这件事其实也算不上什么新闻了。
而从中获救的四人当然应该深感幸运。
不过幸运从来都不是老天爷赐予的,幸运要靠自己争取。
解决了例行的公事,纪颜暂时为这四人找到了住处,就和我找了个地方坐坐休息下。
“你是怎么知道鞋子在床底下?”我问纪颜。
“当然是四处找啊,不过也得益于我父亲。他经常外出,小时候我单纯的认为只要把他鞋子藏起来,他就不会离开了。那时候的我,就是把鞋子用胶带帮在了床板的底部。所以,我自然会去看看。”
“那对可怜的母子还会出现么?”我想起雨夜中看到的情景,还有些不舒服。
“会的。成为夜叉的人是无法消失的,他们母子会永远走在这世界上。”纪颜忽然严肃的对我说。
“如果你在夜晚街道上看见没穿鞋走路的人,赶快把自己的鞋子脱掉吧,否则,他就会一直看着你的鞋子,跟着你回家了。”
说完,他又孩子似的笑了笑。我一直追问他说的是不是真的,但他闭上嘴不再说了。
“走吧,还是回我家一起喝点酒驱寒吧,否则会生病的。”纪颜拍了拍浑身湿透的我。
雨已经停了。(不穿鞋完)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9 08: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四十六夜 枕虫

虽然都说阳春三月,可是梅雨不断,天气还是寒的让人不舒服。我不喜欢过初春,冬天冷倒还情有可原,可年历上明明显示的是春季,却还这样就真是让人有些不悦了。
这个星期下了两场雨,一场四天,一场三天。整天顶着雨伞上班的我心情如同阴霾的天气,糟糕的吓人,稍有不顺,就有摔东西的冲动,看看周遭的同事,好像都有类似的情况,我们如同塞在罐头里即将过期发霉变质的三文鱼。
唯有下班后,才有少许的解脱。有家的人都去家里寻求温暖了。像我这样的人,只好去纪颜家转转。
脚后飞溅的水花已经把裤筒完全打湿。小时候极羡慕那些即便雨再大,而裤脚依旧干净的人。而我则相反。当我收起湿嗒嗒的雨伞敲响了那座红色厚实如同发糕的门,开门的却是黎正。
“是你啊。”他打开了门,然后自己走进去了。我奇怪难道纪颜就让他一直留住在这里么。
纪颜的家是单独的一栋平宅。里面收拾得很干净,全然不像个单身男人的居所。
我纠正,现在应该说是两个男人,或者说一个孩子和一个男人。
纪颜面带着睡意从里面走了出来。一见我,眯起的眼睛陡然睁开了。
“你来得正好,我还想去找你,这天气弄得我好想睡觉了。”春眠不觉晓看来很适合他。我倒也想和纪颜一样,心情不爽就呼呼大睡过去,只是怕一觉醒来,饭碗就不翼而飞了,唯有对他报以苦笑。
“欧阳,你的头发全湿了。”纪颜扔给我一条毛巾,我象征性的擦了擦。
正想要扔掉,忽然在一旁一直默然的黎正开口了。
“擦干净吧,带着雨水入睡是不好的。”他极少开口,但我总觉得黎正的故事也很多,虽然这段日子两人住在一起商量如何对付那个盗用黎正身体的家伙,可是估计更多的时候是互相讲故事吧。
纪颜不知道从哪里端出几杯热热的茶。我正觉得全身都是寒意,接过来先暖了暖冰凉的手,然后吧碧绿的茶水放到嘴边轻轻呡了一口,霎时全身打了个哆嗦,热流从胃流向身体四肢,最后汇总到丹田处,喝了个全身通透,三神开窍。真是好茶,只是一口,就将寒冷和疲乏赶跑了。
“那是个怎样的故事?”我脱去了外套,坐在沙发上,用毛巾使劲地擦拭头发。黎正则慢悠悠地喝下一口茶,双眼无神的望着窗外的大雨。伴随着雨滴有节奏的击打窗户的声音,他的声音虽然不大,却分外清楚。
“所谓无根水,在西游记里提及过,就是指从天上下来没有触碰到任何东西的雨水。这种雨水本来也是道家修炼所需要的东西之一。但其实雨水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干净或者拥有所谓神奇的力量,相反,有的时候可能会造成不好的结果。
年轻的时候,男人们都喜欢彰显自己的活力,可以让人,特别是女人觉得自己与众不同,给人以深刻的印象,诸如此类的愚蠢做法有在半夜在宿舍楼下扯着嗓子狂喊妹妹我一无所有你何时跟我走,在教室的时候旁若无人的脱掉鞋袜光着脚丫放在课桌上,上身穿西装打领带下身穿黑色运动裤配着光着脚再套双皮鞋去上课。其实从生物角度来看,这和那些在发情期喜欢到处炫耀自己身体和繁殖能力的雄性动物没有太大的区别,不过人类懂得用更含蓄的办法。
我有一个同班同学,他就属于这种人,姑且叫他做阿龙吧,因为他经常喜欢人家叫他阿诺格式瓦星格史泰龙。阿龙天天期盼下雨,尤其是大雨暴雨,有时候打雷也想出去,还好被大家拦住了。
只要下雨,他就如同沙漠里的骆驼一样,脱光上衣只穿短裤跑在操场上,一边跑一边叫唤,他经常说这就是展示青春和个性。可是在大家看来,尤其是女性同学,他展示的无疑是胸肌和背二头肌罢了。
不过即便如此,他的身体一直都很健康,是的,一直,只是在身体之外的一些东西出了问题。我起初没有留意,因为我和他总是保持着一段距离。但是在我看见了他奇怪的动作后,开始知道他有些问题了。
最初的时候,阿龙总是在教室里下意识的做些小动作,做些别人包括他自己都没察觉的动作,可是坐在后排的我看见了。
他经常摇头,或者用手掌拍拍自己的耳朵。
接着,阿龙说话开始莫名其妙的结巴,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但似乎却越来越严重了。
我开始接近他,因为,我对奇异的东西有着莫大的兴趣。对我来说,他就像一只管在笼子里被注射了不知名东西产生奇怪反应的小白鼠。”黎正开始一本正经地说这我还有些好笑。但他说出这句时,不经意地看了看我,拿这杯子品茶的我忽然怔了一下,一时间竟然被他奇怪的眼神望着不知道该干什么,但他的视线从我身上离开的时候,我才能发觉自己可以动了。
他始终是黎正啊,千万别被他小孩的外表欺骗了。我在心里暗暗嘀咕了一句。
故事依然在继续。
“当我和他开始交谈的时候,阿龙的不适已经很严重了,他仿佛七八十岁的老头,刚刚说过的话一下就忘记了,记忆力之差实在让人费解。
‘你最近有吃过什么奇怪的东西么?’我只好从他的饮食来源着手。但话一出口我就发现自己错了,要他以现在的状态回忆这段时间的食谱,无疑等于逼他考试一般。
看着他痛苦的冥想,我挥手说算了。忽然,我望着他满头湿漉漉,如同下完雨后杂草般的头发。
果然,刚进来里就闻着一股子霉味。
‘你多久没洗头了?’我问他,这次他很委屈地说自己每天都洗头,因为最近老有人说他头上有股子怪味。但是不管怎么洗,头发总是这样。
‘最近老是下雨,烦死了,好像,好像连着下了一个礼拜了。’他忽然抬起头,望着外面的大雨。我看着他的背影,觉得像他这样思想如此单纯的人真的很少了,他和我一样没有什么朋友,而原因却不同,我是因为在身体外面竖起了一道篱笆,而阿龙则是别人嘲笑的对象,无论是头脑还是他巨大笨重的身体都是男生女生闲暇时候的谈资。
我决定去阿龙的寝室看看,或许那里,能有什么新的发现。
还好,他的床铺比我想象的干净的多。一切并没有什么异样。只有枕头看上去好生奇怪。
这枕头是学校统一发的,开始的到手里的时候都是白色。不过现在五颜六色什么样的都有了,枕头的多种奇奇怪怪的功能也被开发殆尽。
但阿龙的这个枕头奇怪之处不是颜色。而是它居然是湿的。
你知道我当时想到了什么么?
是雨女干的?”
“雨女?是日本传说的妖怪么?”我听到这里忍不住说了句。黎正面无表情的点点头。
“相传雨女只要在大雨中会要求有伞的那人和他共伞回家,以后就会一直缠住持伞人,那人周围的环境全会变的潮湿不堪,正常人根本无法忍受,很快就会死亡了。”纪颜再一旁进一步解释道。
“不过那不是雨女干的。”黎正说,“的确,开始的时候我是怀疑,但想到阿龙下雨天出门从来不带雨伞就彻底推翻了。
可是那会是怎么回事?,或许只是他最近那条神经不对,搞成现在这样,又或者是他经常带着湿漉漉的头发入睡么。
‘平时头发湿了或者刚洗完澡懒得等它干,所以直接睡下去了。所以枕头有些湿吧。’阿龙见我看着枕头发呆,笑了笑摸着后脑勺解释道。
我也只好无奈的看着他。
当时他的脸离我很近,我又属于那种视力极好之人,所以哪怕是他脸部的胡须,我都能根根看的清楚。
可是我没心思数他的胡子。
我看见的是他的太阳穴忽然蠕动了一下。是的,如同虫子一般的一根巨大粗壮的不知道是血管还是神经蠕动了一下。虽然只有一下,但我确实看清楚了,因为伴随这那蠕动,阿龙的脸也迅速做出了古怪的反应,他的嘴不自觉的笑了一下,可是他自己却没有发觉,不知道你们见过人偶么,被控制后做出来的动作和自己本身做的动作差距很大的。
很快,阿龙又习惯性格的拍了拍自己耳朵。
‘怎么了?’我问他。
‘最近老觉得耳朵闷闷的,好像隔着一层薄膜,就像进了水一样,不过拍两下就没事了。’他笑着回答。
真是那样么,我狐疑的又看了看他,没有发生刚才的异状了。不过我还是取走了他的枕头。并告诉他今天把头发擦干净在睡觉,阿龙憨厚的点点头。
枕头被我带了回去。可是我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有些懊恼的把枕头扔到一边,就不再管它。
只是晚上睡觉的时候,才想起来,于是干脆放到我自己枕头旁边。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或许文克在的话一定可以提出个好的方法。
我只是下意识的觉得,那枕头一定有问题。
像我这种人经常做梦,而且睡的很迟。夜晚有点声音我就辗转难测,何况窗户外面下着大雨,我不是女孩子,当然也没有‘夜雨飘窗前,榻风对长眠’闲情诗意。
可是我究竟还是睡着了。不过我很容易惊醒,这恐怕也是个优点。
人在睡眠的时候最为脆弱。任凭你有在厉害的武功,在多的护卫。当你睡着了,你的生命就变得异常脆弱。即便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幼童,只需要一把尺来长的刀子,朝你最为软弱的咽喉处来那么一下,一切都完了。
古往今来多少英雄都是死在床上,人们经常认为要杀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难杀的男人要靠女人,不是说女人可以让男人放松警惕。而是女人可以让男人睡得很死。
当一个日夜提防外人威胁自己生命的人睡的很死的时候,就离死不远了。
难怪曹操处心积虑,不惜演一处梦中好杀人的滑稽剧来警告身边的人,吾梦中好杀人!
当然,我也不是张飞,有睁开眼睛睡觉的本领,可是我有控尸虫,它可以让我睡的很安稳。
控尸虫有天生保护宿主的本领,任何对它来说是能威胁到我生命的东西它都会毫不犹豫的阻止。因为我若死了,控尸虫也就消失了。
开始的时候,我只是感觉手上有一阵搔痒,那是种很轻微的,宛如微风轻抚的感觉,可是我觉得不舒服。很快,这种感觉居然迅速转移到了耳朵旁边,我听到了阵非常微弱但清晰的沙沙声音。
怎么说呢,就像是虫子爬行在沙砾的响声。我猛地爬起,控尸虫已经自动出现了,躺在我的枕头边上。
可是我没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既然控尸虫出现了,证明刚才的确有危险。不过我在枕头旁边看到了一个很小几乎肉眼不仔细看就看不到的白色小点。我的枕头旁边本来是没有这个的。
或许是我多心吧。
我再次睡去,但没有出现先前的情况了。第二天醒来,我拿着枕头去找阿龙。
可是他已经疯了。当我知道消息的时候也大吃一惊。
是的,昨天还和我好好说话的人居然疯掉了,毫无征兆和原因。他如同个三岁孩童一般吵闹着要这要那,东西到手后就一个坐在床铺上傻乎乎的玩耍,可是没几分钟就把手里的东西扔掉,开始放声哭闹。他的室友已经被折腾得够呛,毕竟他这种体型发起蛮来是很难对付的。可是校医也来过了,却没有任何结果。他根本不想离开房间,大家只好暂时让他呆着,去找人把他送到医院。
我知道送到任何一家家医院他也会被诊断为精神错乱然后送进医院。大多数医生都能无师自通一项本领,那就是误诊。说的多么冠冕堂皇,误会而已,本是无心,何必说我有意,把过错推的倒是一干二净了,落的心里一阵轻松。
可是当我走近他,阿龙却意外地平静下来。
他的脸比昨天居然胖了一圈。与其说胖,其实说肿更恰当,就像一个放置了一晚发酵后的馒头。
这次我又看见了,他的脸上如蜘蛛网状的神经似的东西在不停的蠕动着。其中最大的一条朝天灵上爬去。
我终于知道了这是什么了。虽然不敢肯定,但起码我知道对付的办法了。控尸虫离开了我的身体而进入到了阿龙的身体。
‘把他用绳子绑起来,最好坚固点,多绑几圈。’我命令他的室友道,开始他们觉得纳闷,可是还是去拿绳子了。
刚刚把阿龙绑好,他就开始发狂了。九十公斤的身体发怒挣脱着身子起来就像一头暴怒的公熊。他的眼睛布满了血丝,大张着嘴,口水从嘴角流淌下来。
虽然他们看不到,可是我能看到控尸虫正在阿龙的脑袋里吞噬着。
控尸虫正在吞噬着枕虫,分散开来的控尸虫像捕食者见到猎物一样,大量的吞噬这枕虫。
枕虫一种用医学术语可以称作为寄生虫的玩意。我一直没有想到它,是因为我实在以为枕虫只是一种毫无实体的灵虫,就像蜮(yu)或者东方朔以酒浇之就会溶化的怪哉,对人脑无直接伤害,包括控尸虫本身,都是无法对活人的精神产生影响的。”
“蜮是什么?”我问黎正,东方朔的故事我自然知道,可是这个就没听过了。
“蜮的解释有很多种,但是在《博物志》中最为有趣,相传蜮为甲类,生于山溪中。长一二寸,口中有弩形,以气射人影,所中之出发疮,不及时医治则死。”纪颜在一旁解释给我听。黎正见纪颜说完,接着叙述。
“可是控尸虫却有着可以吞噬其他种类虫类的本领。不过,阿龙的脑袋已经被侵蚀的差不多了,即便是把里面所有的枕虫消灭光,他的神智也无法回复了,枕虫靠吞噬人的记忆为生,当人所以学过记过的东西都不复存在,那他也就会回到刚出生的状态了,就如同一个婴孩。
他将永远以无意识的状态活着,因为这种破坏是无法逆转的,即便想再慢慢学习也是不可能了。
我很奇怪枕虫的来源,后来知道这种东西原本是没有身体的,只是拥有自己的意识,长期一堆堆的聚拢在一起。漂浮在空气中的它们会混杂这雨水或者雾气来到人身上。如果长期被雨水淋湿而又不及时擦干净头发,大量的枕虫会进入到人脑里面,并在里面生根发芽,吞噬脑内的记忆,甚至可以使自己从灵虫过渡成拥有真实肉体的虫子。
而之所以叫做枕虫,因为它们总要等人入睡之后,窸窸窣窣的从头发中飘落下来,通过耳朵或者鼻孔眼睛进入人的身体。少量的枕虫进入脑子是无法造成伤害的,因为它们无法抵抗的过人自身的意识和意志,可是数量过于庞大就难说了。在开始,被侵蚀的人会感觉到头部不适,耳朵听不清楚,因为枕虫会像织网一样在耳膜处集结在一起。
量变产生质变。就像蚂蚁,单体几乎可以说是最弱小的动物,可是那些行军蚁群可以轻易的在几秒内吞噬掉世界上任何一直庞大动物。
这种虫子很脆弱的,只要保持头发干燥入睡,就会避免了。可是阿龙发现的太晚了。或许说,应该是我发现的太晚了。”黎正忽然望了望我。
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让我擦干净头发了。耳朵边似乎也传来了一阵阵的窸窸窣窣的声音。我拿起毛巾狠狠的擦拭着头发,擦得生疼。
纪颜看着我的动作忍不住笑了出来。
“没必要这样,你只要记得别带着湿头发入睡就可以了。”纪颜指正我说。
“或许是吧。”黎正的眼睛看着窗外的雨发呆,不再理会我们了。(枕虫完)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9 08: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四十七夜 雾藻

男女很多地方都有不同,洗澡就是一个方面。
男人洗澡,像我这样要刮胡子的,顶多也就二十分钟了不起了,倘若那种因为工作数月洗一次的也就半小时足矣。但女性就不一样了,大学时代曾经陪室友等过他女朋友洗澡,好家伙,我洗完后等了十几分钟,接着去提水吃饭,还帮他带了份,等我室友吃完他女友还没洗完。这次后我才知道为什么女孩都是用水做的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了。
可能大家猜到了,我今天想说的就是关于洗澡的。正确的说,是关于女生浴室的。从小到大,澡堂厕所一律向左转,别说进去观摩,倘若眼睛歪了点,被人发觉都会觉得羞愧不堪,但人又都是好奇的动物,越不能看又越想看。终于,拜李多所赐,我这个连女孩寝室都没去过的人,居然站在了女生浴室里,当然,我旁边就是纪颜同学。
其实事情起始于上周末。我正和纪颜,黎正在省图书馆查询资料。却被李多一个电话直接叫到她学校去了,黎正不想和李多见面,就留在了图书馆自己看书。其实自从合唱团的事之后,我不是很喜欢她学校,似乎每次进去都有些很不舒服的感觉。而这次,是她们浴室出了问题。
“有很多同学都反映说今年新盖的浴室出了问题,好像是说以前旧浴室发生过什么事情,起初我开始不相信,但昨天却被发生的事情吓坏了。”来到学校我们和李多来到了学校的餐厅,坐下来谈了谈。
“昨天我身体不舒服,就没去上下午的课。你知道的,从小我有点不适就爱去洗热水澡,洗完就舒服多了。”李多端着热热的咖啡,对着杯子吹了几口气,蒸汽慢慢上扬,现在是下午,窗子外面的光打进来,和雾气形成了一种很华彩又很绚丽的样子。李多的脸在里面若隐若现。
“学校的澡堂时四点半开门,我早早的提着桶子站在外面等了,因为我不喜欢人太多,一个人进去洗感觉澡堂时自己的一样,那么大的澡堂而且一次才两元,没时间限制,又经济又划算。”李多侃侃而谈,还不时的用手比划一下。纪颜咳嗽了两声,她才反映过来,笑着吐了吐舌头。
“进去的时候果然只有我一个人,整个浴室很空旷,但也很冷,我没急着脱衣服,而是把好几个热水管同时打开,水流声很大,可能是回音的缘故吧。我让蒸汽先充满下,这样不会太冷,浴室的控温系统很不错,每个淋浴头下面都有水温显示,很好控制。
不久,里面就全是水气了,到处朦朦胧胧地,接着我便开始洗了。但是在洗头的时候,我低着头,忽然头上感觉上面有东西滴下来,冰凉冰凉的,冷得我缩脖子,我以为是天花板的水滴凝结掉下来,没去太在意。
一不小心,我的香皂滑出手了,感觉是掉在了脚边,眼睛上由于都是发露泡沫,我只好蹲下来地上慢慢用手摸索,可是,我没摸到香皂,却意外地看到地上好像有一只脚。
我忽然觉得很冷,即便头上的热水淋下来,但我还是仍打了个哆嗦。我觉得纳闷,这个时段也有人?应该和我一样吧,不喜欢浴室太过于拥挤了。我站了起来,用水冲洗掉脸上的泡沫,这才仔细看清楚她。发现女孩皮肤很白,似乎有点过分了,居然比我还白,但是又觉得好像非常干枯,仿佛放旧了变质的干奶酪。但她头发非常长,几乎把整个脸都遮住了,也没有打开水龙头,只是呆呆地站着旁边一动不动。
“同学,你也来洗澡么?这里水温很好控制的,可以很清楚的调节温度。”我以为她不会是用,就手把手的教她,并教她调好温度,但从始自终,她都没说一句话,也没抬起头。只是低垂着站在我旁边。我也没在意,毕竟帮助人是件快乐的事。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舒服得淋着热水,忽然感觉旁边的水气越来越重,而且飞溅过来的水滴都很烫,我奇怪的望过去,依稀看见旁边的水温记上居然显示的是80度。”李多说道这里,我都不禁倒吸口凉气,80度的水温,人都可以煮熟了。可想而知,李多看见水温的表情是什么样子。
“我吓坏了,但更惊人的却是那个长发的女孩子,居然仍然站在水里面,我能清楚地看见她肩膀的皮肉已经在软化脱落了,白色的肉混杂着黑色的头发一缕缕掉下来,然后露出了灰黑色钙化的肩骨。
想都没想,连东西都没收拾,我就跑出浴室,来到换衣间,连忙穿上衣服出去,那时浴室还是只有我一个人。但她也出来了。
一步一步,黑色的头发依旧挂在前面,不过大部分已经和头皮掉落了下来,每走一步,皮肉都掉下来一块,啪的掉在地上。我人都瘫软了,坐在塑料长椅上。看着她渐渐靠近我。
走近了看的就更清楚了,即便我想闭眼,可我发现自己的脸部肌肉完全不受控制了,那个女孩子的脑袋已经没有多少头发了,整个头皮都被烫得皮开肉绽。可是,当走到我面前的时候她迟疑了,接着消失了,怎么说呢,仿佛是慢慢变得透明起来,和气体一样,挥发的无影无踪。我等自己缓过来后,才哆嗦地穿好衣服,扶着墙走出去。一回到寝室就和你们打了电话。”说完后,她仍然惊魂未定。很奇怪,我向来认为李多的胆识别说在女孩子中,就是在常人中也算大的,怎么会吓成这样。纪颜没说话,只是拿手摩挲着光滑的下巴,这是他一贯的思考动作。
当然,这都是几十分钟前的事,而现在,我和他正站在刚才李多说出事的浴室里面。当我决定去浴室探究一番的时候,管理浴室的大爷似乎很不高兴。
他大概五十多岁,听说很早以前这所新浴室还没建好的时候他就在这里附近居住了。他是个光头,而且极爱抽烟,左手手腕上还有老大一块伤疤,似乎看上去像烫伤,肉芽横竖交错,有些吓人。进出的人只是尊称他一句刘叔。
“你们里干什么,这浴室有没什么问题,不过是那些娃娃被蒸气熏得眼花了而已。”刘叔执拗的想阻止我们进女浴室,虽然和他说了是校方的安排,而且女浴室已经关闭了,里面没有人,但他还是很顽固。没有办法,我只好动用镜妖,让他暂时休息一下。
只是在使用镜妖进入他的时候,我感觉很热,一种非常莫名的灼烧感。虽然只是一瞬间,不过还是很奇怪。开始的时候听人说,似乎几年前这里的旧浴室出过事故,烧伤过一个女孩。
不过今天它似乎很不安分,走到浴室门口就剧烈的动弹,还发出蜂鸣声。
浴室并没什么特别之处,和从小到大去过的另外一边没有太大的区别,这不免让我有点失望。纪颜则到处观察,不过地上没有任何可以的东西,当然没有什么所谓的血肉。
“你怎么看?”真难得,纪颜居然会征求我的意见。我愣了下,有点不适应,思考了下,只好这样回答他。
“不是很清楚,不过我觉得应该和那封印无关吧,可能只是单纯的灵体吓人而已。”我知道他心中依旧担心那件事,否则他不会那样严肃,甚至还问我的看法,纪颜似乎觉得我的话印证了他看法,自己点了点头。
“可是,你不觉得奇怪么,为什么同样是浴室,对面好像没传出什么事啊。”我忽然问到,纪颜本来是蹲在一个衣橱旁边看,一听这话,立即站了起来。忽然笑了起来。
“对啊,雾气,女生浴室,我居然把它忘记了。”纪颜说,却把我弄糊涂了。
“不过要让它出来,还必须靠你的镜妖帮忙。”纪颜指了指我肩膀上正在摇头晃脑看来看去的镜妖。它看见纪颜指着自己,不好意思地低下了脑袋,我心想你害羞个什么劲啊,又不是夸奖你来着。
纪颜叫我去借一面镜子,随便怎样的都行,最好是圆的。我费了好大劲,才从两个过路的女生手里买了一块,买完之后我隐约听见后面小声地议论。
“一个大男人买镜子干什么啊?”女生甲。
“不知道,旁边就是女生浴室啊,他该不会去偷窥吧?”女生乙。
“啊,太变态了。”女生甲。
我当时也只能自己骗自己耳朵聋了,加快脚步跑回去。
镜子大概只有手掌大小。纪颜看了看,皱了皱眉头,不过勉强答应了。然后他咬开中指,在镜子中间画了一个我看不明白的符咒。接着,他又在镜妖的圆脑袋上也画了一个。镜妖睁着圆鼓鼓的大眼睛奇怪地向上翻着。画完后,还不是得用小爪子摸摸自己的头。
“让它进去。”纪颜对我说。我点点头,命令镜妖进入镜子,它老大不情愿的望了望我,把身体慢慢融入了那个圆镜子。纪颜见镜妖完全进去了,接着把镜子朝着空中大力抛出去。
镜子没有掉下来,而是如同一盏灯一样高悬在半空里。接着发出红色的光芒,把整个浴室塞满了。红得耀眼的光满,就像是挂满了大红灯笼一样。这时候,从墙角飘出一阵白色的雾。
“这是什么?”我指着那白雾奇怪地问。纪颜面对着白雾走了过去,伸出手,可是那白雾仿佛有生命一般,居然会自动躲避纪颜的手,好像一条蛇一般,委婉得在空旷的浴室里飘忽。
“它叫雾藻,是一种很奇特的妖怪,没有实体,只是像一阵白雾,而且无法生存在室外。和你眼里的镜妖一样,需要以来媒介才能移动变化,有水蒸气或者雾气的地方它就能生存,而且最大的本事是可以利用雾创造出各种各样的幻觉,景物或者人,所以李多看见的应该是雾藻变化出来的幻觉。”纪颜再次把手伸过去,这次那股白雾没有再躲避,而是小心地用仿佛触角样的雾状东西碰了碰纪颜的手,又赶紧缩了回去,当发现没有危险了,又像带子一样一圈一圈的缠绕在纪颜手臂上。
“可是,你还没回答我为什么对面的男浴室没有啊.”我仍旧感觉好奇。纪颜笑了笑。
“妖怪之中,最为好色的就是这雾藻了,它只喜欢呆在女浴室,当然,雾藻的胆子也极小,人多地时候就绝对不会出来,所以它只是像捉弄一下李多罢了。”变成带状的雾藻仿佛听懂了我们的说话,点了点头,然后又迅速的从纪颜手上褪下来。
“那现在怎么办?”我问纪颜。
纪颜想了想,对我说:“就让它呆在这里吧,好好教训下它,别再四处乱吓人,如果把它赶出浴室,它是无法活下去的。不过,这次要帮它换个家。”纪颜话音一落,雾藻就像被吸尘器吸起来一样,全部进入了半空中飘悬的镜子里,等它完全一点不漏的进去后,镜子掉了下来,回到纪颜手中。
“走吧,把它放到男浴室里,呵呵。”很少看见纪颜笑得如此开心,看来把雾藻放在对面的男浴室也算是小惩大戒了。
可是当我们想去打开浴室的门,却发现被锁死了。从里面无论使出多大气力,门却纹丝不动。
这时候,浴室内的天窗都自己关闭了,包括通风关口。而且我听见了水流声。原来所有的热水龙头自己打开了。一时间本来是空旷干净的浴室充满了水蒸气,我和纪颜仿佛生活在幻境里一样。两人渐渐被浓厚的白雾分开了,我看见纪颜的身体消失在雾气里。而我自己也分不清东西南北。
水龙头还在开着,整个浴室成了一个大的蒸笼。紧接着,我听见一声清脆的镜子破裂的声音,因为镜子在纪颜手里,我当然按照声音的方向走过去,果然,我看到了一个模糊的人影站在那里。
“纪颜?是你吗?”我被蒸气呛得难受,连忙走过去拍他的肩膀,由于是背对着我,所以我只好绕到他前面,并且用手赶走蒸汽。
眼前的哪里是纪颜。
这人的整张脸像晒干的桔皮,全部萎缩了起来,五官深深陷进了脸,宛如一个被放了气的气球,我大吃一惊,退后数步。
水龙头的声音停住了,所有的水蒸气一下聚拢了起来,形成了个白色的人形,看样子好像是个女人。这时候我才看见,纪颜其实好好的站在我旁边。手里拿着刚才的镜子,不过镜面已经破了。
“刚才的雾藻不是被你收走了么?”我疑惑的问着纪颜色,可是纪颜并不说话,只是严肃的看着那团白的像一团棉花的蒸汽。现在那东西好像一直在变形,就如同一块正在塑形的泥巴,慢慢的变成人形。
“看来这个浴室还有别的东西。”纪颜说着,在破碎的镜子上用手指点了一下,镜妖便从里面钻了出来,看起来似乎有些疲惫,眼睛也闭上了。
虽然已经完全能看出是个人体的形状,但还是像云层一样,似乎碰一下就会散掉。头部有两个黑洞,直勾勾的盯着我们。纪颜蹲了了下来,同时也把我拉了下来。
“不知道这是什么家伙,但是水蒸气比空气轻,我们蹲着会安全些。”
“安全?它很危险么?”我奇怪地看看那个怪物,不过是一团蒸气罢了。
还没等我说完,四周便开始产生热浪,我的头发能感觉到它在向外喷射着高温蒸汽,这要是被烫着可就不好受了。
我们两个只好半蹲着如蛤蟆跳一样蹦到门口,可是门已久紧锁,而且这里的温度由于那个怪物不停的喷射蒸气已经越来越高了。
“所谓妖魔鬼怪,其实是四种东西,妖怪并不可以混为一谈,大多数妖没有实体,像镜妖和雾藻,都要依托一种物体才能被发现,而现在这家伙我自己都不上属于什么了。”纪颜一边说,一边掏出一把匕首。
我认识这把匕首,在怨崖的时候,他曾经使用过。不过这次才近距离看见,很奇怪,几乎没有刀刃部分,倒像是个锥子,手柄的前面是一根很细的大概十几厘米的空心管子,大概和针粗细差不多。
“不过不管它是什么,有没有实体都好,血剑都可以刺穿。”说着,纪颜将匕首插入掌心,等拔出来的时候,我看见了血剑的样子了,两指来宽,薄如蝉翼,半透明的红色剑身,大概有两尺长左右。而拔出来的伤口却很快恢复了。
头顶部分全都是滚烫的蒸气,我看见纪颜的脸都通红了,只要站起来立即会被灼伤的。
而那个家伙就像一个被烧开的水壶。
纪颜决定把血剑扔出去,只要能擦到它就可以了。
听起来似乎很容易,但我们现在蹲着,首先力量就减弱不少,加上空间里再次充斥着大量蒸汽,我们已经看不见那家伙在哪里了。
浴室虽然不大,但也有七八十平方米。
“你来扔。”纪颜把血剑交给我。“你的眼睛封着镜妖,可以透过蒸汽看见它。”
我接过血剑,比意料的要轻得多,只是好像比先前短了些。
“血剑拔出体内就会慢慢消失,所以要抓紧时间。”纪颜解释道。
我闭上另外只眼睛,果然,我可以透过蒸汽看见它。
手里的血剑已近瞄准了,虽然我从小到大玩射击类游戏极差,但这次不容有失。
我稍微对准一下,手里的血剑飞了出去,直接刺在那怪物身上。只是一瞬间,所有的蒸气轰然消失,天窗也打开了,在阳光的照射下浴室又恢复了清楚凉爽。
“雾藻呢?”我问纪颜,他站起来看了看。
“不知道,在有阳光的地方看不见它,或许躲起来了。”纪颜从地上拾起已经消失了剑身的剑柄,放回口袋。“似乎,血剑把雾藻和那东西又重新分开了。”
门也可以打开了。
不过不是我们打开的,那位刘叔猛地撞了进来,一脸着急的在浴室里转了几圈,接着抓着我的肩膀说。
“你们把它怎样了?”
真实女莫名其妙的话,浴室里明明一个人也没有。
纪颜分开我们两个。“您有什么话慢些说,我们不是很明白。”刘叔气愤地抓起我们的手,把我们拉了出来,直奔外面,一路走还一路骂骂咧咧。
“我就知道,你们是学校派来的,根本不怀好意.”他一边说着奇怪的话,一边把我们拖到一所矮小的平房外面。
到了门外,看起来蛮横的刘叔忽然一反常态的温柔起来,小心的接近大门,掏出钥匙慢慢打开,就像做错事晚回家的孩子一样,让我看了有些好笑。
可是当我走进去就笑不出来了。
矮小昏暗的房间里,躺着一个人,我分辨不出她的年龄……因为她的脸缠着纱布,包括手臂。不过我从床边墙上挂着的照片来看,她估计是刘叔的女儿
在床的旁边,还有很多换下来的就纱布,床头的柜子堆满了药品和一些书籍,我随便看了看,都是些大学教程和励志小说。
“这是怎么回事?”女孩奇怪的指着我们,她的声音也很粗糙,完全不像人的声音,犹如机械发出来的一样。刘叔尴尬的介绍了刚才的事,女孩有些悲伤地叹了口气。
我和纪颜都糊涂了。
“你们在浴室里看见的怪物其实就是我。”女孩忽然轻声说道。
刘叔长叹一口气,告诉我们事情的原委。
原来这所学校以前的浴室存在很多漏洞,水管的供水经常出现问题,以前曾经有学生反映水温会突然升高,但校方总是以资金不够为理由一拖再拖而且澡堂没有专门的看守负责处理急性事故的人员。结果一次刘叔的女儿,同时也是在这所大学上学,一个人单独去洗澡,锅炉出现了问题,她被喷出的水蒸气严重灼伤,本来如果处理得当也不会受伤太深,只因为当时外面一个人都没有,还好刘叔第一个发现,但是送到医院的时候大部分皮肤都坏死了,结果到现在做了多次手术还是没有完全好。出了这事情后,校方才终于同意重新修建新浴室取代原有问题的澡堂,并且让刘叔来管理。
“我很想再洗一次澡,但医生说我的皮肤恐怕永远不能成熟热水的温度了,家里离新开的浴室很近,我每天趴在这里都能看见女孩们高兴的从浴室走出来,我很羡慕。”刘叔的女儿缓缓地说,“其实我也很哀怨过,甚至想到自杀,因为我的容貌和声音全毁了,结果一次我做梦,发现自己来到了浴室,而且和有一阵白雾总是围绕着我,在梦里我也惊奇的发现自己的容貌又回来了,每次做梦我都会很开心,后来我查阅书籍知道那个白雾叫雾藻,是一种躲藏在浴室的妖怪,不过它变出的幻像真的令我很高兴,也伴随这我度过了最辛苦最难熬的日子,我曾经告诉过它不要吓唬浴室的女同学,结果还是搞成这样。”女孩忽然抬头望着我们,那双仅有的没被损坏的美丽眼睛带着哀求望着我们。
“我希望你们别带走它,以后它会改正的,我不会在让它吓唬其他人了,放过它吧。”我听了看着纪颜,纪颜走过去拍着女孩的肩膀。
“我没有带走它,雾藻还在那澡堂,今天你睡觉后还会在看见它的,相信我。”随后笑着看着女孩,刘叔的女儿点了点头,又重新躺了下去。
刘叔送我们出来的时候告诉我们,自己的手就是当时跑来救女儿的时候被灼伤的。
“这孩子命苦,所以我不想她唯一的希望都没了,起码让她在梦里高兴些。”刘叔说着声音有些许哽咽。
我们安慰他几句,离开了那平房。路上我不解地问纪颜,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女孩的精神和雾藻联合在一起了,所以才会变成那个样子,而且不肯离开浴室。”纪颜笑着说。“大部分妖怪没有思想和意识,当遇见游离的女孩的意识后自然会捕捉下来,当作自己的思想,不过雾藻也没有消失,应该是躲了起来吧。”
“原来是这样,不过那女孩真的蛮可怜的。”我想起来不禁又叹了口气。纪颜也有些许不快。
“事情往往总是到发生了以后才会引起别人注意,就像曲突徙薪成语里建议主人家弄弯烟囱搬走柴火的邻居,反而后来不如救火的人受到的待遇高。真正的智者往往防患于未然,但其实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得到潜在的隐患的。”纪颜轻嘘一口,望了望又开始正常营业的浴室。
“走吧,我们回去吧,黎正同学恐怕在图书馆等着急了。”纪颜笑了笑。(雾藻完)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四十八夜 礼盒
第四十八夜 礼盒
礼盒本事寻常之物,大多收到礼盒的人无不欢喜雀跃。可是也不是每一个收到礼物的人都会高兴,相反,可能会陷入到莫名的怪异事情中。
无疑,哲野就是其中一个。
哲野的名字听上去就很怪,可是毕竟第一次见面,我也不好去讨论别人的姓名,那样是很不礼貌的。
“我希望你能帮我刊登个寻人启事。”哲野诚恳地对我说道,看他的样子我觉得十分憔悴,脸颊的两侧如同很久没有浇水而干瘪的仙人掌,带着暗绿色,薄薄的嘴唇和切开口放置在空气里的苹果颜色一样,红铁锈般的难看。我以为他已经四十多了,因为眼角旁边堆满了数条延伸出去的鱼尾纹。可是一问才知道,他居然只比我大两岁。
“你的气色,似乎不太好呢。”我一边记录着他要刊登的内容,一边规劝他。我的身体也不好,从小就非常弱,生病几乎是家常便饭,不过有道是久病成医,每每看见气色不好的人我都喜欢告诉他们几句养生之道。今天也是一样,当我正要告诉他如何调养自己的身体时候,哲野低垂着头,摇了摇手。
他的手指很纤长,又白皙,像刚做好的石膏雕像般的光滑,几乎看不到粗大的指节或者汗毛,我真怀疑这是男人的手指么。
“这,不是身体的缘故,我自己知道,要说起来,还真和今天刊登的寻人启事有关。”他的声音很干涩,从进门开始,我看见他已经舔了自己嘴唇六次了,他舔得很快,肉红色的舌尖只是一扫,我便看见干枯发裂起着白皮的嘴唇瞬间亮了一下,但很快,像油漆干掉的结果一样,嘴唇又比先前看上去更加干涸。
我倒了杯水给他,哲野感激地一口喝下,这才恢复点元气,凭心而论他还是可以用英俊来形容的,可是同我所认识的纪颜与黎正又不同,他的脸总让人感觉到不安和阴沉,尖尖的下巴和高挺却非常狭窄的鼻梁,以及那双鹰眼,都让我觉得很不舒服。
喝过水,哲野开始了自己的叙述。
“其实我是一个在农村出生的孩子,那是个非常古老有着很长历史的村庄,这里的人有的甚至几百年都没有搬家过,独特的地理条件使这里几乎成了相对隔绝的桃源。家里虽然在村子里还算可以,但其实与城市里的你们相比就相形见拙了。就好像在内地的富人搬家到沿海,阶级一下就降了个档次。很多东西都需要参照物的,所以,对任何事物都不要盲目的主观论定。
我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往上走,最后顺利成章的考入了名牌大学,在大学里我靠着自己的勤工俭学,为家里分担了部分学费,但昂贵的费用依然压着我抬不起头来,我只有靠着努力的学习和良好的为人处世的态度,获得别人的尊敬。
但那种尊敬是不值钱的。
这个社会判断一个人是否优秀的标准很简单,那就是你是不是个成功的人,所谓成功,当然是靠金钱来衡量啦。”哲野说到这里,忍不住笑了一下,充满了自豪和得意,我看见他的眉毛下意识的朝上抖动了两下。或许看见我对他的高论没有表情,他只好继续说下去。
“还好,我靠着自己的能力在毕业的时候进入了一家大型公司,并且在那里努力工作,或许如果我没有遇见老板的女儿,事情会发生些改变。
她实在太优秀了,无论长相气质和能力智慧。当然,我瞬间就迷上了她。可是现实总是残酷的,因为我的心里还压抑着另外一个女人的债,经过痛苦的挣扎,我告诉了老板的女儿,也就是我现在的妻子。
那个女孩是我同村的,从小学到高中的同学。我说过,虽然我家在村子还算过得去,但要负担那么一大笔开支还是很艰难,而且家里还有弟弟妹妹也要上学。这个叫龙秀的女孩子本来也考上了一所师范大学。可是她为了我,居然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出来打工,为我交纳学费。而我每次在回村子的时候,都会见她,我的家里人和村子里的人早就把她当作我的妻子了,我也很感激她,甚至一度也对她发誓非她不娶,因为任何男人面对这样一个为你付出的女孩,都是无法去拒绝的,我甚至在规划何时赚够了钱就回家和她成亲,当然,这一切都在遇见老板的女儿之前的想法。
我知道你可能会鄙视我,但我也没有办法,有很多事情是无法描绘清楚的,因为我发现对龙秀只是一种感恩的心理,我觉得带着这种心理和她结婚我和她是不会有幸福的。所以,当我几年前回家的时候,告诉了她一切,并且告知她我很快会结婚。
我做好了一切暴风雨般的责骂,甚至决定哪怕她如何羞辱我,我觉得也是应该的,因为毕竟是我辜负了她。可是很奇怪,她没有任何的表情。
只是说了句话。
‘结婚的那天,我会送你礼物,以后只要我有空,我就会记着你,送你礼物。’然后淡淡地走开,没有任何其他的表示。我感到非常惊讶,或许我低估了这个送来没有上过大学的女孩的气度和容忍力。仿佛她很早就知道了我已经变心了一般。
你知道么,我听父亲说龙秀的家里不是一般人,他们似乎总有种未卜先知的能力,而且龙家人经常早早过世,仿佛是种诅咒一样,又仿佛是神的安排。
给你一样东西,我就拿走一样东西。
龙秀以前经常这样对我说。她还笑着说,自己可能很年轻就会死,所以最好还是不要嫁给我。
即便如此,我还是很内疚,给了她一大笔钱,真的,是一大笔,足足是她给我的数十倍。当然,我知道,这无法抵消她施与我的恩惠。从初中我就知道龙秀喜欢我,经常照顾我。因为学校离家里远,大家都是住校,她主动要求为我洗衣服,虽然这使我一度成为学校男生的笑柄。
龙秀没有接受我的钱,而是默默地出了村子,在离开的那天晚上,她把我叫出来,来到了村子的后山。那个晚上天色出奇的黯淡,连月亮都蒙着曾厚厚的灰色。我听说过,这叫月枷。老人们经常说,日枷风,月枷雨。就是说太阳出现这种情况第二天就要刮大风,而月亮这样自然代表着第二天有大雨了。
我来的时候龙秀已经站在那里了,见我过来,就送给我一个礼盒,她不算那总很漂亮,但非常清秀,一种很让人怜爱的感觉,在不亮的月光照耀下,显得有些楚楚动人。只是月亮只能照到她一半的身子。
一个很普通的礼盒。我不知道如何形容,只是感觉和装骨灰坛的盒子很相像。
因为以前小时候我抱着的爷爷的骨灰盒就是那样大小,只是颜色不一样罢了。
龙秀交待我,一定要等结婚的时候打开,当然,如果我好奇心太重,提早打开也无所谓。
说完,龙秀就走了。当时我看着她的背影慢慢消失在浓重的夜色里忽然有种很悲凉的感觉,我觉得自己以后见不到她了。
第二天,果然大雨,但是我听说龙秀坐了南下的火车离开了。
村里的人没有责骂我,因为我被告知,前些日子龙秀就告诉他们,我已经有了别的意中人,并央求大家不要给与我过多地责备和谩骂,免得让我难受。
我很感动,面对这样一个人,我只能以亲人这个词来形容。
但亲人不能变成爱人。
所以我始终都会把她当作妹妹。
后来我改了自己的名字,换了现在这个名字,和我的妻子在这个城市工作和生活。很幸运,我靠着自己的努力和老丈人的背景,顺利地成为了商界为数不多的青年翘楚,我的同学和熟人无不对我报以热切和羡慕的目光,这种感觉,还是不错的,起码在去年之前。”哲野仿佛陶醉在自己的以往的幸福之中,眼神有些迷离,这种故事桥段我原以为只有故事和电影剧本里才有,没料想真的有这种事,当然,我也说不上讨厌或者鄙视他。所有对那些名人或者成功人士评头论足,充当着批评家焦色的人无论是自己还是旁人都知道,因为那是嫉妒罢了,换了他自己在那个位置,还不见得有多好。所以我也是,没有资格去批评哲野的对错,如果是我,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做什么选择,毕竟这个世界没有永恒的承诺,只有无限的诱惑。
“我的幸福生活被一个礼盒破坏了。”哲野的表情忽然变得狰狞起来,像一头被激怒的动物,白森森的牙齿咬着自己的下嘴唇,眼睛几乎凸了出来。
“可是,我不明白,这和您今天来刊登寻人启事到底有什么关系。”我终于还是不解的问他,虽然我早上还算有空,但也总不能听他一个劲在这里讲故事。哲野恢复了他尊雅的面容,很有风度的向我道歉,并强调下面的话才是他今天来这里的真正原因。
“您还记得刚才我说的龙秀送的礼盒吧。其实我一直都没打开过,我恪守着自己为数不多的对龙秀的承诺,因为这样会让我稍微好受些。可是没想到我居然把它忘记了。盒子被归置到储物柜里,居然一呆就是几年。一直到去年我在家里做大扫除,才把它翻出来,虽然家里有钱,但我不喜欢让佣人来触碰我的东西,我宁愿自己来打扫,因为每一件旧物都能触发我脑海深处一些平时无法摸索的角落。这个盒子也是,当时我甚至还在那里回忆了好久这到底是什么,最后好不容易才起来,这是龙秀送我的。
既然都过了这么久,打开,也就无所谓吧。于是我使劲打开了盒子,不知道是盒子太紧还是我的力气小了,我费了好大气力,弄得浑身是汗。
可是很奇怪。打开盒子前我明明觉得盒子有些分量,但是打开后忽然一下轻了。
盒子里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难道龙秀在戏弄我?我觉得很奇怪,她应该不是这种女孩。这时候我感觉仿佛有个很微弱的声音在我耳边叫了下我。但是回头看去诺大的空房子里只有我一个人,太太去了岳父家。
我把礼盒盖上,重量又重新回来了,顿时沉了下去,但打开,里面还是空的。我这样开开关关试验了很多次,结果都一样。
我决定去联络下龙秀,因为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这完全怪我,人事一多,就把她渐渐遗忘了,我本应该想到,像龙秀这样的女孩子从来不会主动去要求什么。
可是等我好不容易联系到村子里,大家都说龙秀自从那天离开就再也没有任何音讯。只是知道去了南方那个的某个大城市,可是她家里也不知道她的下落或者确切的地址。我带着失望看着那个礼盒。
盒子的颜色一如数年前一样漂亮,颜色都没褪,红色。
但是第二天,我的生活就改变了。
一大早,我就接到了一个邮包。邮包是放在门口的,正方形的摆放在门前。
但是打开后,是个盒子,准确地说是个礼盒,和龙秀曾经送我的那个颜色一样,仿佛出自同一人之手。
邮包里还有贺卡。我打开一看,居然是龙秀的字迹。
‘你打开盒子了吧,就像那天我答应你的,会一直送礼盒给你的。’当时我很高兴,甚至没有想过这一切又什么不对,只是想龙秀能联系我证明她原谅我了,所以兴奋得打开盒子。
可是明明打开之前颇重的盒子,里面还是空的。
关上盒盖,重量又回来了。
懊恼感觉受了戏弄的我把盒子狠狠地抛在先前的礼盒上。
是龙秀的玩笑吧,她还没有原谅我,还在戏弄我,她们家族本来就有着被人害怕被神灵诅咒的怪异能力,想要戏弄我真是易如反掌。我忽然从心底开始升起了一阵淡淡的对龙秀的厌恶,但是又非常期盼可以再次见到她。
都过去这么久了,何必还对我这样。我没有扔掉盒子,只是小心的放在一起,因为我想看看,龙秀到底想做什么。
可是几乎没过上一段日子,我都能收到龙秀寄来的包裹,都是一样质地的礼盒,大小也差不多一模一样,当然,和以前一样,打开来什么也没有。这件事我一直没告诉我妻子,怕她担心害怕,她这人一直都很胆小。有次她也吃惊地问我盒子那里来的,但被我敷衍过去了。
细细数来,我几乎已经接到了好几个这样的盒子。而且寄来的地址五花八门,全国各地都有。至于上面的贺卡,无非就是一句,‘每当我想你的时候,我就会寄给一个礼盒。’倘若只是些盒子道也罢了,只是后来却发生很怪异的事情。”哲野说道这里,居然如说书人一般喝了口水,倒是让我急不可待了。
“我将所有的盒子堆放在一起,忽然发现了个奇怪的事。
这些盒子,每次我把它们码放好,第二天一看所有的盒子又平放下来。随着盒子的增多,摆放的形状居然越来越接近一个人形,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堆放得积木一样,但是没有头部。而我的妻子也越来越怪异,一次她居然把其中一个礼盒打开,让自己的手塞进去。还说了句。蛮合适啊。当时我就把盒子夺过来。结果两人大吵一架。她坚持让我扔掉盒子,说我这样留着盒子就是代表心里还想着龙秀,在她要求下,我把盒子一股脑的扔进垃圾箱,并亲手把它们抛进了来运送垃圾的车子。我以为事情结束了,可是第二天,所有的盒子完好如初的放在客厅的地板上,依旧摆放成一个人体的形状。
我没有办法,只好把盒子好好的收起来,并骗妻子说盒子已经没了,她才安心一些,家里才安宁一点。但是我却安宁不了,到现在我甚至害怕看见盒子,别人送东西给我拆都不敢拆。
正巧,昨天收到的盒子的时候我看了看地址,居然就在这个城市。所以我希望找到报纸可以刊载篇寻人启事,看能不能找到她,让她结束这种无聊的游戏。”哲野终于说完了,擦了擦汗,把杯子里剩余的茶水一饮而尽。
我按照他提供的材料和相貌刊登了寻人启事,由于照片只有一张哲野提供的龙秀高中早期的照片,所以也只好如此了,由于哲野不想把自己的联系地址公布,所以暂时在启事上刊登的是与我们报社联系,随后再由我告诉哲野消息。从照片看上去,虽然衣着简朴,但看的出龙秀是个很美的姑娘。
目送哲野回去,我也把准备的样稿递交过去,报纸明天就会出了。
第二天,繁忙的工作几乎让我忘记了这件事。但是一个电话把我叫醒了。一个人告诉我,他看到照片可以提供关于龙秀的消息。我告诉他在一处地方等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选择第一时间告诉哲野,而是独自去见这个人,因为我忽然很好奇,为什么龙秀要寄这么多盒子给哲野。
和我见面的是一个男人,一脸的猥琐和不堪,穿着破旧而脏乱的皮衣。双手插在口袋里,深弯着头蹲在路旁边,说老实话我对他没有什么好感。
当我叫出他的名字,这人仿佛触电似的站了起来,灵活的转动着小脑袋,就像被风吹动木偶的人头。厚实如吸饱了血的海绵般的嘴唇张了张,脸上露出了些许喜悦。
“你,你来了!”他跑了过来,我下意识的退了一步,他察觉了,从伸出几根黑毛的鼻孔里闷哼了一声。
“你知道照片里女人的下落?”我收紧了声音,决定赶快问清楚,因为我怀疑这人是个骗子,只是为了启事上不菲的酬金而来。因为哲野许诺,能提供消息的可以得到一笔令大多数人眼红的钱。
“你一定认为我是骗子吧?哼,我可不只是见过那个女人,而且我对她的事知道不少呢。”男人的话让我吃惊,的确与他的外表略有差异。这个男人得意的抖了抖身体。我只好把他拖到最近的一家饭店。这是他自己要求的。
面对一桌饭菜他狼吞虎咽,我纳闷到底一个人要多久没吃饭才能有这样的食量。
“龙秀是个古怪的女人。”男人没告诉我他的名字,我见他穿着相貌倒是和小米有些相似,只是块头大了一圈,那干脆叫他大米吧。
“我和她是在同一个厂里打工的。你知道,在南方这种工厂多的是,一做就是十几个小时,每天回来没有不生病的。我一个老乡和龙秀同一个房子居住,有时候会去转转,当然也就认识她了。
虽然不太说话,但由于长得还算漂亮,所以我也就格外多注意她。但是听老乡说,龙秀是个让所有女工非常讨厌的女人。
女人之间的喜恶是很微妙的,可是龙秀却有一种可怕的能力,她可以读心,无论你嘴巴说什么,但是心里的真实想法,龙秀都可以知道,而且她经常在公众宣扬出来。
我第一次见到她,刚想和她问好,结果她冷冷地说了句:“你来找小李是为了向她借钱吧?”
那天我的确是想找我老乡借钱,但我根本还没开口。
包括某某女工勾搭工长,某某人小偷小摸之类的。所以到后来,所有的人都很讨厌她,甚至高声咒骂她,巴不得她死。每次她一来,所有人都散开,畏惧和她在一起,怕被她读到自己的想法。而龙秀却微笑着站在一边,居然盯着那些女工。
她说:“如果你们有怨恨,就来杀我啊,杀了我,怨恨自然消失了。”大家都得出了个结论,龙秀是个疯子。
而龙秀似乎没有任何反映,或者说这种情况正是她期待的。平时做完工作,老乡说她就一个人躬着腰坐在床前制作礼盒。
一种非常漂亮的盒子,虽然大小不是一样的,但颜色外形差不多,我们工厂是搞木材家具加工的,龙秀经常拾一些废料,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只要有休息时间,她哪里也不去,就猫在里面做礼盒。而且所有的礼盒,她一做完就放在床下面。
终于有一次,龙秀失踪了。我老乡说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一天深夜,她独自一人出去,也不说为什么。但是那天晚上的月亮很模糊,仿佛套着一层毛玻璃。
几个月后,警察来到厂里,通知了我们厂长,说在不远处找到一具尸体,已经被肢解了,从死者的身份证来看,就是龙秀。
我不知道是谁干的,这个工厂有很多男人都眼红着龙秀,一方面女人们厌恶她,而男人们却窥伺着她。在那个厂里,龙秀算是很漂亮的了。
可是根据后来的情况我慢慢了解到,龙秀的死非常怪异。
首先,所有的工厂的男性似乎都没有作案时间,警察也找不到任何证据,而且尸体旁边就是作案的刀,但是上面只有龙秀自己的指纹。而且,最令人感到不解的却是尸体的样子。”大米说到这里却停住了。我着急的让他继续讲下去,而他却向我伸出了手,摊开的手掌就像一个投币口。
“钱,没钱我不告诉你。”大米裂着嘴笑着。我只好按照他的要求给了他一些钱。
“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是被整齐的切成了几乎一样的块状,但是又没有分开,也就是说从外面看还是一具非常完好的尸体。
自那以后,我老乡就不敢睡在原来的房间里了。她说晚上经常听见床下有翻找东西的声音,每次声音过后,她早上去床下察看,发现原本堆放在床下面的龙秀做的礼盒就会少掉一只。而且,听说龙秀被分解的尸体,后来也不翼而飞了。”
“龙秀是什么时候死的?”我忽然想到了什么,连忙问大米。大米歪着脑袋想了一下,然后十分肯定的告诉我。
“一年前。”
按照约定,我把哲野的联络方式告诉了大米,叫他去联系哲野拿钱。大米高兴的拿着地址出去了。
当我刚要离开的时候,忽然追上大米。
“盒子是什么样子的你还没告诉我。”
大米不耐烦的挣脱开我的手。“不就是木制的么,还没上油漆呢,龙秀说油漆不好,会褪色。”
我依稀记得哲野说的礼盒是红色的。大米见我发呆,又补充了句话。
“接着她微笑了下,又说,这世界上任何东西都会褪色,只有血的颜色不会。所以如果要上漆,用血最好了。”我听了也不奇怪,反正她平时说的怪话多呢。”说完这些,大米就真的消失在我的视野里了。
当我纳闷地走在回报社的路上,却接到了哲野的电话。
我正想告诉他一个叫大米的人告诉了龙秀的下落,可是哲野在电话里喊出一句话来。
“把寻人启事取消吧,我已经找到龙秀了,她正在我家呢。”我一听愣了,感到莫名的一阵凉气。等我想告诉他龙秀已经死了的时候,哲野把电话挂断了。
既然这样说,那这个叫大米的人一定在说谎了。但是我还是决定去哲野家一趟,因为我总有些许不放心,本来想叫纪颜同去,可是电话却一直忙音。
还好上次问哲野要了他家的地址,居然离报社不远,有钱人就是好,居然在市区中心的繁华路口处买了房子。
我按了下门铃,出来的居然是哲野,他的样子很高兴。
“你来的正好,我还想去报社感谢你呢,龙秀她看见你的启示,所以来了,而且还带来了礼物。你知道么,原来龙秀送礼盒给我是为了给我惊喜罢了。”我进门一看,果然,一个很漂亮气质很好的女孩子坐在沙发上端着一杯咖啡。旁边还放着一个礼盒,红色的礼盒,我感觉刚好和一个人头差不多大小。
的确是照片里的龙秀。
这下我安心了。不过既然来了,就干脆进去看看吧。
我也坐在了沙发上,龙秀朝我友善的笑了笑,我也一样。她穿着一套袖子很长的鸡蛋黄绒衣,脖子上围了条不长的围巾,咖啡杯里的咖啡是满的,看来龙秀并不喜欢,只是拿来暖手。家里似乎只有哲野和我们三个,看来哲野的太太不在家。
哲野高兴得从房间里拿出个DV摄影机,说要让我帮他们两个拍段视频留作纪念,龙秀的样子看起来很腼腆。
“龙秀,真的好多年没见你了,原来你也到了这里,这次在我家住几天,我妻子也很想见见你。”哲野热情地对龙秀说。只是奇怪,龙秀并不说话,单是点头微笑。
我那好摄影机准备为他们拍摄。
龙秀把手中的咖啡放回去。我从镜头里清楚地看见,她的手腕处有一道明显的红色伤痕。
一整圈,仿佛整个手腕是被切除后又重新装上去的。我忽然想起了大米的话。
龙秀被发现后整个尸体都被肢解,很整齐,都是一块一块的。
接着,龙秀摘下了围巾,她嫩白的脖子处也有一圈红色极细的伤痕,如同在脖子处帮了一条红线。
龙秀看见了我惊讶的表情,用食指伸开放在嘴唇处,做了个嘘的表情。接着笑了笑,望着一脸兴奋的哲野。
我忽然感觉一阵眩晕,手中的DV落在了厚实的地毯上,接着,我失去了知觉。
当我苏醒的时候,龙秀和哲野都不见了。
我看见地上的DV还在,心想好像镜头是开着的,于是拿起来看了看。
从开始我晕倒时,镜头晃动了几下,看来是摔在了地毯上,很幸运,是斜靠在旁边的桌子角。所以镜头正好朝上对着沙发。
我看见龙秀微笑着用双手抚摸着哲野的脸,哲野现的很开心。两人深情的接吻了。
可是当龙秀的嘴唇离开哲野的时候。我看见哲野的身体如同一个被积木堆起来的物体,龙秀稍稍用手指一戳,哲野的整个身体就散架了。脑袋,手掌胳膊大腿所有的肢体都掉了下来。一整块一整块的,很平均。但是奇怪,没有留一滴血。
接着龙秀微笑着离开了,回来的时候带来了很多礼盒。
她把哲野分开的肢体一个一个小心地装入礼盒,最后哲野的头,依旧还带着凝固的笑容,被龙秀放进了沙发上新带来的礼盒里。当哲野的身体被十几个礼盒装进去的时候,龙秀开心的笑了。
她的身体也开始慢慢消失,最后一刻,她终于开口了,声音很好听。
“我们,回家吧。”
我看了看四周,果然,在墙角处堆了一些礼盒,盒子的外面鲜红色的,很妖异。
好奇心驱使着我过去打开礼盒,但我又在犹豫。终于,我还是过去了,选择了其中一个较小的,拿了起来。
比较沉,我能感觉到重量。但是当我打开的时候,里面却空空如也。但是盒子盖一关上,重量再次回来了。
我只好将盒子放回原处。离开了哲野的家
哲野就这样没了,从此后在任何场合都没见到过他,他的妻子也没有提及过他,而是很快便改嫁了,仿佛现实中根本就没存在过哲野这样一个人。
我不知道,是否在很遥远的一个村庄里,还会有一对年轻的男女非常开心的坐在村口,看着那灰蒙蒙的月亮,嬉笑着讨论着明天是否会下雨。(礼盒完)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四十九夜 养狐

连绵的大雨后总是会跟着非常好的天气,虽然起风的时候还有些微微作冷,但是街道上行人的气色已经好了很多,大家一扫连续数日的阴霾之色,个个喜笑颜开。如此好的日子不去踏青,那就太浪费了。
城外有座省级旅游处,是一座不大的小山,趁着还有假期,邀上几位好友,带着自制的食物共去山间赏春花观溪水,领略一下自然之美岂不快哉。当我充满兴致地提出这个意见的时候,没想到那两人确实一副满不在意的表情。
“春游?没兴趣,小孩子的玩意。”黎正想去拿架子上的一本书,无奈太高,踮起脚也够不着,他只好咳嗽了两声,再次回到沙发上坐着。
“无所谓吧,反正在家里也呆腻了。”纪颜神了个极长的懒腰,活动了下筋骨。
“那好,我把落蕾和李多也叫上。”我兴奋得提议。两人没有吭声,算是默许了吧。
与他们相反,那两个女孩倒是非常高兴,真的如同小孩一样,特别是李多,居然跳起来拍着巴掌。我忽然意识到真的要去的话还是要好好盯住她,别到处乱跑才对。东西收拾得很快,食物都是李多和落蕾准备的。我们三人,准确地说是我和纪颜负责外出的物件包括帐篷啊,睡袋以及日用品。黎正站在一边,带着戏谑的表情看着我们。
“去可以,不过小心山上的狐狸。”黎正忽然说道,我不解的望了望他,又看看纪颜。纪颜笑了笑。
“没事,不过他说的对,这个时候是母狐产幼崽的时间。大多数狐狸非常害怕人,它们很警觉,对幼崽的保护性很高,只要发现有不对的情况,立即会全体搬家。但是,这种狐狸没有什么危险,在山间有一种狐狸的幼崽是千万别去招惹得,它们叫……”纪颜还没说完,忽然响起了敲门声,我立即去开门,却看见李多和落蕾已经提着一大堆食品站在门外。
既然准备妥当,一行人当然决定上山了。从这里去郊外有一段路程,不过纪颜不肯坐车,我们只好先过去。
“那不是要等你好久?”我问纪颜。还没等他回答,坐在我边上的黎正懒懒的说话了。
“他会缩地之术,还会神行,你还担心他,说不定他先到,汽车后到呢。”黎正带着嘲笑说到,我心想原来如此。
“你们先去吧,不用担心我,到了后我会打电话给你们。”纪颜在车后招招手。我本想接着问黎正那种狐狸叫什么。可是看着他闭着眼睛靠着座位睡觉心想还是算了。
由于这个路段平坦而车辆稀少,车子行驶的很快,在李多和落蕾的谈笑声已经到了郊外了。很久没有看见青山绿树,一下子瞧见还真有些不适应。最大的感受是窗外的空气非常得好,大概是下过雨的缘故,外面娇嫩的青草绿的逼人眼睛。
大概过了两小时,我们来到了山脚下,这里有个小小的木屋,里面有看山人居住,顺便可以招待一些旅行者歇息和饮食。其实这座山非常的平坦,几乎没有什么坡度,无论是身体孱弱的老人还是气力不佳的少儿都非常适宜来玩,加上离城市较近,所以人气还算比较好的,只是想着人来多了,仅存的一点绿色恐怕也要被糟蹋了,无奈我们自己也成了其中的一员。
下车一看,没料想纪颜已经到了,悠闲在旁边的凉亭里面饮茶。见我们来了,乐呵呵的走了过来。我到真是羡慕他有如此本领了,这样一来七天假期旅游到节省不少路费。
“干脆教我吧。”我对他打趣道。纪颜把我拉过来低声说:“这种东西不是说教就交的,而且使用一次极耗体力,我已经在凉亭休息了半小时了,还是有些不适,不是和你说过么,遁甲之术付出和回报是成正比的。”想想也是,世界上任何事情都存在着平衡,脱离了平衡自然会受到惩罚。
一行人说说笑笑的沿着山路上去,由于刚下完雨,人不是很多。除了我们外,还有两个奇怪的男人。
一个个子很高,穿着黑红格子夹克,背上背着个长长的木盒,黑色的,看上去像是装提琴的。我纳闷还有人在这里来练琴么,不过又想了下,艺术家么,总要与我们普通人不同,否则就不叫玩艺术了,而是被艺术玩了。
另外一个带着黑色鸭舌帽,穿着件黑色皮夹克,手里提着一个黑色大塑胶袋,身材矮胖,神情古怪。两人都带着墨镜,把衣领竖的很高,根本看不清长相。只是安静地走在我们前面,偶尔看看我们一眼又很快转移视线。一路上说话也非常小心,几乎听不见实质的谈话内容。
不过这并未影响我们的心情,沿着山路一路观看风景,只是黎正好像对前面的两个人更感兴趣。
“喂,你老看他们干什么。”我问黎正。
“你不觉得他们很奇怪么,感觉不像是来旅游的,倒像是来寻找东西的。”黎正指着那个高个子的男人。我一看,果然,他瘦长尖立着如梭子似的脑袋左晃右晃,只在附近草丛里看。
“哼,愚蠢的人,难不成是想打它们的主意。”黎正忽然冷冷地说了句。我一时没听明白,刚想问,却被李多拉了过去要我帮她提东西。也难怪,她是断然不会让她纪颜哥哥受累的。
走到山腰,那两人就和我们分道扬镳了,朝着更僻静更深处走去。我也开始狐疑,这两人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中午的时候,大家都累了,天气不错,到了块山顶的地方似乎离太阳也更近了,雨后的青草被阳光一烤散发出类似薄荷样的味道。李多和落蕾去采集点柴火,我们则准备做饭。
可是她们回来的时候手里没有柴火,却抱着一个小家伙。
我是第一次见到狐狸。
长着长长尖尖的嘴巴,小眼睛紧紧闭着,两只大大毛茸茸的耳朵不时地扇动,它只有一个巴掌那么大,和刚生下来小狗一样,全身通红像一团火一样的,不过它的后腿好像受伤了,还在流血。我很吃惊它的皮毛,犹如一块上好的缎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
“这是什么?”我奇怪地问,李多抱着小家伙,手抚摸着它的小脑袋,似乎受了惊呀,它在李多怀里不停的颤抖着。
纪颜色和黎正看了大惊,连忙赶过来质问她们。
“你们怎么把黑狐带来了?”我一听,原来它叫黑狐,只是它明明是红色的。
“它们太惨了,我在拾柴的地方找到了它,附近还有只中了枪死去的母狐狸。”李多忿忿地说道,“也不知道是谁,这么残忍。”
“他们是为了黑狐的皮。”纪颜忽然说道。大家把小狐狸放在一堆衣物中,简单的为它包扎了下,还好是皮外伤,没有弄到骨头,猜想可能被子弹擦伤了,但是由于刚出生不久,它眼睛还睁不开。恰巧我带了包牛奶,用手蘸着喂着它喝下了,小家伙饿坏了,伸出肉红色的小舌头舔着我的手指,有些痒,但也很舒服。
“狐狸按照毛色分成很多种,一般看见的最普通的品种叫做红狐,赤狐或者草狐,接着上面的就是蓝狐和雪狐,也叫做白狐。而真正稀有的,则是黑狐。
黑狐的肤色变化很多样,刚出生的时候和普通狐狸没什么两样,但是成年后就会变成黑色。在黑狐幼年时,它的头顶中心会有一抹黑色的毛发,所以也很容易分辨。”纪颜解释说。
“但这漂亮名贵的皮却给它们带来麻烦。由于皮毛名贵,据说带着黑狐皮制成的围脖可以减缓皮肤的衰老。但由于黑狐的力量很强。只有在母狐生产完之后力量减退,人才敢来猎杀它们,而且专门捕捉母狐和刚出生的小狐,靠它们的皮毛卖钱。所以说,每次母狐生产,其实都冒着巨大的危险,甚至,当它们发现幼崽有危险的时候会故意改变自己的毛色来吸引注意,而让幼崽逃脱。”
接着,纪颜把小狐狸抱起来,对着李多说。
“我们还是赶紧找到另外只公狐狸,把幼仔归还给它,否则,狐狸的报复是很可怕的。”说着,他让李多带着我们去发现幼狐的地方。
向前走了一段路,我们在草丛里看见了死去的母狐。不过它的皮已经被剥去了。看来捕猎者随后就沿着血迹来到了这里。
“抱着它也不是办法,如果扔了,即使不被偷猎者抓住,它也很难活下去。”纪颜看了看吃饱了酣睡在衣服里的小狐狸。的确,一时间我们也无法找到雄狐在哪里,但是捕猎者恐怕就在附近。
“那怎么办,干脆我们带回去养着它吧。”李多喊道,落蕾也怜爱的摸着小狐狸的头,点头同意。
“那我们先下山吧,以后再说。”纪颜只好做出这个决定。
这次的旅途并不愉快,因为下山的时候我们发现天气骤变,上午来时还是晴空万里,而现在我们站在山脚看去,黑色的云层紧紧地逼在山顶上,还起了阵阵大风。
“回去吧,雄黑狐发怒了。”纪颜面带忧虑地望了望天空。
“等小狐狸的伤好了赶紧送它回来吧。”我对纪颜说,并希望能由我照顾幼狐,因为儿时在乡下经常照顾小动物,什么小鸭子小鸡之类的,可惜经常养大了就抓去被宰,所以干脆就没养了。
说老实话,我还是第一次养狐狸,非常兴奋,这种动物很少出现在人类的家中,不过没有什么经验,我只好在网上查询了下。与纪颜他们分手好我回到了家里。分开的时候落蕾和李多还轻抚着小狐狸。
“它的皮毛,还真是非常舒服,就像是人的皮肤一样。”落蕾赞叹道。
一回家,我就按照小狗的胃口配好奶,然后找来一个热水袋灌上,因为这几天天气很冷,我怕小狐狸受不了。木盒子放在我床头边上,每次我把它抱进去它在我手中就微微颤抖着身体,发出低声的叫唤,那声音像婴孩一样。虽然细弱,却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我只好把它抱在怀里和我一起睡在床上,它慢慢的蠕动到我脖子边上趴好,叫声就嘎然而止,然后满意的依偎着我的脑袋睡着了。虽然睡着,但长长的鼻子却一个劲的往我耳朵钻,看来狐狸喜欢钻洞的天性是无法改变的。
这样一来我提前体会到了做父亲的艰苦,每每睡觉的时候都怕压着它,或者吵醒它,数天后,我的精神非常差,眼睛也是熊猫眼,但看着小狐狸渐渐成长又非常开心。由于它身上有股原始的野兽和青草混合的怪异味道,但不难闻,所以我决定叫它臭臭。
十天后,在我经常用手指喂奶的滋润下,臭臭居然睁开了眼睛,淡淡的蓝色如宝石般的小眼睛奇怪地看着我。这也坚定了我喂养它的决心,不过分手的日子也快到了,纪颜通知我,既然小狐狸的伤好了,而且度过了最弱小最危险的时候就应该放它回山上去了。我虽然不肯,但也只好答应,只能抓紧最后的几天多和它亲昵一下。一般我都把他放在木盒子里,它也很老实的呆着。我一般都把鱼肉丝咬的稀烂,再用手指喂它吃,现在它已经可以进食少量的固体食物了,不过还是很喜欢喝牛奶,吃饱后就满意的闭上小眼睛,扇动两下耳朵,抱着我的枕头呼呼大睡。
但是今天我回家的时候已经接近六点了,天色依旧很暗,晴了一天后又继续变回了坏天气,当我走到离家不远的小路上,忽然感觉有人跟踪我,暗暗回头一看,发现那人好生眼熟,这才想起来,这个人好像就是那天在山上的两个人中的一个,因为他尖尖的脑袋即便戴着帽子也太惹眼了,双手插在敞开衣口的夹克口袋里,低着头快速朝我走来。
我开始带着他绕圈,终于快到家的时候那人看不到了。我吁了口气,刚想从口袋里掏钥匙出来开门,却发现自己的手腕被一双手牢牢的抓住。猛一回头,却发现手的主人正是那个梭子头。
他没有带墨镜,夸张的歪着脑袋,眼球像得了甲亢的病人一样几乎完全鼓胀了出来,嘴唇苍白的扇动了两下,吐出几个不连贯的字。
“把,把它交出来。”
“我听不懂你的意思,不过请你放手。”我挣脱了两下,却发现他的力气大的惊人,居然纹丝不动,犹如铁钳子一样。
“快交,交出去,否则……”梭子头没再说话,似乎显的很痛苦。这时候另外一个人跑了过来。我认识他,这个胖子是那天和梭子头一起上山的。胖子看见了梭子头,连忙跑来揪住他的衣领,摇晃起来,这一次,我趁机挣开了手。
“你他妈的把卖皮的钱都吞了?害我找你这么多天!赶快把钱吐出来,否则我要你的命!”所字头的脑袋像风车一样被胖子摇的乱抖。等到胖子平息了怒气后,他才怪异的转过头来。
我之所以说怪异,是因为他是从另外一边转过来的,那一下我清晰的听见咯嚓的声音,像一把干柴被脚踩断了一样。可能由于天色较暗,或者胖子过于激动,居然没有注意道,可是我是看见了,忍不住朝后退了一步。
“你说什么皮?”我差异梭子头的脖子扭断了居然还能说话,不过那声音就像是带着口罩说的一般,闷声闷气的,由于胖子很矮,所以必须仰着头说话。
“你他妈装什么蒜啊,不就是那张狐狸皮么,说好了卖给那个贵夫人的,你八成是把钱都吞了吧,告诉你,今个你要是不把我那份吐出来,我就扒了你的皮!”胖子说完,作势就要拿梭子头的长脸当作沙袋,可是拳头到了半空停住了。
“吐,是这样吐么?”梭子头忽然大张开嘴,那是人类无法张开的程度。
除非,他的下巴脱臼了。
他的下巴的确是脱臼了,我都能看见从旁边肌肉凸出来的骨头。接着,从梭子头的大嘴里吐出一大把钞票,全都是一百的,不过上面粘了很多粘液样的东西,湿答答的,而且大都被咬碎了,一片一片的,地上顿时多了座“钱山”。
即便是再迟钝如胖子样的脑袋也终于发现那里不对劲了。他哆嗦着放开梭子头,慢慢朝后退去。
“钱,钱,我不要了,都给你吧。”胖子说完,扭头就跑,可是没跑多远,梭子头纵身一跃,像野兽扑食一样按倒了胖子,那双手如同铁爪子一样抓着胖子的喉咙,梭子头歪着脑袋盯着胖子的脸。
已经完全入夜了,月光从后面慢慢的铺上来,冷清的接到想起了胖子杀猪般的声音。我清楚的看见,月光找到梭子头身上的时候他的身体逐渐起了变化。
他的身上仿佛着火了一样,燃烧起来,月光照射到的地方都开始燃烧,可是,那火焰却是黑色的,和银色的月光映衬开来,显得非常的瑰丽多彩却又很妖异。
终于,火焰熄灭了,我看见的是一只黑色的狐狸,即便不算它那条摇晃着的大尾巴,它的身体都比任何一个成年男子要巨大。那如夜色般的漆黑的毛皮闪闪发亮,散发着银光的爪子已经把胖子的肥硕的脖子抓住了血痕。
黑狐呲着牙齿,嘴唇完全裂开到压根,明晃晃的白牙咬得紧紧的。
只是一口,胖子连哼都没哼一声,脖子就被咬断了。我闭上眼睛把头扭了过去,可是当我回过来一看,黑狐却站在我面前。
它毫无表情,只是摇晃着那条粗壮的尾巴,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吼声。我看见它明晃晃的牙齿上还带着胖子的血和一缕肉丝,蓝色如同宝石样的眼睛直视着我。我明白只要被这种野兽盯上,只要我一动,它就会扑上来。
房间里忽然响起了臭臭的呼喊声。我这才记起,每当这时候我都是应该进去抚摸并给它喂奶的时候了。
巨大的黑狐似乎也感应到了,它的眼睛和臭臭一样,圆鼓鼓的淡蓝色,黑狐转了转头,眼睛里流露出了一直未曾看见的少有温情。
“去把小狐狸抱出来吧.”我终于听见了熟悉的声音,原来是纪颜,他气喘吁吁地扶着墙,站在我旁边。黑狐忽然警惕的竖起了耳朵,歪过头再次露出牙齿盯着纪颜。
纪颜半弯着腰,同样喘着气抬起头看着黑狐。一人一兽互相对视着。
我忽然发现他们的眼神似乎有些相像,或许是我的错觉罢了。忽然黑狐皱了皱眉头,往后退了半步,又把脑袋对着我。
在纪颜的催促下,我从房间里抱出臭臭,它饿坏了,一下就叼着我的手指不松开。可是当它看见外面的黑狐,小小的身体又开始颤动了,而且抖得很厉害,臭臭对着黑狐叫了几声,黑狐也同样从喉咙出回应着它。
我把臭臭放在地上,它一摇一晃着奔向黑狐,一边跑,嘴里还发出嘤嘤的叫声,由于刚开始接触地,差点摔倒,黑狐收起牙齿,轻轻的把臭臭噙在口里。
口里含着臭臭的黑狐渐渐远去,它们的身影慢慢的消失在黑夜里,我依稀看见臭臭回过头看了看我。虽然略有些失落,但是我还是赶紧搀扶起纪颜,因为ie他看上去很虚弱,脸色非常苍白。
“那是小狐狸的父亲,黑狐家族里雄狐的力量最强,也最少露面。我在家的时候感觉到了黑狐来到了市区,于是料想一定是雄狐顺着气味找你来了,所以连忙赶了过来,可能术用的过多了,身体有些无法负荷,我休息下就好了。”果然,他在地上坐了下,脸色恢复了不少。
“为什么黑狐的报复如此强烈,这些人还是要去冒险去捕猎它们。”我看了看躺在地上那胖子的尸体。不忍感叹道。
“哼,黑狐的报复那里及得上大自然的报复,可是还不是照样有人在破坏环境,有时候只要是金钱摆在面前,这些人就不管那么多了,总觉得会有例外,总觉得自己应该是最幸运的那个,其实,凡是捕猎黑狐的人,没有一个能活下来。包括,那些购买黑狐皮的人,所谓能穿上黑狐皮可以变年轻,估计都是道听途说罢了。而且,这些购买者,才是整件事的源头,没有他们的欲望,也不会有这些人去疯狂的捕杀黑狐。”纪颜冷冷地望着地上的胖子说。
“刚才你和黑狐对视那么久是怎么回事呢?”我好奇地问他。
“不是对视,是它告诉我一些事情。”纪颜忽然眉头一锁,不再说下去。我看他不想多说,也就闭嘴不再问了。
我本来还担心胖子的尸体如何处理,可是纪颜却说不必操心,凡是被黑狐咬死的人,都会被黑色的火焰烧尽身体。果然,当我再次出来的时候,胖子的尸体不见了,地面上直留下一个模糊不清的黑色人形痕迹。
几天后,我偶然看到一则新闻,一个富人的妻子在晚宴的时候,身上的名贵皮草忽然着起火来,也是诡异的黑色火焰。不知道为什么,皮草像粘在她脖子上一样,怎么脱也脱不下来,结果这个贵妇人的头被活活的完全烧成了焦炭。(养狐完)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五十夜 无瞳
第五十夜 无瞳
但天色将要入夜的时候,太阳收起自己最后一抹笑容,一个撑着拐杖,一袭灰色长褂的中年人走在一条弯曲的小径上。
他的身后就是一个村落,一个普通的村落,但这个普通的村落却因为村口的那块碑而显的非比寻常。
中年人从记事起就几乎天天来这里查看石碑,这是他的工作,也是他的职责。
每个人活在这世界上都要有责任,没有责任的人只是为自己而活。作为男人,肩膀上必须挑起一些责任,否则,就不是真正的男人。
纪学也是,他的责任就是守护纪家的宗室,这是他作为支裔的责任,他不觉得委屈,也不觉得不平。因为身为纪家的宗室并不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反过来说,他还要庆幸,虽然他为纪颜失去了一条腿,不过在安装了义肢后也没有什么大碍了。
他如往常一样来查看村口的石碑,那个刻了“梵”字的石碑。
但是今天他却看见石碑裂开了,从中间裂开了,裂纹穿透了那个“梵”字。纪学默然无语,脸色瞬间黯淡如夜晚的黑色。
“该来的,始终要来了。”他轻叹了口气,慢慢的点着步子,走了回去。
黑狐没有再出现过了,臭臭自然会随着它的父亲也成长成一只强壮的黑狐。可是我一直不知道到底那天黑狐告诉了纪颜什么,为什么黑狐居然对纪颜存有惧怕之色。
或许在要好的朋友也必须保留一些秘密,一些他自己的秘密,这样不会影响我们之间的友情。多数人认为因为有秘密,才会使人产生好奇心,殊不知如果人没有好奇心,那也无所谓什么秘密了。不过我知道,如果纪颜有什么事情不告诉我,那证明这件事就有些麻烦了。
对了,还有那个没有瞳孔却得到了黎正身体的年轻人,他到底在做些什么。或许和纪颜黎正这样的人在一起,总能给人以奇异的事情。
有这样一个朋友,真好。
“你想知道那天为什么会在和我对视的时候居然自己退去吧?”纪颜将身体依靠在红色的书架上,斜着眼睛看着我,微微张开的嘴巴吐出一个烟圈。我已经在纪颜的家中了,旁边坐着的小孩就是黎正,他正端着一本老旧的笔记看得起劲,丝毫没有关注到我们,看来他对自己变小了到并不十分介意。
“其实我也不清楚,但是我却听见了黑狐的话。”纪颜将烟头掐灭,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走到了我面前。
“我也很惊讶,我并不知道自己可以听懂它们的语言,可是我分明听见它告诉我,一个银发的年轻人经常出现在那座山里面,黑狐狸从他身上嗅不到活人的气味,但也同样嗅不到妖怪的气味。”我听了觉得不解,这代表什么意思?
“后来我告诉了黎正,没想到他说黎家的后人自古也有可以听懂狐语的本领。不过这样一来也知道,那个家伙居然就躲藏在山里。”我很少看见纪颜皱起眉头,即使再危险在复杂的事情面前他也总是带着笑容。我忽然看了看黎正,他却依旧看着笔记,仿佛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当他发现我一直盯着他的时候,黎正终于放下了手里的笔记。
“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又不是说在我手里,我没有义务来帮你们。”他一脸晒笑,或许我早该知道,根本没必要指望他,除非,黎正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如果你袖手旁观,这辈子就只能是小孩了。”我冷冷地说。
黎正停顿了一下,看了看纪颜,纪颜的脸庞上却带着莫名的微笑,但仔细看又不像笑容。
“你说的很有道理,的确如果纪颜不在了,一来我少了个对手,二来恐怕要回身体就更难了。不过,我们在明处,那个家伙却随时可以袭击我们,而且他最终的目的,身份我们都不知道,和这种对手交战,等于和空气较劲。”我不得不承认黎正说的很有道理。
不过有道理的话并不代表就有用。
“这样吧,今天我们就出发,去那座黑狐居住的深山,看看有什么线索。”纪颜决定了,黎正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
我也去了,这本不是纪颜的初衷,倒是黎正笑着看着我。
“让他去吧,即便是一张卫生纸也会有它的用途。”黎正再次笑了笑。
这不是个好比喻,不过既然纪颜同意我去了,还是可以接受的。
我们没有告诉落蕾和李多,尤其是李多,无论是纪颜还是黎正都不希望她介入此事。
他们只有一个愿望,希望李多可以以一个普通平凡的女孩身份生活下去。
那种力量我们都见识过,甚至他们比我更清楚,那力量不仅会毁灭别人,更有可能毁掉她自己。
我们花了两小时来到了上次的游玩的山脚下,与前几天无异,依旧非常秀丽,只是游人少了很多。
只是我们没有料想到,居然会有人迎接我们。
白色的衣服和银色的头发,戴着墨镜的他站在阳光里很开心的笑着。
“我说过,如果我没有确实的把握,不会同时与你们两人为敌。”他笑了笑,果然,这个家伙的确拥有了黎正的身体,甚至说话的口气都十分相像。
“哦?那你的意思是说现在有这个能力了?”纪颜还没说话,黎正就先开口了。
“和我来吧,我会告诉你们所有的事情。”他拿去了墨镜,我仔细一看,果然,灰色的眼睛,没有瞳孔。
姑且叫他无瞳吧。
他似乎很有自信,一直背对着我们,也知道我们会跟着他一起上去。山里很幽静,偶尔吹过的山风让人觉得十分惬意,只是还带着少许湿凉。
一行人蓦然无语,行至半山腰,前面的无瞳忽然停了下来。他回头笑着看着我们三个。
“知道人为什么要有瞳孔么?”无瞳笑着问。我们蓦然不语,良久,纪颜缓缓回答了他。
“太古时候女娲造人,以泥土塑其身,无奈魂魄不的安分,女娲造瞳孔束之,所以当人的瞳孔放大的时候,也就是灵魂离开身体的时候了。”纪颜顿了顿,“不过这也只是传说而已。”
“没有瞳孔的人,当然也就等于没有灵魂。”无瞳站在高处,身体遮掩住了身后的太阳,我看不清楚他的脸,但是我可以感觉到他有话要说。
“我究竟是什么?连我自己也不清楚,非人非妖,非鬼非神。因为这些东西都是由灵魂的。其实我不过是怨崖爆炸后残留的碎片却无端的进入了这个身体。所以我保留了怨崖的意识,那些无数冤死人的意识。其中一个声音告诉我,如果我要真正取得灵魂,必须把怨崖和返魂香爆炸后的碎片集齐。那次的爆炸返魂香的力量已经融合到了怨崖的碎片里去了,每一片怨崖的碎片都有着惊人的力量。我利用这些碎片欺骗那些凡人,利用他们的欲望,这样,贪婪而丑陋的人性可以把怨崖的能力发挥到最大,我也才有希望获得真正的灵魂,成为人也好,神也好,总之我需要一个定论。”他终于说完了。
“可是你间接杀了很多人。”我忽然厉声问道,纪颜也回头看了看我。天色逐渐开始变暗了,据说今天有日偏食,无瞳身后的阳光开始慢慢失去光泽。他依旧微笑着,从口袋掏出一个盒子,两寸来长,黑铁色,盒子拿出来的时候,周围都起了层浓重的黑雾。
无瞳打开了盒子,里面飘出来一块六边形的长条晶体,犹如黑色的水晶。但是,似乎上面还有条裂痕。
“当我意识不完整的时候,那个声音还告诉我,如果要使真正的怨崖和返魂香融合还需要里两个条件。”无瞳把晶体抛了起来,奇怪的是那块黑色的水晶似的东西没有落地,而是悬浮在半空中。
“第一,需要纪氏族人被杀意侵犯的血浸透的碎片。第二,需要黎氏族人身体。真是非常幸运,两样都齐全了。”说完,无瞳飞快的冲到我们面前,速度之快让所有人吃惊到无法动弹。
他只伸出了一只手,纪颜就无法动了,僵硬的站在那里。旁边的黎正更是被束缚在了原地,仿佛身上绑了条无形的绳索。
“还记得那个可以让人无限跑下去的人么。我把碎片给他就没打算在那时候收回,因为那时候我就在暗处,或者说你处理没一个事情的时候我都在,当你愤怒的杀死他时候,我没有取回碎片,因为我了解你们这一族人的脾气,当你拾起碎片的时候,我就让它进入了你的身体了,就像储备好的食物一样,当我需要用时,我就会从你身体里拿出那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块。”我眼睁睁地看着无瞳笑嘻嘻地从纪颜身体里吸出一团黑色的雾气。
就像在“跑”那次一样,只不过这次是从身体里出来。那团黑色的雾气很快在无瞳的手里融合成了一块细长的薄面,而且最终进入了那块有着裂痕的黑色水晶。水晶已经真正的完整无缺了。
无瞳的脸上露出了难以克制的喜悦。
“想不到,居然会如此顺利啊。”他大喜过望,将水晶攥在手里。
“接下来呢,你的条件不是都完成了么,可是你还是没有瞳孔啊。”黎正忽然低声冷笑着说,无瞳没有搭理他,转身走过去。而纪颜则如同虚脱一般,跪倒在地上。
“我说过,虽然在那个庄园里我无法和你们匹敌,但现在我却有这压倒性的力量,就算你们不来找我,我也会很快去找你们。”无瞳把水晶举过头顶,对着已经开始发生日食的太阳。
他的眼睛直视着太阳。
手里的水晶,太阳,无瞳的眼睛成了一条直线,被遮掩住的阳光透过黑色的水晶进入了无瞳的眼球里,仿佛在举行一种仪式一样。
黎正一声不吭,从腰间摸出一把钉子,直接朝水晶抛去。我几乎看不见钉子的轨迹,只是从声音才发现钉子的去向。
一半的钉子打在无瞳背上,另外一半则朝水晶射去。
虽然对象不一样,但结果确是一样,所有的钉子都无端落到了地上,仿佛撞上了一面空气墙壁。
还没等我反映过来,黎正的双手又握满了钉子,朝无瞳冲过去。
可是仪式已经完成了,因为太阳再次恢复了完整的身体,这次的日偏食很短。
无瞳没有转过脑袋,面对着冲过去的黎正他还是背对着。
黎正没有将手里的钉子抛出去,而是直接握在手中平刺出去。
可是无瞳一转身,两只握住了黎正的手,把黎正整个人提了起来,提到半空的黎正飞出腿去踢无瞳的脸,却被轻易的闪过了。
“这可是你的身体,打坏了我可不管。”无瞳笑了笑,由于在搏斗,我无法看清楚他的眼睛,我只好把纪颜扶了起来,他的气色比先前好了很多,但还是很虚弱。
无瞳的声音刚落地,黎正忽然从嘴巴里吐出一样东西。
居然还是钉子,而且是两颗,在这么近的距离下直接飞向无瞳的双眼。
当黎正吐出钉子的时候我看见了他脸上露出了一丝胜利的笑容,但很快那笑容就凝固了。
因为发生了他无法想象的事。
钉子的确射中了无瞳的眼睛,但却如同射进了一谭深水,直接沉没了进去。
这次我看见了,无瞳的眼睛终于有了瞳孔。他已经成功了?可是他现在到底算什么?
钉子居然又从无瞳的嘴里飞了出来,这次直接射中了黎正的双腿脚踝。两颗钉子直接全部射了进去。当无瞳把黎正抛到地上的时候,黎正的头上布满了汗,可是他紧紧咬着嘴唇,一声不吭。
“普通的钉子对我是没有用处的,别说你,现在即便是你们两族的族长,我也不会惧怕。”无瞳看着地上的两人,开始大笑起来。
“你现在到底是什么?”黎正问道。无瞳忽然停止了笑。
“不知道,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是我已经有了灵魂了,有了活下去的价值。不过,在我开始享受我的生活前,必须把你们除去,这样我才能安心。”无瞳慢慢的走了过来。
“你还有别的招数么?”纪颜问黎正。
“这里没有死尸。”黎正回了一句。
“那,就控制我吧,我会一种假死术,使身体的机能一切停止,和尸体一样。不过只能维持几分钟,时间过了,我可能就会变成真的尸体了。”纪颜挣扎着站了起来。
“不用的话我们马上就会死。”黎正的肩膀上隐约出现了一条虫子,我认识,那是控尸虫。
无瞳停住了脚步,略带吃惊的看着纪颜。
因为纪颜已经倒了下去,像一截被砍断的木头,眼睛紧闭,脸色苍白。而与此同时,黎正肩膀上的控尸虫分裂开来,爬进了纪颜的身体。
“活死人么。”无瞳从鼻孔里哼了一句。
可是第二声还没有出来,纪颜已经从手里拔出了血剑了。他的速度的确超出了想象。
现在的纪颜实际上处于黎正的控制下,仿佛是黎正操纵着一个木偶在像无瞳攻击。
无瞳吃力的闪躲着纪颜的攻击。却没有留意到地上有一颗钉子慢慢动了起来来。
钉子从地上跳起来,射了出去。
无瞳没有闪躲,并非是他闪躲不开,因为他本就不需要闪躲。
钉子射向的是纪颜。
我几乎喊了出来。
钉子以飞快的速度进入了纪颜持有血剑的右手。我仿佛看见了那枚钉子正在穿过纪颜的手臂。
无瞳被这一切惊呆了。
血剑刺向了无瞳的右眼,他全力向后退去,可是等到落地的一瞬间,那枚钉子也射了出去。
但无瞳已经没有往后退的能力了。
钉子射穿了他的眼睛。那不是普通的钉子,钉子上有纪颜的血。
他需要曾经被纪颜怀有杀意的血浸泡的碎片来完成仪式,可是现在纪颜的血确是对他致命的武器。
我看见无瞳的眼睛中的瞳孔在慢慢消退了。他仿佛无法相信这个事实一般。
“你告诉过我,仪式成功了我就有了灵魂,而且是不灭的灵魂啊。”他用尽气力对着天空大喊了起来。
他到底在和谁说话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完了。
无瞳的身体迅速的消逝了,化为了灰尘。
这也意味着黎正无法在取回自己的身体了。我看见他的眼睛眨了一下,脸上没有别的过多表情了。
纪颜也解除了假死术,不过整条胳膊都已经不能动了。无瞳站着的地方只留下了那块漆黑如墨的晶体。我走过去,想捡起来。
地面上多了四把刀。
居然是纸做的刀。白色的纸,犹如那些送葬时候抛撒的纸钱。
我抬头一看,一个戴着高而细窄的长帽的年轻人,半跪在一只纸鹤上看着我们,脸上带着笑容。
那的确是个纸鹤,而且年轻人的手里还拿着一柄纸刀。
他的装束像极了日本平安时代的阴阳师。
俊美的脸孔和非常冰冷深邃的眼神,可是嘴上却露着笑容,那却是不带任何感情的笑容。
地上融合了返魂香的晶体漂浮了起来,落在了年轻人手里。
纪颜和黎正已经没有多余的力量了,虽然我没有受伤,但我知道只要我多走一步,纸刀会贯穿我的心脏。
年轻人穿着宽大的白色的袍子,站了起来,潇洒而大气的挥动了一下衣袖。
“我终于可以出来了。”他居然说话了,我还在担心我的日文不灵光。
“如果不是无瞳相信了我的话,恐怕我还关在怨崖里。不过无所谓了,一千多年的自由可以换取返魂香的话,非常值得。”说完,他对着纸鹤拍了拍手,纸鹤迅速的飞了起来。
“好好保重身体吧,我还是很感谢你们的。”声音虽然还在,但人已经不见了。
黎正和纪颜都不认识他,甚至从未听说过。
虽然我知道能使用纸的阴阳师只有一个,但我实在觉得费解。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不过现在没空去想他的身份了,当务之急是要把这两人送到医院去。
我走到山下叫了护山人上来,费了好大气力才把两人运下山。
还好,两人都是皮外伤,虽然钉子贯穿了纪颜手,但是都奇迹般的避开了重要的神经和骨骼,看来黎正控制钉子非常小心。
只不过他们一个包着手,一个包着脚,互相看着不说话。
看来,他们两个有段日子要呆在这里了。
而我想的则是,如何去编一个借口,来应付李多的询问。
忽然间我想起了无瞳,他似乎本就不该出现,结果只是成为了别人的旗子,或许像某些人一样,究其一生都想证明自己的价值,结果到末了才发现自己还是被人利用了。
这是最可悲的事情。(无瞳完)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9 08: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五十一夜 诞

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几乎都有说谎的经历。尤其是成人,只不过却别在于或多或少罢了,即便是哑巴,也可以欺骗人。只不过要被他骗道也还真是不容易,因为说谎并不一定要靠嘴,反过来说,有些谎言其实也并不见得一定着人厌恶,有时候反而还是些娱乐的调料剂。
所以大家把四月一日定作愚人节,在这一天,大家可以放开来尽情的说谎,前提是别造成太大的麻烦。当被骗之人气冲冲的找到你或者甚至要卷起袖子开始动手,你大可以不慌不忙的指指日历,然后给他一个微笑,他也会会心的笑笑,也许还会盘算着去骗别人。
我的同事小李,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有两个嗜好。一就是撒谎,或者可以说是说大话,也可以叫吹牛。不过大都是非常善意和搞笑的。编辑部的工作过于繁重,由他在大家可以暂时放松一下,抱着轻松的态度来看他表演,他也很乐衷这样,虽然偶尔会被他忽悠一下,但想想他的性格,也就罢了。
至于第二个,就是小李非常好吃,他经常夸口说,四条腿的,桌椅不吃,两条腿的,父母不吃。而且尤好野味和一些非常稀奇古怪的东西,像昆虫啊之类的,他还经常向我抱怨,这个城市对饮食不太开放,居然没有炸苍蝇和蛆。我抹着头上的汗水也只好赔笑点头称是。
这就是小李,一个喜欢开玩笑的人,但是我发现今天他却给我开了个不小的玩笑。
有时候一些谎话讲的,而一些讲不得。
当我坐了两个多小时汽车冒着大风赶到教育厅,却被告知人家根本没事情找过我。回到报社,发现同事多有怒色。一问才知道,居然都被小李骗了。
今天是愚人节,按照他的个性这似乎也是理所应当的,可是却给大家带来了太大麻烦了。
终于,小李出现了,有点恐惧,也有点疲倦,眼袋像发起来的香菇,沉甸甸的吊在眼皮下面,嘴唇干裂的利害,瘦长的马脸上也没有太多血色。他经常熬夜,虽然规劝他几次,可是依然故我。
当大家责问他,小李显的非常惊讶。
“没有啊,我是打算今天和你们开玩笑,可是这些话我都没有说过啊,我也没有叫欧阳去那里,绝对没有。”他几乎快哭出来了,我心中觉得纳闷,小李绝对不是那种做了不认账的人,可是我在电话里明明听到的是他的声音。
可是大家根本不相信,对于小李的话,被认为是狡辩,反而激起了更大的怒气。我连忙把他拉出办公室,两人来到了过道走廊。
小李委屈的低着头,闷着抽烟。
“可是我昨天晚上在电话明明听到的是你声音,虽然我怀疑过,但你赌咒发誓说是真的,还说非常紧急。”我盯着小李的眼睛问道。
因为大多数人撒谎的时候,眼睛会转向斜上方。
小李没有,可是也不见得代表他说了真话。
“绝对没有,昨天我回家就睡觉了,一觉醒来就来报社了。欧阳,你要相信我啊,虽然我平时爱开玩笑,但你也知道我不会搞得大家这么狼狈的!”他有些激动,抓着我的肩膀。我忽然注意到他的牙齿。
小李的牙齿很白,这在抽烟的人中算另类了。
不过也正是由于那整齐白森森的牙齿,我才看得很清楚。他的牙齿中间,居然夹杂着一丝非常鲜红的肉丝。
那绝对不是普通的肉丝,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或许,和纪颜他们呆久了,脑袋也有点混乱,可是我的确觉得那肉丝看得很不舒服。
小李一再的说明下,大家也就原谅他了,不过事情并没有结束,下班的时候小李忽然拉住了我,而我正好也想找他谈谈。
因为今天他的表现太反常了。
我前面说过,小李犹如办公室的润滑剂,要他一小时不笑不说话绝对会闷死他,可是一天下来,小李居然一句也没有说过,也没有任何表情,凡是只是靠点头摇头来应付,大家以为他在为早上的事情内疚,可是我却觉得不是那回事。
“究竟是怎么了?”我看着小李不解地问,效力紧紧闭着嘴唇,我看得出他是特意的,因为下嘴唇几乎被牙齿咬出血了。
他大力的摇晃着脑袋,显得非常痛苦,但就是不说话,终于,他好像想到了什么,找来了一摞白纸。这点我也想到了,于是我说,他写。
为了方便大家阅读,我还是以小李说的口吻来写下去。
“你知道我这人,喜欢乱吃东西,虽然偶尔也得过一些小病,但大都没什么事情发生,可是这次身体好像出事了。
昨天晚上的时候,我一个人下班回家,天色暗的很快,那条路非常狭窄,而我也在盘算着晚饭的来处,正当这时候,我看见街边墙角处出现了一张人脸,就在我旁边。
我侧脸望去,怎么说呢,那是一张非常古怪的脸,仿佛带着人类的各种表情,喜怒哀乐都有,五官就像被小孩打乱的积木,也想被水冲洗过的泥塑雕像一般,仿佛所有的东西都扭在了一起。可是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嘴巴。
忘记说了,那是张男性的脸,大约四十来岁。因为天色很暗,我只能看见他的脸出现在前面的围墙上面,那围墙大概一米多高,如果我站在里面,大概也就是露出一张脸。
他的嘴唇很厚,但很端正,苍白的很,可是却不及他的牙齿。
当他张开嘴唇,那如腐骨似的牙齿开始上下振动,发出一阵咯咯咯的笑声,那天温度不低,可是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而且奇怪的是,他居然在往前飞快地跑动着,可是脸却一直对着我。
我几乎忘记问他是谁,可是那个怪人却主动说话了,声音很古怪,和他的长相非常不合适,那时一阵阵尖细如女子样的声音。
‘今天的天气很糟糕,大雨大风。’我忍不住笑了,那天明明是艳阳高照,很少有三月底却有着将近三十度的天气,而这个人却高喊着大风大雨,这不是比我平时还滑稽么。
我自然去讥讽他,可是那人毫不在意,依旧咯咯咯地笑了下,继续喊道。
‘你是个女人,很漂亮的女人。’这句更让我诧异了,甚至让我有些讨厌这人。我虽然不是五大三粗,还不至于会被人误会成女性,我忽然对这个怪人感到索然无味了,或许是我也喜欢开玩笑,但我不会开如此无聊的玩笑,于是我想快步离开。
可是人脸又说话了,这次却让我吃惊不已。
‘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他没有在笑了,而是换了非常严肃的表情说着,而且一双如同猫眼般发着绿光的眼睛一直盯着我。终于,我忍不住了,嘴巴里嘀咕着疯子,咒骂着离开了那条狭窄的街道,以及那个怪人。
最后一句始终在我耳朵边上回荡,似乎不管我走多远,那句‘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就仿佛在我耳朵边上说着一样。
不知道走了多远,我居然发现我迷路了,我居然在自己走了几年的熟悉道路上迷失了方向。
可是事实就是如此,这条陌生的地方那个我压根不认识,而且一盏灯也没有,四周都是耸立的冰冷楼房和砖石砌成的街道。我几乎辨别不出前路的方向,只好暂时呆在原地。我还拿出手机想打电话,可是那里却显示信号零。
那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我居然不知不觉走了几个小时。
还好,前面不远处似乎有点微弱的灯光。走过去一看,居然是一家小店,只有一人,一台,一桌,一椅。
人是个老人,看不清楚面容,弯着腰,穿着厚实的蓝布外套,黑色的圆头布鞋,拿着木头长筷在一口大锅里捞面。
台式灶台,很简陋的那种,我印象里祖母在乡下经常使用,缺点是烟太大了。
桌是张简陋的木桌,方方正正,上面还有毛刺,居然还没有抛光上漆,灰白色的,似乎有些年头了。
椅子自然也是木椅,不过还算结实。
这是家街边小店,不过这么冷清的地方还有生意么,还好,我也算帮了他一把,因为那时候我的肚子已经很饿了,而且天气开始降温,吃点热的暖暖胃也好。
我问老人有什么食物,他居然笑起来反问我。
‘不知道您想吃什么呢?你只要你想,我就能做出来。’老人的话语很坚定,不像是开玩笑,可是这个牛皮似乎吹大了。我四下瞧了瞧,简陋的店里也没有什么特别材料,和普通的街边大排档没太大区别。
我笑了笑,对老人说随便来点,好吃就行。
‘要好吃么?太简单了。’老人又笑笑,转身离去。
不久,我闻到一阵奇香,我敢打赌,我这辈子,不,甚至你都绝对没有闻过那种香味。我吃过的东西也不少了,可是绞尽脑汁也不知道那是什么肉。肉香里居然混杂着一种非常原始的,充满诱惑力的味道,如同少女的体香一般,又像是饥饿的人嘴边的食物散发的香气。
终于,在我的期盼下,老人把一个冒着热气的搪瓷大碗端上来,热气冲在我脸上,我依旧无法看清楚老人的样子。
‘吃吧,你绝对会满意的。‘老人冷冷地说了句,接着继续忙活了。
碗里的肉鲜红的,是碗肉羹,上面撒了些葱花和嫩姜丝。我舀起满满一勺肉,放进了嘴巴里。
那是种难以描述的味道,非常的鲜美滑嫩,仿佛肉都没有经过牙齿,直接顺着舌苔滑进了喉管,直接进入了食道去了胃里面。而且肉的香味仿佛在整个身体里扩散开来,冲向脑门,顿时疲劳饥饿寒冷一扫而空。我如同饿了几天的孩子,一下就把那碗肉羹一扫而光,一点都没有剩下。
可是,吃完我就后悔了,我甚至恨不得把他吐出来!”当我接过那张纸,却看见小李写的是“他”而不是“它”,我暗想或许他写错了,我看了看小李,他的样子有点激动,字迹也开始潦草起来,这绝不是我平日里认识的小李。
“当我抬起头,准备付账的时候,老人背对着我摇了摇手。
‘你已经付过账了,我甚至还要跪下来感谢你,因为你终于帮我解脱了。’那个老人似乎很开心,一句话居然被自己的笑声中断了数次。那时候我非常地纳闷,起身过去一看,老人居然平白的慢慢消失了。如同把一砚墨汁泼向了水池,渐渐融合在夜色里。
我奇怪地走进里间,看见了样东西。
一张皮,和一个头。
这些都是我刚才吃下去的不知名动物剩下来的。可是当我看见的时候,几乎忍不住剧烈的干呕起来。
皮是张兔子皮,我经常吃野兔,自然识得,而且这个野兔个头很大。
而头,却是个人头。
而且就是不久前我在街道上看见的那个古怪的人。他的脸对我印象太深了,那张脸是别人无法模仿或者相似的。
整个人头被抛在了地上,脸正对着我,还带着笑意,眼睛咪成了一条细缝,开心地望着我。
我很像吐出来刚才自己吃下去的肉,可是无论我怎么样恶心,抠自己的嗓子眼,就是吐不出来,甚至我居然把之前早餐和午餐都吐出来了。
当我吐的两眼昏花,趴在椅子上,忽然听见了个声音。
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如女子般的尖细,而且就在我耳朵边上,我不敢回头,因为我心里知道那是什么。
‘吐不掉的,那些肉已经融合到你身体里了,那些肉就是你的肉,你身体的每一寸皮肤里面都包含了那碗肉羹,除非你把它们全部剐下来。
真的,真的谢谢你啊。’声音开始慢慢消退,仿佛离我越来越远,终于,好半天我才回过头来。
可是正好对着那人头,原来它一直就在我旁边。
人头微笑着不停地说着那句‘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
接着,也如同那老人一样,消失了。
不知道在地上趴了多久,我才让自己几乎虚脱的身子强撑起来。
而那时候,我走了不远,居然就发现自己就在家附近,到家的时候已经凌晨了,倒在床上虽然非常困倦,但却一直睡不着,结果熬到早上来上班,却被你们告知我闯了这么多篓子,你说我冤不冤枉?”小李写完这张,我终于明白了他牙齿里的那肉丝到底是什么。
可是这和他不说话有什么关系呢?
很快,小李接下来的纸递了过来。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我也可以告诉你,因为我发现自己无法说真话了,最简单的也不行,我的话一出口居然脸自己也控制不了,说出来的都是与事实和我内心真实想法违背的东西,所以我索性闭嘴不说,我知道你经常会经历些古怪的事情,所以才告诉你一个人,如果告诉别人,他们非把我当成疯子送进精神病院不可!”小李见我看完,双眼带着哀求望着我。
一个人可以说话,却无法按照自己的想法说,那是件多么可怕和悲哀的事情。
可是我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束手无策。当我艰难的告诉小李我无能为力,他也只好苦笑下。
他收拾好东西,递给我最后张纸条。
“我先回去了,明天再说吧。”
小李渐渐走出我的视野,他的家离我的不远,大概步行十几分钟穿过两三条街道就可以了。所以我想去查查有关书籍,或许可以给他写帮助。
虽然已经深夜了,寒意四起,可是我还是裹着毯子寻找着那些古典书籍,和一些民间传说。
今天还是愚人节,因为还没有过十二点。当我翻阅着那些书籍,忽然想到了这点。
该不会这小子一直在欺骗我吧,他的演技向来很好。难不成他明天早上活蹦乱跳的嘲笑我的愚蠢。
上当受骗总归不是件光彩的事,我开始犹豫,不过还是查找下去,终于,我找到了一些线索,可是又不是十分确信。
因为我也曾经听任提及过这种东西,可那毕竟是传说时代的产物,现在怎么可能还存留呢?
但它与小李的描述太接近了。我想了想,不管了,拿起书往小李家去。
外面的风很大,接连数日的高温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狂风和冷得透骨的气温。我裹进了身子,深怕书被卷走了,顶着风艰难的来到小李家。
他家在一楼,或许大多数懒人都喜欢底层,少走一点算一点。
可是灯却没亮。
甚至连大门都没有关上。我无法确定里面是否有人,或者说难道是进了盗贼?我只好悄声地推开门走了进去。房间里有股很闷热的味道,我忍不住走过去代开了窗户,来过他家几次,对这里的格局还是很熟悉的。
房间里很暗,没有任何的声音,看来并没有贼,有的话,贼估计也跑了,我依稀看见地板上倒着一个人,看身材似乎就是小李,可是又好像那里不对。
难道被刺伤了?入室偷窃演变成入室抢劫决定权往往在主人。
保安就是摆设,虽然我们交着大笔大笔的物管,却发现现在号称铜墙铁壁的高尚住宅还不如以前大家伙住在一起那样安全快乐。
或许社会的进步必然造成人们快乐和安全的指数下降。
我担心小李的安全,顺手打开了墙壁的吊灯的开关。
但亮光一闪,房间瞬间一览无遗,我觉得有点刺眼,可是很快更觉得后悔。
我后悔打开了灯。
地上的是小李,严格的说,应该是他的尸体。
因为小李的头不见了,我只能从他的衣服来分析是他。可是奇异的事,地面上一滴血也没有,仿佛是个塑料人偶被拿去了头颅一样。
我小心的走过去,蹲在尸体旁边。头部的切口很粗糙,不像是用锋利的刀具切的。倒像是硬生生撕下来的一样。
我忽然想起了前不久小李请我吃的烤鸭子,他高兴得用手把鸭头扯了下来,鸭脖的断口像麦芽糖一样,连着许多纤维状的肉丝,扯也扯不干净。
现在小李的脖子就是如此。我不禁哀叹了一下,几个小时前还活生生的朋友居然瞬间倒在地上在也无法动弹了,甚至连头颅也不知道哪里去了。我真愿意相信这是愚人节的一个谎言,起码我不会像现在这样难受。
或许我们都无法知道,到底是我们生活在谎言中,还是我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个谎言。
“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
一句话在我脑后响起。我慌乱间居然把书掉了下来。我看见小李的头居然就在窗口处。正对着我,嘴角微微向上。
“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
他又重复了一遍,可是我纳闷没有声带的人如何开头说话,而且他的声音高细而刺耳,如同指甲刮在黑板上一样。
我几乎失声喊道。
“小李,是你么?”
小李的脸露出痛苦的表情,可是嘴巴却笑了起来。
“非吾,非吾,吾非小李,吾不是君”他说完这句,人头便开始在窗台上转了一圈。
我奇怪的看到他头颅伤口处没有任何血迹,而且那些被撕扯开的肉丝开始迅速的蠕动起来。
如同一双无形的手在捏橡皮泥一般。他的头颅后面渐渐形成一个动物的形状。
最终,事实应证了我的想法,他的脑袋后面居然多处了个兔子的身体。
小李的脑袋摇晃了两下,就要往窗台跳下去,我刚想追过去,可是他却不见了。
在门外,小李一直回头看着我,但他的身体我去看不见,所以在我看来,感觉到的却是小李的脸在飞快地远离着我。耳边传来了我听到的他的最后一句。
“不要再和我说话了。”那是小李的声音,他发自他自己真实想法的声音。
当我沮丧的回到小李家,发现他的身体也如同遇火的蜡像,迅速融化消失不见了。地上只剩下我带来的那本书。
窗外挂起了大风,把书吹开了,停留在其中的一页。
讹兽
别名诞。人面兔身,能说人言。喜欢骗人,言多不真。其肉鲜美,但吃了后也无法说真话了。
我把地上的书拾起来,小心的抹去上面的灰尘,封面有着几个大字。
《西南荒经》。
我不知道是否还会遇见小李,或许再次遇见,还是不要和他对话了。我也无法判断他现在究竟算活着还是死了,因为他将会一直在深夜走下去,直到找到下一个可以吃掉他肉的人。(诞完)
二叔
天微冷,大雨,去世已经二年了,明天就是清明,父亲从早上起来就不说话,闷头抽烟。叔过后,父亲一下老了好多,感觉人一下就垮下来了。打我出生二十年,就看过他哭过两次,第一次是在接到叔去世的消息时,第二次是在火化时。
父亲的反应让我和母亲有些许惊讶,虽说是两兄弟,但老是水火不容。叔去世前还和父亲大吵一架,两人犟的很凶。临了,叔扔下一句,没见过你这样的人。二叔好赌,母亲问父亲是不是叔来借钱,父亲只是闷头不说话。那时,我正要上大学,家里要供房。十分紧张,我也有些埋怨二叔。叔常抽烟,导致喉头长了个瘤,医生说不尽快割的话,容易癌变。二叔总是不在乎,道是父亲煞是紧张,两家人都很紧张。父亲东借西讨为他筹了笔钱,想给他做手术又怕他乱花,只好暂时收在自己这。那时我猜想估计是二叔要将钱拿去赌,心里竟有了丝淡淡的埋怨。
后来我如愿上了大学,谁知没过多久,竟接到二叔的死讯,第一反映是人都木了。儿时与二叔的事情象砸开地面涌出的泉水,压也压不住。二叔极宠我,甚至超过了自己的亲生女儿——我堂姐。二叔是卖肉起家的,改革初就是万元户了,但总是由于奶奶的赡养问题与父亲争吵不休。但不管吵的多凶,我只要去他家,总是享受着皇帝般的待遇,嫉妒得堂姐老问婶谁是二叔亲生的。但虽说宠我,但却也十分严厉,父亲常常在管不了我的时候说,再顽皮,就告诉你二叔去。于是,我马上安静下来。母亲笑说,这招真是屡试不爽。但没过多久,二叔生意出现问题,家境每况愈下。加上染上酗酒,赌钱的恶习。我渐渐与二叔疏远了。二叔也察觉了,每当他又要摸我的头时,我总是乖巧的闪开,他的手就停在空中,尴尬得笑了笑,说道孩子大了不在粘二叔了。这时候,我心中忽然泛起一阵内疚感,于是我的成长在对二叔的爱与反感中交替进行着。
二叔对我上大学很是高兴,在家里的庆祝会上,父亲甚至破例让他喝了酒。二叔拍这我的肩膀,:“小刚,咱们家也就你上了大学了,光宗耀祖啊!”,他停下来喝了口酒,可能是太激动了,竟呛到了,我赶忙上去拍他的背,不料摸到的都是坚硬的骨头,扎手。我当时就哭了,二叔的身子一向是好的,现在竟变成这样。“我没事了,娃子,你一定要好好读书,别向你二叔这样,有钱也会遭人算计,做别人的大头,被别人叫傻子!”
我听父亲说过,二叔是被朋友骗光了钱才导致生意失败的。
“叔,别难过了,我会好好读书赚钱的。”我哭着说。
父亲夺过二叔的杯子,“够了,你喉咙不能在喝了。”说着就将二叔扶进房里。结果就向上面说的一样,二叔与父亲不知为何在房里大吵一架,然后就气呼呼的回去了。
二叔是在早上过的,听医生说,是喉咙里的瘤子恶化了。堵住了气管,活活窒息而死。父亲听后,边哭边骂。这个不争气的东西,叫他别抽了,别抽了,就是不听啊,早点去作手术不就没事了吗?自己做个什么孽啊!骂着骂着,就被哭声淹掉了,最后只剩下单纯的嚎哭声,我听人说,一个人真正伤心时,不是哭的,是嚎叫,父亲的样子把我都吓到了,就如同一个小孩一样蹲在地上,抱着叔的头,不停的嚎哭,然后是不停的骂他,有几次竟哭的没了声音。
父亲在叔在世时常骂他,骂他交友不慎,骂他自暴自弃。后来听说叔为了讨本家亲戚的欢心,竟在他病床前衣不解带的伺候他三天,其实这人虽然辈分币二叔大,年纪不及二叔。父亲知道后冲到医院将他从病房脱出来,还未说话,就扇了一耳光。
“做人要有骨气!饿死也不要去做别人的狗和奴才!”
二叔一句话也不说,听着父亲骂他,“你还要不要脸了?知道床上的人还没你岁数大吗?还一口一口一个叔,你知道自己的亲娘还瞎着眼躺在床上吗?你有这样伺候过吗?你有去看过一眼吗?你个不争气的东西。”二叔没还一句口,末了,等父亲说完,他缓缓说:“哥,我的事我有数,我都是为了能过好一些,就算我对不住妈跟你吧。”说完,又回病房了。留父亲一人在后面不停地骂他。
现在叔过了,父亲谈到二叔就是内疚与痛苦,他说叔去世后还能常看到叔的影子在他面前晃,还是那样瘦,别人都是肉包着骨头,他却是象骨头包着肉,一根跟戳在外面,又黑,黑的都看不清长啥样了。父亲常叹到叔没享过一天的福,天生就是吃苦,或许死对他也是个解脱。说来可笑又可悲,我们竟无力料理二叔的后事,最后,连坟地都是那个二叔照顾过的亲戚置办的,冥瞑之中,叔竟象是已经预料到自己的后世一样。真是莫大的讽刺。
今天,我突然问父亲,那天二叔与他到底是为什么吵起来。父亲掐了烟,说到,“是为了你,你叔知道我们没办法同时支付房钱又供你上大学,所以要把动手术的钱先给我们垫上,自己等以后在做手术,但没想到,还没等到作手术,他竟急着走了!”我一听,已经没了感觉,二叔如果早做了手术,就不会去了,竟是我,竟是我害了二叔!
外面的雨愈下愈大了。父亲收拾好东西,一言不发,低着头走了出去,出门的时候,外面阴沉的光照射进来,我依稀看见父亲的影子里旁边,仿佛还有个瘦长的人影。
我知道,二叔从来就不曾离开过我们,他一如往昔,在祝福,保佑着我们。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9 08: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五十二夜 清明雨

我虽然很不喜欢雨天,但有两种雨却并不介意。
第一种是雷阵雨,下得干脆利落,来得快去得迅速,而且下得爽快,如果你没有一次赤裸双脚在大雨中奔跑的经历,那么就无法体会到青春激情的感觉,因为随着年纪的增长,人的身份与身体都不允许你在这怎样做了。
第二种是棉雨,几乎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仿佛如雾气一般,但是鼻尖积累下来顺着脸滑进嘴巴里雨滴会让你才觉得原来是在下雨。
我之所以喜欢这两种雨,因为在这种雨里面都不用打伞。前者撑伞无用,后者不用撑伞。
寒食一过,即是清明,所谓前三后四,这七天都可以祭奠缅怀过世的亲人好友,不同的人手里却提着大体相同的祭品,迎着雨往前。
清明雨是咸的。
那味道只有满怀忧伤的人能尝出来。我一直很奇怪,到底是因为这天被定为清明才总是下雨,还是因为这天老下雨才会被定为清明。
清早起来,老总自己都请假了,说是回老家祭祖。这帮猴子见没了主管,自然是懒散的要命,春天本就如是,个个眯着眼睛,打着哈欠。我做完了手头的事,于是买了些水果,去了医院。
那两人已经住院快一星期了,不出我所料,伤势好的很快,记得那位主治医师很诧异的告诉我,说他们两人的身体恢复功能几乎是正常人的两倍甚至更高,我笑了笑,心中不以为然,只是说他们都是运动员来搪塞。
“运动员?那孩子也是么?”医生仍旧不死心。
“当然,你不知道我们国家的传统么,向来从娃娃抓起。”我继续笑着说,愚人节过去了,可并不代表就不能说谎。
进病房的时候发现纪颜的床居然是空的,被子整齐的叠放起来。倒是黎正仰卧在那里,见我来了,冷眼看着。
“他出去了,早上起来就出去了。”黎正似乎知道我要问,提前告诉我了。
昨天我来的时候这里还有李多,出乎我的意料,她没有对纪颜受伤而过多地责备我,倒是对黎正的伤势很在意,并一再说我们几个大人居然看不住一个小孩。
因为我们说好了,就说是那次去山上送小狐狸回来的时候摔伤的。李多和落蕾到也不怀疑。事实证明,越是看上去聪明的女孩子越是不能用太高级的谎话,最普通的反而最有效。
我把水果递给他,黎正摇了下头,继续端着纪颜父亲的笔记看着。我和他两人蓦然无语,只好自己坐在床前木凳上。
大概过了片刻,门外进来一人,站起身斜眼看了看,果然是纪颜,只是脖子上依然挂着受伤的手臂,纪颜的样子略有憔悴,不过精神还是很不错的。他见我来了,笑了笑,用另外只手示意我坐下。
“医院不准我出去,所以只好再过几天去扫墓了。”纪颜低沉着说了句。我忽然觉得病房里的空气很潮湿,潮湿的让我不舒服,我的嘴角却依旧干裂,眼睛也很难睁开。
病房里只有我们三人,窗户外面的雨还是那个样子,不大,但也没有停的迹象,好在不用带伞。最多也只是淋湿少许而已。
“说个故事吧,否则我想睡觉了。”我把双手撑了起来,伸了个懒腰,从带来的水果里拿出一个桔子剥了起来。随着我手指的动作,桔皮如同衣服般滑落下来,房间瞬时充满了桔皮带着酸味和诱惑的味道。
桔皮的香味和桔肉是不同的。
纪颜满意的抽动了两下鼻翼,笑了笑。
“你知道为什么坟墓前总是种植着柏树么。或者有地位的人的坟墓前总是立放着石制的老虎么?”我自然答不上来,摇了摇头,把一片桔子递给他,纪颜接了过去,放进嘴巴里。黎正依然专心在床上看书,没有任何反应。
“《风俗通义》上说:‘《周礼》方相氏,葬日,入圹驱罔象,罔象好食亡者肝脑。人家不能常令方相立于侧,而罔象畏虎与柏,故墓前立虎与柏。’意思就是说罔象这种怪物常在地中食死人脑,但是这个怪物害怕柏树和老虎,所以人们就在坟墓上种植柏树,安立石虎,以求得驱走罔象。这是坟墓遍植松柏的最初用意。也有种说法是秦穆公时,陈舍人掘地得物若羊,将献之,道逢二童子,谓曰:‘此名谓蝹(yūn),常在地中食死人脑。若杀之,以柏束两枝捶其首。’可见虽然记载略有不同,但大都是传说树立松柏是为了防止死者的尸骨为妖邪吞食。其实古人想法颇为束缚,如果像现在这样火葬海葬,也就无所谓什么担心尸骨的问题了。
“说到清明,忽然想起了一个人,不过我始终不知道是否真的可以称她为人,或许,人与非人的界限本身就难以界定。”纪颜的眼睛忽然闪烁着奇妙的光芒,我发现每次他开始叙述的时候,眼睛里总会闪过那种光。
“那年我正好十二岁,也是清明。不过那天的雨很大,虽然谈不上倾盆大雨,但是那雨水很凉,就像是刚融化的冰水,打在身上一阵阵的疼。那时候还是倒春寒,那里像现在,感觉春天没了,从冬天直接到夏天了!我和父亲正本来是准备为爷爷扫墓,可是雨忽然大了。躲雨和下山的人居然把我们两人冲散。十二岁的我虽然还不至于放声大哭,可是也有些害怕。
随着人流乱走,旁边的过路人越来越稀少,偶尔有几个好心人看见我,询问了一下也迅速离开了,我只好漫无目的的走着。
虽然是白天,但却同夜晚无异。我仅能凭借着淡薄的光线分辨着脚下的路,不至于让我从陡坡上滑落下去。一直到我来到了间巨大的房子面前。
横梁大概有三米多高,这样的房子现在不多见了,非常的破旧,而且是纯木制的,我猜想可能是以前人们在山上修筑的祠堂,或者是专门供人避雨或是住宿的。你知道有时候大户人家祭奠的过程非常繁琐麻烦,步骤很多,人数也多,在山上修筑一间临时住宿的地方到也不足为奇。房子的门外有两根极粗的大红木支柱,即使是一个成年人也难以环抱,只是油漆早已经脱落,败落之色尽显,我甚至可以在粗大的柱身上看见一个个大大小小的裂缝和虫洞,一些小虫忙碌的在飞快爬进爬出。
迈过几乎到我膝盖处的门槛,我走了进去。
房间里面出乎意外的干燥,我很难想象春天里木制的房子居然比我们现在所谓钢筋混泥土的砖瓦房还不容易潮湿,一进去你可以迅速闻到一阵只有木制品才能散发出来的奇特味道,那感觉就像是把被子放在太阳下晒了一段日子的气味,清爽,舒适。
不过里面什么也没有,诺大空旷的房间和身材幼小的我形成了极大的反差。我在房间里喊了声有人么,不过回应我的却只有一阵阵自己的回音。
虽然一进去一眼就能看完房间的每个角落,可是我还是不放心的到处走了一遍,最终确定,这里的确荒废很久了,因为每个地方都有层厚厚的灰尘。
我回头望去,自己湿湿的脚印从门槛处一直到房间的各个地方,足迹越来越淡,犹如在地面上画了幅奇妙的图案。我暂时忘记离开父亲的恐惧,居然好奇的在观察起这间空房。
门外的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听长辈说,清明的雨下得越是大,越是长,证明那年死的人越多。
清明雨啊,死者的眼泪。”我听了,竟忘记将桔子放入嘴里,因为我的长辈也是这样对我说的。纪颜没有注意我的举动,他仿佛不是在讲故事了,整个人已经没有注意旁边的东西,全部沉醉在儿时的记忆里。
“忽然,我听见身后有声音。那时我记得自己是一个人胡乱走到这里的,难道还有别的过路躲雨人么。
当我转过头,去看见一个穿着白色过膝长裙的女孩。
女孩看上去似乎比我年纪稍长,长而密的头发随意的披在肩膀上,仿佛洒落了一块黑色的绸缎。她的肤色很白,白的几乎透明,背对着门外站着,光线几乎透过了她的皮肤。
不过我没看见血管。
从始至终,我都没觉得这个女孩的脸上有一丝血色,不过我非但没有害怕,还觉得很高兴。
因为终于有人陪我说话了。
世界上有两种人不会畏惧鬼神。瞎子和小孩。
我不是瞎子,但那时候我确实是个无知的孩子。所以我走了过去,笑着端详着女孩,女孩似乎有些吃惊,但随即也笑了起来。
我低头看着她的脚,没有穿鞋,但是也没有湿,甚至她的全身找不到一点被雨水淋过的痕迹,从门槛到她站的地方,一点异样也没有,仿佛她是飘着进来一般。
‘你迷路了?’女孩开口了,声音很亮,带着很强的穿透力,如同泉水般清澈透明。但是奇怪的是她的话居然很清晰,但是却一句回音也听不到。我自然答复她,自己是随着父亲来的,结果迷路了。
女孩笑了笑,雕塑般的五官组合的很漂亮。
‘我陪你聊聊吧,等你父亲来。’她走了过来,轻轻地抚摸了下我的额头。然后和我并排坐在了高高的门槛上。她的手并非如我想的一样冰冷,相反,和外面的春雨相比,她的手心更温暖。
‘你的衣服湿透了,如果不弄干,小孩的骨头软,寒气入骨,对你可不好。’她笑着说,我则为难的看着如同胶水一样粘在身体上的衣物。
‘你为什么没有湿呢?你不是也从外面来么?’我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奇怪地问女孩。
‘我当然不会被淋湿,你觉得一滴雨可以淋湿另外一滴雨么?’我对她的话不是很了解,她似乎知道以我的年纪无法理解,便不再说话,只是用手平放在我肩膀上,不消多久,我感觉身体开始暖和干燥起来,原来所有的水居然从衣物上吸了出来,凝聚在女孩的手上,然后又慢慢消失。只是做完这一切后,女孩的脸色更白了。
我和女孩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只是她的注意力始终在雨中,在山外,总是心不在焉,仿佛在期盼什么人一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只记得天色越来越暗,外面的雨也越来越大,而且起了风,山上的风和平日里的风不同,像刀子一样,又重又沉,仿佛要把我扯碎一般,我只知道自己越来越想睡觉,虽然心里很期待父亲的出现,可是觉得这希望越来越小了。
当时忽然有种想法,如果我死在这座坟山上,倒也是算得上死得其所了。
女孩面带忧愁地看着我,双手扶着我肩膀用力摇了摇,我多少恢复了些神智。可是脑袋沉甸甸的,脆弱的脖子仿佛支撑不住,随时会断裂掉一样。
四周的温度越来越冷了,空旷的山谷居然能隐约听到哭泣声。我无法分辨是那些上坟祭拜者的还是那些留恋人世不肯离开的灵。总之我的身体从未有过如那次般的舒服,仿佛整个人都轻飘起来。女孩似乎很着急,用手指轻轻地划过我的脸庞,像微弱的风拂过一样的感觉。
‘醒醒,睡着了会被冻死的,山上的气温降的很快。’可是她的声音在我听来也越来越遥远,瞬间被雨声吞没了。
‘你是人啊,还这么小,这世界应该还有你只得留恋的东西啊。’她忽然说了这么一句。
‘你不是么?’我笑着问她。女孩见我肯回答她的问话了,也笑了起来,无论是着急还是微笑,她的脸都仿佛同水做的一样,都是如此的透明真实,不参杂任何杂质,丝毫不做作,就像刚出生的婴儿,开心就笑,恼了就哭。可是人往往如是,越是长大,越是入世就反而把娘胎里带出来的东西都扔掉了,据说人在刚出身的时候其实都会游泳,而且水性极好,这也是为什么有的父母在孩子出生不久就经常放在水池里锻炼他们的水性。而有部分人则渐渐忘记了自己的天性。不知道这算是人类的进化呢,还是退化。
斯巴达克人在孩子刚刚出世就用烈酒为他们洗澡,如果孩子身体不够强壮,就会当场抽风而死,所有人都不会为他的死哭泣悲哀,包括他们的父母,因为不够强健的人,在战场上迟早会被淘汰。
所以那时候的我忽然明白了个道理,大多数时候,还是要靠自己,因为,当你想去依靠任何东西的时候,你就把背后出卖了,你回不了头,你无法预知后面究竟是一堵墙,还是一张纸。
我终究还是苏醒了过来,看着女孩,虽然身体虚弱,但已经好过多了,因为我觉得没有先前那么冷。
女孩的衣服始终没有被山风卷起一丝一毫,仿佛她生活在和我不一样的空间里。我看见她的手心产生了一阵阵白雾,白色的雾气笼罩着我,原来是这雾隔开了冰冷的空气和强劲的山风。
‘谢谢你。’我没有多说话,因为每多说一个字就会耗费更多的体力,要感谢,这三个字也够了。可是女孩没有回答我,她的脸色越来越白,即使在这几近漆黑的夜色里也能看得非常清楚,她就像黑夜里的月亮,散发着银色温暖的光,只是这光已经越来越暗淡了。
她始终保持着同样的动作,不过她的身体开始慢慢变得透明,我想伸手去抓住她,儿时的我想法很单纯,因为我已经觉察出来她要走了,孩子的想法很直接,要走的东西当然要抓住,留下来。
可是我抓住的只有空气。在我伸手的一刹那,她已经完全不见了。我那时才知道什么叫随风而逝,女孩好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或者说我似乎只是在这座古老的木头房子里做了一个梦。
当我无法分清自己是否还在梦中的时候,居然在雨声中听到了父亲的喊声,喊声充满了无奈自责和绝望。我立即跑了出来,也对这声音的方向高喊。
终于,我和父亲再次相见了,他没有责骂我,只是一见面就紧紧搂住,我觉察他的身体在发抖,那时恐惧和兴奋的混合,我从未见过在外人面前向来沉着冷静温文尔雅的父亲会发抖。
‘没事就好。’父亲也只说了四个字,随即把我抱了起来。我坚持不肯走,把那女孩的事告诉了父亲,末了,还一再问他,是不是自己做的梦。父亲听完,低头不语,良久才用手电筒照了照地上。
地面上有一滩水,极普通的雨水。
‘那时雨灵。她们只能生活在墓山,她们是天上的雨流过坟墓带着死者执着生念的妖怪。而且她们永远无法成道,也无法离开,只要下雨,雨灵就会出现,帮助那些在山上迷路的人,避免他们被冻死或者迷路。’父亲低沉着用着带有磁性的声音解释着。
我好奇地问雨灵到底去哪里了。父亲则不说话。
‘回天上了吧,她只要帮助过了人,就会重新回到天上,等着下次下雨再回来,又会重新幻化成女孩的样子,在山间游荡,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其实,雨灵里说不定也有你爷爷的心愿。’父亲笑了笑,把我抱起来,用衣服裹住我,我依附在父亲宽大厚实温暖的胸膛上很快就睡着了。等我再次醒来,已经在家里了。
那次后父亲不再带我去扫墓,无论我如何央求,他也不答应。所以我想再次见到雨灵的心愿也没再实现过了,甚至到了后来,父亲去世后,我也去扫墓,但也只是从旁人口中听过那白衣少女的传说,清明雨每年都下,可是我没有再见过她了。”纪颜说着居然笑了下,如同孩子般可爱,随即低沉下来摇摇头。
“要不等你伤稍微好些,我陪你去吧.”我见他有些许伤感,看了看窗外,清明雨依旧下着,虽然看不太清楚,甚至只能靠看地面上水洼来判断,伸出手,飘落到手掌的雨点弄得手心有些痒。
“不过我估计是见不到她了,雨灵只会出现在需要帮助的人的眼前,像她名字一样,雨灵没有任何的杂质,单纯的令我们这些人觉得羞愧。”纪颜点了点头,缓声说着。
他好像忽然想起什么,走过去对着床上的黎正说:“你的腿不好,要不我帮你去祭拜下好么?”黎正抬起头,冷望着纪颜。
“不需要,我讨厌那些繁文缛节,更何况,”黎正说到这里,忽然顿了一下,“更何况我连他们葬在哪里都不知道。”最后一句他说的很快,很轻,很随意。黎正说完之后,便将笔记放到枕头边上,盖上毯子睡过去了。
外面开始晴朗了,那点雨也开始慢慢消退,我可以看到一点阳光从阴霾的云层中漏出来。
清明一过,讨厌漫长雨季就结束了吧,大家都说,过了清明,天气才会真正好起来,我长嘘了口气,空气很清新。身后响起了开门声和银铃般的笑声,我知道是谁来了。(清明雨完)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9 08: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五十三夜 家蛇
第五十三夜 家蛇
蛇是古越人的重要图腾之一,后来演化为神,唐代杜牧《李长吉歌诗叙》有“牛鬼蛇神不足为其虚荒诞幻也”。清吴震方《岭南杂记》说:“潮州有蛇神,其像冠冕南面,尊曰游天大帝,龛中皆蛇也。欲见之,庙祀必辞而后出,盘旋鼎俎间,或倒悬梁椽上,或以竹竿承之,蜿蜒纤结,不怖人变不螫人,长三尺许,苍翠可爱。……凡祀神者,蛇常游其家”江苏宜兴人将蛇分为家蛇和野蛇,分别称之为“里蛮”和“外蛮”。所谓家蛇,指生活于住宅内的一种蛇,常盘绕于梁、檐、墙缝、瓦楞、阁楼的一种无毒蛇,共约三尺许。人们认为家蛇会保护人,家有了家蛇,米囤里的米就会自行满出来而取不空。
也有人常说,若家中发现蛇,最忌杀死。认为若杀死蛇或蛇没有被打死,蛇就会采取报复行动,于家门不利。所以若在家中发现蛇,就将其捉入罐中或挑在长杆上,然后送到山谷中,并求其躲进山洞,别再回到人家中。
各个地方传说不尽相同,但都有一点,家蛇不是寻常之物。
老人们常说,家蛇盘福聚财。家蛇去,则家败,家蛇留,则家兴。
更有甚者,居然传说如果在自己家中亲眼看见家蛇从老宅离去者,大凶。
一般上了几十年的农村房屋大都有家蛇,而且都很大。大家都有约定俗成的习惯,只要看到家蛇从房中跑出,必要转过头去,不可心存邪念,不可口出秽言污语,然后焚香叩拜,以答谢多年来护宅之情。
当然,有规矩必然有破坏规矩的人,这个道理亘古不变。
周末应父亲之托,回到老家送些东西回去,由于很久没来乡下了,一位老人听说我是父亲的儿子,硬要拉我去他家吃饭,执拗不过,只好从了他了。不过他的家的确不错,就算是与城里人的别墅相比也不逊色,不仅大方宽阔,因为它更多了分古朴神秘的风格,果然,老也有老的好处而且我在房间的木头架子上看到很多摆放整齐的药品和书籍,我暗自揣测难道老人是卖药的?
“村里五十前本来有户赵姓人家,这个村子赵姓居多,若干年前可能都是亲戚,可惜一个家族发展的过于旺盛,四代之后居然就已经陌路了。
不过这户赵姓人在村子里还是有些许地位,家中找老爷子是村子里掌管族谱的,倒也算是德高望重,加上虽然家有余财,却对贫苦的村民很好,所以他在村子威望很高。他的三个儿子也非常优秀。赵大自幼学习武术,几十年下来倒也略有小成,乡里村外都知道赵家有这么个看家护院的大儿子,那时候村子里,能打得人还是很有地位的。
赵二和赵大是亲兄弟,不过性格大不相同,赵二文静,初中读了一半,在村委会作会计一职。
至于赵三,年纪很轻,当时正准备考大学,成绩还算不错,加上自身勤奋,似乎很有希望。
这一家人看上去似乎很快乐,但那也只是给外人看的。”
讲故事的这个老人是叫赵伯,我也是随旁里人一起叫,其实二十多年来我也只是第一次见他罢了。赵伯在村子里地位很高,因为一来他按辈分在村子里比较老,而且听他的口气好像和那个赵老爷子还沾亲带故。二来为人耿直公平,很多事情都靠他来裁断,不过我也是听村民们这样说罢了。赵伯的头发已经掉光了,虽然已经将近古稀之年,但看上去精神不错,两只眼睛总是睁得很大,豆腐样的眼白鼓鼓的凸了出来,侧面看很像青蛙的眼睛,当然,我不敢说出来。带着古铜色肌肤的皮肤虽然干燥的出现裂纹,不过他的手指很细长,虽然指结粗大,但异常灵活,赵伯的身体非常健康,想想城市里居然还有人晒紫外线,花钱找罪受,还不如来乡下住几天,种几株树倒也未尝不是好事。
他用蒲扇大的手摸了摸嘴唇上的油腻,将一个啃完的鸡翅膀扔了出去,神秘地的低着头说。
“赵老爷子一家在外人面前很团结,其实经常吵架。”
“哦?那是为什么?”我好奇地问道。
“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因为赵老爷子年轻的时候干了一件傻事,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少许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大都敬重他,也不曾在村子公开。居然和家中新来的一个小佣人勾搭在一起,事情败露,怕张扬出去丢丑,所以瞒了下来,把那个女子留在家中,虽然老爷子的老婆很不高兴,但也没办法,不过这个女人在产子的时候大出血死了,赵家人也就秘密处理里尸首。这件事知道的人就更少,赵家人对外说这个女人拐带了钱财跑了,结果反到是赵家成了受害者。这个女佣是外地人,在村子里无亲无故,死前产下的这个孩子就是赵三。赵家人觉得心存内疚,于是对这个孩子非常好,尤其是老爷子,经常疼爱有加,一来是老幺,二来赵三的确比俩个哥哥要聪明很多。
时间一长,自然老爷子先前的老婆心中不满,加上老爷子后来身体日渐衰弱,赵家虽然谈不上富有,但也是颇有余财,尤其是家里的老宅。”赵伯到这里,不禁抬了抬头,看着屋子里的横梁发呆。
我有些不解,但也不好发问,毕竟是晚辈,礼数我还是知晓的。良久,他才开口说话。
“乡下人,一辈子也就图个家康人和,尤其是房子,赵家的老宅可是方圆几十里最好的房子,冬暖夏凉不说,而且照人看过,都说是风水好,旺家。所以赵家的几个儿子都很看重这房子。当然,村子里的人也是。其中自然也包括我。”赵伯轻轻呡下一口陈年米酒,眯起眼睛笑了下,然后砸把砸把嘴,显的非常享受。
“可是您开始不是说都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么,到底现在那家人怎样了?”我问道,赵伯忽然脸色一沉。
“赵家人出了事,死的死,散的散,那么大的家庭,一下就败落了。”他语气有些沉重,似乎有些阴郁。
“据说在赵家老三快要高考的时候,家里出了件怪事,当时家里人都没在意,可是和后来发生的事串起来想下,倒是非常骇人。
五月份村子里已经非常炎热,那时候还没什么电风扇,更别提空调,大家都赤着身子摇着蒲扇在门口乘凉。只有赵家老爷子一家人不用。”
“哦?那是为什么?”我来过这里,夏天的确热得不行,闷燥的要死,若是坐在房间里,不消几个小时,绝对把人当包子一样给蒸熟了。
“因为赵家的老宅非常的奇特,就像一个冰窖一样,无论外面多热,进去就阴凉无比,心神气爽,而且有些身体不适头昏脑热的人,只需在里面躺上片刻,也不治而愈。而到了冬天,里面又非常暖和,脸炉火炭盆都不需要,虽然房子盖了将近一百年了,由赵老爷子祖父传下来,历经三代,却依旧非常坚固,再大的暴雨房子里面也没半点漏湿,所以这一带,赵家老宅已经出了名了。”赵伯说的很快,唾沫星子都飞出来了,看得出他很了解赵家老宅。
“话分两头,我再说说赵家那三兄弟。老大是练武之人,当然也喜欢喝酒,不过他的酒量极大,寻常之人连番灌他都不得醉,于是在村子里没人敢和他对酒了,他身材魁梧而且热情好客,只是性情过于火爆,言语两下不和,拳头就上去了,赵老爷子没少为他儿子担心,好在后来把老大媳妇娶进来,赵大才渐渐安分下来,但是他对最小的弟弟却格外的好。
后来老二也成亲了,两个哥哥年纪开始大了,心思也多了,尤其是两媳妇过门,自然对这个不是嫡亲的小三叔有了不少想法。老三是明白人,知道家里经常排挤自己,也就更加发愤读书,从很小就要求寄宿在学校,几乎不再家里住。那时候大学生何其荣耀,但考试的难度也可想而知,尤其从农村考取,真的听上去仿佛天方夜谭啊,不过好在老三天资不错,加上非常用功,倒也有很大的希望。
可是两个媳妇以及她们的婆婆并不想这么算了,她们经常去撺掇老头早点确定房子以及遗产的继承,并说老三没有资格来得到应有的一份。不过赵老爷子究竟是如何想的,那就天知道。
总之事情发生在高考前的一个月,一个夏日的晚上。老爷子对老三一再要求回家住,吃好点睡好点,虽然老三拒绝了多次,可能想想为了考试,最后还是回来了。
一家人终于坐在一起吃了顿饭,村子里的规矩女人是不上桌的。于是三个女人们端着饭碗去外面走动,这也是老爷子要求的,把她们都赶了出去。
于是老宅里只剩下父子四人,坐在餐桌的四个角上,老大埋头喝酒不说话。老二倒是客气的劝弟弟吃饭,只是那口气不像是和自家兄弟,倒像是对外人,客气的过了份,老爷子什么都没吃,只是抽着烟看着三个儿子。
赵家习惯在客厅吃饭,诺大的房间里摆着张方方正正的老木桌子,上面正好是高高的横梁。门外已经擦黑,星星也能看到少许了。”赵伯吃饱喝足,抽了根烟,我虽然听的很有趣,但心中不免疑问,他为何对当时的细节如此了如指掌,仿佛就在现场一般。
不过赵伯没有注意我眼里的疑问,继续叙说着。
“老大一个劲的闷头喝酒,可能大部分家庭都是这样,老大往往敦厚朴实些,不善言辞。倒是经常出入村委会与人交际甚广的赵家老二,一直与久未蒙面的弟弟,只是这热情的谈话让人总觉得有些例行公事般的虚假。
酒过三巡,菜略见底。老爷子终于忍不住了。他咳嗽几声,将烟头扔到地上,用自己的黑色园头布鞋狠狠的踩了踩,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三个儿子也察觉了,互相不说话,等着父亲说出来。
老爷子清了清嗓子,告诉三个儿子。自己所有的财产会分为三份,三人各拿一份。可是那些微薄的钱财并不是重点。大家想的都是这所神奇的老宅。可是没等老爷子说完,老三忽然冷冷地说话了。
‘我不要我的那份,我也不要房子,如果能考上大学,我不会再回来。’老三说完,起了身子,老大显的很惊讶,也很痛苦,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却忍着不说。
老二则很高兴,但又设法不想表现出来,只是低着头用手推着鼻子上的眼镜,用手遮盖住脸上难以克制的笑容。
老爷子更是惊讶,然后则是不解。
正当满桌子的人各有各的表情时,忽然从横梁上扑的一下掉下一团黑乎乎的东西,砰的一声砸在饭桌上,天色很暗,大家吓了一跳,也都没仔细看。
等大家仔细一看,都倒吸口凉气。
桌子盘着一条蛇。大概搪瓷杯口粗细,青底黑纹,蛇头对着老三,还在往外吐信。这蛇不小,虽然没有拉直来测量,估计也有三米多长。其余三人都吓得离开了座位,就是平日里向来胆大的老大也吓白了脸。
‘家蛇!’老二用颤抖的声音喊了句,然后不停的往后退。
这条蛇仿佛睡着了一般,头重重的低了下去,可能砸下来的时候有点不适,看来它一直是在横梁上呆着。老三也有点害怕,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身体却又无法动弹,只是端坐着,和这条家蛇对视。
很快,蛇蜿蜒的顺着桌子腿爬了下去,如游水般在老三的腿脚边上转了一圈,然后消失在门外的夜色里。
老爷子忽然痛苦地高喊道:‘家蛇已走,赵家要败了!报应啊,报应啊。’他如同疯子一般,重复着这句话,跌跌撞撞地跑出了屋子。
老大搀扶起老二,也慢慢走了出去,临出门,他似乎有话和老三说,可是看着弟弟一脸冷若冰霜,只好咽下去。
客厅里只坐着老三一个人。其实他在这个家只和大哥关系很好,因为他出身的时候大哥就十六了,长兄如父,这个大哥对他非常不错,经常跑上几十里来学校看望他,并希望他回家,可是这个家老三知道再也呆不下去了。许久,老三从几乎坐的让自己屁股麻木的长凳上起来,抬头看了高高的屋顶,也走了出去。
赵家走出家蛇的事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传了出去。赵家人一下在村子里仿佛成了晦气的代名词,平日经常打招呼称兄道弟的人一见他们就哗啦一下全散了。好在老三也不在乎这些,第二天就收拾东西回学校了。
七日后,他接到了家里的死讯。
老大死了。
死的莫名其妙,甚至老大临死前恐怕都不知道为什么。那天夜里,他照例和朋友喝了一夜酒。其实量很少,远不及平时的多,老大自然没有放在心里依旧在深夜往家里赶。手里还提这个酒瓶,边走边喝。
可是他摔了一跤,而那时候他正好把瓶口放在自己嘴巴里。
于是老大厚实沉重的身躯完全压了下去,整个瓶子也完全塞进了喉咙,那种酒瓶是乡下特制的,比现在的啤酒瓶瘦,但是更长,有点像可口可乐的瓶子。那时候是深夜,老大无法喊出声来。
第二天,老大的媳妇看见了老大在门外的尸体,据说是活活闷死的,嘴巴也被瓶子撑的完全脱臼了,两只手也僵立的伸了出来,上面全是擦伤的痕迹。可是后来瓶子拿出来,老大的嘴巴无论如何也关不上,那嘴巴黑洞洞的,仿佛像蛇要进食时一样,几个后生用了好大气力也合不上,最后没有办法,只好找来锤子,把老大的下巴骨敲碎了,这才关上,否则一个张着如此大的嘴巴的尸体,如何下葬?
大家私下里多暗自恐惧,都听说过死不瞑目,但那里听说过闭不上嘴巴的?
老三几乎是哭了一路赶到家里,结果一来,脸上就挨了大嫂一记重重的耳光,打的他几乎晕死过去。
他不怪大嫂,因为大嫂一边哭一边喊着的话很对。
‘你就是灾星,你害死你妈,一来又害死你大哥,你自己怎么不去死?’而老二连大哥出殡都不敢出来,成天裹着被子蹲在房间里。而老大的母亲,也几乎哭在房间里,连骂人的气力都没有了。
赵家老三在他大哥灵牌前面跪了整整一天,然后走了,临走前他只看了看自己父亲,那个为了自己短暂的欢娱而生下他的人。
他只和这个陌生的老人说了句保重,接着就回学校念书了。大哥死了,这个家更没有什么可值得留恋的,所以他反而要努力读书,离开这里。
老大死后这个家败落了很多,赵老爷子也一下衰老了下去,反应也大不如前。老太婆的眼睛也哭瞎了,老大的媳妇几年后改嫁了,不过这是后话。
老三果然考取了大学,离开了这个村子,他离开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送他,可是据说他走后,有村民看见赵老爷子一个杵着拐杖呆立在村子口,老泪横流。
几年后,老四毕业了,整个大学期间他几乎没回过家里,事情过去这么久,他决定回去看看。
一切如常,不过那时候是三年灾害,好在这块地方还算富庶,即便是全国灾荒,村民们也可以自给自足,温饱不成问题。
可是老三一回来,就听说了二哥死了。
原因很简单,老二几乎每天醒过来都要看自己的脚,他老说有蛇在从他脚上开始吞吃他,而且他身上长出了非常奇怪的皮肤病,一圈一圈的,从脚踝慢慢往身上绕,大概两个指头粗细,摸上去粗糙的很,一块块如鳞片一样,老二总是奇痒难忍,用手一抓,就抓下一大块皮,脱光衣服看去,仿佛他整个人被蛇缠住一样。结果被抓烂的地方就恶化的更厉害,皮肤腐烂恶臭,连他妻子多躲的远远的。后来老二身上没有一块好肉。
终于,老二受不了这种折磨,用了最后点气力,在房间里用裤腰带把自己吊死了。
几年之中,赵家就死了两个儿子,家蛇的故事更加让人恐慌。赵老爷悲伤过度,也入了黄土。老二的媳妇回了娘家。偌大的赵家短短几年就败的家破人亡,在老宅里只住了两个人,老大和老二的亲身母亲以及刚刚毕业的老三。
虽然老人非常讨厌老三,几乎不和他说话,唯一和他搭腔也是因为眼睛看不到需要帮助的时候,而且动不动就出言侮辱打骂他。可是老三却丝毫不引以为然,只是默默的照顾他,甚至放弃了自己的专业,甘心在村子里接替了自己二哥的位置,做了名会计。而且他拒绝了很多姑娘的爱慕,只是守着名义上也可以称做娘的这个女人。
村民们对奇特的一家抱着很高的兴趣,各种版本的话也多,有的还传出了赵家有积财,老三害死自己两个哥哥,然后天天拷问老太婆逼她说出来等等。可是有个年代传言和谎话是会演变成可怕的事实。
文革的时候老三天天被批斗,逼他讲出赵家老宅的秘密,而那个老太太也一言不发。结果那些人把老三关了几天,见问不出什么,只好把他放了回去,只不过不准他们两个住在老宅,而是将老宅改成了造反派司令部,一伙愣头青天天在那里,白天就批斗走资派地主,晚上就睡觉打牌,倒也不亦乐乎。
而老三则领着瞎眼老太太找了间茅屋,依旧不辞辛苦的好好照顾着。日子就这样过去,不过老太太还是没有对老三有什么好脸色。
后来文革结束,村里念在老三可怜,将房子破例还给了赵家。
那天晚上,当老三扶着老人走进赵家大厅的时候,多年来没有任何表情和多余话语的老太太忽然哇的一声痛哭起来,然后跪在了老三脚下。老三则面无表情地望着老人。
老太太泣不成声的一口一个造孽,一口一个报应之类的,一直到老三将她搀扶起,坐到椅子上。
原来老三的母亲不是大出血而死。
严格地说,是老太太做的,而老大,也知道这事。
当年产期降至,赵老爷子的老婆怕这个佣人产子后和她平起平坐,就暗中买通了稳婆,抱了老三出去,自己则进去用被子把产后虚弱的老三生母闷死了。后来赵老爷子知道了,大怒不己,但估计颜面,只好将尸体安葬,对外则说这个女人生完孩子就跑了。
事情原本以为会结束,可是赵家日后却经常出现怪事,于是赵老爷子请来道士,道士出了个点子,说是将尸体挖出,打断骨头,像蛇一样缠绕在一根细长园木上,外面在套上一层空心木管,以这根木头做横梁,可保家里无忧。而那个女子也会化为家蛇,为赵家看宅积福。
可是道士还说,一旦家蛇跑了,将会祸连子孙,他就无能为力了。开始几年家里顺风顺水,赵老爷子也就没有多想,结果后来就出了上面的事情。
而老大,那是窥视到了母亲的动作,后来逼问后得知真相,但也只好暗暗把事情放在心里,只好对老三格外的好些,至于老二,则对这事毫不知情,他不过是想独占了老三的家产罢了。
但是当老太太说完这一切的时候,老三却面如止水,平静地说其实这一切他早知道了,以前老大去学校看望老三的时候,话语里已经露出端倪,老三非常聪明,知道大哥嗜酒,于是他找了几个能喝的同学,终于把这事情套了出来,当初他知道真相的时候也非常愤怒,只盼自己早点学业有成,然后回家报复。
不过当老大死后,他也就不去想这些了,之所以这么多年伺候着老太太,实际上也是帮老大尽一份未完成的儿子的义务。
那天晚上,老太太就去世了,死的非常安详。
之后,老三继续留在村子里,终生未娶,而赵家老宅,也欢迎很多孩子老人来避暑,他学的是医科,靠着自己大学的知识和自学看书,将老宅变成了个乡村医院。”赵伯终于说完了,他把最后一点酒都喝了下去,似乎很高兴,仿佛多年来的苦衷都说出来一样。
外面已经将近黄昏,一位中年妇女牵着个孩子走了进来。
“赵医生,帮我看看孩子吧,瞧过去像是中暑了.”女人有些着急,我看了看孩子,果然,头晕乎乎的,脚步都不稳,脸上红热不退。
赵伯打着酒嗝站起来,给孩子看了看,在孩子胳膊,脖子,腋下处按摩了几下。,然后递给女人一些白纸包的药丸,挥挥手说没事了。女人非常感谢的退了出去。
“原来你就是那个赵三?”我忍不住问道。赵伯醉眼熏熏地望着我。
“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不过你长的和你父亲的确很像,而且一样喜欢刨根问底。”他说完,对着我笑了笑,充满苦涩。
我告别了赵伯。站在赵家老宅的门外,忽然觉得这栋房子在红色的夕阳里显的非常陌落。
赵伯在我面前缓缓将门关上,阳光透过门缝,我好像看见赵伯后面本该是空荡荡的空地里,站着很多双脚,很多双鞋子。
其中,就有双园头黑布鞋。
当我揉揉眼睛想再看下,门已经紧紧关上,我暗想大概喝了些酒,加上光纤的缘故吧。
第二天,我从梦中醒来,知道赵伯去世了。
走的很安详,这种岁数无疾而终是件高兴的事,无论是对已还是对人。据说那天晚上有人看见一条巨大的蛇蜿蜒迅速的爬进了赵家老宅。不过,是否真的看得清楚,那人又不敢肯定了。
周一还要上班,我匆匆祭拜了下赵伯就回去了,赵伯没有子女,或者说很多子女,因为他教了村子里很多小孩启蒙知识以及做人的道理。所以他的后事都是由村子操办的。
回去的时候,我告诉了赵伯去世了。父亲听了唏嘘不已,并说自己小时候由于文革丧父,一直很敬重赵伯,因为他学识渊博而且热情待人,还会医术。
“他又说什么么?临终前.”父亲问我。
“他我很像你。”我老实回答,父亲哦了声,就没再说话了。从此后他也没在提及过赵伯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9 08: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五十四夜 偷寿
纪颜的伤势恢复的很顺利,这自然和那两位女孩的悉心照顾分不开,不过接连几天的好天气,倒也起了很大作用,人的心理开朗,身体自然也好的快些。黎正的腿伤却还要过些日子,大概是伤到骨头的缘故。我刚忙完来到医院,却看见落蕾和李多聚精会神的啪在纪颜床边,原来他又在讲故事了。
尤其是李多,今天把头发分了两缕,双手垫在下巴上,两边光滑如绸缎的头发洒落在两耳,虔诚的望着纪颜。我忽然觉得她的样子很像我前几天见到的小哈巴狗,伏在地面上睡觉的样子。
当然,我也只是在心里想想罢了,切不可说出来,否则明天恐怕要请伤病假了。
照例寒暄了几句,却没打断纪颜的故事,还好,刚开始讲没多久,我也坐到一旁,听了起来。
“在汉族丧葬习俗中,最为普遍的是70岁以上的人去世,吊丧是亲友们会“偷”走丧家的碗筷。说偷也许不大入耳,其实这是自古传下来的老规矩。解放前,江南一带习俗,参加藏礼的亲友吃过豆腐饭,临走时会向亲友打招呼,有的拿碗,有的拿筷,民间认为这是合理合法的,美其名曰“偷寿”。广西安瑶族自治县的壮族地区,80高龄的老人辈去世悼念时,人们也会带走餐桌上的碗筷,当地习俗称之为“取老寿”。广西另一些地方却称“抢筷”,说抢也不算过分,有时客多物少,先下手为强,这样就出现了你强我夺的场面。建国后移风易俗,扬州等地的丧家改“偷”、“抢”为赠、送。
大部分教派都认为生老病死是无法避免的,人之寿命也早有定数,不过,总有些例外,其中有一种人,他们专职为别人偷寿,虽然代价极高,但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的?万贯家财也会化为乌有,有道是‘钱烂绳断,身亡人去’,可以用钱财买寿命,无论多少,断然是只赚不赔的买卖。
这类人非常神秘,大部分人都无法知道他们的踪影,他们行为举止非常谨慎,因为按照佛理来说,他们破坏了平衡,是会受到惩罚的,而且极为严厉,因为所谓偷寿也是种嫁接,说白了,就是那别的陌生人的寿命转到他人身上,其实也是一种非常败德的法术,所以流传不广,但人为财死,即便是再危险再有违良心的事总是会有人做。
不过,我还是从一个老者口中听说过个关于偷寿的事情。
秋水蜿蜒,翠林环绕,是那个村子远看过去最好的写照,一个村子有山林有河流是富庶的象征,我之所以去那个村子,也是因为之前听闻过这个村子曾经出过一个懂得偷寿的人。
这个人叫古七,很奇怪的名字,因为这里的人都喊不出他的大名,在村口河上被人抱来的时候只在旁边有张字条,上写姓古,排名老七这六个字。这个村里的人非常善良,而且家中大都还有余粮,不过谁也没能力在家长期供养他,于是小古七自小靠着喝着不同的奶水,吃着从大家嘴巴里省出的一碗饭半碗粥慢慢长大,村子里的人也没有排外的情绪,而且古七从小就非常聪明伶俐,凡事一看就会,一会就精。大到农活家务修理炉灶,小到缝补衣裤他全都会,而且口乖眼巧,叫人不倦。
不过,古七一天天长大,身板越来越结实,相貌也越来越出众。大家都在考虑一个问题,有谁会把自家的闺女嫁给他。虽然古七前前后后中意了好几个姑娘,姑娘们也爱他,可是一旦谈到你娶我嫁,那边就打起了退堂鼓。有几家妇人还公开站在家门口指责古七勾引他们家闺女,每当这时候,一些像没爹没娘,穷光蛋这类字眼一出口,平日里嬉皮笑脸的古七脸上忽然变的狰狞起来,而一旁的男人,虽然以前也对古七和颜悦色,这时候也只是拖着自己的女儿,不再搭理古七。
不过古七是何等聪明,他也想通了,毕竟村子里养育了他这么多年,自己无父无母无房无田,他如果想讨媳妇,按照现在的话就是冲过去拍拍女孩的肩膀,唱一句‘妞,我一无所有,你何时跟我走。’别说他那个年代,即便是现在的某些爱情至上看着琼瑶小说长大的女孩也要掂量一下,总不能两人一起流浪于江湖吧。(纪颜语)
于是,在古七来到村子的第十八年那天晚上,他没有留下任何东西,只是带走了他来到村子的那件襁褓和字条,离开了村子,仿佛从来没有来过一样。村里人唏嘘了几天,互相责怪,不过事情来得快去的也快,村民们也渐渐忘记了这事。
三年之后,古七像一个棱角菱利的顽石,从外面砸进了平静的村庄。表面安于乐道的村民们由于古七的到来开始显露出内心疯狂的一面。记得有一句话说得好,之所以没有背叛,是因为开出的价码还不够高。
当为我讲述的那位瞎眼老者叙述到这里的时候,我看见他呆滞石灰色眼球忽然转动了一下,此前那眼睛如同塑料制的一样,动都不动。老人大概八十多岁了,瘦骨嶙峋的双手忽然紧紧抓住了我的手掌,我难以想象他有如此大的气力,淡紫色干瘪的嘴唇吃力的抖动了两下,我知道他很激动,只好用另外只手轻轻在老人弯曲的,骨头凸起的背上拍了两下,这也是缓解人紧张心理最简单最有用的办法。果然,老者的气息稍微平缓了些,这才继续说下去,不过,他并未继续说古七,而是忽然反问我有没有觉得村子里的人有什么不同。
这时候我才疑惑的抬起头,果然,从进入村子时我就有些纳闷,因为我也是从外面听闻关于古七偷寿的传说,本想在这里找个当时知晓的人问问,可是找了半天,也就看见了这一位老者,其余的人都是五十多岁上下,都摇头说不知道关于古七的事情。
“因为和我同岁的都不再这里了。当年村子的壮老力死的死,逃的逃,这个村子几乎被毁掉了。”老人忽然咕噜着嗓子,扯出一句。我听了一惊,但不便多问,等着老人继续说。
“我永远不会忘记古七回到村子的那天,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吃百家饭的浪荡小子了。剃着个方方正正的平头,穿着一袭青灰色的长衣大褂,左手提这个黑色的扁平皮箱子,右手拿着一顶当时只有城里人才戴的黑色宽边大檐帽。精神抖擞,目含精光,标准的国字脸上挂着还是依旧熟悉,带着几分调皮的微笑,走起路来就像当官的一样,稳稳当当。他非常友善的同大家打着招呼,虽然文雅了不少,但也的确显的很生分了,没有了以前那种随意和亲戚。虽然古七嘴上只提当年村民们的养育之情,但大家都面带愧色,心中都悔恨为何自己怎么不把女儿穿好红衣戴好盖头自己包好送给古七。可是仔细想想,说不定这样古七也就不会离开村子出去闯荡了,那古七就还是以前的古七,那个没爹没娘没房没地的古七。
古七带来的东西很少,大家略有些失望,甚至暗地里有些埋怨,看上去他好像发了财,起码混的不错吧,可是什么礼物都没带,那口皮箱也不准任何人碰。
不过几天后,陆陆续续有很多穿着打扮很入时的贵人们纷纷来到村子。他们有男有女,有三五成群的,也有独自一人的。不过他们来的时候都拿着大包小包,提着很多我们村子里从来没看过的礼物来找古七。大家都带着惊讶的眼光看着这一切。但古七似乎对他们非常冷淡,话语不多,而这些人却像等着古七赏赐骨头的饿狗,一个个摇尾乞怜。每当古七沉吟半晌说了句,好的,回去等着。他们就喜上眉梢,开心的回去了,反之则嚎哭着赖着不走。不过这种人很快就会被后来者赶走。
那时候村民们几乎把古七当神一样看待了。古七也非常大方的把送来的礼物分给大家。村里人在享受着自己祖宗八代都没见过听过的好东西时,也有些人会有些嘀咕,质疑古七到底是做什么的,不过这声音马上被大家按压下去。古七暂时住在了村子里,而且住在村长家,因为大家一致认为,只有村长才勉强可以容纳古七这个贵人。
直到有一次,一个好管闲事而且非常讨厌古七的年轻人从一个在古七这里出来的外来拜访者中稍微打听到了一些消息。
没有人可以得到所有的赞扬,古七的本事和冷淡的外表自然引起了同类的嫉妒,村里的年轻男子或多或少都对他心存芥蒂,可是同时心中的羡慕和自卑也与日俱增,因为他们和古七同岁,经常被自己身边的人,父母,朋友,甚至妻子拿来比较,也许这就是人的悲哀,也是为什么木秀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
年轻人打听的消息虽然不多,但无疑是非常令大家震动的。
原来古七在帮那些人续命,也就是偷寿。
古语言,北斗司死,南斗辖生。三国里诸葛亮精通奇门遁甲,在五丈原摆七星灯,作法想延续自己寿命。但古七的方法没这么麻烦,因为诸葛亮只是向天借寿,自然得看老天的颜面。而古七则是直接向人借寿,或者说偷寿,将一些人的寿命仿佛通分派钱财一样去掉一些,而加到另外的人身上。试想一下,知晓这类本事的人当然财源广进了。
事情传开了,越传越玄乎,很多人都围着古七,有好奇的,也有想为自己续命的,甚至还有比古七大上几十岁却跪在地上要拜师的。总之村子的人都疯狂了,大家不再去务农,不再去辛勤劳作。田里的杂草也长开了,可是大家不在乎,谁要是学的一招半式,吃喝无忧,还去种什么田,受什么苦,看什么老天脸色吃饭?
可是这些人都受到了古七的呵斥。大家从来没看见过古七生那么大气,他在大家眼里一直是微笑的,和善的。可是这次却一反常态。
“你们疯了么?这个也是好学的?有好吃的好用的就享受吧,不要做梦了。”无论大家如何央求,古七就是不肯再多说,有些人眼尖,看见古七后面似乎有双筷子。
很普通的筷子,但又觉得不普通,因为那筷子在油灯下居然发着寒光,像金属一样,说它普通,是因为外面看上去又黝黑无华,并不惹眼。但是古七一下把大家赶了出来,甚至连村长也不准进他住的屋子。
村民大都面含怨色,集体数落着古七的不是。抱怨这东西和瘟病类似,人越多,发展的越快,而且会越来越严重。
尤其是那些曾经施舍过古七的人,那些喂过他奶水的女人,都说他不是东西,忘恩负义。当然,那些讨厌古七的年轻人更是煽风点火,提议让大家把古七赶出去。
就在这时候,在村子里的人正在议论着是否要把古七赶出去。那个打听古七神奇法术的年轻人,莫名其妙的死去了。他的尸体在清早被人发现,安静的躺在村长家的后院。
你看过被挤爆的蛤蟆么?”老人忽然猛的抬头,那双灰色的眼球盯着我,仿佛看得见一般。我说了声没见过,老人继续说下去。
“年轻人的脑袋仿佛被什么压过一样,眼睛都挤了出来,双手卷曲着神向空中,好像想抓住什么一样。尸体的旁边,是一把菜刀
而那个年轻人,正是村长的独子。
这件事像掉入油锅的水,村子沸腾了。村长顶着哭肿的双眼,他的婆娘更是捂着嘴巴,低沉的哭着——先前曾经嚎哭过,被村长扇了一耳光,村长提溜着老婆的耳朵,大骂道:“哭!哭个俅!一定是那个小兔崽子害死我家娃儿!我要他填命!”
村里人愤怒了,他们觉得古七就是个瘟神,大家拿起农具镰刀跑到古七房间门口,最近来的人少了,古七也分外悠闲,那还是初夏,古七穿着一身丝制衬衣,提着个别人送玉茶壶,居然坐在外面的躺椅上闭目养神。当他看见怒气冲冲的人们,丝毫没有惊讶的表情。
‘你们想打死我?为什么不问问是谁杀了村长的公子?’古七忽然微笑着看着人群,慢条斯理地说。大家忽然面面相觑,的确,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古七杀了人。
‘我告诉你们,是我杀的。’古七依旧慢慢的说,仿佛在谈论一只蝼蚁的生死。人群静了一下,反而没有声音了,大家看着古七,忽然产生了惧意。
那次我也在人群里,虽然那时候是早上,有太阳,可是我忽然觉得很冷,从记得事情起就从来没觉得如此冷过,仿佛渗透骨髓一样。
最后还是村长硬着嗓子逼问一句为什么要杀他儿子。
‘因为他坏了规矩,我警告过他很多次,不要偷看我施法,不要拿我的东西,可是他不听,昨天晚上他还拿刀架在我脖子上,威胁我教他偷寿。
笑话,我能偷别人的寿,难道偷不了他的?我本不想杀他,是他自讨没趣,事情的原委就是这样。’古七站了起来,大家下意识的退后一步,他笑了笑,背着双手走了进去。
大家渐渐散开了,任凭村长的呼喊,没人愿意也没人敢和古七作对。村长和他婆娘,在家门口嚎哭起来,一直哭到嗓子都哑了。
第二天他们就离开了,据说古七给了他们两个一大笔钱,把村长家里买了下来,而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可是村民从此后看见古七都躲的老远,实在躲不过只好低着头匆匆打声招呼。古七不以为然,依旧接着被人的财物为那些有钱的富人或者地位显赫的从老远外地赶来的达官贵人续命,然后把礼物分派到各家各户。
没过多久,更奇怪的事发生了,居然还来了几个日本人,开始我也不认识,不过后来听古七说他们是日本人,而更奇怪的是古七也会他们的语言,两边叽里呱啦的说了半天,却似乎谈不到一起,结果那几个日本人很生气的离开了,临走时还指着古七说了些什么,古七的脸色有些异常,嘴角抽动了下,转身进了屋子。
村子里的人稍微议论了一下也没在意,因为毕竟大家见多不怪了,要是以前,还会兴奋一阵子。不过古七忽然把大家召集起来,神色严肃的警告大家最近不要在外面乱吃东西或者注意灭鼠,不要在附近随意走动。可是大家只是把他的话当作饿旁风,有的人还嘀咕着说古七把自己当村长了,就算是村长也没有管着大家吃喝的道理,古七交代了很久,直到嗓子都嘶哑了,才走了进去。不过还是有部分人相信了他的话。
村子口就是一条小河,大家以前都是从那里取水,或者洗衣服。古七把那河封了,让大家去很远的地方打水,虽然怨声四起,但也没人敢公开反对。可是村子里的一部分后生们,包括我却很不服气,大家照例从河里舀水喝,因为天热,这些人为了家里挑了远路打水,水就让给老弱妇孺喝了。
我有些担心,因为那河水的确和以前有些不同,上面漂浮着类似石灰一样的东西。所以虽然口渴,去喝的不多。
果然,古七警告的话成真了,喝过水的人出现了虚弱,咳血的症状,然后迅速的死亡,阴影围绕着村子,我也出现了上述的症状,而且非常虚弱,连躺在床上都觉得呼吸困难。由于出事的都是年轻人,一些还未生病的人都吓的离开了村子,去外地避难。
村民们终于愤怒了,他们说这是古七偷了大家的命,然后加到了那些来村子续命人的身上,自己牟取钱财,否则的话,他干嘛对大家这么好?干嘛送大家自己辛苦的来的财务?
这番话很快得到了大家的认同,村民的恐惧达到了顶点而演变成了愤怒。古七从睡梦中抓了起来,帮到了木头桩子上。大家把当时已经躺在床上咳血的我抬到了古七面前。
我虽然已经神志不清,却听到了古七重重的一声叹息。
“放我下来,反正你们要杀我了,让我帮他再续次命。”他的话有人反对,也有人同意,最后大家见我又开始咳血,于是把我和古七都送进了房间,而外面围了很多人。
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他,忽然觉得其实他对人很温和。
“师傅告诉过我,迟早会有这么一天,不过无所谓,人生一世,得意过就够了。”他的声音很沉,像木桶扔进深井的声音,不过却透着一股子不认输的骄傲。
“我告诫过你们不要去碰那河水,也怪我,没有多家留意,算了,或许这都是安排好的。”古七忽然话音一转,语带凄凉。我则苦笑下,算是对他的回应。我挣扎着用手肘撑起自己,因为即便是这个时候,我也想看看他到底是如何偷寿续命的。
我借着昏黄的灯光,看见古七拿出两只银色的酒杯,倒满了米酒,并抽出了那双筷子,筷子分别架在了酒杯上。他接着拿出一把糯米,朝我走了过来。
“不能偷看,否则会自损双眼,切记!”古七严肃的对我说道。我听话的闭上眼睛。感觉到他用糯米盖在我的手掌心里,接着手心一阵刺痛。我没有听他的话,睁开了眼睛。
只是一瞬间,但我看见了。
古七手里拿着一支很长而细的尖刺状的东西,上面好像有血迹,接着他把那和长针一样的物体在两只酒杯里蘸了一下。接着把另外一把糯米洒向了平放在酒杯上的筷子。
接着我的眼睛一片漆黑,没有疼痛,但是我已经看不见东西了。接着,我便失去了知觉。
等我醒来的时候,发下你自己痊愈了,但是眼睛瞎了。不过我很庆幸,毕竟捡回了姓名,我正要去感谢古七,却被大家拦住了。
大伙告诉我,他们把古七烧死了。
我听了大惊,责问为什么,可是没人愿意告诉我。后来我去问负责行刑的人,他们说古七的身体烧的很快,像浇了烧酒的干柴。火熄灭后,起了大风,他的骨灰混合着木屑吹进了那条河里。
后来喝过河水的人都没有事情了,村子好像又恢复了以前的安宁,那些贵人们也消失了,不再来这个村子,本来,他们就是冲着古七来的。
我也成了那一代人中唯一还呆在村子里的,虽然后来很多人向我问起关于偷寿的事,可是我都没有告诉他们。”老人忽然抚摸着我的手,非常的忧伤。我忽然觉得奇怪。
“那您为什么告诉我这个外乡人呢?”我问老者。他却苦笑了下。
“因为再不说,我就要带进棺材了,告诉你这个外人总觉得要比告诉这个村子的人好,让他们彻底忘记那疯狂的事情。忘记古七。”他说完,对我摆了摆手,示意我走吧。
我离开了村子,回头望去,村子又吹起了风,那个瞎眼的老人寂寞的坐在竹凳上,忧伤的看着村口。
虽然他什么都看不见。
我在出村的时候也看了下那条老人提及的河水,非常清澈,我还用手装了一口喝下去,很凉,不过略带苦味。”纪颜说完了,门口也进来个医生。
“你说的那个好像是细菌吧,日本曾经投放过很多霍乱,登革热一类的细菌在中国农村和根据地。”年轻的医生解释着说。
“不过既然你可以说的这么有精神,看来也好的差不多了,准备办出院手续吧。”他稍微观察了纪颜,插着口袋走了出去。
纪颜无奈的笑笑,李多和落蕾也站了起来。
真有续命么,我很想问纪颜,不过,或许他也不知道吧,没人知道古七是从哪里学来的,这个秘密随着他的骨灰飘散而尽了。(偷寿完)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9 08: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五十五夜 食发
年后工作繁忙,加上所谓的正月不剃头的习惯,没料想头发居然像没人管的杂草,呼啦一下疯长起来。头发多了,头皮屑自然也多了,猛回下头肩膀上如同下了雪一样。出去的时候,发现报社旁边的拐角处居然新开了家理发店,居然还有些人围在外面,看来生意很不错,决定进去瞧瞧。
我的头极难理,稍微技术差点会理的很难看,所以换了很多理发师都总是不尽如人意,所以这次只好又报着试试的心态进来。
小店不大,甚至可以说有点狭小但是却并不阴暗,相反,由于方向的缘故,阳光可以很好的照射进来,整个房间还是非常简洁光亮的,其实房子再大再宽敞,如果里面收不到阳光的照射,总觉得让人很不舒服,如果居住地久了,主人的心理大都有些阴暗吧,所以大家在挑选房子的时候,采光也是个非常重要的标准,我记得原先这里是一家杂货铺,想必以前的老板见生意不好就租出来了。店里面摆放着两张理发椅,虽然陈旧却不破,像是竹子制造的。镜子也是,虽然镶嵌的镜框是不带任何修饰花纹的黑色,而且有些老就,倒是镜面却显的十分干净,非常清晰。
只不过,方方正正的镜子,当客人坐上椅子,上半身映衬在里面,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就像是遗照一样。
我眨了眨眼睛,可能是想太多了吧。
墙角摆了几张竹椅,坐着些客人,不过其中一个小女孩却倒让我十分好奇。
她大概十一二岁,扎着两只羊角辫,大而圆润的眼睛和小巧玲珑的鼻子搭配着圆圆的脸蛋。只是嘴唇红的有点吓人,宛如电影里的吸血鬼的嘴一样,当然,那是不可能的。小女孩的头发没什么光泽,看着她略带苍白半透明的皮肤,我猜想她可能不经常晒太阳导致身体不太好吧,有很多这种小孩,父母长辈们都宝贝的要死,大门不迈二门不出,比古代小姐们还深闺简出,结果直接导致她们街上只要刮二级风就不敢出门。
女孩穿着很漂亮的洋装,黑红相间的花格裙与白色皮鞋。而且她紧紧地抱着一个洋娃娃。
那个娃娃也很漂亮,几乎和女孩一样的打扮,长相也略有相似,但感觉娃娃终究是娃娃,眼睛里没有任何朝气,动也不动。不过娃娃做成这样,也算是很少见了。
老板在为一个客人理发,看得出他的手艺不错,因为这样一个刚开张又规模这么小的理发店居然有三四个人排队等候。
老板大概中等个头,大而光滑的脑袋,五官摆放的很紧凑,唯独大大的鹰嘴鼻子凸了出来。如揉捏过的电话簿般的皮肤起了数条深深褶皱,看样子似乎很苍老。他还留着两撇夸张的八字胡,但胡子很硬,又很稀疏,一根根贴在薄薄的嘴唇上,远望去想用毛笔画上去似的。
“好了,您对着镜子瞧瞧看合您意么?”老板用一个软刷子蘸了点香粉为客人清理掉脖子上的碎发,谦卑的半弯着腰对客人笑着说到。客人站了起来,对这镜子转转脑袋,又用大手摩挲一番,这才满意的付钱离去。
总算,好不容易老板对我招手,示意轮到我了。我不客气地往椅子上坐了上去,很舒服,透着一股淡淡的清凉。
开始理发了。我也慢慢和老板聊了聊家常。做记者的,都有种职业病,喜欢和人聊天,仿佛一时半刻嘴巴闲空着就浑身不舒服,所以你会发现很多记者喜欢没事就大嚼特嚼口香糖。
“我是外地人,这些东西还是从旧货市场淘来的。孩子娘过的早,我只好带着女儿四处奔波,唉,胖人总是容纳不下我们,还好女儿懂事,从来不哭闹和我一起受罪。”老板看上去虽然年纪很大,攀谈中才知道他居然才刚四十挂零。
“您女儿?”我想想这里也不大,难道刚才看见坐着的小姑娘就是?果然,老板随后指了指女孩。
“你看,她不正和一个娃娃坐在那里么,那娃娃可是我亲手做的!”我忍不住回过头看了下。
窗口漏出来一点夕阳的余光,带着红黄混合的模糊色彩照射在小姑娘的脸上,我看见她没有一丝表情,只是呆滞地看着我,手里紧紧地抱着那个娃娃。我忍不住夸赞老板的手艺精湛,的确,外面卖的洋娃娃那里有做的这么逼真的,如果是自己做的,那这个理发师傅还真是多才多艺呢。
“她不爱说话,您别见怪,我教了她很久,说看见年轻的叫叔叔阿姨,看见稍长得叫伯伯婶婶,可是从来不开口,都十多岁了,一天听不到她说几个字。”老板长叹了口气,又对女儿喊了声。
“圆圆,叫伯伯啊。”我听着身子抖动了下,连忙笑着打断老板的话。
“叫叔叔就可以了。”我流汗解释道。
可是女孩没有吭声。
老板只好继续为我理发。我看了看地上,的确,前面少说也有好几个人理发了,但地面却很干净,几乎找不到什么碎发。
”圆圆,帮我拿条热毛巾来,在后面脸盆里。”老板再次吩咐说,不过这次女孩站了起来,听话得走进去,片刻后拿过一条热气腾腾的毛巾。
老板用毛巾为我擦了擦脸,我忽然觉得毛巾上好象又一阵异样的味道,而且好像脸上沾了些粘糊糊的东西,不过不多,我也就没有在意了。
“你的发质很不错啊。”老板忽然用手在我的头发上摸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忍不住哆嗦了一下,浑身打了个寒颤,脖子处仿佛被冷风灌了一下,我只好缩了缩脖子。
老板的技术不错,我对着镜子照了照,看来以后认准这家了,加上又离报社不远。我痛快地付了帐,刚想离开,摸了摸口袋,发现居然有一根口香糖,于是童趣大发,走到那个叫圆圆的女孩身边。
“给,很好吃的,甜的。”我把口香糖递过去,可是女孩只是死死的抱着那个洋娃娃。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我只好把口香糖放在椅子上,顺便走了出去。
走出那间理发室的时候,我忽然回头看了看,借着不多的阳光,我看见老板猫着腰,把所有地上扫到一堆的头发整齐的收到一个口袋里放好,接着把口袋立在墙角,旁边还有相同的两个袋子,猜想可能拿去卖钱吧,据说有专门收购头发的。而那个女孩子旁边的口香糖却不见了。
大概,她见我走了就连忙拿起来吃了吧,呵呵,我笑了下,可是我忽然依稀看见女孩手中的洋娃娃好像嘴角动了动,我揉揉眼睛,洋娃娃却依旧如故。
可能看错了,最近老是校订稿件,太累了,回去泡杯菊花茶喝吧,我自己安慰了下,往家里走去。走出去的时候,却看见一个中年妇女,长得慈眉善目的,提着一包东西走进了理发室,脸上充满了幸福的微笑。
也是来理发的吧,看来这里的生意还真是不错呢,我心里暗想。
外面已经全黑了,摸着稍稍有些凉意的脑袋,我连忙走回家,开始洗澡,要不然碎发是非常扎人的。洗澡的时候依稀听见客厅的窗户不停的啪帕作响,心想可能是外面风太大了,可是当我擦着头发走出浴室的时候,声音又没有了。但是却发现窗户上好象有什么东西。
是一双手印,由于我很懒,窗户外面不满灰尘,所以这双手印看的很清楚,不是大人的,手印很小巧,像是小孩的,似乎是从外面拍上去的。
可是我住的是六楼啊。
我刚打算回头那块抹布来擦拭下,可是又听见窗户传来啪的一声。转头一看,居然是个小女孩倒着身子挂在窗户外面,头发也倒垂着。双眼无神的看着我,白皙的脸倒映着客厅里的荧光,显得有些发绿。而两只手,正好按在刚才的手印上。
她把一张小嘴张得大大的,似乎在喊叫什么。而我则傻子一样的拿着浴巾呆望着她。接着,她似乎有些急躁了,用拳头把窗户擂得很咚咚作响,在这样玻璃都要碎了。我呆滞的看见她用手指了指沙发旁边的茶几,接着又把嘴张得大大的。我回头看了看,沙发上只有一包开了封的口香糖。
原来她说的是糖。
我颤抖的把糖拿起来,把窗户开了一条缝,把口香糖递出去,她的脸离我很近,我几乎不相信这么稚嫩的肌肤在寒冷湿气的风里居然一点都没变色,反而在灯光下透着古怪的晶莹的感觉,就像放在暗处的玉器一样,带着肥腻的光泽。这时候,女孩才满意的一把抢过口香糖来,连包装纸都没撕开,直接赛进了嘴巴咽了下去,然后冲着我做了个可爱的笑容,接着爬了下去。
我打开窗户伸出头一看,发现她如壁虎一般四肢吸在六楼的墙壁上,快速的向下爬行,爬到中间,忽然又回头看了我一眼,吓得我立即把头缩了回来,许久,当我再次战战兢兢地伸出头去,女孩的身体早已经消失在夜色中。
我哆嗦着倒了杯凉水,喝下去之后才稍微觉得清醒些,那个女孩好熟悉,最终,我想起来了,这个正是理发店老板的女儿。
可是正常的小女孩会爬到六楼问人要糖么?显然不会。
第二天,我带着满心的疑惑来到那家理发室,可是脚到了门口却一直迟疑着不敢进去。早上的人不多,本来就在偏僻地段的小店显得更加萧条。今天是阴天,我看了看地上,自己的影子便的又稀又淡。
我正在迟疑是否要进去,虽然与我那位朋友相处甚久,可是我毕竟不是他。我的血并没有除邪驱魔的能力。恐怕相反的是,搞不好还会招惹些东西上来。
老板忽然从里面闪身出来。看见我有些意外,眯起眼睛上下扫了扫,这才哦了一声。
“您不是昨天的客人么,怎么,是不是我的手艺不好,您有些不满意?实在对不起了,要不我帮您修整下?还望不要见怪。”老板弯着腰,双手弯曲着合在胸口,半低着脑袋诚惶诚恐地赔罪道。我深感不安,连忙扶起他。告诉他自己并不是介意发型的好坏,相反,对于他的技艺我十分满意。
老板狐疑地望了望我,非常奇怪,想要继续询问,似乎又怕我不悦。只好站在门口,一时间不知道该什么。我意识到自己可能打乱了他一天的工作计划,对他点了点头,说自己只是来坐坐看看老板。
这个借口似乎略带牵强,牵强的让我自己都觉得好笑。老板自然不相信了。于是立即又说道,自己对他的理发技术很感兴趣,想来观看下,顺便学习学习,这是老板才憨厚的笑了笑,腰背挺直了起来,脸上也有了少许得意的笑容,开始向我大谈特谈理发的技巧。
可惜我根本无心听他叙说,只是嗯啊的应付,一边对着小店里面窥探着。
我没看见那女孩,难道昨天我的确是幻觉么。
但那里有那么真实而持续那么长时间的幻觉。
“我还没有开张,正好要出去买点东西,不如您帮我照看下店和我女儿好么?正好如果来了客人就让他稍微等等。”老板忽然拜托我到,这倒是让我非常意外,但也正合我心意。
“你就不怕我是坏人?偷了你的东西?”我忍不住朝他打趣道。老板忽然一直堆满笑容的脸忽然严肃起来,我不得不承认,一个长时间笑着的人忽然不笑了,那神情的确可以让人心头一寒。
“您不会的,第一次来的时候我就知道您是附近报社上班的吧,看过您进去几次,而且看您的相貌绝对不是那种小偷小摸的人。再说我这破店有啥值得偷的?”他说的话很有道理,我也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他的请求。这时老板才满意的朝街口走过去,可是还没等他走几步,我忽然又喊了句。
“如果我是为了把你您女儿拐走呢?”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问这个,或许想试探下。
老板忽然立住了,过了会,慢慢转过头,一条缝似的眼睛下面挂了副夸张的笑容。
“谁要是拐带了我的女儿,那他将会是天底下最倒霉的人了。”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虽然是笑着说的,可是我觉得这句比板着脸说更有威慑力。特别是向我这种昨天晚上经历过那种诡异事情的人。
小店里摆放着些许家具,地面真干净,而且一点异味都没有。房间安静的就像是长久没人居住过一样,有点死气。
里面还有间屋子,不过门是带着的。那扇黑漆色的木门稍许开了条细缝。完全关闭的门和完全打开的门都不如只开了条缝的门又吸引力。这恐怕也就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缘故。
我猜想那女孩一定就在房间里,可是我却在迟疑是否要进去。一个夜晚徒手爬上高楼向人索要糖果的人当然不是普通人。
可是我还是走过去了,因为听见一阵吞咽的声音,似乎很急,仿佛饿了很久一般。我高抬起脚,尽量做到没有声音走了过去。
越靠近门,声音就越来越大了。我顺着门缝看去,房间里正点着盏电灯。哪个女孩背对着我,坐在床山,旁边是她上次抱着的人偶娃娃。
那个娃娃还是那样漂亮,不过在昏暗的灯光里看不太清楚,只是觉得仿佛是活人似的。
娃娃做得再逼真是娃娃,因为它根本无法动起来。即便是安装了机器在里面,它做出的动作也是僵硬呆板的,根本无法同人的动作相媲美。
可是令我惊讶的是,那个放在枕头边上的人偶娃娃居然眨了眨眼睛。是的,我确信自己没有看错,它的确眨了下眼睛。
接着,更加古怪的是,那个娃娃木然的,很机械的转动着自己的脖子,居然大睁着无神的眼球,看着我这边,仿佛已经发现了我一样。我惊骇的不自觉往后退了一步,却发现自己的脚好象碰倒了什么东西。
是一个袋子。我仔细一看,里面居然装的全是头发,可是只有一半。再次看看房间里面,却发现坐在床上的那个女孩已经不见了,只是枕头上的人偶娃娃还在,依旧睁着圆鼓鼓的大眼睛盯着我。床上还有个袋子,从里面散落出了一大堆黑色的碎发。
这个时候,门缝脚底处传来了一阵金属刮过地板的声音,同时我感觉到腿边好像有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原来那个女孩已经趴在我脚底下,正抬头看着我。
她的嘴正在蠕动着,鼓起的腮帮子一下一下的。我在嘴角处看到了几跟长长的头发。大而泛白的眼睛鼓鼓的盯着我。
从她的眼睛里我读不到人类应有的感情,或者叫灵魂之类的。就好像我触犯了她的领地一样,女孩趴在地上向我扑来,直到我踉跄地退到理发室里,她冲着我凝视了几秒钟,转头又再次爬回了房间。就如同一只热带湖泊里的鳄鱼。爬行速度之快真让我咂舌。
我还坐在地上喘气,但肩膀上忽然挨了一下,这一下并不重,但是在遭受惊吓之后人的神经往往非常脆弱,所以这下又把我吓得着实不轻。回头一看,居然是老板,他的脸带着微笑,从缝眼中漏出几丝戏谑的目光。
“您没事吧,我不过嘱咐您照看下店,怎么您坐到地上去了?这天还寒着呢,快起来吧您。”说着,他把我搀扶了起来,坐在旁边的凳子上。接着自顾自的忙活开来。
他又对着里面的房间喊了句,“起来啦。”
那个女孩抱着娃娃再次走了出来,可是这次却显的很温顺,也很漂亮,根本就不像刚才我看见的一样,好像刚才的事情从来没发生过一样。
这位理发师叹了口气,坐在了椅子上。
“您大概刚才看到了吧,其实我没打算瞒着您,之所以让您留下来,也是想让您自己看到,省得我解释后您也不相信。”果然,老板隐瞒了一些事情。
“其实我的本职不是理发。”他的声音忽然变了,先前的谦卑市侩的那种小商贩才有的语气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自信和骄傲,整个人也仿佛高大了许多,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踱着方步,把手背在身后。
“我其实是一位人偶师。”他的眼睛完全睁开了,冒出令人敬畏的光。
可是我不明白这和他的女儿的那些古怪动作有什么关系。但是,理发师走到了抱着娃娃的女孩面前,在她的脑后抚摸了一下。那个女孩瞬间放开来了手,就如同一个失去动力的机器一样瘫软了下来,头也歪向了一边。理发师轻轻抱起了那个娃娃。
“其实,这才是我女儿。”他恋爱的摸了摸那个我自认为是人偶的脸庞。原来,他那天随意的一指竟然是我误会了。细细看来,果然女孩还是有几分像她的父亲,有时候就是这样,人们总是自作聪明,把假的当做真的,真的反而认为成假的,我不禁为自己的愚蠢笑了笑。
“我知道你误会了,不过也正常,我的女儿患有一种天生的疾病,她的神智经常会陷入无意识中,自然看上去和人偶一样。”理发师说的很轻松,但是我相信无论那个父亲都很难接受这个事实,他现在之所以还可以随意地说出这件事,证明他已经将这个慢慢承受了下来,但背后的痛苦恐怕不是我能想象的。
第5部分
他又看着那个我以为是理发师女儿的那个人偶。
“这是我的心血,其实说它是我女儿也不为过。”理发师顿了顿,又伸手在女孩脑后晃了一下。结果人偶一下又恢复了先前的样子,只是看着理发师手中的女孩,默然不动。
“我的妻子无法忍受我作为一个人偶师而离开了我,其实连我自己都觉得不是个正常人了,没有谁会喜欢和一个整天不说话,摆弄一些人体四肢模型的家伙呆一辈子。所以她提出离开我也没有劝阻,因为我一直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事。
她没有带走女儿,这也是我感激她的一点。虽然我知道她其实知道女儿患有疾病,怕成为她的负担罢了。
我一个人照顾起我的女儿,这对于一个没有稳定收入的男人来说非常困难,虽然我可以靠帮一些收藏家制作人像和人偶,但毕竟不是长久的维持生计的办法。而且由于我这种职业往往被周遭的人所恐惧和厌恶,我不止一次被警察提审,原因大都是我把废弃的人偶部件丢弃的时候吓坏了我的邻居,所以我以后我学乖了,所有的部件都统一在偏僻处销毁,而且经常搬家。
我要活下去,还要照顾我女儿,忽然我又了种想法,能不能制造一个从未有过的人偶,甚至可以赋予它人类才有的知觉和动作。
这个想法其实也是所有人偶师的梦想,制造出真正的人,而不是人偶,本身这个行当就是一种带着诅咒色彩的职业。因为我们已经威胁到了神的地位啊,只有神才能创造人。
不过我还是开始做了。
但是面对的困难可想而知,我翻阅大量的古典,请教了行当里的著名人物,但换来的都只有失败的挫折感。房间里堆满了失败的制作品。
不过还是在偶然间,我发现人的头发是一种很好的制作材料。在头发里充斥着人的精魄,我产生了一种想法。可不可以制造一个让人的意识控制的人偶,一种类似机器人的人偶。
很快,它被制造出来,并且我把它和我女儿的思想结合在一起。我无法和你解释这是如何做的,只能说是一种秘术,一种类似于转移思想的方法。很快,这个人偶完全被我女儿接受了。从没有任何表情的女儿居然对着这个人偶笑了。
我一直担心女儿的成长过程中没有姐妹和母亲这样的女性亲人会影响到她,不过现在放心了。这个人偶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已经可以代替我为女儿做很多事情了。
只是有一点,它必须进食大量的人发,就如同消耗汽油的汽车一样,头发是它能继续行动的能量。所以,我只好学了手理发的技艺,可惜每到一个地方,还是迟早会被当地人误会,所以我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而且,现在愿意到我这种小店来理发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理发师把女儿放回人偶的怀抱,人偶则把他女儿重新抱回了房间。
“我女儿已经比以前好了很多,或许是老天少许怜悯了我一些,虽然还无法说话,可是已经开始慢慢成长了,因为脑内的毛病,她几乎没有发育过,身体一直保持着小孩的状态,而且不会说话,只能靠用人偶得嘴形来表示。我知道那天她为了想吃糖而让人偶去了你家,可能吓着你了,这是非常抱歉。只是拜托你,千万不要把知道的事说出去,起码要让我稍微准备一下,才好迁移到下一个城市。”他说的很辛酸,眼睛一直盯着脚尖,仿佛带着哀求,先前的骄傲忽然一下不见了,我看见的不是一名优秀的人偶师,而是一个普通父亲。这时候我忽然理解了吉普赛人为什么在外人看上去总是喜欢歌舞,总是带着微笑,总是让人觉得放浪形骸。因为他们没有家,这是最大的悲伤。
当人到达最大的悲伤时候,反而会笑,会开心。因为他们已经无法再难过下去,无家的人是最为悲哀的人。
我自然答应了他的要求,只是希望他稍微注意下,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受得了那种事,如果造成骚乱就不太好了。理发师点了点头,忽然兴奋起来,不满沧桑的脸忽然起了潮红,仿佛一个刚刚收到心上人赞赏的小伙子一样。
“我认识一个女人,一个非常善良的女人,她也是名人偶师,干我们这行的人很少,互相也不熟悉,对其他人总抱有戒心,可是她还是看出来了我的窘迫,而且可能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这令我倒是非常惊讶,也很高兴,我看见了他发自内心的喜悦,而我也发自内心的祝福他。
“本来我想制作一个人偶送给您,又怕你会不喜欢。”人偶师低着脑袋搓着双手,憨厚的笑了笑。
我婉言拒绝了,因为我的确很害怕这些。
可能我不会害怕一个恐怖的鬼脸模型,但是我绝对不会把一个长得和人一模一样的假人放在家里。
这世界最可怕的不是鬼,也不是人,而是极像人而又不是人的东西。人偶是,那些失去人性的人也是。(食发完)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五十六夜 拾
春天原意是苏醒的季节。可是在这个时日人却总是打瞌睡,精神无法集中,今天是纪颜出院的日子,可是等我想起来,来到医院的时候,病床上只有黎正一人躺在那里。
纪颜可能并不在意,他或许可以体谅我最近工作繁忙,可是我自己却并不这样认为,似乎最近的记忆力越来越差。
“忘记来了?他说了,自己和李多先回去了,叫你不要担心。”黎正望着窗外,似乎在对我说话。好在我早已习惯了他的态度,倒不觉得什么。不过既然来了,总不好现在又离开,只好尴尬地坐在了早已收拾干净整齐的纪颜原先的病床上。
“记忆力是很奇妙的东西,有时候一直想寻找的东西无论如何向破脑袋都找不到,可是当你不想找了,几乎忘记的时候,它自己又忽然冒了出来。有些东西丢了也就丢了,但有些东西,丢了就永远也找不回来了。”黎正从床上滑了下去,双手当作枕头靠在头后,眼睛无神的望着天花板。
“哦?那是怎样一个故事?”我饶有兴致的朝他挪近了些。黎正没有回答我的意思。当我以为他已经睡着的时候。他那带着童音却又以非常成人口吻的语气开始叙述起来。
“每个人都会有记忆力不好的时候,哪怕是可以一目十行,心算很好的记忆力超人,他们也有不记得东西放哪里的情况。
在我以前上大学的时候,学校里经常流传着一个故事。
林理是一名大一新生,但凡新生都对学校抱着很大的热情和希望。学校很大,对大多数刚从狭小的高中校园里走出来的高中毕业生来说,这是第一个感觉。林理自然也不例外。办好报名手续铺垫好床铺后他决定一个人出来走走。
林理的家里这个城市很远,不过他没让父母来送他。
十八了,应该像个男子汉。林理用这个借口拒绝了父母来送的请求,不过他们同样很高兴,因为儿子长大了。
林理顺着宿舍旁边的一条绿荫带散步,那里种植着很多树木,非常的茂盛,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林理感到十分舒坦。其中有一颗树最为茂密粗壮,和周围的树比起来它要巨大的多,林理一个人都无法抱住,刚想离开,林理好像发现草丛里有些什么异常的东西。
他好像看见一道光。似乎是什么金属反射的光芒,走进一看,居然是支钢笔。说来好笑,林理从小到大没有拾到过任何东西,倒是没少掉过钱啊书之类的。他好奇的走过去,把钢笔拿起来。
很秀气的钢笔,笔帽是银色的,笔身白色,看上去还蛮新的,估计失主正在焦急着寻找吧。在笔帽处好像还刻了个字,好像是个人字,林理把钢笔揣进了口袋,回到了宿舍。只是觉得钢笔的主人刻了个人字真是太奇怪了。
林理心想,估计是哪个急着上课的学子或者是早上在这里背单词的人不小心丢在这里的,看钢笔布满灰尘估计也待了有些日子了。再说,自己正好缺一支好钢笔。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他很喜欢这支钢笔,因为,林理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钢笔是一个女孩的。因为钢笔看上去很秀气,而且较之以前自己的笔握在手里要细一些。
和宿舍的室友闲聊几句后,林理把钢笔放进了抽屉,开始几天是军训,还没课,自然用不着钢笔。大学的所有东西都让林理着迷,年轻的身体整天沸腾着不安的血液,同学们白天军训很辛苦,完了又互相追打嬉闹。所以,一到晚上,人就睡得很死。只是朋友们都说,林理那个方向经常传来沙沙的摩擦声音。
新生办借书证要经过很多非常繁琐的程序,这让林理很无趣,自己本来对图书馆有着很高的热情,因为在高中的时候就听曾经在读大学的堂哥说过图书馆的书数不胜数,各种各样的类型都有,而且安静又适合长时间阅读,可是一张小小的卡片却把他挡在了门外。
回宿舍的路上,低着头走路林理意外的又在上一次拾到钢笔同一个地方的草丛里拾到了一张图书证。
图书馆的监管制度并不严格,任何人,只要持有合法的图书证,都可以阅读,也就是说,如果这个证的主人还没有注销证的话,林理就可以进大摇大摆的走进图书馆,好好的博览下中外典籍。
林理是这么想的,当然也是这么做的。
图书证上主人的名字已经磨损的不是很清楚了,不过还好照片很清楚,而且幸运的是两人长得居然还非常相像,说出来到更加顺口了。果然,林理把证给了看门的老师看了看,老师瞅了瞅他,又看了看图书证,然后就让林理顺利地进图书馆看书了。
几天下来,白天军训,吃完晚饭林理就在这里看书。这种日子让林理起初还过得非常的惬意。自己的图书证办下来以后,林理把这位同学的图书证也就扔进抽屉没再管了。只是夜晚大家入睡的时候,依旧能在林理床下听见沙沙的声音。
有一次,林理照例在图书馆看书,刚看到一本自己找了许久的旧书,不料自己刚刚走过去,一只葱白玉润的手忽然把书拿了下来。林理这才发现书原来被一个皮肤白皙的高个子女孩取下来了。
“你也喜欢这本书么?”女孩笑了笑,弯目如新月,俏脸似桃花。交谈过后,林理知道女孩叫舒郁,居然还比自己高一个年级,不过论年龄,自己却反倒比她大上几个月。只是舒郁却总是一本正经的让林理喊自己师姐。
两人开始交往起来,林理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恋爱,只是一天见不到这个女孩就心里难受,说起两人的相识,寝室的同学无不羡慕,以至于一时间新生去图书馆的流量激增,可惜大都空手而归。于是大家都半开玩笑地说林理好福气,居然连女朋友都能捡得到。
不过林理却始终无法靠近舒郁,他对舒郁其他的事情一无所知,但是无所谓,每次见面都能聊的很开心,林理已经很高兴了,只是舒郁经常用一股非常异样的眼神看着自己,有时候还伸出手摸了摸林理的头发。
没过多久,幸运女神似乎又像林理招手了——他又捡到东西了,对于自己最近如此的好运气,林理觉得可能命运真的开始对他微笑了。
他这次捡到了的却是一个皮夹子,也就是一个钱包。很有趣的是,当他打开钱包后,里面居然还有几十元钱和一张KFC的优惠券。可是,优惠券上面的日期却是一年多以前了。当然,还是在那棵树下。
“一年多啊。”林理不禁感叹了起来,他翻看了一下钱包,没有任何其它证明钱包主人身份的东西。当时正是傍晚,林理独自一人站在空荡荡的走道上,头顶繁密的树叶被风一吹,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随着声音,寂静的水泥路仿佛永远走不完,林理望了望钱包,款式还是非常不错的,正巧自己也没有,干脆拿来用了。
钱包的做工很精致,好像不是买的,而是由人做的一样。林理心想古人流行情侣间互赠香囊或者荷包,没想到现在还有这样的。只是这钱包的侧面有着一滴血迹,如雪花一样的溢散开来。虽然已经风干,但依旧红的非常鲜艳,在几乎漆黑的夜里仿佛会跳动一样,林理盯着那血迹感觉有些头晕,连忙把皮夹收好,回到宿舍。
宿舍里没有人,林理想起还有作业没做,决定用用前些日子拾到的钢笔。正巧同学桌子上有瓶墨水,只是没有牌子,他把钢笔充满墨水,开始写字。
不过写出来的却全是红色的字,在灯光下看得难受,就像刚才钱的血迹一样,他用手蘸了蘸墨水,发现墨水却是蓝色的。
或许这钢笔前段还有些红色墨水吧,林理决定拿它多写些字,等前面残留的红墨水完了再说。谁知道连着在草稿上画了很久,却依旧是红色。林理只好把钢笔重新放回抽屉。
没过多久,林理发现自己的记忆越来越差了有时候自己总是莫名其妙的忘记东西,同学经常在他身后喊住他,提醒他遗忘在座位上的书或者衣物又或是别的什么东西。林理并没太介意,只是猜想自己学习太累了,所以他决定休息一下,正好也可以陪舒郁多一些。
林理本来打算拿着自己的图书证和舒郁一起去图书馆,可是怎么找也找不到了,电话响了起来,是舒郁的,她正在催促林理。林理不愿意再翻箱倒柜地找了。
“不是还有一张么。”林理翻出以前的那张捡来的图书证。
可是今天图书证上照片似乎有些异样,在台灯下那上面和他有几分相似的人似乎在笑。林理揉了揉眼睛,照片又回复原样了。
是幻觉吧,看来自己真的压力太大了,林理自我安慰道。
图书馆很安静,人非常少,林理望着坐在一旁认真看书的舒郁总是静不下心来。
“我出去散步下。”林理直起身子,和舒郁打了个招呼,后者没有抬起头,只是嗯了一声。有时候林理真的很想了解下舒郁,似乎被那美丽的长头发遮掩住的舒郁仿佛还有另外一张脸,一张平日里他未曾见过的脸。
不知道为什么,一边抽烟的林理还是走到了经常捡到东西的那条路上。烟是高中的时候学会的,高考的压力大,很多男生都聚集在一起互相抽着玩,高考完了,高兴的时候也喜欢抽,结果一来二去,居然成了瘾了,虽然谈不上老烟枪,但一天手指头上不夹着点什么东西,林理总有些不舒服。
那颗老树在夜晚看上去非常苍劲,路边的白色的荧光街灯照在树皮上犹如月光一般,但却又比月光要冷得多。林理用手抚摸着树皮,忽然有些感叹。
他下意识的低头,草丛里居然又有东西。
这次是副眼镜,很不错的无框眼镜,做工精巧,不过林理的视力很好,也不需要这个啊,不过既然看见了就拿着吧。
眼镜上干净的很,一点灰尘也没有,虽然说学校的过道一向非常干净,但还不至于一尘不染的地步,何况一副眼镜在草丛里放着,怎么会如此干净,不过林理没想这么多,只道是这个可怜的倒霉鬼怎么老在一个地方弄丢东西。
回到图书馆,却发现舒郁已经离开了,在书里他看见了舒郁留下的便条。
“身体不适,先回宿舍了。”林理略有失望的独自一人回到宿舍。
晚上,室友们又听见了林理床那边传来的沙沙声。
第二天,林理从床上起来,睁开眼睛却发现原本清晰的世界一片模糊。他惊讶与自己的眼睛居然一夜之间视力大减,无奈之下,他摸索着爬下来,却发现桌子上昨天从树下捡来的眼镜。
林理忽然有种感觉,他觉得那眼镜仿佛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果然,一带上去眼前恢复了清晰,又像以前一样了,虽然鼻子上多了些压力有些不适应,不过戴了眼镜似乎也更斯文了,比以前好看了许多。室友同学们对林理一晚过去就戴上眼镜了非常奇怪,不过也不是太特殊的事情,毕竟上了大学有很些个人都迷恋玩电脑,视力下降得快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林理想给舒郁一个惊喜,不了舒郁看见他没有太多的惊讶,只是淡淡一笑。
“戴上了?”她问到,林理点点头,只是奇怪她好像早知道一样。
“我一直觉得你戴眼镜会更好看些?是不是?”舒郁笑了下,非常可爱,既然她喜欢,林理也觉得开心。
接下来两人的日子过得似乎很快乐,真是羡煞旁人。林理对于捡东西也越来越习以为常了,他还从树下拾到过其他一些小东西,像橡皮,直尺,帽子之类的。最后捡到个戒指,觉得有些贵重,于是上交了,交给失物领取处的时候,那位秃顶带着黑框眼睛的老师看了下,神态有些异样。林理刚想走,却被他拉住了。老师的眼睛一直盯着林理,嘴巴里似乎一直在说着:“太像了,太像了。”不过仔细看了看,他又失望的摇头,不过他还是扯着林理不放。
“戒指,哪里来的?”老师有些激动,扯着林理的衣领,林理有些不悦,心想又不是我偷的,捡来的你还这样干什么。
“学校宿舍旁边的树荫道上捡的,一颗很大的树下。”说完,林理趁着老师发呆的时候,赶紧跑了。
林理越来越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好使了,他有时候甚至在和同学聊天的时候忽然卡壳,他会忘记自己想说什么,想做什么,同学们觉得他非常的古怪。林理开始沉默下来,成绩也一落千丈。他经常自己一个人无意识的在校园里晃悠,然后忽然发现呆在一个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来的地方。
唯一值得安慰的,舒郁对她越来越好,两人也非常的亲近,林理还吻了舒郁,只有和舒郁在一起的时候,林理才感觉自己生活的有价值。
只是,同学们依旧在每天入夜后,从林理的床方向传来一阵阵的沙沙声音,犹如砂纸摩擦般的粗糙难听。
终于有一天,林理无法预料的事情发生了。
那是入秋的一个夜晚,虽然白天的燥热还未完全退去,但是夜色里已经平添了一股寒杀。
舒郁告诉林理,那天是自己的生日。林理非常兴奋的拿钱去买礼物。可是进了礼品店又不知道该买什么。
他看来看去,似乎那些礼物都不适合他心目中高贵的公主。想来想去,他决定买一支钢笔,至于式样,他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以前那支捡到的钢笔样子就非常漂亮,林理包好钢笔,心理想着舒郁拿到钢笔的样子,心里非常开心。
林理高兴的跑向两人约好的地点。
树荫路的那颗大树,是舒郁自己要求的。
当林理兴冲冲地赶到那颗自己熟悉的大树下,发现舒郁早已经站在那里,一袭黑衣,长发如瀑布般撒在身后,白净的脸庞居然在黑夜里散发着绚丽的光,林理终于理解什么叫亭亭玉立了。
当林理走到这位美丽的女孩面前,把手中的礼物递过去的时候,却发现舒郁的脸挂着非常陌生的笑容,不是感谢他为自己买生日礼物,也不是看见心爱的人赶来的高兴,更多是一种期盼,一种迫切的期盼。
那种眼神林理见过。
老家经常活宰牛羊,然后当着路人面下锅,大家向老板约好事先要那一部分,然后个个带着攫取的眼神盯着割好的新鲜肉下锅,在看着肉在汤锅里翻滚,等待它熟透入嘴下肚。
舒郁现在的眼神也就是那样。
“我们分手吧。”舒郁兴奋而冰冷地吐出几个字。林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正是秋风虽未冷,心已入寒冬。
林理想问她为什么,可是却无法张开口,瞬间的打击使他本来早已经不堪重负的精神一下崩塌了。
他说不了话了,因为他想不起来该说什么,他想不起来自己是来干什么的,想不起来眼前的这个女孩是谁,想不起起来自己是谁了。
“你属于那里。”舒郁把手指指向那颗大树。林理呆滞的走了过去。
树的下面有东西,林理感觉到了。
他还能捡些什么?
林理低着头一看,一双很白皙的手抓住了他的双脚,他没有抵抗,也无力抵抗,手的主人出来了,他和林理长的很像,也戴着一双无框的精致眼镜。
只不过,他的腹部插着一把刀。
舒郁从身后抱住林理,将头靠在林理的肩膀上。
那个男人笑着朝林理走过来。
“我是谁?”林理终于可以说话了,他急于知道自己究竟是谁。
“你就是我。”那男人依旧笑着,林理低头一看,果然,自己的腹部慢慢出现了一把刀。
他的意识逐渐模糊,林理看见的最后一眼就是舒郁挽着那个男人的手高兴的走了出去。
那个男人是自己么?
林理看见舒郁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很熟悉,似乎在哪里看过。
好像,就是自己捡到上交的那枚。
林理什么也感觉不到了,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一年前,一个男孩在校园的一颗大树下等待自己心爱的女孩,由女友亲手做的钱包里有着两张KFC的赠票,他的手里还有一支正要送给她的钢笔,男孩高兴的朝钢笔刻着女友的名字,但他永远都刻不完了。
他只刻了个人字,就被几个小混混刺死了。
原因很简单,这伙喝醉的混混想抢他手里的钢笔,纯粹是好玩,但男孩却认真起来。
他的腹部中了一刀,滑到在树下,他随身带的图书证,眼镜和刚从自习教室归来没来得及放回寝室的文具散落一地。
其中还有一枚打算用来求婚的戒指,他一直随身带着。
第一个发现男孩尸体的就是那个半秃带着黑框眼睛的老师,他以前可不是那样,自从他的儿子死后,伤心欲绝中年丧子的他才甘心去做了名失物招领处的管理员。
他当然认识那枚戒指,因为那是家里祖传的,是他交给儿子的,并叮嘱一定要给儿媳妇带上。
林理的室友很奇怪,林理回到寝室一下就决定搬了出去,东西搬的一干二净,而且说话口气也变的很冷漠,不过他们也习惯林理最近莫名其妙的变化,总觉得交了女朋友,又是那样漂亮的女友性格多少有些变异。
据说林理后来和舒郁结了婚,很幸福的在南方生活。
若干年后,寝室来了新的一批学生,其中一个把自己的抽屉翻出来清扫时候发现上面居然写了字。
你拿了我的钢笔。
你拿了我的钱包。
你拿了我的眼镜。
等等等等,很多很多句,都是你拿了我的什么什么,只有最后一句不是。上面用红色墨水清晰地写着。
‘我只要你的身体。’”黎正的故事说完了,重新闭上眼睛,开始不搭理我了。
只是当我走出门口的时候,黎正忽然说了句。
“忘记什么,都不要忘记自己是谁,那是最可怕的。”我不自觉的点了点头,走出了病房(拾完)。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9 08: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五十七夜 点穴

记得小时候看小说瞧电影,对点穴尤其着迷,经常两人或三人一组排练剧情,手指在身上胡乱戳两下,被戳者立即保持姿势不动,知道被“解穴”当时玩的很疯,结果有次某男生学电视里摆酷背对着准备点穴,结果没注意后面来了女生,这厮转头看都不看就是兰花指乱戳两下,两根指头直接插在人家女孩前胸上,吓的人家哇哇乱叫,直接就是左手如来神掌,右手大慈大悲掌下去,当即把该男生打的找不着牙齿找不着北,然后哭着叫老师去了。结果该男生被勒令当着全班的面道歉,班主任还说他从小就耍流氓,有了文化还得了。还记得他悔过书里说了句“我向全体同学,敬爱的班主任及校领导保证,以后再也不拿指头乱插胡戳,以后一定要有纪律有组织有规范。”至于后来就不记得了。只知道长大后觉得那些东西很可笑,虽然知道中医里有穴位一说,但对于一下点到别人几个小时不能动,或者一个穴位点下去人就死了之类的觉得是无稽之谈罢了。
不过世事并无绝对,有些事我们觉得荒唐,是因为我们不了解,无知者敢于怀疑任何事情。黎正的腿伤似乎还未痊愈,还得依靠拐杖才能勉强行走。在落蕾的介绍下,我和纪颜带着黎正去了远离城市的乡下,据说落蕾的外祖父精通医术。而令我和纪颜感兴趣的确是在落蕾家乡,传说有一族人自幼就有一种神奇的关于点穴的本领。
这里的村庄很大,不过确是地广人稀,几乎走上十几分钟才能看到一户人家。青砖白墙,不时的有几只土狗摇晃着尾巴走来走去,偶尔过去一辆公车,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这里很荒凉,还好村民都很热情,每到问路讨水都没障碍,而且还领着我们来到了那位老人家中,只是还未到,就用手指指了下前面,然后就不愿在过去了。
这是所老红砖平房,砖红已经脱落不少,房子木制的正门两边大开,我们刚想进去,却发现大门前的院子两边居然各养了三只狼狗,最小的也有半人多高,一看见生人,吼个不停,直接直起身子趴在围栏上,第一次近距离看这些家伙,的确有些胆怯,一只只红口白牙,留着老长的哈喇子。
大门里走出一个老者,半弯着背,一只手拿着香烟,姿势比较怪,是指拇指中指三个指头捏住的,步伐稳健的走出来,上身穿着长袖蓝色棉布大褂,下身是一条黑色长裤,衣服看上去很旧,泛着白,似乎浆洗很多次了,不过非常干净,脚上踩着双黄木拖鞋,对着那群狗叫了句,听不太清楚,似乎类似与训斥的感觉,几条狗立马回到里面,安静的趴着不动了。
走进一看,经由落蕾介绍,原来这位老人就是他外祖父。房子里面非常阴凉,犹如置身冰窖般,不过温度却很事宜,后院似乎还养着狗,还有一大片菜地,看来在田间饲养些动物种些新鲜蔬菜自给自足倒是十分悠闲惬意。而且不时的传来一阵阵月季花的香味,倒是让人有几分醉意。
走近看老人留着一大把雪白的胡子,只是没有梳理有些凌乱。墙壁上挂着一个镜框,里面摆放着一位老者的遗像,看上去非常俊朗,气宇轩昂,很有长者之风,只是左边额角上有一道拇指大小的伤疤。
“这是我师父的像,除了药理,几乎所有的本事都是他教的。自从十几年他去世我就开始留胡子了,从来没剪过。”老人摸了摸胡子,深吸了口烟。
阐明来意后,老者看了看黎正的伤势笑言并无大碍,于是去了内厅,原来里面摆放着药橱,抓了几副,吩咐好忌口和用药。只是吃起来非常奇怪,居然是用没有任何肥腻的瘦肉泡在中药里一起煎熬,然后吃肉喝药,倒是非常奇特,据老人说,肉乃药引,看来古代记载人肉做药引倒也未必为虚了。
聊着聊着,自然说到了点穴,老人爽朗的笑了起来,声音在房间里回荡,中气十足,虽然已经七十有四,却一点苍老之态也看不出来,视力和听力都很好。
“点穴其实的确是有的,严格的来说并非用手指点,他们出手非常普通,常人不注意根本无法识的,而且这伙人非常注意隐瞒自己身份,过着和常人无异的生活,安贫乐道。
那年我还比较年轻,二十出头的样子,那时候全国刚解放,村子里乱的一塌糊涂,那时候大家一般烧水都用的锡壶,这玩意用的多了就容易破,烧水的壶破了还了得,所以经常有些手工艺人在村子里溜达,专门帮人点壶。所谓点壶也就是那烧化的锡水补下壶的破洞,赚的都是辛苦钱,有些类似磨剪刀或者到处游走的剃头师傅。
这个点壶的师傅那年大概三十多岁,人却显的很苍老,手指粗糙的如同石头一养,指节粗而宽大,脸上犹如风干的橘子皮,黑的泛着暗红,由于手艺好,收费又相对便宜,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他,只是不知道姓名,我也只是随着大家一起喊他刘师傅。
刘师傅来村子里走动的比较多,基本上所有锡壶和其他什么伞啊,锅之类的修补活他一人包下来了,各家各户谁要做了点好吃的也乐意给他些。
不过村子里有些年轻人冲的很,你要知道,我在你们这个年纪的时候算是比较老实的,从来不在外惹事,这也多亏我的父母管教的比较严厉,由于世代从医,我的父亲非常重视家风家规。
这帮小年轻整天吃饱了没事就在村子里转悠,有时候偷看那家的小媳妇喂奶,有时候偷几个西瓜,虽然谈不上大害,却就像牛旁边飞舞纠缠的牛蝇,很惹人烦,但谁也不愿意出头去说他们,毕竟他们自己的父母都不管,与别人何干?
有次刘师傅在路边修壶,刚点好锡水准备补,结果那帮混混中身材最高大也最冲的一个冲过去就把他的家伙什一脚踢飞了。刘师傅愣了下,没有说什么,只是陪着笑脸低着头把踢翻的东西拾回来。可是刚拿过来,又被一脚踢飞。这样踢飞又拾回来好几次,刘师傅终于知道对方是故意来找茬的了。
踢壶的小子叫木根,父母都死在打仗里了,家里被追认了双烈士,由爷爷奶奶养大的,从小就宠坏了,大家都很讨厌他,但碍于他家里人的脸面,都不敢得罪。不知道为什么,他非常讨厌外地人。
刘师傅缓缓的直立起身子,围观的人很高兴,又有些紧张,大家很久没看见过打架了,连抱着孩子的妇女都赶了过来,一边塞着孩子的嘴,一边轻声向旁人询问是怎么回事。
大家都不曾看见刘师傅直起身子,平时他都是弯着腰或者坐着为人干活,或者逗逗孩子,忽然一下站了起来,却发现他原来非常高大,木根有些慌乱,忍不住向后退了一步,可是想想这么多人在,又接着往前走了半步。
“后生仔,做人莫要太猖狂。”刘师傅平静的脸上没有过多愤怒的表情,只是从铜红色的厚实嘴唇里说出这样一句,然后一直盯着木根。木根回头看了看,发现自己的伙伴赶来了,这下他底气足了。
“老子就是要揍你,今天心情不爽,你还在这里乱吆喝,还挡着老子的路,我不踢你踢谁?”木根一边说,一边拳头已经挥了上去,直接招呼刘师傅的脸。
我们大家都以为要开打了,可是结局却出人意料,仿佛像看电视慢镜头一样,刘师傅忽然伸出自己蒲扇大的结实双手,低下头,拦腰抱起木根,双手按在他的腰眼上。这小子少说也有一百几十斤重,可是在刘师傅看来好像一个纸糊的人一般,轻飘飘地拿起来,转了个身,又放回地面。
大家看呆了,木根自己也没反应过来,只是脚一粘地,身子就瘫软了下来,双手捂着腰,直喊没力气,额头上淌着黄豆大小的汗珠,他的朋友吓的赶紧把他抬走了。
刘师傅眯起的双眼中忽然流露出后悔的神情,接着长叹一口气,蹲下来收拾东西,以为有热闹看得人都四散开来,只有我走过去帮他拿起踢的乱七八糟的工具。
“我闯祸了,没想到这么多年脾气依旧改不掉,本就不该对这后生出手如此之重,这里我是呆不了了,你是个不错的孩子,以后有机会再见吧。”刘师傅忽然伸出手拍了拍我肩膀,我觉得他的手很沉。
那以后村子里再也没听过刘师傅浑厚悠扬犹如唱歌般的吆喝声了,据说他去了外地了。
而木根则惨了,回去后就喊腰酸背痛,开始以为是小毛病,结果接着就茶饭不下,本来还有些胖的他一下子削瘦的吓人,每天都躺在床上哎哎呀呀的叫唤,直喊腰疼。众人掀起他衣服一看,好家伙,两个腰眼上各留下五个黑乎乎的手指印,深黑色的,碰一下就疼痛难忍。当时我父亲也被请来看了看,结果一言未发,只说了句无能为力准备后事吧,接着就摇手不语了。我记得当时追问父亲,他只是不言语,被我问的烦了,只好对我解释道。
“他被人拍了。”父亲没头脑的来了句,我听了更加不解。父亲见我不懂,索性告诉给我听了。
“江西客家一带有一氏族,对人体穴位颇有研究,倒不专指点穴,而是用五指按住穴道,很容易让人血流不畅,轻则伤残,重则致命。这个刘师傅想必也不是有意,可能气在头上,力道重了,可惜木根身子不行,我也解不了。他两边的腰子已经坏死了,就算遇见名医,治好了也是废人,铁定的病秧子。”后来父亲还说,这些学习点穴的人有一个专门的称号,叫“五百钱”。至于为什么这么叫,就不得而知了。
虽然对刘师傅充满好奇,但后在村子里就再也没看见过他了,至于木根,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刘师傅真的留了些情面,好歹保住了姓名,在上海做了手术,从腰里取出两块黑色的血块,不过如父亲所言,他以后就成了个废人,肩不能抗,手不能提,整天要靠喝药来维持姓名,人瘦的像柴火一样,每次看见他都觉得很可怜。
十几年后,我的父亲过世了,文革也到来了,由于家里世代行医,却也没干什么出格的事,加上各个村子之间借着武装斗争的名义实际上却是抱私怨,于是武斗频繁,也就需要我这样人的来为他们治伤,于是我被乡里叫去,在各个村子里看病,只是每次看见一些年轻人流着血,身上那个地方开着口子或者断胳膊断腿抬到我面前我都很不舒服,而我也经常想起木根的遭遇。
有一次,我治理一个骨折的小子,他的胳膊给打折了,可是接好后他又说肩膀痛,拉开一看,肩胛骨连着脖子的地方居然也有五个手指印,与木根的一样,只是颜色并没有那么黑,而且指印似乎小一号。想这个人询问一番才知道,前几天大家批斗一个老人,好像说他是宣扬封建迷信,这个小伙子冲上去扇了一耳光,老人旁边闪出来一个孩子,面带怒色,在他肩膀拍了一下,当时他没觉得有什么,结果后来肩膀越来越痛,所以在打斗的时候他没抬起收来,结果被别人打断了胳膊。
问明事情原委,我也知道那个老人正是姓刘。虽然那段时间我极力寻找他的下落,原来他转悠一圈居然又回来了。我询问了很多人,终于找到了他的住处。
房子很破旧,当我进去的时候房子里只有刘师傅一个人。
他苍老的很快,几乎都不认识了,身上有很多淤痕,在额头上还有个深深的黑色的大拇指印,只有眼睛依然有神,虽然半躺在床上,但是一眼就认出我了。
刘师傅说他一点都不惊讶再次见到我,因为他一直觉得恨我冥冥之中存在着很微妙的联系。
这几年他吃了很多苦。从他的身体上我可以看出来,不过有些苦是超越肉体的。
“我被自己人出卖了。”刘师傅坦然说着。从他口中我知道有人向文革组告发了他,说他以武伤,宣扬穴位之说,不尊重科学之类的。不过按理以他的身体是不会怕那些普通的伤害,问题是他到了牛棚才知道原来毒打他的人居然也混杂着会使用点穴的同门。结果被打到重伤吐血。
“这都是自找的,当年我师傅交代过我,不要随意使用这个,因为学习五百钱的人互相之间并不相识,在外人面前使用是大忌。但我年轻气盛,也曾经伤了很多人性命,虽然中年之后靠修补锡壶锅碗生活,却还是无法克制自己的脾气,结果还是出了手,在你们村子里伤了那个年轻人我一直都很自责后悔,虽然当时很气愤,但的确下的手太重了,所以现在有这种下场我不觉得难过,其实倒也是应该的。”刘师傅咳嗽了几下,从我这里得知木根并没有死,稍许安心了些。
屋子里后来进来个年轻人,虽然面带怒气,但眉宇之间的确很刘师傅有几分相似,这个孩子就是刘师傅的独子。
对于我来给他父亲瞧病显的不以为然,可能在他认为任何人都是不值得信任的。
儿子走后,刘师傅对我坦言儿子好胜心太重,虽然教导过几次,但始终不听,他很为儿子担心,深怕会走自己的路。
“五百钱并非只是伤人之用,其实也可以治病救人,只是在于使用者的心罢了,好比刀,杀人者用到杀人,救人者则用刀救人,我希望把这个传授给你,希望你能多救些人,也好偿还些我心中的债。本来以前最早的时候武术医学都是结合在一起的,可惜后来慢慢分开了,能两者皆会的人越来越少了。”刘师傅颤抖着望着我,其实这也是我一直希望的,也是多年来之所以寻找他的原因。
后来我向乡里辞去了医生的职务,专心留在刘师傅这里照顾他,并学习点穴之术,说老实话非常难,熟记众多穴位就花了三年。而且果然不出刘师傅所料,他的儿子在一次聚众斗殴中没有再回来,尸体抬回来的时候刘师傅一言不发,脸上也没有过多的忧伤之色,只是挣扎着爬下床,用那依旧宽厚的手掌抚摸了下儿子的脸,看了看他身上五指的伤痕,摇了摇头。
刘师傅在我的照顾下逐渐好了起来,他一再叮嘱我不要在别人面前使用五百钱的点穴术,所以我也一直恪守自己的诺言,除非对病者我是在无能为力才会使用点穴救他们的命,然后再靠汤药医治。
不过很可惜,刘师傅额头的伤还是在十几年前发作了,去的时候很安详,那张照片是他去世前自己要求拍摄的,他说感觉到自己大限到了,我也只好答应他的请求。而且自从他去世后,我也开始蓄须纪念他。”落蕾的外祖父终于说完了,老人眼睛里有些发亮,手中掐着的香烟也多出了好长一段烟灰,外面风一吹,将烟灰吹落,如同雪花一样,我看着遗像上老人的照片,觉得真的非常安详。
在我们的要求下,落蕾的祖父调制了些膏药,敷在黎正的伤脚,然后五指缩在一起,食指中指拇指按在脚踝两侧,手离开后,脚踝留下了三个指印,但不是黑色而是微红。
“回去注意忌口,多锻炼下,你只要是脱筋,很容易好的。”老人和蔼地笑了笑。
我追问他,到底刘师傅和他儿子究竟是被什么人所害,难道不想为他们报仇么。老人晃了晃大手。
“师傅自己都想通了,我何必还去烦恼,我只要多救一些人,都缓解些别人的伤痛,就是为他积福了,至于五百钱,不会消亡的,只不过有些东西总是沉在水底而岸上的人看不见罢了。我把这个也教给我了我的儿子,希望他能传承下去,治病救人。”老人笑笑,不再说了。
离开他家的时候,黎正居然已经可以走路了,虽然还有些不灵巧,但是却可以抛开拐杖了。纪颜忍不住赞道果然神奇。(点穴完)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9 08: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五十八夜 裂缝
“知道么,有些东西是无法解释的,我们只能窥测其现象,只能避免,却无法解脱,如同中世纪的鼠疫,现在的狂犬病,人们能做的只有尽量的避开它们,其实这是种消极的应对方法。”纪颜微笑着背负着双手,阳台的太阳刚好晒到他后面,我觉得他仿佛站在了光与影的边缘一般。黎正回来以后脚伤已经好了八九分了,不过他很注意锻炼,每天都去外面长跑,我忽然有种疑问,是否他还能重新以孩子的身体又长大呢?
“难道连你也无法解释么?”我问纪颜。
“当然,笛卡尔不是说过么,画出的圆圈越大,就发现外面的空白更多,越知道的多,就发现自己越无知。”纪颜叹了口气。
“我曾经遇见过这样一件事,面对那种现象我毫无办法,那不是我能解决的了得。
大学的时候,暑假期间学生们组织下乡医疗队,免费为一些处于边远山区的人宣传疾病预防知识和提供一些简单的有效的药物。不要小看这些,或许对城市里的人来说这些药物早已经过时,那些富人们经常对医生开出来的高价药品从不拒绝,其实那等于慢性自杀,设想一下,病毒的进化速度是远高于药品的开发速度,等那天体内的病毒已经免疫任何药品的时候,那就只有等死了。
相反,在那些很少使用药品的地区,简单的青霉素也能治疗许多疾病。当然,对于热情的学生来说,探索未知也是令人非常兴奋的事,可惜,现实总是与愿望相反。
那是个几乎隔绝的山村,连接外界的只有一条如蛇一般蜿蜒盘旋绕在山腰上的一条小道。道路上崎岖不平,顶多只能容一辆车子行驶,所以大家选择了徒步进山。还好天气不错,没有下雨。
由于要去的地方很多,同学们分散成几个小组,和我一起进入村子的是一个身材略胖的高个男生,犹如一块门板一样,不过由于很少走这种山路,即便是强壮如同运动员的他也汗流浃背。
村子不大,顶多只有不到一百人住在这里,谁也不知道他们住了多久,这里的人似乎看上去和外界有些不同,感觉像很古老似的,或者说就如同刚刚出土的文物,浑身透着一股腐烂的气息。据说村子里所有的人都生了病,所以连出山去外面换粮食和盐巴的人都没了,还好村子里有几只信鸽,所以我们才被乡长委派到这里来。据说那年很热,而且这一带已经连续数个月没有下过雨了。
“记住,不知道是不是传染病,本来你们都是学医的不需要我多说,不过我还是告诫一句,去那个村子最好不要接触任何东西,带着手套,而且别在那里吃饭喝水,避免感染。”乡长神情凝重的样子让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虽然这个村子归他管辖,可是他自己居然也一次都没去过。至于对村子的交代,也是以前的人留下来的。
“那里的人,总让大家感觉的怪怪的。”乡长的助理秘书在送我们出来的时候忽然说了一句。
“怪怪的?”我奇怪地问他,这位年轻的秘书点了点头。
“他们好像看上去总是很干燥,而且似乎从来没见过他们喝水,而那村子附近好像也没有水源,更别说井啊,小河之类的。”秘书摇了摇头,被乡长叫进去了。秘书说自己和出来换东西的村民接触过,觉得他们非常奇怪,至于他自己,也没有进过那个村子。
看这里的情况,我再次回忆起来乡长和助理的话,刚要提醒那位高个胖子,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因为只是一个系的,同在一起上课,混个脸熟,不过印象中他似乎没什么朋友,性格比较孤僻,总是一个人坐在课堂的角落里,只是他的身材是在特殊,所以我才对他有些许印象。而当我告诉他我的名字后问他的名字,胖子却笑了。
“你叫我胖子得了,没什么名字不名字的。”胖子一笑,如同年画里的人物一样,憨态可掬。既然他不愿意告诉我他的名字,我想也就算了。
“记得戴上手套。”我觉得奇怪,外面明明很热,但一进村子就觉得有些冷了。赶紧戴上了橡胶手套,顺便抛了一副给胖子,胖子的手很粗大,比常人要大了一号,所以费了好大工夫才把胖乎乎的手塞进手套里去。
“很难受,带着真不舒服,感觉随时会破一样。”胖子表情痛苦地望着我。我也没办法,也没准备一副超大号的手套给他预备,只好劝他将就一下吧。
这个村子是半圆环形状的,几十户人家分散的居住在这里,与其说是村子,倒更像是个街道。我们没有找到这里的村长,似乎这里没有任何的行政单位和机构,村民们长久以来都自顾自的生活着。整个村庄干燥的吓人,四处都是干涸的裂开的泥土和墙壁,坐在房子外面的他们一个个大张着嘴巴,眯着眼睛长时间的保持着一个姿势看着我们,我甚至看见一只苍蝇飞在其中一个年轻男人手臂上,而他看都不看,也懒得驱赶。
“他们靠什么生活啊?”我记得自己问过乡长,乡长也摇头,只是说这个村子的人居然每过一段时间都有人拿着玉石和玉料来换食物和生活用品。
“玉石和玉料?”我吃惊地问。乡长听完点点头。
“不过都是未经过加工的,而且也不是什么名贵的玉石,大多数开价很低,虽然我觉得奇怪,在这个地带本来按理说是不产玉的。”乡长解释道。
现在看了看,或许村子后面的山脉里真的有玉石也说不定。
村子里的人大都神情木纳地坐在自家门前,也不说话,只是直勾勾的盯着我们看,有老人,也有成人,似乎只有少不更事的孩子才对我们的到来有些好奇,远远地望着,我们一旦走过去,他们就吓的四散开来,等转过身,又聚拢在一起在我们身后小声议论。
“他们和阿爸阿妈好像不太一样啊。”一个孩子奶声奶气地说。
“是啊是啊,不知道他们身上会不会也有缝。”另一个听上去年龄稍大,故意做着大人的声音说着,不过听上去更加有趣。
只是不知道他们说的缝是什么意思。
终于,一个老人肯让我们进去了,她大概七八十岁左右,脸上犹如干涸的河床,刀刻的皱纹纵横交错,枯瘦的手臂上青色的血管一根根暴了出来,我似乎可以看见血液在里面迟缓的流动。一双充满了眼屎的倒三角眼看了看我们,对我们招手说了句,“来!过来!”
“大娘,我们是医学院的学生,在暑假期间特意送药下乡,听说您这里一带大家有些不适,所以带了些药来。”胖子到很会说话,和我一起走了过去。旁边的人依旧没有任何表情,只是看上去非常疲惫的坐在阴处望着我们两个走进了老太太的家门。
房子很阴暗,而且相当干燥,地面都是黄土,踩上去感觉脚下摩擦的很厉害,房间里空空如也,只有一个干净的灶台,一些食物干粮,还有几张小木凳。
“大家最近精神都不太好。不知道是不是病了。”老人忽然说了一句,嗓子带着咯吱咯吱的声音,沙哑的厉害。我和胖子坐了下来,不,应该说胖子根本做不下来,因为那张小板凳还没有他半个屁股大,何况看上去也不扎实,他索性那处张报纸垫在下面。
我注意到干的发亮的墙壁上居然有很多裂缝,再看看屋顶,也有很多,就如同蜘蛛网状一般,心里不禁一寒,这不是危房么。
胖子劝慰了老人几句,于是拿出药品交给她。老人用颤抖的手接过药片看了看,接着随即扔到了一边。似乎并不是很关心这个。
“这里,需要的不是药,我们需要去换些粮食和盐巴之类的回来,只是大家都走不动。出不了村子。”老人不耐烦的说着,一激动说话就不流畅了。我只好和胖子走了出来,重新来到接到。
“你觉得他们生了什么病?”我问胖子,他则摇头。
“不知道,看不太出来,似乎感觉缺乏锻炼,你没发现他们都很瘦么,而且皮肤似乎长期没有接触谁,非常干燥,脱皮的厉害。”看来胖子的眼睛虽小,注意的东西却不少,不过我也看见了,的确不知道是什么病。
虽然后来又和几位村民谈了一下,可是依然都是爱理不理的,唯一的几句话也是希望我们帮他们去换鞋日常必需品回来。
时间过的很快,眼看着太阳要下山了,而我发现随着阳光的退却,村民似乎开始活跃起来。开始还如同雕塑一样坐在那里不动的他们也开始行走了,聊天了,忙碌起日常起居,只是依旧无视我们两个的样子。
“现在走么?”胖子忽然问我,我则摇头,毕竟还没有搞清楚村民到底患了什么病,这样走太不负责了,我们不是光把药品往这里一扔就了事了,最主要的目的是帮他们治好病。
“太好了,我也想留下来多看看,似乎这里非常的奇特。”胖子见我同意留下,相当高兴和兴奋。而我看着渐渐沉下去的太阳总觉得有些许不安。因为村长说,以前有些人进山采风或者考古,却再也没出来过,所以外人就不敢在这个村子留宿过夜了。胖子始终抱怨说手套不舒服,我也只好和他一起脱掉了。
夜晚很快来临,我发现老山里的夜色的确非常漂亮,可以看见一大片在城市的天空里看不到的星星,密密麻麻的,数都数不过来。而村民们也开始热情起来,邀请我们过去吃饭留宿。选择了一下,我们去了一户四口之家。
关键是胖子说那户人家的女孩很漂亮。
她的确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大概比我们小一两岁,但是出落的很不错了,衣服虽然并不时尚,不过是普通的农家衣物,却很难掩盖她脱俗的气质和美丽,鹅蛋形洁白的脸庞,五官摆放的恰到好处,如果她在城市里包装一下,绝对不亚于那些明星。刚才开始来的时候没有看见她,可能是躲在房间里吧,刚才也是她把我们拉到她家的。胖子自从看见她眼睛就没眨过,我暗笑胖子可能看上人家了。
女孩叫画儿,可能是小名吧,总之他的父母,一对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农家人是这样叫她的。还有一个顽皮可爱的小男孩,似乎是画儿的弟弟。
晚饭很简单,一大碗腊肉,和干辣椒炒豆角,然后是大碗大碗的米饭。这里似乎没有种植任何农作物,只是靠定期一些村民拿着玉石出去到外面集市上换取大家需要的吃食。村子里没有任何水源,这里的人似乎也不知道什么叫口渴,我和胖子还好自带了些水,自给自足应该够了。
让我和胖子惊讶的是,这一家人真的太会吃了。光是那个画儿吃的就可以抵我和胖子两人了。你要知道胖子的食量已经非常惊人了,而我自然也吃的很多,可是看着这个外表非常并不惊人的女孩子居然吞下那么多东西实在可以气死很多勒着裤腰带啃着黄瓜半拉月只减个一斤几两肉的城市女孩了。
不仅仅是画儿,她的父母以及其他人的食量都很大。而且几乎是往嘴巴里倒饭一样,开始我们还以为他们好客,弄这么多菜,现在才知道只是每天如此罢了。
可是他们却非常瘦,瘦的吓人,不过画儿似乎不太瘦,倒显得比较丰满,和她父母形成了鲜明对比。
在这里唯一还算正常的就是那个小男孩,他吃的倒是不多,而且并没有像他的父母那样瘦,只是他好像对这种情况习以为常了,自己吃着自己的饭,慢慢悠悠的。
小男孩眨着大眼睛拿着筷子在饭碗里插来插曲,忽然笑着对我说。
“吃惊么?没什么,等我和姐姐一样大了,我也会吃那么多的,所以村子里每次都要换很多粮食和肉来。”他的话和随意,却让我非常不解。
几乎是疯狂的进食后,画儿和她的父母又恢复了过来,并再三说不好意思,让我们见笑之类的话。我越来越觉得他们并不像是普通的村民,却觉得他们似乎很有文化以及涵养。因为在同样破裂不堪,充满裂缝的墙壁山我居然看见还挂着一些国画和书法。
虽然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相貌和举止,但内心深处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和文化底蕴却很难被抹杀,如同被狼养大的狼孩,无论如何改变,他骨子里的野性也无法磨灭。
这对夫妇显然不是普通的农民,他们的手虽然很瘦,但非常细长,也没有长期坐农活的老茧。
只是他们的皮肤都很干燥,不过画儿和她弟弟不是。
安置我们睡觉的地方后,画儿被他父母带走了。谁在木床上,我翻来覆去无法入睡。
带着月光,我在床上磨蹭了很久,刚转过头,却发现画儿的弟弟笑嘻嘻地站在我身边看着我,吓了我一跳。
“起来啊,我带你看好东西。”他依旧笑嘻嘻的,带着和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不符的怪异和成熟。让我不得不跟着他走出了房间。
“去看什么?”孩子在前面越走越快,带着我走在村子外的街道上,现在外面安静的很,只能听见风声和我们俩的脚步声,我忽然想起胖子还睡在那里,不知道他睡着了么。
男孩没有回头,只是不耐烦地说了句:“急什么,很快就到了。”说着高兴的指了指前面。
“就在那里,我姐在那里。”
我一听觉得奇怪,为什么男孩要带我来看她姐姐。
前面好像是村子的后面,仿佛是一个类似祭台之类的,很古老了,是石头搭造的,很多已经被风沙磨损的非常厉害。我走过去才看见画儿和他父母以及还有白天看见的老太太和年轻人,以及很多村民都在。不过画儿的弟弟让我尽量离这远些,趴在石头后面看着。
这些人都卷起了袖子,那天的月亮很园很亮。
“你真幸运,正好今天月亮不错。”男孩再次嘲笑般的看了看我,我则没有搭理他,继续看着村民们。
尤其是画儿,她的皮肤很好,在月光的照射下反射着白皙的冷光,白净细长的手臂就像荧光灯管一样,又带着瓷器的腻滑。
“今天画儿也要有缝隙了,所以请大家来坐下见证,她也可以帮村子做些事了。”画儿的父亲似乎很高兴,拿着画儿的手举起来给大家看,而旁边的村民似乎没有太多的表情。
很快,我看见了裂缝,终于明白那些小孩说我们身上有没有缝隙的原因。
画儿陶瓷般的手臂开始出现了一条黑色如发丝般的裂缝,接着两条,三条,整个手就像被锤子敲破了一般,不过她的脸上没有什么痛苦的表情。不只是她的手臂,她白净的脸庞也开始出现裂纹,还有她的脚踝,我猜想可能她整个身体都在出现缝隙。
画儿就像一个被打碎然后重新粘合起来的瓷人。
接着,裂纹逐渐增多,终于开始脱落下来,如同下雨一样,白皙的皮肤一片片掉到地上,越来越多,最后在地上居然变成了块拳头大小的晶体,闪着白光。
在看看画儿,她犹如被脱掉一层皮一般,虽然还是非常白皙,但整个人仿佛瘦掉一圈,显的很虚弱。
然后村民们也同样开始出现裂缝,他们都掉下来或多或少的粉末碎片,也变成了大大小小的石头状的东西,只是都没有画儿的那块漂亮晶莹。而且也变得如画儿一般虚弱,瘦的厉害。
我大张着嘴看完后,村民们捡起那些石块。
难道他们就是靠着那些所谓的玉料来换吃的?那不是人皮么。我越来越糊涂了,而且他们怎样出去呢,不是说村子里的人很久都没有出来换东西么。
“最近的太阳很厉害,我们出不去,要不然我们会被外面的阳光晒的裂开的。”终于,画儿的母亲低着头说了一句。
“天气越来越热,以前还好,可以勉强出去,可是今年是在出不了村子了,而且就算是你,也在这里呆了十余年,完全不适应外面了。”旁边的一个老头对着画儿父亲说道。
“今天不是来了两个年轻人么,叫他们帮我们换吧。”画儿的父亲提议,居然还谈到了我和胖子。
“可是顶多让人家帮我们一次罢了,以后怎么办。”画儿的母亲为难地说。
“那就把他们也变成我们就是了,你原来也不是这样的么?在这个村子无忧无虑的生活下去不是挺好么。”旁边的一个老头咯咯的笑了下,接过话头对着画儿父亲说。
我心里一惊,回头看了看那个孩子,孩子依旧带着笑容望着我。
“他们想把你和那个大个也变得和阿爸阿妈一样,身上出现几条裂缝呢。”他仿佛在开玩笑一样,而我却并不觉得好笑。
“这样吧,这件事交给你们一家去做,以后就专门让他们帮我们换粮食,他们不是在村子长大的,对村子的依赖要少,能受得了外面的光。”先前的老头似乎态度很坚决,旁边的人也一同赞同,画儿的父母无奈的点了点头。我觉得他们似乎要散了,赶紧叫男孩带着我回去。
一路上男孩笑嘻嘻地对我说。
“我还没有长大,如果和姐姐一样大也能脱落下来漂亮的石头,帮家里换回吃的和用的。”
“难道你觉得这样很有趣?”我忍不住问他。
“当然,这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有什么不对吗?”他睁着大眼睛奇怪的望着我,仿佛不对经奇怪的是我,他说的才是符合逻辑的。我不想和孩子多争辩,只是想赶快叫醒胖子离开这里。
回到画儿家里,胖子还在呼呼大睡,当我拍醒他告诉一切,他也哦了一声。
“果然是个奇怪的村子,我说呢。”他环视了下四周的墙壁。我对他说现在不是感叹的时候,赶紧离开才对。
不过当我们商量如何走的时候,画儿一家人已经进来了。
“你们不用害怕,我们没打算害你们。”画儿淡淡地说了一句。
他们一家人看上去都和和善,并不像其他的村民,我越来越觉得他们和那些人不同。
“其实,你应该也看出来了。十几年前我来这里写生和游玩。听说这里有个很奇特的村子,所以好奇地来着看看,结果就再也回不去了。”画儿的父亲,那位看上去很老实的中年男人,缓缓地开口说道。我和胖子则用心的听着。
“来到这个村子后,我也和你们一样非常好奇,后来才知道这里的村民世世代代都是这样生存的,这里种植不了任何农作物,也没有任何水源。村子里的人喜欢干燥,讨厌潮湿,因为如果和喝了水或者皮肤接触到水,就无法制造赖以生存的玉石玉料了。如同你刚才看见的,他们有种特殊的本领,身体上脱落下来的东西居然都是玉石的材料,而玉石的优劣,居然取决于人的皮肤的好坏,他们的食量很大,但营养根本取不到身体的各个角落,而是神奇的在皮肤表面形成了玉的成分,到了一定的时候才剥落下来,然后换取食物,当我打算离开,结果已经晚了,不知道村民们做了些什么,居然把我也同化了,后来我发现自己已经无法适应外界的生活,我害怕剧烈的阳光,因为过热的光纤会把我们烤干,整个人变成具干尸,以前的天气并不炎热,而且每当下雨后温度低些我们才去外面换吃的,可是今年已经很久没下过雨了,大家都不敢出村子。所以,他们说要把你们也同化掉。因为你们不是在村子里长大,所以应该可以抵抗得了外面炎热的温度和阳光。”他无可奈何的摇头。
“现在我也已经麻木了,尤其是在村子里还娶了一位妻子,还生下了画儿和她弟弟,这孩子完全在这里长大,再过几年,他也会像那些人一样了。”画儿的父亲望了望自己的妻子,然后摸了摸男孩的头,很无奈地说。
“你们走吧,我们不会加害你们两个的。虽然村子里的粮食已经用完了,再过几天,大家都会饿死在村子里了。”画儿轻轻地说了句。我觉得她很可怜,完全没有选择命运的能力,甚至她想都不敢想,因为只要离开了这里,恐怕她就必须一辈子活在阴影里面。
场面开始沉默了下来。这时候胖子忽然站了起来。
“我答应帮助你们,你们把我同化吧,不过要放过我同学。”他的话让我很惊讶。
画儿一家人也很惊讶,随意又非常感激地看着他。
“可是,要如何同化呢?”胖子笑了笑问他们。我赶紧站起来扶住他。
“你疯了么?还是和我一起离开吧。”
“不了,其实我也有些厌倦呆在那个世界了,在这里蛮好的。”胖子笑笑,挣脱了我的手。
“你还是赶快离开这里吧,我留下来也是为了帮助这里生活的人。”胖子忽然不笑了,一脸严肃地说:“我们开始来的目的难道你忘记了?”
这时候我忽然想起,原本我们就是来解决这里村民所谓的病来的。可是我没想到却是这样一种解决方法。
当我在天亮的时候离开画儿家,我看到画儿从手臂上剥落了一块白色的片状物,胖子把它吞了下去。
离开那个村子后我告诉了村长,以后不要再派人去那个村子了,至于原因,我却没有说。
还有,胖子告诉我,他的名字叫闽书。”纪颜说完了,虽然说的略有些伤感,不过他很快又语调轻松地说:“你知道么,我在后来回过那个乡镇,居然真的见到了胖子,他果然拿着那些玉石玉料来换东西,不过他已经瘦了下来,脚边上有一块比其他玉石大得多的一块。他告诉我,自己和画儿结婚了,而且妻子已经怀孕了,很快就会生产,所以他必须多出来几次换些必须的东西。似乎很奇特,他很能适应这里的气候和环境,或许有的事情就是如此,无法解释清楚,我唯一知道的事,他看上去过的很快乐,起码,看上去是。”(裂缝完)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五十九夜 犬娘
我有一位朋友,十分要好的朋友,他尤其喜欢养狗,无论是名贵的犬种,还是街头流浪的小狗,只要他看见了,绝对不会放过,一定带回家里好好抚养,但他对狗的态度很自由,随意进出,以至于有时候他也向我说有很多流浪犬在他家养好伤吃饱后拉下一堆堆排泄物就摆摆尾巴摇摇屁股走了。不过他不在乎,始终乐此不疲的重复,让我非常奇怪。
他对狗的喜爱似乎已经大大超越了正常人的情感,隐约中我觉得应该有些其他的故事。由于从小和他认识,我对他的家人还是很了解的,很不凑巧,他的父亲,确是一位屠户,而且,专门杀狗。却说这个行当倒也是有位祖师爷,而且名声颇为响亮,此人正是助汉高祖刘邦打下天下的大汉第一勇士樊哙,据《史记》记载: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手下的大将“樊哙沛人也,少时以屠狗为业”。汉高祖刘邦与樊哙自幼就是好朋友,后结为连襟,同娶吕氏为妻,樊哙自幼家贫,住在沛邑城郊的乌龙潭(现为樊井)边,以屠狗为生,他用乌龙潭的水洗狗肉,再用乌龙潭的水煮狗肉,其味道特别鲜美香醇。所以有很多人对狗肉情有独钟,所以同学父亲的摊位倒一度也非常红火,甚至在改革初期就给很多狗肉火锅提供肉源,很早就发了财,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当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却一下放弃了,将生意卖与他人,真是让人好生奇怪,本来想问问,不过想想既然别人没有主动说,自然是不便说,问起来回答不是,说谎也不是,于是干脆就压在心里不说了。
我曾经去过一次那个肉摊,那还是因为我的父亲有一次叫我去买点狗肉下酒,我虽然不是很喜欢吃狗肉,但对于孩子,尤其是那个时代,有些肉吃还是很高兴的,于是我想起了我的同学,他曾经说我如果想要买狗肉,一定要去他爸爸那里,可以便宜些。
我自然找到他,朋友也一口答应,孩子嘛,总有些喜欢逞意气,其实他也极少去他父亲那里。
那是一个巨大的菜市场,一进去就可以闻到混杂着汗臭味,腐烂的菜叶和一股浓重的血腥味,还有动物粪便的味道。这种奇怪的味道让我很不舒服,朋友一蹦一跳着带我来到了他父亲的肉摊上。
他的父亲相当高大,赤裸着上身,露出古铜色结实的肌肉依旧宽阔的肩骨,他系着一条长长的充满油腻闪闪发亮的深蓝色围裙,上面似乎还粘着星星点点的血迹。旁边有两个年轻人,招呼着客人,负责拿肉找零钱。我望了望肉摊,左边的挂钩上挂了一串串红色的肉块和内脏,旁边还有数个砧板,但上面已经是血红一片,沾着很多红色的肉末和骨头渣滓。我的旁边还有两个先到的客人,一个个半张着嘴巴,带着满意的眼神端详狗肉,而且不停的指指点点。
在同学父亲的脚下,有着好几个铁笼子,光线很暗,我只好走过去看,原来里面关着许多狗。
我无法忘记它们的眼神,很绝望,的确,那是种非常绝望的眼神,它们大都只有一米多长,体型并不大,毛色很杂,都是土狗,其中一条黑色的幼犬,睁着圆圆的毫无光泽如同塑料般的眼珠流着泪直直地看着那个红色的砧板,接着又盯着我看。我被盯的有些发毛,这时候同学的父亲一直在催促我。
“娃娃,快点,我还要敢去喝酒。”同学父亲的声音犹如雷声一般震耳,我只好胡乱指了一只。
“就它吧。”我指着刚才的黑狗。它瞧见我的手指着它,开始剧烈的颤抖,整个身体都在抖动。同学的父亲大手一挥,把笼子里的小狗拖了出来。这时候,所有关在笼子里的狗都开始叫起来。并不是愤怒的吼叫,而是低沉的哀鸣。
我终于见识到了他们是怎样杀狗的。
朋友的父亲一只手揪着黑狗的耳朵,像提兔子一样把它提留起来,被提出来的小狗没有任何的反抗,或许它知道是徒劳,只是呆滞的缩着四肢,而同学父亲的另外一只手拿起一件很怪的铁器,有些像撑衣服的架子,实际上就是这个改造而成,只不过前面弯曲成了一个U形的样子,他把前端压在狗脖子上,黑狗整个身体被卡在地上,任凭四肢如何摆动,也无法挣脱出来,它的脖子晃悠了很久,最终不动了,把小脑袋贴在冰冷的地面上,只是不停的流泪,喉咙里发出呜呜的鸣叫。
同学的父亲拿出一柄铁锤,我看见他高高举起,朝黑狗的头上砸去,刹那间我听见了一声沉闷的声音,就像折断的柴火一样。
那狗还没死,头上已经凹陷了一大块,不停的向外吐着白沫和热气,嘴巴张的大大的,粉红色的舌头耷拉了出来,如同一条红色的带子。
很快,第二声闷响后,那黑狗不会动了,眼睛里的亮光也渐渐暗淡下去。同学的父亲手法熟练的把狗尸提起来,挂在铁钩上,拿起一把剔骨尖刀,手法熟练地在狗脖子上划开一个口子,接着犹如拔香蕉皮一样,一下就把狗皮扒了下来,露出冒着热气的粉红色的肉。我已经完全看呆了,脚下的狗血混合着白色的脑浆浸透了穿着凉鞋的脚。同学的父亲割下一大块狗后腿肉,我交了钱,脚步迟缓的走了出去。
出菜市场后我和同学都不说话,两人先前来的兴奋和高兴一扫而光,我和他分手后脑袋空白的走回家。
从那次后,我不再吃狗肉了,同学也是。
可是我只是知道这些罢了,却不知道同学为何如此喜欢溺爱狗。
在他家,我望着满地乱跑的小狗,和眯着眼睛不知疲倦的拿着狗粮喂养他们的朋友,终于问起他为什么如此喜爱养狗,并谈到了他那位杀狗的父亲。
“你还记得那次和我一起去看杀狗啊。”他歪着脑袋笑嘻嘻地望着我,随后又表情严肃起来。
“告诉你一些事吧,或许你会明白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狗。
我出生的时候,父亲并不在身边,由于那时候狗肉市场很走俏,他几乎离不开肉摊,加上那时候母亲看上去预产期也没到,所以他放心的回去杀狗卖肉,结果刚刚杀完几只狗,邻居的大妈跑过来告诉他我妈发动了,结果还没等他赶到医院,我就匆匆落地了。
据说我生出来的时候就很会哭,而且讨厌我父亲。每次他张开手走向我,母亲说我都会全身发抖,不会说话的我喉咙里发出很凄惨的鸣叫,接着就嚎嚎大哭起来,这让父亲很难堪,也很尴尬。
他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而且只要他呆在家里,我总是会生病,奇怪的是只要他离开,我的病就不治而愈了。
于是大家都众口一词,我和父亲犯冲。”说到这里,他忽然话锋一转,
“你知道胎神么?可能也叫胎煞。”
我摇头,哪里听过这个。
他略带失望的低下眼皮,接着慢慢解释给我听。
“我其实带着少数民族的血统,这点恐怕你还不知道吧,我的母亲,是一位布依族人,虽然已经融入到汉族很久了,但布依族却一直对生育保有自己的一套习惯和风俗,当年据说我的外祖父母就十分反对母亲嫁给一位屠户,因为他们觉得父亲杀气太重了。
不过他们还是结了婚,而且似乎也很顺利,父亲依靠着卖肉的钱承担着养育一家人的重任,大家倒也非常协调顺利。
布依族人认为,胎儿的怀孕形成是一项很伟大的事情,而胎儿在子宫里直到生产下来之前,一直处于一种似人非人,徘徊在两个世界之间的状态,所以他们很脆弱,需要保护。
传说在孕妇的周围,一直存在着一种神灵,它们是死去孩子的母亲化成的,大家无法区别它们的善恶好坏,因为如果它对胎儿有益,保护胎儿,大家就敬它,叫它‘胎神’,如果它对胎儿有害,加害胎儿,大家怕它,称之为‘胎煞’。这也是它们名字的由来。
而且在孕妇怀孕的时候,丈夫不允许狩猎,捕鱼,因为族人们认为动物鱼类的灵魂惧怕男子,所以就会去找胎儿报复,母亲提醒过父亲在怀我的时候不要杀戮过多,可是由于生产住院都急需用钱,父亲虽然表面答应,但还是在杀狗卖肉。
祖父母对于我和父亲的不融洽归咎与父亲杀狗过多遭致的报复,无奈下父亲到处去求解破解的法子,于是有一个老人向父亲提出了一个办法。
那就是认一只犬娘。”他似乎有些感慨,话语间停顿了下,而我也非常惊讶。
“犬娘?”我大声地说了出来,话刚出口,方觉得有些唐突,不好意思笑了笑,还好同学并不见怪。
“是的,也难怪你反应这么大,当时我的父亲也很惊讶,甚至非常气愤。因为在常人辱骂的时候经常骂一句狗娘养的,现在倒好,自己反到上赶着去认一只狗做母亲,虽然只是为了应运之法,和那些把名字叫的很贱怕孩子养不大有些类似,但毕竟传出去实在有伤颜面,所以父亲开始的时候坚决不同意。可是当他发现只要他在家我就紧咬嘴唇连奶都不喝,只好长叹一口气,同意了那个老者的提议。
不过新的问题又出来了。
到底如何去找一只犬娘?
父母当然去询问那个老者,老者说必须找一只第一次生产幼仔的母犬,而且幼仔必须全部天生早夭,这样才符合条件。听起来似乎容易,父亲是做杀狗生意的,自然认识不少养狗人,但实际找起来却非常困难。
狗场很大,包括种犬幼犬大的有几万只,不过父亲认识的都是些养肉犬的,他们很热情的为父亲查找符合条件的母犬,不过一番查找下来,把他累的够呛,当他几乎要放弃的时候,一个朋友却告诉他,正好他那里有一只第一次生产而且年龄不到一岁的母犬,生下了三只,不过一天之内都没活下来,父亲一听大喜,连忙把那只母犬抱回了家。
说来奇怪,那只母犬一抱到我家就和我很有缘,它很喜欢我。总是趴在我的摇篮边上,而我也和父亲没那么生分了,他居然也可以抱着我而不至于被我的啼哭声弄得心烦意燥。
这是只很普通的狗,在我儿时的印象里它一直陪伴着我,而且家里人从来不叫它狗,而是喊犬。而我更是叫它犬娘。我喊不出它的种类,只知道犬娘的皮毛很光滑,也很短,白色的,犹如刚刚刷过白色油漆的墙壁。它总是喜欢用长长的毛茸茸的脑袋拱我的小手,对于儿童时代能有这样的伴侣,的确让我少了许多孤单。
但是在我和父亲关系慢慢变好的时候,犬娘却和他的关系越来越糟糕,几乎每次父亲进门它都要对着父亲大吼,那神态简直和对我的天差地别,父亲经常皱着眉头地小心绕过它,可是这种日子终究不是办法。母亲经常劝父亲放弃杀狗的这个工作,而父亲总是叹着气摇头,要么就是用言语敷衍,实在过不去了,只好苦笑着感叹。
‘不去卖狗肉,那一家人如何生活,以后孩子还要上学,你以为我喜欢天天干这血肉横飞的勾当?’母亲见父亲这样,也只好砍了话头,只希望生意好些,存一些钱,去做点别的小生意。
不过生活总是事与愿违,正当父亲决定放下屠刀的时候,母亲得了场大病,将家中的积蓄几乎花的一干二净,无奈下父亲只好继续卖狗肉,而且比原先杀的还要多,而犬娘几乎已经对他达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甚至连父亲扔给它的肉或者只要父亲触碰过的东西它都非常憎恨或者撕咬。有时候父亲半夜起来,居然会看见犬娘呲着牙齿,喉咙里咕噜咕噜地坐在他的床头边盯着他。母亲经常咳嗽着说犬娘有灵性,它可以嗅出父亲身上那股我们嗅不出的同类的血的味道。父亲也正好借口犬娘不喜欢他,总是在外面跟着一帮朋友喝酒,母亲和我都不喜欢那些人,他们总是满口的污言秽语,总是让人觉得不安,当然,犬娘更是不喜欢他们。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我十二岁那年。
一般犬类的寿命都不会太长,虽然视种类而言,但大体到了十几岁的狗已经算是高龄了。犬娘的确也失去了以前的那种活泼和旺盛的精力,不过很奇特的是,自从它走进我家后,就再也没有和别的狗接触过,十二年来它也没有再生育过任何小狗,而是始终陪伴在我身边,虽然有时候我要去上学。起初母亲把它关在家里,结果回来一看所有的东西能撕碎的都被它咬了,无奈之下只好同意它和我一起,所以我的同学和学校的老师每天放学都能看见一只白色的大狗非常老实地蹲在门口一动不动,不时的晃悠着脑袋等着我过来,而每次我习惯地走过去抚摸着它的脑袋,而犬娘则用它黑色带着湿润的鼻子碰了碰我的手,用暖暖的舌头舔了舔手背,接着脚步愉快地走在我前面。
可是这种日子结束了,因为我要上初中,那是所不错的重点学校,父母花了很大气力才把我弄进去,我不想去那里,因为那个学校是寄宿的,也就是说每个星期的周末我才能回家,才能看见犬娘,可是我更无法拒绝父母期待的眼神,我知道为了让我进去他们省吃俭用的存钱,而在他们看来,能上好初中才能上高中,能上好高中才能上好大学,而好的大学毕业才能有好工作,才能养活自己。而且他们一直在存钱,母亲总是叮嘱父亲买最便宜的药品,而父亲也和那帮朋友断绝了交往,把酒也戒掉了。
这似乎是所有为人父母心中一条环环相扣的锁链。
犬娘似乎也了解,这次并没有生气和愤怒,只是睁着眼睛低着脑袋在我脚边转悠,时不时的发出一阵类似玩具娃娃挤压才发出的声音。其实我知道它也没有气力奔跑吼叫了,它越来越老了,每天都吃的很少,而且更喜欢趴在那里将头埋在前肢里一动不动,除非是我过去抚摸它,否则犬娘可能会一趴就是几个小时。
学校的生活很好,刚刚接触那么多同龄人在一起生活吃饭游戏和学习,让我觉得离开了犬娘原来也能这么快乐。于是,我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而每次回去也忙着和父母谈学校的见闻情况,与犬娘在一起戏耍也越来越少,每次当我停下嘴巴无意间瞟了一眼犬娘,看见它失望的低垂着耳朵夹着尾巴,脚步迟缓地离开,走到墙角趴了下来的时候,我会有一刹那的不舒服,就像心里被掏空了一般。
直到发生那件事,我才明白自己和犬娘间的纽带却一直还在。
开学的时候,下了场大雪,这个时候还下雪算是比较少见的了。我离开家还看见犬娘蹲在门口看着我。雪下得很大,印象中那是唯一一次这个城市下着那么大的雪,而且雪一直在下,仿佛没有停的意思。
回到学校,和不见了一个寒假的同学聊了聊,接着收拾东西,很快一天就过去了,可是睡觉的时候总觉得有些什么事情没放下,很奇怪,一直都睡不着,虽然那天我已经很累了。
现在想想,的确有预感这回事。
在沉静的校园里我忽然听见了一声熟悉的叫声。开始我以为是幻听,可是转个头的确听到了,而且叫声带着急促和沙哑。
是犬娘的声音,我有些不敢相信,连忙爬起来穿好衣服,走到窗户前擦了擦被大家呼出的气息模糊的玻璃窗。
外面有路灯,所以能看得比较清楚,雪地上白皑皑的一片,非常的空旷,我第一眼并没有看见犬娘,可是当我仔细的看了看,原来原本皮毛就是白色的它身上盖了层厚厚的雪,而它就蹲在雪上还在仰着头叫着。
叫声已经把一些同学惊醒了,纷纷在埋怨着,我只好赶紧穿好衣服跑到宿舍楼下。
真的是犬娘,我再次确定了,可是我从来没带它来过这里。而且这里离家相当的远,如果是步行恐怕要八九个小时。
可是它就这样当真跑来了,我高兴的抚摸着它的脑袋,上面铺了层厚厚的雪。犬娘似乎也很高兴,欢快的摇着尾巴,我已经许多时日没有看见过它这样了。
可是我忽然发现犬娘的嘴巴里似乎有东西。它死死的咬着,不肯开嘴。昏黄的路灯下我努力让它张开嘴巴,看看到底是什么。
终于,犬娘吐了出来,白色的雪地上多了一样东西。
是一截断指。上面还带着血,可能是因为一直含在犬娘嘴巴里的缘故,血液居然还没有凝固,非常迟缓的流淌开来,在地上映出一个淡红色的半圆,只不过流淌的很慢,如同儿时吃的麦芽糖一样。
指头已经有些变黑了,我吃了一惊,不过又仔细看了看,那指头我看的非常熟悉,指头上有道不小的三角伤疤,那是一个叫胡子的高个男人,是父亲众多朋友中的一个,非常喜欢赌博酗酒,因为他曾经用手摸过我的脸,我看了看他的手,所以记着他的指头上有一截伤疤。
家里一定出事了。
我拍了拍犬娘的脑袋,捡起地上的指头,学校老师出来了,我告诉他们家里可能出事了,老师们叫醒了学校司机,开车送我回去,而且报了警。上车的时候,犬娘开始有些反常了,它没有像以前那样热情的舔着我的手背,而是温顺的趴在我脚边,我的腿可以感觉得到它肚子随着呼吸的一起一伏。可是我现在无心关心犬娘,我更担心的是家中的父母。
等我来到家里,发现警察已经来了,原来胡子输光了钱,又知道父亲为我读书存了些,所以喝了酒拿着一把剔骨刀趁着夜色和另外一个家伙向来家里抢劫。母亲惊魂未定地说胡子把父母用绳子帮了起来,正在家里翻东西。结果犬娘猛的冲过去咬住了胡子拿刀的手,胡子的另外个伙伴吓住了,用刀顶在母亲脖子上喊着让犬娘松口,犬娘咬下胡子的指头,然后从门外跑了出去。
警察到的时候胡子和他同伙走了,不过凭着断指他还是被逮住了。
父母非常高兴可以拿回被抢走的钱财,可是犬娘却再也无法蹦跳着围绕在我身边了。
原本八九个小时的路程,它居然只花了不到两个小时就赶来了,这种消耗燃烧了它身体里最后的精力。
不过犬娘离去的时候非常安详。我始终认为它能找到我是因为我和犬娘间有着被人无法理解也无法看见的纽带。
那以后我不再养狗,父亲也不再杀狗。
但是我会收留一些很可怜的,在街头流浪的小狗,或者是被遗弃的宠物犬,但是我不会养它们,虽然我会尽力为它门寻找新主人,但是在我看来实在没有任何一条狗可以替代犬娘在我心里的地位。”朋友说完了,不过我可以看见他的眼睛有些湿润。
虽然我解开了心里一些多年的疑问,但我并不觉得轻松。
“你知道么,有时候我在床上睡着后,搭在床沿外的手经常可以感觉到有东西在舔我的手,一如以前一样,就像犬娘,非常的温暖。”他笑着抱起一条瞎了只左眼,老是汪汪在脚边叫唤的吉娃娃,送我走出了家。(犬娘完)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六十夜 割喉
纪颜已经完全康复了,不过黎正还需要留院住些时日,可能是因为身体缩小到了孩童,恢复能力也差了不少。纪颜离开的时候黎正连眼皮都没抬,依旧在看书。出院后的纪颜在家中静养,可惜这几天李多也在,恐怕要静是不大可能了。
当几天后来到纪颜家里,却看见了一位身穿制服的年轻警察,大概二十七八,高而偏瘦,几乎半凹陷的脸颊有着一些病人般的苍白,却也有一股不服输的韧劲和严肃认真犹如机器般的冷酷表情。制服穿在他身上空荡荡的,有些滑稽。同他握手的时候感觉很有力,尤其是食指。
“我是刑警队的桑一阳。其实我们不认识,不过我的一位警校校友纪先生应该是故交了。”桑一阳的声音很独特,是那种混合着回声的低沉嗓音,随着上下滚动的巨大喉结,他薄而紧闭的嘴唇吐出几个有力的字语。我把名片给了他,不过年轻的警探虽然结下了名片,但眼睛却一直注视着纪颜。
纪颜笑了笑,“不妨说下,我一时记不得了。”
年轻的警探顿了顿,“叶旭,想必你还有印象吧,他告诉我你帮他破过一桩非常奇特的案子。我其实不相信这些,不过最近这件事实在很古怪,叶旭向我极力推荐你,我希望纪先生最好和警方合作下,尽一下优秀市民的责任。”桑一阳说话的时候几乎可以和黎正拼一下了,都是一种居高临下的表情,我叹了口气,心想又来个不好对付的人。不过纪颜却依旧不说话,只是高兴地坐了下来。
“说下吧,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果然,这家伙除了对奇怪的事情感兴趣外,丝毫不在意别人的态度。纪颜的热情似乎让桑警官有些意外,不过他很快也坐了下来。我看见他坐下的时候特意用手往腰间挪了下。
我也在旁边坐了下来。
“事情是这样的,最近夜晚经常出现割喉的案件。起初我们认为是抢劫杀人,可是被害者的财物分文未动,几名被害人之间也毫无联系。长时间的排查丝毫没有进展,所以大家本来把这件事情判断为无差别杀人。”
“无差别杀人?”我问道,桑一阳皱了皱眉头,不过又很快解释道:“就是凶手杀人没有丝毫的预判,随意杀人,这样我们很难找到他。而且所有被害者遇害的地点时间都是没有共通性,也没有目击者,简直成了悬案。”桑一阳说到这里有些生气似的吐了口气。
“如果不是上周看到电梯里留下的录影带,恐怕我们也会把这事当作普通的变态杀人狂处理。”桑一阳的语气有些不连贯了,居然带着略需悲伤。我很想知道他到底看见了什么。
“最近的一名遇害者是一位白领女孩,她是独自一人在电梯里出事的。”桑一阳一边说,一边拿出了一卷录影带。
“你们看了就知道了。”他指了指电视。
“画面出现了一名穿着黑色套装的年轻女性梳着一头过肩的乌黑头发,背着一个皮包,画面正好是从头顶上方正对着她。女孩似乎有些疲倦,身子歪斜地靠在电梯壁上。
似乎没有什么不妥。
忽然,她好像想起什么一样,开始翻找背包,原来是手机,她拿出了手机,看了看,似乎有些不解,不过还是放到了耳朵边上。
“注意看这里。”桑一阳忽然把带子放慢了,画面一下一下的慢慢前进。
我清除地看到,女孩耳边上的头发好像飘起来了几根,宛如失重或者有风一样,接着,女孩的喉咙起了变化,而最差异的是她自己却浑然不觉,依旧对着手机喊话。
我看见女孩的喉咙就像拉链一样,一条口子慢慢的打开,没有流血,一点也没有,伤口几乎一直拉到脖子的另外一侧。接着,停止了。
女孩也收起了电话,我惊讶她难道一点也没有任何的感觉么.这时候,女孩似乎想开口说什么,电梯门也打开了。
伤口开始流血了,最开始是往外渗透,就像漏酒的酒桶一样,接着,女孩察觉到了,她下意识的用手去捂住,可是那是徒劳,很快,她倒在了电梯口,女孩拼命想挣扎着爬出去,可是没过多久她就瘫倒在地上后腿开始有节奏的抽搐,我忽然一阵恶心,因为儿时看见父亲宰杀鸡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场景。身子下的血液像化开的冰块,浓稠地慢慢散开。
录像结束了。
“你们看到了,我们把几个受害者的伤口对比了下,都是同一类型的,不是用利器像刀片之类的划开的,因为如果是人,用力的大小,会让伤口呈现不同的粗细程度。可是这些伤口几乎是一个宽度的。如果要说的话,感觉就像是有人用刻度其画好了蓝本,在如同解剖室的医生慢慢的打开似的。”桑一阳的话让我觉得有些不舒服。
“手机呢。”纪颜忽然说了三个字。桑一阳点点头。
“的确,我们查看了手机,包括以前的几个受害者,他们最后接到的电话都是一样的。但是这个号码是个空号,无从查询。不过由于数年前同样发生过一起类似的割喉案件,我们以前曾经对比过,那儿凶手叫王真,已经入狱了,据说他当时就是事先打电话给受害者确认其身份再计划杀人。而现场的那个号码,就是王真的。”
“你是说他每杀一个人前都要打电话给受害者?”我惊讶地问,这种人还真是不多。
“王真还在么?”纪颜问道,桑一阳点了点头。我却更奇怪了。
“他杀了那么多人,难道还活着?”我有些质疑法官的宣判了。
“他不仅活着,而且活的很好,你们要是不相信,我带你去吧。”桑一阳终于露出了进屋子以来的第一次笑脸。
虽然那笑容比哭还难看。
或许有些人的确不适合笑,桑一阳恐怕就是其中之一。
见到王真的时候我才知道为什么说他活的很好了,的确是活的很好。
无论谁有着好几个漂亮年轻的护士照顾日常起居,住着宽敞明亮的住房,躺在舒适暖和的被窝上都不得不说这个人活得很好。
不过活的很好并不代表活的很快乐。
桑一阳脱下帽子,把身体埋进病床旁的软沙发,沙发发出一声噗哧的声音。
“喏,他就是王真。”桑一阳拿帽子指了指床上的那个人。
如果还能算人的话。
王真的四肢几乎干枯了,就像刚打捞上来木乃伊,骨头上面包着一层薄薄的布满蜘蛛丝一样的青紫色血管,全身插着十几根导管,旁边还有一些我叫不上名字的机器。一台似乎是心电图,不过看上去他的心脏跳动很微弱。王真的脑袋很像电视里出现过的那些食人族吃完人后遗留的头部标本,几乎全部缩进去了,头发就像刚被火烧过的草地,残存着几根枯黄的头发,只有眼睛圆鼓鼓的放在眼眶之内。
“其实忘记告诉你们了,虽然王真杀了很多人,但这些人都没死。”桑一阳的话又让我惊讶了。
“哦?”纪颜也有些不解。桑一阳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王真身边。
“所有受害者都是在被电击后晕倒了,他们的咽喉都只是非常准确的离气管很近的地方划开了。而且每次离开的时候,他还用随身带好的纱布把伤口包扎好,并且帮助他们叫救护车。以至于在最后定案的时候都不知道如何去判。由于情节不是太严重,而且他家人四下里花钱到处打点,最后还是以故意伤人罪判了十年。”桑一阳说完后带着非常戏谑的眼神盯着王真。
“当年把他抓起来的,是我的一名同事,那家伙真是走狗屎运,居然在值勤的时候偶然撞见了神色匆忙离开现场的王真,结果就这样戏剧性的逮起来了。不过王真入狱前自杀,虽然救了过来,却成了这个样子。”
“不明白你们怎么会花这么多人力物力来维持一个将死的囚犯的生命。”我语带嘲讽地说。
桑一阳似乎不介意我的话,而是转动着自己手上的警帽。
“呵呵,保住他的命不是我们要求的,而是他的亲人。王真是一位非常著名的外科医生,要不然也没有那么高超的刀法了。快而准,下手力道也不轻不重。”
“那个号码的确是王真以前打给曾经的受害者的,不过那部手机已经不翼而飞了。所以我们觉得这次的割喉案子非常蹊跷。当然,叶旭告诉了你的事,所以我只好试试看,当然,如果你们害怕拒绝也没有什么,毕竟是人之常情。”桑一阳带着挑衅似的用黑而发亮的眼睛看着纪颜。
“好的,我会立即开始查,不过我需要你给我以前受害者的所有资料。”纪颜非常干脆的答应了。
桑一阳把我们送出了医院门口。我和纪颜则搭上了一辆出租车。
“现在去哪里?”我看了看纪颜,他的脸色不太好。
“没办法,虽然讨厌坐车,现在我们就去那个出事的电梯看看,死了人的地方一定也会有一些遗留下来的普通人看不见东西。”看来纪颜好奇心的确勾起来了。
这是栋非常普通的写字楼。我们进去后表明了身份,因为桑一阳先前打了电话来,所以我们进去的很方便。我极讨厌这种写字楼,建筑布局非常紧凑,虽然外表高大,里面却非常狭窄,犹如一口巨大的棺材,而且每当走到电梯时候总觉得有些凉意,楼层非常安静,只能看见三三两两的少数几个人出入,出事后警察曾经封锁过现场,现在还能看见遗弃不用的道具。
出事的电梯已经封锁了。紧闭的银色电梯门前摆了个黄色的塑料警戒牌。上面写着八个黑体正楷大字。
“电梯故障,正在维修。”
其实不用上锁,出了这事,在这里工作的人还有谁敢乘坐这部电梯。
人内心的锁比外界任何的锁都要坚固百倍。
地面上似乎还能看见黯淡的红色血迹,我觉得那女孩很可怜,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死去了。或许死的时候她都无法理解是为什么。
纪颜打开了电梯们,里面空荡荡的,可是我又总觉得似乎塞满了什么东西一样。
纪颜蹲了下去,仔细的看着电梯内部,不过看来没有什么发现。
“干脆我们坐坐看。”纪颜笑了笑。
“好吧。”我勉强挤出笑脸。纪颜喊来了管理者打开了电梯开关。这个厚实的中年男人拿来钥匙打开了,接着立即跑开,非常注意不让自己的手接触到电梯,似乎生怕自己沾惹到什么晦气,我回望四周一个人也没有,看来连旁边的电梯都没人坐了。
我们按了顶层的按钮,电梯却没有反应。纪颜继续按了几下。
这下有反应了。
“电梯超过最大限载人数。”我听见一个非常机械的女声。随即电梯上的红灯转了几下,四周光滑的电梯壁上如同泼了血一般鲜红。
纪颜看了看电梯,和我一起走了出来。
刚出来,电梯门就关上了,然后徐徐上升。
“这是怎么回事啊?里面不是没人么。”我非常奇怪。纪颜则一言不发,使劲掰着电梯门。我虽然不轻,但这电梯至少可以同时进去十几人,为何我们两个上去就现实超载了?
“来帮忙,看看有什么可以撬开的。”纪颜吃力的掰着,我怕他手上的伤还没好,赶紧过去帮他,很快,电梯门被拉开了。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清楚,下面好像还有层地下室。我和他小心的站在电梯边缘,上面传来咯嚓咯嚓的缆绳摩擦声音,听起来似乎电梯开始往下走了。
“你这是干什么,被人看见可不太好。”我埋怨他道。
“电梯好像快下来了,你用眼睛好好看看电梯底部有什么。”纪颜抬起头,盯着上面的电梯。
“这么黑怎么看?”我话一出口,忽然想起镜妖,有它的话,即便在黑暗中视力也很好。
电梯的确又开始回落了。
我眯起眼睛向上望去。
电梯的底部似乎粘着什么东西,就像是一块口香糖一样,死死趴着,电梯越来越靠近,我也看的越来越清除。
是一个女人,穿着黑色的职业套装,但衣服显的非常陈旧,头发低垂着下来,遮盖住了一部分脸。双手双脚张开,像一个大字一样,刻在电梯底部。为什么说刻?因为我看见她的肢体几乎有一半已经陷入到电梯里了,仿佛她的身体和电梯连成了一体。
电梯还在继续降落。
我已经看清楚她的脸,她的脖子了。
女孩的脸几乎是飞快从上面接近我,我看见面无表情的她似乎又好像在笑,很迷人的笑,却又很忧伤。说老实话,她的脸还算清秀。只是她的眼睛没有光泽。
死者的笑容,我是第一次看见。
脖子处一条手指粗细的均匀伤口,已经变的紫黑色了,可是她身体其余的部位却是惨白色的。
她的嘴唇动了下,可是我听不见任何话。虽然我极力眯起眼睛想靠着嘴型猜测下,可惜我没读过唇语。我只能依稀辨别出一个字。
那个字似乎是“风”。
电梯重重的落了下来。纪颜把我拉开了,因为我几乎看的入神,差点被砸到。
纪颜望着地上大口喘着粗气的我。眼睛有些疼痛,纪颜说过,镜妖不能使用过多,毕竟我无法承受它的能力太久。
“她好像向告诉我们些什么,不过我听不见,只知道其中好像有个风字,不过也可能是同音字啊。”我从地上爬起来,赶紧把看见的东西告诉纪颜。
“那个女孩一直都不肯离开。”纪颜若有所思地说。
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她要趴在电梯底部,而且似乎不准任何人进入?
电梯门又打开了。纪颜决定再次走进去实验下,可是虽然只站了一个人电梯依旧报警说人满了。我想到纪颜的脚底下就是那个女孩就一阵不舒服。
出来后,我们叮嘱管理员关闭电梯并不准任何人靠近,哪怕是电梯修理工人。他点着头答应了。于是我和纪颜离开那栋事发的楼层,只是我的脑子里女孩的脸还在晃来晃去。
这次换我的脸色不好了。
“女孩好像在阻止任何人进入那个电梯。”纪颜望着窗外的景色。
我们接下来继续走访了后面的几个出事地点。总共有三个。第一个死在路边的电话亭里。第二个死在自家的浴室里,而第三个,则死在车窗紧闭的汽车里面。
后来的调查没有别的情况发生了。可是我们依旧没有太多的头绪。纪颜于是开始翻看起王真的资料。而我也瞅见了那个象征死亡的电话号码,很普通的一个电话,是在想不通为什么这些人死前手机里接到的最后一个电话都是这个号码打来的。
王真是名资格老到的外科医生,而且尤其擅长咽喉部最难的肿瘤息肉切除手术,一些歌手由于用嗓过度,加上不注意调节和保养,所以很容易产生息肉,自然,王真的那一刀对他们来说是保住自己身价的一刀。
唱歌唱的烂的演员可以去唱歌。但演戏演的烂的歌手却不是那么好转型做演员的。所以王真的名气自然越来越响了。
不过王真在几年前忽然连续几次手术失误,这对外界来说非常奇怪,因为这些失误几乎是连新手都不会去犯的,他甚至还让一个病人这辈子无法发声,成了哑巴,不仅赔偿了一大笔医药费,连医生也没的做了。或许后面他做的那些事情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医术还在么?不过这也太无聊了吧。
纪颜合上了王真的资料。
“我们去找找那个女孩身边的人看看。”我很同意他的观点。
死在电梯的女孩叫孙颖,是一名文职人员,平时为人处世小心谨慎,是个很乖巧的女孩。无父无母,有一个姐姐,还有一个男朋友。我们找到她的住址时,恰巧看见个男人走出来。
这个男的大概小三十左右,梳着大背头,身材很高大,国字脸,鼻子高挺,五官棱角很分明,只是脸上很悲伤,眉毛几乎连到了一起。他的头发很长很邋遢,两边的络腮胡子远远望去就像涂抹了层黑色的泥巴。那人一直低着脑袋,所以没有注意我们。
我和纪颜表明来意,他没有说话,只是听说我们是桑一阳委托的,抬了抬眼皮,接着哦了一声。然后请我们进了房间。
房间里很凌乱,东西到处都是,仿佛要搬家一般,在里面的房间,我们坐了下来,我看见墙壁上似乎挂了很多照片,其中就有孙颖的
“我们本来很快就要结婚了,不过那天晚上我们吵了架,大吵了一架,天色很晚了,我告诫过她不要离开,说了很多次了,因为我总觉得有什么不好的感觉,可是她不听我的。第二天我就接到了噩耗。”男人低着脑袋坐在床边,喃喃自语般地说着。
纪颜看了看墙上的照片,皱着眉头,忽然冒出一句。
“你是警察?而且和桑一阳是好朋友?”
男人抬起头,顺着纪颜的手的方向望去,接着机械的点了点头。
“王真该不会是你逮捕的吧?”纪颜又继续试探地问。果然,男人没有否认。
几年前是这个叫柳落石的警探在值勤时候误打误撞逮捕了王真。并且还得到了嘉奖,获得了升迁。而王真最后一个割喉的对象,其实就是孙颖的姐姐。看来两人的结合从某种意义来说倒是王真的功劳。
我和纪颜没有见到孙颖的姐姐,因为她已经出国了,恐怕还没有接到妹妹遇害的消息。只是从柳落石这里也没有得到更多有用的消息,我和他互相留了电话号码,接着就离开了孙颖的房子。
“我总觉得,墙上的照片有些奇怪,但又一时说不上来。”纪颜离开的时候回望了下呆在房子里的孙颖的男友。
洗澡死在自家浴室的是位医生,很巧合,他是王真以前的助手,当王真出事离去后他接替了王真的职位。至于另外两人,就没有任何的联系了,一个是下班回家的DJ,被人发现喉咙割开死在电话亭里面,一个是某公司高级白领。直到第二天他的同事来上班的时候才发现了从车里漏出来的血。电话亭的询问结果也是那时候打进来的电话和其他几人接到的是同一个号码。
“医生不是在洗澡么?”我看着档案有些奇怪。
“很正常,一般他们会在浴室也会安置一部电话,怕有急事出诊。看来倒是名副其实的死亡电话,接到的都死了。”纪颜看着医生的资料,头也不抬的回答我。
我见他专心看东西,就没再问他,只是有些担心纪颜的身体。还好我把桑一阳的委托告诉了老总,毕竟是刑警,有道是民不与官斗,老总也只好放了我的假。
“如果你是一位医生,一位艺术高超,刀法精湛的医生,而且又没有什么其他的事影响你做手术的心情,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犯错了,你想会是什么原因?”纪颜经常把自己代入人物,或者干脆把我带进去。
“不知道,或许手突然抽筋吧。”我半开玩笑地回答。可是纪颜却非常认真地望着我。
“你知道么。那个死在浴室里的医生,以前就是为王真准备日常用品和手术衣服及手套的。”
“那又怎样?”我不解。
“有一种外伤用的麻醉剂,如果涂抹在手套内侧——你想下如果手指接触到,在进行手术的时候当然反应会迟钝很多。”纪颜说到这里停顿了下,指着资料上那位遇害的医生,“不巧,这个家伙好像手里就有,这种麻醉剂叫表面麻醉剂,这个本来是为了帮助儿童而发明的,结果也用于小型手术,如扁桃体的切割,一般当需要对扁桃体手术的时候,医生会把麻醉剂喷洒在喉咙里,世界上第一种能渗透完整皮肤的浅表麻醉剂——恩纳就是由英国阿利斯康公司推出并进入中国市场的。这种麻醉剂可以成功地将高水含量和高浓度局部麻药碱性基因结合起来,克服了其他麻醉剂不能渗透皮肤的缺点,可以在皮肤上保留4~5小时的止痛效果。用这种麻醉剂大量稀释后加入0.5毫升的利多卡因,只要在手套内部涂抹薄薄的一层就足够可以使王真灵巧的手指失去平时的灵敏了。”
“你怎么连这个也知道?”我听他说了这么多,觉得有些好奇。
“不要忘记了,我是医学院毕业的。”他笑了下,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
果然,进一步调查我们知道这个死去的医生的确和王真积怨颇深。看来四个死者里有两个居然多少和王真有联系。
可是一个躺在床上几乎是个半死人的王真是如何去杀人呢?
我问纪颜难道可以灵魂状态去割喉,纪颜笑着摇头,回答说这基本是不可能的。
王真没死,即便死了,他也是无法对人做物理攻击的。
另外,那个手机也找不到了,像桑一阳说的一样,在王真入狱的时候就不见了,至今也找不到,资料上写着丢失二字。
将近半天跑下来,却没有得到太多的消息。我有些许气馁,中途还接到了桑一阳的一个貌似关心的一个电话。不过纪颜似乎在医院呆久了,精力充沛的很,丝毫看不出一点疲惫和厌烦。
如果王真要报复,杀死逮捕自己刑警的女朋友和害自己失去工作的同事似乎说得通,可是一个死在车子里的公司白领和那个迪厅下班的DJ和他并没有任何联系,似乎这就有些不明白了。
桑一阳给我们的资料可以说比较详细了,可是其实没有太大作用。警察甚至怀疑过王真的家人,但那次电梯里的录像却又让他们觉得非常不解。因为那的确无法被认可为是人所能做到的。
我和纪颜决定先回王真所在的医院,去看看那个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人。纪颜则去了病房翻看了王真的病历。
我看了看王真已经萎缩如同鸡爪一样的手,忽然感叹了一下,曾经是一双治病救人的手,却变成现在这样。没过多久,纪颜变回来了。
“你知道王真是怎样自杀的么?”纪颜一边看着王真,一边对我说。我摇了摇头,似乎资料上并没有写。
“刚才我打了电话给桑一阳,在王真入狱前在拘留所的时候,除了他的亲戚朋友外还有一个人探望过他,这个人是柳落石。那个逮捕过他的人,两人似乎交谈过,而王真在回去后,就用毛巾想勒死自己。”我大惑不解,除了上吊,怎么可能勒死自己?
“拘留所里没有可供上吊的地方,也没有任何铁质锋利道具,王真开始就表现过自杀迹象,所以只要他单独一个人的时候,连嘴巴里都放了牙套,根本合不上,就是为了避免他咬舌自杀。不过王真的确很厉害,居然用带来的几条毛巾系在一起,绑在两边的铁栏杆上,在把脖子套进去,然后身体开始转圈,毛巾如同扭螺丝一样,把脖子勒慢慢勒紧。
你也知道,自己勒死自己是不可能的,因为失去意识后手自然会松开,不过铁栅栏不会,而且那毛巾是湿的,所以即便后来王真被勒的昏迷,可是脖子上的结却依然很紧,不过他差一点就可以死了,很凑巧,那天的警卫突然接到了个电话,然后发现了他在自杀,把他救了下来,不过由于缺氧太久,他变成这样了。”纪颜慢慢悠悠的在王真的病床前走来走去。
“其实他躺在这里还是很幸运的,因为我听说有好几个受害者都买通了里面的牢头,要废了他的手,可能他知道了消息,所以决定自杀吧。”
我望了望躺在床上的王真,开似乎对这个疯狂的外科医生有了些怜悯和同情。他恐怕这辈子都只能这样了,连死的权利都丧失了。
出来的时候,门外停了辆警车,我以为桑一阳来了,可是四下里看了看却没发现他,我猜想估计上厕所去了吧,也好,我不是很喜欢和他多说话,这人总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
不料,车门渐渐打开,从里面出来一个人,不过不是走出来的,那人巨大的身体几乎从车里翻出来,从车子里爬了出来,我看见他的喉咙就像破裂的水管,鲜血从里像外喷射出来,飞溅得到处都是,车子里面也鲜红一片。
那人正是柳落石。
我和纪颜连忙赶过去,看到他的车子里还有部手机。
如果发现的早,即便喉咙割开用手捂住也能多活十几分钟,可是柳落石已经断气了,临死前他的脸似乎很安详,没有像前几个受害者一样的恐惧表情,似乎一切都如他所愿一样。他的左手拿着一部手机。
“一定是王真了,可是他现在还躺在病床上啊。”我扶着柳落石的脑袋,恨恨地说了句。纪颜则长叹了一口气。他在柳落石身上找出了个钱包,并在车子里看了看,用那部手机打通了桑一阳的电话。
桑一阳来的时候脸上像铺了层霜,一句话也没说,看了看尸体就叫人用白布盖上了。
过了好久,当他照常忙完例行的公事后来到墙角点了根烟,不过他的手在颤抖,居然连打火机也打不着,恼怒的他将烟和打火机一起扔了出去。
纪颜把一根点燃的香烟地给了他,桑一阳犹豫了一下,接了过去。
烟过半根,桑一阳终于说话了。
“或许对他来说是解脱吧,孙颖死了之后他一直魂不守舍,一米八零的大个子居然一下瘦了几圈,本来警队给他放了大假,让他好好休息,但没想到他也出事了。”
“哦?这么说他很爱孙颖了?”纪颜突然呛了桑一阳一句。桑一阳奇怪地望着纪颜,肯定地点了点头。
柳落石手机里接到的最后一个电话和其他几个人一样,都是王真以前用过的那个号码。
“我原以为你可以帮我破了这个案子,但没想到你也只是如此罢了,一样有人死。”桑一阳的抽完烟,先前的神情又恢复过来了,纪颜却也不恼。只是向桑一阳要过柳落石临死前握着的电话,开始拨打起来,并且往车子走去。
不久,他从车子里又拿出一个手机,式样不是很新,似乎是几年前的款式。
“这是在他车上的。”纪颜把手机扔给桑一阳,后者狐疑的翻看起手机,接着拿起自己的手机按照那个号码拨打过去。
果然,手机响了,桑一阳的脸色也变了。
很复杂,如同一个迷路者站在了十字路口。
“我在柳落石家里看见的照片没有两人在一起的,只有单独的,似乎所有的合照都不见了,当时我觉得有些不妥,不过也没多想,可能这并不算什么,不过作为未婚妻,连他钱包里的照片都是这样,似乎有些说不过去了。”纪颜将柳落石的钱包打开。里面有孙颖和他的合照。
不过那照片是撕开后又重新粘上的。
“今天并不冷,也没有下雨,可是他却把整个车子窗户全部关的死死的,在车子里用王真的手机拨打了自己的电话,因为他知道,想要被割喉,需要的不仅仅是那个电话,最重要的是封闭的空间。电话亭里的DJ,车子里的白领,浴室里的医生和死在电梯里的孙颖。
和空间有关,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空气了,我不知道王真到底做了什么,似乎接听者在封闭的空间里接到了手机打出的电话,旁边的空气会被急剧压缩,而且是从外部缓缓割开喉咙,奇怪的是被害者直到完全割开后才有所察觉。”纪颜把手机放到自己耳边,接着有手做了个划开脖子的动作。桑一阳没有说话。
“至于动机,那个车子死去的白领你们不是调查了么,其实他最近正在和孙颖所在的公司谈生意,我想柳落石应该产生了不该有的猜疑和误解,两人之所以吵架恐怕也是为此,大概柳落石是在忍受不了内心的自责,也选择了这样结束自己。
当年他逮捕王真的时候,曾经还去探视过王真一次,这个疯狂的医生可能把这种杀人方法和手机告诉了他,不过可能当时柳落石并没在意,一直到今天,他打算杀死那个白领的时候,他尝试着用了一下,往街边的电话亭打了一个电话,自己则躲在旁边观看,结果倒霉的下班DJ成了第一个受害者。至于那个医生,可能是王真交代过柳落石,顺便帮自己复仇吧。这个医生生活很有规律,柳落石可以选择在他洗澡的时候打电话给他,对于警探来说,要到他的浴室电话也不是难事,而孙颖,恐怕那天晚上柳落石跟着她出了门,在确定她进了电梯后,拨打了电话。”纪颜终于说完了,我也想起电梯那里原来女孩说的不是“风”而是“封”字,原来是死去的她害怕别人也这样悲惨的死去。
桑一阳没有说话。不过纪颜却忽然皱了皱眉头,仿佛想起了什么一样,快步走进了医院。我和桑一阳则跟在他后面。
病床的王真居然坐了起来,旁边围了很多护士。
“真实奇迹,他居然醒过来了。”一位医生扶了扶眼镜,感叹道。场面很混乱,桑一阳也忙乱起来。纪颜青着脸,和我走出了病房。
一周后,我几乎忘记了此事,不过纪颜却拖着我再次来到医院探视王真。
他恢复速度之快令我咂舌,居然已经可以扶着拐杖下地走动了,虽然还是非常瘦弱。
王真已经获得了保外就医的条件,这的确也无可厚非,至于纪颜向桑一阳解释的那些,即使他相信了,也没有任何证据,所有的罪名都放在了柳落石身上了。
互相告知了身份后,王真坐了下来,虽然还在喘气,不过脸色好多了。
“我可以告诉你们想知道的,因为所有事情结束了,我会重新开始我的生活。
其实当我知道了自己无法再做手术的时候更多的是高兴,因为我早就厌倦了每天拿着手术刀小心翼翼的划开别人的喉管,避开那些重要的血管和气管来割除恶心的息肉或者肿瘤,每次我拿着手术刀的时候,我都有种冲动,一种想一刀割下去冲动,规矩是很奇妙的东西,有的人可能遵守了一辈子也不觉得,有的人却一天也不能忍受,我就是厌倦了重复的工作。
终于,我想出了个游戏,一个我从未玩过的游戏,这个游戏足够让我享受一下以前从没有过的刺激感觉,那些高贵的身份优厚的生活待遇孝顺的子女和显赫的地位我都不想要了。
接下来当然是我故意发生了几次手术失误,我的助手顺理成章的接替了我的位子,而我也开始装疯卖傻,整天郁郁寡欢。
然后,我开始选择受害者,没有特别的要求,只是看上去顺眼罢了,我小心的电晕他们,接着割开他们的喉咙,以前的我只在手术室这样做过,你无法想象我在大街上,或者公共厕所里,或者只有两个人的车站上做这些的时候有多么刺激,当然,我没有杀死他们,因为那时候我还没有这种想法。”王真说到这里得意的笑了下,眼神里充满了满足感,不过他接着喝了口水,继续说着。
“直到我遇见了那个警察,一个郁郁不得志的小警察,他渴望破一个大案子,渴望得到名利,渴望和他喜欢的女孩结婚。于是我找到了他,告诉了我的计划,起初他打算直接把我捆到警局,不过我很了解他,他更希望和那个叫孙颖的女孩子结婚。于是我们导演了一出好戏,让这个小警察救下了孙颖的姐姐,两个人自然顺理成章的走到了一起。
可是当我真的入狱的时候,我开始害怕了,因为我风闻到那几个受害者居然联系里监狱里的牢头想要废了我的双手!那对我来说还不如杀了我!我绝对不能容忍自己到时候连双筷子都拿不起,何况,这个游戏我还没有玩够。
在即将押送去监狱之前,我在拘留所的几天几夜都在冥思苦想。起初我开始装着自杀,希望可以弄点伤保外就医,不过很可惜没有成功,反倒让他们把我弄的连根牙签都不给我。直到那个警察来探视我,他居然恳求我千万不要说出我们之间的合作关系。我忽然想到这个家伙好像还有利用的价值。
终于,我想到了一个办法。”王真刚想说下去,纪颜忽然从床边的沙发上站了起来,冷冷地说:“是咒媒?”
王真愣了下,接着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你居然知道,那我也就不多解释了,我是从一个家伙手里高价了解到的,咒媒不是一般人可以完成的,搞不好我自己就没命了,开始决定用毛巾绞杀自己之前我试验过了很多次,我的身体窒息的极限是多少,然后终于决定告诉那个姓柳的警察在特定的时间打电话给看守说我要自杀,如果晚几秒,我恐怕就真的要死过去了。”
“你故意让自己陷入昏迷成为植物人的状态,这样你的身体可以安心在这里躺着,而不必去监狱。不过你知道如果不为自己离开身体的魂魄找一个地方安置,因为脱魂的时间长了,你照样还是会变成真正的活死人。”纪颜接着他的话说下去。王真居然赞许地点了点头。
“所以,我就呆在了那个手机上,我在完全进入睡眠前告诉王真,如何使用,如何杀人,他根本不相信,不过这也很正常。因为我知道这个人总有一天会去使用那部手机。而当他开始激活那个手机去杀人,我也可以再次回到我身体,不过我必须等一个时候,等一个出现替罪羊的人,然后我才可以安心活过来,创造一个植物人苏醒的奇迹。至于那个助手,我实在很讨厌他,虽然我是自愿放弃我的所有,不过一想到那条卑微的杂鱼继承了我的荣誉和地位,我就想切开他的喉咙,所以也就顺带交代柳落石杀了他。”王真的脸变的通红,他好像很激动。
“我过了番从未有过的一种生活,这个游戏我玩的很开心,再也没有比能够欺骗这些愚蠢的人更有趣的事了,很快,我的身体恢复后,即便我不继续作我的外科医生,我还可以写书,收徒,对外界说自己幡然悔悟,谁也不会怀疑一个躺在病床几年生死之间游走一遍的人说的话啊。”王真嘿嘿的笑了几声。
纪颜忽然从口袋里摸索起来,掏出一样东西放在王真手上,王真奇怪的低头看了看。
“你忘记一样东西了,这是你的手机,应该还给你。”纪颜也同样笑起来。
王真手中的手机忽然响了。
王真得意的表情不见了,他拿起手机看了看,一下扔到了床上。
“怎么不接?不是找你么?”纪颜依旧笑着。
王真重新拿起了手机,仔细的看着上面的来电显示,终于,他忍不住按了接话键。
电话里只有沙沙的声音,虽然我站的很近,可我什么也听不到,但王真的脸却开始扭曲起来,他抛下手机,浑身开始哆嗦,脸也变的铁青,双手在空中胡乱的抓着,喉咙像停水的水管,发出阵阵怪声。一个小护士走了进来,看到这个情况立即叫来了主治医生,不过例行的几下抢救后,王真倒是真的变成死人了。
我看了看他的手机,上面的电话号码居然是自己的。
“咒媒究竟是什么?”王真并没有多解释,我只好问纪颜了。
“你知道如果一个人眼睛瞎了,其他的感官会变得异常敏锐么?同样,王真把自己变成活死人,附在手机上,用自己做了个咒,咒媒是咒的载体,咒媒的力量越大,自然咒的力量就大,王真放弃了自己的身体,冒着被勒死的风险去完成了这个咒媒。”纪颜向我解释。
“那刚才的手机?”我继续问他。
“我不过是去旧货市场买了个和他以前型号一摸一样的手机罢了,然后借来他以前的手机,在口袋里打给了他。本来只是个恶作剧,结果他居然吓成那样。”纪颜仿佛如同小孩子般笑了起来。(割喉完)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9 08: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六十一夜 纸虎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这是毛主席说过的名言,所以大家以后也就泛指外貌凶残但实际不堪一击的家伙叫纸老虎。
不过这也并不代表纸老虎真的就没有危险。
从上周开始,陆续有人莫名其妙的死去,没有任何的伤痕,法医也无法鉴定,一律统统推到心脏麻痹上。这样的新闻自然引起了老总和纪颜兴趣,而正好,一个人打电话告诉我,可以透露一些有用的消息,自然,纪颜和我都过去了。电话里的那个人还说,造成这一切的,其实居然是一只纸老虎。
“纸做的老虎啊。”纪颜若有所思的说了句。门开了,出来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半秃的脑袋挂着几缕仅存的头发,而且整齐的梳理在一边,穿着很得体,儒雅的外貌加上鼻梁上的一副深度眼镜告诉我,虽然从外面看这家人并不富裕,不过看来可能是从事文化工作一类的人。
果然,这位秦先生是一位高中语文老师,他由于批改作业太晚,回家的时候见到了纸虎。
知道我是记者,秦老师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用手推了推眼镜,可是脸庞看过去潮红了不少,不是每个人的脸红起来都好看,尤其是他这种本来非常苍白粗糙如刷墙后的脸,平白抹了一些粉红,让人看的不是太舒服。
为我们倒了些茶,三人走进了客厅,客厅里很凉爽,东西不多,只有一套藤条编制而成的待客家具,这年头,藤制的东西不多见了,坐上去很柔软,也很舒适。
“我这辈子还没如此近的见过老虎。”秦老师用左手食指,拇指和中指握着茶杯提手,轻轻呡了一口,长舒了口气,开始谈及正事,我和纪颜则认真的听着,当然,我还要做笔录。
“以前也只是在电视里或者动物园隔着老远看它们,可是我万万想不到城市里居然也有老虎。”秦老师似乎还心有余悸,说话很轻。
“您不是说是纸虎么?”纪颜忽然打断他问道,秦老师有些不快,脸沉了一下,但是很快又恢复常态,咳嗽了一声。
“请听我说完吧。当时时间已经不早了,不过由于是立夏,即便到了夜里,但还是可以蛮清晰的看见街道边的东西,我习惯在办公室完成工作,所以批改得迟了些,没有办法,为人师表,自然要勤恳一些。”秦老师说着挺了挺胸,圆圆的玻璃片后面的眼睛里跳动着一丝骄傲。
“我沿着熟悉的路走回家,可是忽然听见了一阵咀嚼的声音,那声音很大,而且听着很不舒服,就像是饿极了的野兽突然发现了肉一般。当时的路人已经很少了,由于这条街是卖古玩的,所以入夜后大都已经打烊,只有一些卖吃食的小店还依旧亮着灯,期盼着顾客光临,只是那天天气很热,大家都懒散的很。
我一时好奇,就顺着声音过去了,大概慢行了十几步,前面有个转口,不过四下里没有任何灯光,显的非常黑暗。迈着碎步,我小心的走过去,起初我以为是哪里的野狗或者野猫在吃食,现在想想当时真是无聊,可能人就是这样,平淡的日子过久了,即便看到危险也会不由自主的靠上去,希望得到少许的刺激。虽然我很害怕,因为听说这条路入夜后经常有一群流氓转悠,不过想想自己身上也没有余财,反倒不怕了。
不过这次我可错了。
在我过去的时候,正好一辆汽车开过,速度不快,所以车灯大概在那里停留了两秒多,不过这也足够我看清楚了。
我看见一只巨大的老虎,是的,一只老虎。我从未见过如此大的动物,甚至怀疑如果它朝我扑来我恐怕连逃跑的勇气都没有,老虎身上的花纹非常漂亮,黑色的斑纹在夜色里扣住了光线,黄色的皮毛则闪着亮光。它的爪子死死的扣住了一个年轻男子,那人似乎已经没有知觉或者反抗能力了,只是趴在那里一动不动,他赤裸着上身,虽然我的视力不好,但还是可以看见他胳膊上好像有些纹身。
那只老虎是侧面对着我,丝毫没有在意我的出现,而是大张着嘴在那里撕咬着什么,可是奇怪的是我没有看见年轻男子身上有任何的伤痕,起码在我那个角度没有。
难道是动物园的老虎跑出来了?可是这附近压根没有什么动物园或者马戏团之类的,而且动物园的老虎怎么可能这么巨大而且野性十足。车灯过后再次回复黑暗,我的腿都在打抖,过了许久,我才让自己平静下来,不过咀嚼声忽然停止了。我装着胆子摸索着墙壁走进去。
地面上只躺着刚才的那个年轻男子,我拿手探了探他的鼻息,可是遗憾的是已经断气了,我只好赶紧跑到旁边最近的店铺报了警,接着在现场等警察来。
不过,在那之前我却在现场捡到一样东西,这让我非常奇怪。”秦老师犹如一个职业的说书人,居然在这里停了一下,喝了口茶,起身走进了内房。我和纪颜正好坐在沙发上等候,没多久,他出来了,手里多了样东西。
居然是一只纸老虎。
大概两个手掌大小,不得不说做工非常精细,而且是立体的,老虎凶狠的姿态完全展露出来,半张着大嘴,前爪微微抬起,弓着个腰,身体压得很低,分明是扑向猎物的样子。
“秦老师你是在开玩笑吧,单凭现场捡到只做工精细的纸老虎,就说是它干的?”我忍不住开了句玩笑,这的确很好笑。
不过秦老师一脸严肃。手里又多了些东西,再一看居然是照片,秦老师把照片递给我,原来这一摞照片居然都是他手里的那只纸老虎。
“这什么意思?”我匆匆看了下,无非是他给老虎拍了几张照片罢了,于是把照片丢给纪颜,纪颜低着头,一张张看着,还不时的抬起头看了看秦老师手里的纸老虎。
秦老师听完,着急了,“你仔细看看照片啊。”
“这里的照片上,所有的老虎姿势都不一样。”纪颜站了起来,把照片还回给秦老师,这时候后者才满意的点点头。果然,我拿过来仔细一对比,虽然都是同一只老虎,但是的确每张照片姿势都不一样,有趴在那里休息的,有高昂着头的,总之,仿佛有个人做了一系列不同动作的纸老虎一样。
“起初我捡回这只老虎也只是好玩,可是我忽然发现每过段时间,这只老虎的样子居然会有变化,我怕告诉你们不相信,只好拿照相机一张张拍下来了。”秦老师小声说着。
“我只是个普通的老师,越来越觉得这东西古怪的很,告诉别人又没人相信,因为我这人平日里给人家的印象都是非常理性和寡言少语,突然间告诉人家我捡了只会动的老虎,而且老虎每动一次,新闻里就说莫名其妙死了个人,你说我还敢留在家里么,只好希望你们可以把这只老虎请走,否则我睡觉都不踏实,这几天脸色都差了很多,而且我怕出事,把老婆孩子都送到老丈人家去了。”秦老师平坦的额头都流汗了,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似乎一下说得过快,让他有些不适应。
“那您不会把他扔掉,或者烧掉都可以啊。”我看了看这只纸老虎,这不是很容易想到的事么。不料秦老师仿佛听见了极为大不敬冲撞鬼神的话一般,赶紧缩起身子,将老虎拿回手中。
“别说了,无论我把它撕成多少碎片,或者烧成灰,第二天它又好端端的摆放在我家客厅里啊,所以我也就不敢再碰它了,万一惹怒了它,说不定我自己都性命不保。”
居然有这等事!
纪颜走到秦老师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轻松些,接着从他手里接过纸老虎。
“把它交给我吧,您可以不用再担惊受怕了。”言毕,将老虎拿在手中。
秦老师如释重负的长嘘一口气,恐怕所谓送瘟神送瘟神就是如此这般了。
路上纪颜把玩着这只老虎,却不太说话。
“有问题么?”我问他。
“拜托你一件事吧,去查查最近莫名其妙死去的人都是些什么背景,至于这只老虎,还是暂时放在我家里吧。”他迟疑了片刻,随即回答我。
这是当然,我和秦老师一样,可不愿意把这个东西放在自己家里。
和纪颜分开后,我立即去查阅那些死者的资料,似乎没有太大的联系,只是说这些人非奸即盗,大都是在公安局案底一大摞的人,其中秦老师看见的那个有纹身的年轻汉子,是当地一霸,经常在古玩街收取保护费,还杀过一个人,不过因为没有确凿证据,被放了,总之是个人见人恨的家伙。其他那些人也都是半斤八两。
“看起来,似乎死的都是该死之人。”我看着那些材料,喃喃自语道。
黎正的伤势似乎好的太慢了,虽然经过落蕾祖父的医治,但还是进展缓慢,李多提出这几天让她来照顾黎正,虽然黎正不想去,但纪颜也说最近可能需要回老家一趟,还是让李多来照顾他比较好。得到纪颜的同意,丫头笑嘻嘻的领着黎正去了她租的新房子,在她搬家的时候我被征过劳役,还不错,而且离纪颜家也并不算太远。
“你真的要回老家?”我问纪颜,他却笑了笑。
“不是,只是我希望他们兄妹能多交流一下,适当的时候可以告诉李多,我不想欺骗她,而且她的记忆可能随时都会恢复的,有些准备对她对黎正都好。”看来他还真是细心。
这只纸老虎呆在纪颜家里已经三天了,可是纪颜也未能察觉一些异样,而老虎依旧变化着样子,我去的时候,它已经变成了向外迈着步子,仿佛随时会离开的样子了。
“真是只奇怪的老虎,而且每到凌晨的时候,你把耳朵对着虎嘴,还可以听见哀鸣,那是人的哀鸣。”纪颜皱着眉头看着那只老虎。
我暂时把工作推给同事,决定今天晚上和纪颜轮流值班,看看这老虎到底还会耍什么花样。
我们把这只纸老虎放在窗台,自己则睡在对面的沙发上。困了就睡一下。
起初并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不过到了凌晨的时候,我揉了揉惺松的睡眼,忽然外面的月光照到了老虎身上。
那只纸老虎居然开始变大了。
月光下它的毛色体型和真的老虎根本没有两样,不,在我看来它远比体型最大的雄性西伯利亚虎还要大上一圈。当它停止变大的时候,抖了抖身子,扬起头看着窗外的月亮。
我惊讶的几乎忘记推醒身边的纪颜。
等我终于回过神来叫醒纪颜的时候,老虎已经弓起腰,纵身一跃,朝窗户外面跳了出去。
由于夜晚炎热,加上纪颜家外蚊虫很少,我们是开着窗户的。
纪颜马上跳了起来,可是还是只能看见老虎的背影,他立即从随身的口袋里掏出一把匕首,朝自己拇指一划,接着将一滴血弹了出去。
“你这是干什么?”我好奇的问他。
“我们追不上它了。不过我把血附到老虎身上,可以知道它的去向。”纪颜用手指了指窗外的老虎。
月光下它跑得飞快,一下就消失了。
“走吧,如果时间长了我也无法知道它去哪了。”纪颜拍了拍我的肩膀,立即朝门外走去。我也只好紧随其后。
现在已经夏天,这个四大火炉之一的城市即便是夜晚依然带着几丝炎热的气息,宛如刚刚被热水冲刷过一般。
我经常会纳闷,以前有这么热么?以前这个城市没有电风扇,没有空调,没有冰淇淋,他们却是如何度过的?
我始终觉得不知道人类是在进化,还是退化。
纪颜和我几乎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奔跑着,很快,我就吃不消了,感觉心脏堵得慌,还好,纪颜停下来了。
“它停住了。不过我不知道确切的方向。”纪颜转动着脑袋,似乎在感应着什么。
我觉得四周似乎很熟悉。
这好像是李多居住的地方。
纪颜也意识到了什么,低沉着声音喊了句不好。我极少见过他这样,似乎只要是和李多有关,他平时的冷静和睿智就都不见了。
我们来到了李多的房子。
房间里面有一个人,还有一只老虎。
黎正穿着睡衣,毫无表情的站在那只老虎对面。我们没有看见李多。
小孩身高的他站在那只高大的老虎面前显的非常矮小。
可是那只老虎却显的非常谦卑,犹如一只小猫一般,低着脑袋,缩起爪子的前肢伸了出来,摇晃着长长的尾巴。喉咙里响起了呜呜的声音。
我和纪颜都呆住了。
黎正终于走了过去,伸出手,按在老虎的额头上,接着,这只巨大的老虎抬起头,盯着我们,我和纪颜和它稍稍保持着一段距离。
“你们来了?”黎正总算注意到了我们两个。
“李多呢?”纪颜着急地问道。
“你真的很关心她啊,我用控尸虫让她暂时睡着了,毕竟有些事情她知道的越少越好。”我忽然觉得黎正的说话语气有些异样了。
“你们知道那只老虎的主人是谁么?”黎正坐到了床上,看来腿伤仍然使他无法长时间站立。
我和纪颜当然摇头。
“对于上次在山上无瞳消失后出现的那个白衣男人的身份,恐怕你也应该猜出来了吧,的确很让人无法相信,但是你知道怨崖是如何产生的么?或许说是谁制造了怨崖?”黎正一脸严肃地望着纪颜,后者没有说话,等于示意继续说下去。
“那并不完全是我的祖先被灭族后产生的,准确的说他们还没有能力制造一个类似黑洞一样专门吸收死者怨气的东西。而无瞳也是怨崖的一部分,由于我带着返魂香进入怨崖,使得这一部分产生了自主的意识,居然想变成真的人类,不过它已经不存在了,连同我的肉体。
而我现在这副小孩的身体同样无法再承受任何伤害了,想必你也察觉了,为什么我的伤恢复得如此之慢,这是因为身体不完整的缘故,而且如果再次受伤的话,这肉体很可能会突然崩坏。”说到这里,黎正停了下,眼睛低垂了下去。
“你还没有告诉我,谁才是怨崖真正的缔造者。”纪颜问。
“就是那个男人,那个有着多重身份的男人。他充满悲剧和压抑的一生和在临死前发出的怨气居然被残存在返魂香内的九尾狐的意志捕捉到了,你应该清楚返魂香的来历,九尾狐为了追踪三块流落在各地的返魂香而将自己的力量分成了三份,无奈它虽然得到了,却无法全身而退,结果分别被凡人封印住了,其中留在中土的一块就有它的部分灵魂。否则以它的力量,是不会被轻易打败的。所以九尾和他达成了一笔交易,至于具体内容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而纪黎两家在大唐之初承担的任务,一是为了镇压隐太子建成的冤魂,贞观初年长安妖气横行,这也是皇帝为什么赐姓黎家李姓,并且特意用泰山桃木打造了桃木钉,并在上面刻了‘黎明苍生,正气永存’,二就是守护封印在和氏璧中的那块返魂香,作为镇国之宝。结果我的族人窥探了其中的力量,居然受到了九尾的蛊惑,与它签订了契约,并承诺在黎氏一族中奉献最优秀血统的女性来作为继承九尾的那部分力量的载体。我的祖先们以为这件事隐瞒的很好,结果还是被太宗知道了,一怒之下,以黎家与废太子——李承乾造反事件牵连而被灭门,并把这件事推到了你们家族身上,可惜那个老鬼临死前还以为是最好的朋友出卖了他。其实皇帝怕的是万一九尾的力量出现,那大唐的基业就难保了罢了。可是结果荒唐的是,灭掉黎氏一族却依旧没有阻止唐朝皇室的覆没。至于那块和氏璧,据说也被太宗交给你们一族保护起来了,作为代价,纪姓人永远不准出世为官,更不许在乱世辅助豪强。”黎正这时候抬起头来,望了望里屋。纪颜的眼神忽然有些异样。
“你的意思,难道是说李多?”
“作为约定和记号,被承载力量的那个女孩,成年后耳朵上就会浮现十三个耳洞,所以那压根不是什么封印,只是个标记而已。她在出生以前的一千三百年就注定了她只是九尾的载体,所以根本没的选择,因为每一百年就会浮现一个标记。”黎正嘴角向上翘起,看着纪颜,可是纪颜的脸色都变了。
“你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我问黎正。
他哼了一声。“刚才的老虎告诉我的,而且,我现在就要离开这里,等李多醒了就告诉她我走了。因为那个男人答应我,可以恢复我原有的身体,当然是要有代价,不过到底他要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去了再说吧。那只老虎并不普通,它有吞噬人类灵魂的能力,或者说它就是靠着吞吃人的灵魂而维持着自己,我也不知道那个男人为什么需要如此多的邪恶污秽不堪的灵魂。”黎正从床上艰难的撑起身体,往屋外走去,到了门口,他站在纪颜旁边,停了下来。抚摸着那只纸老虎,老虎则听话的低垂着脑袋。
“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我奉劝你还是不要与那男人为敌,你应该了解,光是他用纸做出的那只老虎,我们两个都敌不过。”说完这句,他步伐缓慢地想要离开了房子。
“我不会让你离开的,你去哪里我不管,但你起码应该为你的亲人想想。”纪颜一边说,一边掏出匕首,往自己手掌插去。可是还没等到拔出血剑,他的匕首就被黎正用钉子打落在地了。
“亲人?”黎正忽然冷笑一下,“我在孩子的时候就亲眼目睹我的父亲因为害怕我母亲不经意间显露出来的能力,而用我们家祖传的桃木钉一根根插进我母亲的身体,而我只能抱着妹妹无能为力地躲在一边,接着又无助地看着那个警察用子弹打爆了我发疯父亲的脑袋,而现在李多根本不认识我,视我为路人,你还觉得亲人这个词语对我还适合么?”他走过来,捡起掉落在地上的匕首,递给纪颜。
“谢谢你的照顾,不过我还是告诫你一句,别在浪费你的血了,你自己应该知道你的父亲和祖父是如何死的,这种东西对你的身体负荷又有多大,何况,以现在的你,恐怕连这只纸做的老虎都敌不过。”黎正说完,拍了拍老虎,骑了上去,老虎朝天低吼了一句,快速的跑出去了,消失在茫茫夜色里。
沉默许久,纪颜才长叹一口气。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们一族要避世在在偏僻的山村里,原来只是为了逃避那血腥的屠杀,无论是任何当权者知道我们守护着那种东西,都不会放过我们一族。”我和他走进里屋,床上李多正睡的很香,纪颜看着她耳朵上闪闪发亮的耳钉,却许久无语。
“为什么明明是纸折成的东西却可以活动呢?”我对纸虎非常好奇。
“很多有优秀的术师都可以做到,他们使用年代久远的古树表皮制造成树浆,并在里面放入自己制作的符咒或者是自己的鲜血,接着将动物甚至人的灵魂融入其中。这样制造而成的纸张折成的东西便有了生命力,不过想要创造出像那只老虎庞大而且具有攻击力的人,恐怕少之又少了。”纪颜缓缓道来。
为了不打扰到李多休息,我们只好离开了那房子。一路上纪颜一直不说话,恐怕他正在想应该如何去编一个怎样合适的理由去说服李多关于黎正的失踪了。(纸虎完)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9 08: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六十一夜 纸虎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这是毛主席说过的名言,所以大家以后也就泛指外貌凶残但实际不堪一击的家伙叫纸老虎。
不过这也并不代表纸老虎真的就没有危险。
从上周开始,陆续有人莫名其妙的死去,没有任何的伤痕,法医也无法鉴定,一律统统推到心脏麻痹上。这样的新闻自然引起了老总和纪颜兴趣,而正好,一个人打电话告诉我,可以透露一些有用的消息,自然,纪颜和我都过去了。电话里的那个人还说,造成这一切的,其实居然是一只纸老虎。
“纸做的老虎啊。”纪颜若有所思的说了句。门开了,出来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半秃的脑袋挂着几缕仅存的头发,而且整齐的梳理在一边,穿着很得体,儒雅的外貌加上鼻梁上的一副深度眼镜告诉我,虽然从外面看这家人并不富裕,不过看来可能是从事文化工作一类的人。
果然,这位秦先生是一位高中语文老师,他由于批改作业太晚,回家的时候见到了纸虎。
知道我是记者,秦老师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用手推了推眼镜,可是脸庞看过去潮红了不少,不是每个人的脸红起来都好看,尤其是他这种本来非常苍白粗糙如刷墙后的脸,平白抹了一些粉红,让人看的不是太舒服。
为我们倒了些茶,三人走进了客厅,客厅里很凉爽,东西不多,只有一套藤条编制而成的待客家具,这年头,藤制的东西不多见了,坐上去很柔软,也很舒适。
“我这辈子还没如此近的见过老虎。”秦老师用左手食指,拇指和中指握着茶杯提手,轻轻呡了一口,长舒了口气,开始谈及正事,我和纪颜则认真的听着,当然,我还要做笔录。
“以前也只是在电视里或者动物园隔着老远看它们,可是我万万想不到城市里居然也有老虎。”秦老师似乎还心有余悸,说话很轻。
“您不是说是纸虎么?”纪颜忽然打断他问道,秦老师有些不快,脸沉了一下,但是很快又恢复常态,咳嗽了一声。
“请听我说完吧。当时时间已经不早了,不过由于是立夏,即便到了夜里,但还是可以蛮清晰的看见街道边的东西,我习惯在办公室完成工作,所以批改得迟了些,没有办法,为人师表,自然要勤恳一些。”秦老师说着挺了挺胸,圆圆的玻璃片后面的眼睛里跳动着一丝骄傲。
“我沿着熟悉的路走回家,可是忽然听见了一阵咀嚼的声音,那声音很大,而且听着很不舒服,就像是饿极了的野兽突然发现了肉一般。当时的路人已经很少了,由于这条街是卖古玩的,所以入夜后大都已经打烊,只有一些卖吃食的小店还依旧亮着灯,期盼着顾客光临,只是那天天气很热,大家都懒散的很。
我一时好奇,就顺着声音过去了,大概慢行了十几步,前面有个转口,不过四下里没有任何灯光,显的非常黑暗。迈着碎步,我小心的走过去,起初我以为是哪里的野狗或者野猫在吃食,现在想想当时真是无聊,可能人就是这样,平淡的日子过久了,即便看到危险也会不由自主的靠上去,希望得到少许的刺激。虽然我很害怕,因为听说这条路入夜后经常有一群流氓转悠,不过想想自己身上也没有余财,反倒不怕了。
不过这次我可错了。
在我过去的时候,正好一辆汽车开过,速度不快,所以车灯大概在那里停留了两秒多,不过这也足够我看清楚了。
我看见一只巨大的老虎,是的,一只老虎。我从未见过如此大的动物,甚至怀疑如果它朝我扑来我恐怕连逃跑的勇气都没有,老虎身上的花纹非常漂亮,黑色的斑纹在夜色里扣住了光线,黄色的皮毛则闪着亮光。它的爪子死死的扣住了一个年轻男子,那人似乎已经没有知觉或者反抗能力了,只是趴在那里一动不动,他赤裸着上身,虽然我的视力不好,但还是可以看见他胳膊上好像有些纹身。
那只老虎是侧面对着我,丝毫没有在意我的出现,而是大张着嘴在那里撕咬着什么,可是奇怪的是我没有看见年轻男子身上有任何的伤痕,起码在我那个角度没有。
难道是动物园的老虎跑出来了?可是这附近压根没有什么动物园或者马戏团之类的,而且动物园的老虎怎么可能这么巨大而且野性十足。车灯过后再次回复黑暗,我的腿都在打抖,过了许久,我才让自己平静下来,不过咀嚼声忽然停止了。我装着胆子摸索着墙壁走进去。
地面上只躺着刚才的那个年轻男子,我拿手探了探他的鼻息,可是遗憾的是已经断气了,我只好赶紧跑到旁边最近的店铺报了警,接着在现场等警察来。
不过,在那之前我却在现场捡到一样东西,这让我非常奇怪。”秦老师犹如一个职业的说书人,居然在这里停了一下,喝了口茶,起身走进了内房。我和纪颜正好坐在沙发上等候,没多久,他出来了,手里多了样东西。
居然是一只纸老虎。
大概两个手掌大小,不得不说做工非常精细,而且是立体的,老虎凶狠的姿态完全展露出来,半张着大嘴,前爪微微抬起,弓着个腰,身体压得很低,分明是扑向猎物的样子。
“秦老师你是在开玩笑吧,单凭现场捡到只做工精细的纸老虎,就说是它干的?”我忍不住开了句玩笑,这的确很好笑。
不过秦老师一脸严肃。手里又多了些东西,再一看居然是照片,秦老师把照片递给我,原来这一摞照片居然都是他手里的那只纸老虎。
“这什么意思?”我匆匆看了下,无非是他给老虎拍了几张照片罢了,于是把照片丢给纪颜,纪颜低着头,一张张看着,还不时的抬起头看了看秦老师手里的纸老虎。
秦老师听完,着急了,“你仔细看看照片啊。”
“这里的照片上,所有的老虎姿势都不一样。”纪颜站了起来,把照片还回给秦老师,这时候后者才满意的点点头。果然,我拿过来仔细一对比,虽然都是同一只老虎,但是的确每张照片姿势都不一样,有趴在那里休息的,有高昂着头的,总之,仿佛有个人做了一系列不同动作的纸老虎一样。
“起初我捡回这只老虎也只是好玩,可是我忽然发现每过段时间,这只老虎的样子居然会有变化,我怕告诉你们不相信,只好拿照相机一张张拍下来了。”秦老师小声说着。
“我只是个普通的老师,越来越觉得这东西古怪的很,告诉别人又没人相信,因为我这人平日里给人家的印象都是非常理性和寡言少语,突然间告诉人家我捡了只会动的老虎,而且老虎每动一次,新闻里就说莫名其妙死了个人,你说我还敢留在家里么,只好希望你们可以把这只老虎请走,否则我睡觉都不踏实,这几天脸色都差了很多,而且我怕出事,把老婆孩子都送到老丈人家去了。”秦老师平坦的额头都流汗了,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似乎一下说得过快,让他有些不适应。
“那您不会把他扔掉,或者烧掉都可以啊。”我看了看这只纸老虎,这不是很容易想到的事么。不料秦老师仿佛听见了极为大不敬冲撞鬼神的话一般,赶紧缩起身子,将老虎拿回手中。
“别说了,无论我把它撕成多少碎片,或者烧成灰,第二天它又好端端的摆放在我家客厅里啊,所以我也就不敢再碰它了,万一惹怒了它,说不定我自己都性命不保。”
居然有这等事!
纪颜走到秦老师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轻松些,接着从他手里接过纸老虎。
“把它交给我吧,您可以不用再担惊受怕了。”言毕,将老虎拿在手中。
秦老师如释重负的长嘘一口气,恐怕所谓送瘟神送瘟神就是如此这般了。
路上纪颜把玩着这只老虎,却不太说话。
“有问题么?”我问他。
“拜托你一件事吧,去查查最近莫名其妙死去的人都是些什么背景,至于这只老虎,还是暂时放在我家里吧。”他迟疑了片刻,随即回答我。
这是当然,我和秦老师一样,可不愿意把这个东西放在自己家里。
和纪颜分开后,我立即去查阅那些死者的资料,似乎没有太大的联系,只是说这些人非奸即盗,大都是在公安局案底一大摞的人,其中秦老师看见的那个有纹身的年轻汉子,是当地一霸,经常在古玩街收取保护费,还杀过一个人,不过因为没有确凿证据,被放了,总之是个人见人恨的家伙。其他那些人也都是半斤八两。
“看起来,似乎死的都是该死之人。”我看着那些材料,喃喃自语道。
黎正的伤势似乎好的太慢了,虽然经过落蕾祖父的医治,但还是进展缓慢,李多提出这几天让她来照顾黎正,虽然黎正不想去,但纪颜也说最近可能需要回老家一趟,还是让李多来照顾他比较好。得到纪颜的同意,丫头笑嘻嘻的领着黎正去了她租的新房子,在她搬家的时候我被征过劳役,还不错,而且离纪颜家也并不算太远。
“你真的要回老家?”我问纪颜,他却笑了笑。
“不是,只是我希望他们兄妹能多交流一下,适当的时候可以告诉李多,我不想欺骗她,而且她的记忆可能随时都会恢复的,有些准备对她对黎正都好。”看来他还真是细心。
这只纸老虎呆在纪颜家里已经三天了,可是纪颜也未能察觉一些异样,而老虎依旧变化着样子,我去的时候,它已经变成了向外迈着步子,仿佛随时会离开的样子了。
“真是只奇怪的老虎,而且每到凌晨的时候,你把耳朵对着虎嘴,还可以听见哀鸣,那是人的哀鸣。”纪颜皱着眉头看着那只老虎。
我暂时把工作推给同事,决定今天晚上和纪颜轮流值班,看看这老虎到底还会耍什么花样。
我们把这只纸老虎放在窗台,自己则睡在对面的沙发上。困了就睡一下。
起初并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不过到了凌晨的时候,我揉了揉惺松的睡眼,忽然外面的月光照到了老虎身上。
那只纸老虎居然开始变大了。
月光下它的毛色体型和真的老虎根本没有两样,不,在我看来它远比体型最大的雄性西伯利亚虎还要大上一圈。当它停止变大的时候,抖了抖身子,扬起头看着窗外的月亮。
我惊讶的几乎忘记推醒身边的纪颜。
等我终于回过神来叫醒纪颜的时候,老虎已经弓起腰,纵身一跃,朝窗户外面跳了出去。
由于夜晚炎热,加上纪颜家外蚊虫很少,我们是开着窗户的。
纪颜马上跳了起来,可是还是只能看见老虎的背影,他立即从随身的口袋里掏出一把匕首,朝自己拇指一划,接着将一滴血弹了出去。
“你这是干什么?”我好奇的问他。
“我们追不上它了。不过我把血附到老虎身上,可以知道它的去向。”纪颜用手指了指窗外的老虎。
月光下它跑得飞快,一下就消失了。
“走吧,如果时间长了我也无法知道它去哪了。”纪颜拍了拍我的肩膀,立即朝门外走去。我也只好紧随其后。
现在已经夏天,这个四大火炉之一的城市即便是夜晚依然带着几丝炎热的气息,宛如刚刚被热水冲刷过一般。
我经常会纳闷,以前有这么热么?以前这个城市没有电风扇,没有空调,没有冰淇淋,他们却是如何度过的?
我始终觉得不知道人类是在进化,还是退化。
纪颜和我几乎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奔跑着,很快,我就吃不消了,感觉心脏堵得慌,还好,纪颜停下来了。
“它停住了。不过我不知道确切的方向。”纪颜转动着脑袋,似乎在感应着什么。
我觉得四周似乎很熟悉。
这好像是李多居住的地方。
纪颜也意识到了什么,低沉着声音喊了句不好。我极少见过他这样,似乎只要是和李多有关,他平时的冷静和睿智就都不见了。
我们来到了李多的房子。
房间里面有一个人,还有一只老虎。
黎正穿着睡衣,毫无表情的站在那只老虎对面。我们没有看见李多。
小孩身高的他站在那只高大的老虎面前显的非常矮小。
可是那只老虎却显的非常谦卑,犹如一只小猫一般,低着脑袋,缩起爪子的前肢伸了出来,摇晃着长长的尾巴。喉咙里响起了呜呜的声音。
我和纪颜都呆住了。
黎正终于走了过去,伸出手,按在老虎的额头上,接着,这只巨大的老虎抬起头,盯着我们,我和纪颜和它稍稍保持着一段距离。
“你们来了?”黎正总算注意到了我们两个。
“李多呢?”纪颜着急地问道。
“你真的很关心她啊,我用控尸虫让她暂时睡着了,毕竟有些事情她知道的越少越好。”我忽然觉得黎正的说话语气有些异样了。
“你们知道那只老虎的主人是谁么?”黎正坐到了床上,看来腿伤仍然使他无法长时间站立。
我和纪颜当然摇头。
“对于上次在山上无瞳消失后出现的那个白衣男人的身份,恐怕你也应该猜出来了吧,的确很让人无法相信,但是你知道怨崖是如何产生的么?或许说是谁制造了怨崖?”黎正一脸严肃地望着纪颜,后者没有说话,等于示意继续说下去。
“那并不完全是我的祖先被灭族后产生的,准确的说他们还没有能力制造一个类似黑洞一样专门吸收死者怨气的东西。而无瞳也是怨崖的一部分,由于我带着返魂香进入怨崖,使得这一部分产生了自主的意识,居然想变成真的人类,不过它已经不存在了,连同我的肉体。
而我现在这副小孩的身体同样无法再承受任何伤害了,想必你也察觉了,为什么我的伤恢复得如此之慢,这是因为身体不完整的缘故,而且如果再次受伤的话,这肉体很可能会突然崩坏。”说到这里,黎正停了下,眼睛低垂了下去。
“你还没有告诉我,谁才是怨崖真正的缔造者。”纪颜问。
“就是那个男人,那个有着多重身份的男人。他充满悲剧和压抑的一生和在临死前发出的怨气居然被残存在返魂香内的九尾狐的意志捕捉到了,你应该清楚返魂香的来历,九尾狐为了追踪三块流落在各地的返魂香而将自己的力量分成了三份,无奈它虽然得到了,却无法全身而退,结果分别被凡人封印住了,其中留在中土的一块就有它的部分灵魂。否则以它的力量,是不会被轻易打败的。所以九尾和他达成了一笔交易,至于具体内容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而纪黎两家在大唐之初承担的任务,一是为了镇压隐太子建成的冤魂,贞观初年长安妖气横行,这也是皇帝为什么赐姓黎家李姓,并且特意用泰山桃木打造了桃木钉,并在上面刻了‘黎明苍生,正气永存’,二就是守护封印在和氏璧中的那块返魂香,作为镇国之宝。结果我的族人窥探了其中的力量,居然受到了九尾的蛊惑,与它签订了契约,并承诺在黎氏一族中奉献最优秀血统的女性来作为继承九尾的那部分力量的载体。我的祖先们以为这件事隐瞒的很好,结果还是被太宗知道了,一怒之下,以黎家与废太子——李承乾造反事件牵连而被灭门,并把这件事推到了你们家族身上,可惜那个老鬼临死前还以为是最好的朋友出卖了他。其实皇帝怕的是万一九尾的力量出现,那大唐的基业就难保了罢了。可是结果荒唐的是,灭掉黎氏一族却依旧没有阻止唐朝皇室的覆没。至于那块和氏璧,据说也被太宗交给你们一族保护起来了,作为代价,纪姓人永远不准出世为官,更不许在乱世辅助豪强。”黎正这时候抬起头来,望了望里屋。纪颜的眼神忽然有些异样。
“你的意思,难道是说李多?”
“作为约定和记号,被承载力量的那个女孩,成年后耳朵上就会浮现十三个耳洞,所以那压根不是什么封印,只是个标记而已。她在出生以前的一千三百年就注定了她只是九尾的载体,所以根本没的选择,因为每一百年就会浮现一个标记。”黎正嘴角向上翘起,看着纪颜,可是纪颜的脸色都变了。
“你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我问黎正。
他哼了一声。“刚才的老虎告诉我的,而且,我现在就要离开这里,等李多醒了就告诉她我走了。因为那个男人答应我,可以恢复我原有的身体,当然是要有代价,不过到底他要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去了再说吧。那只老虎并不普通,它有吞噬人类灵魂的能力,或者说它就是靠着吞吃人的灵魂而维持着自己,我也不知道那个男人为什么需要如此多的邪恶污秽不堪的灵魂。”黎正从床上艰难的撑起身体,往屋外走去,到了门口,他站在纪颜旁边,停了下来。抚摸着那只纸老虎,老虎则听话的低垂着脑袋。
“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我奉劝你还是不要与那男人为敌,你应该了解,光是他用纸做出的那只老虎,我们两个都敌不过。”说完这句,他步伐缓慢地想要离开了房子。
“我不会让你离开的,你去哪里我不管,但你起码应该为你的亲人想想。”纪颜一边说,一边掏出匕首,往自己手掌插去。可是还没等到拔出血剑,他的匕首就被黎正用钉子打落在地了。
“亲人?”黎正忽然冷笑一下,“我在孩子的时候就亲眼目睹我的父亲因为害怕我母亲不经意间显露出来的能力,而用我们家祖传的桃木钉一根根插进我母亲的身体,而我只能抱着妹妹无能为力地躲在一边,接着又无助地看着那个警察用子弹打爆了我发疯父亲的脑袋,而现在李多根本不认识我,视我为路人,你还觉得亲人这个词语对我还适合么?”他走过来,捡起掉落在地上的匕首,递给纪颜。
“谢谢你的照顾,不过我还是告诫你一句,别在浪费你的血了,你自己应该知道你的父亲和祖父是如何死的,这种东西对你的身体负荷又有多大,何况,以现在的你,恐怕连这只纸做的老虎都敌不过。”黎正说完,拍了拍老虎,骑了上去,老虎朝天低吼了一句,快速的跑出去了,消失在茫茫夜色里。
沉默许久,纪颜才长叹一口气。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们一族要避世在在偏僻的山村里,原来只是为了逃避那血腥的屠杀,无论是任何当权者知道我们守护着那种东西,都不会放过我们一族。”我和他走进里屋,床上李多正睡的很香,纪颜看着她耳朵上闪闪发亮的耳钉,却许久无语。
“为什么明明是纸折成的东西却可以活动呢?”我对纸虎非常好奇。
“很多有优秀的术师都可以做到,他们使用年代久远的古树表皮制造成树浆,并在里面放入自己制作的符咒或者是自己的鲜血,接着将动物甚至人的灵魂融入其中。这样制造而成的纸张折成的东西便有了生命力,不过想要创造出像那只老虎庞大而且具有攻击力的人,恐怕少之又少了。”纪颜缓缓道来。
为了不打扰到李多休息,我们只好离开了那房子。一路上纪颜一直不说话,恐怕他正在想应该如何去编一个怎样合适的理由去说服李多关于黎正的失踪了。(纸虎完)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9 08: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六十二夜 背

天气之好,倒是很适合出外旅游,不过在五一出去游玩就不是你去玩旅游,而是旅游玩你了。准确地说,是那些守着祖宗产业的懒汉们,喜欢做着一锤子买卖的人,上山收钱,下山要买票,即便上个厕所,也要逼着你买卷卫生纸。
“我小便!”你和看厕所的老头争执。老头干黄如饼干的脸皮绷的紧紧的,只是拿出一卷粗糙如同磨剪刀的砂纸样手纸递给你。
“我带了纸了!”你再次争辩,无力的掏出一卷心相印,无奈人家认准了,进厕所就一定要买他们的手纸,似乎是说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带了纸进去呢?这种规定感觉就像是酒家不准自带酒水一般听上去很有道理。
前文只是笑谈,不必当真。不过出外旅游,而且如果不是随团旅游,而是一伙驴友喜欢三三两两结伴而行,去一些本来人迹罕至而且比较生荒的地方的时候,还是小心为好。
下面的故事是一位朋友告诉我的,他和我从没见过面,不过即便是从电话里他颤抖的声音,我也可以听得出他惊魂未定。恰巧五一需要做一版旅游专刊,想想题材正好缺乏,于是放下手头工作,和他聊了起来。
“我是一个公司的彩领。”我一听就纳闷了,都知道有金领,白领,蓝领,黑领,倒是从未听说过彩领。
“告诉你,像我们这样的人,经常是做着蓝领的工作,受着白领的气,承受着金领的工作压力,却拿着黑领的工资待遇,你说是不是彩领?”听起来他倒是怨气十足。
“所以出外旅游无疑对我来说是一种非常好的,也是最有效的减压方式,否则的话我真说不准什么时候会用键盘把天天站在我面前呵斥的上司的脑袋给敲碎掉。
不过随着旅游次数的增多,我和公司里几个驴友们对那些所谓的著名旅游景点已经厌烦了,那些已经加了太多人为装饰的景色早就变的不干净不纯粹了,而且越是出名的地方人就越多,我们本来旅游的目的就是逃避那些杂人,结果还不是挤到人堆了?
所以我和另外两个最要好的朋友决定,三个人去一处比较偏僻的,保持着自己独有的生态环境的地方。可是从现在来看,我们做了个非常错误的决定。
当然,无论如何,那时候我们还是在忙碌的准备行李和必需物品,由于大家都是老手了,还是比较熟练的。
首先要准备一个大的背包,四十四到五十升就够了,然后还需要一个小背包放一些必须的小件物品,如旅游资料,零食等等,另外笔,燃烧弹,指南针折叠雨伞之类的也是当然要带着的,还有一些常用药品,如止血贴、纱布、绷带、喇叭牌正露丸、驱风油、感冒药、曼秀雷敦薄荷膏。”他居然开始向我说起他的旅游常识了,所以我不得不咳嗽了两声,打断了他的话。
“不好意思,我说过头了。”他尴尬的笑了下,不过却非常苦涩。
“三个人准备好东西,又对准备去的地方的天气以及风土人情做好准备后就出发了。
很遗憾,我至今不想告诉你我们具体去了哪里,因为我是在不想让更多好奇的人在受到伤害,或者说我自己也无法描述那里的状况,只知道大概是湘赣交界的一带吧。
那时候天气已经非常炎热了,不过对于经常在外单独旅游的我们并不觉得难以忍受,一行人很顺利地沿着地图的指示前进,我们并没有特意规定方向,只是随意的旅行,希望自己可以融入大自然多一些。
可是我们忘记了长期生活在钢筋水泥堆里的我们已经没有了祖先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对危险的敏锐嗅觉了。
在经过一片丛林的时候,我的一位队友忽然被蜇伤了。他并没有看清楚是蜜蜂还是马蜂,或者是其他带着剧毒的昆虫。
这种程度的伤对我们来说是小儿科了,既然准备好了脱离团队旅行,被蛇咬被蜂蜇早就应该计算在内。
可是我忘记了,不是每个人都能适应蜂毒的。好比青霉素,可能你去年没事,但今天体质发生变化,就过敏了。
有些蜂毒会进入血管,会发生过敏性休克,以致死亡。虽然我和另外一个人连忙用消毒针将叮在肉内的断刺剔出,然后用力掐住被蜇伤的部分,用嘴反复吸吮,以吸出毒素,并且涂抹了一些药物。可是他的状态很不好,十五分钟后,脸色开始变青,呼吸也变的非常急促,被蜇伤的地方红肿得像馒头一般大小。他的脉搏和心跳都开始下降了。我的气力比较大,所以只好背起他,赶紧寻找当地人,既然他们在这里生活,自然对蜂毒有办法。
还好没走多远,我们看到了一处建筑物坐落整齐却又稀疏的村落。
不过那里的土却非常柔软,当我背着朋友踏上那块土地的时候,感觉踩在了一块厚厚的毛绒地毯一般,低头一看,土都是红色的。
村里的人不多,不过还是非常热情,他们对我们的来到非常诧异,看得出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
果然依我所料,他们对治疗蜂毒很拿手,一个看上去大概六十来岁,却鹤发童颜身体依旧硬朗的老人叫我们把朋友抬到他家,随后去里屋配置了一些草药,用嘴巴嚼的稀烂,混合一些黑黑的汁液,涂抹宰了伤口上。很快,朋友的伤口开始消肿,不过他的脸色还是很苍白,嘴唇干的发裂。
村里人很友好地招待我们,使得早已经习惯于都市里尔虞我诈日子的我们非常感动,只不过,老者提醒了一句。
‘千万别让你的朋友吃土。’
‘吃土?’我和另外个朋友觉得非常奇怪,虽然这里的土的确有些与众不同,但还不至于拿起来当美味佳肴吃下去的地步。我忍不住口西笑起来。老者有些不快,但还是摸了摸胡子,又叮嘱了一句。
‘蜂毒已经没事了,但你的朋友最好在完全康复前不要碰我们这里的赤土,否则,我们也救不了你们。’说完,边起身忙活着为我们做饭了。我和另外个驴友看了看躺在床上仍然昏迷着的同伴,忽然感到有一丝如流星划过的不安。
老者吃得很少,可能正是他们这里的养生之道吧,只不过我忽然发现,包括老人在内,这个村子的所有人脸色都很红,犹如关公一般,白天看上去,因为有阳光照着,倒不觉得,反还有些健康强壮的感觉,可是夜晚看去,却在灯光下透着如鲜血一般的红色。
同伴在吃过饭后建议我们明早就离开,我也表示同意,毕竟这里总让我觉得有些不安。
农家竹制的床非常凉爽,不过也有传说,说竹席竹床越是颜色深,越是红色的就越凉快,不过等到了完全变成深红色就不能用了。因为开始竹床还是青色的,先是吸汗感觉凉快,等到了后来则是会吸使用者的鲜血了。农家人怕竹床成精,所以快吸饱了血汗的竹制品就扔掉了。
不过这也只是道听途说的传闻罢了。
不知道是否白天发生的事情太多,我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觉。忽然隐约听见老者从里房起了床,蹑手蹑脚的走出了房门,接着便蹲在地面上不动了。
我的床在客厅,正对着大门,所以看的很清楚,不过由于老者背对着我,实在不晓得他在干什么。
月光如雪,洒落似霜,我为了能看清楚,稍微挪动了一下身体,不料想竹床已经年岁久远,稍微一动,就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我无法忘记那一瞬,老人听见了,猛的转过头来。月光恰巧照射在他脸庞上,白天慈祥善良的老者已经不见了。
我看见他正抓着地面上红色的土往自己的嘴巴疯狂地塞着,他的嘴角,脸上到处是红色土粒,口水混着着红土流下来,宛如鲜血一样,我看着他,想起了动物世界播出的狮子进食的画面。
老人的眼睛瞪的很大,随着腮帮子一下一下有规律的凹陷鼓起,他将嘴巴里的土使劲吞咽了下去。我则吓得话都说不出。
‘外乡人,吓到你了吧?’老人忽然恢复了先前的友好,只是嘴边的红土让我还是有些畏惧。他也意识到了,立即擦干净嘴巴,叹了口气,坐到我床边,我则将身体缩了起来,坐到另外一边。
‘你不必怕我,这个村子里的人都是如此,我们没有恶意,更不是妖怪,只不过只要一天不吃这里的红土就全身不舒服,而且虚弱无力,不过拜这里的红土所赐,村里的人的身体也非常健康,从来也没有生病过,只是脸上看过去会比常人要红一些而已。大家称这土是神土,是神专门给我们的恩赐啊。’他说得很慢,却字字有力,非常诚恳。我也开始有些相信了,以前只在电视里听说过这等事情。
‘可是红土既然有如此功效,为什么老人家叮嘱不让我受伤的同伴吃?’我忍不住问道。
‘那我不知道,只是从我的长辈提醒过,被这一带蜂毒伤着的人,千万不可以进食这里的红土,至于后果如何,我也不清楚,不过他们传下来的规矩,自然有其中的道理。’我听完后略感失望,不过还是感激的点了点头。
后半夜,我又听见有人出门的声音,我只道是老者又要吃土,觉得不便再去打扰,所以也就背过身体,装傻不知。
由于时间并不充裕,我们第二天还是决定离开这里,受伤的同伴经过一夜的调理已经可以自己走路了,不过还是很虚弱。我们决定早点回到城市,结束这次旅行,虽然这样有些气馁和沮丧,但毕竟身体还是最重要的,大不了以后再来就是了。
告别了老人和村民们,我们按照回去的路慢慢返回。直到第二天中午,我在一个水库旁边稍微休息下。拿出些干粮和水进行补充。这个水库很大,也很干净,城市里很难看见还有这么干净的水源了,我甚至可以看见水底的石头和鱼。
我正在观赏着四周的景色,却没有注意到被蜇伤的朋友没有吃太多的东西,而是从自己随身带的旅行包里忽然取出了一个包裹的整整齐齐的塑料袋。我还以为他自己留了些好吃的,单独藏起来了,于是笑了笑,不再理会。
可是我看见他从塑料袋里拿出的是一捧红色的土。
那是那个村庄的土,是老者再三叮嘱我们别让他吃的东西。可是他是什么时候挖的?难道是昨天晚上?
还没等我多想,正要冲上去阻止他,朋友已经将一巴掌红土塞进了嘴巴,随便咀嚼了几下,然后使劲吞咽了下去,接着露出一种非常满足的神情。
‘你疯了!’我大声吼到,接着抢过了他手中的袋子,可是他却拼命从我手中想夺回那个塑料袋,他的力气变的出奇的大,即便是身体健康的时候他也从未如此过。
‘好吃啊,真好吃,你应该试试啊,什么鱼翅鲍鱼,都滚蛋吧,这红土才是宝贝,就像是神仙的食物一样,吃下去伤痛啊,疲劳啊,全都没了,吃啊,吃啊!’他笑嘻嘻地,嘴角淌着口水,就像精神病人一样,一边抢过我的袋子,一边抓着土大口地吃了起来。旁边的另外个伙伴已经呆滞了,忽然,他也抛掉手中的干粮,试探着抓了一点吞下去,紧接着他也疯狂了,和受伤的朋友开始抢夺红土,两个人就像两只见到一块肉骨头的饥饿野狗,打起架来。
抢夺到一半,先前被蛰伤的那个人忽然高高仰起脖子,就像打鸣的公鸡一般,怪叫一声,喷出口中的红土,不停地吐着白沫全身抽搐地倒在了地上。但是和他抢夺红土的那个却丝毫不去搭理,只是还在往嘴巴里塞着红土,甚至还掰开那人的嘴巴,把他还没吞下去的红土挖出来吃下去。
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可是我马上反应过来,一定要先救活我的朋友,他的身体开始剧烈的抽搐起来,为了怕咬伤舌头,我不得不拿了块毛巾塞住他的嘴巴,接着立即寻找药物。
在镇静剂的作用下朋友开始慢慢平静下来。旁边的同伴也似乎恢复了神智,他惊恐跑到旁边用手指抠着嗓子想吐出那些红土,无奈他吐的胆汁出来了也没吐出一粒。
那些土吃下去后仿佛有生命一样,死死的趴在胃壁上?
我和那个同伴决定轮流背着伤者,赶快回到医院去,希望可以还能挽救他的生命。
可是炎热的天气,加上四周的几乎一样的地形,我发现我们三人居然在这么小的地方迷路了,其实我知道,最关键的是我们的理性已经渐渐被粉碎了。
背着他每走一步我都很艰难,同伴也是,他把剩余的红土都扔掉了,就像扔掉瘟疫一样。
终于,我们三人走不动了,找了一棵大树,坐在树荫下休息,我看了看大家的行囊,食物和水已经不多了。
由于他有时候醒过来很激动,还张口咬过我们,我无奈之下只好将他翻转过来,让我的背贴着他的背,用绳子固定在身上,这样才能背着他继续前进。
‘放弃,放弃他吧。’同伴望了望已经昏迷的朋友,忽然小声对我嘀咕了一句。
我的脑海里何尝没有浮现这种想法,可是很快就把它按下去,但这个想法就如同水瓢,总是拼命地浮上来。
‘不行。’我坚决的反对,舔了舔干涩的嘴唇。
‘我们可以留一部分水和食物给他啊,这样就不算抛弃他了!’同伴还不死心,将脸凑过来对我说,那一刹那我觉得他长的很让人憎恨,当然,如果我有镜子照照,会觉得我同样很难看。
因为我最终也同意了这个提议。我把所有的食物和水分成了三份,留下其中的一份放在昏迷的朋友旁边。
‘不要怪我,你一定要撑住,我们马上来找人救你。’我在他耳边轻轻说道,而处于昏迷状态的他忽然伸出手死死的抓住我的手腕,非常疼。
他闭着眼睛低沉了一句。
‘别走,别离开我。’
我犹豫了下,但还是使劲掰开了他的手,接着和同伴继续向前面走去。
回头望去,朋友已经离我越来越远了。
‘不用这样,如果背着他,我们三个都走不出去。’同伴热心地开导我,拍了拍我的背。
‘滚,你真让人恶心,如果是我,你也会毫不犹豫地抛弃掉吧,说不定连食物和水都不会留!’我架开他的手臂,那人愣了下,接着冷笑了几声,不再说话。
我们接着走了整整一天,终于发现前面已经离旁边最近的城市郊区不远了,我和他都很高兴。于是决定睡一觉,好好休息下,依靠最后的体力赶快回去。
那一觉睡的很沉。
可是当我醒过来却发现自己和同伴依旧躺在抛弃朋友的那棵树下。
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地面上还有着我留下来的食物和水,一点也没有动过,但是朋友却不见了。
我连忙摇醒了同伴,他吓坏了,说可能我们走错路了。两人连忙爬起来,四处寻找了下朋友,可是根本没有踪迹。
‘冷静!要冷静!’我这样提醒自己和同伴,两个人稍微平静了下,再次靠着地图和工具往城市边缘走去。
可是只要我们一睡觉,醒过来就发现回答了那棵树下。
而且我依稀可以看见树下又一个人睡过的痕迹,而且还个人形的地方与旁边不同,是红颜色的土壤。
食物和水都没有了,我看见同伴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那些红土。
我狠狠揍了他一下,总算没让他干傻事。在商量了下后,我们决定再次赶路,不过睡觉的时候轮流值班,每个人睡一小时。
走了一天后,我们知道一个荒芜的旧房子可以休息,入夜后,我们躺下了。
每人一小时,虽然有些麻烦,但却是最好的方法了。大概两点的时候,是我值班。
长期的跋涉已经让我不堪重负,还好平时的锻炼起到了作用,我还可以支撑下去。
不过眼睛依然在互相打架,当我将睡未睡的时候,忽然听到门开了的声音,我闭上眼睛,只留了一条细缝观察着。
这里夜晚的天空很明朗,所以还是可以看得比较清楚,不过我宁愿当时我是个瞎子。
我原以为是路过的旅行者,或者是附近的猎户,要么是一只野兽我都不会害怕的让自己觉得无助。
可是我偏偏看到了最不愿意看到的人。
不,或许已经不能称他为人了。
我的那个朋友,脚步蹒跚的扶着墙壁靠近躺在地上的我们两个,借着外面不多的光,我可以看到他的脑袋如同一个拔开了皮晒干的芒果,脸已经开始腐烂了,干枯的如同缺水的树叶,已经开裂而且脸皮一片片耷拉下来,而嘴巴却鼓鼓的,一下一下的蠕动,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是红土。因为他每走一步,嘴边都掉落一些红色的土渣下来。
他面无表情,走向了躺在我床边的朋友,然后机械的将他提起来,倒过来放在背上,背靠着背将他背去,接着,迈着同样的步伐慢慢走了出去。
我努力控制着自己的牙齿,死死的咬着,避免它们因为颤抖而发出声音。
临出去的时候,他回头望了我一眼。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和同伴无论走多远都又回到那颗树下了。
不知道等了多久,我迅速跳了起来,任何一样东西都不去收拾,立即跑出屋子,向外面狂奔。
天快亮的时候,我终于看见了一户冒着缕缕白烟的民房,我冲过去,看见一个农夫正在生火做饭,终于,我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这里当地的医院了,我不愿意去回忆那些事情,我也不知道我的朋友将那位同伴带到哪里去了,总之,那七天几乎成了我这辈子最想磨灭却又印象最深刻的日子。”那人终于说完了,我们两个握着听筒沉默了很久。
不过,还是他打破了僵局。
“你知道么,我一直在寻找那个村落,可是一直都没有再遇见过,我的两个伙伴也秒无音讯,警察把他们列入了失踪人口,他们的亲人不止一次的质问我,为何只有我一个人活着回来了,所以,虽然我没事,但是我却最痛苦,几乎每晚都能梦见他们两个,口里塞满着红土站在我面前。”说到这里,他已经泣不成声,我安抚了他几句,才使他稍微好点。
挂上电话,我不禁想到,究竟有多少人在那种情况下,还可以义无反顾的背起自己的朋友继续往前走,或许背起的不仅是一个人,更是一份信任,或者说是责任。
可是真的面对这种情况,我会选择背叛他,还是选择背起他?
或许这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个无法选择答案的问题。(背完)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9 08: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六十三夜 抽屉

大多数收藏家其实都有很强的占有欲,正常点的有喜欢邮票,钱币古玩这类比较普通的,然后有少许另类的,比如收集火柴盒,香烟盒之类,当然,也不乏变态者,像德国集中营中专门喜欢收集美丽的少女皮肤,先在上面纹上各种各样的花纹,然后将女孩泡在玫瑰花瓣和防腐剂的热水中,让防腐剂能进入皮肤毛孔内,也方便剥下来。至于剥下来的人皮,有的制成套枕,有的制成皮桌布,最著名的当属那个战败后苏联战士从一个德国军医家里收缴出来的一个台灯灯罩,没错,那是人皮制成的。
不过我要说的这位朋友自然没有这么令人作呕的嗜好,就算他有,他也不敢去成为《沉默的羔羊》中的那位变态杀手。其实他的爱好是收藏古木桌子,任何年代的木桌他都非常喜欢,不过收藏这玩意实在需要很大的空间和气力,有些桌子非常重,不过他总是乐此不疲的继续着这种爱好,以至于将美丽的妻子气的离婚,但他倒落的清闲。
这位叫谭蓝的朋友家境非常富裕,得益于他年轻时代的拼搏和经营有道。不过一有好的木桌他都叫我来看,虽然我不是很懂,不过在他的熏陶下多少了解了一些。木桌这种东西主要看历史和原料,如果是名贵的木料,像紫檀木,一直被认为是最名贵的木材,大多为紫黑色,在各种硬木中,紫檀质地最为细密,木料的分量最重,木纹不明显.自古被用作声名显赫宅门大户人家之用,有些人可能会谈到红木,其实红木不是一种木料,而是泛指一类木头,根据《红木》国家标准规定,红木是紫檀属的紫檀木类、花梨木类,黄檀属的香枝木类、黑酸枝类、红酸枝类,柿属的乌木类、条纹乌木类,铁刀木属及崖豆属的鸡翅木类5属8类33种材料的总称。用这8类33种材料制作的家具可称为红木家具。红木材质结构甚细至细,平均导管(管孔)弦向直径不大于20微米。红木心材材色都是经过大气变深的,其中紫檀木类为红紫色,花梨木类、香枝木类、红酸枝类为红褐色,黑酸枝类为黑紫色,乌木类为乌黑色,条纹乌木类和鸡翅木类为黑色。这类木头制成的桌子我的朋友是买不起的,因为据说前些时日一张明清时代龙纹石面黄花梨木桌居然被人以九十八万元的高价买走,的确让人无法相信。另外一些则是有特殊意义或者年代久远的,不过木制品切忌重新上漆,否则身价大不如前,当然,还有一些本来根本不值钱的也被认为炒作起来,什么是奢侈品?那就是可以卖出比自己原本身价高几百甚至几千倍价格的东西,就如同中秋节的天价鲍鱼鱼翅燕窝月饼,不过我很不明白,既然想吃,还不如直接去吃,干嘛要把这些夹在月饼里?我始终觉得月饼还是用最原始的豆沙馅最好。
废话少说,谭蓝在电话里的语气几乎可以用激动来形容。
“昨天吃了仙丹,从乡下一个老农家里捡漏,淘到一张老花梨木背雕纹桌,真便宜,才两千多!”谭蓝一边说着一边咂吧着嘴,仿佛一个孩子吃到了梦寐以求的巧克力糖一般。
“不是我打击你,你就不怕被人埋地雷,你交学费的次数也不少了。”我笑道,不料谭蓝一口咬定,是张很不错的桌子,而且这个桌子特别之处不在桌子的来历和原料,而是上面的一个抽屉。
“你来了就知道了,电话里不方便说。”说完,谭蓝挂了机,电话响起了嘟嘟声。我合上电话,心里犯起了嘀咕,什么抽屉这么惊天动地。
所谓吃仙丹,埋地雷,捡漏,交学费都是淘古玩人的术语,就像旧时黑道上的黑话一般。吃仙丹比作买到了非常便宜的藏品,埋地雷指的是有些人以为去农村从农民手里买的货不会有错,却不知道这些货是商人和农民合伙作伪的,这就是埋地雷。而捡漏比作卖主看假、但古玩是真货,被人买走,对买主来讲叫“拣漏”。反过来对卖家来说就叫走宝,至于交学费顾名思义,则是玩古玩的新手不识货,老买到不值钱的仿制品。
从报社到他家很远,不过恰巧那里居住着我的一位采访对象,反正也是路过,所以我也没去拒绝谭蓝的好意,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分享别人的快乐也是件不错的事。
谭蓝的家的确可以用古色古香来形容,进屋你就能闻到一股子非常清香干净的木制品的味道,一点也不像现在的地板家具,全是甲醛味,有的放置了一年味道还是很大,科技倒是发展了,结果我们的居住条件反而下降了。
“进来,快!”谭蓝的身材和我很像,两人差不多个头,不过他要瘦很多,头却无比硕大,可惜满脑子装的不是智慧,我经常取笑他整个头颅里都是木头渣子,他却一本正经的皱着眉头说自己倒希望是这样。
谭蓝的眼睛最为有特色,如果是平时,到没有什么,只要一看到美女或者是喜爱的木桌,他的眼睛一下变成了三角眼,一点眼白的都看不见,直往外冒着攫取的目光。
“我喜欢的,一定要搞到手。”这是他的名言,老婆如此,钱财如此,木桌也如此。
他的家本来是十分宽敞的,可惜堆放了如此多的桌子,我只能小心的走过去,前些时日帮他搬桌的时候,他宁可自己的手被砸破了,血都流在桌子上也不肯松手。
“手好些了么?”我看着他缠着绷带的手指。
“好多了,不过后来又不小心划破了,滴了一滴在那桌子上,还好后来一点痕迹也没有,要不然我非心痛死不可,说不定我会气的把那手指给剁掉。”谭蓝仿佛在谈论的是根香肠,而不是自己的手指。
进入了内堂,我看见了那张桌子。
很漂亮,蛋黄色,大约一米多高,保存的很不错,桌面边沿线脚交叠变化,两平两凹;桌面与腿足之间以卷云角为点缀;腿足头呈内翻马蹄形,工艺精美。而且在桌面左下还有个暗格,也就是那个抽屉。
我很少见这种桌子也带着抽屉的。
抽屉外面没有任何把手,纹理结合的很好,几乎成了桌子的一部分,不仔细看还真没发现。
“这,这是个神奇的抽屉!”谭蓝抑制不住的舞动着双手,嘴角一下下地抽动着,我奇怪即便他以极低的价格淘到一张好东西也不必说的这么夸张啊。
“我可以理解你的不解和惊讶,因为我自己也没想到,只是最近才发现这抽屉的与众不同之处,我甚至犹豫了很久,该不该告诉你,不过作为我唯一的好朋友,我是在找不到人分享我的快乐了!你知道这种喜悦压抑在心底无法宣泄出来很容易生病的.”不过他话锋一转,忽然眯起眼睛低沉着说:“当然,我还是要警告你,不要把你知道的一切说出去任何一个字,否则对你我都没有任何好处。”
我有些后悔来这里了,我最讨厌的就是和别人分享秘密,因为你也要承担无谓的烦恼,而且更加多,因为秘密一旦泄漏,人家第一个怀疑的就是你,当然,他不会去想是否是他自己无意说出去的。
“好吧,快说吧,我保证不说去。”最终我的好奇心占了上风。
“我只是偶然间发现这抽屉的特别之处,前天,因为我找不到自己的钢笔,整个屋子都翻过了,我当时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钢笔,因为需要记录些东西,后来只剩下那个抽屉没看过,我是个没记性的人,几分钟前还那在手上的东西经常不翼而飞。所以我找起东西也是乱翻一气。当然,打开抽屉前我压根不抱希望。
可是原本空荡荡的抽屉里居然正躺着一只笔,能找到找了很久的东西是件让人非常开心的事情,可是我很快发现,这支笔并不是我的那只。虽然型号颜色一样,但新旧确实不一样的。
我开始怀疑这个抽屉有着某种神奇的作用,于是我开始试验,先是想要一本书,结果拉开抽屉后那书就躺在那里,我高兴坏了,试验了很多次,只要是那抽屉装的下的东西我都尝试过,结果真是屡试不爽啊。”他得意地哈哈大笑起来,自从他离婚后我还没看见过他这么高兴过。
“听说过聚宝盆么?喜欢什么,想要什么都能得到,你说这个世界上我算是最快乐的人么?为了证明给你看,瞧,我从这里可以掏出一只手表!”说着,谭蓝果然从里面拿出一只名贵的男式手表。虽然我始终觉得那是他一早放进去的来忽悠我而已,但是他坚持要我亲自尝试一次,我拗不过他,只要试了下。
我决定要一个数码相机,好的要几千块,一直想买但考虑到一旦买了恐怕这个月要靠到步行街去帮人拍照来维持生计了。
我暗自在心中祈祷,拉开抽屉的一瞬间,我看到了崭新的照相机放在抽屉里。
居然是真的!而且我肯定不是谭蓝做得手脚,很快我还想了数据线,电池,内存卡,于是一整套装备都拿齐了!
“没有欺骗你吧?”谭蓝见我笑得如花一样,拍了拍我的肩膀。
“甚至包括钱币也可以。”谭蓝顺手拉开了抽屉,又摸出了一打崭新的钞票。
我再次仔细端详起那个抽屉,比普通的稍大一些,也要宽一点,从外表看实在想象不出居然有这个能力。
“我昨天兴奋的试验了一天,想要任何东西都能达成,可是我总觉得少了些什么。”谭蓝伸开双手,仰坐在沙发上。
“哦?那是什么?”我把玩着相机,背靠在桌子上,好奇地问他。
“一个女人!我还欠缺一个女主人啊。”他的眼睛忽然射出精光,再次变成了难看的三角眼,整个人也从沙发上跳起来。
“你可以说是最富有的人了,还怕没有老婆么?”我开玩笑说,可是谭蓝的脸色却并不好看。
“不!这些女人都有或多或少的缺点,这个世界压根没有完美的女性,只有那个神奇的抽屉,才能赐予我最理想的另一半!”谭蓝的眼睛里已经看不到别的东西了。
“你疯了?抽屉里怎么可能出来人呢?”我刚说完,却感觉身后的抽屉自己动了起来。
我没有感觉错,抽屉正在努力的自己往外突出来。
随着我诧异的转过身体,抽屉哗啦一下自己弹开了,犹如电脑的光驱一样。
不过我看见的不是黄色光滑的抽屉内侧,而是黑黑的一片。我揉了揉眼睛,仔细看了一眼。
原来那黑色的东西是人的头发,准确的说是一个女性的头发,她的后脑勺正对着我。
抽屉继续向外延伸出来,我难以思议的看到了犹如电视里的武林高手表演缩骨功一样,一个女人居然慢慢从抽屉里爬了出来。
先是头和肩膀,她的脸始终对着地下,我看不清楚,赤裸着身体伸出两只洁白如牛奶般手臂的女人继续往外爬着,她的下半身还卡在抽屉里,这样看去就像一只捕获到猎物的螳螂。她很瘦弱,曲线也很好,身体正是以人类难以达到的弯曲角度从抽屉里伸展出来。就如同一截雪白的牙膏,慢慢的从抽屉中挤了出来。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女孩真的按照谭蓝的愿望出现了!
女人继续朝外爬行着,她的头发已经触到了我的裤子,身后的谭蓝忽然高兴的笑起来,一把把我推开,扶起那个女孩。并且为她披上衣服。
我看了看女孩,很漂亮,五官端正而灵巧,只是笑起来有些不舒服。
让人看的感觉有些漂亮过头了。
的确是非常完美的女性,起码从外貌来说是的。谭蓝犹如得到了个宝贝一般搂着她,女孩也很听谭蓝的话,两人仿佛久别的新婚夫妇一般亲热,只不过女孩的一双眼睛始终注视着我。
我看着她的眼睛,觉得很奇怪,但始终看不出来有什么不对。
或许能从抽屉出来的人本身就不可能是正常的,不过一些事情既然发生了,反而就不会诧异,就如同前面我拿到了自己喜欢的数码相机,我会去怀疑这个相机是否是正常的么?
谭蓝也是。这听上去挺没道理,可事实却的确如此。
谭蓝对着我咳嗽了几声,我识趣地准备告辞。不过女孩忽然笑了笑,用纤细如葱白的手指指了下我的手。
“给我们拍张照片!”谭蓝对着我招呼,我也很乐意,当他们摆好姿势,我为他们拍了几张便离开了那房子。
临走前我听见房子里响彻着谭蓝的笑声。
工作很忙,即使是相机也来不及去玩,我把它扔到家里也没去管了,没几天,我忽然听闻到一些消息,大都是些商店举报说自己的货物莫名其妙丢失的事情,我隐约觉得有些不妙,拜托一个银行的朋友问了问,果然,最近银行经常发现整打的新钞不翼而飞,开始还怀疑是内部人做的,彻查了很久,却得不到任何结果,只好不了了之。
看来所谓的抽屉,其实只是一个小偷罢了。
我忽然想起了自己的那部相机,赶紧回去,在电脑上看了看那天拍摄的照片。
照片上的谭蓝一脸春风得意,不过我一看见那女孩就觉得不舒服。
似乎是脸。我把她的脸放大了,终于发现了那里不妥了。
女孩的瞳孔很大,远远大于正常人,或者说活人,就如同夜晚猫的瞳孔一样。
我立即打电话联系谭蓝,可是里面只有忙音,看来必须去他家一趟,叫他赶快把那张桌子和那个女人都扔掉,当然,我也带着那个相机。
可是当我来到他家的时候,却发现谭蓝家的门都没锁。我推开走了进去,叫了几声,去无人答应。
桌子上的饭菜已经变质了,在这种炎热的天气,放置一两天就会变质了,饭菜几乎一点都没动,旁边还有一瓶开了封的葡萄酒。
我走进了内房。那张桌子好好的摆放在原处,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空旷的房间里弥漫着一种衰败俄感觉,谭蓝本来是个极爱干净之人,怎么几天不见家就成这样了,温柔乡就令一个人如此快的连生活习惯也改了么。
整间房子既找不到谭蓝,也找不到那个怪女人。我决定离开的时候,身后的抽屉想起了呜呜的声音。
在安静的房子显的非常令人注意。我踱着步子走过去,刚想伸手拉开,结果抽屉啪一下摊开了,我没留心,没站稳,一下坐在地上。
抽屉里慢慢伸出了一只手,很熟悉的手。
因为手腕上正带着那只前几天谭蓝从抽屉里掏出的那之手表。接着,呜呜的声音更大了,我的腿开始发软,虽然努力想站起来,却只能看着手无助的在晃悠着。
我挺直了背,看见抽屉里有一个人头,是谭蓝的。
谭蓝的眼睛充满了恐惧,依旧是那令人讨厌的三角眼,他的两只手努力的像外趴拉着,我看着他,想到了猫抓住老鼠的时候会故意放开几次,但却又一下按住老鼠的尾巴,看着老鼠无助的伸着腿在地上抓着。
现在的谭蓝犹如一只等死的老鼠。
因为我看到了他的头顶上还有一只手,是个女人的手,不过却不在雪白细长,而是肿胀的,惨白的,手的皮肤几乎变得半透明了,我见过那样的手,医学院里被福尔马林浸泡的标本就是如此。谭蓝的嘴巴上也有一只,死死的按在嘴上,难怪我只能听见呜呜的声音。
“救我。”谭蓝似乎努力挣脱掉了按在嘴上的那只手,吐出了两个字,短而颤抖像往外倒豆子一样。
不过这是我听他说的最后两个字了。
谭蓝的头左边,伸出了那个女孩的头,依旧是放大的瞳孔,依旧是美艳的脸容,依旧是让人看得不舒服的笑。
只一下,快得让人难以细想象,那女孩就把谭蓝拖了进去,后者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仿佛抽屉里面是个深不见底的黑洞,两人掉了进去一样。房间里恢复了宁静,我几乎觉得刚才看到的是幻觉而已。
抽屉啪的一下再次自己关上了。
“索求的过多,就是这种下场么?”我将手中相机小心的放回抽屉。抽屉依旧如平常一样普通,我四下里摸索了下,除了冰冷光滑的内壁,什么也没有,我只好暂时离开了那房子。
第二天我正打算找人把那张桌子给搬走烧掉,起码别让其他人得到了,可是等我请着人来到房子的时候,却看见谭蓝离婚的妻子在指挥着人搬着东西。一阵寒暄后才知道,她说昨天晚上接到谭蓝的电话,很急,声音仿佛不是他的一样,说自己要出躺远门,暂时不能支付抚养费了,并嘱咐前妻将这房子充数,并且可以卖掉所有珍藏的古玩和古木桌作为抵偿。
“昨天晚上?”我大惊。谭蓝的妻子奇怪地看着我。
“有什么不对么?难道那家伙又在骗我?算了,反正也离婚了,他的死活我也管不了了,还好这里的东西还算值钱。”女人叹了口气,接着又忽然开心的笑道。
谭蓝的死活她的确是管不了了,不过我只关心那张桌子。
谭蓝的前妻听说我要买那张桌子,惋惜地拒绝了。
“真不好意思,那桌子我已经卖给一个收古物的商人了,他高兴坏了,搬的时候还不小心把自己手指弄破了,血都滴在上面,吓得他连忙擦掉。”谭蓝的前妻歪着脑袋回忆说。
我只好和她告辞,看来,这张桌子和那个抽屉依然会在这个世界上继续游荡着。
或许不久后我又会听到商店的货物莫名失窃的消息了。(抽屉完)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9 08: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六十四夜 姐妹
卢笛恐怕可以算是我见过的男性中最为招惹女孩子喜欢的了,其实他并没有纪颜英俊,也不像其他的男性那样喜欢耍酷,但是他具备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和力和熟悉感,他可以不让任何人讨厌自己,在卢笛的身边总是飞舞着许多灿烂的美丽景色,当然,这一度使我们这些朋友颇为嫉妒。
用卢笛的话来说,其实被女孩子包围,尤其是漂亮女孩子包围并不是外人看上去那样非常幸福的事,自然,他每次愁眉苦脸的抱怨那些女孩很难伺候的时候,得到的只能是我们的拳脚相加。但是玩笑归玩笑,我们非常想知道卢笛究竟会娶一个什么样的妻子。
“不知道,我非常的苦恼,如同一直摇摆的挂钟,不明白何时才能停下,也不知道停在什么地方。”卢笛的性格偏向懦弱,带着一些诗人的忧伤,可能也是女孩喜欢他的原因。加上显赫的家境和温文尔雅的谈吐,的确很少有女孩不对他动心。
很凑巧,前些日子我居然接到一个电话,是卢笛打来的,电话里他只说了一句话。
“我要结婚了,有空就过来坐坐。”说完就挂了,那种语调非常的凄寂,说的难听点,不像是将要结婚的喜悦,反到是像通知讣告一样。
婚姻果然是爱情的坟墓么?
挂上电话才知道他居然连地点都没说,只好再次打过去询问日期地点,居然就在下星期二,我看了看日程,看来只好请假半天了。
那天居然是大雨,我非常的诧异,出席了这么多次婚礼,下雨天结婚还真是少之又少,几乎可以说没有。
“我很喜欢下雨,出生的时候就是伴随着暴雨下来的,所以无论是我结婚还是死去,我都希望是在有雨的日子。”卢笛经常用单手托着下巴,盯着窗外看。
果然很符合他的个性,只不过我越来越对新娘好奇了,究竟是怎样一位美人,抑或是一位非常聪明可爱的女子居然可以使平日里对事情犹豫不决的他下定决心结婚呢。
可是当我见到那个女孩时,我自己的都无法掩盖脸上的失望之色,不仅仅是我,看得出所有接到他要结婚而兴致勃勃赶来的宾客都有那种感觉,甚至还有几位曾经和卢笛交往过的几个优秀女孩居然气的当场离席了。
那是为极其普通的女孩,既没有过人的容貌和优雅的谈吐,也没有显赫的背景,要知道,卢笛的家里虽然谈不上豪门,但却是世代书香,祖上出过很多名人,虽然没有轻视那女孩的意思,但的确对这桩婚事费解。
不过卢笛看上去还算不错,脸上始终带着笑容,从旁里人的话来看,卢笛完全是自愿娶这个女孩的,说是她苦苦守候了很多年,不过这个理由听上去总是如此牵强。
宴席上充溢着一种很不和谐的氛围,尤其是某些人的祝福声中,隐隐能嗅出一种报复式和幸灾乐祸的愉悦。
我能了解到其中应该有某些原因,不过这个日子实在不好找他谈。
糊里糊涂的酒会过后,我回到了报社,可是当下班之后,却意外的接到卢笛的电话。
“我们谈谈吧,因为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了。”他的声音有些哽咽,而且卷着舌头吐字不清,从话筒里都能闻到浓浓的酒味。
我答应了,并按照约定去了他家附近的一个篮球场,以前我们经常在那里打球。
不过现在外面仍然下着大雨,球场上一个人也没有。
当我撑着伞来到球场的时候,卢笛已经早早的站在那里了,他的样子看上去很没精神,我纳闷干嘛不去陪新娘,却一个人跑了出来。
“让我和你聊会儿吧,再不说,我会疯掉的。”他笑了笑,仿佛在谈论别人一样。
我们走进了旁边遮雨的塑料棚,找了块还算干净而干燥的地方坐了下来。
“不打扰你吧,真是不好意思,每次有不舒服的事情都拉着你说话。”卢笛抱歉的拍拍我肩膀。他的确是这样的人,总是喜欢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考虑他人的感受。善解人意并不见得一定就是优点,过分的话会让自己活的很累,很辛苦。
我摇摇头,虽然工作一天很累,不过我更想知道他背后的故事。
“你一定为我选择的对象感到不解吧,在说明我的选择前,我想先告诉你一个故事。”他半闭着眼睛如同刚刚睡醒一般,鼻尖上还挂着雨珠,不过并没有擦去,而是一直望着外面的大雨。低沉带着磁性的嗓音混合雨敲打在塑料彭棚上的声音,让人觉得仿佛在念诗一般。
“在我认识的众多女孩中,有各种各样的,聪明的,可爱的,漂亮的,体贴温柔的。但是从来没有一个女孩能够集合这些所有的优点,有时候我和她们相处,总是会想,造物主究竟有没有制造出一个真正完美的女性呢?
很快,这个问题得到了答案,而且让我更加激动的是,不是一个,而是一对,一对长相声音性格完全相同的双胞胎。
当一位美丽的女孩站在你面前,即便她有奥黛丽赫本的高贵美丽,梦露的性感漂亮,但是顶多只能用令人昏厥来形容到极致吧,可是你想想,两个完全一样的女孩,穿着打扮,说话的声音语速甚至包括眨眼的动作都没有任何的区别——起码从普通人的感觉来说。你会有什么反应?你只能说这的确是个奇迹。你可能会跪下来对神的无意或者是有意的举动心存崇敬。
不过像普通的双胞胎一样,即便是我,在开始也很难进入她们的圈子。这两个女孩无论走在哪里,双手总是牵在一起,紧紧的十指双扣,而且她们说话尤其有趣,一个人说一句,互相间都能知道对方下一句要说什么,这种测试心灵相通的实验我们做起来总是乐此不疲。
后来我知道,这对姐妹父母很早就过世了,在这个世界上她们没有任何其他的亲人了,以至于她们之间过于互相重视,把对方当成了自己身体生活生命的一个部分,虽然没有像电视里那种连体双婴,但是两人之间总有着一根看不见的纽带。
她们继承了父母巨额的一笔遗产,生活富裕豪华,但是却喜欢过着简单简朴的日子。姐妹两居住在父亲生前设计建造的一栋房子里,房间很大,却只住着她们两人,也不请任何佣人,只是在门口设置了保安人员,这也是她们父亲早已经安排好的,因为这栋房子本来就是一栋双子楼。楼的名字就叫‘sister’,是父亲专门为姐妹俩设计的,本来是安排两人分别住在房子的两边,不过自从父母去世后,她们却一直睡在一起。
说了这么久,却忘记告诉你她们的名字,姐姐叫刘雪,妹妹叫刘雨。可能她们过世的父母都喜欢水吧。
不知道处于一种什么心理,我很想接近她们姐妹两个,很想看看这貌似无缝可寻的姐妹关系中是否有能我的空间。于是我经常接近她们,和他们聊天。不过起初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别说是我这样的陌生人,即使是她们熟悉的朋友都很少能够和姐妹两个聊超过十句。但是她们并非冰冷的,而是沉默着摇头,用漂亮的大眼睛注视着你,所以即便被拒绝,你也不会心存不满,如果非要找个词语来形容她们的话,那就是天使。”卢笛的眼睛里充满着一种非常迷茫的色彩,如连绵的雨帘,又像雨后的彩虹。
“既然这样,为什么你没有从姐妹里找一个你喜欢的呢?”我忍不住问他。
“说得对,我当时的确是这么想的。”卢笛再次清醒过来,接着说下去。
“按理说,即便是双胞胎,也应该有一点特征加以区别,就像某个人说的,这世界上绝对没有两片完全一样的树叶。可是我认识两人这么久,却始终找不到她们的不同点。每次两姐妹笑着让我猜谁是姐姐,谁是妹妹的游戏,我每次都错。
‘即便是随便猜,也应该有一半的机会啊,为什么每次都错呢?’当时的我傻傻地摸着后脑勺郁闷地说。
‘因为你对我们两个的好感都是一样的,当你真的喜欢一个人多一些的时候,你就可以猜出来了。’两个漂亮的女孩同声说着,我感觉有些眩晕,仿佛自己站在一个充满这镜子的房间。
或许诚如她们所言,如果我真喜欢那个一个多一些,就自然可以猜出来了。快乐的日子依旧进行着,那个猜谁是姐姐的游戏也重复地玩着。
旁边的人都说,很少看见刘雪刘雨姐妹会和一个男人如此的亲近,而她们自己则说,那是因为我的外貌像她们父亲,而说话动作则像她们的母亲。
或许是吧,早早离开父母温暖的人,总会对和父母相似的人产生熟悉感。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着,直到有一天,由于家里的变故,我不得不一个人住在这个城市,由于以前有人照顾,一下子突然到来的独自生活就很不适应,我经常生病,人也瘦的厉害。姐妹两个知道后,热情的邀请我去她们的那栋双子楼住一段时间。我开始并不想去,可是后来还是答应了。
那栋楼非常的漂亮,通体都是白色的,据说外壁不是油漆刷的,而是真正的白色大理石铺设而成。房子外表看去像一张立起的弓,从两边高耸起来的楼塔,犹如镜子的里外,一摸一样,房子的建筑布局很有些中世纪欧洲的皇家风格,也难怪,刘氏姐妹的父亲就是一位在英国比较有名的设计师。整个房子让人看的非常舒适,内心充满了满足感,只是觉得这么大的房子只有两人住多少有些寂寞。
不过据说他设计完这这座双子楼后,就死在了办公桌上。随后他的妻子也由于伤心而随之离去。加上姐妹两个从小就喜欢披着长发,穿着白色的连衣睡裙,赤着双脚,手拉着手无言地走在冷静的房间过道上。这栋‘sister’在外人的议论声中多少带着些不详的味道。
但是当时的我并没有在意。
住进去以后,开始的日子还算很不错,每天都有可口的饭菜,另外和两姐妹聊天,做游戏,和她们在一起你不会有三个人的感觉。
你始终会觉得,她们是一个人,只不过是你的眼睛发生了重影而已。
但是渐渐的,随着和她们交往的日子加深,我也终于发现两人的不同了。开始我会觉得很好奇,很得意,因为我终于知道了如何去区分她们,但是刘雪和刘雨并不知道。
姐姐刘雪说话的时候,有时候会下意识的轻轻咬一下嘴唇。
的确是略微的差别,或许是我的意识里多少带着些女性的细腻,这与我从小就在母亲身边长大有关吧。
但是我很快发现,原本的一人重新变成了两人。我开始惊慌和不安。因为我同时发现,自己可能爱上了刘雪。
虽然我前面说过,两姐妹说话像一个人一样,一人说一句,但是刘雪说出来的总是些很平淡,很带着诗意的话,是一些陈述句,而妹妹却是些感叹或者问话,带着自己强烈的感情。
我并不是不喜欢刘雨,但的确更喜欢刘雪多一些。
而且不仅仅是咬嘴唇,刘雪的左手无名指上由于一次小的以外,留下了一道很细小,几乎不仔细看就无法识别的淡淡肉色伤疤。那似乎是一次她拿餐刀给我不小心划到的。可是没过多久,我看见刘雨也用刀在自己的指头上划了一刀,刘雪很难过,问妹妹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不可以和姐姐不一样啊,我们两的肉体应该没有任何的差别,一点点细微的不同都是不允许的,否则,我们就不是一个人了。’刘雨微笑着,任凭着鲜血流淌,用另外一只手抚摸这姐姐的脸。我看着两姐妹相拥在一起,实在插不上什么话,可是当看见刘雨微笑的时候,心里总有一些莫名的不安。
因为当刘雪低头哭泣时,刘雨转过脸,带着笑看着我。
‘现在,你还能猜的出我们么?’刘雨,再次笑着问我。我只好无言以对。
当刘雨的伤好以后,再次要和我做猜谁是姐姐,谁是妹妹的游戏时,我拒绝了。因为我已经猜出来了,但我又不想骗她们。
‘你到底还是猜出来了啊。’刘雪咬了咬嘴唇。
‘你知道么?除了父亲和母亲,你是第三个能猜出我们的人了。’刘雨带着和刘雪同样的微笑说着。
‘但是他们已经死了,离开我们了。’刘雪说。
‘你也会死么?’刘雨问我。
我没有回答她们,但是我知道自己不可能把她们分开,我不会从刘雨身边带走她的姐姐,因为刘雪也不会同意的。我能做的只有离开了。当她们知道我要离开这座‘sister’的时候有些惊讶,但还是很平静的接受了,不过我看见她们两人的手第一次没有紧紧地握在一起。
最后我还是答应了她们的请求,留下来吃最后一顿饭。不过她们坚持让我坐着,所有的事由两人自己去做。
那天本来是下午,可是外面已经阴沉着天了。
坐在餐桌边的木椅上,我忽然隐约嗅到了一丝血腥味。
她们到底在制作什么食物。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几乎已经快要睡着了,忽然听见了叮铃叮铃的声音,看见一个人推着一辆餐车过来。但我无法分辨这个人是刘雪还是刘雨。
但是她们从来都是两人一起出来的啊。
‘吃吧,姐姐做的汤很好喝的。’看来她是刘雨了。她依旧充满着天真的笑容看着我,把一个巨大的汤盆端上来。
汤里浮动这白色而细腻的肉块,整个房间里洋溢着非常诱人的香气。
‘你姐姐呢?’我问刘雨,四下里看着。
刘雨没有回答,只是一边为我盛汤,一边微笑着。
‘你很快可以见到她。’说着,她自己也盛了一碗。
我喝着碗里的汤,很惊讶为何世界上还有如此美味的东西。刘雨也大口喝着。
‘你姐姐呢?’我又问她,刘雨的脸上划过一次不悦。
‘这是你第二次问她了,’刘雨顿了顿,放下碗,‘记得我们和你说过么,当你爱上我们两人其中的一个后,你会很容易分辨出来我们谁是谁。’
‘我记得。’我慢慢地回答她,或许现在这样告诉刘雨,我就可以带刘雪走了。
‘可是你没有选择我。’刘雨咬了咬嘴唇。我有些差异。
‘你姐姐呢?’我大声质问起刘雨,即将到来的不安感让我很激动。
‘我说过了,姐姐做的汤很好喝,可惜她死了,我们只能喝一次。’刘雨慢慢地将碗里剩下的汤倒进嘴里,安静的房间里我可以听见她喉咙下咽的声音。
我无法相信地坐在椅子上。
汤盆里浮上来一样东西,细长。
那是一根手指,准确地说是无名指,在指头旁边有一道非常仔细才能看到的一道淡淡伤疤。
‘姐姐已经死了,准确的说我们吃了她。’刘雨高兴地站了起来,她的神情我从来没见过。
她又咬了咬嘴唇。
‘从子宫开始我们就在一起,我们一直是一个人,或者说我一直是半个人,姐姐也是。如果没有遇见你我们还会一直像外面的人认为的一样,所谓的幸福快乐地活下去。可是谁也不了解我们睡在这栋房子里晚上有多么冷,多么寂寞,所以你不应该出现的。’刘雨望着我。
我则低垂着脑袋。
‘我的确不应该介入你们。’
‘可是晚了,我和姐姐都爱上了你,但是你却只有一个。于是,姐姐和我约定好,如果你爱上了我们其中的一个,也就是你能完全分辨出来我们的时候,我们姐妹要变成一个人,一个人。’刘雨紧紧地咬着下嘴唇,一丝血顺着牙缝流了出来,如同一根红色的细线。
房子外面下起了大雨,我这辈子从未见过那么大的雨。
‘你不是刘雨。’我忽然昂起头,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刘雨吃惊地望着我。
‘碗里的,才是刘雨吧。’我忍着强烈要吐的感觉,指着那汤盆。
‘刘雪和你最大的不同就是在激动的时候喜欢咬着下嘴唇。’我终于说了出来。
刘雨,不,应该是刘雪呆滞地望着我,可是很快又再次微笑起来。
‘我的父亲,母亲,都无法接受我们两个过于相似而发疯死去,没想到你居然能如此看透我们。小雨说了,她知道你喜欢我,想要带我走,她也很喜欢你,所以她说,要我们吃下她,这样,小雨又再次成为我们的一部分了,这样,我们姐妹就永远不会分开,就像以前一样。’刘雪笑着解释。
‘所谓的吃下姐姐,其实是你占据了刘雪的身体吧。’我问道。
‘是啊,这身体是姐姐的,而灵魂却是我的,这不是很好的结合在一起乐么。’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去称呼眼前的这个人了,究竟是刘雪杀了刘雨,还是刘雨将刘雪作成了肉汤。
但我明白,她们姐妹两一定死去了一个。
‘你说的咬嘴唇,其实是我和姐姐商量好的,连我们自己都弄不清楚我们是谁,你以为你能看清楚么?’我眼前的女孩解开了自己的发箍,脱去了衣服,站在了窗户边上,外面的大雨击打着那窗子。她打开了窗户,雨点一下就无情地拍在她洁白无暇的肉体上。房间里的灯已经灭了,随着每一次的闪电,我都能看见她赤裸的身体,闪电的光将本来白色的躯体照射的更加惨白。我仿佛看见了一副油画,一位美丽的女神站在了如同画框般的窗户前面,后面的背景则是紫黑色的天空和磅礴的大雨。
‘现在,你还能猜的出谁是姐姐,谁是妹妹么?’她高声笑道,下雨的声音已经很大,嘈杂的充满了耳朵,眼前明明是一个人在说话,而我却听到的是两人的和音。
我用手按在桌子上,脚却无力上去。
终于,我昏了过去,等到醒来的时候,她已经不见了,眼前只有被雨浇湿的地毯,和那在餐桌上依旧冒着微微热气的汤。
我冲到厨房,看见了一具尸体,几乎已经切碎了,只看了一眼,就无法看下去。
我离开了那栋‘sister’的双子楼,而且从未再回去,据说,本来是通体白色的双子楼,有一半竟然慢慢变成了红色。
那以后我也没见过那对姐妹,我始终认为她们还是完整的,姐姐和妹妹无论那一个都没有死去,只是重新成了一个人。或许她们只会爱着对方,我不过是她们精心挑选的,拿来作为两人结合的一个借口和契机罢了。
那件事恐怕我才是受害者,以致与以后很长时间我都惧怕女性,尤其是漂亮的,完美的女孩,似乎从每一个人身上我都能看到那两姐妹的影子,直到遇见我现在的妻子,她挽救了我,虽然她不优秀,但她可以让我忘记以前的噩梦。”说完,卢笛站了起来,长舒了一口气。
“我该回去了,或许,她等的着急了。”卢笛终于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不久,便随着缓慢的步伐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说老实话,我听的很糊涂,随后,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纪颜。
“你知道么,有一种说法是吃掉活人的肉或者器官,可以继承死者的灵魂,据说有一个部落,都是父子相传,当儿子要接替父亲的位置时候都会举行一个仪式,那就是吃掉自己的父亲。这并非空穴来风,你也该听说过吧,很多被移植心脏或者别的器官的人在移植过后会性情大变,或者凭空多出很多自己以前没有的习惯,或许就是源自于此。”纪颜道了杯水,咕噜咕噜灌进嘴里。
“而且,如果是双胞胎姐妹,或许吃掉另外一个,两人真的就能永远在一起了。”纪颜看着窗外的大雨默默说道。(姐妹完)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六十五夜 墙
大学的宿舍总有些或多或少的传闻,特别是那些有着几十年高龄的年代久远的旧楼,黑色充满裂缝的木地板,长而幽暗的厕所,都是让人觉得很不舒服的地方,倘若是还出过什么意外,那好事者就更加变本加厉,故事套着故事,老生们总是喜欢用这些来吓唬新来的同学,看着他们唯唯诺诺略有发抖的样子不免总是心中暗爽,不为什么,只是因为自己进校也是如此这般,就如同切掉尾巴的猴子,以后每次进笼的新猴子总会被以前的猴子集体按住,切掉尾巴。
黎正的离开让纪颜的性格似乎变得低沉了许多,唯有李多在的时候尚能看见他的几丝笑脸,大多数时候他都站在窗边一个人抽着闷烟,实在不愿意看他这样,正好报社和其他几家杂志社打算在某大学举办一个书报展览,那学校正是纪颜曾经就读过的医学院,我于是热情地邀请他同去,开始他并不答应,不过经不住我的再三纠缠,我以帮忙的借口终于说动他了。
毕业后的人多去学校走走,看看那些热情充满朝气的学生,总能找到几缕自己当年的影子,人自然也会年轻起来。
和别的学校不同,医学院的学生似乎脸上总带着与实际年龄不符合的睿智和平稳,也难怪,做医生的自然是需要细致和严谨,来不得半点马虎,久而久之,自然有些许呆板,当然,也不绝对,比如眼前为我们带路的这个男生,就非常的活跃。
“您知道么,我刚进大学的时候从接我入校的老生那里听得一个故事,非常吓人呢,不过想必只是传说而已。”这个叫华月风的高个男孩子带着一点江南口音的好听普通话向我们介绍道。
纪颜笑了笑,难道他也听说过?华月风并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是大他几年的校友。刚开始纪颜见到华月风的时候就略微呆了一下,不过他很快又恢复常态,接着笑着说猛的看见他们还真能找到自己以前的感觉。
“说说看,那是什么故事?”我好奇地问道。
“是这样的,”华月风清了清嗓子,极具表演性质的夸张的说了起来。
“在这所大学里,在我们的主宿舍楼里,每层都铺了一层地毯,除了第四层,每层都是经常换洗,而且都是灰黄色的,只有第四层是红色的,甚至下雨或者偶尔有人把水泼洒在上面,那红色也不会有丝毫的褪色感觉。
当我们问起旧生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他们大都不知道,只有接我的那位大四的辅导员,用广东话说道:‘“后生仔,千祈晤好迫自己读书啊”(小孩,学习上千万不要太逼自己)。
据说几年前,在第四层的宿舍中住着两位好朋友,两人读的专业不同,但都有相似的爱好,而且成绩都很不错,你要知道,医学院的学习是很残酷的,淘汰制度远比其他学校严格多,每年都有不少的人无法经受残酷的考试而被刷下来,有的直接被劝退,这对其中一些花了很大精力,本身又背负着重大压力的学生来说,是件几乎无法接受的事情,所以,在医学院自杀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这两个人也是如此,紧张的学习几乎让他们喘不过气来,其中一个读骨伤科的同学非常聪明,而另外那个则相对更刻苦些。不过骨伤科的男生成绩要略好一些。我们姑且称呼读骨伤科的男生为A君,另外一个叫B吧。
A君有段时间要经常出外实习,每次回来都看见室友拿着一本厚厚的《解剖学》端着用功看,他也不好打搅,只好默默地各做各事,这样的日子慢慢的进行着,知道有一天A君在书桌上发现了朋友的字条。
上面写着一句话;‘你可以借点东西给我么?’他看后笑了笑,随即他也写了张纸条,说当然可以,然后便出去了,第二天回来朋友不在,结果桌子上却又多了张纸条。
‘很重要的东西,我怕你不肯。’他觉得有趣,又回了张,说没关系,大家是朋友,无所谓借。
可是那个同学始终不说要借什么,这事也逐渐在A君心中淡忘了。
直到一个夏天的周末,A君看书累趴在桌子上睡觉,忽然朦胧中被人拉了起来,读骨科的男生睁眼一看,发现自己的寝室好友乱糟糟的头发,口吐着白沫瞪着眼睛,手里拿着一把崭新发亮的手术刀把自己拎了起来。
‘读,读,读不完的书啊,怎么办,怎么办?’那人断断续续地说,
A君吓坏了,连忙问室友怎么了。
‘可不可以借你的脑子给我?这样我就不用这么累了。’那人忽然神情严肃地问。
A君终于明白了,室友一直想借的是他的脑子,他看得出朋友不是开玩笑,于是开始大力的挣扎。可是还没等少许反抗,手术刀已经把他脖子割开了,鲜血一下就喷洒出来。
拿着手术刀的医科生满意地看着倒在自己脚下的同窗好友,看着他无助的捂着自己的喉咙。
‘这下有脑子记东西了。’他拖着朋友的双腿,往外走去,只是可怜那个人,到死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杀,当时他又没死,可喉咙被割开又喊不出来,只能任由着自己的身体被慢慢拖进黑暗的走廊尽头,看着自己身下拖出一道长长的血迹。
据说后来那血迹怎么洗也洗不掉呢,所以被用来告诫我们,读书千万被太强迫自己了,凡事量力而行。不过我猜想估计是假的吧。”华月风讲完故事,接着摸了摸自己脑袋,眯起眼睛笑了笑。
我也笑了笑,不过忽然发现身边的纪颜却没有笑。
“那不是传闻,是真的,可是和你说的却又略有不同。”纪颜望着华月风。后者则微笑着做了个请的动作,示意纪颜说下去。
“我也曾经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你说的那件事其实正好发生在我大一刚刚入校的时候。”三人找了个凉亭坐下,纪颜开始徐徐道来。
“大家都来自祖国的四面八方,大多数人都还是第一次离开家乡,来到完全陌生的城市里,开始的时候还略有生涩,不过由于都是男孩子,很快变熟悉了,寝室是四个人的,和我同寝室的三人却各有各的特点。
和我都是本地的瘦高个小华,长相帅气,性格开朗。另一个是家境富裕来自北京的刘哥,最后一个则是一直到开学的时候才转入寝室的雁楠。
四个人中数雁楠最不苟言笑,不过也并非冷冷冰冰,只是犹如算盘竹子,别人拨一下,他就动一下,你问一句他则答一句,绝不多说,然后就又去拼命看书。
“我是靠着乡亲们从嘴巴里省出来的粮食才来上学的,我只能拼命读下去。”每当我们劝他稍微休息下的时候,雁楠总是抬起头,扶了扶鼻梁上的眼睛,张着薄薄的嘴唇认真地说,所以大部分时间若是去外面玩耍或者吃饭,雁楠总是不去的,虽然每次回来我们都为他带了些,可他也推辞不受。别说酒肉朋友,可人大部分时候靠的却还是吃饭喝酒联络感情,长期这样,雁楠和大家多少有了些隔膜。
“他,大概是不想欠我们的情罢了。”小华叼着烟,抱着吉它坐在阳台上,寝室里只有我和他两人,雁楠去自习,而刘哥则去满学校找漂亮女生了。据说他很是厉害,早在高中的时候女朋友就论打来计算了,而我们也从未看过那个女孩子在他身边呆的超过两个星期。不过奇怪的是这家伙成绩非常好,每次考试作业都不错,实在让我等羡慕不已。
我很喜欢和小华相处,一来都是本地的,二来他会弹吉它,歌也唱得不错,只是略带苍凉。
日子慢慢过去,可是奇怪的事情却开始浮出水面。
首先是我们的宿舍,那是一栋民国时期的建筑,不明白校方却一直不肯拆除,虽然内部翻新了下,可是还是让人觉得住的很不舒服,很大的原因是里面总有一股子发霉的味道,一如潮湿的置放在箱子里过久的衣物一样,而且我们是宿舍楼层的最末一个寝室,墙壁正好靠在最外面,所以每到下雨,墙上总是湿湿的一片,让人很难入睡。
靠最外面的,就是小华和雁楠。
但是奇怪的是挨着小华的那面墙却干燥如常,雁楠则叫苦不迭,他来自少雨地区,这样湿润的雨季让他很难入睡,我见他总是晚上在床上翻来覆去,于是提出和他换床睡,雁楠起初不同意,可是长期的睡眠没有质量使他学习成绩也略有下降,最后他同意了。
“麻烦你了,真是不好意思,雨季一过我们就立即换回来吧。”雁楠抢着帮我收拾东西,我则摆手说不用了。
“不,一定要换回来!’雁楠的眼睛睁的很大”把我的床单拽的死死的。我只好连声说好的,他才恢复过来。雁楠出去后,躺在床上发短信的刘哥忽然伸了个头出来冷笑道。
“瞧丫那操性,还以为自己是什么玩意,纪颜你白做好人了,这种人压根不会把你对他的好记在心里。”刘哥不屑一顾地说道。
“没什么,反正我也喜欢和小华一起啊。”我则笑了笑。
“算了,懒得搭理他,我晚上去戏果,这里的妞盘亮的多了去了,要不等下我看有多余的打电话叫你和小华一块去吧,反正你们也无聊。”说着他手机响了,对这电话嚷嚷了几句,马上跳下床,拿好钥匙。
“哥们我今晚上不回来了,甭给我留门了。”说完便一溜烟走了,出去的时候正好撞见雁楠拿着脸盆走进来,两人站在原地互相对视了一下,然后各走各路了。
天南地北的人聚在一起,多少有些隔膜,我当时也只是这么认为的。
可是那段时间小华的脸色却非常不好。我问他怎么了他始终不说,最后逼急了,他才张嘴说出来。
“每天你们睡着以后,靠着我的那面墙就在蠕动。”他低着脑袋沉着声说道。
“这怎么可能?”我开始听了也觉得有些荒谬,“你大概最近学习太累了吧?”
“不是的,要不这样,今天晚上你就拿着笔和纸睡在我床上试试,反正我不敢睡了,晚上我回家睡觉去。”说着,他抄起书包,就出门了,我见他脸色不是很好,本想拦住,无奈他一下就跑了。
晚上雁楠早早地就出去了,寝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我躺在小华的床上,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动,于是沉沉的睡过去了,没过多久,外面开始下大雨了,墙壁开始渐渐出现黑色的水渍,可是我这边还是白白的一片。
忽然在雨声和雷声中我听见了另外一种声音。
那是一种拍打墙壁的声音,很有节奏感。
以前我睡在自己床上,经常听见这声音,因为隔壁寝室的同学喜欢躺在床上听歌,竖起的大腿敲打在墙壁上,或者有事没事拍拍墙玩。
可是现在这墙的另外一面什么也没有。
我将自己的耳朵贴在墙壁上,果然,那声音更加清楚了,而且我几乎可以分辨的出那是脑壳磕在墙壁上的咚咚声音。
这个时候,贴在墙面的脸上感觉墙体真的在蠕动,虽然只是轻微的一下,可我清晰的感应到了。我立即缩了回去。
没错,在宿舍的日光灯下,那墙体的确如揉搓的面团一样一下一下凹凸着,最后停下来了,我用手摸了摸,非常有纹理感。
从床上跳下来的我赶紧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大的白纸和铅笔,白纸本来是拿来画人体骨骼的,我想起了小时候经常把纸垫在硬币上画图的事情。
同样,我用白纸平铺在墙面上,然后用铅笔大范围的涂抹着。
随着铅笔芯渐渐的磨平,纸上出现了一幅黑色背景,白色线条的人脸。
那是一张女性的脸,虽然不是很清除,但是看得出五官脸型都很不错,是个美丽的女孩子,但眉宇间却略带忧愁,她眼睛紧紧闭着,嘴角略微上翘,仿佛在笑,但那笑容却充满绝望。
我想都没想,立即把那纸撕碎了扔进垃圾箱。
幻觉吧,我再次用手抚摸墙壁,却只能感觉光滑如镜,先前的凹凸不平感却没有了,那奇怪的撞击声也没有了。我只能单方面的认为事情结束了,而且仿佛的确如此,第二天小华回来了,如没事人一样,依旧笑嘻嘻和我聊天,说回去吃了如何如何多的好吃的,我则用拳头锤了锤他。
接着,刘哥也回来了,心情似乎很好,上课的时候这家伙坐我旁边,满身的酒气,而且隐约之中还有股淡淡的脂粉香气。
“今天要交上星期布置的血管分布图你小子画了没啊?小心最后考试不过就搞笑了。”收作业的正是雁楠,我知道他可是不留情面的,而这次的作业是和最后考试挂钩的,我自然不免有些担心。
“你丫少给我拔塞子,压根不必担心我,我在点背也不会挂科,忘记和你说了,昨天晚上哥们我可爽了,居然还是雏,真难得,不过就是有点死赖着不走,虽然是靓,可是我不可能对一个女的两星期以上啊,要不你都会笑话我了是吧?”说着他用大手搂了搂我肩膀,我拍开他的手。
“你就作吧,小心有报应,倒是没一个女的会嫁给你,真正孤家寡人一个。”刚说完,他就呼呼睡去了,我也只好继续听课。
很奇怪,没看见他画图,也没看见他交,可是老师并没有指出来,后来翻了翻成绩,他居然比我分还高,和雁楠是同分。
期末考试前,即便是刘哥也有些紧张了,他也开始绷紧面孔,复习课本,他很聪明,看的也快得多,问的问题也很到位,而且一旦专心做事就把手机关闭,不过我依旧看见一些人来寝室找他,有男有女,大都被他骂跑了。因为累积学分不过,是会被立即离校的,那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每年为这个从主楼跳下来自杀也不是一个两个了。所以哪怕是雁楠,也比平日多了些谨慎和烦躁,学习的压力和炎热的天气,恐怕都是原因所在。
只是有一个漂亮女孩却总是哭着过来,无论刘哥如何赶她就是不走,骂也骂了,好话也说了,从女孩的口音听来,居然好像也是本地人。她老是侧着脸站在门口,长相有些面熟,却老想不起来。
最后刘哥实在受不了,和女孩出去了一趟,过了老半天,我还以为他又要在外留宿,谁知道他居然跑了回来,一脸沮丧,原本白净的脸庞上居然多了个纤细精致的红色的手掌印。
“我怎么知道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是我的种,真是的,还死赖着我不放了,纪颜你们这里的女孩子是不是都这样啊。”他向来口不择言,我倒也习惯了,不过还没等反击他,小华忽然一反常态的跳了起来朝他扑了过去,刘哥没防备,脸上马上挨了几下。小华什么也不说,只是往刘哥身上招呼,还好我把他们拉开了,雁楠则站在边上,面无表情地看着。
“马上要考试了,要打架死远点打。”雁楠坐在椅子上说了一句,接着拿着书又去自习教室了。
小华也出去了,我总觉得他最近有些奇怪,临走前只对着刘哥说了句“以后再乱来迟早废了你。”刘哥气得跳了起来,可是被我按住了。
“我这是看你面子,否则我拆了他!”我安慰了他几句,也觉得心烦,于是出去走了走。寝室里只剩下刘哥一人在看书。
我来到了寝室楼下,看着最外的那侧墙,始终想不通那天到底怎么回事。
而那时候我忽然接到电话,说医院的父亲病情有些恶化,我只往寝室打了个电话给刘哥想让他帮我请假,但始终无人接听,事情紧急,我只好先赶往医院了。
父亲是高三毕业病重的,始终不见好,还好那次不是太严重,不过我还是在医院守了一夜。
我是第二天凌晨赶回学校的,天忽然开始下雨了,而且又急又大,我没带雨具,只好连忙往宿舍赶,这个时候估计连喜欢大清早去草地背单词的雁楠都得呆在房间里了。
当我来到宿舍楼下,却没再上去了,因为我看见一个白乎乎的东西吊在宿舍楼外的墙壁上,位置看上去就是在我们寝室。
犹如一个雨天娃娃,我看清楚了,好像是个女孩,穿着一身白色连衣裙,黑色的头发和裙子被雨水打湿了,紧紧的粘在身体上,她是背对着我,脸朝着那墙壁。一条长长的绳子勒在她的脖子里。
开始刮风了,她纤细瘦弱的身体就像纸做的一样被吹起,然后又重重的敲打在墙壁上,发出咚咚的声音。
我立即打了电话给学校管理处,很快,他们把女孩的尸体放了下来。
那女孩的脸和我上次从墙壁上临摹下来的一模一样。
而且很熟悉,我后来想起来,这好像就是那个经常来找刘哥的女生。由于天才刚蒙蒙亮,校方不想造成不必要的骚动,连忙封锁了消息,把女孩尸体抬走了,知道这事的人并不多,我也被告知不要随便乱说话。
宿舍楼的灯似乎坏了,我踩着木制的地板,脚底下咯吱咯吱的响着,回到寝室,却刘哥不见了,小华也不见了,只有雁楠躺在床上。
我以为他还在睡觉,所以没去叫他,可是又忽然看见他的手上有些血迹。
虽然只是一丁点,但我确定那是血迹,因为它有血液特有的凝固后的痂痕。
我转身出去,不料雁楠却说话了。
“很感谢长久以来你对我的照顾,我不喜欢欠人家的情,因为我暂时还没有能力去还,你一直奇怪那小子的作业吧,其实都是我帮他做的,考试的时候我也帮着他作弊,不过他也的确很聪明,他有颗非常优秀的脑袋,有着非常优秀的脑子,一些我需要花很多时间记的资料他一下就记熟了,实在不明白老天爷为什么如此不公平。不过无所谓了,我不会再为了赚他那几个遭钱而受罪,看他的脸色了。”雁楠说完,在床上翻了个身。我没听明白他的话,只是知道了原来是他一直暗中帮着刘哥写作业。
当我走出寝室的时候,却看见门外一条狭长的血迹,开始进来的时候有些急,居然没有注意。
我顺着血迹走下去,那血迹一直到了楼层的另外一端。
那里是厕所,那时候每层楼就一个厕所,而不是像现在每个寝室都有。
我小心的走进厕所,里面只有水滴的哒哒声。
刘哥歪着脑袋靠着墙躺着,大大的眼睛圆睁着,仿佛很不相信似的,血迹是从他脖子处留下来的,他的喉咙被割开了,开伤口应该是非常锋利的刀具。
接连出现两个死去的学生,校方有些乱了,他们将刘哥的尸体抬走了。抬起尸体我才发现,原来刘哥的脑子也被人取走了。头后面一个巨大黑糊糊的洞。
失踪的小华也成为了警察的首选目标,因为据说有人看见小华从手术室带走了把手术刀。而且死去的女孩居然是小华的高中同学,小华喜欢她很久了。
我打电话给小华家里,接电话的是个小男孩,男孩叫来了小华的妈妈。
“小华?他很久没回家了。”小华的母亲奇怪地说,我非常诧异,前几天他不是还回去了么,第二天还说吃了很多母亲煮的菜。
“没有,那天他是打电话说要回来吃饭,可做好饭后却一直没来,我还正想骂他几句。”小华的母亲开始絮叨起来,我安慰了她几句,放下了电话。
小华就这样失踪了,我们这间寝室一死一失踪,没有别人再敢搬进来,也好,我和雁楠喜欢清静。雁楠怕潮,所以他就睡在了小华那张床上。我一直对雁楠那天手上的血迹奇怪,他推说是不小心做实验的时候割伤的,虽然我不相信,可是尸检报告说了,刘哥死亡的时间雁楠一直坐在自习教室里面,有上百号人为他作证。
“你该不是怀疑我杀了人吧?”雁楠冷笑着说,我自然是摇头。
我和他之间很少说话,日子也就慢慢的过着,直到刘哥死了整整一年后,又是一个夏季的大雨天。
我那天睡的很迷糊,雁楠去了自习教室通宵看书,我半夜迷迷糊糊的起床却看见床上躺着一个人,原以为是雁楠又回来了,可是当从厕所回来,却发现雁楠的拖鞋还在,如果他回来了,必定会换上拖鞋的,这是他雷打不动的习惯。
而且那床下没有鞋。
我没有拉灯,因为躺在床上那人的背影像极了小华。
“是你么?小华?”我大声问道,可是没有回音,等我走过去的时候,床上的人慢慢爬了起来,不过他没有朝我过来,而是将身体贴在墙壁上,那人的身子如同沉下水的石头,融进了墙里面。我马上拉开灯,床上空无一人,可是我却在墙壁上看到了一个人形的白色印记。
那以后我也没有再看见过小华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后来雁楠也不肯睡在那里了,他说每天睡着以后都感觉身体背面,后劲脖子处都能听到呼吸声,甚至还能感觉到有凉气打在脖子上,直打冷颤。
几年后我们毕业了,搬离了宿舍,雁楠先走了一步,他回了老家去做了一名医生,他说大学中最值得高兴的是交了我这样一个朋友。
我则苦笑着说,“如果是三个多好。”雁楠沉默着不说话。
后来雁楠走了,我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却发现他的平日里经常上锁的衣橱里发现了一个铁盒子。
非常轻,我摇晃了下,却不知道是什么。本来想去追他,可是到楼下才发现他已经坐车去火车站了。
我打开了盒子。里面是一个干枯的发白的脑干。灰白色的,如同钙化了一般,又像铺了一层石灰的大核桃仁。盒子里面好大一股子防腐剂的味道。
里面还有张字条,是雁楠的笔记。
上面写着几个字。
“一直以来,我都想看看真正从头颅里取出的人脑,当我发现了那家伙的尸体,于是拿起地上的手术刀,我把他的脑子取了出来,我想知道他这样的人的脑子究竟和其他人有什么不同呢?”纸条的末尾有着重重的几个问号和感叹号。
我将那盒子以及纸条都烧掉了。
“只是不知道,他们三人心中的墙是否能烧得掉。”纪颜说完了,脸上更加忧郁,手指夹着的香烟留下好长一段烟灰。
华月风也没有说话,只是忽然问了一句。
“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安心多了,我现在睡的正好是你说的那个宿舍呢,而且我的床铺就是靠着最外面的那张,不过我并没有在墙壁上看见人形的痕迹,还是让我带你们在学校四处看看吧。”说着,他站了起来,背过身,我看见他的手在额头处动了一下,似乎在擦汗。等我转到他面前,他用手遮挡住自己的眼睛。
“太阳还真热啊,估计又要下大暴雨了。我们还是抓紧时间去转转吧。”说着,他大步走在了前面。
“他长的,很像小华。”纪颜把烟头掐灭扔进了路边的果皮箱。
“哦?不过你后来有没有知道那面墙到底有什么问题?”我问纪颜。
“不知道,只是通过父亲的笔记晓得有些建筑物是有灵性的,你听过盐透么,浓度高的东西会中和浓度低的东西。如果小华真的被那面墙吸进去的话,墙自然有了生命,它可以提前感应到几天后女孩出事也就不足为奇了,不过我相信墙壁不会再出现问题了。”纪颜笑了笑,看着前面华月风的背影。
“哦?为什么?”我问他。
“因为那床现任主人的心里没有墙壁。”纪颜终于畅快地笑了起来,拍了拍我肩膀,大步赶上了华月风。(墙完)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9 08: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六十六夜 戏魂
旧时侯,或者说在现在一些远离都市喧嚣的充满着浓郁村土气息的村庄里,大家还是把看戏作为一件类似于过节性质的全民庆祝活动,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断然是不会去请戏班的,要不是一年一度的庙会,或者是村子里比较富裕或者地位尊贵人家的红白喜事。
大部分戏班都是流动的,他们风餐露宿,有生意的时候卖力演出,无事则忙着赶路,套用一句话就是,不再戏台上,就是在将要去戏台的路上。
其实戏业,包括一切说唱艺术,并不是按照现在分的如此详细,而其起源也来自于上古时代巫师们为祈祷上天而跳的一种舞蹈,当神话里的神逐渐变得人格化,历史化,本来只能出现在严肃高雅的祈神活动中的戏剧也慢慢深入进寻常百姓,成为了电影电视出现以前人们的主要娱乐休闲手段。
不过很不幸,唱戏的演员俗称戏子,他们的地位之地下,恐怕是现在这些受人尊敬,被万千少女少男风靡爱戴的明星所体会不到的。旧时戏业被称为贱业,是专门侍奉人的“玩意儿”,何谓贱业,像奴隶,妓女,理发师都被归之为一类。《元史•选举志》云:“倡优之家及患废疾,若犯十恶奸盗之人,不需应试。”由此可见,戏剧演员所受之歧视。
民间更是如此,视戏业之人为“下九流”,认为一人从戏,满族皆辱,艺人死后是不允许埋进祖坟的,俗话说“王八戏子吹鼓手,好汉不再台上走。”可是反过来,老百姓对戏剧艺术又非常喜爱,这就造成了一种看似非常可笑而矛盾的现象——“台上人人爱,台下遭人厌”。
说了这么多,只是想引出下面这个关于唱戏的故事罢了。
前面说过,纪颜的家乡是一个较之规模很大的村庄,虽然纪家在其中最有地位,不过这村庄并不叫纪家庄,我也记不得了,姑且称之为周庄吧。
周庄的百姓大都忙于农活,据说这件事还是纪颜父亲少年时候发生的,并且将它详细的记录了下来。
“那段时间正是夏季双抢之后,由于村里年景不错,加上我们家老太爷——爷爷的生日。村里人决定请一个戏班来唱一出河南梆子戏,老年人都爱听穆桂英挂帅,唱腔回肠有力,听得很是带劲。
可是去哪里请呢,这个任务交给了村子里腿脚最快也口舌最为灵巧的周六去作了,这个人尖嘴猴腮,颧骨高耸,头发稀疏,身材矮小,总是弓着腰,双手互相拢着放于胸前——不要误会,他不是虔诚的基督教徒,只不过向来在村子里喜欢小偷小摸,总是受人白眼,不过他也有他的优点,无论三教九流的人,他总能和人家搭上话,而且讨价还价甚是本事,这种活,当然交给他干比较好,不是有那么一句么,即便是张用过废卫生纸,也会有他发挥作用的一天,何况是个大活人。
据说周六背着一口青灰麻布口袋,带着预付的订金迈出村口的时候,天色是灰暗的。
“等我好消息吧,戏班一定会如期赶来的。”周六对着大家招了招手。
几天后的一个夜晚,雷雨刚过,空气弥漫着土地清晰而浓郁的味道,村头还有几颗大数被雷从中间劈开,所以仔细的吸吸鼻子,还能嗅见一些木头烧焦的味道。而最早看到戏班进来的正是我。
一行人排着单队,整整齐齐,犹如根竹筷子一样直直的从村口插了进来。
大概几十人左右,最前面一人梳着大背头,皮肤白皙,一手弯曲放于胸前,另外只手别在后面,穿着青色长衣马褂,脚踏一双镶底千层黑布鞋,走路非常讲究,大概四十多岁左右,不过面白唇红,一双眼睛顾若流星。看见人就将折起的袖口放下来,双拳施礼。看来他就是班主了。
“今天带着戏班应邀来到贵宝地,如有礼数不到,还望各位相亲父老多多见谅。”说着,深鞠了一躬,接着挥挥手,身后一个跑腿的灵活少年,穿着无袖白衣马褂下身穿着到脚踝处的宽大青裤,提着一箱东西走上来。
这里要说明一下,戏班讲究除外跑江湖,唱戏之人常常生活于舞台上的虚幻和现实中的歧视之中,多少有些心结,加上戏剧这门艺术本来源自于古代祈祷神灵的巫术舞蹈之中,所以他们非常讲究规矩。
所谓的规矩,自然在他们认为可以保他们顺顺当当。他们身为当时社会的底层弱势群体,只好寄希望与鬼神的保佑。那少年拿上来的正是戏班供奉的“五仙爷”。因为戏班讲究的是身体健康,嗓音圆润透亮,喉咙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吃饭家伙什,所以对待食物非常谨慎,唱戏之人有不食牛,马,犬,骡,雁,鸽,鸠,的习俗。据说这样可以不长恶性疮疖,而所谓五仙爷,即刺猬,狐狸,蛇,黄鼠狼,老鼠五种动物。平日里禁忌直呼这五种动物名称,一般也不敢拿正眼看。,可见戏业众人对其之敬畏。
“有请白二爷入堂!保吾辈穿堂入室,诸事皆宜。”为首的那个大褂男人高声叫到,声音极为清脆悦耳,看来也是一个齐活之人。这里说的白二爷就是指的是刺猬。
果然,少年打开箱子,里面有铁笼装了只刺猬,戏班众人在班主带领下,一齐跪倒在它面前,上好香,口中念念有词。礼毕,这才算完。
村长走过去和班主聊天,可是众人之中却唯独不见前去找他们的周六。可能这小子贪了余钱,又去闹市上瞎逛了,大家无暇顾及他,只道是戏班既然来了,他的任务也算完成了。
“明天就是纪老爷子的生日了,趁赶着晚上把戏台子搭起来吧。”村长催促大家道。
“不急不急。”班主微笑着摆摆手,“我们还要准备‘破台’。”
所谓“破台”指的是新建的戏楼,戏院,会馆,庙台等戏剧表演的舞台,在这里首场演出的戏班举行的祭礼。这个戏班规模不小,周庄在附近也算是大庄,这样的讨个吉利的仪式还是不可少的。
戏业人称台口朝南,朝东的戏台为“阳台”,朝北的为“阴台”,朝西的为“白虎台”,俗话说,“要想发大财,最忌白虎台。”,所以,凡是台口朝西的“白虎台”也必须“破台”,然后才能演出,否则会无端找来祸事口角纷争。
破台形式各有不同,有的比较简单那仅仅在后台墙壁上挂一红胡须,意为代表判官,以此辟邪去灾。复杂些的,要由一名旦角扮演“女鬼”、把“女鬼”赶跑,杀一只公鸡,把鸡血散在戏台四周,然后鞭炮齐鸣,就算破台了。破台的时候演员不可说话,嘴里都叼一个朱砂包,据说可以避免引鬼上身。
不过这个戏班的破台方式颇为与众不同。
除了戏班班主和那个少年之外,似乎所有人都不苟言笑,无论是身体健硕的武生,还是面貌秀丽的花旦,他们都很顺从地站在班主身后。班主叫过来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身材修长,可是面孔苍白,眼神黯淡,手指上有点点红斑——可能是有些皮肤病吧,长期接触油彩,多少有些过敏。
“玉,你和国民去准备一下破台。”班主的话虽然轻柔,却充满了命令和威严感,这个女孩机械的点点头,然后签着另外一个身材高大年轻男子的手,两人跟着村长去了准备搭戏台的地方。而其他人,则跟随着班主去了早已经为他们准备好的住宿之处。
而我则好奇的跟着那两个前去准备破台的二人。临行前,我发现爷爷的目光有些古怪,始终盯着那班主看,班主似乎也略有察觉,总是低头装作不见,实在躲避不了,则勉强地对着笑了笑,然后立即转头和他人说话去了。
戏台搭起来是很快的,村子里壮劳力很多,不消两个时辰,台子已经初见规模——不同表演的戏台规格也是有要求的。我们这里自然比不上大都会梨园的正规大舞台,但也不能让外人迷了眼睛,小瞧了大家。所以戏台稍微比平日里大了些许。
长五丈有余,宽四丈,高三丈,后台有帆布遮盖,演员换服上妆不会被瞧见,台子是竹子搭造的,后山竹林好竹子许多,大家前几日已经伐了一些来了。
我紧紧跟在那二人身后,他们对搭台的村民说要准备“破台”,这个过程外人必须回避,否则轻则惹闹鬼神,重则容易招鬼。因为戏剧大多有部分关于生死鬼神之间的戏,那时候的人迷信饰演这样的戏剧过多会招惹它们上身,所以投胎化妆鬼神的时候都要进香叩头,庞杂人等不得在场。大家知道规矩,就一哄而散了。我混在在后台的底布旁边,因为布的颜色较深,我又穿了件黑色缎衣,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所以看来没有被发现。
他们问村民要了只公鸡,说是辟邪用。
可是等大家散去,我却看见他们把公鸡宰杀后不是将血泼洒在后台或者地上,而是到提了起来,居然把嘴巴对着鸡脖子出,大口喝起鸡血来。
我从未看见过人喝生鸡血。喝完后,两人又撩起袖子,割开自己的手腕,把他们自己的血洒在地上,两人的血很稠,如同调制的肉酱一样。做完这些事情以后,他们收拾停当,返回了戏班。
我站在后台过了好久,一直等他们走远后才敢跑出来,接着一口气跑回家,因为我觉得还是把这件事告诉爷爷比较好。
可是回到家中,却发现爷爷已经不再家了,说是大家都已经随大家去了戏台处准备了,我也被堂弟拉了过去。
夜色很快沉了下来,戏班子也开始化妆,家伙什像锣鼓之类的已经拿出来了,只是那几个人脸色黑乎乎的,面无表情。
下面已经聚了很多人了,老老少少,宛如过节一般,也到是,这里一年到头也没有什么娱乐节目,老婆孩子热炕头常年如此,可以听听戏算是非常奢侈的精神食量的享受了。
第一出就是当时常香玉的名段——选红,我对豫剧研究不多,现在也是个半调子,何况那时候,不过听起来声声入耳,清脆好听,唱戏的人似乎颇得了几分神韵,下面的无论听懂的没听懂的都喊个好,听戏么,不就图个热闹。那些孩子们稍大些的如我这样就蹲在离开戏台不远的土废墙上,年纪小的只好骑在男人们的脖子上,大家都聚精会神地听这戏,而我却没有心思。
我好几次向坐在中间八仙桌旁边笑嘻嘻听着戏的爷爷谈及那件怪事,可是爷爷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兴趣,总是用话打断。我只好自己一个人溜了出人群,往戏台后面走去。
后面甚是热闹,似乎刚才的戏要接近尾声了,班主和那个少年在大声吆喝那些演员抓紧时间换服卸妆,演员们有条不紊地进出大有帐篷的后台换装,只是走路动作颇为奇怪,仿佛双腿灌了铅一样,奇怪地是他们在台上的时候却腿脚灵便动作灵活。
那少年似乎有些困了,用手捂着嘴巴,转头对班主说了句话。
“爹,我牙疼。”话音未落,嘴巴上就挨了一巴掌。
“我教了你多少次了,不许说那个字,要说柴调子!”班主和白天的样子判若两人,非常急躁,旁边昏黄的灯光照射在他本来白净的脸上,蜡黄蜡黄的,加上面庞消瘦,仿佛的了肝炎的人一样。少年挨了一巴掌,不敢还嘴,只是捂着,低着头走进帐篷,班主看了看他,叹了口气。
(后来我才知道,戏班子里是不允许说和聋,哑同音的字的,一般要用别的词语代替,如龙叫海条子,牙叫柴调子,而且小人书也是不许看的,说是不能和那些画里的“哑人”打交道)。
我见班主一直站在门口,也没的机会进去瞧瞧,只好回到前台,现在演的是穆桂英挂帅了。
台下的人已经有些亢奋了,有几个人开始学者台上人的腔调唱了起来,开始只是低沉着自己哼哼,后来声音却越来越大,有的还加上了动作,场面开始骚乱起来。好几个人都模仿着台上角色的唱腔行动,而且分的很均匀,男的模仿男的,女的模仿女的,还有模仿着台上拉二胡打点鼓的,动作惟妙惟肖,仿佛台上一出戏,台下也是一出戏一般,爷爷的眉头皱了皱,抬头看了看天色。
上面的月亮很圆。今天似乎是十五,因为我依稀记得爷爷是初一的生日。
旁边的人样子似乎开始有些异常了,他们一个个睁着凸出的眼球,张着流淌着口水的嘴巴,双手在半空胡乱舞动,仿佛中邪得了癔症一样。爷爷把桌子一拍,喊了句不好,然后往后台疾步跑去。我和父亲以及几位叔叔也跟了过去。
台上的戏还在继续,他们仿佛根本不受台下观众的影响,但是他们唱戏的声音越来越空灵,越来越飘渺。
后台处班主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看见爷爷跑了过来,正奇怪着。
“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些人有问题,明明是在找替身么!”爷爷一下冲过去,抓起班主的领子。
“我不知道,我只是班主,仅仅希望把每出戏都唱好而已。”班主的脸色冷的让人发抖。
爷爷从未生过这么大气。
“我纪某人的生辰触点霉头没关系,半只脚进棺材的人了,怕这些个作甚,可是你不能把无辜的乡亲们卷进来,我和你并不相识,若是你与我早有旧怨,对我一人,对我纪家来就是了,何必连累无辜!”爷爷放开她,忍着激动的情绪吼道,几位叔叔和父亲一听也往前逼近班主一步,也将爷爷护了起来。
“我压根不认识您,我说了,是一个小子请我们来的,戏班子来这里就是唱戏,何况我们唱的也不错,何错之有。”班主依然是那副调调,听到很让人有些生气。
“那周六呢?你们来了一天了,他哪里去了?”父亲问了一句。话音未落,班主冷笑了句。
“一字谓之贪罢了,他拿着订金去赌牌,结果输了大半,回来怕你们责骂,于是花了低价请我们来这里,钱多有钱多的唱法,钱少么,自然有钱少的唱法。”班主又继续说着。
“你戏班子里那些根本就不是活人!”爷爷忽然来了一句,几位叔叔和父亲都惊讶地回头望着爷爷。
“是与不是都不重要,我们的戏唱的不是很好么,他们生前也喜欢唱戏,死后我能满足他们心愿,顺便赚点小钱而已。”班主说地很轻松。
“胡扯!你自己去前台看看!”爷爷把他拉了过去。班主来到前台看见这种光景也吓了一跳。
“怎,怎么会这样。”他马上走到台下,高声喊道“都停下,别唱了!”可是台上的人似乎完全不把他放在眼了,依旧继续唱着,点鼓打着,而且节奏越来越快,台下的人也越来越疯狂。
“这出戏一结束,他们也就找好替身了。”爷爷叹气道。
我当时也从后面走过来,指着班主说:“爷爷我看见他叫那两人去破台,可是却是喝了公鸡血,又把自己的血撒在地上。”
“我也没有办法,他们的血早已经僵固,喝下公鸡血可以催动血脉流动,否则就身体僵硬,动不了了,把血洒在后台,是怕他们一下会失控。”班主无奈地说。
“可是他们已经失控了,这出戏不能停,一旦唱完,这些人就都会失心疯了。没了魂魄,比死更难受。”爷爷非常痛心地说。
班主则低头不语。
“我并非想要害人,实在有说不出的苦衷。”他似乎很是懊恼,居然抱着头坐在地上哭起来,那个少年忽然走了出来,走过来拉了拉他的衣袖,班主将少年一把抱住,放声痛苦。
“现在还有个办法,只要把他们困住,还能抱住大家。”爷爷的声音坚定了许多,立即开始吩咐人手。
他叫几位叔叔去了村口赶紧看下一些尚未被大雨浇湿而又被雷电劈开的树,而父亲则被吩咐让在场所有未满一轮的小孩全部抱走。
“幼童寿不到十二,易被游魂附体。”这是后来父亲告诉我的,不过当时我已经刚过了十二,所以被父亲赶到一边。
没过多久,几位叔叔抱来了一大捆木头,各种形状的都有。我好奇地问爷爷这有什么用。
“这个唤作雷击木,上天雷电所劈开,鬼魂深惧之。”爷爷一边收拢木头,将后台整个围成一圈,总共八个角,按照八卦图形,把木头摆放好。
台上的戏已经进入高潮了,扮演穆桂英的演员声音高亢,眼看着就要结束了。
爷爷排开众人,肚子走到台下,对着台上的唱戏人大吼一句。
“人也好,鬼也罢,不可贻害世间无辜之人,听老头一句劝,都散了吧。”不过上面的戏还在唱着,而且很快要结束了。爷爷等了片刻,依旧没有任何反应。
他长叹一口气,接着居然掏出一把匕首,割开自己左手手腕一个口子,鲜血立即流了出来,几位叔叔和父亲见后大惊,想去阻止,但却被爷爷挥手拦住。
“我已是行将就木的人了,不过我的话你们还是要听的。”说完背对着大家,将匕首抛下,从后台走上前去,居然站在了戏人之中。
这帮人依旧没有理会,还是在那里自顾自的唱着,爷爷,大步走上前去,血随着他的步伐在戏台上滴落开来。他一把抓住扮演穆桂英演员的手,两人居然对唱了起来。可惜我对戏剧天生没有兴趣,具体唱些什么,我也没有听清楚,只知道到后来爷爷的血越流越多,叔叔们和父亲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不过奇怪的是本来应该快结束的戏居然一直唱了下来。
最后爷爷从台上下来了。非常的虚弱,脸色惨白,但台下原本跟着一起唱啊跳的人居然回复了平静,只不过都昏过去了。爷爷说了句照顾好他们,接着也不省人事了。大家立即帮爷爷止住血,然后七手八脚抬回家去了。
那一夜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我只记得后来那台戏一直唱着,台上的演员显的非常兴奋,仿佛不知道疲倦一般,他们的声音越唱越高昂,戏文越唱月快。最后我受不了了,眼睛开始犯困,大家都散了,临走前,看见班主泪流满面,跪在台前痛哭。
他们唱戏地声音响彻动天,一直延续到第二天的第一声鸡叫才结束。
早上起来,只剩下空荡荡的戏台,他们都不见了,似乎从未来过一样,村民们也将昨晚的事情忘的一塌糊涂。
不过有一个人回来了,他就是周六。
周六一脸的恐惧之色,如同受了很大刺激一样,跌跌撞撞的跑进我家里,口中高喊着:“纪老太爷救我,纪老太爷救我。”
当时爷爷已经稍微好些了,不过依然只能躺在床上,进食少量的红糖水鸡蛋,叔叔们看见周六来了,气不打一处来,纷纷要上前揍他。
“你到底请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回来?”父亲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周六哭丧着脸,抡起自己的胳膊往自己脸颊上拼命的扇起来,直扇的双脸红肿高耸,仿佛两边各贴了块猪膘肉,带着红红的半透明色。
爷爷终于说了句算了,他才停下手来。
“我是真不知道,那天我拿了钱去了集市,一下没管住自己的爪子,居然将定金输了大半,正在烦恼时,本来想回来认错,结果在村口几十里的荒外处地方遇见了那个戏班。
当时我就觉得非常奇怪,因为天气热的很,而他们除了那个班主和少年,全身裹的紧紧的,脸头上都带着斗笠和黑色面纱,特别是走起路来,小腿挺直挺直的,灌了铅一样。而且走起来非常整齐,跟着前面的班主。
不过我看见他们背着箱子,还有一些唱戏的家伙,于是上前问了问,没想到那班主一听可以唱戏,居然说分文不收,并邀好一起上路,让我带他们回村子。
我一听有这等好事,就没有用我的狗脑子多想想有什么不妥,就一口答应,并且带着他们往村口走。
走到黄昏的时候,天忽然开始下起大雨,雷电交加,那班主好像非常畏惧,连忙说让找个地方避雨,等雨停再走,于是我带着他们去了离村口不远的破庙。
进破庙的时候雨已经下了起来,我跟在最后面,本来要进去,正好一阵闪电,接着是一个大雷,震的我耳朵都快聋了,可是等我转头,忽然其中一个人扯下斗笠,居然朝我扑了过来。
我借着外面闪电的光,看见那人的脸干瘪如同腌制的腌菜一样,土黄色的,而且面目狰狞,眼睛直直的凸了出来。伸出细长的双手朝我脖子处掐过来,我吓坏了,没命地跑,后面班主一直在喊我:“莫要跑,不打紧,不打紧。”
那晚上我怕他们追上我,一直沿着山路乱跑,直到雨停日头出来了,才敢停下来,接着倒在地上一下就累地睡着了,这不我一醒过来就回村子了,那个戏班在这里没出什么事吧?”周六畏惧地小心试探问道,结果自然得到的是众人的唾骂。
“那个班主,不是普通的班主,其实是个赶尸人罢了,我最近听说有个戏班在赶戏的时候需要渡河,但却因为被众人看不起租不到大船,那些人,向来不与戏子同船同车,以为是折了自己身份,污了船客的名节。所以班主只好带着他们坐了条破旧小船,几十个人拥挤在船上,那还了得,果然到河心,遇见天气变坏,掌船的马上弃船跑了,剩下的人全部活活淹死在河里,只有班主水性不错,可是拼了性命,也只是救起了他儿子。
据说后来那河每到晚上过去就能听见河下鼓锣齐鸣,戏声大作,以至于没人敢过河了,班主雇了人,将所有的尸体和家伙都捞了上来,说是要把众人带回各自家乡好好埋葬。”爷爷说到这里,开始气喘,休息了下,接着说道“我认为班主是怕众人魂魄不散,想唱完最后一出戏才肯罢休,所以才会出此下策吧,至于事情演变到那个地步,也不是他想看见的,所幸最后没有出事,否则,我这个生辰过的可就罪过大了。”
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不过由于爷爷失血过多,本来硬朗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没过多久就去世了,至于那班主是如何赶尸的,爷爷却只字未曾提过。(戏魂完)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9 08:2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六十七夜 婴牙
被丢弃的,就是垃圾。听上去倒是个极为简单易懂的道理。
虽然然每一个垃圾也曾经是一个有用处的东西,不过当失去作用时当然要扔进垃圾箱。
在我的旁边就是一个垃圾箱,准确的说应该是个果皮箱,很破旧了,绿色的油漆外科几乎脱落光了,“爱护卫生”四个字也只能看见后面三个了,那个爱字完全磨光了。
垃圾箱的入口出还粘着一块香蕉皮,还有些干涸发黄的痰迹,稍微靠近一些你几乎可以嗅到阵阵带着浓重刺鼻的酸梅味,和腐烂的水果味道。不知道这个城市创卫是如何拿到的,这种垃圾箱,也难怪路人在扔的时候喜欢表演投篮技巧,毕竟如果扔东西的时候手如果碰到的话,会恶心很久。
至于做报纸一不小心忙到入夜,早已经是家常便饭了,看看手表早已经快八点了,早已经厌倦了回家吃方便面的我决定买几个蛋糕随便打发下自己。城市开始远离白天的喧嚣,犹如一个少女,换下了布满灰尘的外套,穿上了黑色的丝绸睡衣,安静地睡着了。
路边就有一家叫金冠蛋糕的小店,里面的售货员打着哈欠的百无聊赖的看着电视,新闻里似乎在报道最近越来越多的弃婴事件。我则走过去问她要了几个蛋糕。
咬着蛋糕,我走在回家的路上,不知道是在是太难吃还是不习惯吃这个,我把剩下的半个蛋糕扔进了路边的一个垃圾桶。谁知道高中那点投篮技巧忘光了,手生的厉害,蛋糕落在了垃圾箱外面。路边有很多还未打烊的小店。大人们都顾着生意,正好一个小姑娘睁着圆圆的大眼睛站在店门外,估计是老板的女儿或者是她的父母正在里面购物,小女孩手里拿着跟棒棒糖,好奇地望着我。我心想老自己大一个人了,总要为下一代起个表率作用,对着她尴尬地笑了笑,然后走过去捡起蛋糕扔进去,动作做的极为夸张,就像是表演情景哑剧一样。
靠着旁边的路灯,垃圾桶闪着绿光,黑洞洞的扔口像一张大嘴一样。
刚想转身离开,却发觉自己的衣服好像被人拉了一下。
回头一看,一个人也没有。我看了看路边的那个小女孩,她的眼睛里也充满了不解,歪着脑袋望着我。
“大概是错觉吧,可能衣服勾住了什么东西。”我暗自嘀咕了一下,手在衣角摸了摸,可是没有什么所谓的线头之类的。我刚想转身,但这次确确实实感觉到了,我的衣服被拉扯了一下。
我没有转头。
因为我看见旁边的小女孩惊恐的用手指着我,她的嘴巴开始慢慢变成个O形,接着哇的哭了出来。
“妈妈!垃圾桶长出手来了!”小女孩已经把棒棒糖扔掉了,两只胖乎乎的小手揉着眼睛,朝店里走去。
我回头一看,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手。蹲下身子,忍着垃圾桶撒发的臭味,我望里面晃了一眼。
黑乎乎的,什么也没看看见啊。
可是我听见一阵咀嚼声,速度很快。我小的时候养过蚕。听大人们说,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把蚕和桑叶放进小纸盒,就是那种以前用来装打针需要的药品的小盒子,将耳朵贴在盒面上,你可以听见蚕咬食桑叶的声音,有点像锯子在木头上来回拉,又有点像咬着蚕豆,很脆,很急。
现在听到的声音,就是如此。直觉告诉我,垃圾桶里面有东西。我拿出手机,打开灯,把垃圾桶盖子缓缓地打开,当手机的灯光即将照进去的时候,一个看上去体型比狗稍微大一点的东西呼的一声从里面窜出来,吓了我一跳。它用四肢在地面快速地奔跑着,迅速穿过了马路,消失在夜色里面。
我想去追,不了却被小女孩的母亲拉住了,她硬要说我抢她女儿的棒棒糖吃。可是小女孩却一再强调垃圾桶里伸出了一只手。一下子乱成一团,好说歹说,我又帮她买了新的棒棒糖小女孩才破涕为笑,和她的母亲离开了。
第二天午休,当我把这件事情告知纪颜的时候,他也非常奇怪。
“从垃圾桶伸出来的手?”他无比诧异的重复着我说过的话,看来这件事连他也未曾听过,的确是非常古怪的事情。
“不过我也没有亲眼看到,只是那个小女孩是这样喊的。”我实话实说。
“孩子的眼睛往往比大人更敏锐,更真实。”纪颜很相信地说了句,无可否认,人的年纪越大,看东西往往越虚假。话虽不错,不过这件事却解决不了,全市的像昨天那样的果皮箱和垃圾桶最少有上千个,总不可能一个一个去查吧。我原以为事情会不了了之,可是很快,居然陆续有人反应在夜晚被垃圾桶内伸出的手吓到的事情。
纪颜饶有兴致的把所有出事的地点标记到市区地图上,然后高兴地拿给我看。
我看着满地图的红叉,不知道他想告诉我什么。
“没注意么,这个家伙只出现在饮食街或者餐馆附近。因为那里丢弃的食物很多。”果然,经他这么一说,倒是的确如此。难道说只是一只被遗弃的饥肠辘辘的小动物罢了?可是问题是那个女孩明明看见伸出来的是只手。
不过就算知道这个家伙的目的,我们也不可能老是蹲守在那里等吧,何况我们也没有这个义务,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纪颜这家伙一样总是有空闲的时间来研究这个。
当然,这句话我从来没对他说过。
天空上压下来的云如同刚刚抹过脏桌子的黑抹布,断断絮絮的,而且还没有拧干。混合着汽油的水渍在冰冷的阳光下折射着绚丽扭曲着的而让人发腻的彩光。街道上的行人拿紧了自己手中的黑色皮包,低着头,默默地急行在还没完全风干的地砖上,如同忙着准备过冬食物的蚂蚁。若不是从步行街两边堆满着虚假伪善笑容的商家们招呼着带着孩子的家长进去消费的话,我还真没发现今天是六一儿童节。
第6部分
孩子的节日么?或许已经离我太远了,几乎是记忆深处的东西了,我儿时的六一留给我的只有是那狭窄潮湿闷热的低矮土房,和频繁的搬家换房,或者抱着廉价的已经破旧的泛白玩具呆在一大堆吐着霉味的家具面前无聊地看着父母与刻薄的房东对几块钱差价的房租争吵不休。
我向来认为这种节日还是多一些的好,国人们喜欢用节日约束自己,例如学雷锋日就应该做好事,植树节就应该多栽树,母亲父亲节就回家吃躺饭,当然,平日里本该作为陪双亲吃饭的奖励所得的钱就不要了,儿女们会爽快地当作孝顺之用,不知道又有没有吃饭日,是否干脆就在那天才吃饭,其余的日子都喝粥,这样省下来的钱能干多少事啊,国民生产总值肯定翻番,不过苦了种粮食的农民伯伯,不过也没什么,大力推广种榴莲啊,种仙人掌啊,管他土地适合不适合,人家明星都种了,你种不得?
为了写部分关于儿童节的报道,我和纪颜漫无目的地走着。他说顺便看看,说不定可以遇见那个喜欢躲在垃圾箱的家伙。
我看见许多的年轻父母,搂着抱着牵着那些兴高采烈的孩子们,整个街道充满了童趣,我仿佛来到了童话世界里的小儿国,不过这些孩子在若干年以后也会长大,没有那个人可以不长大,问题是长大以后的他们心底里是否还残留着孩提时代的一点童真。
接近黄昏的时候,忽然下起了暴雨,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几十年的我早已经习惯了,连忙拉着纪颜跑进了附近商家的塑料棚下避雨。
“需要买什么东西么?”老板手里提着一把伞笑容可掬地问我。
“不了,借贵宝地躲下雨。”我罢了摆手,老板马上转身,进店里去了,把伞立在了里面墙角。
外面的行人少了很多,可是我却看见一位身材瘦削,披着蓝色外套里面裹着长裙的女人居然抱着一个襁褓在暴雨里行走,她的头发和衣服紧紧地贴在身上,从远处看去就像一根熄灭的火柴。每每路过果皮箱,她都非常在乎地朝里面望望。她木纳地一步步走在街道上,不在乎路人奇怪的眼神,一边走,一边嚎哭着,在空旷响彻着雨水击打地面的声音里显的非常揪心。
“哪里有这样的母亲呢?她怀里抱着的该不是她的孩子吧?”纪颜皱着眉头说了句,而且一边说一边冲进店里。
“老板,伞借我用下。”说完,便抄起墙角的伞冲了出去。
“你这人怎么这样,这是新伞,没过水,坏了你要赔钱!”老板气急败坏地从里面冲出来,我笑着拦住了他。
“借用一下,如果你实在觉得亏了就当我们买下了,反正回去也要用,这雨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下完。”
一听买下来,他不再说话,哼了一声,接着从我这里拿过钱,嘟嘟囔囔地走进去了。
在看纪颜,他已经把那个女人拉过来了。
走到近处看,她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样子,虽然面黄肌瘦,脸颊的肉仿佛被刀剔除过一样,但五官还算清秀,只是眼睛里看不到多少光芒,几乎没有多少黑色。
是失去希望的人么,眼睛无光的只有两种人,瞎子和绝望者。
她似乎对我们没有什么反应,只是死死地抱着那襁褓。
“松开手吧,里面是你的孩子?这样还不把孩子淋坏了?”我走过去,想去结果来。可是她仿佛受了很大刺激一样,抱的更加紧了。我和纪颜没有办法,否则人家还以为我们两个以为不再光天化日之下就可以强抢良家婴儿。不过那女人忽然眼睛一翻,晕了过去。
她的身体很弱,大概经不住这样的暴雨吹打。纪颜连忙搂住她,在为她掐住人中。我则拿起了她始终抱着的襁褓。
是婴儿?可是我没有听到一声啼哭啊。
好奇地打开襁褓一看,里面居然是一个塑料娃娃而已,难怪呢,的确没有那个正常的母亲会抱着孩子在暴雨中行走。
纪颜也略有惊讶,不过那女人醒了之后却又换了副脸孔。
“看来我又发病了。实在对不起。”她显的有些冷瑟,不过却很有礼貌,举止也和刚才不一样了,看来应该受过很好的教育。
由于雨水把她全身打湿了,为了避免着了风寒,纪颜建议赶快送她回家。
“你的家在哪里?”我问她。
“家?那个地方姑且称之为家吧。”她很失望地抱着身体,低垂着头说。
天色不早,我决定和纪颜先送她回家。
出乎我们的意料,这个女人的家居然如此的奢华,在位于市中心的黄金地段能有这么大的房子应该花了不少钱。
“每次犯病,我都会抱着这个娃娃四处乱走,给你添麻烦了,真不好意思。”进入屋子,里面的装修更加华丽,全大理石铺设,只是几乎所有的家具都是铁制的,包括椅子和桌子,还有茶杯,看来这女人不喜欢木头么?女人在一个佣人的搀扶下进去洗澡换衣,而让我和纪颜在客厅里等待,一刻钟后,她出来了,换上了一套镶嵌着金丝花纹的灰色绸缎睡衣,原本乱糟糟的头发也整齐地梳理在脑后,而经过热水的冲洗,脸上也恢复了几丝红润,和在雨中根本是判若两人。
“既然您没事了,我想我们也该走了。”我准备起身,而纪颜却没有动,他直直地望着那个女人。
“可以告诉我们为什么你会抱着那个塑料娃娃么?如果方便的话。”纪颜缓缓地说,女人没有任何表情,薄而苍白如纸张般的嘴唇动了动。
“因为我思念我的孩子。”我坐了下来,心想可能她的孩子丢失了吧,在这种节日看见别人都带着孩子享受天伦之乐,的确容易产生心病。
“不,与其说是我弄丢了我的孩子,倒不如说是我抛弃了他更为恰当。”女人始终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冷酷的如同冰雕一样,在她那高雅尊贵的脸庞上看不到本来该有的温柔。听完她的话,我和纪颜都有些吃惊。
“你们也该看到了吧,这房子,这富足的生活,以及我现在社会的地位,其实得到这些都是有代价的。
十年前,我还只是个刚刚毕业参加工作没多久的大学生,我原以为自己是优秀的,出众的,我不知道运气是什么,因为我自己就是好运的代名词,从小到大,伴随我长大的是赞扬和羡慕。可是当我真正融入这个现实的时候,发现我原来的想法是如此的幼稚可笑,比我厉害,比我能力强的人比比皆是,巨大的落差让我产生了强烈的自卑感。
而那个时候我遇见我现在的先生,一位大我十六岁的台湾男人。或许你们会看不起我,这也没什么,我也不会自欺欺人的到处说我和他是因为互相爱慕而结合在一起,根本不是为了钱。从小父母的教育让我非常直爽,的确,我嫁给他就是因为他富有,这有错么?人生活在世界上总该有个目的,我只想过的舒适些,因为我已经过于习惯生活在别人羡慕或者说嫉妒的眼光里,我无法忍受自己受轻视。
当然,我也不是完全看重他的财产,总的来说他还是十分爱我的,婚姻就是这样,要不找一个你爱的人,要不找一个爱你的人。结果我发现这个世上没有我爱的人,那我只好找一个全心全意爱我的人了。
可是我错了,我丈夫的母亲是一位相当注意禁忌的人。而我的孩子,则犯了他们家族所谓的大忌。”女人十分平静地叙述着,如同在讲他人的故事,可是说到这里,语速居然变快了,鼻孔也因为呼吸的加快而张大。
“禁忌?”纪颜奇怪地说了句。
“是的,而且是很严厉,无法妥协的。那孩子生下来,嘴里就长满了牙齿。”女人痛苦地闭上了严谨,紧紧地咬住自己的下嘴唇,好半天没有在说话,反倒是纪颜说了起来。
“婴孩若诞之怀牙,必勀父母?”纪颜说。女人点了点头。
“这不过是诧言罢了,怎么还会有人当真?”纪颜无奈地说。
“可是,那孩子的牙齿,犹如锯齿一般,长满了整个嘴巴,你见过正常的人会长那种牙齿么?”女人睁开眼睛,反问我们。
“我丈夫祖籍江浙一代,虽然公公去了台湾,但家中风俗一直不变,新生儿是在周天前是不可以喝母亲的奶水的,而是要向他人或者邻居‘乞奶’,又叫‘开喉奶’,生的是男孩,就像生女孩的人家讨奶,反过来也一样,意喻为孩子讨个好姻缘。
可是这个孩子,生下来就长满牙齿,谁敢为他喂奶?孩子饿的大哭,我忍着疼为他哺乳,结果被婆婆发现,她高喊着说这孩子是妖孽,并警告我,如果不把孩子处理掉,就要丈夫同我离婚,当然,那孩子他们也不会管。而且我也别想要走一分钱。
而这个决定,我的丈夫也默认了。
于是我面临着一个选择,要么我孤身一人养大这个孩子,要么我就抛弃他,继续我一如往前的富足生活。”外面的暴风雨下的更加剧烈了,女人再次停了下来,望着窗外的暴雨出神。
“那天也是六一,也是这么大的暴雨,我做出了个至今悔恨的决定,我将那孩子扔进了路边的垃圾箱。让我吃惊的是,他没有哭泣,也没有嚎叫,而是瞪着眼睛看着我,拳头握的紧紧的。我感到了一丝恐惧,倒退着离开了那里,那以后我就落下了病根,每次出现暴雨,我就会陷入疯癫的状态,我的丈夫也开始厌倦我了,为我在这里置办了一处房子,就不再理会我了。”她的神情很漠然,我无法评价或者指责她的选择,更不能去说她是自私的,因为我没有经历过这个,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同他一样,所以我没有资格以卫道士的口语去说她。
“你很自私。”纪颜说了四个字。那女人听后却自嘲地笑了笑。
“的确,你说的没错,但是我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了,到头来我失去了丈夫,也没了儿子,一个人空守在这大屋里。”
“但是,我经常有种预感那孩子还活着,所以我最近时常会去找他,希望可以补偿我对他的过错。”女人说到这里,终于忍不住了,那冷酷和高贵在对孩子的思念面前软弱的不堪一击,她捂着脸痛苦的哭泣起来。
“夫人,请不用难过,我们一定会把他找回来的。”纪颜忽然开口说道。
我吃惊地望着纪颜,这么大的城市,到哪里去找啊。可是纪颜的样子不是开玩笑,他也从不开玩笑。
“那,那正是太感谢你们了,如果你们帮我找到他,无论付多少钱我都愿意。”那女人放下手,一脸喜悦地望着我们。
“不用了,你还是多留着些和你孩子生活吧。”纪颜谢绝了,并且和我一起离开了那里。
路上雨已经停了,我忍不住问他,是否真的能找到。
“你难道也认为一个婴儿在垃圾堆里真的可以生存下来?”纪颜反问我。
“难道你只是安慰那个女人一下么?”我问道。
“不,我觉得现在应该去找那个垃圾箱里的怪物。另外你去查查那个女人的背景啊。”我还以为他是一时激动就答应了。
我和纪颜分开了,他去准备陷阱来抓那个喜欢呆在垃圾箱的怪物,而我则去查了查那个贵妇人的背景。
结果和她告诉我们的差不多,她的丈夫的确是个台湾富商,不过据说最近正在重病着,而且情况很不乐观,大概是怕丈夫走后自己孤独终老吧,所以想把自己孩子找回来。
而纪颜那边已经准备好了一切,只等着那只怪物落网了。
等待的时间总是觉得漫长,纪颜说他在各个怪物曾经出现的垃圾桶里都投放了沾有他血液的食物。
“只要他吃下去,我就可以找到他。他不去碰的食物十二小时后就会没有效力,而如果吞下肚子,血液的力量可以维持的更长一些。”纪颜自信地说,接下来则是耐心地等待十二小时。
果然,纪颜感觉到了。
我跟着纪颜来到了一家小饮食店的后门,那里堆放着大量还未刷洗的碗筷,我打赌任何人看过之后都会对这里的食物失去信心了。而且很快,我们在附近找到了一个垃圾桶。
一个长方形的,顶盖则是弧形可以掀顶的铁质垃圾桶。
“就在里面。”纪颜肯定地说,“不过听你说他跑地很快,我带来丝网,这是乡下用来捕狼的,应该用得着。”我听从了他的话,两人将丝网盖住了垃圾桶的上面,接着掀开了垃圾桶。
一个黑影很迅速的跳了出来,不过这次他则撞在了丝网上。
捉到了。
纪颜赶紧把网束紧,将怪物带回了家中。
我们好不容易把他拖了回来——一路上他都在拼命挣扎着,打开灯,我才看见他的全貌。
和普通的小男孩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身体很脏,而且手臂很细,但大腿却非常发达,这恐怕也是他用四肢高速奔跑的原因。
他的眼睛很漂亮,但却带着不解恐惧和愤怒,就像是被打扰了好梦的孩子一样。我忍不住伸手去摸了摸他的脑袋。
如果不是有丝网,恐怕我的手就没有了。
几乎是一刹那,我看见他的嘴巴猛的张开朝我手咬过去,我下意识的避开了,牙齿咬在丝网上,断了好几根绳索。
“狼都无法咬断的网居然被轻易拉开了。”纪颜叹了口气,只好找来一个铁笼子暂时把它关起来,笼子里的他显的非常安静,只是盯着我们。
“他到底是如何生存下来的啊。”我不解地问。
“不,大部分婴儿恐怕都会在丢弃不久后死去——如果没有好心人人样的话,可是他不一样。带着婴牙出生的人,他们的生命力和适应能力完全超过了普通人,怎么说呢,或许某些恶劣的环境一个物种需要很多年才能进化到去适应,而他只需要几年,甚至几个月就可以了。他犹如蟑螂一般的生命力居然靠着吃垃圾箱里的食物活了下来,而且养成了动物的本能。
这种东西叫竜,旧时侯,一些部落对婴儿的降生有很多规矩,比如六指的婴儿,甚至双胞胎或者多胞胎都被视为不吉利不详,生出这些孩子的家庭会被视为贱民,孩子会被处死,如果是双胞胎则由孩子的父母选择一位留下来,另外一个就抛弃到荒野喂狼,而且整个部落都要‘竜’多日,可能是一种祭祀,后来泛指不详的婴儿叫竜。”纪颜望着那孩子,慢慢地说着。
“我曾经也是竜。”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回过头却发现笼子里的那个孩子正趴在地上与纪颜对视着。
“你说什么?”我问纪颜,他则摇头,不再说话了,我清楚纪颜的个性,如果第一遍问不出来的事情,再问下去也是多余。
“早点睡吧,明天我们把他交给那个女人,应该可以没事了。”纪颜打着哈欠,走进了卧房,我见外面天色很晚,于是干脆也住在这里一宿。
只不过夜里总是睡不着。
因为我听见了一宿的磨牙的声音,和金属的撞击声,我觉得好笑,任凭你牙齿在厉害,那笼子可是铁做的。
果然,早上醒来,那家伙很疲倦地躺在里面,嘴角还趟着鲜血。
我们来到了那栋豪宅,接待我们的是先前看过的佣人,我将笼子递给她,她看了看,小心地避开了那孩子的嘴,把笼子帮我们提到了客厅,而且我们再次见到了那位妇人。
和几天前不同,她的气色似乎更好了,听说我们为她找回了儿子,非常高兴,可是等她看见笼子,又吓了一跳。
“这是我儿子?”她往后退着,指着笼子说。
“那当然,难道您认为能在垃圾桶里生活了十年多的人还会是衣冠楚楚,懂礼识节的人么。”我又些不满地说。
“不,我的意思是,我要看看他的嘴巴。”那妇人说。纪颜蹲下去,找来一块面包,扔进了笼子。
那孩子张开嘴巴大口的吞吃起来,他的牙齿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啊,只是略脏一些。
“这不是我儿子。”妇人失望地说,“他的牙齿是那种类似鲨鱼一样的连着的锯齿,不是这种人的牙齿。不过还是很感谢你们,虽然他不是我儿子,我还是会好好照顾他,让他能重新变成人。”说完,他朝我们鞠了一躬。
我和纪颜向她告辞,走出了那房子。
“我总觉得那有些不对。”纪颜低声说。我则反问他哪里不对了。
“如果这孩子在垃圾堆里生活了十年,为什么我们现在才发现他啊,不可能十年中他从来没被人发现过,你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久,有听说过么。”
我当然摇头。
“还有,那佣人从你手中接过笼子,却没有任何一点的惊讶表情,另外房间里的那些铁制的家具,太古怪了。”纪颜说的的确很有道理,不过我实在不明白是为什么。
“对了,那个台湾富商还有别的子女么?”纪颜忽然问道。
“没有,他只剩下一个八十多岁的老母亲,而且似乎他如果死了,所有的钱都回归他母亲,如果老太太再去世,那遗产都会归为政府和慈善机构。”我如实说。
纪颜皱了皱眉头。
“我觉得我们可能被利用了。”纪颜叹气道,他望了望那栋豪华的房子。
“算了,这些家事也不是我们管的了的。走吧。”纪颜拍了拍我肩膀。
一个月后,我接到了一则消息,因为我始终注意着那个妇人和她重病的丈夫,而现在,她丈夫已经去世,而遗产的绝大多数落到了老太太手里,后来据说这位妇人带着一个孩子去了台湾,并告知说这是她丈夫仅存的儿子,老太太自然很高兴,在做过了检查后,证明了的确是她儿子的骨血,所以把那孩子留在了身边,并且再次承认了这个儿媳妇的身份,原来以前的矛盾来自于这个女人好赌成性,而且遗失了自己的孩子,而并非是因为什么生下来带有婴牙的不祥之子。
可是没过多久,老人被发现死在了家中,喉咙都被咬断了,仿佛是什么野兽干的,那唯一的孙子也不见了。所有的钱,全部变成了那妇人的财产。
我把这事告诉了纪颜,他嗯了一声。
“其实我觉得那妇人可能早就找回了自己曾经丢失的孩子,再养育了段时间后发现无法把他变成正常人,所以又再度抛弃了吧,那孩子也就逐渐养成了在垃圾箱里寻找食物的习惯,大概最近她发现被她抛弃的儿子又有了利用的价值,才在那天演了出戏,想让我们再次把他找回来。
具备野性的孩子果然如她所愿将那老人咬死了,所以自然所有的钱都归她了。至于如何使那孩子咬死自己的奶奶,或许早就是那女人的训练课程之一吧,即便是狮豹一类的野兽,也是会被人类轻易的埋下暗示而产生条件反射的。”
原来如此。
不过我觉得很不舒服,被人利用自然不是什么让人值得骄傲的事情,我决定再去她家一次,和那女人好好说道一下,纪颜没有阻止我。
来到她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我忽然看见一道影子飞快的跳进了客厅开着的窗户,我叫来了佣人,她认得我,并开了门,说太太在客厅。
我信步走进去,没到客厅却闻见好大一股血腥味。
打开门,却看见那个孩子伏在地上,死死的咬住那女人的喉咙,看样子似乎没救了,眼睛已经泛白,手脚无力的耷拉下来。
那孩子,不,还是叫他竜吧,似乎知道我来了,朝我大张着沾满了鲜血的嘴巴,发出了呜呜的悲鸣。
那一刻,我借着不多的外面透过来的最后一丝光线,清楚地看见,在他那如普通人牙齿的后面还长着一层牙齿。
密密麻麻,如锯齿一样的婴牙,闪着银色的光。
当外面完全接近黑暗,他敏捷地跳了出去,马上消失在夜色之中。
或许有一天,我还能在垃圾箱边遇见他。(婴牙完)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9 08:3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六十八夜 冥婚
冥婚,又叫阴婚,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还有的少男、少女还没定婚就天折了。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另外,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冥婚。冥婚多出现在贵族或富户,贫寒之家决不搞这种活动。宋代,冥婚最为盛行。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当然,也有活人同死人结婚的,按理是相当的晦气,但事情发生,总是有其一定的道理。
“冥婚么?当然有,起码我就经历过。”纪颜从一堆书中抬起脑袋,他今天叫我来帮他清理旧书,天气不错,一些书应该拿出去晒晒,免得发霉或是被虫蛀就可惜了。另外,一些压着箱底的书籍也翻了出来,一并晒晒。
“为什么一定要今天才晒晒这些书和衣物呢?”我问他
他说了句等等,接着就从一大堆书里面翻找着,终于,他找出一个红色外壳,那种上世纪八十年类似于主席语录的笔记本,大概一个半巴掌大小,纪颜吹掉上面的灰尘,翻开读起来。
“六月初六,俗谓‘晒衣节’,是日家家出晒衣物,书籍,可免霉渍鼠咬,江西德安一带,这一天需要迎接杨泗菩萨,不敢说一句笑话,如有违禁犯忌者,谓菩萨必将降灾于其人之身。在这一天见到太阳则大吉大利,如果天变下雨,则是不祥之兆。”他合上笔记,冲我笑笑。
“我知道了,今天叫晒书节么”我把书整理着。
“放下吧,今天还不是呢,只是告诉你有这样一个传统而已,其实我要和你说的,是关于冥婚的事情。”我们去洗了洗手,接着坐在沙发上。
“去年六月,我接到朋友的恳求,希望我来一个城市近郊的一个村子,据说是遇见了很奇怪的事情,他是我高中时代大我一界的学长,后来据说去了警队,平日非常自负,他很少求人,所以他的要求我自然要答应。
村子不大,只有不到一百来户人家,可是土地却很多,真的是地广人稀,而学长说的所谓的奇怪事情,是一关于一具女尸。
根据学长的描述,死者大概十三,四岁,短发,面庞清秀——这只能说我在洗干净她的脸之后看到的,看样子似乎还是学生,这么年轻就死了,不禁让人有些心痛。
没有明显的外伤,死因应该是脖子处的紫黑色淤痕。
她是被人掐死的,而且发现的时候是下身赤裸的,后来鉴定也证实她是被奸杀的。而且她的嘴巴里还含有一些酒精的成分,胃部没有,可能是凶手强吻时候留下的。
在这个民风向来淳朴的村子出了这么一件事,当然不好听,村长长得矮黑粗壮,但一脸老实,我们告诉他暂时不要张扬,免得搞的人心慌乱。
尸体是在当地的一个瓜棚附近发现的,死者的身份也查清楚了,是一户瓜农的女儿,这家人是从外地搬来这里的,当初说是这里的土地适合种植西瓜,女孩是家中独女,正在县里重点中学上初中,这件事无疑对这个家庭是个很大的打击。
女孩母亲很早就死了,和父亲生活在一起,那天也是她和父亲轮流看护瓜棚,发现尸体的,正是他父亲。
这个红脸孔的高大男人把宽厚的双手插进头发里,默默地坐在一边。当我们问他话时,他的眼睛都在充血,嘴唇红的厉害,干净洁白的牙齿死死的咬着下嘴唇,现在的他犹如一头发怒受伤的狮子,我没有多问什么,只是让他好好安静一下。
至于之所以说奇怪,那还是关于这具尸体。
首先我赶来的时候已经距离死亡四五天了,当时这里已经收拾停当,可是尸体居然一点腐烂的迹象也没有,而且无任何尸斑,柔软如生者,割开皮肤,血液居然还可以正常地从伤口流淌出来。
除了冰冷的身体和没有呼吸外,她和睡着的人没有什么两样。
我也非常奇怪,这在我遇见的事情中毫无先例可寻。我只有期待赶紧抓到凶手。
前面说过,村子里人很少,加上这个村子比较偏远,所以村子内的人犯案概率比较大,正当大家进行着紧张排查的时候,凶手却主动自首了。
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甚至包括当地的村民意料之外,凶手陪同着自己父母来自首,而当时眼前的那个同样稚嫩清秀而且带着书生气的男孩居然是如此残忍的强奸杀人犯。
‘是我杀了她,圆圆当时叫地很厉害,我不得不掐着她的脖子,然后,然后强,强奸了她。’这个叫朴素的男孩子断断续续地说,最后居然还羞愧地红了脸。
一个强奸杀人犯谈到自己的罪行还会红脸么,我有些奇怪。
接着,自然是死者的父亲对他的愤怒,要不是几个强壮的警察拖住,我相信不消几分钟,那男人会把眼前的朴素撕个粉碎,朴素的父母唯唯诺诺地站在一边,显的很慌乱,又带着内疚。
他们一看就是非常老实巴交的人,而且这个男孩和那个叫圆圆的死去女孩居然还是同学同桌,圆圆还经常去朴素家写作业。
‘是我杀了她,我有罪,你们把我抓起来吧。’朴素忽然很不耐烦地高喊起来,伸出瘦弱如木柴的双手,在大家面前晃悠了一下。
‘你知道自己还未成年吧,根本不会判死刑。’学长忽然冷冷地说了句,朴素和家人当时愣了一下,随即低头不语。
诚然如学长所言,如果是十五岁犯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会从轻发落,而十四周岁以下则不会被判刑。
朴素今年十一月才满十四。
我忽然感觉到了法律的无奈,当朴素的父母面容焦急的确定了这件事后,脸上忽然露出了无比轻松而让人非常厌恶的表情。
可朴素却依旧很悲伤地坐在凳子上,脑袋耷拉着望着地上。圆圆的父亲则大吼着要宰了他。
‘朴家人真缺德啊,早就算准了没事,何况朴素的大哥还是市里法院的,说不定交点钱就没什么事了。’
‘是啊,前几天他大哥还来了,坐着汽车呢,别提多神奇了,也难怪,人家好像是市里最年轻的检察官。’
村民们大致都知道事情的原委,这么点人,消息口耳相传,不亚于现代媒体了。
果然,一系列繁琐的条例后,虽然情节严重,但基与凶手的自首和未满十四岁,朴素被判监管,而朴家人也要对圆圆父亲做一定经济上的补偿。而学长和他同事也接到了上级的压力,希望此事尽快了解。
当天朴素就又被他父母带回去了,而圆圆的尸体依然停在医院的太平间里,他父亲天天呆在那里,和女儿聊天。整个人如同丢了魂一样,只是抓着女儿的手。
三天后,我又听闻了件更奇怪的事情。
朴素要和圆圆结婚,也就是结冥婚。
朴素回家的那天晚上,圆圆的父亲喝了很多酒,借着酒精的作用,提着菜刀冲进了朴家,他把刀架在朴素纤细的脖子上要挟说要不让朴素和圆圆结冥婚,以慰藉女儿的亡灵,免得玷污她的名誉,要么他豁出这条命,也要杀了朴素,朴家人没有办法,本身也是自己理亏,只好答应了这桩非常荒唐的婚事。
而我和学长,居然也被邀请作为见证人。
‘你们是好人,我知道,所以希望你们能参加这次婚礼,算是我求求你们。’这个看似面容凶恶脾气暴躁的男人,居然老泪纵横地央求我们。
‘我是外乡人,这里一个亲戚朋友也没有,所以只好让你暂时充当一下,还希望你们千万不要嫌弃我。’他又再次恳求道,虽然学长略有犹豫,可还是答应了。
而圆圆的尸体,也从太平间取出来,准备几天后的婚礼。
朴家在这不大的地方算是声名显赫了,所以虽然是如此荒唐的婚礼,却也做的有模有样,该到的礼节,倒也是一样不落。
即便是冥婚,也要有媒婆,这种人被称为阴司媒,多是村子里上了年纪的老太太,颠簸着小脚,蹒跚着来往于两家人之间,所有的前奏礼节半天之内全部做完。
接着就是准备酒席和新房。这里的酒席和其他婚礼自然不同,不能有热菜,所有的菜都是凉的,四凉果:荔枝乾、龙眼乾、合桃乾及连壳花生,四冷盘:腊鸭、腊肠、金银肝、油炸鱼(或皮蛋酥),四酸果:酸沙梨、酸荞头、酸子姜、酸青梅。四生果:苹果、甜橙、荔枝、沙田柚。另外还有馒头和花卷。如果你以为这些东西是给人预备的,那就大错特错了。
圆圆的父亲准备了一天,并且在自家院子里拜了七桌,每个桌子菜都一样,全部铺着白布,每桌七个人,取七七四十九之意,表示死者的终结,桌子下面的椅子全都是圆木凳,上面漆着白漆。
另外好来几十个纸人,男女老少都要,全部按房子啊院子和家里的墙壁旁边,所有座位上也放着。
这就是所谓请过路游魂饮酒吃食,这些鬼魂进来讨了酒水,吃了食物,就不会骚扰死者的亡灵。
而院门正中贴着白纸剪成的大大的‘喜’字,正对面则摆放着香堂和灵位。
所有的一切布置好后,天色已经渐渐昏暗,我和学长站在里面,望着塞满整个空间的白纸糊好的,只会傻笑的纸人,黑色的夜和白色的纸人晃的眼睛生疼,心中也觉得很不舒服,本来是六月天,现在居然一阵阵的寒意,宛如冬天看见了冰块一般,虽然不曾用手去摸,但心中却已然冷了起来。办冥婚自然没有什么喜悦的调子助兴,偌大的院子听不到一点声音,如果说有的话,也是风吹过纸人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
不多久,夜色刚刚擦上来,朴素的父母以及他的大哥就带着他来了,朴素的脸比纸人还要白,穿着黑色的链扣马褂,剪了个平头,看上去非常滑稽,可是我去笑不出声来。
他的父母非常紧张,生怕发生什么,两个老人紧紧的搀扶着朴素的两只手,那情景倒像是一对夫妻搀扶着自己的长辈一般。
倒是朴素的哥哥非常高大,也很年轻,穿着白色短袖和灰色西裤,脚踏皮鞋,提着个黑色公文包,皱着眉头看着这些东西。
‘这不是搞封建迷信么,真是的。’他嘟囔一句,忽然朴素的父亲转过头对着他低吼一句。
‘你他妈给我闭嘴!’在我印象里这个男人自从知道儿子出了这档事后一直都是显的非常软弱的,但今天却又如此暴躁,朴素的哥哥被吼了一句后马上不再说话,只是低着头跟在后面。
院子只有圆圆的父亲依旧朴素一家人,当然,还有我和学长。
例行的礼节后,朴素去跪拜老丈人,但圆圆的父亲只是从鼻孔哼了一声,看都不看,而是从后院把女儿抬了出来。
‘你要和我女儿照一张相片,留作纪念。’圆圆的父亲闷声说了句。朴素的父母只好点头答应,因为他们看见不远处就摆着一把闪闪发亮的菜刀。
圆圆从里面被他父亲背了出来,她已经被打扮了一下,只是在苍白充满孩子气的脸上涂抹着厚厚的脂粉,让人看的如此不自然。圆圆的眼睛始终是睁开的,无力而无神,嘴唇也被涂的很红,不像是十几岁的中学生,显的过于成熟,或者说带着些妖艳。她皮肤经过冷藏又接触炎热的夏季,犹如刚刚化开的冻肉,表面上起着一道道的褶皱,和布满了如丝网状的紫色东西,不是血管,而是神经。
‘坐着拍么?’朴素小声问。
‘站着!’圆圆的父亲把女儿尸体放下来,怒吼了句。
我们也奇怪了,这该如何去拍?难道要父亲搀扶着圆圆么?
正当大家有些奇怪的时候,圆圆的父亲从口袋里掏出一根很长很细的牛皮绳,这种绳经常用力啊捆绑书籍,非常坚固。
而圆圆的父亲居然将绳子打了个结,套在女儿脖子上,接着搬来张凳子,居然将绳子另外一头系在房顶屋梁凸起来的部位上。
这样,从外面看过去,圆圆倒的确是‘站’着的。
圆圆的父亲小心的调整绳子的长度,让圆圆的尸体可以刚好脚尖着地,减少一部分拉力,免得给脖子留下过深的印记。然后扶正尸体,免得她摇晃起来,圆圆的身体看上去很轻,仿佛碰一下就会飘走一样,我看见她父亲的眼睛里始终溢着泪水。
‘拉着我女儿的手!’圆圆父亲把朴素的手扯过来,将自己女儿冰冷的手硬是塞了进去,然后用自己的大手揉了揉,仿佛要将两人的手如同揉面一样揉合在一起,想必是用的气力很大,朴素疼得闭上了眼睛,皱着眉头,却哼都不哼。
我就这样看着朴素手中拉着一具尸体站在房门外,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大家点上了蜡烛,学长用自己的照相机拍下了这个画面,他的照相机原本是只拍尸体的。
‘喝酒!’圆圆父亲拿过两个酒杯。
‘我家小素不会喝酒。’朴素母亲小声说了句。
‘不会喝也要喝,这是规矩。’圆圆父亲粗暴地把酒杯往朴素嘴巴里塞,朴素倒也没反抗,只是被呛的直咳嗽。
‘送入洞房。’圆圆的父亲又说了句,这下朴素的父母不干了。
‘你别太过分了,以前的事是我家孩子造孽,你要我们做什么都认了,这次你让朴素和你家女儿尸体睡一个晚上?’朴素的母亲哭喊着跑过去,想把儿子拉过来。朴素的哥哥也跑了过去。
‘怕报应么?怕报应就别答应,现在晚了,我女儿死了,如果你不答应,我现在就宰了这个小王八蛋。’圆圆父亲手里已经提起了菜刀,赤裸着上身,光着脚站在院子里,在蜡烛的照耀下,犹如一个鬼神。
我们一看事情有些闹大了,连忙过去劝阻,可是圆圆父亲连我们也一并骂了。
‘你们这些家伙,要是真有本事,就把这个畜生关到牢里去,或者让他去吃枪子,陪那几万块钱算什么?还得回我女儿么?她才十四岁,还要被那些人去议论,说她是被强奸的,你们有考虑过我的感受么?’圆圆的父亲声音越来越沉闷,带着哭腔,最后也听不清楚他再说什么了,只看见他的眼泪如同决堤一般流了出来。
那不是泪水,而是心里的血吧。
‘我明白了,但是我不希望看见更大的悲剧。’我对他说了句,接着往后退了一步。
‘你放心,我要好好活着,本来这一步也是按照规矩来的。’他忽然冷笑了下。
没有办法,大家只好看着他左手拉着朴素,右手扛着尸体走了进去。朴素踉踉跄跄地,犹如小鸡一般被圆圆父亲提着后领,但是他眼睛里没有恐惧,而是茫然地看着圆圆的尸体。
院子里的纸人仿佛都在笑。
那天朴素一家人也没有离开,只是坐在院子里,仿佛随时等待着什么发生,那一夜看来十分难熬,朴素的大哥倒是伏在桌子上睡了起来,而圆圆的父亲则提着刀站在门口,红着眼睛不准任何人进去。
这样僵持了一夜,白天第一声鸡鸣刚过,房门开了。
朴素安然无恙地走了出来,也没有看出别的不同,只是略有疲惫,脸上依然带着悲伤。
圆圆的父亲有些惊讶,接着长叹一口气。将菜刀一扔,蹲在地上大哭。
‘现在,我们一家不欠你什么了。’朴素的哥哥打着哈欠,冷笑着望着哭泣的圆圆父亲,扬长而去。
我和学长安慰了一下圆圆父亲,也只好选择离去。我们两个离开院子的时候回头看了看,圆圆的父亲蹲在那片白色之中,显的十分扎眼。
第二天,圆圆的尸体开始发硬,出现尸斑,很快便火化了,骨灰让她父亲带回了自己家乡。
我原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半年后,当我再次来到这个村子,却是因为另外一幢婚事。
这次结婚的人是朴素的哥哥。
那个年轻的检察官,满脸意气风发,我之所以会被请来,是朴素告诉我的,他托学长告诉我,既然半年前我们参加了他的婚礼,半年后也来参加他哥哥的婚礼。
这句话似乎听起来很有道理,但我却觉得很不舒服。
不过我还是来了。比起半年前,村子没有太大变化,不过朴家人的婚礼办的非常奢华,比起城市里来丝毫不逊色,据说朴素的父亲也是承包鱼塘经营甲鱼生意的。
老子有钱,儿子有权,我不禁笑了笑。
与上一次冥婚相比,这一次倒是真的很热闹,不仅村子所有人都来了,连外地的也来了,一些朴检查官处理过的案件当事人也来了,带着大小不同的礼盒和厚薄不同的红包。他们绝对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虽然谁也不知道这位检察官还会结多少次婚,不过第一次总要出售阔绰些,不过这次的婚礼却是在白天举行的。
朴素的哥哥非常得意,手里端着酒杯,到处敬酒。而朴素则蹲在一旁,手里拿着一杯白开水,仿佛一切与他无关。
‘我不过是大家眼睛里的强奸杀人犯罢了,我永远比不上哥哥,从小就是这样。’他看见我来了,自嘲地说。
这时候宾客们要求新娘出来,朴素的哥哥也开始叙说他如何将新娘追到手的。
‘真是一个奇怪的姑娘啊,她虽然没有父母,但异常聪明,自从我在湖边认识她就完全被迷住了,又漂亮又大方,而且还有着和我一样的家乡口音。’朴素的哥哥高兴地说着,想必有些醉意了,舌头有些打结,我听的不是太清楚。
‘哦,新娘的娘家人来了么?’我看了看四周,问朴素,朴素摇头说自己并不知道。
新娘也走了出来,很漂亮,很白,脸颊涂抹着厚厚的脂粉,嘴唇如鲜血版红艳,走路轻盈不带风。
‘我娘家人来了。’她忽然掩嘴笑着说了句。葱段似的手指指向门外。
外面进来一大帮人,呼呼啦啦,男女老少都有,居然有四十多个,看来这女孩娘家人真不少。嘴巴里都喊着同样一句话——恭喜姑娘新婚,他们虽然穿着各有不同但确有相同的特点。
皮肤很白,走路很轻巧,面无表情。
这伙人在桌子旁边坐了下来,开始大口地放肆吞吃着桌子上的菜肴,场面略有尴尬,不过很快又过去了。
‘新郎新娘照张相!’下面的人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纷纷起哄喊道。朴素的哥哥和新娘也答应了,不过这次负责照相的是我。
朴素的哥哥拉着新娘的手,站在新房大门前——这是朴素父亲花钱新盖的。
当我将镜头对准他们,忽然发现那里不对了。
我仔细一看,微笑着的新娘头顶上,居然有着一根似有似无的绳子。直直的从半空中垂了下来,一直到新娘的脑后。我挪开一看,却又发现什么也没有。
再回到镜头,也没看见了,我飞快按下快门,心想可能是自己看错了。
酒席延续到下午,直到把朴素的哥哥喝个酩酊大嘴,新娘笑嘻嘻地把他搀扶进洞房,而那几十个娘家人也忽然一齐起身告辞,又风一般离开了,整齐的如同军队一般。
‘真是古怪的一伙人。’朴素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酒席逐渐散去,大家开始收拾东西。大概过了半小时,我和朴素聊了下,正准备离开,这时候洞房传来一阵尖叫,朴素的哥哥光着上身,穿着裤衩跑了出来,惊慌的地用手指着自己的背。
‘背上好痛!’他转过来对我们说。
我惊讶的望见先前的新娘整个人趴在朴素哥哥的背上,侧着头贴着他的脖子,双手搂着他的腰,整个人如同一个孩子抱着枕头一样,而那脸分明是半年前被奸杀的那个女孩——圆圆的相貌。
朴素的哥哥哀嚎起来,因为背上仿佛多了个肉块一样,而且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两人的连接处肉芽还在不停的增长连接蠕动着,犹如齿轮的转动一样,两人的身体几乎完全成为一个整体了,而先前还看得到的四肢已经几乎融合了进去,远远望去,朴素哥哥背上仿佛长了个巨大的肉瘤。
‘我错了,我错了!是我那天喝醉酒强奸了你,你放过我吧,放过我吧。’朴素哥哥跪倒在地上,双手合十,如同捣蒜一样往坚硬的石板上磕着头,可背上的肉块依旧往他身上陷进去,最后只能看见那张带着微笑的脸露在外面。
圆圆的脸,苍白而干净。
朴素冷冷地站在旁边看着,没有丝毫的表情。朴素的母亲当场就昏了过去,而他父亲也呆滞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至于那些宾客,早就作鸟兽散了。
我这才知道,原来当年朴素是为哥哥顶罪的,因为查出来是他哥的话,就算不死,也要坐一辈子牢,而如果他去顶罪,自然没什么事情,顶多只是名声不好罢了。而且在收拾残余宴席的时候,发现桌子下面有很多没经过拒绝的菜和洒了一地的酒。
冥婚的故事后来就在那个村子流传开来,朴素一家也倒了,他们家的甲鱼塘一夜之间所有甲鱼都死光了,朴素哥哥背上的肉瘤也那不下来,医生说如果拿下来,那即使没有生命危险,恐怕这辈子也要瘫痪在床。这男人听完后就疯了,天天跑到那个早就荒废的瓜棚里,高喊着,放过我,放过我。他背上的肉瘤也越来越大,最后身体不堪重负,只能在地上爬行着。朴素的双亲不堪打击,不久就病逝了,而朴素则下落不明,不知道去了哪里。
最后一次见他,他带着圆圆的灵牌。
‘我会一直带着,当她是我真正的妻子的。’他苦笑着,摸了摸木质的牌位。
后来,据说在离村子几十里外的一家祭品丧事店,一夜之间所有的纸人都肮了很多,嘴巴上全是居然油腻。至于是不是真的,就不得而知了。”
“这就是冥婚么?”我问他,纪颜点点头。
“这种仪式不知道起源于那里,但可以肯定的是已经有两千年的历史了,下到百姓,上至皇家,都有为死去的子女举办冥婚的记载,不过现代后就渐渐泯灭不见了,或许在某个遥远的地方,那里还会有这种冥婚的。”(冥婚完)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六十九夜 玩具
枯燥的生活有时候也会有些很有趣的事情,我甚至会想,如果没有遇见纪颜,我定和普通人一样,过着朝九晚五的机械似的日子,当然,偶尔有时候也会遇见一些很讨厌的人,比如刚才在报社门口,一位长相落魄的中年人,硬要我买下他的东西。
他的头发很长,胡子拉渣,几乎脏的发黄的衬衣有一半塞在皮带里,而另外一般不安分地跑了出来,中年男人告诉我,自己失业很久了,据他自己地描述,自从在报纸上看见我关于那些有趣故事的文章后,觉得他这个故事我一定感兴趣,并希望卖给我,以有急用。看他的模样似乎很缺钱,我本不想答应他,可是那人死死拉住我的衣袖,并一再宣称我一定会出钱。
“你怎么就确定我会花钱来买你的故事?”我好奇地问他,但努力装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
“会的,会的,您一定会的。”男人见我终于和他说话,非常的高兴,他把那一摞厚厚的档案夹在腋下,双手使劲在裤子上搓了两下,本来就不成样子的裤子一下子皱的如同腌菜一样。他郑重其事的将那档案袋双手交给我。
“你要先付钱。否则听完故事走了怎么办?”他又说了一句,我当时也有些冲动,居然真的商量了一下价钱,把那档案袋要了过来,等到男人笑嘻嘻地拿着钱走远,我才有些懊恼,钱虽然不多,但万一里面是一堆废纸,这不是自己被别人当傻瓜欺骗么?
我打开袋子,还好,真的是一摞摞手稿,字迹很漂亮,和那男人的样子截然不同,或许,本来他也是位西装笔挺,身份高贵的人,谁知道呢,这个世界的变化永远比我的想法变化要快。
我将稿子带回社里,闲暇的时候,拿出来看了看。
“在我还没有失业的时候,居住在自己家传的老宅里,那片地方现在已经被我贱卖了,没有办法,我无法还清自己的对银行的欠款。
买我房子的是一对奇怪的人,看上去应该是父子,年级大些的有三十来岁,身材高大,相貌俊秀,而且对人礼貌有加,而且从他的举止和那辆高价轿车还有一次性付清房钱来看,一定是位相当富有的人。
而那个小孩,实在让人无法接受,你难以想象这样一位温文尔雅的男士居然会有这样一个令人讨厌,不,应该是令人作呕的儿子。
男孩大概十二三岁,只有一米二几左右,身上的一副脏兮兮的,头发乱的如同鸟窝,总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细小的单眼皮夹着一颗几乎呆滞不懂的眼球,他的脸如同一块吸饱了过期牛奶的大海绵,蓬松而鼓胀,但是又苍白的很,令人称奇的是,那孩子的手掌却很大,几乎和成人一般大小了,手指的指节也非常粗大,远甚于同年龄的小孩,而且那孩子紧紧抱着一个已经破旧不堪的娃娃。
那个娃娃已经几乎破的不成样子,额头的假发已经掉光了,还掉了一条手臂,整个身体带着暗红的铁锈色。
‘我的娃娃是最好的娃娃,它笑起来美貌如花,它的手脚灵活自如,它的皮肤不需要修补,你要是问我从哪里买的,我会告诉你这是我做的。’那孩子自从下车,就张着嘴巴唱着这古怪的歌谣,一时也不停歇,抱着那残缺的玩具看着即将变成他们家的房子。
我正在和那男士谈话,叮嘱他们一些必要的常识和这附近的地理情况,人际关系等等,那男人很有礼貌也很诚恳的点着头说着谢谢。
‘实在太感谢了,我和他出来匝道,还生怕有什么地方不了解,经过您的介绍,我已经对这里有了初步的认识了,如果以后不忙,希望多来这里坐坐,无需客气,既然相识我们就是朋友,您卖出这房子一定也非常不忍,所以万一以后有经济上的困难,可以来找我。’年轻男子的话让我忽然觉得鼻子一酸,心头一暖,毕竟这样的朋友很少见了。
我刚要离开,抱着破旧玩具的的那孩子忽然转过头,睁大了眼睛盯着我,我看见他的嘴巴一张一合,却那么的不自然,那肥厚的嘴唇就像是快要干死的金鱼一样,大口的呼吸着不多的空气。
‘你还会过来么?如果来的话,记得给我带玩具。’他说完,显的很激动,脸颊红了起来,胸膛也一起一伏。我一时被他问的没了回答,整个人僵立在原地,下意识的机械的点点头,还好男人发现了我的窘迫,笑着拍拍我肩膀,扶着那孩子进去了。
这个奇怪的房主就这样住进了我家。
说来惭愧,虽然将房子卖了出去,我依旧欠着一大笔钱,我被剥夺了最基本的消费权利,过着如同乞丐般的日子,以往的那些称兄道弟的朋友和趋之若鹜的亲戚们一个个看见我如同看见了瘟疫一样,避之不及,而我的妻子,也抛弃了我,只将那可爱的儿子留了下来,我既高兴,又担忧,高兴是还好儿子还在,最重要的东西还在,担忧的是自己吃苦到没什么,可是要是儿子跟着我吃苦就不好了,所以我努力工作,但还是被高额的债务压着喘不过气来。
终于有一天,我想起了那个男人分手前的话,我决定厚着脸皮,去找找他。
再次来到自己的以前的家,那是一种非常奇怪而心酸的感觉,如同看见以前的妻子或者女朋友躺在别的男人的怀抱里一样,许久不来,房子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周围略显得比以前稍稍安静了些,我叩响了门,等了半天,开门的却是那个令我讨厌的孩子。
‘和我的儿子比起来,这孩子是多么难看。’我忍不住心里感叹道。
‘您果然来了啊。’那孩子没有抱着玩具,换了一身衣服,可是相貌依旧,我努力压制自己讨厌他的情绪,故作友好的拍了拍他的脑袋,那头卷曲的墨黑色头发硬的如同弯曲的铁丝。
‘你的父亲在么?我想找他有些事情。’我笑了笑,不料想他非常震怒地将我的手拍下来。
‘您太没有礼貌了,怎么可以随便拍打别人的脑袋,在我的家乡,这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他非常生气的说了一句,接着忽然又弯着眼睛笑起来,胖胖的脸颊露出两个酒窝,就像下水道的水流的漩涡一样,又像是哪个人在他的脸上用圆规扎了两个大洞。
‘原来你是找他啊,请等等,他在里面休息,我马上去叫他出来。’孩子笑嘻嘻地答道,请我坐在里面。
我小心翼翼地走进去,里面的所有家具都是黑色的,黑色的木桌,黑色的茶几,罩着黑色外套的沙发,以及黑色的玻璃杯,墙壁上挂着一副梵高的向日葵,虽然是仿作,但也活灵活现,在光线不足的地方看去,那花仿佛在随风舞动一样。
‘我去喊他。’孩子一步步走进内屋。
‘为什么他不喊那男人叫父亲呢,或许这孩子压根不是那男人的儿子。’我纳闷地想着,没过都就,房间深处的黑暗处响起一阵轮子咕噜咕噜滚动的声音,似乎是轮椅,铁质的轮子滚在木板上,发出一阵咯吱咯吱的声音。
‘您果然来了。’我虽然看不清楚相貌,但肯定是那个男人,他的声音依旧柔和充满了磁性。
‘哦是的,实在,实在是难以启齿,我的手头很紧张,自己到无所谓,关键是不想让我的儿子受苦,这不马上六一儿童节了,他虽然很懂事,不说什么,但我知道他很想去躺游乐场,所以,我才厚着脸皮来找找您。’我一口气说了下去。
‘这样么?的确让人心痛,我可以帮助您,因为我也可以体会您的心情啊。’那男人温和地说道,接着我听见一阵小声地说话声音。接着是一阵急促的脚步。
男孩从黑影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些钱。
‘他说现金不多,暂时只能给您这些了。’男孩又笑了笑,这时候即便是他的笑容,在我眼睛里也显的可爱了。我收下了钱,对他们千恩万谢,并已在许诺尽快还清,不过那男人还是婉言谢绝了,并叮嘱有困难的话一定要来找他。
孩子将我送到门口,刚要关门的时候,忽然隔着门缝望着我,看的我有些不适。
‘我不是告诉过您么,下次来要为我带个玩具。’他忽然收起笑脸,严肃的望着我。
我这才想了起来,连忙说对不起,并告诉孩子我一定会履行承诺。
‘好的,我姑且再相信您一次吧。’说着,他一边咯咯笑着,一边合上了门。
有了这笔钱,我和儿子过了个非常快乐的六一儿童节。自从失业后我从来没那么高兴过,当然,我从心底里感谢那个男人,也为自己遇见贵人感到由衷的幸运。
可是日子还在过去,我却一直找不到工作,刚觉得苦闷的时候,我一个朋友介绍我去马戏团找点零活。
那是一个不大的马戏团,与其说是马戏团,倒不如说是一群跑江湖的艺人,只不过到处在乡间郊外村子里表演些拙劣的魔术和杂技,外加一些略带下流的节目来吸引观众,这种团体大都是临时凑合的,随时可能散掉,就如同稀泥活好的建筑,用手指戳一戳就会碎裂。
我在那里为他们搬运一些杂物和道具,还负责为演员准备伙食,还好这些人都比较和蔼,而且对我还算不错,工资是每天结算的,虽然辛苦,但能拿到一笔相对还算可以的收入,对我来说已经很难得了。
这里的头头是一个上了年级的老人,大概有六十岁了吧,可是他的嗓音和气魄却一点不像,他总是一副发怒的表情,严厉训斥着戏团里的每一个人,红红的脸庞总是挂着如同京剧演员一样夸张的胡子,只不过是雪白的,据说戏团里大部分的女演员都和他有染,闲暇的时候喜欢大碗的喝酒吃肉,总的来说是一位还算豪爽比较容易接近的人。
当然,他见过我儿子,并十分喜爱他,这也是我在这里受到的打骂比较少的原因。
他的左脸和左半身有着很严重的烧伤痕迹,每当我问起,他总是闭眼不说,要不就长叹一口气,说是很早以前的就事了,不必再提。一次在他的房间里——一处临时搭建的木屋,我看见他的凌乱不堪的桌子上居然摆放着一个相架,里面有张黑白照片,虽然是黑白的,但却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性,她的鸭蛋形的了脸庞和圆润的下巴,以及美丽而慈祥的大眼睛让人看的很舒服,随时都可以发觉她非常慈爱而富有同情心的光芒。
我问过别人,大家都说这是团主以前呆的的马戏团表演魔术的一个女孩子,这个女孩子团主很少提及,只是在喝醉的时候说起过,只不过在团里一场大火后也销声匿迹了,据说这女人和那场火,是团主心里永远的伤痛。
由于生意不错,马戏团在这块地方呆的时间稍微长一些,所以我赚足够了那份钱,并打算还给那个男人。
我虽然失业,虽然落魄,可是我的自尊心还在,既然答应了是借的,就应该还,虽然没有限定日期,但自己的心里应该有个明确的时间,所以钱一旦够了数,我立即带着儿子回到了那里,当然,我还特意买了个娃娃,我不会犯两次同样的错误。
儿子坚持要去是因为他觉得也应该向人家道谢,而且自己也很想在回家看看,毕竟是长大的地方,我对儿子的懂事非常欣慰,于是父子两个去拜访他们父子两个。
很幸运,这次那男人在家,是他给开的门,虽然眼神略带疲惫,但依旧是充满阳光的笑脸,而非常优美的眼神。
‘是您?有事情么?’他和蔼地问我,并把我和儿子邀请进来。房间里一如上次一样,不过稍微要亮堂一些。
‘你上次是不是生病了?还是腿脚受伤呢?所以才坐着轮椅吧?’我忽然问他,男人猛的一愣,惊讶了一下,随机笑着点头,不再说话。接着他从里面端来了两杯可乐,我和儿子都喝了些。
我和他稍稍聊了会,正准备从口袋拿钱出来还给他。这时候,那个讨厌的男孩又跑了出来,我不知道为什么,将手又拿了出来。
‘哦,是您啊,对了,答应给我的玩具带来了么?’男孩不客气的说,那神态非常的高傲和不屑,仿佛在指挥一个下人。
我忍着气氛,依旧笑着把那娃娃给他,谁知道他拿过来看了看,一下扔在了地板上,这时候的我虽然不至于非常恼怒,但脸上估计也完全失了颜色了。男人非常抱歉的拾起娃娃,小心的塞回到那男孩手里,可是他依旧扔掉了。
‘我的娃娃是最好的娃娃,它笑起来美貌如花,它的手脚灵活自如,它的皮肤不需要修补,你要是问我从哪里买的,我会告诉你这是我做的。’他忽然低垂着脑袋,仿佛脖子被人打断了一样,从他的身体传来上次听过的歌谣,但这次听上去非常阴沉沙哑。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那男孩忽然又抬起头,满脸兴奋地看我一旁发呆的儿子,忽然冲了过去将他一把抱了起来,我和儿子都来不及做反应,一下子居然说不出话来。
他看上去比我儿子还要瘦弱矮小些,却轻易地将他抱了起来。
男孩子高兴的用手捏着我儿子的可爱的脸蛋,扯的他大叫着痛,我想过去抱回儿子,却发现自己迈不开步子。
‘好可爱,好可爱的玩具啊,做,做我的玩具吧,我会把以前的都扔掉。’男孩望着我儿子,忽然说了这么一句。
‘不要!’我忽然有种非常不好的感觉,可是眼睛一黑,昏了过去。在我失去意识的时候听见的只有那男人充满叹息的一句话。
‘你为什么还要回来?’
不知道睡了多久,我才醒了过来,看来那可乐里一定下了药,我的头疼的厉害,仿佛用几个强壮的摔跤手用巨大的胳膊从不同方向大力的挤压着一样,眼睛要睁开都非常困难,房子里空荡荡的,看看手表,才发现本来是下午来的,现在几乎接近傍晚了。
我看了看四周,似乎自己被抬到了原本是以前卧室的地方,由于非常熟悉,即便更换了家具走起来也轻车熟路,我没有发现儿子,于是担忧的大声呼喊他的名字,可是找了半天,却没有踪迹。
一直走到了另外间卧室,那原本是我儿子的,看来现在居住的是那个讨厌的小鬼,房子很干净,里面有个大柜子,一层一层的,每层五格,我仔细看了看,全都是非常破旧的人偶玩具,各种各样的都有,穿着不同的衣服,有的没了手,又的没了脚,有的没了脑袋,但大多数是和我儿子年龄相近的小孩模样。不过身体小了几号而已。
我忽然觉得有种非常不舒服的感觉,并且走了过去,打开了柜子,一阵刺鼻的药水夹杂着腐肉的味道扑鼻而来,我捂着鼻子拿起了其中一个断了手的人偶。
当我的手握住的时候,感觉的不是干硬的塑料或者是粗糙的木质纹理,却是那种非常滑腻而柔软如同被水泡浸过的肥皂一样感觉,没错,那是种肌肉的感觉。
我又看了看剩余的娃娃,在一些娃娃的手指头上,我看到了指纹。
没有那个玩具会精细到手指上都刻有指纹。
这些娃娃,这些人偶,这些玩具,都是活人的肢体,活着的的小孩的身体组合而成的。
我的儿子!
脑袋仿佛被硬物重重击打了下,我几乎窒息过去,双手紧紧扶住了柜子的边缘才没让我倒下去,走出房子的时候,我看了看那书桌,厚重的玻璃下面夹着几张照片,我把它们取了出来,放到身上。接着连忙跑出房间,继续寻找儿子。
我一定要找到他,虽然我不愿意印证自己心里的那个可怕念头,当我将这个房子搜索了几次后却徒劳无功,当我绝望的时候,才想起原来我们家还有个类似半地下室的储藏室。
入口在厨房,我将地板翻起来,靠着打火机微弱的光走下去。
‘我的娃娃是最好的娃娃,它笑起来美貌如花,它的手脚灵活自如,它的皮肤不需要修补,你要是问我从哪里买的,我会告诉你这是我做的。’这歌声悠扬的在地下室里传出来,犹如做好的肉,香味四散开来,火光很弱,弱到仿佛随时会被黑暗吞没掉。
‘爸爸,我在这里,在这里啊。’我忽然听见了儿子清脆的喊叫声,连忙朝那个方向跑过去。
可是我的打火机照过去,却是那个丑陋孩子的脸。
他紧紧闭着嘴,但嘴角抑制不住的向上敲着,眼睛笑成了一条缝隙,两边的脸颊像肉丘一样鼓了起来,在火光下他如同一个微笑的恶魔。
‘你在找你儿子么?’他开口了,但声音却无比粗糙干涩,犹如一个上了岁数的老人,发出的很久没有上过机油的轴轮转动的声音。
‘在这里呢。’地下室忽然亮堂开来。我看见了我儿子。
他抬着头,紧闭着可爱的大眼睛,青紫色的脸上带着夸张而不真实的笑容,嘴角垂下两条细线,手和脚也掉着线,摆成一副高抬起手的动作,犹如一个木偶一样坐在一张医院用的手术台上。
旁边则站着那个男人,一直带着和蔼微笑的男人,不同的是在他的周围墙壁山,挂着很多残破的人体断肢,旁边的台子还有很多大玻璃杯,里面浸泡着一些儿童的头颅,一排整齐的堆放着,还有很多的医疗器械道具,以及血迹斑斑的手术台。
‘你为什么要回来呢?’那男人说到。
‘你带来了我的玩具啊。’那孩子哈哈笑了起来。
我终于再次昏了过去,那次我宁愿自己不要在醒过来。
不过我还是苏醒过来,而叫醒我的却是我的儿子。
‘爸爸,快醒醒啊。’儿子带着哭腔推搡着我的身体,我恢复了意识,惊喜交加,一把搂住他,直到儿子喊疼才松开手。接着我发疯一样脱光儿子的衣服,到处寻找伤口,很幸运,他的身上依旧光滑细嫩,没有任何一丁点受伤,这时候我才松了口气。
在地上我拾起了一封信,上面写着是留给我的。我来不及观看,就抱起儿子,赶紧离开了那地方。
第二天好好睡了下,我一边看着信,一边朝马戏团走去。
‘不知道如何向您叙述这件事情,首先我要为我的父亲奇怪而顽劣的举动道歉,他就是如此一个人,虽然年轻的时候做过错事,但他已经不会那样了,所以我才一直看着他,为了满足他几乎有些变态的需要,我不停的收集那些刚刚死去的孩子的身体加工成他喜欢的玩偶,我必须以我的人格和生命发誓,我绝对没有杀过一个人,这些尸体都是从各个地方买来的,当然,这需要一大笔钱和精力,可是,谁叫他是我父亲呢?
您听到的孩子般的声音,不过是他腹语发出的声音,他是一位腹语天才,这种家传的绝技到我这里已经消失了,当然,这与我不愿意学习有很大关系,虽然我毕业于名牌医科大学,但无法负担这些高额费用,所以我有着自己的生意和事业,因为我仅仅是希望我的父亲过的快乐些,毕竟,他也受到了很多伤害,尤其是母亲去世以后,他才变得非常的焦躁情绪容易波动。
这只是他执意要给您开的一个玩笑,所以我再次向您道歉,作为歉意,我们搬走了,离开这里,所以临走前再次留下这封信,对您和您儿子受到的惊吓表示万分的抱歉。’我把信揉成一团,扔了出去,暗暗骂了一句神经病。
回到马戏团,马上找到团主,将事情的经过和那张旧照片给他看,他望着照片好久,抽了好几根烟,在我的催促下,才缓缓开口说道。
‘那个家伙,也是个可恨可怜的人,他是个侏儒,一个后天养成的侏儒,他的父母——也是我以前马戏团的主人,为了能够表演些赚钱的节目,居然将自己最小的儿子从小灌输药物,并让他常年呆在狭小的罐子里,所以变成了这个样子,他在团里的节目是最招人喜欢的,整个马戏团都靠着他赚钱,可是他得到的却是最低劣的食物和整个马戏团的人的嘲笑,他总是默默忍受,忍受兄弟和双亲的打骂,他对任何人都是报以微笑,因为他还有我和那个女孩这仅仅的两个朋友。因为他的父母和兄弟根本没把他当作亲人,甚至压根没把他当作人来看,只是作为工具,仅仅是赚钱的工具。可是虽然受了这么多苦,他却一直保持着如孩子一样的心态,喜欢开玩笑和游戏。
他相当聪明,总是自己自学一些知识,还会自己设计节目,孩子们见到他就会微笑,大人们看了他的腹语节目也惊叹表演的如此惟妙惟肖。他和那个美丽的女孩在一起总是惹别人嘲笑,可是谁也不曾想到,那女孩真的爱上了他,还为他做了许多人偶玩具。团里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投以鄙夷的目光,尤其是年轻男演员总是恨不得杀了他,因为他抢走了这些人心里的对象。而女人们则嘲笑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甚至连牛粪都不如的东西上。
终于这件事被他的父亲——当时的团主知道了,其实这个老家伙也对那女孩垂涎已久,他万万没有想到如此美丽的姑娘居然和他最瞧不起的傻瓜儿子混在了一起,所有人都把恶毒的言语加到那女孩身上,他们朝着女孩吐口水,撕扯她的衣服和头发,在她的身体上留下各种伤痕,大声的骂她是贱货,婊子。我虽然想救他们,可是却人微言轻,最后女孩在众人的殴打咒骂中居然流产了。而那小子也被关进了一个漆黑的房间,终日不见阳光。在这个黑暗的房间里,终于他的心也逐渐变得黑暗了。
最后,他被疏于看管的女孩放了出来,但是常年积压的怨恨让他做了傻事,他模仿团长的声音,叫大家去一个密闭的房间,说是年底分红奖金,当一班人兴高采烈的走进去,却发现里面堆满了干柴,当这些人开始怀疑的时候已经太晚了,接着他锁上了门,并在外面放起了大火。而他的双亲兄弟,却不知道去了哪里,后来听说他将那些人全部圈养了起来,永远活在黑暗的地下室里面。
除了我,所有人都被烧死了,其实我也只是因为他良心发现,嘱咐我没有去那个房间,我是因为事发后想去救火而被烧伤了,不过那两人稍稍安顿了我,并为我治好了烧伤,但是还没等我痊愈,他就带着女孩离开了,再也没有来过,他走的时候只带走了所有女孩为他做的的人偶娃娃和那张整个马戏团的合影。’团主终于说完了,眼睛里有些泪光在闪烁,一双大手紧紧攥着那长照片,发黄的照片。全然不像他平日里的样子。
‘他已经将这相片遗留了下来,是意味着想忘记那段往事吧。’我接口说道,团主愣了下,也点头,随后将那照片撕扯的粉碎,扔进了垃圾桶。
我也没有在回过那个宅子,将它闲置了起来,带着我的儿子,辛苦的生活,虽然难受,但是我坚信什么苦难都有到头的日子,人在最好的时候要想到自己最坏会怎样,真到了最坏的时候,却又要想想好日子可能也不远了,我的儿子聪明懂事,才是我最开心的。
只是,每当他向我小声提出想买个玩具的时候,我都不免有些心惊。”
我读完了这个故事,略有些压抑,从窗外望去,居然看见刚才那个男人,他正刚才获得的收入为儿子买了些零食,两父子其乐融融地走在一起,虽然他们很贫穷,但相对某些人来说,他们非常富裕。
我这才记起明天就是父亲节了,或许,我也该为我的父亲做些什么,不谈送什么礼物,起码陪他聊聊天,下一盘象棋,或者只需要安静地呆在他身边,默默地看着他,这样,他就会高兴好一阵子了。(玩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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