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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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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6 17: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内容简介】
相爱就是一种折磨,谁多一点谁受罪,谁少一点,谁吃亏。
简单叙述:白卿以歌姬身份嫁入诸侯世家为妾,只是因为男人的{已过滤}考量而被选中,两个毫无感情的人演绎着表面上的恩爱,实际各怀鬼胎——
简单说就是两个不会爱的人由不爱到相爱的过程,情感缓慢到乌龟都嫌弃……
内容标签:豪门世家 强取豪夺
主角:白卿/李伯仲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7: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文】

  写娘子
  作者:闫灵

  序言

  给那个已逝的女子……
  *******************
  一 楔子 墓主人的蔻丹花
  这一日,无名大墓的中心棺椁终于被找到。
  到晚间,月上柳梢时。
  青瓦屋内围满了人,通亮的灯光下,人们费尽心思,终于打开了这只硕大的棺椁。
  他们应该兴奋的,因为在棺水浸泡的丝绸下藏着两具金缕玉衣,也许金缕玉衣之内躺着的会是千年前哪个王侯大公,可能他的面目还依然可辨……
  不过可惜——
  金缕玉衣内什么也没有。
  鲜亮的丝绸下只是那一对金缕玉衣并排而躺,金缕玉衣头顶,放着一只水晶匣,一把青铜剑,令人惊奇的是水晶匣内种得那株蔻丹花,历经千年,却依旧妖娆鲜活。
  可惜,手一碰,花色悄然而逝,让人后悔不已……
  ******
  O(∩_∩)o ……
  洗好手脚,靠在暖炉旁,这次就讲一讲这座无名大墓的这一对主人家。
  那株蔻丹花与那把青铜剑的故事。
  就让那些盗墓的人猜吧,怎么能让他们知道他们是谁!
  这一次,我可是把结局提到前面来说啦,看看就知道不是BE的结局,是HE~
  不过,人生有完全的HE,或是BE么?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7:26: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 细腰

  李家的男人喜欢细腰的女人,所以西平城里的女人爱绑细腰,喘不过气来的那种纤细,因为纤细,所以女人们的脸都很白,苍白。
  ******
  白卿是个苦命的女子,西平城里认识她的人几乎都这么认为,当然,西平城里认识她的人总共也没几个。
  她是大户人家的外室,所谓外室,就是身份还不足以被藏在内室的,既不是妻,也算不了妾,她只是件礼品,一件被当做见面礼的玩意。物主之所以选中她,只是因为她的细腰,李家男人不是就爱这口嘛。
  她的男人长得很好看,不过她最喜欢看的还是他的唇角,高兴时是平的,盛怒时是翘的。
  他很少来她这里,少到他连她是不是处子都还不清楚,说实话,她猜他一定认为她是个残花败柳,因为他不怎么喜欢她碰到他的身体——从他的家人中有人染了花柳之疾开始,他似乎介意起了她这种女人。
  她没跟他解释什么,如果一个男人嫌弃一个女人,是根本不会听进去她说得任何话。
  她只是有些好奇,既然他不怎么待见她,又为什么到现在还不把她打发走呢?
  “卿卿姑娘,衣裙都搁在软榻上了,洗完澡,随手就能够到。”乌婆婆的嗓音很大,中气很足,是他请来照顾这方小院的,还有乌婆婆的老头,也在她的小院里做活计,此外再没别人。不知道他是不是怕她偷人,才请了这么一对老夫妻看管家当。
  不过乌氏夫妇真得很尽责,小院里一直都很干净整洁,没有脏东西,当然,更没有野男人。
  这会儿正值寒冬腊月,从浴桶里爬出来是件痛苦事,包着棉毯,赤脚在木条板上跺三跺,才敢呼气。
  今天一大早,有人来传话,说他今晚过来,所以她才会这么兴师动众的沐浴更衣,以期待他的唇角维持那条平平的直线。
  坐到铜镜前,看着胭脂盒发呆良久,最终她还是决定摈弃这些香粉、胭脂,听说他年节之后就要去京城了,而且会去很久,她要在这之前让他对自己有些记忆,否则她怎么能有机会挤进他身后那座富丽堂皇的大宅子?她把自己轻贱成一件“玩意”,可就是为了能进那栋大宅子。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7: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二 桂花树下

  白卿的小院在镜湖东岸,与李家的宅院相隔几乎半个西平城,不过她这儿很热闹,尤其是晚间,镜湖西岸的花街柳巷、红楼画舫,一年到头都是生意兴隆,多少人大叹着:国将亡矣,歌舞不休,可又有多少人管不住自己的腿脚,趁着夜黑风高钻进那大红灯笼底下。
  男人啊,嘴上说的大是大非,手上做得却是食色性也。
  今晚上,白卿没上妆,周身透着干净,当然,也少了妖娆,能把妖娆与干净结合在一起的不是女人,那是妖精,她还没那个能耐。
  乌婆婆做得一手好菜,好吃又好看,她佩服有能耐的人,所以她尊敬她。
  裹着皮裘外衣,围着方桌转过几圈,欣赏着这些漂亮的菜色。
  红烛燃了半指长后,她的男人回来了,一如往常,就一个人,身后没有跟什么家丁、打手的。
  她站在红灯笼下迎接他,笑如夏花,这是她一贯的态度,不管他领不领情,她总是要笑的,不是有人说了嘛,伸手不打笑脸人,让人下不了手的,那都是些聪明人。
  乌婆婆起先也是不怎么喜欢她的,站在正经行列的女人,没有几个喜欢她们这种不正经行列的,前者是贤妻良母,后者是自甘堕落,不过就是因为她这样的笑容,让乌婆婆慢慢开始心疼她,甚至开始祝福她跟这个男人的未来,乌婆婆说他还没娶妻,没娶妻好啊,没娶妻就没人管,没人管当然她就有机会挤进那栋富丽堂皇的大宅子。
  他进了屋,乌婆婆顺手带了门,屋里只剩他们俩,他坐着,她站着,他看着她的脸,她瞧着他的唇。
  良久之后,他开口说了两个字——坐吧。
  吖,不容易,住进这院子半年了,这还是头一回被叫坐下来,而且坐在他身旁。
  拂袖坐下,动作很轻便,没有往常的妖娆,今晚没上妆,硬扭腰肢太牵强,而且累,腰也疼。
  “很好看。”他在赞扬她的装扮。
  她抬起眼睫看他的眼睛——她很少这么做,可能是做贼心虚,怕自己露出什么破绽吧。
  “叫什么?”他忘记了她的名字。
  “卿儿。”毫无郁色,本来也就没巴望他能记得她的名字。
  沉默,他看着她,但思绪显然不在她的身上。
  这时,外面传来一阵阵女子的笑声,伴着丝竹之音,八成是湖上的红船经过吧,这是经常的事,谁让这儿离那些脂粉、酒色之地近呢。
  兴许是浸染了外面那迷乱的笑声,他执起她的手——都是用香汤泡过的,当然是香气逼人了。
  看着他的唇角,她猜测这回的味道他喜欢,因为这回握的时间比较久。不过可惜,他似乎依然不打算留下来多闻一会儿,喝了两口乌婆婆酿的新酒,他便起身要走了。每次都是这样,来去匆匆的,但他仍会记得来,奇怪的男人,既然不打算占有,为什么又不扔掉呢?
  她猜不透他在想什么。
  不过看这样子,一时半会也是不会把她扔掉就是了,看来她要想进李家大宅,也只能等他从京城回来之后再另想办法了,靠色似乎有点行不通,她不对他的口,或者说他嫌弃她。
  “外面冷,披上这个再出去。”她随手拾起茶几上的毛麾,那是她亲手做得,做大户人家的妻妾真是不容易,煮饭端茶做衣裳,还要照顾他被别的女人弄虚的身体,还好,她似乎没这个福分。
  “呼——”白卿微出一口气,因为她的腰被他握住了,难道说他想留下来?因为感动于她的那条毛麾?
  他不喜欢吻女人的唇,只是单纯的不喜欢,至于其他方面,就像全天下的男人一样,没什么禁忌。
  这个叫“卿儿”的女人是别人送他的礼物,说是十分可人疼,但他不喜欢她身上的胭脂味,不过今晚没有。
  过两天他便要启程到京城去,去见他那被皇帝老爷扣为人质的父亲,也许这之后就是他代替父亲去做人质,一方诸侯嘛,总是要付出些特殊的东西来安抚君王那颗不安的心,据说他还要娶一个皇家的女子来当正室,这么一来,各方诸侯的家族中也就算掺进了皇室的高贵血液,据说这叫一家亲。
  一家亲?他粗喘一口气,仰倒在丝被上,胸口上下起伏着,但嘴角却是微微翘着。翘着表示他不开心,这是从小被祖父逼迫出来的习惯。
  李家是大岳国的诸侯王,最弱的那一家,辖下汉北一地,也就是人们口中的汉北李氏王族,在汉北,他们李家是老大。
  看着他上翘的唇角,白卿有些退缩,她来不及揪头发、咬手指去悼念她刚刚失去的贞洁,那东西本来就没打算能保住,她现在是有些怕,怕他的靠近,因为真得很疼。
  “你还点了这东西?”握着她的左臂,上面殷红的痣点正在一点点退色,这痣便是用来确定女人贞洁与否的东西——造这东西的人只长了一半脑子,他该想办法再给男人也点一颗的。
  白卿也看着自己的左臂,那是七岁时,姐姐给她点上的,为了救她,因为只有这样,她才有价可估,不至于轻轻便便被哪个好色之徒赚去便宜——老鸨们可不会放着银子不赚,女人的贞洁可都是好价钱啊。
  “……”看过左臂,再抬眼看他,灯光下,她的眸子闪亮亮的,带了些水光,那是因为记起了亲人的缘故,不过他似乎觉得这是楚楚可怜。
  于是——
  他又把刚刚做过的事重新复习了一遍。
  他喜欢她的细腰……
  这一夜后,他就去了京城,女儿香对他这样的人来说,只是生活的点缀,男人的祖训大半都是——不要儿女情长。
  不过,他还是给了她那颗守宫砂一些补偿——他给她挪了地方,在西平城的西南角,离李家大宅不近,但也不远,是栋两进的院子,院子里还有两株桂花树,花季来临时,十里闻香。
  站在桂花树下,仰看碧蓝无云的天空,白卿微微翘起唇角……
  伯仲——李伯仲,他还不知道呢,她可不是个好女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7:26: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三 庸脂俗粉 一

  八月,纷扬的季节,林同居院子里的那两株桂树正开得妖冶。
  李伯仲自京城归来,或者换句话,叫荣归,定了皇叔岳峙的小女儿为妻,李家因此欢腾不已,特意买了百响的炮竹,连放了半个下午,几乎整个西平城的百姓都知道了。
  岳峙是大岳皇帝的亲弟弟,膝下只有两个女儿,一个嫁给了汉西省的世子,剩下这个却给了小小的汉北省,真可谓是下嫁。
  中秋的晚上,汉北王府里热闹不已,都是为了庆祝李伯仲招了这门好亲。
  而这一晚,白卿睡得很早,反正也没人等着她去团圆。
  月入中天时,乌婆婆敲了两三下门。
  起身开门,没想到他竟然来了……
  喝得醉醺醺的。
  ***
  一对无话可说的男女,除了床上那点事,似乎真得想不出还要做什么,只可惜她吐了,因为他那熏人的酒气。
  白卿赤脚蹲在门口,背上披的是他的外衫,咳个不停,而他倚在门侧,就那么看着她踩在青石板上的光脚。
  今晚,他故意来的,在所有人都在为他的亲事庆祝时,偏偏来到了这样一个女人的身边,这是一种挑衅。当然,他知道后果会怎么样,不只知道,还相当期待。
  “想进王府吗?”他开口问她。
  白卿止住咳嗽,没有立刻回身,因为他的话太让人吃惊。
  “想进的话,明天让人来接你。”
  她慢慢转过头,仰视着他,可惜他背着光,她什么也看不到。
  她应该欣喜若狂,因为她的身份需要这样的表现,她也那么做了——眼睛里流露出掩饰不住的高兴。
  ***
  这一年,瞎眼的道士说她犯七杀,不宜远行,不宜迁居,要绑红腰带,可她却偏偏走运了,因为她进了汉北王府,以妾之名。
  李伯仲纳妾了,在定亲后的第二个月,纳了个青楼出身的女人,堂而皇之地让她登堂入室,这形同于掴了他那未来老丈人一掌。
  李家也炸开了锅,比之前那百响的炮仗炸得都响。
  李家男人行伍者不少,多半都是身体健康,再加上有权有势,易得美人佳丽,因此,李家的子嗣很旺盛,所以每次出了什么大事,家里都很热闹。
  人有个毛病,喜欢从众围观,喜欢指责别人,不管自己有没有那个立场。
  因此李伯仲便成了众矢之的。
  他是嫡孙,将来要去京城代父为官——这是做人质的另一个好听的说法,再将来,他还要回汉北掌管大权,所以,他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否则将来如何堪当大任?
  只可惜闹腾了几天,什么也没改变,那个女人照常住在西府的小院里。
  李伯仲有个本事,他能让爱嘈杂的人闭嘴,用他的方式。
  白卿并不想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让她留下来,她只想快一点找到那个孩子——她姐姐的孩子。
  王府里有很多女人,弄不清谁是谁的,不过她们有很多共同的特点:白皙美丽的容貌,纤细的腰肢,华丽的服饰,以及睥睨的习惯。
  相比之下,白卿真够得上庸脂俗粉,因为她的妆颇为妖艳,狐狸精嘛,总归是要尽责画好自己那张脸,他带她来不就是为了让她这么招摇过市的吗?
  从第一天进这王府大门,她就深领他的意图,这个男人只是在用她去反抗些什么,那她就随他的意。
  她住得小院在王府西跨院的最里侧,院门口的假山上写着“月舂”二字,于是这院子便被叫做了月舂苑,院子很小,只有四间房,倒是给了个十三四岁大的丫头,名叫凤宣。
  这丫头一看便知聪明伶俐,嘴也巧的很,而且还相当贴心,非常讨人喜欢。
  头一天晚上,白卿赏了她一枚珠钗,似乎有意拉拢。
  初来乍道的,总归要先拉个人在身边,不管这个人是真心还是假意。
  ***
  李伯仲喜欢一个人睡,他不喜欢女人的脂粉味,不巧,白卿的脂粉味很重,所以尽管她住到了府里,他也从不在她的小院里留宿。
  而且她喜欢红,红帐,红烛,红丝被,到处都是刺眼的红,让人心烦气躁——毕竟还是风月之地待过的女子。
  瞅着他微蹙的眉头,白卿总是会笑,还会伸手揉他的眉头,但每次他都会半路将她的手挡开,因为他不喜欢她这么擅作主张的亲昵。
  他不喜欢她,这一点,白卿很清楚,虽然床第之间他很热情,但那也只是在床第之间,他们这些身份高贵的人,对女人总是分得很清楚,她绝不是那种会让他金屋藏娇的女人,她只是过客。
  这样很好,起码等她想抽身时,没人会拦她。她会时刻让他保持清醒——她不过就是个青楼女子,登不上大雅之堂。
  又一次,他挡去了她伸向他眉头的手,她并不会因此娇嗔,只会轻轻地低下睫毛,掩去眼睛里的丝微笑意。
  “我能出门吗?”起身替他更衣,顺便问问她有没有人身自由。
  “缺什么东西,就让下人去买,银子到账房结。”他没有家室,所以钱财方面依旧是由大帐房支出。
  “东西到不缺,就是闷得慌。”替他系好盘扣,抬头看着他的眼睛,嘴角带着一丝丝的谄媚,不是太明显,但还是能让他清楚她这是在娇嗔,风月场里女人嘛,即使点着守宫砂,也不是良家女子,是会狐媚术的,她这不就露尾巴了?
  李伯仲看着她,微微蹙眉,“东府那边有园子,闷就让下人带你去看看。”最终还是没同意让她出门,不管怎么说,她现在已经是李家的女人,该遵守的规矩还是要遵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是大户人家女子该懂的基本规矩。
  “知道了。”松开眉,淡淡的回话,似乎是有点失意。
  打开门,外面正下着毛毛细雨。
  他就那么毫无眷恋地匆匆跨进了雨里,三两步便隐进了夜色之中。
  而这厢,白卿倚在门板上,看着他消失的方向,只淡淡地勾一下唇,随即合上门,轻叹一口气,他终于是走了……
  有气无力地爬上床,伏在丝被上,觉得周身都疼,床第之事最是恼人。
  几时才能见到娉儿?找到她,她才能安心离开这西平城,可姐姐只告诉她,娉儿是被李家人带走的,她就是不愿意说出那个男人的名字,李家子孙这么多,该如何打听呢?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7: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 庸脂俗粉 二

  白卿原本姓于,东周人,父亲是个冶铁的工匠,可惜碰上军队作乱,没了,只剩下她跟姐姐。
  女人想在这种世道单独活下来,很难,要靠男人,可男人只会看上姐姐脸上的那点色,却不想养她一辈子,因为她没有娘家,更没有嫁妆,这当然可以理解,男人也有他们要考虑的现实,一辈子实在是太长。
  所以姐姐去了歌舞坊间,说是卖艺不卖身的,不过到最后,还是什么都卖了,连同她那点女子的尊严一起,卖了个精光,就为了她们姐妹俩能在这世上活下去。也许有人会觉得姐姐不够贞烈,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叫饥寒交迫。
  姐姐爱过一个男人,是位贵人,那时她还小,仰头也只能看到那人腰上的玉带——那是个高大的男人,姐姐每次见到他都很开心,她也开心,因为是这个男人把姐姐捞进了正常女人该有的生活里,他给了她们一个安身之处。
  当然,这并不表示这个男人就会负责她们的一生,这世上没有谁欠谁的,爱不过就是一种情绪。
  那个男人终于还是离开了她们的生活,姐姐没有哭,反倒是她哭了,因为再没人给她买糖人,从此之后,她们又要靠自己了。
  后来,姐姐生下了那个人的孩子,是个女孩,到了这时她才知道那个人的姓氏——李,李家人带走了孩子,事情就这样有了终结。
  姐姐也有了一个到临终都解不开的心结——她的女儿。
  女人的一辈子,一半给了男人,另一半给了孩子,而她的姐姐,却用全部的尊严与力气养活了她,所以,她会照顾好姐姐的女儿,人活着就是让别人付出,又付出给别人的过程,至少她是这么想的,她也这么做了,她不在意别人怎么揣测她,那是别人的事,既然受苦时,别人代替不了她,那么做事时,别人的话也不能来随意左右她。
  ***
  丫头凤宣原是东府的下人,老太太的奴婢,老太太就是李伯仲的祖母,也即汉北王的王妃,听说是什么汉西王的妹妹,都是出身高贵的人。
  得知了这一层关系,白卿当然不能小觑这个丫头,在这样的侯门深闺之中,得势的下人,比没背景的主子要强,她们可以只用嘴巴跟耳朵就让你变成散着头发发疯的可怜人。
  老太太也许只是想探她的底,毕竟她的出现让王府里“热闹”了好一阵子。
  所以她要好好表现,让老太太放心,她只要让她知道她只是个风月之地的女人就行,这样她才会安心,因为男人在不成熟时才会为色动摇,而成熟后就慢慢懂得如何去辨识女人,总有一天,他们会回到正经女人的身边,因为只有那儿才是他们的归宿。
  在月舂苑里待了两个月后,白卿第一次踏进了东府的园子,花草树木,珍禽异兽,样样新鲜,李家人很会善待自己,所以汉北才会在诸侯之中如此弱小吧,太善待自己的人,往往没什么雄心壮志,不是有句话这么说嘛——玩物丧志。
  园子里有不少华服丽颜的女子,年轻的,年长的,都有,不过她们都只爱远远的睥睨,根本不会上前来,这就是女人之间的区别,即使同为妾,可人家是良家女,而她却是不干净的风月女,所以她们更高一等。
  坐在四角亭里,俯看周围的景色,小湖周围种着红黄的花,已近深秋,所以湖面上随处可见红黄的花瓣,配上岸边的枫树,确是好看。
  沿湖岸铺设的卵石小道上,几个孩子正在打闹,锦衣华服的,一看便知是李家的孩子,白卿默默地注视着他们,有些期待他们能到亭子这儿,也许——说不准里面就会有她要找的那个。
  不负所望,那群孩子真就路过了亭子,为首的是个十一二岁的男孩,个头挺高,样子也好看,手上拿着竹剑,刚欺负完两个年纪小的,一转头,正望见亭子里的白卿。
  也许是她的特别引起了男孩的注意,就见男孩提着竹剑顺着游廊蜿进亭子,斜着眉角打量完她后,问道:“你就是大哥带来的那个女人?”口气颇有威严,更像是在审问下人。
  白卿没答话,只是笑笑。
  这时,一群孩子也都聚到了亭子里,把白卿当珍禽异兽看。
  环视一圈,只有两个女娃,长相相似,年纪看上去只有六七岁大,看起来是胞生的姐妹,不会是她要找的——娉儿今年应该有十岁多了。
  见白卿不说话,拿竹剑的男孩扬起手,拿剑就要来戳,被凤宣拦住,“冬少爷,这东西尖利,别伤着自己。”
  “要你管!”竹剑一甩,正打在凤宣的手背上,惹得一群孩子大笑。
  凤宣却也不敢喊疼,只是笑着,“冬少爷,别伤着自己。”
  男孩像是打出了兴趣,一个劲地拿竹剑甩打,把凤宣当成了活靶一般。
  “啪——”剑身在女子的手心拍了个响亮。
  凤宣微愕,因为那手是白卿的。
  在场的孩子也都微微错愕。
  “剑不是这么用的。”白卿淡笑着说道,并伸手将剑身转了一个角度,让剑刃对着自己的手心,“这样才真疼。”
  男孩看着她的眼睛,呆愣半刻。他是有点怯的,但娇惯的身份却驱使他狠狠地砍了下去。
  凤宣惊叫一声,而叫冬少爷的男孩却坐到了地上,竹剑依旧捏在手心——
  白卿的手心多了一道淤痕。
  周围的孩子们都倒退半步,不说话,眼睛都眨呀眨地看着白卿。
  白卿慢慢抬起竹剑的一端,“刚才的架势太丑,再来一次?”
  男孩瞅着面不改色的白卿,却松开了剑柄。
  白卿暗叹一口气,真没用,就这点胆子,难怪空有满堂子孙,却还是要受人欺负,这李家的希望真是渺茫。
  “这是怎么了?”一个胖乎乎的中年妇人匆匆来到亭子里,是这位冬少爷的奶娘。
  老远听到凤宣的惊叫便匆匆小跑了过来,见那冬少爷坐在地上,两眼露怯,赶忙伸手把他扶起来,“这怎么就坐地上了?”
  凤宣也赶忙上前去拍冬少爷衣服上的泥土,“少爷们闹着玩呢。”忙不迭地做解释。
  闹着玩?胖奶娘觑一眼白卿的腿,“少爷,夫人叫呢,咱们先走。”
  叫冬少爷的男孩盯一眼白卿的双眸,后者给她一个淡笑,随即就被奶娘拉走。
  估计这孩子要有一段时间对她稍稍有些顾忌了吧?望着男孩的背影,白卿如此想。其实做坏人不容易,要有胆量,还要够狠。
  游廊的尽头,站了几个华服的女子,应该是这些孩子的母亲们。
  远远的,看不清面貌,但依然能感受到她们打量过来的视线里带着些不悦。
  “那些都是府里的夫人吗?”白卿这么问凤宣。
  凤宣略带了些愧疚,毕竟白卿替她挨了两下,“是二爷、三爷的几位夫人,那冬少爷是二爷的嫡子。”
  “嫡子?这么小的年纪?”李伯仲是李家的长房嫡长孙,据说在同辈的年纪还不是最大的,但也已经二十四五岁了,这冬少爷才十一二岁,似乎年纪差得也多了点。
  “二爷近五旬才得了这么一个嫡子。”凤宣掏出巾帕,擦拭白卿手心被竹剑刮破的小伤口,看上去颇为真心。
  “原来。”是老来子,所以娇惯成了这样,“对了,老王爷总共有几个儿子?”她疑惑于这李家庞杂的亲属关系。
  凤宣抬眼看她,惊讶于她对手上的疼痛似乎一点也不在意。
  她当然不会在意,这道伤让她得到了凤宣些微的信任,而且似乎还得罪了某些夫人,说不定这么一来,以后她就能跟这家人纠缠不休了。再者,他出城也该回来了,她可以拿这道伤给他看,这是被他的亲人打的,当然要展示给他看,看能得到多少怜悯与补偿。
  “不用担心,小伤口。”按住布帕,迎面看向亭外那些不可方物的美景……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7:2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五 兄弟反目 一

  如她所料,看到白卿手上的淤痕时,李伯仲眉梢未动。
  他不动,她也不说,反正有人会替她说,比如凤宣。
  入夜,对着铜镜拆发髻时,他正好进来,站到铜镜旁就那么俯看着她。
  两人的视线在铜镜里交汇,谁也没逃开谁。
  “季冬打的?”他开口问,当然是指她手上的伤。
  “小孩子淘气,没什么要紧的。”拿下耳坠,将长发拨到身后。
  他拿过她的手,打开,上面是一道一寸宽的血印子,直通整个手掌,她的手太过纤细,所以尤显得突兀。
  看了半刻,松开她的手,什么后话也没有,步到床榻边,躺了下来。
  白卿半侧过脸,看着他倒在床上,滞一下,拿起箅子,继续梳着头发。
  半盏茶的功夫后,凤宣抱着一只红漆木的小盒轻轻推开房门,“夫人。”将红木盒放到梳妆台上,打开盒盖,里面是几件玉饰,最招人眼的是一对翠绿的翡翠镯。
  这就是补偿?白卿抬头看向铜镜里的他,对方也正看着她。
  笑,为他这高价的补偿。
  伸手取出那对翡翠镯,全套进了左腕,起身来到床榻跟前,给他看,像极了贪慕虚荣的女人吧?
  镯子碰撞之间发出“叮叮”的声响,就那么横在他的面前。
  李伯仲微起唇,这次不是生气,只是好笑于她这么得志意满,捻过她的手腕,如果她只是这么容易满足、贪慕虚荣的女人,也许真得挺适合他,这样的女人好养活——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权势纠葛,当然,她要懂事,还要懂得怎么受委屈。
  屋里这厢的气氛变得融洽,丫头凤宣正打算退出去,不想有人敲院门。
  凤宣赶紧看向李伯仲,得到首肯后,才匆匆出去开门。
  来者是李伯仲同父异母的兄长,以及另一名堂兄,两人的表情都十分严肃,看上去是出了什么大事。
  白卿没出来,只在内室的门口,仗着帘布的遮挡,隐在角落。
  无疑,李家男人的相貌都不错,圈了那么多美色佳丽,想生丑的也不容易,李伯仲的这两位兄长也算得上人中龙凤了,只是有些过于龙凤,显得浮躁。
  “伯仲,你这是什么意思?周威是东军的大帅,你说撤就撤,一旦军心动摇,怎么收场?”质问的这个正是李伯仲同父异母的兄长李修竞。
  这李家的规矩不少,嫡出的子女与庶出的子女,在姓名上有很大差别。
  汉北王一共生六子,三子嫡出,其余三子如今不住在王府里,都被派到各郡县里去了,这住在王府里的三子,那子孙可就多了。
  像李伯仲的父亲,在娶妻之前就已经有了两妾,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后来娶了汉西王的侄女,才生下了李伯仲这唯一一个嫡子,取名“伯仲”,而他的两个同父异母的兄长一个叫“修竞”,一个叫“修隆”。
  白日里拿竹剑的冬少爷,全名——李季冬,三爷的嫡子名为李叔期。
  李家三子的嫡出排序为——伯仲叔季。
  庶出的则是以“修”字打头。
  所以在这府里,但凡名中带“修”字的,就表明他是庶出。
  嫡庶非常严明,听白日里那冬少爷只叫李伯仲为大哥,就能知道一二。
  “要是军心动摇,那就杀了周威。”这是李伯仲的回答,说得很平淡,说话时,还伸手邀请兄长入座。
  “你……”李修竞一时无语,随即看了一眼陪同而来的堂弟,也是二爷的庶出长子,名叫修晏的。
  “大哥,你先别急,听伯仲把话说完嘛。”这李修晏到是看上去挺沉得住气。
  听李修晏如是说,李修竞这才压下火气,入座,不过却把茶碗捏得吱呀乱响。
  “周威胆子太小,不适合留在东军,如果大哥觉得撤职太过唐突,也可以调他回西平来,中护军还有几个校尉的空缺?”李伯仲说得平静。
  不过听得人就没那么平静了,周威是李修竞的表兄,他当然平静不下来,一个堂堂的北军大帅,调回来当校尉,还不如撤职来得痛快!
  李修竞嗖得起身,面色发赤,唇发抖,拳头攥了半天,不过只是捏了两下,然后转身就走。
  “伯仲,那你先歇着,我们先走,这事明天再说。”李修晏安然起身,态度很平静。
  “兄长走好。”李伯仲起身相送,表情很平静。
  这就是所谓的兄弟相争吗?倚在帘子后,白卿看着这态度各异的兄弟三人,不禁了然。看来,这个家并没有表面上那么祥和平静。
  等李伯仲返回内室时,白卿正在折被褥,红艳的被褥,红艳的帐,月白的薄衫,翠绿的镯子,到出奇地搭调,看来真是看久了,什么都能顺眼。
  “要回去了吗?”白卿问,他一直不在她这儿睡的,看现在的时辰,再看刚刚的场面,估计他也没心情玩什么牡丹花下做鬼的事。
  李伯仲缓步来到床前,弯身倒在了这红艳艳的床上,今晚他不走了,就睡这儿。
  就睡这儿?那她要睡哪儿?
  与人同眠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要懂得进取与退让,否则就难以共存。
  四更天,夜正眠,他睡着了,而她却只能缩在床头的一角,看着他僵挺地占据她的床位,这男人太过僵直,连睡觉都是如此。
  她宁愿忍受床第间的不舒服,因为那时间还短些,像这样整夜的坐着,似乎更痛苦。
  五更底时,他醒了,她才好不容易占据了一小块地盘,可也就只能睡那么一小会儿,大户人家的男人都是没长手的,因为女人是他们的手。
  替他更衣时,她已经开始迷糊了,她真得不期望他以后睡在她这儿,实在是太累。
  “后天过冬,你一起去东府。”看着她的额头,他如此陈述,她毕竟是他纳来的妾室,算李家的女人,虽不必隆重推出,可也得要人知道,尤其她连他的长辈都没见过,这相当失礼。
  “嗯。”她淡淡的应着,因为困倦。
  “要祭祖,弄得干净点。”平时穿成什么样他不管,祭祖宗这种大事,不好马虎地对付过去。
  “嗯。”右眼皮直跳,因为太困,她抬手掴了右脸颊一掌,左眼跳财,右眼跳灾,掴一掌可以抵灾,这是小时候姐姐教得,她此刻正模糊着,习惯性地使了这么个动作。
  李伯仲把一切看在眼里,不过没什么表情,嘴角是平的,看起来心情挺好。
  好不容易,他走了,黎明将至,天色黑地出奇,窝在艳红的被子里,她睡得很熟,因为没人再跟她抢床位。
  不过他的话她还是记得的,后天祭祖,他要她弄得干净些……
  倏得坐起身——祭祖?!不就是说她可以见到他所有的家人?
  睡意全消,为这个消息激动不已。心里全是“娉儿”两个字,娉儿是姐姐给女儿取的名,虽然李家也许并不会用这个名儿,可姐姐还是一遍遍地跟抱走女儿的人那么叮嘱着,因为那是她能给女儿的唯一的东西。
  娉儿……她现在是她在这世上唯一一个亲人了,也许没人能理解,那种满世界都是人,可满世界的人都跟你没关系的感觉。
  亲人是心灵的归属。
  她真要感激李伯仲,不管他拿她当什么,她都得谢他,是他把她带到了这里,让她有机会接近她这唯一的亲情。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7:2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六 兄弟反目 二

  不管对小民还是大官,祭祖都是件大事,无论朝代如何更替,祖宗都是不会忘记祭拜的,这是传统,重孝的传统。
  所以这样的日子,无论多么繁杂的规矩都显得庄重了。
  李家的祠堂在东府。
  一大早,天还没亮,东府那边就灯火通明的,下人们都悄无声息地忙碌着。白卿寻了件白衫,加上一件墨绿的罗裙,再去了脸上的胭脂,也算弄得很干净了。
  对着镜子,凤宣正想夸赞。白卿却又抬手在眉角画了两笔,怎么忘了,她是妖来着,要安李家长辈的心,她得处处小心才是。
  凤宣不禁暗暗撅嘴,那两笔真算是画蛇添足。
  太阳升到枝头那么高时,白卿动身往东府去。
  东府比西府大,是李家王府的主宅,里面住着李家几乎所有主要的人,西府是单独留给李伯仲的,他是嫡长孙,到这么大年纪还没明媒正娶,就是打算将来娶贵夫人的,西府便是留给他的单门独户。
  在祠堂旁边歇脚的厅里,白卿选了处角落落座,从她这地方看过去,几乎可以打量到所有人的座位,这会儿,人还没来齐,老王爷、老王妃也都没到。
  李伯仲到是来了,正跟几个年轻男子站在门外的游廊上,刚才她进来时,他转脸看了她一眼,没什么特别的神情。
  白卿来不及考虑他对她的装扮是否满意,因为她正在四处搜寻在场的女孩儿。
  李家祖上定然是求到了子孙福,放眼望去,一水的男丁,女娃儿只是星星点点地散落着,白卿挨个看过去:没有、不是、不是、没有。
  没有一个年纪相符的!
  也许还没来吧,白卿暗自在心里安慰自己。
  正安慰着,就听见门外熙攘起来,屋里的大人小孩听见熙攘声,也都起身出去,像是去迎接什么人。
  凤宣伸头张望了一下,随即告诉白卿,是老王爷跟老王妃来了,得赶快起身去迎接。
  白卿的脚步不够快,不过到也凑巧,正好在门口跟王爷王妃对了个正眼,老王爷没什么表示,只是看过一眼就罢了,也许他还没弄明白眼前这女人是哪个儿孙的妾侍,家里的儿媳、孙媳实在有点多,未必都认得全。
  到是老王妃多看了白卿两眼,第一眼是滑过,第二眼是打量,等到第三眼就是从上往下的觑视了,估计是确定了她不是什么能抓住好男人心的女人吧。
  白卿微微屈膝一福,这就算见过他的长辈了。只是膝盖还没伸直,就被众人挤到了门板旁。
  李伯仲最后一个踏进门,白卿抬眼与他对视,嘴角微微露着些委屈,看,你的家人这不又欺负人了。
  “大哥,快来啊。”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男子,站在人群里冲李伯仲大喊,这位是三爷的嫡长子,名唤李叔期的。
  李伯仲应声跨步离去。
  白卿则低着头,回到她的角落里。
  祭奠在正午举行,全家老小一一焚香叩拜之后,日头早已偏西,所有人都饥肠辘辘的,不过在前面的大厅里,早已摆好了宴席。
  总共八桌,白卿的位子仍然被放在了角落里的一桌,这桌上都是妾侍。
  女人的排挤通常都不算太高明,就是几个人当着你的面咬耳朵,然后把你一个人晾在那儿,证明你是被隔离出境的人。
  这场面对白卿来说实在是小了点,所以她并不怎么在意。拾起筷子照样吃她的菜,饿了一天,本以为这趟东府之行会有收获,结果什么也没有,本来高亢的心情,现在全都转成了饥饿,看来想找到娉儿,还是要继续跟这家人纠缠才行。
  “大哥——你喝多了吧?”靠近主桌那边似乎出了点问题,有些吵嚷。
  前几天造访月舂苑的那位李修竞正提着酒壶站在李伯仲身旁,另一只手上端着满满的酒,而他旁边是几个李家兄弟拦着,看起来这位仁兄是打算闹事?
  “你们都旁边去,我就是敬我亲弟弟一杯酒,伯仲,你要是给哥面子,这酒你就喝下,要是看不上我,你不喝,我也认了。”李修竞将酒杯横到李伯仲的脸前。
  李伯仲看着酒杯,半天没作声,
  “好,哥哥我身份低,敬不起你,这酒我自罚——”说罢仰脖子把酒喝了个精光,然后继续往杯子里倒。
  一旁的李家兄弟们赶紧上前拦着,可越拦,这位仁兄就越来劲。
  李伯仲则始终坐在原地不说话。
  直到大家长发话:“修竞,你这是在耍什么酒疯!”老王爷重重拍了下桌子。
  大厅内一时寂静无声。
  李修竞松开手中的酒壶酒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竟呜呜了哭了起来,“祖父,孙子知道自己身份低啊,这才给伯仲赔不是,请他看在兄弟一场,不要再这么逼我。”抓住李伯仲的腿,竟给他磕起了头。
  这下可就精彩了,但看那李修竞的妻妾儿女,也都跪到地上呜呜哭了起来。
  一旁劝说的兄弟们也都侍立一旁,他们大半都是庶出啊,当然是帮庶出的李修竞,何况自从李伯仲开始掌管汉北的军机以来,没少挖他们的墙角,这小子着重培植自己的势力,正在一点点蚕食他们的地盘,他们也早就对他有怒不敢言,今天正巧碰上李修竞这么闹,当然是要帮着他把事情闹得更大才是,于是众人作壁上观。
  “修竞,你起来,哪有兄长跪弟弟的!”老王爷怒斥一声。
  那李修竞是老王爷的第一个孙子,俗话说长子长孙,老头的命根,自小就是疼爱的很,就冲这一点,李修竞这一招也算用得极对,“祖父,修竞我的苦处不能跟您老人家说啊——”一个大男人哭成这样,是挺瘮人的。
  “伯仲,叫你哥哥起来!”老王爷对李伯仲如此吩咐,是他惹出来的事,就得让他解决。
  李伯仲缓缓起身,看着地上跪的李修竞半天,才道:“大哥,有什么话站起来再说。”
  李修竞见李伯仲服了软,心里估计这事好办了,于是抬头握住了李伯仲的手,“伯仲啊,大哥就这么个表亲,你就当可怜大哥我自幼丧母,无依无靠,你饶了周威吧,大哥我记你一辈子的好。”
  还是为了争权夺利的事!他的这些兄弟,对外打仗没一个用心的,对内抢地盘到是一个比一个厉害,连这种女人的哭闹手段都使出来了!
  他今天要是答应了,以后这种事就会层出不穷,所以这事——
  “大哥,唯有这件事我不能答应你。”
  “……”李修竞错愕。
  众人也错愕,他答得太快了。
  “好——好……”李修竞当然是面子上挂不住了,哭也哭了,跪也跪了,现在就剩下自残来威胁了,于是拾起地上的碎瓷片就要往自己身上扎。
  李伯仲当然不能让他这么干,伸手攥住了他的手腕,两兄弟就这么角力。
  这场面差点没让老王爷倒岔过气去,赶紧让在场的子孙上前阻止,于是大厅里一团乱。
  闹了半天,也不知道是谁提起了李伯仲的不是,于是大厅里渐渐多了说李伯仲的杂言,比如他脾气不好,比如他不顾全大局,比如他任性妄为,当然任性妄为中也包括把白卿这种女人纳做妾侍,而得罪了未来老丈人等等。
  闹着闹着,大厅里明显分成了三派,一派针对李伯仲,一派护着李伯仲,另一派保持中立。
  都说子孙满堂是福气,这李家看上去可不怎么像!
  白卿站在角落,本打算置身事外的,瞧那群男人闹得,口沫横飞的,她可不想过去。可是李家的那些女人都过去了,哭哭闹闹的,她作为他带进来的宠妾,不过去掺和似乎不够义气,何况她的事总归要被这家人拿到明处来评断,晚断不如早断。
  白卿悄悄挤进了嘈杂的人群,推搡间,差点被绊倒在地。
  “你要是还顾忌李家的声誉,就不会把这种女人带进来!”有人开始在她身上动嘴了。
  白卿缓缓躲到李伯仲的背后,这都是他家的事,要他自己来解决才是,她只负责站,不负责动嘴。
  李伯仲抬手示意身边的弟兄不要再争吵,看着对面的兄长李修竞,对方此刻似乎已经恼羞成怒,不过依旧还是在流眼泪。
  他最讨厌看到大男人留眼泪。
  “哥,你今天要是不这么闹,可能我还会放周威一马。”伸手擦了擦脸颊上被溅到的酒渍, “现在,我就当着祖父的面把话放这儿,周威在一个月内不离开东军,就给他定好棺材,我会亲自把他送回西平来。”
  “你——”李修竞终于是忍不住了,抬手就揍了过来,李伯仲上半身一个后退,好巧不巧正撞到了白卿的双眉之间,刹时,鲜血就从她的鼻端流了出来,看来他的身后并不是个安全的地方。
  “夫人,您没事吧?”凤宣手快,赶紧掏了帕子给她捂住。
  整个场面那就是一个字——乱。
  老王爷气得直发抖,抽过一旁下人手里的拐杖,上前就给了李伯仲一棍子,这老爷子挺偏心呵,白卿一手捂着鼻子,一手拽了李伯仲的衣袖往后拉了拉,怎么说也是她的男人啊,关键时刻还是要帮帮的。
  还好,有众人的劝阻,终于是没让老王爷把第二棍抽下来,真抽下来可就真要命了,第二棍可是对着头去的。
  推推搡搡下,李伯仲跟白卿被隔离出了大厅,今天算是流年不利,挂花的只有他们俩。
  白卿一手捂着鼻子,一手伸过去探视他手臂上被抽得血印子,眼泪汪汪的——因为被撞得。
  李伯仲这次到是没挡去她这擅作主张的亲昵。
  此时,夕阳正当红,照在两人身上,灰红灰红的。
  屋里还在哭闹着,而屋外,就他们俩伫立在那儿,像是被整个世界孤立了一样。
  白卿暗暗叹息一声,忙了一整天,末了,她还是没找到她想找的东西啊……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7:27: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七 被流放的花瓶

  一顿饭吃得血溅五步,再吃下去,估计就要闹出人命了。
  兄弟反目并不少见,但丢人,所以老王爷很生气,单独叫了李伯仲去训斥,等他从东府回来时已是掌灯时分,可见谈得很彻底。
  他前脚进门,凤宣后脚端了碗红枣粥来,两人都没吃饭,所以这粥怎么分呢?
  给他吧,他是男人嘛,什么东西不是都要他们占先!
  凤宣是老王妃那边的人,眼力劲当然是够老道,见状赶紧返身回厨房去了。
  白卿默默觑了一眼他的手臂,袖口的地方,血印子还在,看样子是没处理过,可他不发话,她不好擅作主张,这男人的脾气与众不同,对他好的事,未必就会让他高兴,说不定还会引起他的怒气,因此她什么也不做。
  因为没人说话,所以屋里很安静,烛火跳啊跳啊,映得人影乱晃。
  百无聊赖,执起一绺垂下来的长发,卷到小指节上。
  这种无声的场面很常见,因为他们之间从来就没什么话题,真要说起话来反倒尴尬,她的话尾他很少接下去,而且他还是个不怎么喜欢开话题的人,更别说花言巧语。
  也许是一闪神,她无意中抬了那么一眼,画成幺蛾般的眉梢在光影中隐没——颇为妖媚的一瞥,却不是故意的,但依旧被他看到了——□来得就是这么简单又迅猛,一个不经意的眼神也许就可以毁灭一切。
  卧室里没有点灯,只有外厅的烛光透过布帘漫射而来,屋里很灰暗,这很好,看不清彼此的窘态——她总觉得男女那种气喘吁吁的样子很难看。
  这次有些不一样,他吻了她的脖子,这是他第一次这么做,害她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睁大眼睛,想从他的脸上寻找一些蛛丝马迹。
  正巧,他也正看着她。
  “我明天走。”他如是说,说话的瞬间,身体重重地压向他,一声粗重的呼吸吹拂到她的脸颊上。
  白卿紧紧握住桌角,不想让自己那光裸的背撞到墙上,只听几声清浅的响动,那是她脚踝上的银链在作祟,她本想保持一点理智,来思考他为什么会突然告诉她明天走,可他不喜欢她在这种时候不专心。
  要毁灭,他就要两个人一起。
  外屋的烛火一直燃着,直到烧到最底端,烛心一歪,倒进蜡油里,烛光悄然熄灭,屋里立时一片黑暗,而此时,内室里的一对男女才缓缓分开,女的蜷坐在桌案上,捂着唇,她差点又吐了,因为又冷又饿,体力透支。
  火折是他擦亮的,光线太刺眼,白卿微微背过身。
  满室的红在烛光下更显得艳丽。
  她扯了一旁的衣衫盖到自己光裸的腿上,之后才看向他,他正光着上身,背上密密麻麻的都是汗珠,男人真是奇怪,为了那点事累得满身大汗,却还乐此不疲。
  他放下火折时,她正好伸腿想爬下桌子,他很自然地抱了她送回到床上……
  “是很久才回来吗?”他这突然的贴心不得不让她想歪,也许是要离家一年半载,怕她独守空房过意不去?
  “对,要很久。”他随手从地上捡起内衫穿起来。
  “多久?一辈子吗?”问完觉得后面那句“一辈子”真多余。
  “可能两三年,也可能一辈子。”又捡起了外衫。
  这么久……
  “那……要我离开王府吗?”他走了,她呆在这儿恐怕行不通吧。
  “随你自己,你不是在找人嘛,等找到了,不想在这儿待,可以回乌家那边的院子。”那院子反正早就给了她。
  白卿默默不语,因为他那两个字“找人”,他什么时候发现的?或者说他怎么发现的?她还什么都没来得及做呢。
  当然,她不会把这个疑问问出来,他这个人,怎么会乖乖回答别人的话,只是——
  “想不想知道我在找什么人?”
  看她一眼,随即低头捡起地上的玉带,“那不是你自己的事吗?”
  很好,他不愿插手,也就是说即使知道了,也不会帮忙。
  “那——要我等吗?”
  他正在系腰带,听到这话,不禁抬头多看她一眼,“你会等?”
  好吧,此刻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在某些方面做得确实很出色,比如让她的男人觉得她是个不甘寂寞的女人,或者说贪慕虚荣的女人。
  “如果你明媒正娶,我会等。”只可惜他做不到。
  李伯仲到目前为止第一次如此哼笑,因为这女人的大言不惭,他确实会娶妻生子,但显然不可能是她。
  “那如果我有了孩子呢?”今晚她难得有这么多话跟他讲,因为两人的情绪似乎都不错。
  他停下动作,看了一眼她的细腰,“孩子得留下。”
  果然是这样,难怪姐姐当年连争都没争过,有权有势的男人说这句话时,总是很有气魄。
  套上厚厚的长衫,起身替他整理衣角,带着几分笑意,“放心吧,我不生孩子的,我生的孩子一定会跟我一样不争气,生出来净拖累人。”
  他俯视着她的脖颈,那里有他吸吮出来的唇印,被烛光一照,像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他说不上对她的感觉,时好时坏,好的时候,会有把她留在身边的打算,尤其在床底间嘤咛细语时,坏的时候又让人不舒服,特别在她躲在角落里看人时,像在看戏。
  “不问你能得到多少东西?”
  白卿自他的胸前仰头,嘴角微翘,“我若是要,你肯定给的很少,或者干脆不给,我若不要,兴许你给的更多。”白日里那个李修竞不就是弄巧成拙,得了反效果吗?
  她对他还是有一点点了解的。
  李伯仲俯视着她的笑容,缓缓伸手握住了她的后腰,让两人的身体紧紧相贴。
  白卿苦笑,将脸贴在了他的胸膛上,兴许这真是最后一次相拥了,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搞不好也可能是最后一个,她对碰触男人的身体有障碍,也许是童年的阴影作祟,姐姐的经历让她厌弃很多东西。她好不容易接受了他,可也许以后就再也没心力去适应另一个男人了。
  这一夜,他依旧在午夜离开,她送他出了卧室,然后倚在冰凉的门板上目送他的背影融入夜色之中,他就那么头也不回的离开了,真是个狠心的人。
  她不懂他的抱负,更不知道此刻他身上背负的是什么样的重担,因为他没告诉过她,而且就算告诉了她,她也不能替他分担,她能给他的,只是身体上那一点点的愉悦,所以他不会娶她这样的女人,因为他们根本不属于同一个世界。
  他的世界里有征战,有几乎无所不能权势,还有门当户对的妻子,堂堂正正的儿子。
  而她的世界里,只有亲人、屈指可数的朋友,以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简单生活,她的能力仅仅刚够守住这些东西。
  “凤宣,你不是说三爷还有两个女儿住在别苑嘛,她们多大了?”回过神,还是要继续她的生活。
  “啊?”凤宣没反应过来,她还以为她正为了大公子的离去而伤心呢,怎么一转头问了这么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大概有十多岁了吧,奴婢也没见过几次。”
  白卿默默点头,缓步走回内室,内室里依旧保持着不久前制造出来的狼藉,这可不好,跟谁过不去,都不能跟已经离开的男人过不去,女人太脆弱,总会对男人依赖出坏习惯,这习惯久了,就会变成所谓的爱恋。
  “凤宣,明天一早,你出府去买些布料回来。”要把这些艳红全都换掉。
  凤宣挑开帘子,伸进半颗脑袋来,看到地上的狼藉不禁一阵耳热,大公子真是喜欢这位卿夫人,瞧把屋里折腾的。
  不过最让人耳热的还是白卿的光脚,纤细、白皙,还有银色的链子,透着一股子诱惑,难怪人都说女人不能露脚——改明儿她也到银匠那儿打条链子套在脚踝上。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7:2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八 偷情者与高贵主母 一

  除夕这一天的傍晚,天空飘起了小雪,到掌灯时,已是纷纷扬扬。
  东府里热热闹闹的,红灯笼挂得到处都是。
  李家的老老少少都在厅里守岁。
  白卿也在其中,当然,没几个人计较她来与不来。
  今年李家的喜事特别多,先有李伯仲与皇家郡主的亲事,接着是两个孙媳又为李家添了两名男丁,所以这个新年过的格外热闹。
  李家三爷单名一个“锺”字,是汉北的财神爷,掌管汉北的粮银大权,上次祭祖时,他正好亲自押送宫廷供奉进京,直到这几天才从京城里赶回来,所以除夕这一晚,他当然也就出现在了宴席上。
  白卿坐在角落里,细细看着那个已年过四旬的男人,想从他身上找到些微的熟悉感,可惜回忆太过久远,她已经记不得那个男人的模样,她所能记得的只有那个男人腰上的玉带。
  这位三爷的长相很斯文,人也很和蔼——符合她童年的记忆,为人似乎也挺擅于周旋,在众人团团而围之下,仍旧谈笑合宜,丝毫不见费力,这样的男人适合做大事,所以当年姐姐对他的离去毫无怨言,做大事的男人往往会让女人崇拜到去谦让自己的感情,因此,做大事的男人,身边总是来来去去好多女人。
  至于娉儿——她也看到了,此刻就坐在离她不远的桌子上,眉目间有一些姐姐的模样,但更能让她肯定她身份的,是她唇下的那粒小小的红痣,当年她刚出生时,姐姐就指着婴孩唇下的那粒红痣对她说:瞧,这丫头以后不愁饿肚子了。
  只是当年那个婴孩不再叫娉儿,她叫瑞华。
  是个漂亮的女娃儿,举止间带着几分贵气——比她和姐姐强,只可惜眼睛里闪着自卑,坐在小姐妹中间,拿东西总是晚下手,不敢跟人抢。
  白卿以为看到她时自己会冲上前,可她没有,她有些莫名的胆怯。
  晚宴吃到一半时,门外响起了炮仗声,从南方特意买来的花炮,大人孩子都喜欢看。
  白卿守在门旁,眼看着女孩儿从她身前经过,指尖微微勾动,却最终也没有抬手,她很想出声叫住她,可是叫住她说什么呢?说我是你的姨娘?
  唉……
  站在大红灯笼下,看着这家人喜乐融融,心口难免有一丝酸涩,她的家又在何方呢?
  砰砰——
  炮竹炸得雪片翻飞,孩子们哇呀乱叫着。
  这应该是个完美的除夕夜,如果没有那个意外搅乱的话。
  本来,这个“意外”是没打算惊动女眷跟孩子们的,但男人们逐个的失踪,还是让场面渐渐冷清了下来。
  “听说是打仗了。”女人们压低声音,交互传递着这个秘密。
  不一会儿,满客厅的女人就将这空穴的风变成了倾盆大雨。
  老王妃上了年纪,放花炮时就由二儿媳、三儿媳陪着先回去歇息了,所以这会儿厅里没人管,女人们也就各自打开了话匣子。
  据说是西面打仗了,汉北的西面是汉西,汉西王是老王妃的兄长,李伯仲的母亲又是汉西王的侄女,这两家要是打起来,那可真算是大水往龙王庙里冲了。
  “亏了去年修仁调去了东军,不然我这会儿非急死不可!”有人庆幸自家的男人运气好。
  有运气好的,自然也就有运气不好的。于是厅里的气氛一时间变得很诡异,有人窃窃私语,有人隐隐啜泣,有人庆幸,有人苦脸,但都压抑着,不知道在怕些什么。
  白卿最是无动于衷,因为她根本就不知道她的男人去了哪儿,何况他们早已把分离时要说得话,做得事,全都说了做了,没什么可牵挂了。
  就在众女忧虑纷纷时,三爷的长子叔期正好拎了李季东他们几个孩子回来,众人见是他,立即围了上去,问东问西。
  “放心吧,大哥亲自带人去了巨丽山,仗不会打得太久。”李叔期笑呵呵的,被众人这么围着还能如此轻松,真是颇有乃父之风。
  “哪个大哥?”有人急得顾不上动脑子去想大哥是谁。
  “伯仲哥。”
  听到是李伯仲的名字,众女全都松了一口气。
  “那家里人还有谁去了?”
  李叔期微微蹙眉,随即道:“修尧哥跟大哥在一起,应该也去了。”
  扑通——
  一名黄衫少妇重重地坐到了凳子上,这黄衫少妇便是那个修尧的妻子,不凑巧,这修尧的妻子正好与白卿坐一桌。
  两个女人真可谓同病相怜。
  众女的视线不约而同都集中在了她们俩的身上。
  白卿缓缓低下眼皮,她在想,她该怎么表示自己的惊吓呢?要吓软脚跟吗?
  ***
  离开嘈杂的大厅。
  沿着挂满灯笼的游廊,白卿缓缓往她的西府而去,那位与她同桌的少妇真得是吓软了脚,她只好让凤宣帮忙一起搀扶她回房。
  她一点也没有看不起那个被吓坏的女人,换作她是她,她也会的,在这样的世道里,女人都是依附男人而活的,一个是树,一个是藤,树倒,藤消,女人没有能力自食其力,所以,男人就成了她的所有。
  李伯仲……
  停下脚步,看一眼风中摇曳不止的灯穗,如果他死了,她会难过吗?
  这个答案她没去想,随即就抬脚下了游廊,回到了她的小院里。
  隔日,大年初一,王府里照旧放了百响的炮仗,只是这一天,府里很安静。
  然后,初二,初三……一直到十五,西边终于来了消息,据说是跟汉西讲和了,和了好啊,和了不用打仗,也不用死人。
  往常汉北也都是讲和的,不过就是割块地,当作赔礼而已,没什么要紧的。
  于是李家人又心安理得的过起了元宵佳节。
  对白卿来说,元宵节最值得庆幸的是她跟甥女有了交集。
  在园子的拱门处,女孩儿跑得气喘吁吁,一转弯就那么撞上了她——
  “是叫瑞华吧?”她弯下身子,声音柔的很。
  可女孩只是看了她一会儿,随即头也不回地跑走了,独留她的笑容空对着拱门内的雪景。
  看来想打破她们之间的陌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行得通的,还得慢慢来。
  ***
  元宵过去没几天,白卿收到了一封书信,这还是她进王府以来,第一次收到外面的消息。
  看到来信时,她很高兴,难得笑得那么真心,合上信,她就让凤宣去准备衣服——她要出去。
  凤宣很为难,因为府里的女眷除非有大事,否则都是有门禁的。
  “夫人,要出去,得有个说法,不然大管家那儿也通不过。”
  白卿缓缓折好信纸,“那就不告诉大管家。”
  “可不告诉大管家,咱们怎么出去?”这家可都是大管家在管。
  白卿将折好的信纸放回信封内,抬头看了看凤宣,“你把衣服准备好,我有办法。”
  俗话说阎王好见小鬼难求,但有时候,求阎王办事,反倒不如求小鬼来的简单,而且后者所要的报酬很小。
  白卿让凤宣提了两瓶老酒给了侧门看门的老头,就把出门的事给办妥了。
  她要的见的是个男人,姓白,白致远,东周人,相貌谈不上好看,但看着很舒服,与白卿的父亲一样,也是个冶铁的工匠,只不过他比白卿的父亲幸运,遇到了她们姐妹这样的资助者,开了个属于自己的小作坊。
  她就是跟了他的姓。
  姐姐资助他的目的其实并不怎么纯正,她是希望能把妹妹托付给这个男人,因为他可靠,可惜这个可靠的男人会错了意,也送错了心,一直到现在他还坚持姐姐爱他,不接受任何除此以外的解释。
  “你怎么穿成这样?”见到白卿的第一眼,白致远就问了这么一句话,因为白卿穿着一身青衣布褂的男装。
  “这么穿方便,你来西平为什么不早给我来信?”拎起茶壶,给他到了满满一杯茶。
  “我是去桐州送货的,本来没打算过来,可你走了之后一封信也不捎来,就想顺道来看看你,看你到底过得怎么样。”
  “我找到娉儿了。”她把话题转移到了甥女的头上,因为不想他知道她现在的境遇,当年离开他们时,她是说西平城里姐姐有故居,她来西平也是为了找甥女,总不能现在告诉他,她先当了歌女,后又做了人的小妾吧。
  白致远依如从前那般容易被转移话题,而且总喜欢把事情都往好的地方想,听说她找到了娉儿,便开始絮叨着要盖一栋新房接她们回去,白卿不禁失笑……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她可以带娉儿回去,那么她这一生也就真得完整了。
  “好了,那我先出城,等从桐州回来,我再来看你跟娉儿。”白致远拉过马缰绳,跟白卿道别。
  白卿微微颔首,步送他出茶楼。
  这时,茶楼外的青砖大道上,一行马队浩浩荡荡由西往东而行,白卿瞅着马队当中那几辆四角挂着紫色流苏的马车——那可是皇室的象征啊,她这辈子到现在只见过两次,这是第二次。
  看来李家真得是来贵人了……
  视线从马车上收回来,途中却勾到了一抹视线,但仅仅是一扫而过,她没看第二眼,脚下随即跟着挪了半步,整个人躲在了白致远的身后。
  只等那人离去,她才抬眼看向马上的那抹背影……
  他不是说一辈子才能回来的吗?怎么他这一辈子过得这么快?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7:2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九 偷情者与高贵主母 二

  白卿回来时,侧门还没有守卫,合上门没多久,门外就多了几名穿盔带甲的武士,吓得凤宣直抚胸口。
  “夫人,您先回去,奴婢去东府那边看看。”看今晚府里有什么安排,毕竟来了那么多客人。
  看着匆匆而去的凤宣,白卿低头看看自己的装扮,确实要先回去换下来。
  从侧门到月舂苑,要绕过一条长长的巷道,在巷道的尽头,有一道破旧的窄门,过了窄门就有直通西府的游廊。
  白卿正好就被堵在了这道窄门外,因为窄门里有人。
  “伯仲,这事我事先真不知道,要是早知道,我也不会同意让修竞把人调到西北军去。”这声音是李家三爷的,“这样吧,你先把人放了,我找修竞让他把人调走。”
  “放不了,人已经死了。”这声音是李伯仲的。
  “什……你知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他是你爷爷生死之交的独子,你——”
  “他犯了军法。”
  “他就是犯了天条,你也不能杀他,我看你小子犯混犯到脑子不清楚了。”一向斯文有礼的李锺,发起脾气来,到也颇有气势。
  “他犯不犯天条我不管,但他把巨丽山拱手送给了汉西王——”最后那“送给汉西王”这句抬的音很高,他真是怒了。
  李锺也觉得这次丢弃巨丽山很不应该,他理解侄子的心情,本来正在东军筹备针对东周的攻势,却想不到后背被人捅了一刀,而且这一刀还捅得是要害,那巨丽山是汉北西边的一道重要关卡,丢了它,再想捡起来,付出的代价可不只一两倍那么简单,深叹一口气,拍拍侄子的肩膀,“行了,这事我来跟你爷爷说,你还是——还是先去安排那些女眷们的住处吧。”说罢,转身要走。
  “三叔,告诉祖父,以后军机上的事,我不会再跟他妥协,修竞哥再这么继续闹下去的话——”嘴角微翘。
  李锺默默点头,“我知道了。”
  听着脚步声渐渐远去,白卿才敢呼出压在舌头底下的那口气,原来这次与汉西之争不是和,是输了。
  手指轻轻抵在身后的墙壁上,起身,转头,推开破旧的木门,迎面站着一个男人……
  “听完了?”李伯仲居高临下,看着一身男仆打扮的白卿。
  脱去女子妖冶的装备,她看起来很是娇小。
  “听完了,一个字都不差,要灭口吗?”抬脚跨上台阶,笑着仰视他严肃的面孔,看来是余怒未消啊,“夫君是舍不得妾身吧?所以这么快就忍不住回来了。”他说得,可能要一辈子才回来,可这才刚过了几个月。
  伸手握住他一根手指,表示亲昵,女人讨好男人不就是这样嘛。
  李伯仲看着她光洁的额头,半天没什么表示,没甩开她的亲昵,也没回握,“出去了?”他的眼睛一向好使,尽管只是一眼,他还是看到了她,以及那个壮实的男人。
  “是啊,您说一辈子不回来嘛,妾身也得要考虑下半辈子怎么活。”显然他是看见了,她也没必要再狡辩,跟别的男人在一起被抓个正着,百口莫辩,主动承认比解释好多了,“好在您又回来了,妾身也不必将就那些普通男人了。”
  最后还是抽去了手指,不过没有用甩的,看来怒气是消了不少。
  李伯仲转身走上游廊,白卿跟在一旁。
  远远的,在游廊尽头,彩缎翩跹,是一群华丽的女人,她注意到了他眉头的变化,微蹙,然后平静,看来是认识的人。
  这是一群可以瞬间让普通女人化成灰烬的高贵女人,白卿有点庆幸自己身上穿的是这身干净的青衣男装,如果她穿得是她那些廉价彩衣,脸上画得是眉飞色舞,此刻一定已经变成了灰烬。
  白卿几乎可以肯定,那位着紫裳的美貌女子一定就是李伯仲的未婚妻,瞧她的眼神,瞥过他的眼,然后扫过她的唇,接着是淡淡的放空,像是什么都不在乎,这是有心胸的女人的表现,似乎能目空一切。
  而她想知道他的这位正主是不是真有那么心胸开阔,于是轻轻伸手握住了他一角衣袖,闪半步,躲在了他的身后,这是没见过世面的女人该有的模样,胆怯,但却与她身前的男人形成了一种莫名的亲昵。
  不出所料,她的“胆怯”让他的未婚妻多看了一眼过来。
  白卿低下眼,长长的睫毛掩住了眸子里的笑意,原来——这未来主母也没那么目空一切。
  “舅母。”李伯仲微微垂目,向为首的一位中年妇人施礼,这妇人是汉西赵家的儿媳,与李伯仲的母亲同辈,同时也是皇族出身,这次来西平说是因为去京城路过的,不过显然没那么巧合,从汉西去京城,想路过西平那还真是不容易。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李伯仲未婚纳妾,让他的老丈人不开心了,这位舅母就是来做和事老的。
  瞧,她不是还带上了李伯仲的未婚妻?大老远的,从京城到汉西,再从汉西去京城,然后又这么凑巧路过西平,为的是什么?当然是让李家人看看这位仪态万方,贵气逼人的郡主,皇室的女儿,可不会轻易跟人分享男人。
  这不只是面子问题,还牵扯着君与臣的尊卑。
  “伯仲啊,正好碰上你,你先带梓童去歇息,一路上颠簸的很,她身上还带着病,熬不起,我得先去拜见姑姑她老人家。”这妇人口中的姑姑即指李伯仲的祖母,诸侯各家虽然为了争地盘的事,你我撕咬,可私下里,也是盘根错节的带着血缘关系,乱七八糟的。
  李伯仲微微点头,随即侧脸看一眼在他身后装胆怯的女人。
  是要她给主母让道了?白卿回视他,并默默松开手。
  凄凉啊,就这么被丢弃在了空旷的游廊里,侯门似海,贫贱女子终还是要遭人丢弃的。
  白卿回过头,她的月舂苑在西,跟他们的方向正好相反。
  抬腿走了几步,一偏头,两三个孩子正躲在廊外的毛竹后,背后像是藏着什么东西,其中一个孩子是李季冬,就是那个用竹剑砍伤她,却把自己给吓坏的男孩。
  白卿看着几个孩子半天,突然生笑,伸手指了指他们背后露出一角的剑鞘——男孩子总是对利器有莫名的喜爱,似乎天生爱斗。
  几个孩子经她的指示,赶紧把露出的剑鞘再藏藏好——好不容易躲过大人的眼睛才偷来的宝剑。
  白卿转过头,继续往她的小院子去了。
  男孩们见状不禁互瞅几眼,随即嬉笑开来,大哥这位小姨娘还挺够意思,没声张。
  ***
  白卿换下了那身青衣,挑帘子出来,就见凤宣正在从食盒里往桌子上摆饭菜。
  “厨房今天这么早做晚饭?”
  凤宣心虚地答应着,今晚东府那边大摆筵席,可没点她们这位卿夫人的名,所以厨房就先让她把晚饭端了来。
  “东府不是开宴席嘛,还有空给我做这么多菜?”看了看,菜色很丰盛,而且还多了几道。
  “吴妈说今天的菜很新鲜,就多做了两道。”凤宣边回着话,边打量白卿的表情。
  “那过会儿你送盘子回厨房时,多谢谢吴妈。”坐下身,拾起筷子在白水里沾了两下。
  她到李家以来,打点的最好的就是这些下人了,这是习惯,到任何一个地方,她都会找机会先跟这些人来往,小时候在歌舞坊间,她也这样,所以厨房每次给她们姐妹的饭食都比较多,没办法啊,饿出来的嘴巧跟手段。
  “对了,一会儿跟吴妈先要点热水。”今晚来了这么多女眷,热水肯定要排到很晚。
  凤宣点头。
  洗澡是很好的解决寒冷与寂寞的方式,泡在半人高的浴桶里,周身被暖暖的水包裹着,一闭眼,整个人滑进水里,再缓缓张开眼,看着水面上的世界,像做梦。
  “啊——”一声尖叫,凤宣惊恐的面庞倒影在水面上。
  白卿坐起身,脸上、头发上都冒着热气……
  “夫人——您——差点把奴婢吓死。”谁见过大活人在水底睁着眼睛的?
  白卿抹一把脸上的水渍,咳嗽几声——被水呛到了,这丫头进来就是一声尖叫,吓到反而是她,“不知道谁吓谁,出什么事了,突然这么跑进来?”
  “哦,是东府那边来传话,让您过去呢。”说着话间,赶紧递来一条布巾。
  “叫我过去?”谁这么想不开,在这种宴席上也敢让她过去,是想要李家下不了台,还是想要那位未来主母下不了台?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7: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十 芽城的内人

  柔顺是偷窥的最好方式之一,在胆怯、无助与被排斥时,用那双无辜的眼睛去看人,偷窥这些与普通人不同的高贵人,是一种无奈之下的乐趣。
  她第一眼看得是李伯仲,因为只有他能决定她在李家的命运,这个男人与众不同的是,他敢反抗,并且可以战胜他的家人,这是普通男人做不到的,她喜欢并敬佩他这一点。
  对于她的注视,李伯仲并没有给予太久的回视,只是饮酒间偶尔的一瞥,瞥见她那身轻柔的白缎,以及腕子上翠绿的镯子时,他便知道她今晚扮得是怜人的小妾。
  他甚至开始有点喜欢她了,在任何对付不了的局面跟前,总是能想出办法来应付。
  “卿儿啊,过来这边坐。”李家的二儿媳,李伯仲的二婶,抬手示意白卿过去,那一声“卿儿啊”,叫得白卿心中一窒,看来今晚李家这出戏唱得还真不一般,往常这位二夫人都没正眼瞧过她,还记得在园子里与李季冬的那次竹剑会,这位二夫人远远望来的眼神可不算友善呢。
  白卿微微朝主桌一福,随即来到二夫人的跟前,老王妃并不在宴席行列,所以这里便由二夫人撑起了场子。
  白卿坐到了二夫人的跟前,她的对面坐得正是下午那位紫裳的未来主母。
  满桌的女人,丽颜华裳,贵气逼人,普通女子坐在其间,不觉荣幸,反觉自卑,白卿眼不斜视,似乎显得有些局促,说心底话,她也是普通女子,少不了也会有些微莫名的自卑。
  “卿儿啊,这位是汉西王府的华夫人,快见过了。”搁在白卿背上的手微微用劲,提示她起身福礼。
  看来,今晚提她来三堂会审的恐怕就是这位华夫人了。
  白卿乖乖起身,福礼,“夫人安好。”
  这华夫人便是下午在游廊里碰上的那位,她们当然都见过了,不过还是当没见过,华夫人带着和煦的笑意上下打量了白卿一番,“倒是位精致的美人,今年多大了?”
  “十九。”
  “嗯,比梓童还长两岁。”笑看了一圈桌上的人,众人也陪着一同淡笑,“家里定是离西平不远吧?”
  白卿微微抬起睫毛,看着桌子中心那盘红鲤鱼,缓缓道:“远呢,在东周。”
  “噢?是周人啊,难怪生得一身江水灵秀。”点头赞许,并笑得和蔼,“不过也跟我们一样,远离亲人,家里人都见不着,想呐,是吧?”
  白卿的视线从红鲤鱼转到了那华夫人的手上,她右手的无名指上带了一枚翠绿翠绿的翡翠戒指,戒指上还镶了一点碎珠,好看的紧,“家里没人了。”
  桌上的人都静默下来,那华夫人眼色也是微微一暗,“可怜的丫头,定是吃了不少苦。”
  二夫人淡笑着插话进来,“来,这菜都凉了,咱们先吃。”这要再继续问下去,就该李家丢脸了,这白卿什么身份?当然不能让这个话题继续下去,说话间,二夫人手指微微拍了拍白卿的后背,先让她坐下来。
  白卿听话地坐下身,心明这两位贵夫人也是在暗中较劲。
  一旁侍候的丫头上前给白卿递了双筷子,白卿习惯性地将筷子在白水里沾湿,一抬眼,对面的那位岳梓童正看着自己。
  这是个与李伯仲很相配的女人,美丽的面孔,淡然的贵气,并不咄咄逼人的眼神,但高傲着,却又是不惹人厌的高傲。这是白卿对这位未来主母的注释。
  对方似乎也在评判她,只是不知道在她的心里,她是什么样的。
  酒宴上,那位华夫人似乎并不打算放过白卿,非要问出她的身家来历不可,不是青楼出身嘛,她就让这女人亲口说出来,非让这李家人自己臊一臊不可,而李家的二夫人也不简单,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一招一式,两个女人过得精打细算。
  一晚上忙得到是她们俩。
  宴席结束,华夫人让李伯仲送他的未婚妻回去,他送了,而且看起来他对他的未婚妻很尊重。
  而白卿,她要自己走。
  料峭的春夜,穿着一身单衣,顶着一头尚未干尽的湿发,独自在这偌大的府里走着。
  在一处院落前,白卿停下脚步,仰望着门楼上的灯笼,微风拂来,额前的碎发飘摇不定……
  这里是娉儿的住处,与她的月舂院相似,都小得可怜。
  姐姐啊,娉儿是不缺吃穿,可是她跟你我一样,缺的是在这家人面前的尊严,我该怎么把她的尊严捞回来呢?
  仰望满天的星辰,苦笑。
  ***
  折回西府的路上,迎面碰上了送人归来的李伯仲。
  长长的游廊,摇曳的红灯笼,各执一端的男女,在清灰夜色的陪衬下,各走一边,路过时,她把视线从他的身上收回来,今晚她要惆怅她的亲人,而他,也有他自己的事。
  可错身时,他伸来一只手,勾在她的腰间,把她轻轻拉了过去——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只有占有与亲昵,不存在尊重。
  “我困了。”她这么说,并抬手碰了碰他脖子上一处细长的伤口,伤口刚打了血结,像一条长长的蜈蚣,“放我回去吧。”
  男人却俯身,把她紧紧拥进了怀里,在她的颈侧深深吸了一口气,把她本来还残留的一点热气都吸干净了,他这是怎么了?
  打算吸完阳气,就把她扫地出门吗?
  男人松开女人的腰,眼中带着一丝笑,然后带着那丝笑,走了?
  女人空对着红灯笼下那丝丝清风,有些恍惚,恍惚过后随即转过身,看着男人的背影,是又要走了吗?去做他那些打打杀杀的事情去了?
  她跟他有一点很相似——他们都很坚持,或者说执拗,为了自己那点事,可以无比坚强,所以他赞赏她。
  而她,就像之前说过的,在某些时候,敬佩他。
  只是她弄不明白,他这么拥住她,是喜欢她,还是舍不得她呢?
  拨过额前的一绺乱发,笑,似乎这两个答案都不能成立。
  ***
  第二天,白卿病倒了,高烧烧得她满嘴是泡。而李伯仲走了,撇下他的未婚妻,悄无声息地离开了西平。
  这可真不好,人家华夫人还等着做和事老呢,他竟这么不告而别!他要那些皇家的脸面放到哪儿去呢?
  他是同意娶妻的,却又偏偏一遍又一遍地撕扯着妻家的脸面,但他仍然尊敬他的未婚妻子,这真是令人难以理解。
  或许真得没人能理解他吧。
  就在这一年,李伯仲做了件大事,他攻下了东周的芽诚,惹得众诸侯议论纷纷,甚至群情激奋,什么时候轮到小小的汉北硬挺了?敢做这样螳臂挡车的事!可他就是做了。
  芽城,那里是白致远的家。
  听到这个消息后,白卿默默想了一个下午,最终还是决定写信去打听。
  她的信都是由凤宣交给乌婆婆的,乌婆婆再把信交给一个胖胖的中年妇人,这妇人曾是红透镜湖的舞姬,不过如今却也变成了爱念叨的胖女人。
  看到白卿的信,胖妇人叹息,并念叨着:“这肚子里装不进半两黄油的愣丫头,王府都进了,还不快把那些穷亲戚,旧朋友都忘干净,等着他们把自己给拖累死吗?”
  虽然这么念叨,可胖妇人还是找人把信送了出去。
  可惜,芽城那边始终没有回信。
  为什么呢?因为信正捏在另一个男人的手里——
  芽城的骊山上出铁矿,更出冶铁的能工巧匠,铁是好东西,千锤百炼后,可做锄头,做耕犁,做锨叉,更能做成锋利的刀枪剑戟,争夺天下,称王称霸,所以李伯仲攻下了芽城,因为他需要这样一个能为他铸造军械的地方。
  捏着一封黄底的信封,李伯仲蹲下身,询问地上这个方脸的男人,“写信的是谁?”
  方脸的男人看着信封上那熟悉的字迹,思衬半天后,道:“是我的内人。”他觉得说内人最合适,因为他说过他没有亲人了。
  “你的内人住在西平?”
  男人眨两下眼,“是,芽城多事,西平安稳些。”
  “铸铁的方子在她那儿?”
  “对,大人只要放了我窑上的那些工匠,我立即写信让内人把铸铁的方子送来。”
  看着方脸男人的眼睛,半天后,再问道,“你叫白致远?”
  “是。”
  “你的内人叫白卿?”
  “……”
  “住在汉北王府?”
  “……”白致远错愕,他不知道卿儿住在哪儿,但这个人好像把卿儿的底打听的一清二楚,他突然有点害怕,怕把卿儿也给连累了,她的来信让他始料未及,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信落到这个人的手里。
  白致远想反悔些什么,却没机会。
  李伯仲对身后的侍卫一挥手,侍卫上前架起了地上的白致远,带离大帐。
  行军帐里只剩下捏着信的李伯仲。
  内人?她是别人的内人。
  将信封放到桌上,高高地俯视着。
  捻出信纸,展开——信上是真切的问候……
  十一 栀子花香与血吻
  六月,一年之中最热的时节,东府园子的西侧,有一块用围墙围起来的塘子,是专给女眷洗浴用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7: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一 栀子花香与血吻

  六月,一年之中最热的时节,东府园子的西侧,有一块用围墙围起来的塘子,是专给女眷洗浴用的。
  天气炎热的下午,白卿喜欢到这里来,脱了鞋袜,坐到矮木凳子上,然后把腿伸进清凉的水中,听着知了叫,看着一旁女孩子们嬉戏,时间会过得很快。
  就是在这里,瑞华与她有了言语上的交谈,当然,是必须在没别人的前提下。
  “你也识字?”女孩的声音很清亮,白卿喜欢听,她的声音总能让她记起姐姐。
  “是啊。”
  “也有先生教吗?”
  “没有先生教,是姐姐教的。”
  “你姐姐真好。”女孩歪着头看她,两条腿在水里划啊划的,这代表她很开心——这是白卿这些日子总结出来的。在没人的时候,小女孩才会放松,并且容易开心。
  “她是很好。”白卿也动了动放在水里的双腿,面露微笑。
  “你为什么会在脚上带链子?”女孩看着白卿脚踝上的银链子,她觉得很漂亮。
  白卿翘起双腿,右脚踝上的链子伴着水声,叮叮的乱响。
  带链子是个习惯,本来是带铃铛的,走起路来丁零当啷的响,小时候姐姐喜欢在她的脚上带,说好听,后来她才明白,那铃铛不只是好听,还是一种讯号,姐姐靠这个讯号能知道她来了,才可以防止让她看到些不雅的画面。
  “不好看吗?”笑着看女孩儿,关于姐姐,她只想把她最好的一面给女孩。
  女孩儿看着她的腿,笑笑点头,“好看。”
  一大一小,两个女子,披散着头发,穿着薄薄的白衫,并排坐在碧水池畔,听着知了聒噪,闲聊着不知所谓的话题,这就是她想要的幸福,跟她的家人靠在一起。
  木门吱呀地响了一声,似乎是有人进来了,塘子边的一大一小对视一眼,女孩儿爬起身,远远地挪坐到了另一边。
  来人是女孩的使女,是来给她更衣,梳头,接她回去的。
  女孩端坐在栀子花树旁,使女慢慢把她的头发分成两片,女孩透过发丝的间隙,冲白卿微微一笑。
  白卿回她一个笑。
  夕阳渐斜,女孩被使女牵着手带出了塘子,木门吱呀一声,然后咚得合上。
  白卿这才将视线收回。
  天晚了,她也该回去了。
  爬起身,褪去沾湿的白衫,水面上倒影着她光洁的腿,纤细的腰肢……
  绾住一头青丝,以白玉簪定好。
  凤宣进来时,白卿早已收拾妥当,还伸手摘了两朵栀子花,一朵戴在发间,一朵插在凤宣的抓髻上。
  “夫人,戴白花不吉利。”凤宣伸手想拿下来,可瞅白卿带着挺好看,又没舍得摘。
  “香,还能驱蚊子。”白卿将装衣服的竹篓子递给凤宣,笑着往门口走,六月的每一天都过得这么舒坦,她喜欢李家的这个塘子。
  凤宣悄悄歪了歪身子,对着水面看了看自己头上的栀子花,真是挺好看的,这才放心地挎上竹篓子去赶白卿。
  木门再次吱呀打开,又咚一声合上,只把一片美丽的夕阳关在了门内……
  ***
  此时,西平的大街上,有几匹马正从南往北缓行着。
  “窑厂的地点都定好了,工匠们也都到齐了,我看差不多可以动工了。”说话的是李家三爷李锺,“听说你找到了会炼制白铁的人的线索?”
  “还不确定。”回话的是李伯仲。
  “如果能找到那就太好了。”李伯仲不说线索的事,李锺也不好多问,“对了,你也小半年没回家了,这次待久一点,家里正盘算着把西府给你收拾一下,你也帮着看看,年后成婚,省得赶不及。”
  李伯仲没说什么。
  到了府门口,众人下马,下人接去了马缰绳,一行人便往东府去了。
  ***
  到了夜晚,满月似盘,天河如纱。
  微风拂去了白日里的燥热。月舂苑里漆黑一片,只有花草间星星点点闪着萤火虫的光亮。
  凤宣坐在院子里,拿着纳鞋底的粗针,借着如水的月色,把一朵朵栀子花穿成了串,弄得满院子都是花香。
  白卿说她太奢侈,一支花要酝酿多久才能绽放,却让她一晚上祸害了这么多。
  “夏天还有那么久才过去,你一晚上就全给摘了,以后怎么办?”白卿侧着脸,缩在藤椅上,看着认真串花的凤宣。
  “园子后面的花圃里种了好大一片栀子花,夫人小姐们嫌它们没颜色,不富贵,全不赏的,摘个几朵没事的。”串好一串,打个圈,系好,伸手套到了白卿的颈子上。
  花香太浓郁,冲得嗓子眼甜甜的,还有一种昏昏欲睡之感,白卿望着浩瀚的星河,缓缓闭上眼……
  她五岁时离开的芽城,所以早已记不起父母的样子了,不管做梦还是回忆,父母的脸都是模糊的,记得最清楚的只有姐姐。
  她们是跟着父亲的一个伙计逃到西平的,然后那伙计一直跟姐姐要父亲的什么东西,似乎是没要到,后来那个伙计她就再也没见过,然后画面就跳到了镜湖,姐姐开始跟着教坊的婆姨们学跳舞,每天早晨一起床就要把腿高高地踢到一根竹竿上,她就蹲在姐姐的脚跟前,看着她的腿一直抖啊抖啊,她问姐姐疼不疼,姐姐说不疼,却又在流眼泪,后来等到她把脚踢到那根竹竿上时,才知道,原来姐姐的眼泪是真的,不疼是假的。
  再后来,一个夏天的夜晚,她被蚊子叮得很痒,爬起身去敲姐姐的门,没人应声,她贴在门上听,姐姐在哭,然后她也跟着哭,不停地敲着门,直到一个男人把门打开,她看到姐姐正缩在床角,于是她狠狠咬了那个男人的手,一直咬到闻到血腥味,血是咸的,很腥——
  呼——白卿倏地睁开眼,每次梦到这里她都会醒来,嘴角依稀还带着血腥味。
  “凤宣,什么时辰了?”胡乱抹了一把额角的汗。
  凤宣没答。
  她转头看——
  坐在凤宣位子上的不是凤宣,是个男人,背着月光,正专注地看着自己。
  此时,月色光华,照在她发间的栀子花上,散着幽白的光。
  他回来了,与她的噩梦同时出现。
  ***
  四处摸索着火折,弄得桌子上乱七八糟,心情还处在刚刚那个噩梦里,难以自拔,让她心烦气躁。
  好久没做这个梦了,可依然还是会被梦中的情绪影响。
  “现在不要——”她推拒着男人伸过来的手,现在不行,得让她平静一下,否则她会咬人。
  狭小的空间里,女人双手推在男人的胸膛上,动作就这么停滞在这一刻。
  月色透过窗纱,斜射在女人白色的裙衫上,映得男人的脸白晃晃的。
  男人伸手摘下女人头上的栀子花,手一松,栀子花掉落尘埃,然后就是挣扎,她第一次反抗他,而他,第一次去吻一个女人的唇。
  带着血腥气的吻,谁也不让谁。
  最终还是女人输了,可男人的唇也破了,女人的泪水与男人的血和在一起,又咸又腥,充斥在两人的唇齿之间。
  这是她回西平后第一次哭。
  李伯仲伸手抹掉她脸颊上的泪水,“不用难过,他还活着。”
  白卿抬眼瞅他,嘴角还残留着他的血,红艳艳的,她不明白他的意思……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7:2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二 误会 阴谋 人影

  李伯仲伸手擦了擦嘴角的血渍,坐到长条案的后面,正好是烛光照不到的地方。
  长条案的前面,站着一对男女,男的是白致远,女的当然就是他所谓的内人白卿,不巧,眼下也正好是他李伯仲的女人。
  白卿起初还不了解发生了什么事,直到被他带到这儿看见白致远,才明白他口中的“他还活着”,这个“他”是谁。
  来不及考虑他怎么会把白致远带来,眼前这情形,显然不适合追根究底。
  “什么时候来的?”白卿开口询问白致远,话音放得很轻柔,算是安抚白致远的情绪,因为他刚才看她进门的那一刻嘴唇都在抖,看来是在害怕。尽管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首先得安抚好他的情绪,不然他容易说不出话来。
  白致远不自觉地看了一眼桌案后的人影,他没想到这个人真会把卿儿带来,他果然还是把她给连累了,“下午刚到。”拉住白卿的衣袖,硬生生扯出一丝笑容,“来,我还没跟你介绍,这是我一个朋友。”指着桌案后的李伯仲,“他姓——”他姓什么?他根本就知道这人是谁,他只想安抚卿儿,怕把她吓到。
  “李。”李伯仲很自觉地给了他一点提示。
  “对,李兄弟。”白致远暗暗松了一口气,“芽城不是打仗了嘛,我就想干脆把窑场搬个地方,正好李兄弟也想合伙,所以顺便让他帮忙,他对西平熟悉,就把你给找来了,我怕你收不到回信会担心。”白致远重重地笑了两下。
  白卿没有拆穿他的谎言,即使他的谎说得十分蹩脚,“你没事就好。”拉他坐下,否则他更会手足无措,这人太过诚实,“阿盈跟姚婆婆她们还好吗?”
  “好,都好。”答得心不在焉。
  “见到她们帮我问声好。”
  “嗯嗯。”瞥见李伯仲起身,立即也跟着站了起来,并扯起白卿,“卿儿,我还急着赶路,你先回去,我下次再来看你。”一边说着,一边把白卿往门外推。
  白卿看一眼李伯仲,显然,致远是受到了他的胁迫。
  白卿被推到外面,合上门前,白致远还摆了一脸的僵笑,半掩上门后,白致远立即看向已到近前的李伯仲,“我答应你们的要求,可你们不能伤害她。”
  李伯仲的唇线平平的,忽而一勾,“你不是说铸造白铁的方子在她那儿吗?”
  “那方子——我也知道,我铸造过。”似乎是怕李伯仲反悔,连忙又加上一句,“还有你们说得那些刀剑弓弩,我都会帮你造。”
  李伯仲的眉头微微舒展开,看来是得到了满意的答案,侧过身就想走,却被白致远一把手拽住,“你还没答应我。”
  李伯仲瞅着眼前这个诚实的男人,半天后才道:“知道这世上什么东西不可以让别人保管?”女人跟江山。
  白致远不是很理解他的意思。
  李伯仲的唇翘得老高,“我答应你,会好好照顾她,不会伤害她。”说罢瞅一眼白致远放在自己衣袖上的手。
  白致远缓缓松开手指,李伯仲这才跨过门槛。
  直出了院门,白卿才拽住李伯仲,迎着午夜皎洁的月光,苍白的脸上难得出现“厉色”这种严肃的表情,看来是被踩到了痛处,露出她的本性了,看来那个姓白的男人真就是她的弱点。
  “要我饶了他?”回头,看着她严肃的脸孔。
  “你想要的是铸铁的方子吧?”白致远身上只有这一点才值得他这么兴师动众,那个傻瓜当年拿到姐姐给他的方子,居然真就铸了白铁,才会引来诸多的麻烦,好不容易事情平息下来,没想到如今还是栽在了这件事上,“你放了他,我给你。”
  “我从没抓过他。”
  白卿松开他的衣袖,暗叹,原来他今晚带她来,是拿她来威胁白致远的。
  可他怎么知道致远跟她认识?是那次在街边的一瞥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她猜不透。
  盯着李伯仲的眼睛,她慢慢后退,随即转身往回跑,想告诉白致远那个傻瓜不用管她。
  这方法虽然是笨了点,而且未必成功,但至少可以试试,致远他们是她重视的人,但凡是她重视的人,她都会尽全力去保全他们。
  推开院门,冲进刚才那间屋子,不出所料,屋里漆黑一片,早已不见人影。
  李伯仲缓缓在院子当中站定,看着门口气喘吁吁的她。
  “我不只有白铁的铸造方子,还有青铜长剑、弩箭的铸造方法。”只要他放了他们,她愿意把一切都给他,不去管父亲什么遗言,怕什么庸人自相残杀,既然这世上的人那么想自相残杀,自我毁灭,那就让他们去死吧。
  李伯仲看着她,唇角一翘,“我没兴趣。”她有的,他肯定能让那个姓白的男人从她那儿挖出来,既然如此,又何必做什么交换呢?走上前几步,攥过她的手,该回去了,他的目的达到了。
  “怎么样你才会改变主意?”这话说得软弱可欺,她似乎是放弃了用严肃来面对他,也是啊,她们这些平头百姓跟他们这些人玩不起的。
  “我很少改变主意。”拉着她的手腕跨出院门。
  午夜刚过,月色正皎。
  一个男人拉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走在柳影重重的小径上,四处除了风声,再就是轻浅的脚步声。
  白卿慢慢恢复了平静,回想一遍今晚发生的事,她的确是太冲动了,他带她来就是为了让白致远甘愿受制于他,而她却像只慌了神的兔子,自己往木桩子上撞,那么紧张致远他们,这不正好又被他利用了?
  利用她来要挟白致远,然后反过来再利用致远他们来要挟她,有多少方子够这么要挟的?
  她该怎么办呢?
  瞧着李伯仲的侧脸,暗叹,一招损,满盘输啊。
  从小路绕过一道汉白玉的小桥,就能看见王府的侧门楼,而他却停在了小桥前,白卿因为心事重重,不甚在意他走得什么路,等回过神时,他正好拉她进了小桥侧的竹林里。
  白卿不明所以,但没有吱声。
  大概一刻之后,有个人影从他们刚刚来的路上匆匆跨上小桥,四面观望,像是在找什么人,无果之后,随即跨过小桥,往王府的方向去了。
  李伯仲暗哼一声,很好,已经开始盯着他了,那他就随了他们的愿,今晚就暂且消失一晚。
  “嘶——”跨出竹林时,白卿暗哼一声,她的右脚错踩在了竹笋上,扭了脚腕子。
  李伯仲歪头看了看她跛掉的那只脚,“能走吗?”
  “可以。”
  结果,他还是背上了她,没有回王府,回到了他送给她的那栋叫林同居的宅院。
  乌婆婆的老头给他们开得门,老头不多话,只是吱呀合上门后回屋去了,没多会儿,乌婆婆就拿了膏药跟冷水过来他们的房间。
  也没跟白卿多话,放下药,扒了白卿的鞋子,一看脚腕子肿了个大包,便动手擦拭。
  “先这么擦一下,明天一早再去找大夫吧?”乌婆婆是对着他征求的。
  得到默许后,乌婆婆合上门走了。
  屋里的两人对面无语。
  他俯身坐到床边,白卿稍微往后挪动一下,似乎是有意躲避他的靠近。
  果然是不一样了,见到了那个男人后,一切都反常了——他将她这些反应,归为白致远的影响。
  既然这么在乎那个男人,怎么又会把自己轻贱给他?他还记得她手臂上的那点红可是给了他的,那东西在他来说,虽然并不怎么值得在乎,不过对女人却很重要,因为很多男人对那东西有种特殊的怪癖。
  “还有很长时间要熬,一直这么躲着我行吗?”将她的双腿放平在床上,“既然都选择了要委屈,就该委屈到底,这是你自己选的,怪不了别人。”翻身倚到床侧,与她并排,“你要找得是什么人?”他当然记得她来府里是找人的。
  “瑞华,她是我姐姐的女儿。”
  他似乎一时没想起瑞华是谁,等想到后,不禁哼笑,“就为了找这么个人?”
  “是的。”
  “反正都要嫁出去,找到她又有什么用。”李家的女儿都是要外嫁的,十五六岁时嫁出去,命好的,能活得久一点,命不好的,可能早早就抑郁而终。
  “……”她就是想找,他这种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理解。
  翻个身,侧躺到床的最里侧,她不想说话,跟谁都不想说……
  看着她的睡颜,李伯仲舔了舔被她咬破的唇角,他今晚亲了女人的唇,没有女人的脂粉味,也没有香甜味,而是一股子澎湃的血腥味。
  暗暗嗤笑一声。
  合上眼——
  烛火被窗缝透进来的风扑灭,室内一片月色的清辉。
  男人睁开眼,侧身,低头,吻在女人的唇上,女人迷糊地挣扎了一下,最终被制服,那澎湃的血腥味再次蔓延在两人的唇齿之间,有种抱负的快感——对他们俩都是如此。
  因为这次破得是两人的唇片。
  ***
  而此时,王府的一角,有人在密谋着一些争权夺利的事。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7:2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三 转折

  李伯仲被围攻了,或者说被孤立了,彻底地孤立。
  芽城一战让他引来了几乎整个世界的反对,所有人都把矛头对准他,说他年少气盛,说他胆大包天,上到皇室,下到诸侯,每个人都对他的做法大吐口水,顷刻间他就成了十恶不赦的坏蛋。
  而在此之前,每个诸侯用武力威胁汉北时,没人反对,好像那么做就是正义了。
  且这些反对的人中也包括李家自己人。
  所以从芽城回来后,李伯仲开始被盯梢了,被自己的家人。
  从林同居回到王府后,李伯仲突然清闲了起来,据说他的兵权被释了,释的人当然是他的祖父,这小子做事太急躁,给汉北惹来的压力太大,不能继续让他独揽军机,要让他休息一段时间。
  所以他就窝在了月舂院里,成了十足的李家大公子。
  每天萎靡不醒的,睡觉似乎成了他生活中一件极其重要的事。
  傍晚,白卿挎着竹篓从塘子回来,带着一身的栀子花香,而他依旧躺在树下,闭着双目。
  凤宣捧着茶,朝白卿看看,她不敢送过去,怕扰了大公子休息。
  白卿放下竹篓,接过凤宣手中的茶,放到他身旁的木几上,想开口说话时,院门口传来了两道叩门声。
  凤宣赶紧跑去。
  来人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就是前段时间那个被他整得有点过头的李修竞。
  “伯仲,这么清闲啊。”踱着方步,来到李伯仲的跟前,白卿早早站了起来,给李修竞让了位置。
  李伯仲始终没睁开眼,依旧头枕着双手。
  “伯仲?”李修竞欠身再叫一声。
  李伯仲这才睁开眼,惺忪之中略带惊讶,“是大哥啊,过意不去,我睡得有点沉。”从躺椅上微起身,朝一旁的凳子让手,“坐。”
  李修竞笑笑,弯身坐了下来,“羡慕你这清闲劲啊,你这一脱手,可把大哥我给累坏了,过两天就要去东军,这不,来你这儿道个别,顺便也跟你参详参详东军的事,你不是在那边待得久嘛。”
  李伯仲的眉梢微微扬了扬,“怎么,三叔让你去东军?”
  李修竞本还带着笑意,今天来,他主要是看李伯仲笑话来的,此前他可是被他整得不轻,亲信被整没了不说,连他自己也被整回了王府,变成了游手好闲,好不容易轮到李伯仲走背运,他当然不能放过奚落他的机会。可他这么一句话就让他有些毛发四立,“不是啊,是祖父他老人家亲口点得名。”
  “祖父?”端起茶碗。
  “是啊。”
  李伯仲嘴角带着一丝笑意,但没说什么,只是抿了一口茶。
  他这个样子倒让李修竞踌躇了起来,“怎么,有什么说法吗?”
  “没,挺好,大哥去那儿正合适。”李伯仲的表情恢复正常。
  李修竞的眉头反倒蹙了起来,端着茶半天没喝,“伯仲,你刚才说三叔让我去的东军,这什么意思?”
  “我刚才说三叔了?”
  “说啦!”
  李伯仲耸耸眉头,“那就当没说吧。”
  “伯仲——你说话怎么这么没头没尾,我知道我跟你有些小过节,可咱们俩怎么说也是亲兄弟,你有什么话不能直说?”
  李伯仲放下茶碗,坐起身,双掌对压了压,当作伸懒腰了,随后才转过腿,侧坐在躺椅上,与李修竞面对面,“大哥,知道我这次栽在哪儿吗?”
  李修竞的视线在李伯仲与茶几上来回巡了两下,“哪儿?”
  “我攻下了芽城,给汉北惹来了祸不假,可依你看,祖父会一点情面都不讲吗?”
  李修竞思衬半下,这确实是个问题,他之前太过幸灾乐祸,到把这茬给漏了,祖父怎么会把伯仲弄的一文不值呢?怎么说他都是嫡孙,“你是说,三叔从中作梗?”
  “这我到不清楚,不过芽城那些窑场、窑工全给他收了。”
  “……”这就是说芽城那边一点油水都没了,全进了三叔的口袋,李修竞忽而一笑,“伯仲啊,你想看大哥我的笑话。”指了指李伯仲,“你明知道你在东边惹了那么一大摊子事,东周定然要报复,你还说我去那儿正合适。”
  李伯仲也跟着笑一下,“是合适啊,大哥不正好可以力挽狂澜,证明一下自己的本事嘛!”
  李修竞拍了拍李伯仲的肩膀,两人呵呵大笑。
  李修竞心中暗想,这小子心机多诡,不能全信,可也不能不信,他的话有一半是在故意挑唆,但也有一半说对了。
  这小子的兵权被夺了之后,眼下汉北谁的权利最大?三叔李锺啊,他会不想独揽大权?他想独揽大权,就得把他们这些人给一一除了。
  东军什么地方?那是李伯仲这小子的老窝,这些年他把那里择菜一样,择得干干净净,剩下的都是他的铁杆死忠,那都是些要义不要命的主,他过去能好受?看来还是修晏说得对,事情太顺,反倒不好。
  去东军这事还得从长计议……
  送走了满心狐疑的李修竞,李伯仲又躺回了躺椅上,看起来安然自得。
  没错,他就是要让东军成为烫手山芋,谁也不敢去接,谁也别想动到东边的局势。
  此外,李家爱权的人实在太多了,碍事,他得让他们减轻一点分量,而窝里斗就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他这位大哥,别的不会,无中生有,争权夺利的事到是很在行,而且头脑不灵光。
  白卿望着窗外躺椅上的男人,慢慢放下发髻,这男人的野心很大——他甚至在算计他的家人。
  虽然不知道他到底要做什么,但他藏起了致远,让他为他铸造白铁,还有那些杀人的利器,似乎正酝酿着什么大阴谋,尽管此刻他每天都在沉睡,可一旦醒了呢?一旦他真正睁开眼,会去做什么呢?
  “嘶——”想得太入神,手指被钗上的金针刺破,血滴犹如红豆般粘在指尖上。
  “想跟我走吗?”他来到了窗台前,看着她吮着自己的手指。
  白卿摇头。
  “过几天我们要动身去京城。”并不在乎她的摇头,询问并不代表就要接受她的意见。
  “不去。”她要留下来,留在那个塘子里,继续跟娉儿在一起。
  倚在夕阳里,笑看着围墙外的梧桐树,“我帮你让那个女孩儿自由。”够她放弃抵抗了吧?
  是够了——
  白卿翘起嘴角,苦笑,太够了,那个条件就像一根骨头,他丢出去,她就能立刻跑上去含住。
  “你相信我的话?”
  她点头,不然呢?除了相信还有别的选择吗?
  李伯仲的视线停滞在她的脸上,继而伸过手拾起她的一绺长发,在手指间搓捻着,“知道去那儿要做什么吗?”
  “去让所有人嘲笑吧?”不然他带她去那么高贵的地方干什么?
  对,就是让全天下的人都嘲笑他们,“害怕吗?”
  白卿缓缓摘下箅子上的一根长发,抬眼看向他,“大公子怕吗?”他都不怕,她怕什么。
  李伯仲失笑,这似乎是在她面前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笑,他喜欢她的诚实,以及毫不在乎世人眼光的胆子。
  也许,有一天他会厌倦她,但他会给她安排一生无忧的生活,毕竟,在他至今为止的生命里,这个女人曾这般特殊。
  这世上的男人和女人结成姻缘的原因千奇百怪。
  有那么一种很特殊——它叫同下地狱。
  ***
  如果白卿知道那结局,她也许会考虑不该去。
  两个不擅相爱的人,怎么能去尝试那么危险的事呢?
  她看浅了这个男人,也看浅了自己。
  或者说,她高看了这个男人,也高看了自己。
  他们,只是一对男女。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7: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四 眉眼上的妖 一

  按照老王爷的意思,李伯仲释去兵权之后,要到京城里待一段时间,一方面是为了向皇室以及众诸侯展示对李伯仲的处罚,另一方面,李伯仲与郡主岳梓童的婚事定在年后,诸多事宜都要他亲自出面,再者,今年是十年之期,每隔十年,众位诸侯世子都会到京城聚首,作为第七代继承人,今年的世子聚会,也该李伯仲独挑大梁了。
  然而老爷子怎么也没想到,他会把个小妾也带去,追是追不回来了,因为知道时,人都已经快到京城了,老爷子赶紧招了老三追去京城补救,只希望不要闹出什么笑话来才好。
  京城在西平的东北方向,走官道,骑马昼夜不停的话,两天即可抵达,当然,那是八百里加急的走法。
  带着女眷当然不能像行军打仗,何况他又不急着赶路。
  四天的时间,他们总共歇了六个地方,每个地方都有人等着接待,像是早就安排好了。
  他没带下人,只有四个护卫跟随,所以沿路的生活琐碎全都由她来打理,累得很。
  快到京城的前一晚,他们在一处驿站住了下来,这驿站很大,且空旷无人,进去后还可以看到穿盔带甲的兵勇,这才明白原来这里是专门为各诸侯设得休憩之地,平常没几个人住进来,所以显得冷冷清清。
  驿站建在城郊的一处高坡上,从驿站三楼的房间眺望京城,依稀可见京城南门楼上的灯火——京城就是京城,连门楼上的灯火都那么明亮。
  五更底时,白卿便已起身,因为她要准备进京的行头。
  打开窗,天色红灰,早秋的晨风已带着些寒凉,吹得人一身鸡皮疙瘩。
  望一眼天际后坐下身来,从梳妆匣里拿起小剪刀,细细地将缠在每根手指头上的丝线剪断,然后再慢慢把包在手指上的绸布取下,十只艳红的指甲就这么露了出来——这是昨夜新染的。
  不是就要到京城了嘛,她要精心装扮一下才行。
  对着铜镜,将长发绾成髻,露出了耳垂上如红豆般的耳坠,就是唇色太淡了,小指在胭脂扣里蘸一下,而后点在唇上,这样好多了。
  昨晚他没睡在她的房间,似乎是碰上了什么熟人,这对她反倒更好,至少不必再缩在床角——这个男人让她对很多普通的事生出了乐趣,比如一个人睡。
  他的护卫都很尽责,似乎也从不用休息,而且不说话,打开门时,他们早在楼梯口等着,引她到楼下的房间里吃早饭。
  此时,他依然不在。
  “伯仲哥,你成亲时,我要去。”一个女娃儿的声音,就在隔壁。
  “莹儿,好好吃饭。”紧跟着是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
  女娃儿似乎带着些扭拧的哼声,听上去是个被万般娇惯的女孩,真幸福。
  “伯仲哥,你真纳了个青楼女子做妾吗?很好看吗?比梓童姐还好看?”接连三四个问题。
  不过得到的都是静默。
  “你这丫头,就不能让表哥先吃完饭再说?”又是那个男声,带着无奈与宠溺的音调。
  表哥?看来应该是汉西赵家人。白卿默默思衬,还是快些吃好走吧,省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放下筷子,起身。护卫给她打开门,不凑巧,隔壁也刚好有人拉开门,是个十三四岁的女娃儿,可爱的很。
  两个女子对视一眼……
  好吧,既然都被看见了,也不能就这么逃了。
  白卿掠过女孩,看向房间里的李伯仲,对方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你先上车。”他如此说,当着他的表兄跟表妹,没做任何人物介绍。
  白卿微微颔首,撩开宽袖,从小女孩面前走过,带着一缕幽香。
  女孩看着白卿的背影半天,忽而回身看向李伯仲,桌上的那男子也是如此。
  李伯仲只淡笑着回视他们一眼,“吃好了,启程吧。”
  “李伯仲!”在李伯仲的一只脚刚踏出门槛时,桌上的男人忽然喊住他。
  李伯仲回过头。
  “你这是做什么!”带着女人进京,这不是成心让岳家不舒服嘛!“你要梓童跟岳丈他老人家的脸放到哪儿?”
  很巧,这位赵姓男子也是岳家的女婿,岳梓童正是他的小姨子,而李伯仲不光是他的表弟,还是他未来的连襟,所以他有权这么吼!
  “你说呢?”这是李伯仲的答话。
  ***
  赵家这对兄妹的身份很是高贵,男的是汉西世子赵政宸,女孩是其妹赵女莹,与李伯仲一样,赵政宸也是来京城探视父母,兼参与诸侯之约的。
  在驿站碰上并不是什么巧合,赵正宸本来就在这儿等着李伯仲的,作为表兄,以及未来的连襟,他想在入京之前劝劝表弟,毕竟纳妾一事闹得不怎么光彩,此次进京应该先去岳丈家赔个礼才是,可这小子却带了个女人来,着实让人生气!
  在驿站门前,整装待发的两家队伍并排站立。
  赵政宸的侍卫站了好长一排,其中还夹杂着三四个下人,颇为气派。相比之下,李伯仲这边就显得过于简单了,只有四个护卫,外加一名车夫。
  赵女莹对表哥这个红艳艳的女人显得很好奇,出了门便一直盯着看——
  这女人涂艳红的指甲,带红豆珠的耳坠,点明亮的唇,却穿一身干净的白缎,不笑,也不说话,但说起话来很轻柔。表哥问她是不是喜欢地上那只小土狗,她摇头,但表哥还是把小狗拎到了她的车里。
  她跟梓童姐不一样,梓童姐爱笑,却偏偏不喜欢对表哥笑,嫂子说那才是女子该有的矜持,而这个女人却一点也不矜持,她只对表哥笑,淡笑。
  对这个女人她说不上什么感觉,不想喜欢,但又不知道要讨厌什么,她还是希望表哥能跟梓童姐成亲,因为她梦想成为梓童姐姐那样的女子。
  “伯仲哥——”赵女莹拉开车帘,朝李伯仲招手。
  李伯仲夹了夹马肚子,跑快几步,来到跟前。
  “……”看着表哥来到近前,她又不知道要问什么了,“你很喜欢她吗?”下巴朝白卿的马车扬了扬。
  李伯仲冲女孩笑笑,顺手把她的脑门摁进了马车,防止被烈日暴晒。
  “那梓童姐呢?你还娶她吗?”她从小就喜欢表哥,本想长大了嫁给表哥,可是后来有了梓童姐,她觉得比不过她,最终只有无奈的放弃,在她的想法里,只有温柔贵气的梓童姐能配上表哥。
  可表哥却带了这么个女人在身边,而且还对她那么好,送狗给她,还会托着她的手送她上车。
  她心里有那么一点失望,对表哥,或者说对表哥与梓童姐之间美好幻想的失望。
  李伯仲什么也没回答她——还是老样子,不喜欢回答别人的问话,“伯仲哥,我喜欢刚刚那只小狗。”其实她并不喜欢,只是想看表哥会怎么办。
  “那小狗不适合你。”
  “可我喜欢。”
  李伯仲盯着表妹半天,扯一下马头。
  白卿早已将那只可怜的小狗放到了车夫跟前——她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李伯仲拎起小狗放到表妹面前。
  那是一只脏兮兮的黄毛小狗,似乎还体弱多病,而且并不好看。
  赵女莹看着表哥手上的小狗,不想接,因为又脏又不可爱,而且她本来也只是想看表哥愿不愿意给她。
  李伯仲见状,笑笑,转身又把小狗放回了白卿的马车上,小狗呜咽了两声,白卿拉开帘子一角,把它引了进去,合上帘子前,她望了一眼赵女莹。
  那一眼害了赵女莹的侍婢们,因为她喜欢上了她画得眉,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去形容,就是那种、那种不是大家闺秀该有的样子。
  每个女孩的身子里都有一只妖,不同的是那妖压在心底,还是跳跃在眉眼上。
  ***
  赵家在京城的府邸在东,李家的在西,所以进了皇城之后,两支队伍就要各奔东西。
  赵政宸私下给了李伯仲一串钥匙,那是他在京城别院的钥匙,目的很明显,马车里那个女人不能带到李府,就先藏在别院吧。
  “明天一早我就去找你,咱们一起去王府。”赵政宸用拳头推了一下李伯仲的肩,示意他最好别惹乱子,这是他这个表哥的忠告,也是为了他好。
  望着赵家车队远去,一名护卫拉马凑到李伯仲身前,“公子,几位将军已经在冯家园等候多时。”
  李伯仲点头,顺手将赵政宸的那串钥匙递给了护卫,打手势,继续往北去。他在京城也有别院,并非一定要住李府。
  ***
  大岳京城的布局很规整,在经历了数百年的扩建后,更是宏伟壮阔,七条跑马道,贯穿东西,九条主干道从南贯北,除皇宫外,将京城化成了数个小块,其中各小块又是同样的划分,经纬交错,整齐划一,从空中俯看,犹如棋盘。
  李伯仲的别院就在靠皇宫西南的第三条南北向的主街上,这条街比较特殊,街东住官,街西住民,正是官民居地的分界线,所以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繁华。
  靠近十字街口的位置,有一间叫冯家园的茶店,这茶店的门面不很新,也不很大,但在京城颇有声名,因为这店里有一批特殊的客人,这些人不是在职的将军、都尉,就是军中新贵,所以冯家园也被人叫做将军店。
  店主的父亲曾在军中任过副将,招了不少同僚来捧场,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武将们长聚的地点,尤其各方诸侯聚集时,这里基本就不再接待普通茶客。
  李伯仲是从后门进得店,随即来到二楼尽头的房间,里面坐了几个年轻人,都是普通的布衣打扮,见李伯仲进门,齐齐起身,显得很恭敬。
  这几人都是朝廷任西北的都尉,身家背景不怎么样,能爬到这个位置,已经说明他们本事超凡,他很喜欢拉拢这种年轻人,有干劲,能做事,而且忠心。
  他这次进京,除了跟那些诸侯世子们碰面之外,最重要的就是为了见这些人。
  合上门,他们自有他们要说的话——且都是些不能为外人知的……
  而此时,白卿刚进别院,他这栋院子并不大,前前后后也不过六七间房,且没有下人,看来凡事都要她来动手,所幸屋里很干净,不会太累。
  两个护卫把行李放进了客厅后,便不见踪影,空阔的屋里,只有她跟脚边的小狗。寻了半圈,终于在后院找到了一口井,从井旁的木桶里舀了半舀水放在地上,那只小土狗凑上前“咂咂”的舔了起来。
  真是奇怪的人,毫无道理地塞了这么只丑狗给她,只因为她多看了它一眼,叹息——她并不怎么喜欢养活物,因为总要惦记着。
  摸着井台旁的树墩坐下来,看那只小丑狗舔完水,围着自己乱转。
  这里就是京城了,似乎没什么特别,就是人多一些,吵一些而已。
  本来还以为会见到他的父母,她有点好奇什么样的父母能生出他那样的人,不过可惜,这里显然不是李府。
  “看什么?”点一指小丑狗的额头,看着它乖顺地摇着那根短尾巴,不禁生笑,“就叫丑丑吧。”平凡的身体搭上华丽的名字,会活不长久。
  丑丑打了个喷嚏后,开始跟自己的短尾巴较起劲来,而她就那么看着。
  后来,他也开始叫它丑丑,于是丑丑就真叫了丑丑。
  他很忙,来到京城后,更是忙得不见踪影,而她很闲,闲得学会去照顾他,还有丑丑,甚至有那么一段时间,她还以为自己在过正常女人的生活。
  他的家人,他的世界怎么就能这么饶了他们呢?
  这个答案没让她等太久,在某个月圆的夜晚,总算让她见识了他的世界,那个物华天宝,贵人如鳞的世界。
  听说她一定会在他的世界中丢脸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7:2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五 眉眼上的妖 二

  十六月满这一晚,他带她去了个地方,据说是什么太尉府。
  到了才知道,原来这太尉府在摆寿宴。
  “看什么呢?”他侧脸问她,因为她一直盯着角落。
  “三爷。”白卿指了角落里的人。
  李锺正在打手势,示意李伯仲过去。
  “你先进去吧。”说吧又问,“怕不怕?”
  白卿笑,“只要你不嫌丢脸就好。”带一个妾侍来这种场合是他丢脸,反正这些人跟她又没多大关系。
  松开他的手,跟着护卫走进了那座灯火辉煌的大堂。
  李伯仲则转身来到李锺面前。
  “我就知道你小子做不出什么让人省心的事,今晚王爷跟梓童都要过来,你赶快把人送走。”李锺有些咬牙切齿,本来打算一进京就让他送人的,可竟一时找不到他的落脚处,“而且大哥大嫂今晚也过来,你丢脸不要紧,让他们怎么自处?”见侄子没吱声,不禁更气,“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什么?我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李家人丢脸是不是你就高兴了?”
  “三叔,有些事等到了时间,我会告诉你的,先进去吧,要开席了。”
  “你——”因为不好过于张扬,李锺只得忍下怒气。
  叔侄俩前后进了大堂。
  大堂里灯火辉煌,到处都金光灿灿的,人和物全是如此。
  桌椅呈竖排式摆设,靠中间的都是每人一席,这都是给各方诸侯的位置,李伯仲的位子在右边第四位,紧邻他的父亲跟叔叔,而白卿就坐在他身后不远的女眷位置上,比邻她的是他的母亲赵氏——一位雍容华贵的妇人。
  对于赵氏,白卿还是给了她应当的尊重,只等她入座,她才跪坐到垫子上。
  赵氏半转过脸看了看她,没有鄙视与气愤,当然,也没有高兴或欣赏,只是单纯的看。
  最后入场的就是做寿的柳太尉,以及李伯仲那位威严的岳丈岳王爷,看上去是个颇具威严的老者,目不斜视,唯我独尊的。
  岳梓童的位置在左侧,那厢真是好风景,正好可以将李伯仲与白卿尽收眼底。
  两个女子的视线只撞了一次,彼此眼中都没有过多的情绪,白卿到挺佩服这位郡主殿下,这种场面她都能面不改色。
  寿宴几乎跟所有普通宴席的路数一样,主人的自谦,贵客的发言,众人的祝福,虚与委蛇的谈笑,中间再穿插一些歌舞助兴……
  时间走到一半时,太尉引着那位岳王爷进了侧殿,似乎有什么话要说,到这时,殿内的客人们才自由开来。但都说些无聊话——这种场合也不适合谈什么有建树的事,就那么耗着时间。
  “听闻西平歌舞甚是有名,屏睐兄,果真如此否?”一个油头大耳的中年人,喝的脸色微红,靠在李伯仲父亲的身旁,说着众人都能听见的悄悄话,显然是在借酒装疯。
  李父并没吱声,就是那么端着酒杯,一旁的李锺见状,赶紧起身陪笑,“东恬兄,小弟还没敬您,来——”
  那被叫做东恬兄的中年人并不给面子,袖子一扯,差点把李锺甩到在地,幸亏李锺的下盘较稳,这才没倒。
  “你是什么东西,我跟你哥说话,你来腌臜个什么劲。”越发大起舌头来。
  这时,大堂内可就安静了,基本上都是看好戏的。
  这个叫魏东恬的,是岳梓童娘舅家的门人出身,当然是想为岳王爷出气了,李伯仲这混账小子太过分,得了王爷什么便宜还不自知,还把这么个腌臜的女人带到堂上来,弄得王爷跟梓童颜面尽失,既然如此,他也别想干净着出去,“屏睐兄,趁着今晚太尉大寿,大伙都在,也让我们瞧瞧那西平镜湖上有如何的风情,若何啊?”
  他这么说,自然也有人跟着帮腔。
  李父侧脸看看这个魏东恬,笑笑——与李伯仲的表情十分相似。
  李锺重重看了一眼座位上的李伯仲,眼神中充满责备,这就是你要的结果?让你爹在众人面前丢脸?
  李伯仲瞅着父亲身旁的那个胖男人,照常理来说,作为儿子,此刻他该出手狠狠揍这胖子一拳。
  可揍过了呢?揍过了面子就回来了?
  他就是想证明一点:这就是他们汉北在京城的待遇——随时都可以被人欺负,因为他们弱小。
  不少人开始窃笑,更有不少人的视线看向了李伯仲身后那个染着红蔻丹的女子。
  白卿低下睫毛,挡住所有人伸过来的视线,慢慢捧起茶碗,饮一口,好茶!
  当然,有心为难的人是不会轻易善罢甘休的,今晚他们李家这丑必是要出。
  席间有一黄口小儿,不知被谁教了话,终于指明了李伯仲身后一身淡紫的白卿。
  白卿摒弃众人的视线围观,抬眼看向那小儿的手指,眉梢微翘,原来都一样呵,这世上的权势、身份不过就是一件衣服,再威严、再庄重,也掩饰不住衣服低下那破败的人性。
  放下茶碗,整理一番衣袖,起身——
  这些男人啊,总以为出女人的丑就能有笑话看。她就让他们看看她的笑话吧。
  李伯仲的母亲赵氏看一眼起身的白卿,白卿向她微微福礼,这位母亲值得尊敬,因为她没有抓破她的脸,甚至没跟她用鄙视的眼神。
  在众目睽睽之下,白卿走向乐舞姬的方向,淡紫色的衣袍托在琉璃面的地砖上,哧哧轻响,而人们就那么静默了,看着这个披着华服的下等人在他们面前现丑。
  向击乐钟的女子打了两个手势,又向持琴弦、丝竹的乐师们比了三根手指,再跟彩蝶般的舞姬们附耳低语几句。
  她要给这满堂的华客们唱上一曲镜湖的淫诗艳词呢。
  这还是她第一次觉得在众人面前笑唱,其实并没那么低贱。
  乐起,舞起,歌声起(果不其然是红船青楼人家那般的勾魂乐,那般的轻盈舞):
  “清山清水清静地
  莲荷并水堤
  一朝爷剑欢
  万般尸骨还
  累红颜
  不敢穿庙庵
  庙庵佛不保平安
  只能坐红船
  红船红袖妖娆乱呵
  看那锦缎爷笑谈天下欢
  陪笑呵
  爷知否
  爷在高堂一指谈
  多少清水人家变涂炭
  奴家唱啊
  唱这须尽欢
  心中却如凄凄焉
  本是清水人家女
  奈何如今寻尽欢
  难道真是上古人云,
  硕鼠大啊
  大硕鼠
  让人割肉如割黍。”
  轻盈舞,欢乐曲,唱得却是乱世良成娼,朱门酒肉,路上冻骨,舞的是红袖妖娆下到底该去嘲笑谁。
  曲罢,舞停——
  白卿给这满屋子的“硕鼠”微微一礼,她的丑表演完了。
  默默回到座位上,捧茶,听门外的蛐蛐叫。
  “啪——啪——”有人为她拍掌,当然不会是别人,除了李伯仲谁还有这份兴致?
  李伯仲回身看一眼这个他带来的女人,她这一曲歌舞确实出乎他的意料,不过却十分得他的心,这可比揍人来得还痛快,硕鼠?这一曲骂了屋里所有人。
  “还不快退下去!”太尉府的管家出声喝走了乐舞姬。
  堂内的热闹也犹如乌云散尽。
  瞧她多厉害,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至于后续的事,那不是她能管的,也不必她管,既然他敢带她来,就该知道怎么去收拾这烂摊子,不管是影射朝廷,还是犯上作乱,都留给他吧。
  出了太尉府,她再也挪不动,腰和脚都扭了——歌舞也是门技艺,久不练习,难免要生疏。
  也许是出于奖励,他弯身将她抱上了马车,从他的肩上遥看过去,可以看到众多女眷的视线都在围观她,其中也包括他的未婚妻。
  骂吧,用你们最恶毒的语言,伸手搂住他的脖子,脸贴在他的肩上……
  这一晚后,整个京城都知道了汉北世子有个青楼出身的爱妾,他的名声坏了,他的婚事也坏了,还有谁家的闺秀愿意嫁给他这样的人呢?
  他自作虐,让自己四面树敌……
  不过,那首《清平曲》却传了出去,成了她曾到京城一游的证据。
  淡紫色的马车在两名护卫的护送下渐渐离去。
  李伯仲转回身,正见表妹赵女莹,便伸手拍拍她的抓髻。
  赵女莹偏过头,她讨厌他——
  ***
  “大哥,你这儿子真够有本事的,咱们李家总算出了个男人。”李锺说着无可奈何的反话。
  李父没发怒,也没吱声,只是扶了妻子上车。
  李伯仲也在一旁帮忙。
  赵氏坐好后,看一眼儿子,“有时间了,就回府里一趟。”
  “知道了,母亲。”李伯仲替母亲压好车帘。
  马车一走,李父厉目看向儿子——既然儿子特殊,老子必然也有他的奇特处。
  李锺皮笑肉不笑地看着父子俩。
  看来李家这三个主要权势头目应该做一次深度交谈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7:2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六 豪杰 一

  李锺不能理解侄子这种与全世界交恶的做法,他一直视人脉为人际交通中最重要的一点,不论喜怒,他都不会与人正面交恶,所以他才会成为汉北的财神爷,对外的发言者。
  “与郡主的婚事,我看十有八九是保不住了,这门亲事保不住,咱们李家在京里的地位可就难堪了。”李锺转着手中的茶碗盖,眼睛盯着侄子跟兄长,想看他们有什么表示。
  李父瞅一眼儿子,意思你做得事,你自己来说。
  李伯仲的手指在桌上点两点,抬眼看向叔父,“三叔认为五王爷岳锵如何?”
  岳镪?还太年轻,也没什么实力,不过就是一位普通的王爷而已,“我跟他的交际不多,此人年纪尚浅,在皇族之中的地位也不够强硬。”
  “可他得太后的喜爱。”
  李锺点头,这到不假,太后疼爱岳镪这个小儿子确是真的。
  “皇帝的身子一日不如一日,而太子又年幼,如果有什么不幸,这朝廷大事谁做主?”
  “太后背景雄厚——”非她莫属。太后做主,那岳镪在朝廷的势力必然也就会迅速直升,不巧,岳镪、岳峙这兄弟俩的关系一直不好,万一皇帝一命归西,这兄弟俩之间可就有的斗了,岳峙势力不小,但岳镪背靠太后,也不容小觑啊,“伯仲,你的意思是我们把宝押在岳镪身上?”
  “暂时是这个意思,岳峙的势力盘根错节,就算与我们李家成了亲家,那又如何?对他来说,不过就是在自己的网上多结了一条丝而已,他得势,李家依然还是李家,没有任何翻身的机会,可如果是岳镪拔了头筹,那么朝廷的势力就会重新分布,如果我们此刻站在岳镪这边,那么成功之后,他封疆扩土还会没李家一份嘛。”
  “说是这么说,可万一不成功呢?再说岳镪此人,据说诡诈、贪婪的很,与这种人为伍,难保结局如何。”
  “就是因为他诡诈、贪婪,所以才更要帮他,一旦他站上了首辅权臣的位子,他就会更加肆无忌惮,到时朝廷里天昏地暗,各方诸侯会怎么办?”
  李锺蹙眉,“要真是那样,恐怕人人都想来分一杯羹。”
  “所以啊,李家要想腾空而起,需要这个岳镪给我们争取时间,以及——众人的视线。”
  “……”李锺看看侄子,再看看一旁的兄长,“那——也没必要非要跟岳峙翻脸翻得这么快嘛。”做事总是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那条后路也不过就是苟延残喘,不留也罢,再说,三叔也知道,朝廷派系这东西没有墙头草,排队要趁早,才会有好位子。”缓缓伸手,蘸了茶水,在桌上写下了几个名字,“三叔在京城的人脉广,这些人都是该拉拢的,以后应该会有用。至于岳镪,不用主动去结交,相信他会找上门来的。”
  李锺还是有些摸不准,这小子会不会玩得太大了点,“大哥,你看这——”
  李父默默不语,只是伸手将儿子写在桌子上的名字缓缓擦去——
  李家的前途到底有多渺茫,没人比他更清楚,他在京城待了二十多年,每一天都是在熬啊,被那些京官勒索,遭其他诸侯排挤,李家再这么继续走下去,只有一条道,那就是灭亡。也许只有伯仲才能让李家免于破败啦——
  所以这些年,尽管他知道儿子的很多小动作,可是他都置若罔闻,因为他对儿子寄予厚望。
  “京里的事,我跟你三叔会照顾,至于其他的事——”看向儿子,“就看你自己能做到什么程度了,咱们李家走到今天,只剩下两条路,一条生,一条死。”
  李伯仲并没有向父亲发什么宏愿,只是静静地看着茶碗里竖起的茶叶,他不善于发誓,因为他觉得喜欢发誓的人,往往就是那些根本不能遵守誓言的人,“我先回去了。”
  李父点头。
  等李伯仲出了门,李锺才看向兄长,“大哥,这事要是真做起来,肯定需要不少银两,你看要不要把咱们外账上的钱拿出来一些,伯仲那边肯定也需要。”
  李父摆手,“先不要动,伯仲不跟你开口,你什么都不要说,也不要做。”
  李锺默默点头……
  ***
  此时,月已偏西,挂在枝端,照在夜路人身上,身后托着短短的影子。
  李伯仲在拐弯处停下脚步,因为有人在他后面跟了很久。
  “有事说事,没事就滚。”仍然背着身,没转回头。
  跟踪的人听他如此说,也不好再跟,于是从暗处的巷道里站了出来,是个穿灰衣的男子,个头不高,“在下三王府侍卫,想请李公子别处一谈。”
  三王府即三王爷岳峙,也就是他未来的老丈人,只是今晚过后还是不是就两说了,“你去告诉郡主殿下,太晚了,李伯仲不想坏了她的名节。”三王府里,这么晚,还用这种方式邀他见面的,除了那位郡主殿下,恐怕不会有其他人。
  “李公子且慢走——”那侍卫见李伯仲要走,赶紧出声拦下,“郡主殿下说,公子即便不念两家婚约,也念少时之谊,请见这最后一面。”
  等了良久,李伯仲才转回身。那侍卫见如此状况,知道他是同意见面,于是转身带路。
  两人前后走了不到两刻,在一处小桥前停下,小桥前停了一辆马车,那侍卫将李伯仲带到车旁后,便转身撤到两丈之外。
  李伯仲没有先说话,而且他也没什么可说的。
  “公子可还记得十年前的中秋月圆夜,就在这小桥上,你曾说过什么?”女子的声音很轻柔,也很好听,正是那位郡主岳梓童。
  她没有下车,只是隔着帘子说话。
  李伯仲看了看周围的景物,他不记得来过这儿,更别说当时说过什么话了,“抱歉,不记得了。”
  马车里沉寂无声。
  是啊,已经十年了,谁还会记得自己曾经说过什么呢?女人总是傻,指望男人记得所有事,最后却发现,根本就是自己在给自己编织牢笼,然后再把自己放进去,以为会有人记得来救,结果什么人都没来,只不过是自己在跟自己做游戏。
  十年前那个夜晚,她跟着姐姐,姐姐跟着这些世子们,玩得很开心,小桥东岸有户人家办喜事,因为是鸟夷人,所以风俗很怪,新娘是要露脸给人看的。姐姐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便问这些世子们,娶了妻后会怎么对待?
  有人说荣华富贵,有人说相敬如宾,也有人说要疼爱,只有他不说话,别人用力问他,他才说,要藏起来。
  为什么要藏起来呢?他没说。可她却为了这句话着迷,她记得她拉着他的手说:你以后把我藏起来吧。
  他看着那热闹的喜宴半天,低头看她一眼,说“好啊”。
  所以——
  她便等着了,可惜没等到。
  男孩长大了,变成了男人,一切就都变了……
  “她也许是个奇特的女子,守住了,幸运,守不住,幸甚——”前者对他,后者对那女子。
  这句话说得很小声,而且也没跟他解释这话的意思,男女之情本就是解释不来的,得到、得不到,就在一念之间。
  她是得不到了,因为这个男人似乎根本就没认真记得她,“就此别过了。”
  他以为她有什么话要说,结果只说了三句,而且有一句还没听清楚,就这么走了。
  这女子挺安静、庄重,看起来也十分贤惠,应该会成为很好的当家主母,就像他的母亲,如果她不是岳峙的女儿,也许他真会娶她为妻。
  马车哒哒的离去,独留一轮圆月当空,他转过身,女人——终不是重要的东西啊。
  踏着月色回归……
  打开院门时,正屋里还亮着灯,叫丑丑的小土狗围着他的脚哼哧哼哧地转圈,他以为她还在等他,可打开屋门,只见晕黄的灯光——她只给他留了一盏灯。
  于是,他伸手把她搅醒——
  “回来啦?”白卿的睫毛慵懒地打着颤,就像她今晚的舞姿。
  爬起身,替他宽衣解带。
  他则伸手握了她的腰。
  画面看上去很和谐,他们就像一对夫妻。
  只可惜有人来扰——
  丑丑撅着屁股对门外叫唤着。
  “什么事?”李伯仲转头向门外询问。
  “汉西赵府出事了——请您过去一趟。”门外的护卫如此回话。
  他随即松开放在她腰上的手,拉好衣衫便出门去了。
  白卿望着合上的门,摇头轻笑,真是个霸道的人,回来时一定要你知道,离开时却什么也不解释。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7: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七 豪杰 二

  汉西王有一故友,姓方,名唤方合,据说是什么山野高人,此次赵政宸进京,他也尾随而至。
  李伯仲半夜进汉西赵府,第一个见到的人不是表兄,正是这个叫方合的。他算是个相当惜才的人,但对这个方合,却颇为不然,因为这人打量人的方式他不喜欢,似乎悠然飘在世外看戏一样。
  这世上没什么世外高人,既然都已经坐在人世管人事,还谈什么笑看世人?有什么资格?
  下人把李伯仲让入座,方合却始终没有起身跟他打招呼,从礼节上来说,这人确实够世外,因为不懂礼貌。
  到是方合身边的青衣小童的气势颇让李伯仲赞赏,执拗、傲慢,是少年人该有的样子。
  “伯仲你来啦。”赵政宸从侧门进来,“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常跟你提的,方合方先生,还有他的小徒弟——”小徒弟的名字他到不记得了。
  “我叫方醒。”少年毫不避讳地自我介绍。
  李伯仲点点头,就算见过了。
  “哦……好,那咱们谈正事。”赵政宸自觉无趣,两边都是冷淡的性子,自己这么热络的介绍,反倒显得太多余。
  赵政宸一挥手,下人陆续退了出去,并合上门,“是这样,东周在几天前派兵占了魏县,魏公子来跟我求救,你看这事要不要介入?”
  李伯仲转着茶碗盖,等了半天才开口,“兄长既然都想好了要介入,还问我做什么?”
  “不是我也拿不定主意嘛,再说,汉北跟东周、魏比邻,我就是想插手,不是还要靠你帮忙嘛。”
  李伯仲瞅着表兄,唇角翘得老高,“你问我啊?我的兵权早被老爷子给释了,我能帮你什么忙?”
  赵政宸蹙眉,“别跟我这儿装孙子,你在东军的势力我还不清楚嘛,再说,帮魏驱逐东周,对汉北有百利无一害,唇亡齿寒的道理你能不明白嘛,有个魏在前面挡着,你那东边的沃野良田才能保住。”
  “原来兄长都是在为我们汉北着想啊。”盯住赵政宸的眼睛,盯得他有些不自在,“那我到要听听,兄长打算让小弟我怎么帮忙?是不是要我在东边让出块地方给你做营地,然后再让出条道来给你运备军粮啊?或者说,你去驱逐东周,小弟我给你供粮?”
  “瞧你这怪脾气,我这不是正打算好好跟你商量嘛!”
  “商量的前提是利益均等,可现在怎么看,这利益都跟我没什么关系,你的军队驻扎在我的地盘,拿着刀枪剑戟去助人为乐,顺带运些好东西回去当回报,有名有利,我呢?除了给人笑话我们汉北软弱可欺,连边关都让给外人守,还能有什么?那魏公子的三鞠躬?兄长,不是小弟的脾气怪,是你的想法太怪。”
  赵政宸气得无话可说,“我说过要去给你守边关了吗?你小子说话越来越难听。”
  “两位世子莫动怒。”方合终于开口了。
  赵政宸对方合很是尊敬,听他如此劝,遂闭口不言,这些日子,伯仲这小子做得事,说得话老让人窝火,他的气窝了一肚子,说不上两句就想吵架。
  “老夫看,李公子还没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方合起身,打开了桌案上一份地图,“东周此次大动干戈,却只占领了魏一个小小的县城,为什么呢?”指了地图上的一处小圆点,“因为此处往西北不远,便是大岳北部一处相当重要南北大道,虽然这些年渐渐废弃了,但它的意义仍然很大,从这条路直接可以穿魏、汉北、汉东、汉南,得此关卡者,既可以占据有利地势,又可以收获路卡钱银,更能将北方的铜矿运往南方,如此一来,东周必然兴起,岳东各诸侯便要遭殃了,所以不想让他一家独大,就得联合制衡东周。”说罢看向李伯仲。
  李伯仲看着地图,心里暗哼,本来这条南北大道是他想要的,还暗中布置了两年的军力,结果被这姓方的一眼看穿了,也好,既然这条路那么多人盯上了,那就摆到台面上解决好了,汉西想插手此事,无非两个目的,一来,不想让东周过于强大,二来,魏境之内铜铁丰盛,恐怕想借此机会捞一些好东西回去。
  “方先生果然是世外高人,一眼看穿了东周的小伎俩。”手指沿着地图上的南北大道游走着,“兄长既然那么想助人为乐,伯仲也不能太固执,这样吧,油县以南,小弟不才,帮你解决了,油县以北,兄长您请。”指尖定在地图上的一个小点,那里便是油县,油县南是汉北地界,他绝不会让别人的军队踏进他的地盘。
  这么一来,利益均分,谁也不要占谁的便宜,要懂得分享。
  赵政宸看着地图,半天之后才点头,他就看看这小子有什么本事敢说这种大话,油县以南?那他就看他怎么摆平。
  表兄弟俩虽是血亲,但毕竟立场不同,关碍{已过滤}的东西,没人会轻易让步……
  “此人不凡啊——”望着李伯仲的背影,方合微叹,虽然他很看好汉西赵家,不过现在看来这汉北李家也很有鼓胀的士气,恐怕这天下没几天安静了,豪杰层生,天下不宁啊。
  “师尊,这人哪里不凡?”青衣小童追问。
  “等着看吧,不凡之人,定做不凡之事。”
  小童暗叹,师尊他老人家说话总是这么神神叨叨的。
  ***
  李伯仲回到小院时,天早已大亮,打开门,院子里下了一层薄薄的秋霜。
  丑丑正蹲坐在厅外,咂咂的舔着它的早饭,见男主人进门,嗷嗷的欢叫了两声后,便飞奔过来,咬着男主人的裤脚表示亲昵。
  跨进正厅,桌上的早饭还冒着热气,她不在。
  李伯仲伸手掀开内室的帘子,白卿身着紫衣,正对镜梳妆。
  从镜子里看一眼他衣服上的薄霜,看来是一路走回来的,又出什么大事了吧?
  簪好玉钗,起身给他找衣服去了。
  李伯仲就倚在内室门口,等着她的服侍。
  丑丑蹲在门槛外,摇着它那条短尾巴,静静看着屋里的两个主人。
  “夫人刚派了人来,要我们过府一趟。”扣好最后一粒盘扣,顺便传达他母亲的吩咐。
  我们?母亲也要她一起过去?笑,难怪她的妆容淡了这么多,连身上的香味都变了,她似乎很尊敬他的母亲,这一点他喜欢,“这是什么香粉?很好闻。”搂着她的腰,鼻子抵在她的脖子上,深深嗅着这让人想睡觉的香甜味。
  白卿蹙眉,因为他的胡茬刺的她的脖子又痒又痛。
  “你的舞跳得很好看。”感觉的到她在有意闪躲,可他却偏偏将下巴蹭在她的脖子上,“什么时候再跳一次。”
  “……暂时跳不了了。”她的腰伤估计要好久才能恢复。
  “……”他什么话也没说,就那么搂着她的腰。
  白卿仰头,不禁诧异——他竟闭眼睡着了,就这么站着睡去的,真是奇人。
  ***
  到李府时,已近正午,天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李伯仲将她扶下马车,早有下人替她撑起纸伞。
  像其他世子府一样,李府很大,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金碧辉煌,不过干净。
  有人说看庭院可以看出女主人的品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她想这位赵氏夫人定是个细心、温柔的女人。
  “父亲,三叔。”跨进门槛就见李父与李家三爷正在饮茶,李伯仲开口打了声招呼。
  白卿也微微福身。
  两位长辈点头算作见过了。
  李伯仲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而白卿因为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坐,遂站到了李伯仲身后。
  “昨晚政宸找你过去了?”三爷李锺等了一上午,就是为了要弄清楚赵政宸半夜找侄子去的原因。
  “嗯。”
  “什么事?是不是东周攻下魏县的事?”李锺的消息来源也多的很。
  “就是这事。”
  “他怎么说?是不是想借咱们的地方给他们赵家当演马场?”
  李伯仲微微点头。
  啪——李锺一掌拍在桌子上,“我就说,他们赵家也没动什么好脑筋。”这话是朝着李父说的。
  李父看看儿子,“你怎么答的?”
  “油县以北,让给了他们。”
  “好——”李锺高兴地差点跳起来,“伯仲你这就对了,怎么样也不能让他们的大军进驻咱们的地盘。”
  李父毕竟老辣些,知道儿子敢这么违逆赵家,定然是有些准备的,“你确定不会出事?”
  “不会。”他敢这么做,就必然有把握,要是真为了一时意气,当时在巨力山,他早就开打了,只是当时的时机不到而已,而且他暂时还要仰仗汉西的扶持,所以轻易不会跟汉西扯破脸皮。
  李父观儿子神色,明白他的把握很大,遂没再说什么。
  这时赵氏夫人进门,李锺也不好再乱说话,毕竟这大嫂就是赵家人,说多说少了都不好看,“对了,我还要去见几位老友,就先出去了。”今天是大哥一家人的团圆饭,他也不想跟着凑热闹。
  “吃了饭再去吧,厨房都烧好了。”赵氏出声挽留。
  “不了,外面也定好了桌,我得赶快过去。”李锺放下茶碗,看上去行色匆匆的。
  等李锺出了门,赵氏夫人这才转过身来,先看了一眼儿子,见儿子身上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不禁微微勾起唇角,到是个会照顾人的女子。
  再转眼看向儿子身后的白卿,淡淡的妆容,暗紫的衣裙,少了昨晚的那身妖冶,看着到也舒坦不少,纳了就纳了吧,反正就是他们反对,儿子也未必会听。何况这小子自己也知道分寸。
  “吃饭去吧。”对众人招呼一声。
  这就算是见过公婆了吧,虽然不怎么像。
  白卿走在最后面,看着前面这一家三口,不由的想到了娉儿,有一天,也许她们也可以这么一起走去吃饭吧?
  ***
  当晚,她先回了小院,而他,没说回不回来。
  推开院门,丑丑早就等在门口,身上淋得湿漉漉的,很落魄,但很高兴,因为主人回来了。
  “饿了吧?”她问丑丑。
  丑丑哼哧哼哧地跳跃着——它是饿了。
  撑着纸伞,去给它做吃的去。早就说了嘛,她不喜欢养活物,因为会惦记,现在这小狗到成了一桩心事了……
  厨房里点着一盏青灯,灶台下燃着熊熊柴火,一华服女子坐在灶台前,抱着双膝看地上的小土狗咂咂地舔食。
  “吃饱了?”女子笑问小土狗。
  小狗打了个喷嚏,似乎是在答话。
  “那就回窝里去吧。”
  小狗喔喔了两声,真就摇着尾巴回去了。
  女子灭了灶台下的柴火,托了一桶热水回去屋里。
  合上门,关起窗,褪去衣裳,整个人没进了温水里,良久后才冒头出来,一出来,脖子上便多了一把冰冷的剑。
  她看向剑的主人——
  那是一双空旷的眸子,眸子里还带着些微戏谑,是想看她怎么被惊吓到尖叫吧?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7: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八 妊娠 一

  “东立”从来不缺亡命之徒,杀人也甚少失手,所以他们才能存在至今,甚至越杀越有名头。
  这一次要杀的是个大人物——汉北世子,所以“老头”派来了从未失误过的他。
  的确是个大人物,光两个护卫就让他费了不少事,能训出这么忠心的护主犬,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肯定都要有相当的个人魅力。
  当然,这样的男人身边总是不乏漂亮女人,就像眼前这个。
  本来他可以悄无声息地割断她的喉管,但没有,因为他欣赏她光着身子还能这么镇定,所以他打算给她一个跟情郎同生共死的机会。
  ***
  午夜,浴桶里的白卿早已冻得满身青紫,伴着院门悉索的响动——李伯仲回来了,却在一步一步接近死亡。
  白卿惊恐地望着眼前这个笑得温柔的男人,她不希望李伯仲死,但又无法去警告他。
  吱呀——
  门扇半开,李伯仲踏了进来,白卿闭上双眸,无奈地暗叹。
  那男人并没有急着向李伯仲动手,而是静静的等着他跨进来,看到自己,以及趴在浴桶边缘冻得嘴唇青紫的白卿。
  李伯仲没有表现的过分惊讶,从推开院门的那刻他就知道出事了,灯亮着,丑丑没叫。他本可以就此退出去,可他没有,该来的总归躲不掉,而且,他想看看她是不是还活着。
  看到他,白卿很失望,但又有些欣慰,以他的观察力,不会觉察不到家里的不同,可他还是进来了。
  没有交谈,也没有厮杀,李伯仲只是伸手拾了屏风上的衣衫来到白卿跟前,“出去。”这两个字当然是说给屋里“闲杂人”的。
  “闲杂人”到也没有薄了他的面子,起身出去。
  白卿被从冷水里捞出来时,双腿早已麻木,十指青白又冰冷,紧紧抓着他的胳膊,死亡毕竟是可怕的。
  “这回怕了?”伸手碰了碰她脖子上那条细细的血线,也许只是一念之差,她就不在了。
  女人在惊恐时很可爱,至少这个女人是这样,她会变得猫儿一样,紧紧扣在他身上,然后瞪大那双难得真诚的眸子,“听话,上床睡觉。”抚摸着她湿漉漉的长发,像在抚摸猫儿……
  安抚好屋里的女人,李伯仲带上门,与那不速之客的视线相对。
  “东立的?”能这么轻巧就把他两名护卫做掉的,不是官府的,恐怕非东立莫属。
  对方只一贯的笑,他不怎么喜欢跟快死的人聊天。
  “看来是很有把握。”李伯仲走到桌案前,倒一杯茶,“除了杀人还有别的兴趣吧?”这人的眼睛里空阔,这种人不是毫无目标,就是目标高远。
  对方笑,两根食指相互绕动,一根银丝在食指间闪亮,这是他对付高手时才用到的东西,今晚用上了,算这位世子殿下的荣幸吧,毕竟能死在他银丝之下的人屈指可数。
  哧——如蛇吐信,一道闪光钻向李伯仲的后颈……
  呼一声,门被拉开,白卿瞪着李伯仲,他正坐在正堂,双手交握身前,额头垂在手上。
  那个男人早已不见踪影——
  白卿缓缓走到他跟前,蹲下,伸手碰碰他的肩,他没动。
  再碰碰,仍旧没动。
  就在她不死心打算再次伸手之际,他抬头,看进她的眼底深处——
  而她也看进了他的眼底,黑不见底的深渊,这个男人的欲望让人却步,她突然有些发怵。
  “担心我?”说这话时,他的眼睛在笑。
  点头,是担心他,她不希望他死。
  “这世上舍得杀我的人,不多。”手指顺着她的唇片,滑向她的下巴,然后颈子,再往下……直到她嗵嗵跳跃的心脏。
  他再次吻了她的唇,享受着这种侵入她灵魂的情 欲方式,不是对劫后余生的庆幸,只是兴奋。
  没人知道他跟那个东立的男人说了什么,或者做了什么交易,总之他活了下来,而且是从那个从未失误过的银翼手上。
  ***
  那晚之后,丑丑不见了,死不见尸。
  不过它的饭盆没空多久,因为他又带回来一只小狗,灰黄的毛,漂亮的耳朵,比丑丑好看,他也叫它丑丑。
  她大病了一场,他的母亲给她请了个大夫,开了好多方子,一只吃到大雪茫茫,吃到她闻见药味就想吐才饶过她。
  冬至后,小寒前,岳梓童出嫁了,好盛大的送亲队伍,从东门顺着官道一直排到看不见的远处,嫁的是个好人家,也是汉北李家的死敌——东周侯吴家,很多人等着看李家腹背受敌,什么叫丢了夫人又折兵?也许没人比李伯仲更适合解释这句话。
  大寒时令,正值新春,京城里还下着大雪,可挡不住该有的热闹。
  她跟他在李府住了一晚,夜晚经过花厅之际听到了他与父亲的交谈,说是要回西平,这让她兴奋不已,终于要回去了——
  “伯仲啊,过了年就二十六了,是不是该考虑婚姻大事了?”说罢回西平的事,李父又附加一句,“有了嫡子,才能定住手中的权利,无后是大忌,这一点你得记住。”李家子孙众多,就算是嫡长孙的地位,没有后人,也是可能被颠覆的,“你母亲前几天到赵府去,与你舅母深谈了一次,女莹过了年也有十五了,你舅舅跟舅母也很属意你,有意想把两家的关系再拉近一些。”看看眉梢不动的儿子,“你从小就疼女莹,而且——看如今这局势,能借汉北一把力的也只剩汉西了……”
  白卿没再听下去,这与她无关的,知道可以回西平就行了,再说回到西平,也许他会实现他先前的诺言,她也就不必再继续待在这个家里了,一切都会恢复如常。
  “喔喔——”丑丑冲到她的脚前,对着前方直叫唤。
  是他的母亲赵氏,正迎面走来。
  白卿叫住丑丑,微微福身,“夫人。”
  赵氏看看地上的丑丑,再看看她,笑得和煦,“会平绣吗?”平绣是西平女子特有的一种刺绣针法。
  “一点。”少时只是跟工房的小姐姐们学过一点。
  “来——”声音柔和,仿佛带着母爱的诱惑,让人不禁就想跟她走。
  两人来到温暖的绣房,里面摆了织机,绣架,墙上挂着色彩绚丽的图样,“多少年都没回过西平了,早前会的那点平绣都忘得差不多了,你来帮我看看这盘针的针法可是错了?我总觉得哪里不对。”
  白卿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整幅绣品早已绣得差不多,而且趋于完美,只是弯曲处的针法有些错用,“这儿改用滚针也许会好一些。”
  赵氏颇为领会地点头,“是了,该用滚针的。”笑得和乐,眼睛却专注地看着白卿,“一个人收拾那么大的院子肯定很辛苦,搬过来住吧?也算跟我做个伴,再说伯仲过些日子要回西平,你一个人更不方便,住到府里也能让他安心回去。”
  “……”白卿望着这位温柔的母亲,一时无话,她怎么觉得她的温柔是个陷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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