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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男女(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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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8 08: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玺彤跟我说:

  龙虾和芥末,

  婚姻与激情,




  有人吃龙虾可以不要芥末,

  但没人会为了芥末放弃龙虾!

  我不屑一顾,我说:

  没有芥末我就不会吃龙虾!

  她说:

  那只能说明你是个渴望得到婚姻还要去寻找激情的人!
 楼主| 发表于 2008-9-28 08: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芥末男女 一(1)


今天,简直是个奇迹!

  阳光像成都女人的眼波,明媚而热情地布满这个灰色城市的每个角落。

  成都的冬天很少有这样的天气,连一向瓦灰色的天空,也碧蓝得万里无云。




  我真没想到,老天会如此厚待我——在我婚礼的当天,赐我无价的阳光。

  我对着镜子,镜中的我空前美丽,雪白的婚纱,唯美复古的希腊风格,一层一层的纱缠绕包裹着我,映衬着我化着明艳新娘妆的脸。右手无名指上那枚小小方钻,朴实大方,低调而不乏品位,很符合我心血管内科医生的身份。

  我有些紧张,喉头有点发干,连手心都是汗。

  母亲已经第20次看表:“这个陈志谦,怎么还不来?哪有新郎迟到的?”

  我更加紧张,难道志谦逃婚?

  天,我不要在婚礼当天出天字第一号的丑!

  “玺彤,给志谦打电话!”我声音有点哑。

  “已经打过了,接不通!”为了不抢我的风头,一向美丽的玺彤特意打扮得很低调。

  我也开始频频看表。

  我不断望向窗外,秋水已经望干。

  “锦诗,时间到了,我们走吧!”志谦被人簇拥着走进我的房间。

  谢天谢地,他终于来了!

  我险些沦为弃妇!

  我松口气。

  咦?志谦的头发有点油腻,西装下摆甚至皱了一小片。

  奇怪,志谦一向爱好整洁,今日怎如此马虎?

  我的心往下沉了一点。

  我深吸一口气,提醒自己:锦诗,今日是你的大日子,开心一点。

  “锦诗……”志谦看着我,无比专注。

  我仰起头,也凝望着他,期待他说出每个新郎都会对新娘说的那句话——今天你是最美的新娘!

  “锦诗,怎么你口红的颜色恁地艳?太妖娆,不配你!发髻梳得太高,有点显老!”

  我差点昏厥,当着诸多亲友的面。

  新郎竟在结婚这天抱怨新娘不够美!

  我忍不住瞪志谦。

  谁知,他竟白我一眼,那目光竟这样不屑。

  我的心情立即跌至谷底。

  突然,那阳光变得分外刺眼,仿佛在嘲笑我:梁锦诗,这才是开始!

  木然地跟着车队到了餐厅,一大群人,闹哄哄的,有人叫我上台与新郎行结婚礼。

  我固执地坐在椅子上不肯动,真要把自己交给这个男人吗?

  “锦诗,该你行礼了!锦诗,快上台去,志谦在等你!”

  我还是稳坐着不动,如同赌气一般。

  婚礼现场哄闹起来。

  现在不是赌气的时候,我想站起来,可是婚纱却缠在椅子上,一点也动弹不得!

  我急了,一用力,“哗!”婚纱顿时被撕成两半。

  我猛地睁开眼睛——窗外的阳光还是那么慵懒,桌上还放着一个玻璃小碟,碟子里是融化的冰淇淋。

  我摸摸额角,这个梦太逼真,竟惊骇出汗来。

  我没有结婚,我正坐在新开张的“百度”咖啡厅吃哈根达斯!

  等人,等志谦,等这个和我交往了5年,已经谈婚论嫁的男人,一家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师。

  等太久,我竟不知不觉睡着了!

  我不禁讪笑。

  隔着偌大的落地玻璃,春熙路上人来人往,时尚的、落魄的、幸福的、窘困的、散漫的、不快乐的、颦着眉的、瘪着嘴的……

  奇怪,只隔了一层玻璃,一切都不同了,仿佛玻璃里的我和玻璃外的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似乎一切凡尘俗事都与我无关。

  不过,一切只是似乎,并不是真的如此。

  生活里有太多的幻象。

  我的好友原玺彤常常嘲笑我是“春熙路动物”。

  是的,我承认,我喜欢春熙路,胜过这世上任何一条街。

  从我上中学起,从春熙路还只是一条窄窄的、破落的小街开始,我就迷恋它。

  只要有不开心的事情,扎进春熙路的人群里,我就能快速地平静下来。

  玺彤常说,“百度”不过是一间搭在公厕上的玻璃房子,凭什么一个单球冰淇淋要卖28元?

  可是,我偏偏喜欢。
 楼主| 发表于 2008-9-28 08: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芥末男女 一(2)
冬日,躲进这不透风的玻璃房子里,晒太阳,喝咖啡,吃冰淇淋,看一本闲书,是可以忘记一切烦恼的。

  现在是下午4点半,太阳已经有些提不起精神了。

  志谦还没有来。




  不过,我并没有着急。

  我已经习惯等他,对于他,我永远都在等待。

  他总是迟到或者不到,很多事情频繁发生,渐渐人就会麻木,说好听一点,就是习惯。

  我正努力把最后一点冰淇淋填进嘴里,手机响了。

  我接起来。

  “锦诗,我来不了了,你别等我了。我现在在机场,到上海出差,一个星期以后回来。你自己回家吃饭吧,跟你父母解释一下。”

  “哦,路上小心!”

  “晚上睡觉关好门。”

  “我……”

  我话还没说完,志谦的电话已经挂了,只留给我嘟嘟的忙音。

  我叹口气,拨了家里的电话。

  “喂,妈妈!志谦不能来吃晚饭了,他出差了!”

  “又临时出差,他好几个月没来吃饭了!”母亲的声音有太多的不满。

  “那你回来吗?”

  “我,我也不回来了,玺彤约我吃饭!”为了不回家听母亲抱怨唠叨,我咬咬牙,狠下心来。

  母亲一言不发地挂断电话。

  真难想像,平时温文的母亲会这么无礼地挂断别人的电话,不过,我不是别人,我是她的女儿。她无须在我面前讲礼貌,她大可把平生所受之气,全都发到我身上。

  谁叫我那么不听她的话呢?

  我抬头看看天。

  奇怪,不过打了两个电话的时间,天空突然不再蓝得通透,连阳光照在身上都没有了暖意。

  我禁不住打了个寒战。

  信手拨电话给玺彤,约了她晚上在MIX见面。

  挂了电话,我喉头像堵了一块卵石,有些透不过气。

  看着窗外熙来攘往的人群,想到自己又形单影只一个人,我不禁悲从中来。

  我甩甩头,买了单,走出来。

  清冷的空气,瞬间将我包裹起来,我甚至能感觉到干燥的空气即刻吸干我裸露在外皮肤的水分。

  这一刻,寂寞更像深入骨髓的癌细胞,迅速在我体内扩散,走在热闹的街头,我却已被寂寞吞噬。

  不能让这阴郁的情绪控制我,我努力对着橱窗给自己挤出一个笑容。

  然后,随着人流走进商场。

  我和所有女人一样,特别喜欢购物。

  开心的时候,要Shopping庆祝,不开心的时候,亦要Shopping发泄,心情平和的时候,Shopping更是工作的动力。

  我在太平洋选了一件Hermes的粉红色羊绒大衣,质地异常柔软,像情人的嘴唇。

  然后,一件驼色的无袖大翻领毛衣抓住了我的视线,我试穿了一下,毛衣非常贴身,把身材衬托得分外婀娜,尤其是胸部到腰间的线条,玲珑而优雅。那厚实的大翻领更是让脖子显得颀长又高贵。

  换了平时,我不会买这件毛衣,高领的无袖毛衣非常挑剔穿着的气温,太冷、太热都不适合。

  一年当中,穿它的机会,不会多过两次。

  可是,有什么关系呢?

  我今天,心情不好。钱又是我赚的,谁又能说“不”呢?

  我侧着头想——哦,志谦一定会说“不!”他还会说“锦诗,你的衣服已经多得穿不下了!”

  可是,志谦现在不在,山高皇帝远啊!

  我偷偷笑,爽快地买单。

  未婚,就是有这点好处。

  我大可告诉他,这些衣服,是我大前年买的,反正,我那么多的衣服,他未必记得住。

  想到等一下要到酒吧去,我脱下身上这件白开水一样没有味道的毛衣,换上了这件新买的无袖装。

  成都的冬天,天黑得特别早。

  等我从商场出来,已经华灯初上,夜上浓妆了!

  “夜上浓妆”,我很喜欢这个词,就像夜晚流连欢场的女人,在五彩浓妆的掩盖下,在虚假的屈意承欢中,让人辨不清真伪。苍白的面孔、憔悴的神情、空洞的眼神、糜烂的灵魂,全都悲哀地掩藏在浓妆之下。

  成都的夜,在华灯的浓妆下,不知道藏起了多少故事,引发了多少欲望……
 楼主| 发表于 2008-9-28 08: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不容易挨到8点钟,我打车到MIX,径直走进最里面的小厅,这里播放的都是电子音乐,有种很异样的情调,总觉得有无数赤裸的欲望在蠢蠢欲动。

  我选了最角落的位子坐下,要了一瓶蓝宝石,我这个人凡事喜欢低调,非常不喜欢在酒吧里遇见熟人,尤其怕碰见我的病人。




  很多病人在酒吧里遇见自己的医生,都会觉得难以接受,似乎泡酒吧的医生都不够专业,似乎医生就活该活在福尔马林里。

  尤其是我的病人,都有脆弱的“心灵”,我可不敢刺激他们。

  为了我的专业形象,为了我的病人,我不得不低调、低调、再低调。

  酒吧里人不多,连打碟的DJ都还没到。

  可是,我还是注意到,我斜对面的桌子上坐着一个男人。

  除了我这个寂寞的人,谁还会如此早就到酒吧里泡着呢?

  我禁不住打量他,可是,酒吧里灯光太过迷离,我只能隐约辨认他的轮廓,不出意外,这应该是个相当好看的男人。

  不过,我对好看的男人一向没有兴趣,男人一好看了,难免让人觉得不够深度、不够稳重、不够专业、不够man。

  可是这个男人有点例外。

  他在等人,抑或一个人?

  我下意识地猜测,谁知,他也向我看过来。

  我慌忙把头移开。

  他发现我在看他了吗?

  我的脸有些发烫,但愿没有!

  一个女人直勾勾盯着一个男人看,总不是件光彩的事情。

  玺彤还没到,美丽的女人总是让人等,我已经习惯。

  可是酒吧里其他的客人也还没来。

  偌大的酒吧,除去这个男人,似乎也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停留目光的地方了。

  我又偷偷望向他。

  天,他居然还在看我!

  我慌忙把视线闪到一边,假装欣赏他身后的吧台。

  可是,就算不看他,我还是能感觉到他在注视我。

  我的脸开始发烫,从来没有哪个男人这样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承认,我也算是个美丽的女人,可是在医院里,整日面对的都是愁眉苦脸的病人,他们全都对着我作“西施捧心状”,哪里有工夫欣赏这个穿着白大褂的女人五官是否长端正了。

  而志谦更是对我视若无睹,每当我穿了新衣服,换了新妆容,向他询问意见,他总是头也不抬,埋首书中,胡乱应付一句:“还过得去啦!”

  不是不影响心情的,但是,时间一久也习惯了。

  玺彤常安慰我:“没关系,天仙美女也会3日看厌的,何况他对着你整整5年。”

  我忍不住,又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打量这个男人。

  咦?他好像已经没有看我这边了。

  我抬起头,又开始明目张胆地看他。

  哦,他好像有很挺的鼻子,嘴角的线条很性感,眉毛很浓,眼睛嘛……

  啊!我们的视线居然碰到了一起,要想移开,已经来不及了!

  我的心顿时漏跳一拍,冬冬地快跳起来,似有人在急叩我的心门。

  我想迅速低下头,可是他对着我笑了笑,那笑容很清澈,没有一丝杂念,我也只好故作大方地对着他牵了牵嘴角。

  这笑容,一定尴尬到极点。

  我暗暗发誓,今天晚上绝不再看他第二眼。

  还好,有客人陆续进来,酒吧一下喧闹起来。

  玺彤还是没有来,而且她竟然打电话告诉我,有客户约她谈事情,来不了了。

  “原玺彤,我今天已经第二次被人爽约了!”我几乎忍不住对着电话抱怨。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让她放下工作来陪我这个寂寞无聊的大龄女青年吧?

  我叹口气,拿起酒杯,猛喝了一大口。

  很怪,我很喜欢喝蓝宝石对水晶葡萄,口感异常清爽,像夏天雨后的黄昏,清新又热情。

  还不到10点钟,我左边桌的三位美女便已被隔壁桌称不上帅哥的男人勾走了。

  而右边桌的三位美女则已经喝得烂醉如泥,瘫倒在桌上了。

  其余的美女则保持着高度的清醒,目光如炬,妄图在昏暗的灯光下,发掘真正的帅哥。个别还不时蹿进洗手间,填补残缺的妆容。其实如此迷离的灯光下,哪个男人又怎能分辨出女人脸上胭脂是否脱落呢?
 楼主| 发表于 2008-9-28 08: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暗自好笑。

  酒吧里,人越来越多,可是我觉得越来越寂寞。

  我试着打志谦的手机,可是电话一直关机。




  本来平静下来的心又烦躁起来。

  摇着手中的液体,我的心一点一点沉下去。

  还记得刚和志谦谈恋爱的时候,他一下飞机就会立即给我打电话,抱着电话,我们谁也不想先挂断。

  可是,现在……

  我禁不住想笑,难道时间真的可以磨灭任何一种激情?

  我一杯接一杯,喝下去。

  渐渐,整个人轻飘飘的,眼前的焦距似乎有点散乱,身边的人变得忽远忽近。

  也许,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本来黏得很紧的两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分隔千里。

  人如此,心也如此。

  志谦,你的心已经离我很远了吗?

  志谦,你还把我放在心上吗?

  志谦,我还把你放在心上!

  蒙眬中,我看见斜对面桌的那个男人,还是一个人在自斟自饮。

  哦,原来他也一个人。

  被人爽约了,抑或本就一个人?

  我下意识地猜测着。

  原来孤单的人不只我一个,也许这座城市里,每一个酒吧,都有孤单的人。

  趁自己还能清楚地向出租车司机说清楚家庭住址,迅速把剩余的大半瓶酒存了,离开这个喧闹的地方。

  走出MIX,寒风像刀片一样划向我的脸,我顿时清醒了许多。

  回到家,我匆匆沐浴,头发湿着,便昏昏沉沉倒在床上。

  被子很软,很香,可是,没有志谦。

  我一向要抱着他才能入睡的,志谦是我的安眠药,幸亏今天有酒,我才能迅速合上眼睛。

  可是,一直半梦半醒,睡不踏实。

  蒙眬中,听见志谦在唤我:“锦诗,起来,锦诗起来,头发还没干,不能睡!”

  我挣扎着,睁开眼睛——原来电话响了。

  我接过电话,志谦的声音传过来:“锦诗,我手机没电了,又没带充电器,借别人电话打给你的,你早点休息!”

  我含含糊糊应了一声,挂了电话,埋头继续苦睡。

  志谦没有忘记我,志谦给我打电话了!

  我的心顿时塌实下来,瞬间睡得死沉。
 楼主| 发表于 2008-9-28 08:2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早上6点半,闹钟便乱叫不止,声音响得简直可以追魂夺命。

  我恨它入骨,却又离不开它。

  完全如同一些伴侣的关系,离不开舍不下,却又相互怨恨。




  好不容易挣扎起床,头痛欲裂。

  我迅速把微波炉打开,放进一袋牛奶,然后冲进洗手间洗漱。

  天,我的脸上全是被单褶皱印。

  我赶紧拍了一张保湿面膜在脸上。

  女人一过25岁,皮肤就开始走下坡路,不得不随时注意。

  像我这样的女人,年龄一大,身材容易变形,皮肤会干燥,头发开始分叉,眼睛也逐渐暗淡,再不结婚,就会打破“新娘是整个婚礼最美丽女人”的神话了。

  说不定志谦哪天突然醒悟,扔下我,寻找青春美少女!

  哦……

  幸亏有面膜。

  面膜是大龄女人的救生圈。

  我亲爱的面膜。

  为了买更多更好的面膜,我必须加倍努力地工作。

  这个月我值白班,一整天都得待在医院!

  一想起医院那浓重的消毒水味道,我心里就不舒服,像有无形的蚂蚁,密密麻麻爬上我的脊背……

  拉开衣柜,我顺手拿出一件米黄色的大衣,样式非常普通。

  一进医院就得换上毫无特色的白大褂,穿什么样的衣服出门,已经不重要了。

  我相信,我医治过不少病人了,可是真正记得我的脸的病人,没有几个。

  他们根本自顾不暇,全都揣着“心事”。

  我在住院部工作,不过休息了两天,竟然又新添了5位病人。

  这年头,人的心脏承受能力越来越低。

  不过也好,病人一多,时间过得特别快。

  我8点整开始查房,然后进一步了解新住进来的病人。

  中午到食堂吃饭,遇到我们门诊部的柯忺宇医生,他也是心血管科内科医生。这5个病人都是由他周末接收,转过来的。其中一个还要做心脏搭桥手术。

  我坐下来和他谈了两句。

  柯医生是我们科最年轻的男医师,刚满30。而我是科里最年轻的女医师,那群护士最爱开我俩的玩笑。

  可惜,我一早已经有了志谦。

  科室里有很多护士对柯医生情有独钟,因为他特别儒雅有风度,温文得像个大学讲师。

  护士总是偏爱医生,就像空姐钟情机师一样。

  谁说兔子不吃窝边草?

  下午,病人明显少了。

  我试着拨打志谦的手机,仍然处于关机状态。

  我看看表,已经5点半了,整整一天都快过去了,志谦还是一个电话也没给我打过来。

  他不联系我,而我又联系不到他。

  我恨恨地想,总是思念多一点的那个人吃亏多一点,感情付出越多,主动权就离你越远。

  想到下了班,又一个人,没有地方可去,凄清的感觉就不由自主涌上心头。

  其实,平时下班,也待在家里。志谦总是在电脑前加班,或者看书,很难和我说上两句话。

  可是,有他在,我就是觉得心里特别安稳。

  有种坚如磐石的稳定。

  想到昨晚开的酒还没有喝完,我信手打电话给玺彤。

  为着昨天的爽约,玺彤还心存内疚,除了答应和我一起去MIX,还附加请我去红高粱吃海鲜。

  我立即把这好消息告诉乐忻怡,忻怡开心地连声说好。

  忻怡是我的小学同学,因读书早,她比我小整整两岁。而玺彤则是我的高中同窗兼室友。

  我们三人一向情同姐妹,亦是最佳损友搭档。

  玺彤是出了名的美人,高中时学校里三分之一的男生都或明或暗地喜欢过她,不少男生都给她写过情书,虚荣的玺彤至今还保存着满满两大抽屉情书。

  她常常把这些情书拿出来,在我和忻怡面前炫耀:“看,我收的情书多得可以砸死你们!”

  如今的玺彤呢?更添成熟风韵,举手投足风情万种。

  她的追求者,更是多如过江之鲫了。

  我4岁的小侄儿总是夸耀地对她的小同学们说:“电视里的万人迷不漂亮,我的玺彤阿姨才是真正的万人迷。”
 楼主| 发表于 2008-9-28 08:2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小小年纪就已经被玺彤的美色收买!

  最可贵,玺彤工作态度一流,加之天生一副水晶心肝、玲珑肚肠,很快成为房产界的翘楚。

  每每看到玺彤累得半死,忻怡就会感叹:“你天生一副不劳而获的面孔,为什么还要这


么拼呢?找个男人养你不好吗?”

  玺彤定会给她一个白眼:“金丝雀太娇贵!我不过贱命一条。”

  “交个男朋友,不如养条狗!这句话,你没听说过吗?”

  ……

  呵呵,她就是一张嘴太刻薄,让人吃不消!

  忻怡不是特别美,但是有种特别的味道,她非常得出尘,有如今中国女人少有的温婉、雅致和天真。可能和她的职业有关系吧,她是音乐学院教古筝的老师。

  不过,只我和玺彤知道,看似柔顺的忻怡骨子里倔强无比,她认定的事情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从小忻怡就开始练习古筝,可能她的那分难得的古典韵味,就是靠它培养出来的吧,难怪现在的父母都要让孩子学学乐器。

  每次听她弹《高山流水》,我就要晕,而玺彤更是不客气,抓过琴就乱拨,奇响无比,她还美其名曰:“这就是著名的《秦王破阵子》!是否够铿锵?”

  我们笑成一团。

  笑着笑着,都成了大龄女青年。

  呵呵……

  下了班,玺彤来接我,忻怡已经在车上了。

  我一上车,忻怡就皱眉毛:“好浓的药水味道!锦诗,没有男人会喜欢你的!”

  “没关系,我的消毒水味道有志谦喜欢,倒是你,用这么好的香水还找不到男朋友!”我嘴巴也不肯饶她。

  忻怡佯作恼怒,抓起车上玺彤的“奇迹”就往我身上喷,我赶忙躲闪,玺彤一边开车一边大叫:“多喷点,让她淋个香水雨!哈哈,香到极致会变臭哦!”

  我们闹成一团。

  唧唧喳喳吵个不停。

  每次和她们在一起,我的心就会充盈而喜悦,谁说女人没有友情?

  只是女人的友情更娇弱,需要比爱情更多的呵护。

  忻怡用“哉”,很清淡,像她的人,飘逸但又有足够亲和力。

  而玺彤,她的香水乱七八糟,专门挑瓶子漂亮的买。

  我们常常说她恶俗!

  而且,香水的价格似乎和它的味道无关,反而是瓶子越精美,价格越不菲。

  唉!这个买椟还珠的年代!

  基本上,我不喜欢用香水,用了也盖不住消毒水味道,说不定还会怪怪的。

  况且,一个身上香喷喷的年轻女医生,会让病人没有安全感。

  看,为了病人,我放弃我诸多女人的嗜好。

  谁说医生没有牺牲?

  这就是牺牲!

  一路上,都有人往玺彤这辆火红的热情的POLO上瞄,一车美女,香味四溢,而且唧唧喳喳闹个不停。

  这可是名副其实的“香车美女”!

  到了“红高粱”,我们点了最喜欢的龙虾、三文鱼、蒜蓉青口、红烧九肚鱼、两道精致的小菜,用龙虾头煲了白粥。

  龙虾蘸芥末酱油碟,十分好味。一入口,芥末浓厚的味道,如游丝般钻进鼻内,瞬间直达心脏,泪腺受到强大刺激,随即泪盈满眶,每个人看起来都似有无穷伤心事,全都吃得眼泪汪汪。

  我们忍不住哈哈大笑。

  忻怡一边擦眼泪一边说:“我失恋也没流过泪,这芥末太厉害了,比爱情还让人难以控制!”

  玺彤抹抹嘴角说:“龙虾和芥末,像不像婚姻与激情的关系?有人吃龙虾可以不要芥末,但没有人会为了芥末放弃龙虾!“

  我不屑一顾:“没有芥末我就不会吃龙虾!“

  玺彤笑得前俯后仰:“那只能说明你是个渴望得到婚姻还要去寻找激情的人!”

  我白她一眼:“我有志谦,我们很相爱!”

  “那你们还有激情吗?还会一日不思量,也攒眉千度吗?会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吗?他还会深情吻你吗?”

  我被玺彤连珠炮似的问题问得愣住了。

  是,我们还没有结婚,可是已经不会牵肠挂肚地想念对方,如果不做爱,几乎不会拥抱接吻了,甚至——连做爱,也如同刷牙一般。
 楼主| 发表于 2008-9-28 08: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玺彤,爱情不会永远充满激情!”我有一点失神!

  “没有激情的爱情,简直不能称作爱情!”忻怡轻声怪叫。

  “但,没有激情的婚姻仍然是婚姻!”我看着她们,突然间,我们都若有所失。




  “那不是等于喜欢芥末的人,必须不蘸芥末吃龙虾?”忻怡瞪圆了眼睛,“锦诗,这样的婚姻,你想要吗?”

  “有了芥末,龙虾可以卖得很贵,可是,没有芥末,龙虾却还是龙虾!”我也望着忻怡,“所以,人们不会为了没有激情而不去结婚!”

  “没有激情的爱情不算爱情,可是婚姻里却缺少激情,那婚姻里岂不是没有爱情?多可怕!”忻怡笑起来,“我可不愿意结婚了!”

  玺彤忍不住笑起来:“婚姻里是有爱情的。只是婚姻里的爱情没有激情,所以很多人才会到婚姻以外的地方寻找激情,然后打着爱情的幌子。”

  我和忻怡全都笑起来。

  然后忻怡正色:“如果不能让我很心动,我是不会结婚的!”我们都知道,忻怡以前谈过好几次恋爱,但是因为实在找不到那种极至心动的感觉,都一一作罢。

  她常常回忆起高中时代,暗恋一名学长的感觉:“整日想着他,偷偷骑了车,跟在他身后转半个城,丝毫不觉气喘,只觉满心欢喜,虽只是背影,也可在睡前反复咀嚼回味。如果有机会从他身边走过,心脏几乎激动得可以跳出来……可惜,从此以后,对着任何一名男子,我都无法再产生这种心动的感觉了。如果找不到这样的男子,我宁肯终生不吃龙虾!”

  忻怡负气地说着。

  那时候,我们也常常躺在被窝里,听她描述梦中情人,她做梦一般的神情与现在一般无二。

  此刻,见她如此心驰神往,似乎又坠回高中时代,我和玺彤同时尖叫:“把嘴里的龙虾吐出来!”

  忻怡被我们戏谑,忍不住还击。

  一顿饭吃得异常热闹。

  到了MIX,音乐立即铺天盖地将我们包裹,密密实实,水泄不通。

  我们选了靠墙的位置坐下。

  想起早上的头疼,我尚心有余悸,暗自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喝多了。

  可是,蓝宝石那样诱人,志谦仍旧一个电话也没打给我。

  我又一杯一杯接着喝下去。

  幸亏对了水晶葡萄,否则一早醉死。

  正在聊天,手机响起来,是赵凯。

  我看了玺彤一眼,赵凯是她的前任男友。

  “喂?锦诗,你那边好吵,你在哪里啊?”赵凯几乎对着电话在吼。

  我也对着电话大声喊:“我在MIX,找我有事吗?”

  “下周我结婚,请你来观礼!我马上把喜帖给你送过来!”赵凯声音里透着喜悦。

  “别……”可我话还没说完,他已经把电话挂断。

  我看了看玺彤,她正在和忻怡讲她一个追求者有多么无赖,两个人笑得前俯后仰,花枝乱颤。

  我咽了口唾沫,决定先不告诉玺彤,还是等赵凯自己送上门来吧。

  过了半个钟头,我正俯身听忻怡讲她的暗恋史,见玺彤突然表情僵住了,直愣愣看着我身后。

  我回头一看,一个男人站在我的身后,笑容可掬,哦,赵凯已经来了。

  “玺彤、忻怡你们也在啊?”赵凯有些意外,“正好,我把帖子也给忻怡!”

  “什么帖子?”忻怡白他一眼。

  “我下周结婚,请你来喝喜酒啊!不过,我没准备玺彤的,如果你不介意,也一起来吧!”赵凯眼睛看着别处,根本不敢在玺彤身上停留。

  “好啊,看我那天有没有空。”玺彤瞥一眼赵凯。

  我赶紧打圆场:“赵凯,你还有很多喜帖要送吧,赶紧去吧。”

  赵凯离开。

  玺彤瞪了我一眼:“他要来,你怎么没告诉我!”

  “他自己要来的,我可没叫他来。怎么,听见老情人要结婚,新娘不是你,心里不舒服?”我决定再刺激一下玺彤。

  “我有什么不舒服的?”

  “你不难过吗?”忻怡也不肯放过她。

  “难过?难过也得有时间啊!我每天忙得跟条狗似的,哪有工夫?”玺彤一脸的不屑。
 楼主| 发表于 2008-9-28 08: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然后,玺彤定下来,开始和临桌一名窥视她已久的男子眉来眼去。

  天!就着昏暗的灯光,我们都能清晰地辨别出那男人有一口大黄牙!

  玺彤这么苛求完美的女人,这么对男人不屑一顾的女人,竟然对这口黄牙视若无睹,还频频向对方放电。




  还说自己不介怀?

  我和忻怡对看一眼,各自都在心里叹了口气。

  事情过去这么久了,玺彤竟然还放不下。

  赵凯是玺彤大学时代的恋人,两人死去活来地爱了3年。

  可突然有一天,玺彤发现赵凯的目光不再流连于她的身上,连说话都心不在焉,老躲在一旁发短信,打电话。

  精明如玺彤,哪里有不起疑心的?

  一调查,果然,小赵同志和一名小学老师又偷偷好上了。

  玺彤气结,揪着赵凯不放。

  那一日,我和忻怡都在,赵凯苦着脸辩解:“我是爱玺彤的,小学老师怎么能和她比呢?可是两人朝夕相对,感情早就降温。我找小学老师,不过图一时新鲜快乐,如同看书、钓鱼一般,是业余爱好、消遣。可玺彤是正职,怎么能相提并论?”

  我们三人都被他气得哭笑不得。

  原来老婆是正职,情人是兼职或者业余爱好。

  天底下竟然有这样的男人。

  不过,这可是大实话,在爱情的道路上,也许每个男人都愿意拥有一份优渥的正职外,还兼职数份,顺便有广泛业余爱好。

  呸!美死他们!

  那段时间,我也盯志谦特别紧,一下班就回家守着他。

  可志谦还是一如既往,上班、下班,一回家就对牢电脑和书本。

  电话从头到尾也不响一声,身上没有任何其他异性的香味,只有永恒的我的消毒水味,

  我放下心来。

  可是,现在玺彤的状态让我和忻怡都很不放心。

  她一个劲地喝酒,娇笑不已。

  笑着笑着,眼泪自眼角滑落,滴进酒杯里,泪水晶莹,一跌进酒里便再寻不到。

  如同玺彤的悲伤,在喧闹的酒吧里,融进去,便不易察觉。

  明明是玺彤主动和赵凯分手,难过的应该是赵凯。

  可偏偏放不下的是玺彤,而那厢,赵凯已经欢天喜地结婚发喜帖了!

  这大概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吧。

  玺彤对着酒杯独自垂泪,发了一会儿呆,又自顾自深吸一口气,突然笑了。

  她以为我和忻怡没有察觉,故作开朗地举起酒杯:“来,希望我们都能拥有龙虾和芥末!”

  我和忻怡只得陪她喝了一杯。

  谁知她又给自己斟满,一饮而尽。

  她快速地给自己斟酒,又飞快喝下,拦也拦不住,还不时大声笑:“今天很开心!你们要陪我多喝几杯!”

  我和忻怡担心地看着她。

  很快,玺彤就醉了,伏在桌上,一边笑,一边哭。

  脸上的妆容全糊了,任谁也看不出,这就是回眸一笑百媚生的原玺彤了。

  结果,忻怡只好开车送玺彤回家。

  看见玺彤这样,我心里突然憋闷无比,自己的眼泪也快要忍不住了。

  我没有离开,反而坐下来,继续喝酒。

  我一向不是嗜酒的人。

  可是,这两天,不知为什么,我开始觉得酒是好东西。

  喝到熏熏然,飘飘悠悠,所有烦恼都可以化解。

  志谦,你把我忘了吗?

  12点,正是酒吧里人最多的时候,突然我觉得好像有人在注视我。

  我抬起头,看见隔了两个座位,一名男子正看着我微笑。竟然是昨天在这里遇到的那个男人,他还是一个人。

  刚才那张桌旁坐的还不是他,可见他刚来。见他望着我笑,我也大方地对他笑笑。

  他突然对我比画了一下,我没看懂,只好睁大眼睛一直看着他。他用手轻轻抹了抹自己的眼睛,又指指我。

  我下意识照他的动作,抹了抹自己的眼睛——竟然满脸是泪。

  原来,我哭了,但是我自己并不知道,需要一个陌生人来提醒我!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有些尴尬。

  他观察我有一阵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08-9-28 08: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似乎察觉到我的不自然,举起酒杯,对我做了个干杯的动作。我突然轻松起来,也回应他,把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他笑了,我也笑了。

  隔着几张桌子、隔着烂醉的人群,在明暗不定的灯光里,在暧昧的音乐中,我和一个陌


生得只见过两次面的男人,相视而笑……

  这可不是我的作风。

  天,我一定醉了!

  回到家,我倒头便睡,梦里有一双眼睛一直看着我笑,在这笑容里,我轻松而愉快。

  我的梦里有了除志谦以外的男人。

翌日,志谦终于打电话给我,他太忙,新客户要求甚多,非常刁难人。

  以志谦这样孤傲的性格,想必忍得很难受,心情恶劣,自然不想四处借电话打给我。

  今日心情好一点,头一个必定想到借部手机打给我。




  虽然只在电话里三言两语,但5年的感情,足以打消昨晚一切委屈。

  下了班,心情还不错。

  正好回家吃饭,顺便陪陪父母。

  一开门,饭菜香便已经飘到门口,我深深呼吸,顿觉饥肠辘辘。

  从小我就在这60平方米的屋中生活,虽然家庭环境非常普通,直到我大学毕业,才穿了第一件有牌子的衣服。可是,我仍然深知父母爱我至深。

  听见开门声,母亲赶紧从厨房奔出来,见是我,一张脸笑成菊花:“回来了,怎么不早说?妈妈马上做你最喜欢吃的碎肉芽菜。”

  我想钻进厨房和她说两句贴心话,可是厨房实在太小,两个人根本转不过身。

  我只得倚在门口看她欢喜地忙碌。

  母亲年轻的时候是个真美人,长得颇像女明星许晴,特别是那对小酒窝,笑起来是可以颠倒众生的。

  母亲也把这酒窝遗传给了我,但是我并没有用它颠倒众生,连志谦都已经看厌了它。

  可如今,连母亲的这对酒窝也埋没在皱纹里,该是我拖累的吧?

  我不禁有些心酸,一股歉意涌上心头。

  吃饭的时候,气氛非常融洽,我已经有整整一周没有回家吃饭了。

  “锦诗,志谦向你求婚了吗?”母亲笑眯眯往我碗里夹菜。

  “还没呢。”我随口答。

  “你们在一起都这么久了,再不结婚,别人要说闲话的。”母亲叹口气。

  “那志谦回来,我和他商量一下,找个时间登记了事。”我吞了一大口饭。

  “那你们什么时候买房子?现在成都房价涨得厉害呢。”母亲放下碗,盯着我。

  我胡乱应道:“志谦说,用我们现在租的房子结婚,等以后房价降了再考虑买房。”

  “什么,租房结婚?我不同意!”母亲突然恼了。

  “可志谦拿不出那么多钱买房的!”我也放下筷子。

  “当初就叫你不要跟着这个男人,长得平凡、工作普通、没钱、家庭条件一般,一身坏脾气,又不爱说话。你到底看上他什么了?”母亲早对志谦不满,当初反对没有成效,今日她终于忍不住抱怨出来。

  “他有才华!”我提高声线,有些恼羞成怒。

  是的,志谦是我选的,已经这么多年了,时间、青春、精力、感情,我统统给了他。就算现在发现不合适,也已经晚了。一切不能再回头,天大的委屈,我也只有忍了。

  如今,我只能看他的优点,缺点必须统统视而不见。

  “才华?对着电脑,动动鼠标,合成几张图片就叫有才华?有才华怎么没见他买套房子给你……”母亲也火了。

  “总之,不买房子,他就别想娶你!”母亲用力把碗摔下。

  “我爱嫁谁,你管不着!”我觉得委屈极了。

  父亲赶紧打圆场:“一切都慢慢商量,如果志谦钱不够,我们出一点。总是要买房子的。”

  “为什么我们要出钱?一个男人娶老婆的本事都没有,还要来干吗!”母亲站起来,眼泪顺着眼角落下。

  我立即噤声。

  父亲赶紧把母亲拉到卧室,隐隐,我听见父亲柔声软语地劝她。

  我父亲梁柏涛是个老式男人,一辈子将母亲含在嘴中,虽然没有钱,但是数十年如一日地将她捧在手心,大概在母亲面前,他觉得一辈子都欠着她吧。

  我外公是国民党高级军官,外婆是县太爷的独女,我的母亲自是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

  我的父亲出生书香世家,我爷爷是北大的教授,可惜,两个好家庭的青年人,遇到文革,竟然都落魄起来。

  母亲仗着美貌,本可嫁得很好,一生衣食无忧,偏偏遇上我父亲,倾慕于他。

  也难怪,父亲到现在也还是个儒雅有风度的男人,何况当初他拉一手好琴,画一手栩栩如生的国画,写的情书流畅动人。

  虽然穷,母亲还是嫁了他。
指望如此有才气的男人一定有出头的一日,然而,老天并没有给他如此好的际遇,他就这样沉沦下去,成为一个小单位的小科员。

  他让她吃了苦,故此,他觉得一直欠着她,不能在物质上满足她,只有给她更多的爱。

  我知道,父母从小对我期望殷切。




  家里经济最拮据的时候,母亲仍然坚持让父亲送我学小提琴,逢年过节必有一套有趣的新书送我作为礼物。从小学至高中,家里所有的报纸都用来给我练习毛笔字。为了培养我的气质,连芭蕾也学了。唐诗宋词,更是自孩提时就已经耳熟能详。他们又辛苦将我供到医科毕业。

  母亲一生最大的梦想,就是我能嫁得好,过锦衣玉食的生活,弥补她这一生的遗憾。

  看他们给我取的名字就知道了,梁锦诗,锦诗——大概希望我一生都如最华丽的诗篇吧。

  可惜,我偏偏不争气,选了个极普通的男朋友,职业平平,相貌平平,连说两句讨未来岳母欢心的话也不会。

  不过,志谦是个不善表达的人,他连对我,都没有说过甜言蜜语。

  这样木讷,怎么过得了我母亲这一关?

  都怪我任性。

  可惜,现在我只能为我的任性付出代价。

  这顿饭不欢而散。

  回到自己家中,我觉得心中始终憋着一口气,为自己,也为母亲不值。

  这样委屈,不知道为的是什么?

  连带最爱我的母亲也跟着受气。

  喉头哽着,眼泪汩汩流下。

  想到近一年来,被志谦忽视,我禁不住悲从中来,忍不住放声哭了起来。

  正哭着,电话响了,接起来——是母亲。

  我赶紧止住哭泣。

  “锦诗,妈妈说了过激的话,别放在心上。妈妈只是觉得他配不上你,为你不值。但只要你喜欢,妈妈就会接受他。房子的事情,以后我们再考虑。”母亲尽量把声音放得很低,温柔如水。

  是的,这声音是带着水的,母亲一定也是忍着泪给我打的电话。她一定不放心负气离家的女儿。

  我不禁泪盈于眶。

  哦,我的母亲!

  志谦与我吵架,永不会放低姿态来与我道歉。

  我的母亲竟然向她的女儿低头。

  我强装笑容,与母亲胡乱说了两句。

  挂了电话,我扑倒在床上,眼泪恣意流出来,弄湿了被子,弄湿了整颗心。

  妈妈,对不起……

  4天后,志谦回来。

  一周没有见他,我有些想念,但这想念又不似初初相恋时那般迫切,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反复煎熬着一颗心。

  这想念,是黄昏里淡淡太阳的影子,不温不火,似有还无,却又难以真正挥散。

  真见了面,又没有想像中欢喜,只握住他的手,往他怀里靠一靠,觉得极安心。夜里睡觉也觉得容易些了。

  也许,老夫老妻的感觉就是这样。

  还没结婚,就已经如此,结婚以后的生活,更加不敢想像。

  生活平淡,感情麻木,还只是小事,重要的是志谦竟不肯好好与我说话,动不动就冷嘲热讽。

  晚上,我翻开时装杂志,想看看哪种面膜补水效果最好。

  志谦坐在电脑桌前,赶他的设计图。

  “锦诗”,志谦唤我。

  我赶紧走到他跟前。虽然志谦长得一点也不英俊,可是非常耐看,眉头微皱的时候,有种天生的桀骜不驯。但凡靠近他的人,都觉得他浑身上下有种让人安心的气质,似乎天大的事情发生了,有他在一定能迎刃而解。

  任何时候,志谦都保持着他气定神闲的姿态。

  志谦说过,做人姿势最紧要,一个人得到再多,赢得再漂亮,姿势不漂亮,总有些缺憾。

  “锦诗,现在白糖涨价了吗?”虽然我特意走到他跟前,可是他还是头也不抬,自顾自地说话。

  “没有啊?”我有些诧异,志谦一向不肯过问柴米油盐的。

  “那为什么咖啡里不放糖!”口气极不屑。

  我差点晕厥!

  看,他就是这样,不肯好好跟我说话,非要挖苦我两句才甘心。

  “志谦,你非要把工作带回家做吗?”我望着他,忍不住抱怨。
“啊!不工作,还可以干什么?陪你看肥皂剧,抑或研究哪本杂志上的衣服最好看?”他终于抬起头看我。

  我忍住气:“陪我说两句话也好。”

  “好吧,你要说什么?”志谦反坐在椅子上,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压着火,尽量心平气和地和他说话。

  “志谦,你想结婚吗?”我严肃地看着他。

  “结婚?怎么,你向我求婚吗?鲜花在哪里?钻戒在哪里?”他哈哈笑起来,似乎在看一个头脑简单的蠢女人。

  然后他一把拽着我,环住我的腰:“傻瓜,随时可以结婚的!难道你着急了,担心年龄大了,嫁不出去?放心,明天我们就去登记。”

  “明天是星期天。”我瞪着他。

  “那就后天。”他随口答,一点也不认真。

  “志谦,结婚是要买房子的。”我盯着他。

  “谁说结婚要买房子?我结婚就不买房子,我们租的这个地方不是很好吗?”他有些吃惊,似乎我问了一个非常荒谬的问题。

  “可我不想在别人的房子里结婚!”我一个字接一个字地说。

  “锦诗,你知道现在房地产泡沫有多严重吗?你今年买了房,可能明年房价就跌到你负资产,我们不是有钱人,搏不起!”志谦也严肃起来。

  “可是,要是房价不跌,我们是不是永远不结婚?”

  “暂时租房住不行吗?”志谦有些不耐烦。

  “可是,我父母就我这一个女儿,总不能让他们委屈地把女儿嫁了吧?”我不高兴了。

  “果然,梁锦诗,我就知道是你妈的主意。嫌我没钱不是?逼我了是不是?告诉你妈,我就是不买房子,她愿不愿意嫁女儿,无所谓!”志谦已经甩开我的手,把我推到一边。

  我身体僵住,但还是企图好好跟他说:“志谦,不是我妈的意思,是我不想。”

  “你到底是要嫁给我,还是要嫁给房子?你那么想要房子,找个有房有车的嫁了,别跟着我!”志谦大声冲我吼。

  他一吼,我就手足无措起来,心也跟着跌下去,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我看着他,看着这个我爱了5年的男人,我突然觉得他很陌生。

  “有什么好哭的,我又没欺负你!”志谦继续冲我吼。

  一年以前,只要我流泪,志谦还是会手忙脚乱地放低了声音来哄我,可是现在,就算我哭哑了喉咙,哭肿了眼睛也不会再心疼了吧?

  “志谦,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还想解释,可是声音都在抖。

  “我让你别说了。”志谦站起身,走进卧室,用力将门关上!

  天,什么主动权都被这个男人占尽!

  旧时的女人和男人吵架,撒手锏是让男人睡客厅、睡沙发。

  可现在的男人,比女人还先奔进卧室锁了门。

  我用力敲门,可志谦却在房间里轻蔑地说:“你不是不想住在租的房子里吗?那你走啊!”

  我为之气结。

  突然想笑,可是心却像被扔进了无边的苍凉荒漠里。

  我走出门,用力关上房门。漫无目的地顺着绿化带往前走。

  眼泪还在脸上,夜风一吹,像刀割一般的痛。

  我心乱如麻,旧的泪痕被风舔干,新的眼泪又涌出来。

  我一边走,一边回头,志谦并没有追出来。

  我忘了,我们已经不再热恋,他早对我了如指掌。

  他永远都知道怎么对付我,他知道我没有地方去,到头还是得回到他身边。

  我看着路边的橱窗,我苍白得像个高危病人,连嘴唇都是紫的。

  我这才发现,光顾着和他赌气,出门的时候,连外套都没穿,只片刻,我已经抖得如风中落叶。

  不能回家,我又能到哪里去呢?

  出于医生的本能,我知道再走下去,我一定会生病,必须尽快找个暖和的地方待着。

  一抬头,我看见街边上有一家小酒吧,“花语”。

  我钻进去,暖气顿时包裹我,我立即舒了口气。

  人一暖和,心里顿时没有那么多怨气。

  我坐下来,服务生过来问我喝什么。

  我才想起自己出门没有带钱包,我赶紧全身上下摸了摸,竟然一分钱也没带。
服务生不耐烦地看着我:“小姐你到底要什么?”

  我尴尬地冲服务生笑笑:“不要了。”

  我站起来,离开。




  刚走到门口,服务生把我叫住:“小姐,那边那位先生送你半瓶蓝宝石。”

  我愣了,回头一看。

  竟然是他!那个我在MIX遇到过两次的男人!

  我略一迟疑,留下,还是走?

  留下,我不惯与陌生人搭讪。走,外边那么冷,我又能去哪里呢?

  我衡量一下,想到志谦得意的样子:我就知道你走不了多久!

  我决定坐下。

  我在隔了他两张桌子远的地方坐下,我想,要是他坐过来与我说话,我就离开。

  服务员把酒给我倒上。

  我喝一口,温醇甘洌的酒顺着我的喉头滑下,一股暖流从舌尖流到心脏,再自心脏蔓延向全身。

  精神为之一振。

  他不说话,只含笑看着我。

  我顾不得介意他的目光,连喝了好几口酒,身上才有了热气。

  等缓过气来,我对他笑笑:“谢谢!”

  他也对我笑笑:“不客气!”

  我发觉他有一双会笑的眼睛,并且笑起来的样子很有几分像梁朝伟。

  见他不像要坐过来的样子,我放下心来,决定大方一点。

  志谦说过,做人最要紧姿势好看。

  志谦,又是志谦!

  今天晚上,我要忘掉这个男人。

  “一个人?”我扬声问他。

  “一个人。你呢?”他的笑容在唇边扩大。

  “一个人。”我也笑。

  然后,我们不再交谈,各自喝着酒,想着心事,也间或隔着桌子举杯,对饮一杯。

  忍不住,我偷偷看他,如同第一次一般,小心躲避着,唯恐被他发现。

  他有非常优雅的侧面,喝酒的姿势有一点潦倒,有一点寂寞,似乎有什么事情一直困扰着他,就连他偶尔抬头对我笑,那满含笑意的眼睛里,都有藏不住的心事。

  一个这么好看的男人,也会寂寞吗?

  这样的男人,应该天生有拥红偎绿的资格吧?

  可是,为什么每次遇到他,他都一个人呢?

  那么寂寞!

  他是做什么工作的呢?

  那样从容的气度,那样淡定的表情……应该是大公司的高级职员吧,或者是个成功的生意人?

  我猜测着。

  突然看见他也正望着我。

  四目相接,他的眼睛明亮而深幽,我的心顿时慌乱起来,赶紧低下头,拼命抑制自己的心跳。

  这个男人的眼睛,也如梁朝伟般会放电呢!

  他会怎么想我?

  一个在酒吧里流泪买醉的女人?

  一个弃妇?

  是呢?我穿着如此单薄的米色羊绒毛衣,没有外套,一分钱也没有,肿着眼睛、挂着泪痕、散着头发,直接冲进酒吧。

  像不像刚刚被别人的妻子从床上揪起来,慌乱地夺门而逃的情妇?

  天,太像了!

  我简直不敢再想,只觉得脸越来越烫。

  他为什么要送酒给我呢?

  可怜我,抑或生活苦闷,想添点乐趣,看多点笑话?

  为什么每次遇到他,他都一个人?

  而为什么每次遇到他,我也一个人?

  呵呵,一个人!

  孤孤单单,又欠缺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豪气。

  只得挤进喧闹的酒吧,企图用别人的热闹来伪装自己。

  一个人!

  如果以后还能在酒吧里遇见他,我决定在心里叫他“一个人”。

  我胡乱猜测,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窘迫万分,一定不自然到极点。

  我闷闷地喝酒。

  玺彤要是知道,我喝一个陌生男人的酒,而且与他眉来眼去,一定会晕死过去的。

  想到这里我又有些想笑,忍不住牵牵嘴角。

  奇怪,刚才还为志谦与我吵架伤心欲绝,此刻又觉得不是什么大事了。甚至,可以坐下来接受一个陌生男人的馈赠。

  酒吧里放梁朝伟的“为情所困”,歌声如泣如诉,缠绵哀怨,一时间,整个空间都凝固,我在这歌声里沉醉,有刹那失神。





“这一生为情所困,只为当初你的心太真,这一生痴痴恋恋,只为一个无法实现的诺言……”

  我想起了,初初遇见志谦的事情……

  那一年,我刚刚大学毕业,皮肤晶莹得发亮,头发柔顺乌黑,身体刚发育停当,簇新,


发出芬芳的气息,没有一丝多余脂肪……穿雪白医生服,满口医学术语,却只是稚嫩的实习生,跟在带我的医师身后唯唯诺诺。

  那是个炎热的夏日,蔷薇爬满墙,粉红菲菲,像最丰盈的青春。

  那一天,我如常工作,因为马虎,填错了给病人开的药品名,只一字之差,被带我的医师当着一屋子病人的面责备。

  心里又恼又羞,终于脸上挂不住,泪盈于睫。

  正好,志谦陪同事来看病,目睹整个过程。

  我强忍眼泪,逃出病房。

  没想到,志谦跟出来,一言不发,递我一方手帕揩眼泪。

  我至今记得那方手帕被叠得方方正正,洗得干干净净,甚至有淡淡太阳晒过的香味。

  那一刻,我的心顿时平静下来。

  也从那一刻,我对志谦有了莫名的好感和依赖。

  后来,志谦带我到医院外边的一家小咖啡屋,请我吃了一客冰淇淋。

  我们就开始了5年的恋情……

  志谦是个不擅表达的人,可是每每回忆起相识这一天,他的眼波会分外温柔:“那天阳光很好,照进病房里,整间屋子都镀了一层金粉。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细致玲珑的一张面孔,白皙如水晶一般,因着尴尬委屈,涨得通红,尖尖下颌,大眼睛里蓄满泪水,看了让人心生怜意。我屏住呼吸,原来医生也可以这样美丽。当你奔出房间,我如同被魔附身,身不由己,也跟着你走出房间。你躲在角落里,单薄肩膀轻轻抽动,我的心也跟着被抽动,不由自主想安慰你,想抹去这张脸上的泪水……”

  我极喜欢听志谦描述这一刻的情节,觉得他形容得十分传神动人。故此,我常常要求志谦描述,刚开始,他总是不厌其烦。后来,心情好的时候也偶尔会答应我。现在,如果我再提这要求,他会不屑一顾,装作没听见。

  我叹口气,抬起头,“一个人”也呆呆握着酒杯,似乎也在回忆什么。

  因为他唇边也挂着一个似有还无的笑容,可能他和我一样,也在这歌声里寻找失去的回忆吧。

  “这一生为情所困,只为当初你的心太真,这一生痴痴恋恋,只为一个无法实现的诺言……”

  突然,我的气消了。

  我站起身,想和“一个人”说声再见。但见他一直陷在他自己的思绪里,也不便打断。

  我悄悄离开。

  街上风很大,我的身体瞬间冻僵。

  我僵着身子,努力回忆那个芬芳的夏日来取暖。

  刚走到楼下,突然一个黑影从花丛边蹿出来,我吓一大跳,失声尖叫。

  那人似也被我骇住,往后退了一步。

  我定睛一看。是志谦,他手中还握着我的大衣。

  他看我一眼,也不说话。只把大衣披在我身上,用力握住我的手,轻轻搓了搓。他的手干燥、温暖。但我的手已经僵住,根本无法动弹,甚至合不拢。

  他有些急了,又似乎有点心疼,责备地瞪我一眼,撩起衣服下摆,将我的手贴在他温暖细致的皮肤上,用力环住我,似乎想将自己所有的热量都传给我。

  我一靠近他,闻到他身上熟悉的味道,手心处他的体温,迅速传到我的全身。

  我的眼泪忍不住又滑落。

  终于,志谦还是来找我了。

  可是,我们也有了如此深的裂痕……我伤心地想。

  我们都没有说话。

  我抹干眼泪,去洗澡。

  滚烫的水,从身上淋下来,包裹住我,如同志谦细腻平滑的皮肤,我的心平静下来。

  走进卧室,志谦正躺在床的左边,那是我睡的位置,我上床,他立刻回到他自己的那一半床。

  我躺上床,这一半的被子、床单已经被他温好,一点也不冰凉了。

  志谦就是这样,每个冬天,他都会比我先洗澡,然后帮我把被子暖好,让给我睡。就连半夜里,我起夜,他也会蒙眬地主动睡到我的地盘来为我暖被子,我上床,他再让给我。
平日,我很为他这个小动作感动。然而今天,我忍不住想:只为我暖暖被子,付出一点体温,就妄想不买房子和我结婚。一个小动作,可以省几十万呢!

  想完,我又为自己的这种想法汗颜。

  也许志谦也在想:我为你付出这么多,夜夜不厌其烦为你温暖被窝,事无巨细为你想到


,你却为了一套房子、身外物,与我翻脸。

  我们还是没有说话。

  志谦想来抱我,我僵直身体,不肯理他。

  他悻悻地转过身,背对着我。

  我胡乱想着,蒙眬起来,思维逐渐散乱,睡意终于征服了我。

  半夜醒来,发觉我在志谦的怀里,志谦的手握着我的手,十指相扣,是我们每夜睡惯了的姿势。

  多么可怕!吵架了,翻脸了,赌气了,决裂了,无论多么坚定,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会让你为它妥协。

  可是,这个姿势让我睡得那么安心、那么舒服,为什么不继续呢?

  什么东西,都是习惯了的好!

  我还来不及细想,又睡了过去。
日子还是一天天过,开心的也好,不开心的也好。

  平淡的也好,溢满激情的也好。

  时间是世界上唯一最公正、公平的,它不会为任何人停留,也不会介意任何人的心情,更不会看任何人的脸色。




  只匆匆一瞬,红颜已经足够衰败成白发。

  柔软鲜活的身躯,也将灰飞烟灭。

  这周,我仍旧上白班,我很开心——因为不用上夜班。

  我憎恶夜班,冬天的夜,辗转在一个个心跳极端不规律的病人中间,非常寂寞凄清。

  我怕冷,一早将空调打开,坐在沙发上翻杂志,志谦则在看一个央视的深度新闻节目。

  我们同坐在沙发上,沙发很大,很软,一坐上去,整个人都陷下去。

  我觉得很温馨,可志谦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我捧着杂志翻啊翻,间或抬头看志谦两眼。

  呵,他够酷!从头到尾,眼睛只盯着屏幕。

  已经很久了,我们已经很久如此,相对无言,各做各的事情。

  其实,我和志谦的性格爱好非常非常地不相同。

  虽然我是医生,在别人眼中,这是一份很优渥、很高尚的职业,其实我也不过是个很平凡的都市女子,兴趣爱好和一般女人没有两样。虽然志谦只是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师,但是却异常有才华,在我眼中,志谦是有品位的男人。

  我喜欢听流行歌曲,志谦爱纯音乐,甚至歌剧。

  我爱热闹,总想到人多的地方去,志谦爱静,觉得一个人待着是至大享受。

  我看通俗小说,志谦看的书杂而艰深,我不太能领悟。连看电影,我们都各有喜好。

  看,我们是这样得不同!

  但是,我爱他,愿意迎合他的生活。

  两个人要过下去,总得有一个迁就另一个,他不肯,只得我低头。

  但人们总说,先低头的那一个,爱得要深一些,付出要多一点。

  每次我把这句话说给志谦听,他总是嗤之以鼻。

  我胡乱翻到某一页,志谦突然说话:“这条裙子很好看!”

  我如梦初醒,赶紧打起十二分精神。

  啊,这是条春天的裙子。直身的,粉红色,淡淡的,轻飘飘的,裙子上有碎花,碎花集中在裙摆,而长度刚好在膝盖上。一走动,必定如落英缤纷。

  果然好眼光!

  连看电视,顺便瞥一眼杂志,都能揪出最精华的这一件衫。

  “你真地觉得好看?”我问他。

  他已经太久没有注意过我的衣着,明知道我很在乎他的意见,但也不肯为我指点一二。

  “对!这是一条每个女人都该拥有的裙子。而且,气质特别配你,很温柔,有一点俏皮。”志谦笑着看了看我。然后,视线又转回荧光屏。

  我立即兴奋起来,也许,我穿了这条裙,志谦会得对我另眼相看!

  我决定改善我们之间的关系。

  我差点为了这条裙子失眠。

  第二天,一下班,我就到太平洋百货,找到这个专柜,对着杂志买下了这条粉红色的落英缤纷裙。

  果然,试穿上身,每走一步,那上面娇嫩的花朵,就仿佛要从膝头坠落一般。

  虽然,这还只是冬天,要到春天,还漫长得很。

  但我希望,这条春天的裙子能够再度吸引志谦的眼光。

  我买了裙,急赶家。

  喘着气,将裙子穿上,薄薄的裙,贴在身上,根本挡不住寒气。

  我又披了米色羊毛披肩,还是很冷。

  我笑想:冻人美丽!

  终于志谦回来,他头也不抬,就钻进书房。

  我赶紧跟了上去。

  努力在他面前晃啊晃。

  但是志谦还是不肯把视线投放在我身上,似乎压根没见我穿了这条为他而买的不合季节的裙子。

  志谦已经对我视而不见!

  多么悲哀!

  我努力提高自己的兴致,看了这条裙,志谦就会再把目光停留在我身上。

  我咳嗽两声,提醒他。

  终于,听见我咳嗽,志谦抬起头。

  “锦诗,你是不是感冒了?”话还没说完,志谦盯着我,眼睛都要瞪出来。
“锦诗,你脑袋有毛病啊?”他看着我,“这么冷的天,你穿这么单薄的一条裙,疯了?”

  “好看吗?”我问他。

  “好看?你不想活了,快把裤子穿上!”




  “你说这条裙很好看的!”我也盯着他,努力让自己笑靥如花。

  “我说的?我什么时候说的?我根本没见你穿过!”志谦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

  “昨天晚上,你看了杂志后说的!”我强颜欢笑,看着他,希望他能想起来。

  “我说过吗?”志谦皱起眉,一点也想不起来的样子。

  我的心一下从空中摔下来,重重跌在地上,跌进冬天的泥泞中。

  原来志谦只是敷衍我,只是随口说说,也许,他根本没有看一眼我的杂志。

  “陈志谦……”我红了眼睛。

  原来,他已经这么地忽视我,连带对我说话也口不对心。

  不!根本是没有用心!

  我穿再漂亮的衣服、化再明丽的妆,他也不会再用那种炙热的眼光看我。

  我觉得委屈极了,我才27岁,我还没有结婚,为什么我要被我爱的男人忽视?

  我渴望异性的眼光在我身上留恋,我渴望被这目光将脸颊烧烫……

  我看着志谦,心里失望到极点。

  转身,奔出去。

  “锦诗,你到哪里去……”志谦的声音追出来,但人没有!

  “别管我,让我静一静!”我用力关上门。

  我又离家出走了。

  我忍不住笑。

  到哪里去呢?这么冷!

  我总是将自己放在如此被动的位置。

  在寒冷的冬夜里,上一次没穿外套,这一次穿着春装。

  我在心里嘲笑自己沉不住气。

  不过,总算吃一堑长一智,我带了钱包出门。

  到哪里去?

  夜里,温暖的地方不外是酒吧。

  上次那里还不错。

  我只得又进去。

  天,竟然没有位子了!我仔细四处打量——到处是双双对对,或者三五成群的男女,把这冰凉的冬夜也渲染地温暖起来。

  只是这温暖不属于我。

  今天是周五,难怪生意如此好。

  好不容易找到吧台旁边的位子。

  刚坐下,突然觉得旁边有人在看牢我笑。

  我仰起脸——“一个人”!

  竟然是他!

  我又遇见了他,难道他天天都泡在酒吧?

  不,也许,他也认为我天天泡酒吧。

  “一个人?”他的声音里有掩藏不住的惊喜。

  我点点头问他:“你也一个人?”

  他的笑容在唇边扩大,非常迷人,有种慵懒的散漫的味道。

  这个笑容,一定让很多女人动心,也一定让更多女人伤心。

  我偷偷想,禁不住将笑容摆上了脸。

  “喝蓝宝石?”他摇摇手中的杯子。

  “好啊!”我不客气地点头。

  总是遇见他,虽然不曾交谈,但在这全是陌生人的酒吧里,我们俩已经是老熟人了。

  碰碰杯子,很清脆的响,像水晶落在地上,裂成碎片,有种放纵的快乐。

  “你的裙子很漂亮,很称你。非常女性,非常温柔!”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裙角,目光温柔如水,裙角上的花朵,也在这水中一朵朵盛开……

  我笑笑,沉默不语。

  “你不怕冷?”他看着我。

  “冷,怎么不怕?”我反问他。

  “每次看见你,你都穿得特别单薄,似乎从另一个季节而来。我这里是冬季,而你,是从春天走来。”他的手把玩着透明的酒杯,手指修长、指甲干净整齐。

  “看过《开往春天的地铁》没有?我刚从那列地铁中下来。”我仰起头。

  “哈哈,难怪。看见你,觉得异常温暖。”他的笑容澄明。

  “为什么每次都一个人?”我忍不住问。

  “你为什么也一个人,不寂寞吗?”他也反问我。

  “相伴寂寞,不如独自寂寞!”我睨他一眼。

  “相伴寂寞,不如独自寂寞!”他重复这句话,仔细回味,竟有点怅然起来。

  然后,他轻轻碰我的杯子:“为独自寂寞干杯!”说完,一仰头,饮尽杯中酒。
我也抿了一口。

  我们聊起来,话题很多,他是个健谈的人,知识非常丰富。但不涉及双方的私人问题。

  然后,我们喝了很多酒,我觉得有点飘飘然。




  和他说话很愉快,他始终看着我的眼睛,专注而认真,却又有点漫不经心。

  矛盾的眼神,矛盾的男人。

  我笑……

  有个胖子,从我身边挤过,不小心,我被他凸出的肚子撞下凳子。

  他及时伸出手挽住我:“小心!”

  他温暖的气息呵在我颈后,他半揽着我,贴我很近,那暖作一团的空气,依附在我的颈部,然后扩散到耳根,发梢,唇边,肩膀。

  我呼了口气,反应竟是酥软。

  我想我是醉了——我抬眼偷偷看他,他正望着我,那眼睛里,有浓得化不开的笑容。

  浓黑的眼眸里面光彩不停地变换,深绿,深蓝,深紫,深灰——不是我眼花,我真地看出这么多颜色。

  我竟呆住了,随即发现自己还赖在他臂腕中。

  一张脸迅即涨得通红,直烧到耳根。

  我赶紧站直身体,坐到凳子上,喝了两口酒,慌乱地掩饰自己:“刚才那个男人身材可真好!”

  “什么?”他睁圆了眼睛,比了比肚子,“身材好?”

  我才发现自己说错话,不能让他看破我这一刻的软弱和窘困,我只得故作镇定:“是啊,球型也是身材啊!”

  “球型也是身材?”他反应过来,忍不住哈哈笑起来,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

  “你真逗!”

  “怎么,你不知道吗?这句话是著名的加菲猫说的。”我笑着看向他,这才镇定下来。

  “是吗?你看动画片?你是幼儿园老师吗?”这一刻他笑得像个孩子,似乎故意为了陪衬我这个“幼儿园老师”。

  我也笑:“你是幼儿园小朋友吗?那么开心。”

  “真的,这么久以来,今天晚上我最开心,最放松!告诉我,加菲猫还说了什么?”他眨着眼睛看我。

  我叹口气,既然他觉得我是幼稚园老师,我不如就当到底:“它还说,爱情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有猪肉卷是永恒的!”

  “哈哈哈……很经典……”

  整个晚上,我们都在笑……

  奇怪,这一刻,志谦到哪里去了?

  我觉得,我的心里又重新恢复了信心,又寻到了生活的乐趣。

  原来,我不是那么乏味得让男人不肯正眼看一看的女人。

  午夜12点,酒吧最热闹的时候,我们决定离开。

  出了酒吧门,我们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

  挥手道别的那一刻,竟都有些依依不舍,但是我们还是没有互留姓名或者联系方式,甚至没有约好下一次再见。

  不知道,还有没有下一次呢?

  看着他高大颀长的身影,一点点溶入夜色,我竟略微有一点怅然……

  回到家,我的心里盈满欢愉。

  我以为志谦又会像上次那样,偷偷带了衣服在楼下等我。

  但是没有,回到家,志谦仍然在埋头赶他的设计图。

  他的表情淡定,原来他根本不知道我是负气离去。

  当然,我的委屈、我的喜悦、我的伤痛,他已经麻木,不再关心。

  我穿了春天的裙子,他只以为我是一时贪靓,发神经。

  我匆匆离开,他以为我约了玺彤或忻怡,急着赴约。

  我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他早已经看惯,连带我这个人都不再放在心上。

  我独自沐浴,上床。

  心里反复想:下一次,还会不会遇见“一个人”呢?
发表于 2008-10-1 00: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huohuli35 其实我只是来蹲沙发的
发表于 2008-10-1 13: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看看`~~~~~~~~~~~~~~~~~``
发表于 2008-10-7 16: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长好长....
发表于 2008-10-14 00: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边吃面一边看i::i3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5 08: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我开始上夜班了。

  要上整整一个星期的夜班,我的心情也因着夜班而低落下来。

  上夜班意味着整整一个星期都无法和志谦见面。他上班的时候,我在睡觉,我上班的时候,他在梦中。




  完全没有交集。出门的时候,志谦刚好下班回来,我抬头看他,他却低头穿鞋。

  “志谦,我又上夜班了。”

  “嗯!”

  “你会想我吗?”

  “啊?”志谦抬起头,莫名其妙地看了我一眼,“有什么好想的。你每个月都要值夜班!”我叹口气,是啊,例行公事而已,独独我那么看不开。

  走出门,天空灰蒙蒙的,如同罩着一层雾气。

  都市里已经很少看到蓝天白云,说得好听点是烟霞笼罩,实情是空气污染到极点。

  每个人脸上都似蒙着一层灰,敷多少面膜都不管用,洗把脸,水都是浑的。

  到了医院,例行公事,与上一任班的医生做好交接,循例到病房走了一圈,没有什么特别严重的病人。

  做完一切,我松口气。

  但愿晚上没有突然转上来的病人,不然就别想休息了。

  休息室很冷,混合着浓浓药水味道的空气,完全穿透我厚重的衣服。

  我起身盖了件羽绒服在身上,却还是冷。

  其实,也并不是真正因为气温低才觉得冷,冷是发自骨子里的寂寞、清冷造成的吧。

  一个人形单影只,难免如此。

  我斜斜靠在单人床上,随手翻看一本医学杂志。

  真的很枯燥,让我不得不想念志谦。

  心动不如行动,我干脆给志谦打了个电话。

  “喂?”

  “志谦,你在干吗?”

  “赶一个设计图,上次去上海的那个设计没有通过,对方很苛刻。”志谦的声音非常平淡,真地寻不到一点想念我的味道。

  “我想和你聊聊,晚上暂时没什么事情。”

  “我没空,你无聊,我可忙得很。”志谦非常不耐烦,也不等我说完话,就断然把电话挂断了。

  听着电话里的忙音,我的心也沉下去。

  以前不是这样,以前每夜我值班,志谦总是会殷勤地和我通电话,常常整个通宵都有说不完的话题。

  也许,当初话太多,严重透支,所以现在我们才会相对无言吧。

  原来,激情真地有个期限,只是不知道爱情有没有期限。

  也许,一切完美的爱情,都是因为还来不及变坏,就突然变故,戛然而止了吧。

  最佳例子便是“梁祝”。

  接连两天都相安无事。

  做人真是矛盾。

  一方面我希望没有新病人转到住院部来,好图个清静;一方面,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我又希望多几个病人来,我忙活一下,也就天亮了。

  今天是星期四了,再熬一天,我就解脱了。

  虽然白班有更多烦琐的事务,但是可以每晚见到志谦,沐浴更衣,躺在自己没有药水味道的床上,是最幸福不过的事情了。

  我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地翻书。

  “梁医生,有病人转上来,情况很严重!”护士小林匆匆跑过来。

  我迅速披上白大褂,冲出休息室。

  “什么症状?”

  “病人心跳极端不规律,出现过几次短暂休克,刚从急诊室转上来。”小林和另一位值班护士小吴赶紧向我汇报情况。

  我拿过急症室开过来的初诊病历简单瞄了两眼,便冲进病房检查病人。

  病人是名86岁的老婆婆,情况很糟糕,生命体征非常弱,幸亏急诊室已经对她做过一些应急处理了。

  我赶紧吩咐护士密切观察病人,然后开好药单,让小林赶紧给病人输液。

  我有些慌乱,我还太年轻,27岁,连到门诊部坐班的资格都才刚考取,院里还不放心我到门诊部,特意让我在住院部再多留一年。

  虽然,当医生已经5年了,但是遇到这种突然的情况,我还是有点担心。

  毕竟交到我手里的是人命!

  我特别怕遇到这种年纪特别大的病人,心脏一出毛病,很容易猝死。

  我怕我的病人在我眼前消失……

我一直有这方面的心理恐惧,几乎不能摆脱。

  “梁医生,三号床病人脉搏突然减弱,她喘不过气来了!”小吴跑过来唤我。

  我赶紧冲到三号床去。




  三号病人心跳十分紊乱,一直张大口用力喘气。

  我还没来得及对她做检查,小林又跑过来:“梁医生,新转上来的病人又休克了!”

  “梁医生,又转上来一个病人,在男病区,你快去看看!”护士小张也急急冲过来。

  我急出一身冷汗,以前不是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可是刚才的高龄病人是我最怕遇到的,三号床我也还没检查,现在男病区又转上来一个!

  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像鸵鸟,顾得了头就顾不了尾!

  偏偏今天晚上值夜班的医生只有我一个人!

  冷汗顺着我的脊背往下流。

  三位护士都看着我,我只得说:“你们先稳住病人,我处理完三号就到男病区!”

  小张是刚从门诊转上来的护士,她见我实在忙不过来,又太年轻,有点不放心:“梁医生,要不,我到急诊请医生上来帮忙?反正这个病人是他刚转上来的。”

  此刻面子已经不重要,我赶紧点头。

  好不容易,匆匆将两边的病人安顿好。

  我赶到男病区,病人已经靠着呼吸器昏睡过去了。

  我检查了他的病历,然后又给他添了一瓶平衡液。

  这才长长松了口气。

  靠在门框上,我都有些站不稳了。

  小张看着我,“梁医生,幸亏刚才余医生肯上来帮忙,本来不关他的事的。”

  “余医生?”急诊室什么时候来了个余医生?我有些纳闷,低头看急诊转过来的单子上写的名字——余绍明。

  “我以前怎么没听过这个医生的名字,他什么时候到急诊的?新来的医生吗?”我问小张。

  “哦,他以前是内科门诊部的医生,上个月急诊的刘医生出国培训,才把他调到急诊的。怎么,你以前没见过他吗?”小张好奇地看着我,“你连大名鼎鼎的余绍明医生都不知道?”

  “有什么好奇怪的,医院这么多医生,如果不同科,平时没有交道,我哪里能全都认识?”我觉得小张有些大惊小怪,医院里至少有一半医生我从来没有和他们打过照面,还有三分之一的医生,我叫不出名字。

  我笑笑走开。

  看来这个余绍明医生的值班顺序和我一样,以后他会像刘医生一样和我频繁打交道的。

  不如下去主动和他打个招呼,顺便感谢他今晚帮了我的忙。

  要是他到处跟人说今晚的事情,我可能又要挨主任的骂了,这样下去,恐怕明年我就别想到门诊部工作。

  医院里,同样需要搞好人际关系。

  我下电梯,走到对面一楼的急诊医生办公室。

  整栋大楼都冷清清的,有些萧瑟的味道。

  我的汗毛不自觉地竖起来,它们一定企图伪装成毛衣来为我抵抗寒气,可是一点用都没有。

  真奇怪,在这里已经呆了整整5年,可是只要一个人走在空荡荡的大楼里,我还是会情不自禁地想起以前学校里,大家讲的那些医院里有鬼的故事。

  似乎到处都魅影重重。

  办公室的门半掩着,我轻轻叩了叩,门发出轻微的脆响。

  “请进!”一个温和的略微有些疲倦的男人的声音传出来。

  我轻轻推开门……

  “余医生,我是……”看着坐在桌前的男人,我惊呆了,整个人僵在那里,到口边的话全都被吓得倒退了回去。

  心简直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虽然作为一名医生,我知道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是他!

  是他!

  是他!

  是他!

  桌前的这个男人,约摸30出头,英俊的面孔,散漫疲倦的神态,软而服帖的发角,额前一缕发斜斜扫下来,如果不是穿着与我同样的白大褂,我会毫不犹豫地叫出来——“一个人”!

  “一个人”,不!

  应该说,余绍明医生也看着我,显然他也陷入极度惊骇当中,一脸的不置信,微张了口,如果不是他突兀的表情,他的嘴唇,简直是在诱惑一个吻。

我们僵持了足足有一分钟,不,也许更长……

  “你也是这儿的医生?”我们同时脱口而出。

  随即,余绍明笑了起来,他一笑,我的心跳得更快,糟糕,刚才在楼上手忙脚乱的窘态全让他看去了,他一定在肚子里笑。




  这个女人怎么配当医生?那么稚嫩,手足无措,一点也不专业。只配夜夜流连酒吧买醉度余生。

  看着他微笑的眼睛,我后悔莫及。

  我后悔前段时间频繁出入酒吧,后悔接受他送的酒,后悔与他搭讪,后悔刚才请他来帮忙,甚至后悔不应该下来,丢这个脸!

  “怎么不说话,吓到了,还是太开心了?”余绍明望着我,看见我呆在那里,表情尴尬到极点,眼睛里的笑意更浓了。

  我轻轻咳嗽一声,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我是心内科的梁锦诗,刚才谢谢你帮我忙!”

  我自己都能感觉这句话说得机械无比。

  说完,我虚弱地笑了笑。

  “哦,刚才就是帮你啊?没关系,我们的值班表一样,以后有机会合作,需要帮忙说一声。我刚从内科转下来,对急诊还不太熟悉!”他已经完全放轻松了,一双眼睛紧盯着我不放。

  我胡乱客套了一句:“楼上不敢离人太久,我走了,以后再聊!”

  顾不得姿态,我几乎夺门而出!

  奔进幽暗的楼道里,我按着怦怦跳个不停的心脏。

  太刺激了,简直不能接受,要是明天他对着每个人说,看,梁锦诗是我在酒吧里勾搭上的。我矜持的美名就全毁了。

  我完全不敢想——自己之前所有狼狈窘迫的样子全被他看去了。

  只因是个陌生人,几分钟前,我还在想,要是能再在酒吧遇到他就好了。

  现在,我只求时间能够倒流,就是冻死街头,我也愿从没遇见过他。

  好不容易,我才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走进住院部大楼,我忽然看见镜子里,自己竟然满面绯红。

  我赶紧用手冰了冰面孔,让滚烫的脸颊降温。

  “梁医生,你见过余医生了吗?”小张笑眯眯地走过来。

  这个小张真多事!

  “见过了,打了个招呼,以后会经常打交道嘛!”我故意淡淡地说。

  “他长得很帅吧?院里很多护士和实习医生都暗恋他呢!”小张夸张地强调。

  “也包括你吗?”我反问小张,抢白她两句。

  “你不觉得他长得像梁朝伟吗?”小张一点也不在乎我笑她。

  “不觉得。完全没法比!”我故意装出努力回忆他长相的样子。

  “难怪她们说梁医生是最矜持含蓄的女医生,老气横秋一点都不像年轻人。”小张对我吐吐舌头,转身开溜。

  我真想一把揪住她,问她到底她们还在我后面说了什么坏话。

  我这样低调,竟然还是有人说三道四。

  难怪人们都说,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是非。

  医院里最多的就是女人——为什么没有男护士?

  躺在休息室的床上,我辗转反侧,始终无法入眠。

  眼前老是晃动着余绍明似笑非笑的表情——这个可恶的男人!

  早上8点,我把昨晚新转上来的几个病人的情况仔细告诉了接我班的医生,然后迅速回到家。

  从出租车的后视镜里,我看见自己苍白憔悴的面孔。

  女人上了年纪真不能熬夜。

  该死的余绍明,害我担心了一整夜。

  幸亏明天又是周六,不用上班了。

  回到家,志谦已经不在了。

  我赶紧沐浴更衣,好好把身上的晦气和药水味道冲洗干净。

  然后我躺上床。

  被子里竟然有个滚烫的、用毛绒巾包好的大号热水袋。

  看得出来,热水袋是刚灌好的,还非常烫手。

  我心里一暖。

  我揽过志谦的枕头,那上面淡淡的,他的味道,熟悉而让人安心。

  终于,抱着热水袋,我沉沉睡去……

  我梦见各种稀奇古怪的场景,恍惚中,我竟然回到古代。

  反复对着那个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心脏病人——患有心悸病的倾国美女西施,企图游说她做心脏手术:“美女,还是做了手术好,心脏就不会痛了!”

她始终不肯,情急之下竟然恼怒:“梁锦诗,你真笨!活该你只有一个男朋友!我哪里是有心脏病,不过做个含蓄妩媚点的姿态,好让男人疯狂,女人模仿,后世传颂而已!”

  我愕然!西施捧心?

  随即忍不住哈哈大笑,赶紧磨她传授两招媚惑男人的招数。




  “锦诗……”志谦的声音冲进梦中。

  我睁开眼,睡眼惺忪,哦,原来真是志谦回来了。

  我竟然一觉睡到黄昏。

  “锦诗,你在笑什么?睡着了,还笑得那么诡异?”志谦帮我把被子盖严实。

  我忍不住又笑起来,兴致勃勃地将梦告诉志谦。

  志谦也笑起来:“傻瓜,你每天想什么?成日做怪梦。”

  晚上,我们到门口的牛肉馆子吃饭,志谦点了我最喜欢的泡椒牛肉丝。

  这家的牛肉,非常鲜嫩细滑,百吃不厌,连我这从来不吃牛肉的人都一吃就上瘾。

  吃饭的时候,我又想起那个梦,然后忍不住把梦境更详细描述给志谦听。

  志谦今天心情似乎特别好,鲜有的,他饶有兴趣地听我说着,并不时微笑。末了,他还说一句:“等一下回家,我把它做成flash,一定很有意思。”

  我一听,立即来了精神,匆匆吃了饭,拖着志谦回家。

  我最爱看志谦做的flash了,他以前常常把我们生活中的趣事做成flash给我看,逗我开心。

  记得刚认识志谦的时候,他就把我们初初相遇那一刻,做成了flash,画面唯美极了,当时就打动了我。

  从那天起,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直到现在。

  回到家,志谦打开电脑,开始专心地制作flash,我守在他旁边,津津有味地看他。

  志谦,真是最普通不过的男人,扔进人海里,未必能把他挑出来。

  可是,他身上就是有种特殊的气质,看了让人觉得十分舒服、熨帖,似乎发生天大的事情,只要有他在,就没有解决不了的。

  而且,志谦看事情非常有个人见地,往往独到,别具匠心。

  总之,他深深吸引我,如强大的磁场,让我离不开,舍不下。

  我盯着志谦,他盯着屏幕。

  我最爱他全神贯注工作的样子。

  又恨他只顾着工作,忽略我。

  忍不住,我凑上前吻他。

  此刻志谦正做到兴头上,下意识,伸手推了我一把。

  力道过大,我差点从椅子上栽下去。

  我以为他逗我玩,又俯身靠近他。

  谁知,他还是一把将我推开:“锦诗,别闹了,你没看我在忙吗?”

  我不依:“你别只顾着看电脑啊,你也看看我!”

  “看了你,就做不成西施了!”志谦颦一颦眉,有点不耐烦。

  “可是,我们好几天没见面了,你不能陪我聊一会儿天吗?”我求他。

  “你到底要我怎么样?又要聊天又要做flash,你以为我是超人?上班已经够累了!”志谦声音非常不悦。

  “先陪我说话,然后再做flash。”我仰起脸。

  志谦曾经说过,我微微仰起脸的样子最好看,脸部线条柔和完美。

  “梁锦诗,做人不要太贪,以免得寸进尺!”他的语气非常生硬。

  我立即不悦:“什么得寸进尺,我要男朋友陪我说话,就叫得寸进尺?”

  “你不要蛮不讲理!”志谦似乎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好了,什么都不做了,睡觉!”

  他推开我,关了电脑,自顾自洗澡去了。

  我呆坐在沙发上,明明好好的,怎么又被我搞砸了?

  我闷闷地想,心里堵得慌,迟早我要从医生沦为心脏病人的。

  志谦洗过澡,便埋头大睡。

  因为工作太累,他很快就呼吸均匀,进入梦中。

  而我,因为才一觉睡到黄昏,此刻完全无法合上眼睛。

  黑暗中,我睁圆了眼,怎么也想不明白,我和志谦,曾经那样心动,那样恩爱,怎么会沦落到今天的局面呢?

  稍有言语不和,即刻大吵大闹。

  我知道,黑夜总是紧跟在白昼之后的,但同样,白昼也终会战胜黑夜。

  可是,我担心我和志谦的关系,就如同白昼转换为黑夜。而这黑夜,是失眠人的黑夜,漫长得没有边际,也许永远到不了头。

唉,别人说,同床异梦的夫妻最悲哀。

  我说“不!”同床异梦至少夫妻俩可以同时入睡。

  最悲哀,是一个已经梦到酣处,另一个却睁眼等天明。




  周末总是过得特别快,虽然整整两天,志谦都和我待在家中,可是,我们的生活还是没有交集。

  志谦看书,我看电视。

  我看书,志谦上网。

  我上网,志谦又忙着看他那些艰涩的法国大导演拍的艺术片。

  那些电影,节奏缓慢,完全似催眠曲,看不到一半我就能睡着,比安眠药还要有效果。

  可是,志谦却看得津津有味,一部接一部,甘之如饴。

  下午,我正在看亦舒的《喜宝》,突然手机“滴滴”叫,拿过来一看,是一条短信。

  “在干什么?”

  我看看号码,非常陌生,可对方的口气却十分熟稔,便狐疑地回过去:“你是谁?”

  很快对方回过来:“余绍明”。

  这三个字如火炭屑飞进我的眼睛,烫得我差点眼珠掉出来,就连手中握着的手机都差点落到地上。

  天,这个人阴魂不散,他到底要干什么?

  我惊慌失措,连忙把手机扔得远远的。

  可是,短信又来了。

  怕志谦起疑心,我又忙不迭扑上前,抓过电话:“怎么不说话了?”

  该死的余绍明。

  我本来止水一般的心,又开始乱跳起来。

  不回短信,万一他又打过来怎么办?

  我吓得赶紧把手机关掉。

  斜眼看看志谦,他还稳坐电视机前。

  我这才又松了口气。

  志谦要是知道,我与一个陌生男人在酒吧里眉来眼去,一定会立即把我赶出家门。

  该死的余绍明,他的影子一直在我脑子里萦绕不去。

  他是怎么弄到我手机号的?

  哦,一定是值班表上!又或向人打听的?

  向谁打听的?

  别人会不会疑心他为什么要找我的号码?

  我猜测着,心绪不宁中度过整个下午。

  晚上,连吃饭都没有胃口。

  志谦倒是吃了两大碗,而且还笑眯眯对我说:“这个周末真舒服,难得你这么安静,一点都不烦我。”

  我还是不肯说话。

  “锦诗,你不舒服吗?”志谦有点怀疑地看着我,“你一沉默,多半是生病了!”然后他伸手来摸我的额头。

  我摔开他的手:“你才有病!”

  “那你是有心事了?”他盯着我。

  “你才有心事呢!我能有什么心事?”我心里被他问得毛毛的,赶紧猛扒了两口饭到嘴巴里,一着急,又呛到。

  志谦哈哈大笑:“你这个稀里糊涂的脑袋,还能有什么心事?不外又是看中哪件衣服,觉得价钱太贵,想买,又怕我说你浪费奢侈?”

  我白他一眼,不作声。

  他又哈一声笑:“被我说中了!”

  我还是不说话,就这样混过去了。

  又到周一。

  还好,终于上白班了。

  周一总是忙碌一点,不过还好,时间过得特别快,一转眼就到中午。

  我和小张、小林两位护士妹妹一起到食堂吃饭。

  食堂的菜色永远简单如一,味道不咸不淡,却也没太多其他的滋味。

  我总能从中吃出洗碗布的馊味,不过不敢说出来,怕别人说我自持矜贵。

  我挑了几样素菜,端着碗与小张她们一起寻找座位。

  突然小张眼前一亮,拖着我往前面走。

  原来有张桌正好有三个空位。

  待走过去,我才发现,桌上坐的是余绍明,要转身已经来不及。

  小张已经一张脸兴奋地涨红了:“余医生,我们可以坐下来吗?”

  余绍明抬起头,看见我,眼睛里竟闪过一丝喜悦。

  难道我看花了眼睛?但他眼中的确有一抹亮光。

  一定是我忙晕了头,看见他就紧张,出了幻觉。

  “没关系,坐啊!”他温和地说。其实,不等他答应,小张、小林已经坐下,小张还拼命拉我的衣角。

  “好像有点挤,我还是换个位置好了!”我东张西望,企图找个空位坐下。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5 08: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梁医生,算了吧。将就坐一下,肯定没位置了。一个人吃饭多孤单啊!”小林好心地说。

  小张则口无遮拦:“难怪他们都说梁医生特别讲究,连吃饭都嫌地方挤!”

  我红了脸,有点不好意思,瞪了小张一眼,悻悻地坐下来。




  我从来没有发现小张是这样多话的一个人,她滔滔不绝地对余绍明说话,余绍明一直温和地听,偶尔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而我则从头到尾,将脸埋在碗里,根本不肯抬起头来。

  但是,我还是能感觉到余绍明的目光一直肆无忌惮地停留在我的身上,那目光里一定还有几许好奇和好笑。

  终于,该死的小张把话题转到我身上。

  “余医生,你以前没有见过梁医生吗?”

  我的心一下提到嗓子眼,赶紧仰起脸,死死盯住余绍明的嘴巴。

  要是余绍明说经常在酒吧里见到我,我立即把整碗饭扣到他脸上。

  下意识我抓紧了碗沿。

  余绍明故意顿一顿,促狭地看我一眼:“真的,以前从来没见过她啊!简直不知道医院里还有这么漂亮的女医生!”

  他话一说完,我顿时脸涨得通红,但随即也放下一颗心来。

  小张夸张地对我余绍明说:“看,梁医生脸红了。梁医生最爱脸红了,她是我们医院最矜持含蓄的女医生了。”

  我的脸更红了,我分明看见余绍明脸上那个难以置信的表情。

  是啊,谁会认为一个夜夜衣衫不整,流连酒吧,与陌生人一同买醉的女人会矜持含蓄?

  “脸红是最昂贵的胭脂,花钱也买不到的,女人一脸红,就容易让男人想入非非。”余绍明看牢我说,说完又独自笑了起来。

  小张和小林也呵呵笑起来。他们倒是聊得开心,难为我牺牲自己成为笑柄。

  这个可恶的男人。

  好不容易吃完饭,正要离开。

  “余医生,不如晚上下班一起吃饭?和你聊天真是很愉快。”小张希冀地看着余绍明。

  “好啊,顺便把梁医生叫上。”余绍明立即答应。

  “我,晚上有点事情,恐怕去不了!”我想也不想就拒绝。

  “你能有什么事?你下了班不外是回家或者一个人看电影。不要拒人于千里之外嘛。”小林很诚恳地看着我。

  “梁医生,我们才认识,我不至于让你这么反感,一起吃顿饭而已,不用这么快就回绝吧?”余绍明话都说成这样了,我还能怎么样?

  要是不顺着他,他到处乱说话,岂不更糟糕。

  只得点点头妥协:“好吧。”

  因为这顿饭,我整个下午都心神不宁。

  我真是怕了这个余绍明。

  其实,我并不是特别爱到酒吧。

  只是这两次出了一些意外状况,才会频繁出现在酒吧里,没想到每次都被他碰到。

  这难道不是一个鸡蛋吃不饱,一个罪名背到老?

  尽管我一再祈祷下班时间不要到来,又在交班时,特别细心,甚至有点啰唆地对值夜班的医生千叮咛万嘱咐,拖延着时间。但是在小张和小林的催促下,我还是不得不下班了。

  走到医院大门口,余绍明的车已经候在那里了。

  一辆白色的威驰,非常整洁,含蓄低调,但不太配笑起来有几分邪气的余绍明。

  我特地抢先坐在车的后排,把副驾驶的位子留给了小张。

  小张感激地看了我一眼。

  小张一定暗暗在心里琢磨:难得愚钝的梁医生今天醒眼了呢!

  真亏了小张,那一点点下班时间,她还精心化了个妆。

  我平日除了描一描眉毛,基本上素面朝天,志谦说他喜欢我纤尘不染的样子。

  我也就纤尘不染了这么多年。

  小张挑了距离我们医院很远的地方吃晚饭。

  是在成都电视台附近的“九盛”吃鹅唇。

  其实,一走进店里,鼎沸的人声就差点将我淹没,这里生意出奇得好,味道想必也很有特色吧。

  成都味道好的餐馆都必须排队,只要有人排队的地方味道也一定差不到哪里去。

  其实,以前我很喜欢在热闹的地方吃饭,从小我就偏好美食,对吃特别讲究。可是自从和志谦在一起以后,我就很少到人多的地方吃饭了。


志谦讨厌人多的地方,又怕等,又怕吵,如果餐馆环境再恶劣一点,卫生条件再差一点,他根本就无法动筷子。我只得顺着他,少吃了很多美食。

  这家鹅唇味道确实很不错,肉质十分细嫩,浸泡在滚烫的红油里,有种特别的味道。配上清香的青笋、新鲜的花椒、香浓的芹菜……真是很美味,香辣爽口。




  可能有余绍明在,小张和小林都有些顾忌,吃得很少,大半时间都在和余绍明聊天。

  反而我,一来插不上嘴,二来也不愿意多说话,三来平时和志谦在一起很少吃这些美味小吃,干脆大快朵颐。

  小张特别好笑,因为涂了特别好看的有一层淡淡的、闪闪的金粉的唇膏,因而吃东西的时候也舍不得擦掉,只好一小口,一小口,小心翼翼地吃。

  而我,根本不顾忌形象,反正我最狼狈的样子已经被余绍明看去了,吃得毫无顾忌。

  余绍明笑说:“梁医生,你真像我的小侄女,每次吃东西糊得满嘴都是!”

  我当场呛得咳了起来……

  该死的余绍明。

  果然,小张、小林都忍不住笑起来。

  我顿时觉得颜面尽失,什么胃口都没有了。

  我突然想起志谦,每次我吃东西弄到脸上,他总是宠爱地帮我把脸擦干净,微笑着注视我。

  我觉得很幸福。

  不过,这一刻,我真想挖个地洞钻进去。

  突然,这餐饭变得漫长起来……

  好不容易吃完饭,我刚喘了口气。

  “余医生,不如,我们找个酒吧坐坐?”小张竟然还舍不得放余绍明走。

  余绍明用探询的目光向我望来,我赶紧说:“酒吧我就不去了,我回家了。”

  小林赶紧帮我说好话:“梁医生从来不去酒吧的,她一下班就回家,至多一个人去看场电影。”

  我更想钻地洞了,这话听在余绍明耳里,不知道是不是讽刺呢?

  我不等他们商量好到哪间酒吧,就再也坐不住了,急匆匆道别,抓起外套就奔出门。

  没有余绍明在,空气果然好很多,虽然冷一点。

  反正晚上回家也只能和志谦大眼瞪小眼,还不如散散步,帮助消化。

  像我这种年纪的女人最尴尬,保养好一点,还勉强可以充20出头的女孩,保养差一点,别人会以为你是5岁小孩的母亲。

  所以饭后走走,保持身材很重要。

  我一边鼓励自己,一边在寒风中缩手缩脚地顺着马路走着。

  “梁医生……”天,是余绍明的声音!

  我向路边看去,余绍明开着车,缓缓跟着我。

  刹那,我竟然有拔腿就跑的冲动。但太没风度了,我还是极不情愿地走过去。

  他已经把车门打开,而且是副驾驶的门。

  我只好硬着头皮上了车,才发现车上只有他一个人。“小张和小林呢?”

  “她们已经走了。我说突然有点急事,找借口走了。”余绍明看着我。

  夜色里,他的眼睛闪着光,我不得不再次承认,他是个非常好看的男人。

  我一时喉咙有点干,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就呆呆望着他。好半晌才挤出一个完整的句子:“我要回家了,不麻烦你了。”

  我转身欲推开车门。

  “等等,梁医生。”余绍明喊住我,语气有点急切。

  我停下来,回过身看着他。

  “梁医生,我能和你说几句话吗?”他突然严肃起来。

  我只好静下来听他说话。

  “你为什么总躲着我?不回我短信,见到我就想跑,从头到尾低着头不肯看我,好像我欺负了你一般,告诉我为什么?”余绍明密切观察着我的表情。

  我能说什么?难道告诉他,我怕你把我的事情到处说?

  我只得抬头看着他,有些结巴地说:“我没有故意躲你啊?”

  他突然笑:“我知道,你一定很注意自己在同事当中的形象。我知道你想转到门诊部挂牌,还在考察阶段,所以怕有是非。放心,我不会把之前的事情对任何一个人说,我保证。我们是那天在医院值夜班时才认识的。”说完,他对我眨眨眼睛。

  我突然松了口气,他应该说话算话吧。几天来,压在心口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我对他笑了笑,这次这个笑容很轻松,相信他也看得出来。

  “梁医生,我觉得,我和你之前聊得很投机,我们又总是不期而遇,应该是有点做朋友的缘分吧。我很想私下和你交个朋友,你有空的时候,我们可以出来坐坐,聊聊天。不知道你介不介意呢?”余绍明话说得十分诚恳婉转,让我无法拒绝。




  我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几秒,确定他眼睛里都是诚意,便放心地点点头。

  其实,我并不排斥他,在不知道他是我同事之前,我甚至愿意再在酒吧里遇见他。

  他也松了口气:“这下好了,我可以正常说话了,说实话,我不太愿意很严肃地说话,平时工作已经够紧张了,但我知道你是那种很慎重的人,所以只好严肃一点。”

  我忍不住笑,催他开车。

  “我请你喝蓝宝石?”他试探着问。

  反正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我何不大方一点:“不去酒吧好吗?我知道一家咖啡很不错,不嫌弃的话,我请你。”

  “好啊!”他也老实不客气。

  一路上,我们随意聊一点医院里的事情,气氛相当融洽。

  距离近了,我发现,余绍明居然用香水,而且是“高夫”的那一款,有淡淡烟草味道的男士香水,很有点让人迷醉的感觉,一点也不妖娆,而且很man。

  这是一个很讲究的男人。

  喝咖啡的地方是一家叫“左翼”的小店,十分精致,但生意很冷清。

  不过,这里的咖啡十分地道,当着面亲自为你研磨,整间屋都溢满浓浓咖啡香。

  单是闻这味道,都可以让你失眠一整夜。

  我为余绍明点了这里很醇的一道咖啡,自己则要了红茶。

  余绍明十分自在地伸了个懒腰,然后寻了个舒服的姿势,瘫在沙发里。

  我见他如此随意,更也轻松起来,也选了个自己喜欢的姿势,斜靠在沙发里。

  我们继续开始的话题。

  “你刚才为什么要找借口离开小张她们?”我有点好奇。

  “小女孩唧唧喳喳让人受不了。你也是小女孩,但低调含蓄,很不可多得!我宁愿和你多待一会儿,反正回家也没事。”他耸耸肩膀。

  “哈哈,我还是小女孩?我都27岁了!”我忍不住笑,其实,下个月,我才满27岁,我总喜欢把自己年龄说大一点。

  “可你看上去,比她们更像个小女孩,可是表情又很严肃,有小大人的感觉。”余绍明看着我,突然笑起来:“尤其是你吃饭的样子,很坦率,一点也不做作,非常可爱,像个孩子。”

  我被他笑得不好意思起来:“你怎么脱身的?你的两个崇拜者,怎么肯让你离开?”

  “我偷偷用小灵通拨打我的手机,然后假装接了个很紧急的电话,就离开了。”他笑起来,一副诡计得逞的自得。

  “余医生。”

  “别叫我余医生,叫我绍明。我很想叫你锦诗,老是医生医生地称呼,太见外了,好像又回到医院里一样,让人无法轻松起来。”余绍明摊开手,看着我,似乎在求我。

  我叹口气:“绍明。”

  他满意地笑起来。

  “真奇怪,以前怎么没在医院见过你?”余绍明感叹。

  “是啊,算时间,我们应该同事了有3年了,而且每年肯定在一起开过大会,吃过团圆饭的。”我也觉得奇怪。

  “那岂不是很像《向左走,向右走》,无数次擦肩而过,却始终无缘见面。”余绍明笑起来。

  我歪着头想想,是有一点像。

  但是以前我们的工作丝毫没有交集,医院几百号人,没见过也很正常。

  况且,5年来,我心中只有志谦一个男人,旁的男人,不管多出色,从我旁边走过,我也不会特别留意的。

  “你很喜欢泡酒吧?”我忍不住问,同时不忘向他解释,“我不太爱到酒吧去,尤其一个人的时候。前几次都是因为特殊原因才去的。”

  “我?我不排斥到酒吧去,但是也不是常常去,遇到你的那几次,正好心情比较郁闷,遇到点烦心的事,所以频繁光顾了几次,还都遇到了你,真是巧!”余绍明一边解释,一边自己也觉得好笑。



我告诉他,我偷偷给他取了个绰号,叫“一个人”。

  余绍明一听,眼睛都瞪圆了:“不会这么巧吧?每次遇到你,你都一个人,我在心里也暗暗叫你‘一个人’。”

  说完,我们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然后,我们自最近的电影说开,然后说到各自喜欢的导演和演员,最后又说到武侠小说。

  他喜欢金庸,我喜欢古龙,我们为此竟争论起来,而且面红脖子粗,相当愉快。

  临别时,竟然有点意犹未尽。

  余绍明送我回家,到我家楼下,我们争论的话题还没结束,双方都还谈兴正浓,他舍不得走,我舍不得下车。

  只好约定改天有时间,一定再找个安静的地方继续没聊完的话题。

  他的车停在院子外面,院子里有点黑,他故意把车头调转,对着大门,打开车头的大灯,为我铺亮了整条路,十分细心。

  直到我上了楼,他才把车开走。

  回到家,志谦已经睡了,听见我关门的声音,他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因想着自己和另外的男子约会,回家晚了,特别心虚,蹑手蹑脚,连灯都不敢开,只得胡乱摸黑沐浴上床。

  躺在床上,怎么也平静不下来,脑袋里反复出现余绍明的笑容,心情却出奇得好。

  很快,在“他”的注视下,我就睡着了,连梦都十分悠然自得。


我害怕冬天的早晨,起床只觉十分痛苦,把手拿出温暖的被窝,伸到冰冷的空气中,拿起寒气逼人的衣服套在身上,无疑是一项酷刑。

  每日志谦总会催促我无数次,我才会恋恋不舍地离开被窝。

  可是,今晨,志谦还没醒,我却已经醒了。




  利落地翻身下床,套上衣服,然后沐浴,让滚烫的水把皮肤烫染成蔷薇色,敷张面膜开始做早餐。

  煎好四个圆润的金黄娇嫩的鸡蛋,然后用鲜牛奶对巧克力粉,香气顿时在整个房间里散溢开来。

  这时,志谦也起来,见我已经准备好一切,颇为诧异地说:“咦,太阳自西边升起?”

  我淡笑不语,喝一口巧克力牛奶,气定神闲地望着他。

  窗外有玫瑰色朝霞,我心里始终涨满欢愉,我甚至化了妆。

  虽然是淡妆,只描了眉,涂了少许睫毛膏,扫了淡淡粉色胭脂在双颊处,抹了薄薄的樱花色唇膏,一张脸,竟然格外生动起来。

  连志谦都咄咄称奇:“今天,有重要人物来医院参观?”

  我白他一眼,套上一件England的格子外套,看起来竟然很有点学生味道,然后关门上班。

  一路上,清冷的空气也分外清新。

  缘何今日心情如此好?

  我心里一个细小的声音代我回答:因为今日说不定可在医院看见余绍明。

  我心中轰然一震,呆在出租车上,怎会因着一个相识不过数日的男人欣喜如此?

  我顿觉浑身一颤,为这意外的答案。

  一路上我惶恐不安,怎么能为了志谦以外的男人如此忐忑憧憬?

  我可以骗所有人,但骗不了我自己,无疑,我对余绍明有一份难以解释的情怀。

  而我已有了志谦,怎么能让旁的男人左右我的情绪?

  我开始不安起来。

  不知不觉行到住院部楼下梅林处。

  顿时沁人心脾的腊梅香味如游丝一般,扑鼻而来,令人精神一振。

  我最爱这黄色小花,小小单薄的一朵,便可释放满室的芬芳。

  如同爱情,一旦爱上一个人,顿时整个世界变得美丽可爱。

  似乎,这香味可以解忧,我顿时忘记一切烦恼。

  腊梅尚可在寒冬里独自芬芳,我为什么不能在心里偷偷享受一份无伤大雅的感情带来的喜悦呢?

  顿时,因着这份独特的芳香,我释怀了。

  我和余绍明,不过是朋友,所有情愫,只是我心中的一份秘密,不会影响到任何人。

  为什么我不能偷偷享受呢?

  一个人一生中,能够心动的机会并没有几次,为什么不仔细品位呢?

  我笑笑,决定坦然对待自己的感情。

  今天有两位病人出院,他们都来向我道别。

  我心情非常愉快,医生最大的心愿便是每个病人都可痊愈出院。

  正在查房,突然手机短信响起,我拿出来一看:“锦诗,今日从住院部楼下过,闻到阵阵腊梅香味,十分清甜,如果你路过记得深呼吸。中午食堂见。”

  我顿时心中一暖,是余绍明。

  笑容不知不觉自心里扩大到面部。

  一位正在量体温的中年男人忍不住说:“梁医生,原来你也会笑?你一笑,我们心情也好很多,不要成日绷着面孔做人,你累,病人也累。每次你查房,我们都以为有噩耗宣布。”

  我莞尔。

  做女人,我已经是半老徐娘,但做医生,还显得太嫩。原来平时我唯恐自己太过年轻,病人对我不信任,故拉长脸作威严状,病人已经颇有微词。今天见我笑容可掬,终于忍不住吐露心声。

  我赶紧对他说:“谢谢先生教诲,一定时时笑脸相迎,包括宣布噩耗时。”

  那中年病人一愣,立即反应过来我是在开玩笑,也哈哈笑起来。

  顿时整间病房都生动起来。

  难道医生的笑容对病人有如此大的鼓励?

  我决定检讨自己过往的言行。

  空下来,我立即回复余绍明短信:“今晨,已经蒙受腊梅香味之恩惠,一上午愉快非凡。是以早对它感恩戴德。小小腊梅,足以驱散整个冬天的阴霾。”

  很快,短信又回过来:“你的笑容也可以驱散冬日寒气,多笑笑,别绷着面孔!”


我赶紧又回:“已经有病人提出该项要求,我已经遵旨办事了!”

  他发给我一个大大的笑容。我也回他一个可爱的笑容。

  我们一来二往,我发现,我的拇指按动手机按键的速度迅速提升。




  小张这个鬼丫头,在一旁悄悄观察,对小林说:“看,梁医生一直发短信,满面含情,怕是春天到了吧?”

  我听得小林啐她一口:“少管闲事,梁医生又不是老怪物,发发短信有何奇怪的。”

  小张辩解:“她平时板着面孔,今日春风拂面,好像十分愉快的样子,有些奇怪。”

  小林笑说:“梁医生人很好,只是腼腆一点,人都有开心的事情。你刚来不知道,其实梁医生很幽默的。况且每逢病人出院,她心情都会特别好。”

  小张释然。

  我不禁哑然失笑,我的喜怒哀乐竟然牵动这么多人。

  中午吃饭,我故意避开小张、小林,我可有重要约会呢!

  约会这个词,距离我已经十万八千里,今天又重新找上我。

  怎能不喜上眉梢。

  幸亏我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她们也没在意。

  我是个奇怪的人,食堂的饭菜永远乏善可陈,丝毫不合我胃口,可因着习惯和懒惰的原因,却又不愿意花力气,到外面的餐馆吃一碗原汁原味汤料浓厚的牛肉面。

  其实我的爱情生活何尝又不是如此呢?

  明明和志谦在一起,已经得不到重视,已经再也找不到心动心悸的感觉,因着习惯,我竟愿意这样长久忍受下去,而且愿意忍受一生。

  不过,这次,也许我愿意有新尝试,只是还不是时候。

  我端着饭盒在食堂里走了一圈,眼睛不断在人群中打量,可是丝毫也没有看见余绍明倜傥的影子,心里空荡荡的,十分失落,只得随便找了个角落里的位子坐下来埋头苦吃。

  原本就十分乏味的饭菜,吃在我嘴里,更加味同嚼蜡。

  我刚把一片冬瓜里的肥肉挑出来,放在一边,一把熟悉得让我心悸的声音就在我身畔响起。

  “怎么坐这么角落的位置?差点找不到你!”

  余绍明磊落地坐下来,看着我,眼睛里全是温柔的笑意。

  我有些心慌,赶忙塞了一片冬瓜到嘴里掩饰自己的不自然。

  是的,他这样迤迤然然地坐下来,我的心就开始狂跳不止。

  咦,怎么回事?这并不是约会,他并没有对牢我,用眼睛含情地向我放电。也没有温柔地说:“锦诗,我等候你多时。”他只是和看见千千万万名医护同仁一样,用极端平和的目光看着我。

  我心里七上八下,如同一头最原始莽撞的小鹿跳个不停,可是他却神态自若,镇定非凡。也许,我想太多,而他只当我普通同事。

  可能我多虑了。

  想通了,我倒镇定下来。

  也好,这份悄悄的感情,就埋在心底,谁也不影响,权当作种子,不生根、不发芽的种子,短短的存在朝夕,随着时间的流逝,最后只幻作淡淡的回忆。多好!

  想到这里,我唇角牵起一抹笑容,差点出丑。

  余绍明见闻颇广博,我们继续聊天,很熟络的感觉,似乎已经认识良久。

  我们开始就金庸配不配当浙大教授讨论开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在嘈杂的食堂里,我眼前竟只有一个余绍明,只听得见他的声音,看得见他的笑容。

  奇怪,这餐饭竟吃出美味的感觉,丝毫也不难吞咽,很快便被我一扫而光。

  最奇怪,余君与我简直心有灵犀,只听他徐徐说:“平日我最恨食堂饭菜,今日竟然觉得也颇有些滋味,似乎和平时有点两样。”

  我笑着起身:“因为有金庸作佐料,当然味道好过平时!”

  余绍明也福至心灵,当即笑起来:“明天用古龙作佐料想必也不差啊!明天一定吃慢一点。”

  我们相视而笑,在油腻的、空气浑浊的食堂里。

  我竟然有片刻眩晕,天,有没有人看见我眼中微蓝色的火花?

  我讪笑不已,为自己的自作多情。

  也许英俊的余绍明医生,不过与我这酒吧里频繁相遇的女人,特别谈得来而已。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5 08: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他尚拥有无数我这样的红颜知己,有人陪他喝酒,有人陪他赏花,有人陪他作乐,我则可以专职陪他在食堂共进午餐。

  我更加为自己刚才在食堂的表现,讪笑不已。

  也许女人年龄一大,乏人问津,一有男人稍微表示好感,立即一颗老心荡漾春意。奋不


顾身扑将上去,才发现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幸亏,面对英俊的余君,我应对得当,不至于出丑丢脸。

  不过,我愿意享受这片刻的欢愉,食堂里,还能找到比这更好的节目吗?

  晚上回到家,志谦居然先我一步。

  “锦诗,明天我又要出差,还是一个星期,上次的设计做好了,明天必须亲自拿到上海去给客户过目。”志谦斜靠在沙发上,整个人陷在里面。

  如同我陷进余绍明的眼波!

  天,我怎么把毫不相关的两件事情想到了一起!

  我拍一下脑袋,提醒自己清醒一点,暂时将余绍明抛到脑后。

  “什么,又要出差?”我叹口气,心里渐渐涌上一点失落。

  这失落,似一点墨,滴进一大碗水里,渐渐变成浅墨色,并不是浓黑。

  志谦也看出我情绪有点低沉,想到好几天看不到我,等他出差回来,我又要值夜班了,等于两个星期不能见面,他也有点愧疚。

  志谦将我拉到面前,坐在沙发上,拥进怀里:“没关系,我多赚点钱,好买房子结婚啊!”

  我斜斜看他一眼,没有说话。

  “好了,请你到‘祖母厨房’吃晚餐,你不是最喜欢浪漫的环境吗?!”志谦吻吻我额角。

  我很喜欢吃“祖母厨房”的胡萝卜蛋糕,终于心情好一点。

  民以食为天,在食物面前,天大的烦恼都可以暂时放到一边。况且,我们已经如同老夫老妻,一点情趣也无。

  每日下班,必到楼下小餐馆胡乱填塞一点食物也就了事。

  今天,可以到“祖母厨房”,应该算是一大进步吧。

  也许志谦也觉得最近一段时间,我们之间有点不对劲,试着想改变一下。

  到了“祖母厨房”,我们特意挑选了最里面一间玻璃屋。

  白色的桌椅,四周是海螺和精致的烛台,非常浪漫,一抬头便可看见无尽的天穹。完全是烛光晚餐的最浪漫地点。

  我立刻觉得腹如鼓鸣,赶紧要了一块胡萝卜蛋糕,然后点了七成熟牛排,志谦要了三文鱼意大利面。

  说来怪,我从小就厌恶胡萝卜,直到现在吃红烧的、凉拌的、生炒的胡萝卜都会觉得恶心想吐。尽管我知道吃胡萝卜益处多多,可是偏偏受不了那股怪味。然而我又独爱这里的胡萝卜蛋糕。因为它一点胡萝卜的味道都没有,反而有一种胡萝卜特有的清甜。

  也许,这个道理简单如人们渴望爱情,又忌惮婚姻一样。希望有爱情的甜蜜,又不用背负婚姻的责任。

  食物一端上来,我立即大嚼起来,老夫老妻哪里还讲究仪态。

  志谦看样子也真饿了。

  我们很快如同牛嚼牡丹,将食物全部吃光。

  然后,在温馨浪漫的白色小屋中,在星光微弱的天穹下,大眼瞪小眼,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以前,我们随便在哪个小饭馆吃饭,总是牵着手,不顾旁人的眼光,盈盈相望,整个晚上不说话也不会觉得腻。

  现在,就算在最浪漫的地方吃饭,也如同吃快餐便当,三下五除二,只求填饱肚子。

  气氛尴尬起来,终于,志谦讪讪地说:“锦诗,吃饱了吧?回家吧。外面怎么也没家里舒服,我还想上网查点资料。”

  我赶紧点头,生怕这沉闷的气氛继续尴尬地蔓延,暴露我和志谦之间的隔阂。

  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两个人多少又还有点默契,如果就此放弃又觉得太过可惜。

  故此,上出租车的时候,我用力抱着志谦的手臂,志谦也紧紧夹住我的手,回过头吻吻我的额角。

  志谦很少在人前对我表示亲热,这算不算进步?

  我开心地想着。

  到了家,志谦并没有像他说的那样上网。

  因为明天他要出差,我们竟然难得地坐在厚实的地毯上对着电视,看了一部碟片。


片名叫《两小无猜》,是法国大导演的手笔。

  因为是文艺片,我也很喜欢看。

  非常动人的画面,非常动人的故事,非常纯洁的感情,我和志谦都看得不住欷歔。




  其实爱情到底是什么呢?

  一时的心动?天长地久的纠缠?或者世上本没有爱情,只是说的人多了,也就有人相信了?

  躺上床,志谦的身体很暖,他一年四季沐冷水浴,皮肤光滑如丝缎,我靠过去,紧紧贴着。

  志谦是我冬日的多功能热水袋。

  奇怪,我紧紧抱住他,他也用力环住我,可是,我们都没有做爱的冲动。

  以前,只要想到他温暖的怀抱,只要靠近他,感受他的气息,我便难以自持。

  曾经我们如此疯狂迷恋彼此的身体,像做科学研究一样探讨、摸索对方的身体,不惜花昂贵代价到酒店开房。

  现在一切熟到不能再熟,又有自己的家,绝对自主,却没了兴致。

  我们还是做爱了,但是没有任何激情,完全例行公事,彼此都不能从中获得更多的乐趣,整个过程非常简单乏味,甚至连接吻都省略了。

  其实,就算接吻,也没有了以前那种心驰神往的感觉。

  生命是一场幻觉,它把我们都骗了。

  当一切水到渠成的时候,有了渠,却没了水。

  生活往往如此,事与愿违的事情发生太多,渐渐人们连许愿都不再愿意。

  翌日,志谦轻轻翻身起床,我努力抬了抬眼皮,窗外还是一片漆黑。

  “几点了?”我蒙眬地问。

  “6点。”志谦一边轻轻回答我,一边替我把被子掩好。

  哦,他得走了,飞机不等人。

  实在太困乏,我又连忙合上眼睛。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一分钟,也许半个钟头,谁知道呢?蒙眬梦境,一分钟也可以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志谦似乎吻了吻我,我连眼皮都不肯再抬一下,继续埋头苦睡。

  以前,志谦每次出差,不管多早,我都要起来为他做早餐,然后拥抱、接吻,缠绵再三才肯让他离去。

  现在,一切已经习惯,反正走了还会再回来,有什么好留恋的?

  我继续睡,直到手机闹铃大作。

  我操起手机真想扔到墙角。

  虽然眼睛有点涩,但我还是看见手机上有一条短信:“锦诗,今日气温骤降,注意添衣,你那件粉红色羊绒大衣看起来很保暖,而且样式大方美观,实在适合今天这样的天气。”

  是余绍明!

  我一下清醒过来,心胸中顿时涨满了粉红色的喜悦,似乎天地间也洋溢着看不见的粉红色磁场。

  那件粉红色大衣,还是第一次看见余绍明时穿的,没想到他倒记得如此清楚。

  不像志谦,因为从不留意我,件件旧衣裳他都觉得似新衫,唯独我这个人是旧的,百看百腻,毫无新意。

  上了年纪的女人就是这点贱,还不知道对方心意,一条短信,就高兴如此,立即身轻如燕,翻身下床。

  要知道平日,起床是我开门七件事中最难一件。

  看到志谦为我温好的牛奶,用小火蒸着的奶油馒头,我心里又陡然升起一种羞愧的罪恶感。

  但是,想到余绍明那张英俊异常的面孔,这份自责又被我转瞬抛到了脑后。

  不由自主,鬼使神差,我竟又开始涂脂抹粉。

  妆化到一半,我心里有小小声音反复询问:缘何如此仔细粉饰自己?费时费力,讨好的是谁呢?

  ——余绍明!这个答案再浅显明白不过。

  为什么恒久以来,女性总要靠一管口红,一盒胭脂度日?

  女为悦己者容!毫无疑问,为着吸引异性!

  化妆品永远不会滞销。

  我叹口气,女人都不能免俗,为着在心仪的异性面前能够红粉菲菲分外可爱,不得不修饰再三。

  那小声音又问:你已有陈志谦,为何还为其他异性欢欣雀跃,春心荡漾?

  我只得对着镜子,歪头苦想:人生苦短,应及时行乐。

  今时不同往日,不是男性见了女性皓腕一截,就必须以身相许。

  我不过陈志谦女友,并非他妻子。如果有更投缘、更心动之异性,能够予我更多爱、更多关注,为什么不能换呢?



现在谁没有离过一两次婚?换伴侣尚且如此容易,何况换男友!

  那小声音十分担忧:锦诗,你已有二心!可怜志谦对你至死不渝。

  我听见自己讪笑:至死不渝?陈志谦已经连多看梁锦诗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了!倘若真至死不渝,不过因为还未遇到更好更合其心意的。一旦有了,梁锦诗也不过一件过时的旧衣服


,即刻可换。

  那声音叹口气:梁锦诗,可见你对这段感情早已极为不满,今日终于满腹牢骚,抱怨不已。培养一段感情并不容易,望你慎之慎之!

  我轻轻笑,对牢镜中自己说:梁锦诗,别担心,一切尚是未知数,不过多个心动的异性朋友,还有待进一步观察、考验,陈志谦仍然是我唯一男友。

  我放下心来。

  一切感情问题,都必须自问自答,自己解决,没有任何人能够帮助你。

  父母与你有代沟,不能理解。

  女友们自顾不暇,谁也不敢轻易给谁意见,以免日后出了问题,反目成仇,将一切问题怪罪于给意见的人。

  天长日久,自己便是自己的良师益友,一切问题自己同自己商量,正方、辩方,可一人担当。

  到了医院,竟然惊见案头有一枝小小腊梅,满室都是幽幽的、清甜的香味。

  小张探头对我说:“梁医生,不知是谁放在护士站,花枝上一张便签纸,写着赠梁锦诗医生,我便给你放在桌上。”

  我拿起花枝,枝头上果然有一张白色纸片,不过二指宽,墨蓝色钢笔龙飞凤舞写着:赠梁锦诗医生。

  “是谁,是谁为你送花来?这样志趣,花上还凝着晨露。竟还有人如此有心?”小张啧啧称奇,盯牢我看。

  我心中一动,看着新折断的花枝,心中已经明白七八分,故意装作坦然:“也许是出院的病人,顺手送上一枝廉价腊梅表示谢意。”

  小张仔细想想,觉得我说得也颇有道理:“这么早,只有病人有这份心吧。当医生就有这点好处,谁又会记得护士呢?”她酸溜溜说了两句,便离开。

  我深深嗅了嗅腊梅,香气扑鼻,蜡黄色花朵,似乎想借助香气帮助送花人,直捣我的内心。

  我心中一颤。

  好不容易强自镇定下来,开始查房。

  果然,才看了不到两个病人,短信就跟了过来:“上班途中,突然于浓雾中闻到夺人心魄的花香,但因隔着雾,只闻其香,不见其姿。让我想起你,似乎也隔一层薄雾,看不真切,却可以扰人心志……”

  落款是“送花人”。

  我不禁笑出声来,整个上午穿梭病房,脸上始终溢满笑容。

  这个余绍明,颇会讨女生欢心。

  虽然上午很忙,但我还是见缝插针回复他:“隔着雾最好、看不清更好,以免狰狞面目吓到你魂飞魄散。”

  急诊室里的余绍明想必也很忙,但也见缝插针回复我:“我乃钟馗大弟子,专为捉面目狰狞女妖精而来!”

  有来有往,手机单发短信,已经发烫,如同我绯红的面颊。

  中午到食堂吃饭,我故意找角落位置坐下。

  果然余君又寻了过来。

  “谢谢你的腊梅。”我笑着望向他,随即轻轻垂下眼帘,正好可以让他看见我涂了一层淡淡兰蔻睫毛膏的睫毛。

  不少女孩都喜欢把睫毛膏一层层抹到睫毛上,以造成睫毛浓密的效果,其实这样反而显得不自然。

  兰蔻睫毛膏拉长效果十分好,只需淡淡一层,睫毛立即卷翘,而且看不出任何人工痕迹。太露痕迹,岂不路人皆知?

  “朋友间,送送小礼物,很正常,不需要道谢啊。”他神态自若,似乎我真是他一名谈得来的朋友。

  也许,余君对每位女性都如此体贴。

  刚说了不到两句话,一个尖利的声音传过来:“咦,梁医生,你和余医生坐在一起?”

  我抬起头,小张和小林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我们面前,都一脸诧异,尤其小张,更是杏眼圆睁。

  我一时语塞,倒是余绍明轻飘飘一句话就解决所有问题:“正好遇见梁医生一个人吃饭,干脆坐过来凑热闹。你们也一起坐啊,人多吃饭才香。”

  小张立即毫不客气坐了下来,紧贴余绍明。



这顿饭,又成了小张主讲,小林帮腔,余绍明附和,而我充当听众。

  下班,余绍明再约我到“左翼”喝咖啡。

  我也不推却。




  害怕睡不着,我只点了香蕉奶昔,对于我来说,喝什么已经不重要,重要是和谁一起喝。

  我们始终似朋友一般,海阔天空胡乱聊天,但心中又充盈着喜悦,这快乐单纯得如同得到棒棒糖的稚童。

  此刻,空气中本应该充满暧昧因子,但是,因着无关痛痒的话题,倒意外得澄净清明起来。

  也许,志谦太久没有与我倾心交谈,一肚子的话如果不找个机会倒出来,恐怕全都腐烂于这躯壳里。

  自认识志谦以来,每到他出差之时,我便会度日如年,然而今次,时间飞快度过。

  早上起床心情就轻松欢愉,上班时与余绍明短信往来,中午必定在食堂偶遇,下班又可找一僻静茶社小坐片刻。

  就连回了家,也会打开电脑于QQ上聊适才没有尽兴的话题。

  甚至,在联众游戏里,挑一个人少的房间,一边下五子棋,一边就着棋局展开话题。

  但始终保持朋友应该有的距离,似乎双方都明白对方的心意,又似乎双方都不明白。

  他始终没有更进一步表示,我也始终温文有礼。

  午夜梦回,我也会感叹,罢了,罢了,就这样天长地久做一对朋友。

  当下,心中却如明镜,男女之间,如果没有异样情愫,怎么可以天长地久地拥有纯洁友谊?

  那不过是心怀鬼胎的男女引诱对方上钩的托词。

  转眼周四,玺彤与忻怡百忙中抽出时间约我。

  我们约在一间名为“樱花”的咖啡屋见面。

  玺彤极喜欢这名字——“樱花”,简直如同爱情,刚刚还光秃秃了无生气,忽如一夜东风来,顿时满树灿烂繁花,极之华丽耀目。但一低头,转瞬已经遍地落英,晚来急风,芳踪难觅。

  爱情不是也这样?猝不及防地来,猝不及防地去。任你有通天的本领也控制不住它。

  玺彤懒懒靠在沙发里,忻怡正眉飞色舞向我们讲述参加赵凯婚礼的每一个细节。

  我一边听,一边抽空回着余绍明的短信。

  “新娘漂亮吗,那个小学老师?”玺彤有气无力问一句,故意显得不在乎,但是我们还是能分辨出其中的不服气。

  不过忻怡似乎比玺彤还要介怀“那是我见过最糟糕的新娘,穿一件大红绣牡丹的旗袍,旗袍平庸,如同餐馆礼仪小姐。本来旗袍最显身段,偏偏她长得矮小干瘪,衣服套在她身上,松松垮垮。最倒胃口是一张脸涂得绯红,如同猴子屁股!整个人从头到尾吊在赵凯身上,如同被抽了骨头,好没风度仪态。怎么赵凯会舍美艳玺彤,选了这只瘦皮猴。我敢打赌,她衣服里的胸都是假的,临时安装上去,充充场面。”

  天,一向温文娴静,不说人是非的忻怡,原来还是个中好手,一番话,说得我与玺彤都笑了起来。

  这还不算,忻怡居然还从包包里掏出一小盒喜糖:“这是赵凯托我带给你的,我帮你保留了一个星期。”

  玺彤,“霍”地站起来,将糖扔在地上,大力踩上两脚,鼓鼓糖盒立即扁塌下来。

  忻怡拍手笑:“像那个小学老师的胸部!”

  玺彤解气地飞过一个媚眼:“真想告诉那个小学老师,如果不能凸出来,不如让它凹下去!”

  我和忻怡都愕然!接着大笑起来。

  赵凯这个负心人,今日终于从玺彤生命里消失,从此赵郎是路人。

  不过,玺彤心中这道无形的伤口,虽然结了痂,但底下,还血肉模糊一大团。

  唉!

  随意聊了两句,玺彤突然如发现新大陆般怪叫起来:“锦诗,你居然化妆!”

  我有些不好意思,没有作声。

  接着忻怡也叫:“整个晚上,她都心不在焉,而且不停发短信!”

  我有些挂不住脸,慌忙将手机往口袋里放。

  “锦诗,有新情况,对象是谁?”玺彤咄咄逼人。

  我眼前晃过余绍明的面孔,面孔微微发烫,心里舒舒服服叹了口气。

  沉默是最好的回答,玺彤和忻怡都是识趣的人,凡是当事人不肯解释,千万不要逼问,轻则翻脸,重则朋友都没得作。


多年好友怎么修来?不过知道适当时候缄口。

  忻怡只得长叹口气,略微惆怅道:“为什么我身边转来转去就是那两个男人,我明明条件也不差,为什么就没有男人肯像看玺彤般,淌着口水看我?”

  玺彤斜眼看着忻怡:“谁让你信号不足?让你擦擦口红,似要你命!看,一向自许潇洒的


梁医生不也涂起口红来?”

  “一管口红可以有这样功能?”素面朝天的忻怡满脸疑惑。

  “所以胭脂从来不会滞销。”玺彤解释道:“人类在激动之时,面颊与嘴唇都会充血而呈现绯红,化妆品可以给予异性这种虚像:呵,她双眼看牢我时面颊涨红嘴唇润湿,她对我有意……”

  “原来如此!”忻怡总算开窍。

  我听着觉得心酸,忍不住接着说:“人类不过是灵长类动物一支,自以为进化文明,实则不失原始本色,你看报章杂志,占最大篇幅的是什么?是吃,食遍中外,吃掉五湖四海。”

  我越说越想笑:“这是动物最原始的欲望。其余便是打扮、美容、健身、纤体。这又是为着什么?吸引异性,传宗接代,食与性,仍然是文明的人类两大所欲,同猿猴有什么分别?

  “那么愤世嫉俗的梁医生,世上有无爱情这回事?”忻怡忍不住用嘲笑口吻问。

  我滔滔不绝:“人类始祖并不知道有爱情,男女在一起,同其他动物一样,不过是为着繁殖后代。”

  忻怡大为震惊:“啊!”

  “男方挑选伴侣,至今均把年轻貌美放首位,你猜是为什么?”

  “肤浅。”

  “年轻有生育能力,胸大可以哺乳,盛臀代表盆骨健康,方便生育。”

  “什么?”

  “所以玺彤这样前凸后翘,年轻的葫芦身段,自然吸引异性目光。这不过是人类为着繁衍后代的本能!”

  “气质、文化、学识、内涵呢?不要把女人比作生育机器。”玺彤无端被我攻击,抛出新问题。

  “那是近代的事,人类文明之后,要求渐为繁复,不但希望有后裔,且要质素优秀的子女,需要配偶带来良好因子,像努力、勤学、大方、平和这些,这才开始注意女性内涵。古人不是一向推崇女子无才便是德吗?所以玺彤这样身材一流,素质一流的女性,最适合现今男人口味,你还是赶快生儿育女,为人类繁衍优秀品种做最突出贡献吧,哈哈哈……”

  “仍然是因为传宗接代?”忻怡大为折服地看着我。

  “梁锦诗!你今日鬼上身。”玺彤甩我一个老白眼。

  但是,随即都欷歔感叹起来,谁说不是呢?

  “也许爱情就是人类为了将自己与动物区别开,强自虚构出来,满足自己虚荣心与自尊心的谎言。”玺彤语气懊恼,一副被古人欺骗的模样。

  爱情到底是什么?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说法!而且相当一部分人,根本只当它神话传说。

  每一个传世的爱情故事主角都已经作古,我们到哪里去探求究竟?根本无法询问当事人。

  就算真有爱情。人类会进化,但人的本性依然拙劣,作为人与一般动物最大本性上的区别之爱情,更是亘古自私,千年不变。

  尽管,和玺彤忻怡探讨了一晚上爱情的荒谬和不堪一击。

  我一到家,便急匆匆打开电脑,与余绍明一边下棋,一边畅谈。不亦乐乎。

  不管是爱情欺骗了我,还是我欺骗了爱情,总之,我轻飘飘乐在其中。

  何况,我与余绍明根本只字未谈“情爱”,我们谈的不过是人间最琐碎之事。

  突然,余绍明问:“锦诗,你知道周末医院组织我们到西岭雪山度假一事吗?”

  “知道!”

  “我看了人员编排表,一共分三拨人,按值班时间表排列。这周末,我与你这一组人一同出发,届时,我们可以一起游山赏雪!”屏幕上的字几乎让我眉开眼笑,笑出声来。

  哇,有机会与余君把臂同游。

  我赶紧敲击键盘:“^_^,我知道,小张小林也与我们一组。”

  余绍明:“^_^,没关系,大家都是同事,人多热闹。不过山上天寒地冻,你要多准备衣服。”

  “我有羽绒服,够厚否?”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5 08: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够了!但据说住在山顶,住宿条件有限,可有睡袋?”余绍明真是细心。

  “睡袋?没有!很少旅行,没有这些装备!”我赶紧承认。

  “山上寒气重,被褥多半湿润,睡袋必定派上用场。明日我陪你去买,我知道一处专卖户外用品小店,物美价廉!”




  我禁不住从心里笑出声:“明天见!”

  结果当晚,我便在山上游历一番,余绍明温柔体贴,让我在梦中也觉得与他同游是种享受。

  如果现实与梦境可以融为一体,那就美哉!美哉!

  我一直悲观地认为生命是一场幻觉,但是,这一次我希望这幻象能更美丽。

  上午,整个人精神异常亢奋,心情十分愉悦,我极为耐心地为每个病人做好检查,一边见缝插针与余绍明用短信聊天。

  上洗手间的时候,我突然看见镜子里的我,面颊绯红,眼睛明亮,唇角上扬,有种难以言说的喜悦。

  这神采飞扬的,是我吗?

  我呆住了,看牢镜中人,萎靡的梁锦诗医生今日美丽得如同怀春少女。

  我笑了,情不自禁地弯下腰,这多年前与志谦初初相恋的少女又回来了,我27岁的躯壳,刹那间年轻起来,难怪连刘晓庆那样的女人也说,恋爱是女人最好的化妆品。

  我抿抿嘴角走出洗手间,手机短信又来了,我赶紧打开,酝酿片刻回复过去。

  小张和小林也在为明天到西岭雪山的事情,雀跃不已,两个人一直窃窃私语。

  中午,在食堂吃饭,余绍明又轻而易举将我找到。

  当他在的时候,最乏味的午餐也变得可口起来。

  等待中,时间过得分外漫长,好不容易才熬到6点钟。

  我匆忙向接班医生交代了几句,便急急下楼,我甚至觉得电梯慢得像蜗牛。

  一出住院部大楼,我便拔足狂奔,穿过梅花林的时候,那沁人心脾的香味立即扑面而来,令我心头一暖。

  奔到医院门口,远远看见余绍明白色的车子停在左边,才缓下脚步,定定神,喘口气,故作悠然地走过去。

  要是被他看见我急不可待想见到他,一路小跑的样子,一定会笑掉大牙的。我甚至可以想像他笑起来,邪邪的、不正经的样子。

  一上车,余绍明车里轻轻流淌的音乐,顿时让我绷紧的神经舒缓下来。

  他斜斜看了我一眼,露出雪白的牙齿笑了笑,我竟有刹那恍惚。

  “肚子饿了,到哪里吃饭?”余绍明一边发动车子,一边问我。

  “你做主,有没有好推荐?”我偏过头望着他。

  “知道附近有一家卖烧菜的餐馆还不错,要不要去试试?”

  “好啊!”我爽快地回答,和志谦在一起久了,我对食物早就没那么挑剔了。

  很快,余绍明带我到医院旁边一条小巷子,进到一间门口种有一排细细翠绿竹子的小餐馆里。

  这小小餐馆,十分干净整洁,每一张四方桌上还铺着素条纹的嫩绿色方格子桌布,地上铺着淡绿瓷砖,非常雅致。最特别是小餐馆还有个十分别致的名字:“小竹居”。

  土豆烧排骨、雪魔芋烧子鸡、香菇红烧肉、一道绿油油的白油菜,全都用考究的镶边白瓷碗端上来,香气扑鼻。

  一入口,我才知道真是味道一流,每一道菜都十分香浓可口,各具特色,浓淡适宜。

  我一连吃了两大碗饭。

  余绍明一直含笑看着我:“很少女孩子这么爱惜食物,又不挑食!”

  我对他耸耸肩,这些都是陈志谦同志训练出来的,以前我吃东西可是出名地难伺候。

  付账的时候我才知道,这顿饭,不过16元钱,真是名副其实的物美价廉。

  我吃惊极了,一直表示以后要经常来:“这么近,又如此便宜,中午完全不用吃食堂那些乏善可陈的菜式了!”

  余绍明笑嘻嘻的:“好啊,以后你常常到这里来吃,我免费作陪!”

  我爽快地点头。

  接下来余绍明开车带我到东风大桥附近一栋小公寓,这公寓里竟然藏着一家卖户外用品的小店,店就开在家中。

  所有的东西又好又便宜,余绍明帮我选了一床很厚的单人睡袋,又为我挑了一盏可以戴在头上的小照明灯。



从老板招呼他的熟稔的样子,看得出来,他是这里的常客,难怪他有结实颀长的身形。

  “接下来做什么?”我捧着睡袋,仰着头看余绍明,他的侧面非常动人,有一种桀骜。

  “看电影好不好?我好久没进过电影院了,听小林说你很喜欢看电影的。”余绍明回过头看我。




  “是啊,不过平时都习惯一个人看!”我笑答。

  余绍明眼中突然闪过一丝诧异:“一个人?”

  “对啊,有规定一个人不能看电影吗?”我有些纳闷他的反应过于激烈。

  “哦,当然不。只是奇怪会有人喜欢一个人看电影。”他有些不信似的。

  我也懒得解释:“怎么那么多问题,到底看不看电影?”

  余绍明耸耸肩,把他一肚子的问题甩在脑后:“好的,出发,去王府井影城吧!”

  男人永远不会在一个问题上纠缠,一旦想不明白立即抛之脑后,而女人都是好奇心大过天,非要在一个问题上纠缠不清,往往钻了牛角尖而不自知。

  其实没有什么好看的片子,只有一部《亚瑟王》正在热映中。

  选位置的时候,余绍明绅士地让我挑选,我选了靠边的位置。

  “怎么选这么偏的位置?”他忍不住问我。

  “这样万一有事要出去,不会影响到其他人!”我答。

  余绍明立即笑说:“现在的女孩很少有这份公德心!都抢着要坐最中间的好位置。有的人如果坐不了最中间的位置,宁肯不看电影呢,非常霸道。”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我心中偷笑,这可不是我的习惯,这是陈志谦的习惯,只是跟他在一起太久,潜移默化变成我的习惯。

  进放映厅之前,余绍明非常细心地问我:“要不要爆米花,买不买零食?”

  我再次感叹于他的体贴,不过我回答:“不用了,我不喜欢在电影院里吃东西,一来会分神,而且不太卫生。”

  “很少女孩子有这么好的习惯!”余绍明叹了口气,似乎想起什么。

  我笑笑没说话,心想那不过是陈志谦教导有方,他最恨人看电影时在一旁窸窸窣窣吃东西,会影响他看电影,而且他总认为小小放映厅容纳数百人,空气不流通,一定藏污纳垢,会污染食物。

  于是我不得不为他养成了看电影不吃零食的习惯。

  多亏了陈志谦!

  这个时候,他在干什么呢?

  电影差强人意,勉强可以入眼,并没有我想像的那么震撼人心,倒是女主角非常美丽,身上阴蓝色的文身,有种分外的妖娆诡异。

  余绍明看得很专注,明灭闪烁的光影中,他的轮廓更加分明。

  我的手放在扶手上,余绍明也将手放过来,有好几次,我以为他要轻轻握住我的手,可是始终没有,只轻轻触碰到一下,如同被电击到,迅速移开。

  无端端,我的心漏跳了好几拍。

  突然,我心中一酸,想起了志谦。

  记得有一年的夏天,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志谦陪我去看《钟无艳》,是张柏芝、郑秀文、梅艳芳三位大美女领衔主演。

  坦白说,我这个人素来没什么品位,虽然梅艳芳的反串,让我有被人强塞了只苍蝇在喉头的感觉。

  女人反串男人,从叶童到林青霞,都让我感觉怪怪,一个女人搂着另一个女人卿卿我我,缠绵悱恻,实在有点令人倒胃口。但是见到三位美女如此明丽可爱,倒也觉得赏心悦目,值回票钱了。

  电影演到一半,志谦突然起身离开,因为靠边坐,倒也没影响到其他人。

  我以为他上厕所,也没在意。

  可是直到电影快要结束,我才发现,志谦还没有回来。

  沉不住气,打电话给他,他竟然在电话中说:“我已经在家里了!”

  我差点晕倒:“你怎么先走了?”

  志谦冷冷地说:“如此烂片,如同垃圾,看它简直浪费时间,我为什么要留下来?”

  “可你也应该知会我一声!”我有些恼了。

  “你看得津津有味,我不想破坏你的兴致!”他还很有道理。

  我气得七窍生烟:“难道这样就不影响我情绪了?”

  志谦见我对着电话一阵咆哮,冷冰冰搪塞了我几句,就匆匆挂断电话。



我气呼呼地打过去,他竟然已经关机,让我连发气的对象都找不到。

  看见旁边,一对对依偎在一起的情侣,我再没心情看电影,含着委屈的眼泪,自己打车回家。

  至今,我也不知道《钟无艳》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




  只记得最后听到的一句话:爱情就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可惜,我偏偏喜欢瓦全,第二天,志谦的气还没消,我就已经主动送上门赔不是了。

  恁地没出息。

  可是玉碎有什么意思呢?碎玉又不值价,全瓦倒还可以挡挡风雨。

  不过那以后,我喜欢看而志谦铁定不喜欢看的电影,我就再也不敢让他陪我去了,以免自讨没趣。

  想起志谦,我有刹那失神,千万不要让他远在上海还能影响我的心情。

  可是,看完电影,绍明约我再去喝咖啡,我竟没了兴致,推说累了,让他直接把我送回了家。

  一到家,来不及开灯,我就扑到床上,深深吸了口气,被子里有浓浓的志谦的味道。

  这味道熟稔得让我心慌,我突然很想志谦,渴望抱紧他,分享他的体温。

  我迫不及待地拨打了志谦的电话,志谦已经睡了。

  他有好习惯,每日一定按时上床。

  “锦诗,还没睡觉?”听着他满是蒙眬睡意的声音,我觉得十分窝心。

  “还没有,明天要到西岭雪山去,同事带我去买了睡袋!”我亲热地对他说。

  “哦,那你更要早点休息!”志谦还记得关心我。

  “我知道!”

  “我想你了……”我对着电话撒娇。

  “哦,我也是。今天很累,早点睡吧。”志谦明显敷衍着我。

  接着,不容我多说,他在电话那头亲了我一下,把电话挂断。

  “喀”一声挂线声,如同一盆雪水把我从头淋到脚,满腔滚烫的思念,刹那间被浇得透心凉。我又能怎么样呢?只得叹口气,坐在无边的黑暗中发起呆来……

  等我醒来,才发现自己昨晚竟然和衣躺在床上睡着了,手臂因伏在床上,被脑袋压着,已经麻木,如同被万只蚂蚁啃噬殆尽,整条手臂形同虚设,完全抬不起来了。

  窗外的天空已经隐隐泛起鱼肚白,我看看手机,已经是凌晨6点过了。

  我挣扎着,褪去衣衫,用滚烫的热水沐浴,才缓过劲来。

  我一边敷面膜,一边收拾行李。除了一些必需品,想起头天余绍明的提醒,我又戴了两双备用的羊毛袜子和一条柔软的毛巾。

  不打无准备的仗,这个世界,永远说不清楚意外什么时候会蹦出来吓你一跳,有准备,有计可施,总好过两手空空,一筹莫展。

  考虑到山上冰天雪地,我特地穿了一件水红色的三翻领开司米毛衣,一条贴身的怀旧色牛仔裤,外面套一件中长的白色羽绒服,还穿了细羊绒的毛袜子,为了走路方便,我穿了登山的小羊皮矮靴,同款的淡粉色羊毛围巾、手套、帽子,把整个人都裹得严严实实。配上明丽而不浓艳的妆容,我觉得自己简直无懈可击。

  匆匆灌自己喝下一杯热巧克力,整个人都暖和了,连脸色都红润起来。

  冬天,一切温暖的东西都能焕发生机。

  9点整,医院的大客车已经等在了门口,车里已经坐了一小半人了。

  我选了靠窗的位子坐下,四处张望一下,全都是我们这个值班表里的人,不过也有几个很面生,但是唯独少了一双会笑的眼睛。

  我的心沉了沉,兴致也有些减退,慌忙掏出手机给余绍明发短消息:“你怎么还不到?”

  不到一分钟,短信回过来:“请抬头!”

  我略微一抬眼睛,余绍明已经站在车门口,正对着我眨眼睛。

  他走上来,有些迟疑——好不好坐在梁锦诗身边?

  还没等他决定,小张也到了,她兴奋地冲余绍明打个招呼,然后她看见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挤上前,坐到我旁边:“梁医生,我和你一起坐!”

  我看见余绍明无奈地冲我摊一摊手。小张还没察觉,自顾自地说:“余医生,你坐我们前面的位置吧,顺便帮小林占个座位,我们几个人比较熟,坐在一起没那么闷。”



当余绍明坐到我身边时,我闻到了淡淡的、带有烟草味道的“高夫”香水的味道,我还记得这款香水是梁朝伟做的广告,在这味道里,余绍明的笑容越发与梁朝伟相似。
  我突然紧张起来,下意识手握成拳,指甲掐得手心生疼。
  反而余绍明,气定神闲,处之泰然。
  他开始和我絮絮聊天,讲一些自己过去旅行的趣事。
  我打量了一下四周,也有男医生和女医生坐在一起的,我和余绍明坐在一起并没有什么特别,也就镇定下来。
  渐渐车绕过大邑县,一路慢慢开始进山。
  顿时空气清新起来,清冽异常,过了花水湾温泉,遥遥可以看见前方山岭上,覆着厚厚的积雪,白茫茫一片。
  车内不少女医生都欢呼起来,连小张也好了,不顾寒冷把车窗打开……
  很少看见雪的我,也激动了,涨红了脸对余绍明说:“看,山上全是雪呢!”
  余绍明往车窗外看去,天空阴沉沉,密布乌云。
  “看天气,山上正在下一场大雪呢!”余绍明笑着说。
  “是吗?”我更加激动,期待着等一下可以看见纷扬的白雪。
  记忆中,成都已经整整9年没有下过雪了,我的眼睛如同久旱的沙漠般,渴望着可以看见飞雪。
  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冬天的山里若是不下雪,只有些残山败水,似一名贵妇人出席盛大宴会却没有化妆,令人总觉有所欠缺。所以冬天的山需要雪来修饰。
  雪一来,立时便有不同的景况:低眉垂首的冬天马上便活了起来,变得含情脉脉,无限风光。
  “才见岭头云似盖,已惊岩下雪如尘;千峰笋石千株玉,万树松萝万朵云。”
  “六出飞花入户时,坐看青竹变琼枝。”
  越靠近山,气温越低,我们也越兴奋。
  很快车到两河口分叉,右边是去后山滑雪场,左边去前山茶里坪,我们这次旅行的地点是前山,医院在山脚订了一家度假山庄。
  车开进度假村,我们鱼贯下车。
  这时已经是中午时分,我们早已经饿了,全都不顾仪态,冲进餐厅。
  幸亏饭菜已经准备好,10分钟后就开饭了。
  我、小林、小张一行人坐一张桌子,在小张的盛情邀请下,余绍明和我们心内科的柯忺宇医生、心外科的林鉴医生也加入到我们这一桌。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5 08: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芥末男女 六(12)
  小张得意地说:“看,全医院最帅的三名单身男医生都在我们这一桌了!”
  我留意了一下,余绍明大方俊朗,柯忺宇儒雅温柔,林鉴是典型的阳光男孩,的确是医院外形最好的三名男士。
  餐厅准备了不少野菜,十分开胃,我吃了足足两大碗饭。
  余绍明大方地照顾着每个女同胞,当他把我喜欢的蕨菜炒肉丝特地调放到我面前时,也没有引起别人的怀疑。
  想到他为了照顾我,不得不顺带照顾小张、小林她们,就觉得特别窝心。
  我特意对他含蓄地笑了笑,他调皮地对我眨眨眼睛。
  吃过饭,和我们一起来的副院长招呼大家到会议室开年终总结会。
  我们按照各自的科室分开坐好。
  会议冗长,内容也老生常谈,几乎所有的人思绪都被外面的雪山所吸引。
  我低着头想心事,突然短信来了:“小朋友,看你心不在焉的样子,小心被院长发现!”
  我笑着给余绍明回过去:“是啊,心都野了,早到山上撒欢去了!”
  于是,一来二往,我们开始互发短信,沉醉拇指游戏当中。
  终于下午3点,会开完了。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大家欢呼雀跃。
  成都人的劣根性显现出来,有近一半的人,冲进棋牌室,开始斗地主、打麻将……
  麻将、扑克、骰子……我全不会。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赌局,何必局限于牌桌上?择业、交友、恋爱、结婚、生子……哪一样不靠运气?都是技术含量极低的事。
  不过还好,有不少年轻医生、护士,都愿意尝试登山,到深山中领略雪景。
  我、小张、小林和余绍明、柯忺宇、林鉴组成一组,开始往山上走去。
  走到山脚下,开始有细微的雪末飘扬下来,石梯上有薄薄一层积雪,因为被很多人踩过变成冰片,显得十分湿滑,我们都小心翼翼地走,颇有点举步维艰的味道。
  好几次我们三个女生都差点滑倒,幸亏身边三位男士及时出手相助。
  还是柯忺宇细心,他很快发现路边有一家小店,卖冰爪,我们赶紧各自买了一副,套在鞋上,果然,走在雪地里,立刻健步如飞,十分稳妥。
  小张激动地拉着小林直往上跑,我们尾随前行。
  虽然山路比较平坦,石梯也很平缓,但是我们平时缺少锻炼,渐渐觉得体力不支,并且全身冒汗。
  走到蛙潭,石梯两边的山上树木多了起来,尤其是松树一片连着一片,树梢上开始积有白雪。
  初时,雪淅淅沥沥,细细密密,后来慢慢地聚集,铺得地上一片绒白,厚厚实实的……
  走到半山腰,雪花已经鹅毛般大小,一片片飘落下来,悠扬而从容,我的睫毛上、帽子上全黏满了雪花。
  整个山崖全都被白雪覆盖,密密实实地包裹起来,成为一个银装素裹的世界。
  我们全都被眼前这美丽的景致震惊了,一个个屏住呼吸,只听得雪簌簌地落下来,落到树梢上、落到山脊上、落到结冰的溪流中……
  整个山谷中,万籁俱寂,只有簌簌雪落声……
  一些冰缝中,还有一条条的冰凌,晶莹剔透,十分趣致。
  路边偶然有行人经过,都忍不住对我们这一群人侧目。
  全都是俊美、有素养的年轻人,在别人眼中该是非常登对的三对情侣吧。
  我偷偷想,看着身边高大的余绍明,心里有种按捺不住的欢喜,隐隐地,我自己也知道,这欢喜是为了如此出色的男人竟然唯独给自己青眼吧。
  女人总是这样,希望优秀的男人对世间所有女子都不屑一顾,唯独对自己青睐有加、死心塌地,情有独钟……似乎这样便能衬托出自己多么与众不同。
  只要是女人,都逃不过这种情结。
  再往上走一点,雪更大了,甚至有点凄惶迷离,仿佛不是人间。
  我们都有些饿了,中午那一餐饭,早在抵抗寒冷与剧烈运动中,消耗干净。
  幸亏路边有两名山妇在贩卖烧烤。
  所有四川境内的名山古迹中,都少不了这沿途贩卖手工艺品、当地特产、小吃与烧烤的山民,因为他们,旅途也增添别样的滋味。
  

芥末男女 六(13)
  远远闻到烧烤浓烈的香味,我们全都忍不住食欲大增,腹鸣如鼓,冲将上去。
  那两名妇女,衣着极为单薄,只穿毛衣薄外套,丝毫不畏惧寒冷,而且面色黝黑红润,声音洪亮,十分热情。
  小小烧烤炉摆着老腊肉、香肠、麂子肉、獐子肉、野猪肉、羊肉、牛肉、鸡翅膀、土豆、藕片……品种不多,胜在有几味野味。
  小张、小林、林鉴赶忙张罗起来,挑选着食物。
  切成薄片的肉,见火便嗞嗞作响,渗出金黄色喷着浓香的油,妇女笑着操持起来,动作娴熟,在肉上撒上盐巴、味精、花椒末、海椒粉、孜然、八角、混合香料……
  整个山谷中都是浓烈的香味,我们捧肉大嚼,味道鲜美,夹着雪花,吃在嘴里顿时变成人间少有的美味。
  余绍明悄悄在我耳边说:“如果这个时候,能喝一杯芝华士更完美。”
  我侧过头仔细一想,芝华士独有的馥郁芬芳,夹着水果的清甜,带着浓浓的烟熏味道,的确十分配合这口味浓重的烤肉。
  “甘露咖啡甜酒也不错,这款餐后酒,胜在咖啡味够重,有一点甜,又带咖啡的微涩,也很配合。”
  余绍明露齿一笑:“也不错,不过稍微甜腻一点。”
  我莞尔,人生本就太多苦楚,喝甜腻一点的酒,算得了什么?根本不足为过。
  人应该在适当时候,多给自己一点甜头,否则漫长人生,岂不只有荆棘?
  余绍明,你便是我的甘露咖啡甜酒,我不会觉得你太甜腻,我懂得及时享用。
  我含笑不语。
  余绍明眼底有一抹精光闪过:“你总是这样,好像有很多话到了嘴边,又强自咽回去,让人无限遐想——这小女人,吞咽回的那句话是什么?”
  我脸微微一红,撇过头,没有说话,生怕被他窥破。
  我们继续前行,天色渐暗,雪更加凄迷,一片片妖冶地飞满山谷。
  已经6点钟了,我们还没有到山顶。
  糟糕的是,医院为我们订的住宿地点在山下。我们已经上到山顶三分之二处。
  山民告诉我们,再前行1公里,可到獐子崖,否则下山还需至少三个钟头。
  余绍明与我们商量,决定不下山,暂时住在獐子崖的接待处。
  到了接待处,天色已经转为浓黑,我们才发现,这里住宿条件十分简陋。不能沐浴,房间里没有卫生间,卫生条件在我们这群医生眼中简直堪忧。但已经骑虎难下,我们只得住下。
  住宿区是木屋,我们选了三人间,正好两间房子,每间只需50元,十分便宜。
  但便宜无好货的道理四处通行,果然房间一点也不隔音,隔壁一点点响动都听得见。
  林鉴笑嘻嘻说:“那不是小林晚上呓语,我们全都听得见?你小心说梦话,说出你暗恋谁!”
  小林笑着扑上前追打林鉴,林鉴躲在柯忺宇身后,小林打不着他,急唤小张帮忙,四个人嬉闹不已。
  闹腾了好一会儿,才各自进房间收拾东西。
  余绍明十分细心,专程走过来嘱咐我们,吃饭前,先把电热毯打开。
  我们三个女生,这才发现这里虽然陈设简陋,但竟然每张床放置了电热毯。我们赶紧把电热毯打开,把半湿润的床单被褥烘一烘。
  突然,我手机短信响起来,我打开一看,是站在我旁边的余绍明发的:“把你的睡袋拿出来铺上,一并暖热,睡觉时才不会冷!”
  这样体己的话,的确只有发短信才行,若让小张、小林听去,指不定多出什么是非。
  我赶紧把睡袋拿出来铺上床。
  一看见我的睡袋,小张、小林就怪叫起来,羡慕不已:“梁医生,你可以放心睡个好觉了。我们就惨了,被子指不定被什么人睡过,干不干净啊?想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直发痒。”
  我笑了,低着头,一脸满足。
  放好东西,我们到楼下吃饭,由于天色已晚,我和余绍明还把各自的头灯带在身上。
  餐厅在破旧楼房的底层一间四面透风的大厅里,就着一盏昏黄老旧的墙灯,我们狼吞虎咽,如风卷残云一般,把一桌没滋味、没热气的饭菜胡乱吞下肚。
  



芥末男女 六(14)
  晚饭后,我们要求老板烧几瓶开水给我们送到房间里。
  谁知,老板娘竟然扯一扯老板的衣服对我们说:“想用开水?自己动手烧,我们可没空,要回房间看电视了。”说完,老板娘扯着老板转身走掉。
  我们全都为之气结。
  冰天雪地,夜间尤其寒冷,我们又都在雪地里走了一整天,十分疲乏,晚上吃的东西又都是半温热的,完全不足以让人取暖,现在所有人身体都冻得似一块生铁,手、足已经冻得生疼。
  尤其是小林,穿得又不够厚,小张的运动鞋也已经被雪弄湿了。
  不能沐浴已经够痛苦,如果脸、脚都不能用热水洗一洗,人是会疯掉的。
  见我们全都一脸怨气,余绍明赶紧说:“桌子旁边有个烧蜂窝煤的炉子,还没有熄火,可以用来烧水,我来加个煤,应该可以烧一壶开水吧!”说着余绍明开始动手,林鉴与柯忺宇赶紧过去帮忙。
  在燃烧得通红的旧煤上加上一个新煤,然后在炉子上放上水壶便成功了。可是用蜂窝煤烧开水,十分费时。小张、小林已经冻得吃不消了,余绍明见状,便嘱咐她们先到楼上,躺上床暖一暖。可是两人都不肯动,扭捏不已。
  原来整栋楼,只我们两间房住了人,她们害怕,不敢独自上楼。
  林鉴便自告奋勇陪她们一起上去。
  余绍明笑说:“你们都上去吧,烧开水又不是打老虎,哪用那么多人!”
  我看他一眼,不想把他一个人留下,但又不好意思主动留下来陪他。
  正为难,小张提出:“梁医生,你留下来陪余医生吧,我们刚好四个人到楼上打牌,反正你也不会玩牌,不如在这里看看余医生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或者陪他说说话也好,整个接待站,只有我们几个人,挺怕人的!”
  我立即松口气:“好的!我一定留下来保护余医生!”
  余绍明笑说:“那要是有妖魔鬼怪来了,你可别先跑了,一定要顶住!关键时刻用美色诱惑他们,让我先逃。”
  我白他一眼,林鉴四人全都笑了,闹哄哄地穿过院子,上了楼。
  他们一走,整个大厅里更安静了,只听见呼呼的风声,肆意撞击着木门。
  门咯吱咯吱响,一下,一下,干涩而诡异,像陈朽的干枯老人,因干瘪无肉,骨头和骨头间摩擦的声音,令人不寒而栗。
  整个大厅已经破败不堪,四处都有风凛冽地灌进来,冻得人手足都没有知觉了。
  余绍明招呼我坐在火炉旁边:“靠火炉近一点,不要冻着了。”
  他坐在我对面,埋头检查炉火,发现新煤完全没点燃。原来旧煤已经烧得差不多了,火力不够,带不燃上面的新煤。
  “如果,新煤燃不起来旧煤就烧完了,今天晚上我们就别想有热水了?必须找东西把新煤引燃。”说完,余绍明起身,四处寻找柴火。结果,一无所获。
  我笑眯眯望着他:“我有办法!”
  余绍明疑惑地看着我,我扬一扬手中一张10元钞票。
  “你不会想烧钱吧?”他瞪圆眼睛,似乎觉得我很白痴。
  我睨他一眼,站起身,走到厨房碗柜上,放下10元钞票,把碗柜里一捆一次性木筷拿出来,再冲余绍明挥一挥:“老板娘那么刻薄,让我们吃冷的饭菜,又让我们自己烧开水。教训教训她也好。反正10块钱也远不止买这些筷子,说到底,我还让她赚了一点。”
  他恍然大悟,一脸惊喜:“看不出你还挺聪明。”
  我故意沉一沉脸:“原来你一直觉得我笨?”
  余绍明也不解释,只哈哈大笑:“锦诗,你总让我意外!”
  他开始陆续把筷子放进火炉里,木筷一见到火星,立即烧着,火苗轻快地舔着木筷,蹿上来,我们欣喜地对望。
  火苗映红了他的脸,连带他的眸子里,也好似有火星在一点一点地闪烁。
  我的心也被火炉周围逐渐升高的气温烫热,温暖起来,也许血液循环也加快了,不然心跳怎么会无端端加快,呼吸怎么会急促起来……
  我低下头,不敢看他的眼睛,那里面有太多变幻的色彩,我怕沉溺其间,难以自拔……
  余绍明似乎没有发觉我的异样,开始讲他儿时的故事。
  


芥末男女 六(15)
  我含笑不语,静静倾听,我牢牢记得,志谦说懂得沉默的女人,是最美丽的女人。男人最害怕的女人,是多话的女人。
  “你呢?小时候一定很文静?和你在一起最大的感触就是一个静字。你总是默默不语,睁着一双漆黑的大眼睛看着人,最多的表情是但笑不语。不过你的笑,也有很多种,比别人说话还丰富,开心的、骄傲的、自信的、谦卑的、心虚的、怯懦的、羞涩的、苦涩的……这么多的笑容,你只需要弯一弯嘴角,就全部都展现出来,真的很神奇,你好像不需要开口就已经说了千言万语,可是又好像什么都没说,让人觉得好像懂了你的意思,又好像没懂……”余绍明望着我的眼睛轻轻说。
  我的心被他的话温柔地牵动——原来他观察我如此细致。
  要不要告诉他,我其实很喜欢说话?
  只是志谦没有耐性听我滔滔不绝,也不喜欢说话,对着他说话,等于自说自话。谈话没有好对象,有什么意思?
  于是,为着迁就他,变成他喜欢的女人,我开始变得沉默、沉默、再沉默……
  我轻轻咳嗽一声:“基本上我小时候很爱闹,很调皮,但是很热心,喜欢帮助人,可惜经常好心办坏事,做错了事,不敢承认,又不想撒谎否认,于是学会沉默应对……”
  “不会吧,你小时候就懂得,对付别人要‘沉默,以眼泪’?”余绍明打趣地望着我。
  我笑着,把童年糗事透露给他。
  “那时,我还是幼稚园生,住在老式楼房里,7家人共用一个公共厨房。我喜欢吃泡菜,又觉得泡菜气味咸腥,难以入鼻。一日,母亲买一块水蜜桃香气的香皂给我,我只觉味道清甜,心中顿生妙计——我偷偷将香皂切成一条条,一一放进各家泡菜坛中,自己家也不放过,第二天,整层楼的人都在叫骂,我知好心办坏事,想承认,又没有勇气,故此沉默以对。”
  讲罢,余绍明已经笑得喘不过气来:“还有没有更糗一点的,讲出来听一听,你小时候真可爱。”
  只因他说我小时候可爱,我便更有兴致,致力讨他欢心,把更糗的事情搜肠刮肚翻将出来,一一讲给他听。
  “幼时,不喜食白米饭,觉得没有滋味,独好酱油拌饭,母亲觉得是不良嗜好,坚决杜绝。于是心生一计,一日从幼稚园回家,趁厨房里没人的间歇,担心酱油有色被人察觉,便找到盐巴代替,撒进每家人正在煮的米饭中,这样可避免母亲怀疑是我干的。结果当晚,7家的米饭全咸得发苦,必须重做。”
  “小时候怕冷,很羡慕别人家有羽绒被。偌大一床被子,意外地轻巧,松软鼓胀,却异常保暖。一日邻居把羽绒被拿到公共阳台上洗,我担心被子里的羽绒被弄湿,于是乘邻居到外面买洗衣粉,我拿剪刀把被子剪开一个缺口,把里面的羽绒全部掏出来,放在一旁的盆子里,担心羽毛被风吹走,还好心地用东西盖上,然后才满意地离开。本想等邻居回来去讨赏,却听见那阿姨惊天动地叫骂,我吓得躲在家里,大气不敢出……”
  余绍明已经笑得泪光萌动:“你也太坏了吧,这么损的事情也做得出……”
  我辩解:“我只是不懂科学,好心办坏事,本意是助人为乐,做好事不留名,当然做了坏事更不能留名,否则落下骂名会被我父母打死的!”
  “看你文文静静,不说话,不动怒,原来从小就是个古怪精灵的丫头!”余绍明捧着笑疼的肚子。
  见余绍明不停取笑我,我便又逼着他拿幼时的糗事来交换。
  谈笑间,筷子竟然全都被烧光了,而上面的新煤才烧着一小半,要它完全烧起来还需要更多柴火。我们找遍了厨房和大厅,都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用来点火了。
  余绍明摸摸头:“这样吧,我到外面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干枯的树枝可以捡回来烧,你在这里等着。”
  我想想也只有这个办法,但是外面漆黑一片,我不放心他,硬跟着他一起出去。
  我们走出大厅,外面里一片漆黑,雪已经停了,院子里铺了很厚一层积雪,踩上去十分松软,咯吱咯吱作响。
  我们取出头灯戴上,可以照亮眼前一小方地,小心翼翼从院子旁的石梯往山上走。
  



芥末男女 六(16)
  夜空是极浓的紫色,旖旎的、变幻莫测的紫,深深浅浅搭配在一起,十分美丽。
  天边竟然还挂着一弯细细的月牙,朦胧的月光被雪地一映,形成一片清冷的反光,视线竟然清晰起来,眼睛也逐渐适应暗处,竟然把所有事物都看得清清楚楚了……
  我们小心翼翼地在雪地里走,余绍明在前,我在后,我们有一句无一句地聊着。
  突然,我脚底一滑,连忙拽住前面余绍明的衣服,余绍明迅速转身拉住我:“小心!”
  我突然想起,那一次在酒吧里,我被一个胖子撞到,他也是这样扶住我,他那一夜的鼻息似乎还存留在我耳畔,我的脸烫成一片。
  幸亏有清冷月光掩饰。
  余绍明笑一笑,嘱咐我小心。
  接着,他很自然地把手伸过来,握住我的手,牢牢拽在掌心。
  我来不及挣扎,也不想挣扎,任由他牵着继续往山上走。
  他的手大而干燥,温暖而柔软,我的手冰冷、微润,被他握在掌心,有种被宠溺、呵护的幸福。
  手常常不自觉地把隐藏的心事流露出来。或者,其实手是心的奴隶,被心所驾驭。
  我小心翼翼跟在他身后,他突然沉默了,我则更加沉默。
  四周更静,冬夜,连昆虫鸟兽都不出来活动,连雪落的声音也没有了,只有风穿过树林的声音。
  四周的山崖、树丛,统统在这幽黑静谧的夜里,幻化成了重重魅影,有点凄清、诡异。
  下意识,我跟紧余绍明。
  雪地里,他的脚印,我的脚印,一排排顺着石梯延伸……
  他的手,我的手,手心对着手心……
  手往往暴露一个人的心,那么一个人的手心呢?是否,对应着一个人心里藏得最深的私密?
  一分钟,五分钟,十分钟……?
  半个钟头,抑或一个钟头?
  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拾起路边的枯枝,我踩着他的脚印,一步一步,根本已经忘记了时间的存在……
  也许,这一刻,一分钟比一个钟头更宝贵,一个钟头比一分钟更短暂。
  人生苦短,快乐的比重甚微,这一刻,越发显得珍贵。
  蓦地,一丝清甜的香味,悠悠地,游丝般飘出来,被嗅觉捕捉到——“腊梅,这里有腊梅!”我和余绍明都惊喜地叫出声。
  他停下来,看着我,微微闭着眼睛,深深呼吸。
  我也将眼睛合上,一种高雅淡洁的清香立即将我摄住。故意吸口气去嗅,闻不到什么,不嗅时却满鼻都是,一下子染透身心。
  良久,我才舍得将眼睛睁开。
  摸索半天,终于,半就着月光,半就着头灯的光线,我们在路边上,找到了它。枝干虬曲苍劲,黑黑地缠满了岁月的皱纹,光看这枝干,好像早就枯死,只在这里伸展着一个悲怆的历史造型。
  实在难以想像,就在这样的枝干顶端,猛地一下涌出了那么多鲜活的生命。
  花瓣黄得不夹一丝混浊,轻得没有质地,只剩片片色影,娇怯而透明。梅瓣在寒风中微微颤动,这种颤动能把整个紫蓝色的天空摇撼。
  似乎整个天地间,秋天的叶落枝黄,冬天的天寒地冻,全是为了成全今夜这枝腊梅所做的铺垫。
  在腊梅跟前,我突然懂了,天底下的至色至香,只能与清寒相伴随。这里的美学概念只剩下一个词:冷艳。
  我望向余绍明,他正好也在凝视着我。
  他的目光里,深深浅浅的颜色变幻着,全是天空的颜色,魅惑人心的紫。
  我竟有片刻眩晕,在这片紫色中……
  风轻轻吹过,树影婆娑,暗香浮动,白雪皑皑,头顶上是狭长的天幕……这一刻,时间凝固,连我的呼吸也静止了,只余那心脏怦怦急跳,一声声,似乎要蹦出来,揭穿我的秘密。
  血液一股股簌簌流动,将我这一刻的喜悦传递到全身每一个细胞……那欣喜是静默而雀跃的,这样矛盾,凄艳,甚至有一丝仓皇……
  好半晌,余绍明轻轻咳嗽一声,打破这无声的静默……
  他似乎想说什么,犹豫再三,说出来的却是:“出来这么久了,会不会炉火已经灭了?”
  
芥末男女 六(18)
  结果是,每人吃了两碗,临走时,小张还感叹:“真可惜,要是能打包带走就好了。”
  今天上山的游客突然多起来了,连山里为游客提供代步的马帮都有了不少生意。
  不时的,有人牵了马匹走上来。
  那些马,全都瘦骨嶙峋,目光呆滞,被人驯服教化了,给一口草粮,便得俯首为臣,寒冷冬季,驮着自以为娇贵的人上山、下山,快一步,要被鞭策,慢一步,同样也要吃鞭子。
  我突然心烦起来,多么像我,为了爱情,为了日夜与志谦相守,仰仗他的脸色过活,为他把自己全方位改变,他一颦眉,我便吓得哆嗦,生怕他取回他的爱,不再施舍给我。
  我和那为了一口草粮甘心被驯服的马有什么区别?都是郁郁不得志之徒。
  那马,该是向往广阔无边的荒野,可以自由驰骋的吧。
  而我,此刻,也会向往一段恒久有激情的爱情吧……
  但奴隶做惯了,便习惯被奴役的地位,渐渐不懂得如何翻身了。
  我看看余绍明,会不会,他就是救我出苦海的人呢?此刻余君正好抬头望向我,我赶紧把头低下,生怕被他看穿我的想法。
  走了约摸2个多钟头,我们终于下到山脚。
  竟然,没有人发现我们一夜未归。
  这个世界,离了谁都一样转动,只有我们自己把自己看得太重,以为自己是地球的轴心。
  回成都的车上,我还是与余绍明同坐。
  不知怎的,我们都有些不自然,尤其是余绍明,突然话少了很多,只是不时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看得我面颊发烧,只得闭了眼睛假寐。
  因他坐在身边,一颗心又极端不安分,不停跳了又跳,七上八下,“砰砰”的,似乎想把我的秘密全都泄漏给他。
  我知道,我的呼吸早已经将我出卖,但始终鼓不起勇气正视他的目光,因为就算闭着眼,我也能感受到他的目光似带着火,熨烫着我的皮肤,几乎要焦灼起来。而且,我也能感受到他目光中一种复杂的,难以辨别的情愫,似乎他也被什么东西困惑着,纠缠着。
  车要从我家门口过,我提前下了车。
  回到家,我觉得筋疲力尽,似乎这短短两天的行程已经将我的体力全部透支了。
  我赶紧沐浴,上床。
  刚躺下,志谦的电话就到了。
  志谦的声音还是那么有磁性,清朗干净,像夏日里最透明澄蓝的天空。
  志谦似乎有极好的兴致,絮絮地和我说话,询问我这两天玩得如何。
  听着他熟悉的声音,我突然觉得十分困乏,睡意渐渐袭来。
  是的,志谦在我,是水,平和、安稳、让人舒心,可以承载一切。
  余绍明,则是火,可以燎原的火,让人甘心粉身碎骨,玉石俱焚。
  我为难起来,我到底选择平和温吞的水,还是可以让人燃烧焚身的火?
  志谦与我,有整整5年的感情,我们也曾有过无数好时光,不是没有美好浪漫回忆的。
  余绍明,一切都还是未知数,但因为未知,更有吸引力,让人想知道前方,等待着的到底是荆棘,还是鲜花?是美酒,抑或毒鸩?
  我为难起来,连我的心,也不知道该如何抉择。
  也许,一切都还不到抉择的时候,我决定将这个难题暂时抛开,好好睡一觉。
  睡梦竟然还是不肯放过我,绍明的脸,志谦的脸,轮换着在梦中向我逼近,我无所适从,惶恐不已。
  一着急,醒来,已是一身大汗。
  此刻是夜间10点,我咕哝着,冲进卫生间沐浴。
  站在莲蓬头下,温热的水包裹着我,这一刻,绍明的脸异常清晰起来,这样温柔体贴的一个人,好不好舍弃志谦,选择他呢?
  刹那间,我几乎冲动地想就这样轻易做下决定,开始一段新恋情,也许我的人生会因此而迥然不同,也许,我再也不用委曲求全。
  坐在桌前,我拿出一张素笺,写上志谦和绍明的名字,开始将两人的优缺点一一写上去,写完,我才发现,志谦的优点比余绍明多,可是缺点也一长串,余绍明却一个缺点也无。
  是的,我认识余君时日尚浅,浅到还来不及看见他的缺点。
  



芥末男女 六(19)
  正在思量,打开的电脑上,QQ头像开始跳动,原来余绍明上线了。
  我连忙打开对话框。
  “锦诗,在不在?”
  “在!睡到一半醒来,有点无所事事。”
  “聊聊?”
  “好啊!”
  我们开始就西岭雪山之行聊了起来,从烧烤到雪景,从山妇到旅店老板娘,然后谈起那株腊梅。
  “锦诗。”
  “什么事?”
  “其实,那天晚上,你站在腊梅下,微微闭着眼,神情娇慵,我有点情难自抑——我差一点吻你!”
  看到这一句,我面颊霍地发烫,如同火烧云一般涨得通红,心脏“怦怦”地跳起来,完全不受控制,一下一下,似乎要从胸腔里跃出。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敲击键盘的手,也变得绵软无力,无奈,只得回敬他一个“……”。
  屏幕上一片空白。
  良久,余绍明也没有反应。
  我紧张起来,会不会我反应不对,他恼了,抑或失望了,决定不再理睬我?
  我强作镇定,又发了一连串问号给他。
  又过了好半天,就在我以为他不会再有任何回音的时候,我收到他发过来的一句话。
  “越接近你,越被你吸引,我矛盾不已,不知道该如何抉择。”
  “为何矛盾?”我忍不住问。
  “我觉得我是龌龊的,在你对一切不知情的情况下,我接近你、剖析你,然后悄悄喜欢上你。我为自己的行为汗颜,我根本无资格这样做。”
  “为什么这样说自己?”我诧异极了,无资格的人是我,我有男朋友,却还抵挡不住来自他的诱惑,频频与他约会。
  “我没有随意爱一个人的自由……”
  我原本蹦跳不已的心,因着这句话,差点停止跳动,失去任意爱人的自由——那不是已经结婚了?可是明明大家都说他是“黄金单身汉”啊?
  我杵在电脑面前,我可不想当婚姻的第三者,背负狐狸精的骂名,如果他已婚,我的一切幻想都破灭。
  原来世界上真的没有白马王子和童话故事。
  我不知道该回他什么话才合适,只得发过去一个问号。
  我觉得,这小小的问号都是怯懦的,如同我此刻的心情,忐忑不安,等待着他揭晓答案。
  良久,屏幕上一片空白。
  似乎他还在犹豫,该不该把真相告诉她?
  我突然冲动起来,不,我宁愿不知道真想,永远不知道,让我继续做完这个梦……
  我敲着键盘,“如果你不想说,就算了,我也不想知道……”
  可是,我的话刚发过去,他的信息就已发过来了。
  “我有女友,相恋7年,感情日趋平淡……”
  我略舒一口气,还没结婚,我便不是第三者,还可以公平竞争。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如此爱她,胜过爱自己的生命,这样浓烈的激情,也会有一天淡漠,在同一间屋里生活,我们可以完全忽视对方的存在……”
  余绍明似乎有很多话想说,似乎他已不再在乎我有没有在看,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这一刻,他只想倾吐出他心中埋藏已久,难以对第二个人说出的感受。
  “有一日,隔着橱窗,我竟看见,她与另外一名男子在咖啡馆促膝而谈。男人十分平凡,她却一脸仰慕,双颊通红,眼睛闪亮……有好多年,我已经无法从她脸上找到这样的表情……”
  “现在,她彻底从我家中搬出去了,一个多月没和我见面了,她不在,我突然觉得好自由,有种摆脱束缚的解脱……可是,过往密密交织的回忆,又让我难以就这样放弃她……”
  “这种感受,不知道你明不明白……”
  看着屏幕上,这一行行的字,我禁不住想笑,我怎会不明白?
  多么巧合,我与志谦不是也这样吗?唯一的区别,他和她7年,我和志谦5年。
  “你可以选择不和我继续来往……对你,我有很深的负疚感……”他继续说。
  我突然对着电脑傻笑,多么好,我也不是自由身。
  如果他有随意爱人的自由,我还要煞费苦心,在他与志谦之间抉择,毕竟我对他还不够了解,可瞒着他,我又充满负疚感。
  



芥末男女 六(20)
  毕竟,我和志谦5年的感情,交织着太多的回忆,是难以割舍和分清的;而绍明,带给我的是恋爱的喜悦和激情,也是很难邂逅的,舍弃谁,选择谁,我难以取舍。
  我突然觉得轻松起来,这几天困扰我的问题全都迎刃而解:“绍明,你无须自责,我也不是自由身,我有一位相恋5年的男友……”
  “5年,说长不长,说短亦不短,但足以让他觉得我是家里的空气,完全透明……”
  “有没有觉得轻松一点……”我问他。
  “的确,我们身份都一样尴尬,但有很多事情,不是你想的简单……”他还有些犹豫。
  我没有说话,过半晌,他说:“我累了……”
  我只得说:“早点休息……”
  他说:“希望你明白我!”
  我说:“我明白!”
  然后,我不等他下线,便自动关掉QQ。
  很潇洒,对吗?
  我们就这样,还没开始,蒙眬中,已经结束?
  结束!
  我深深吁一口气,其实,我想对他说,常乐未央,千秋万世,男欢女爱,只争朝夕。
  我们都不是十七八岁的青葱少年,心动的感觉已经极难寻觅,既然遇到,宁可错杀,也不能放过。
  我们的爱情里都没有了激情,可是,我们都憧憬着激情,哪怕只捕得一点影子,也是好的。
  玺彤曾经说过:“爱情是用来呵护的,需要小心翼翼。而激情是用来享受的,过一天,是一天。”
  不知道余绍明懂不懂这个道理。
  我懂,但怕自己做不到,陷下去,难以自拔,届时,我那狭小的天地,必定大乱。
  罢了,既然他也放弃,我还争什么呢?
  但是,没来由的,心里有些失落。
  再晚一点,志谦打电话来,和我随意聊了两句,他反复叮嘱我:“关好门窗,按时吃饭。”
  我闷闷地想:志谦,你差一点失去我!
  “你就不能说点甜言蜜语给我?”我拖长了声音抱怨,是的,余君用词妥帖,十分动人,含蓄的溢美之词,让我飘飘然,乐得可以三日不知肉味。
  “甜言蜜语?锦诗,我们已经老夫老妻!”志谦有点诧异我的反常。
  “谁跟你老夫老妻,我可是你的女朋友,应该享受恋爱的权利!”我气冲冲反驳。
  志谦叹口气:“好吧!白糖、红糖、黄糖、蜂蜜、奶糖、太妃糖、木糖醇……够甜了吧!”
  我为之气结。
  这个男人,已经孺子不可教也!
  翌日晚,上夜班,整个人显得没精打采。
  短假就是这样,人还没休息足,又忙不迭展开工作,可是偏又因闲散了两日,工作竟又难以恢复正常状态,十分奇怪。
  手机静默了一整日,我反反复复拿出来看,手机有无电?是否调成静音?又或者铃声不小心改变?再或者已经欠费?反反复复,检查又检查,一切再正常不过。
  但是它还是没有响。
  没有响,不过因为余君没有再留恋召唤!
  细细看镜中的我,嘴角略微向下垮,面部肌肉绷得老紧,一脸失魂落魄。
  是,我的魂魄已经被人勾走,同等情况,我却未能勾走他的魂魄。
  叹着气,长叹,短叹,一声接一声,但叹气挽不回什么。
  如同深受鸦片毒害的瘾君子,哈欠一个连一个。
  看来,我已经对余君上瘾。
  上瘾是一种病,藏于五脏六腑,难以自拔。
  有人因药物上瘾,有人为食物、饮品上瘾,有人沉迷爱恨,有人受虐成狂,统统都是不能自拔的习惯,瘾由心生。
  外人看着难受,当时人却统统享受莫测的快乐,连折磨也甘之如饴,根本不接受解药。
  唉……
  上了瘾的人,统统都归得一个甘心情愿的“贱”字。
  痛下决心,一定能戒掉,但当事人全然不顾,甘愿沉迷其中,自找折磨,难道不贱?
  余君此刻在做什么?
  是否也如我般被相思煎熬?
  一整夜胡思乱想,幸亏今日无太多病人。
  转眼凌晨1时许,整个住院部静得连呼吸都清晰可辨。
  



芥末男女 六(21)
  “嘀嘀嘀嘀”手机短信终于响起,把神情恍惚的我,吓得一震。
  心跳加快,喉头发干,我慌乱地从桌上抢过手机:“锦诗,自我折磨了一整日,克制又克制,理智终究没有胜过感情,我想见你……”
  余绍明!
  哦,你也同我一样度日如年吗?
  眼睛突然模糊,连小小显示屏也看不真切,但觉有咸湿液体滑到嘴角。
  情不自禁,我抛开惯有的矜持:“我也想见你!”
  “我此刻便想见你,再不看到你,我快窒息。梁医生,我心跳无力,需要你救治!”
  忍不住,笑容扩大,扩大,扩大,整个面部都是笑……下垮了一整日的嘴角终于扬起来。
  “此刻时间已晚,医院中并无合适见面地点。”我回过去。
  “住院部7楼楼梯间,我即刻过来,等你!”余绍明固执地发完这个短信。
  我静下心想一想,对啊,整个住院部一片死寂,就算偶然有人上下楼,也断不会走没有丝毫灯光,一片漆黑的楼梯。
  我来不及多想,脱掉身上的白大褂就冲下楼。
  我在9楼,乘电梯下到了7楼。
  电梯门默然打开,外面便是一条墨黑色的走廊,我小心翼翼走进去,似乎黑暗里有无数双眼睛正窥看着我,让我心悸不已。
  我摸索着,走到楼梯间。
  眼睛还没有适应黑暗,只隐约辨得窗边有个蒙眬的身影。
  我的心跳剧烈,呼吸急促起来,我走过去。
  “绍明……”我轻轻压低声音试探着唤那个影子。
  身影一闪,一阵熟悉的烟草香味已经包裹着我,与此同时,一双坚实有力的手臂已经顺势将我揽进怀中,我跌进一个结实而温暖的怀抱。
  我们都没有说话,记不清是我主动,还是他主动,或者我们同时——他低头,我仰首——电光火石间,来不及思索,两片温热湿润的唇已经将我的双唇堵住。黑暗中,我只觉得唇上一阵酥软的温暖,整个灵魂都漂浮起来,陷入厚厚的、软绵绵的云端。一点都动弹不得,所有力气都被人吸走了,嘴唇瞬间变得炙热而火烫。
  我知道,这些不过都是体内产生的化学反应,但我爱煞这些反应……
  不得不承认,余绍明是极为懂得接吻的人。他的吻先是细碎温柔,由浅而深,接着疯狂起来,吮吸、舔牴、迂回、试探、夺取、抵死缠绵……
  我只觉得他根本不是在吻我,似在吸走我所有的意志力和整个灵魂。
  我瘫软在他的怀里,全心全意回应着他,这一刻,我已经不顾一切,豁出去了——我只要看到有优点的余绍明,他的缺点自有他的女友如数家珍。我也亦然,在他眼中,我可以轻轻松松做个完人。
  人生苦短,至要紧及时行乐,让日渐衰老的肉身得享欢愉。
  我喘息着,努力压抑着呼吸,思维已经停滞。
  这些吻太多,太急,太迫切,太深入,令我快要虚脱,只得贴着墙壁站立。
  余绍明双臂紧紧箍住我,双手插入我的发丝,把我死死挤压在墙上,似乎要把我和他都嵌进墙里。
  也不知道吻了多久,我的嘴唇都肿胀发麻了。
  余绍明才喘着气,把嘴唇移开,把密不透风的吻,细碎地烙在我的眉梢、眼角、额间……
  黑暗中,我们紧紧拥抱,一遍一遍,畅快淋漓地、不厌其烦地吻着对方。
  四周是墨汁一样的夜色,静寂得连呼吸和心跳声都显得那么突兀。
  他看不见我,我也看不见他,虽然我们中间隔着无边的黑暗,但这黑暗让我觉得温暖、暧昧、潮湿、性感、置之死地而后生。
  因这黑暗,我们用手、用唇、用牙、用面颊、用肌肤……来感应对方,把沉甸甸的欢愉和感情,赤裸裸地传递……
  “我得走了……”绍明的声音喑哑而富磁性,包含着压抑到极点的情欲。
  我点点头,把牢牢抓住他衣襟的手松一松,转而更紧地拽牢,主动把唇递上去,继续唇齿相依……
  又是大半晌,这回换我说:“我得上去了,要是有病人来了,我不在,就麻烦了!”
  我推开他,刚走了不到两步,他迅速拉住我的手,用力一拉,将我拉回怀中,我顺势用手环住他的脖子,四唇相接……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5 08: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芥末男女 六(22)
  如此反复,碍于工作在身,我们不得不各自离开。
  临别时,依依不舍,走两步,必然回头三次,需要极大的毅力才能分开……
  回到休息室,将自己重重扔上床,禁不住想起那些滚烫甜蜜的吻,面部肌肉完全失控,统统化成一个又一个笑容。
  想起刚才那一幕,我将头埋在枕头里,笑出声来……
  但觉自己像刚偷吃了小鸡的狐狸,又得意、又兴奋、又满足,就算这样死去也无怨无悔……
  活到27岁,从来没有人这样吻过我,如此赤裸裸不加掩饰地饱含情欲地吻过我……
  刚刚和志谦恋爱时,也爱接吻,只是那些吻太青涩,待懂得如何接吻,却已经没了接吻的激情,厌了……
  连做爱时,也懒得用接吻做前奏,不过例行公事。
  偶尔,心情好了,互相吻吻,也不过是嘴唇碰碰嘴唇,浅浅的,无任何滋味……
  还没从回味中清醒,余绍明的短信已经过来:“锦诗,爱煞你的吻,芬芳甜腻,有玫瑰的味道……”
  我偷偷笑,我的唇膏和爽肤水都是玫瑰味道的,连带连我的吻也变成了玫瑰味……
  我整个人的意识都游离起来:“原来黑暗中也有彩虹……”
  “段誉最爱枯井,虚竹最快乐的地方是冰窖,余绍明今后魂牵梦萦的是住院部7楼的楼梯间……”
  我忍不住捧着脸笑出声:“是,梁锦诗永生难忘的地点也是住院部7楼的楼梯间……”
  我们短信往来,直到用光手机所有的电,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
  我们,谁也没有提将来该怎么办,也没有说起各自的男女朋友,但我们都沉浸在这恋爱的激情和喜悦中……
  将来,谁管得了那么长远,过一天是一天,激情的保鲜期很短,我们都只顾得了眼前……
  回到家,整个人一直出于亢奋状态,沐浴时,也不停傻笑,是真正发自内心的笑。
  倒上床,便瞬间进入梦乡。
  不知睡了多久,隐隐觉得鼻子奇痒难忍,挣扎着用手揉一揉,过片刻又痒起来,接着有温热的鼻息喷在我脸上,吓得我猛地睁开眼。
  一张熟悉的脸庞,含笑对着我。
  是志谦,我这才缓过气来,定睛一看,他手上还抓着我一小缕头发。
  意外地看到他熟悉的脸庞,我觉得分外亲切,甚至有种说不出的惊喜:“你不是还要过几天才回来吗?”
  “提前回来,给你个惊喜,看你乖不乖,有没有跟人跑了!”志谦笑着捏我鼻子。
  我有点心虚,又觉得歉意,更想知道,万一他知道我出了问题,会有什么反应:“早就跟人家跑了,你现在才晓得啊?回来晚了!”
  志谦笑着拍我头,宠溺地说:“你敢!小心我把你抓回来炖汤!”
  我心虚地白他一眼:“我真要跟人跑了你怎么办?”
  志谦很认真地想一想,说:“那要把你屁股打开花!”
  我笑一笑,志谦对我永远这么有信心,我辜负了他这份信任了。
  不过有什么关系呢?没结婚,我还有选择的权利。
  其实,我知道志谦是爱我的。
  刚刚恋爱的时候,我总是加班,志谦每晚来接我乘末班车回家,我们各自抱一瓶矿泉水,坐在双层汽车的上层,整个车内空荡荡,只有我们俩,牵着手,迎着风,看车窗外街灯流光溢彩……那个时候,连空气都是清新的,充满恋爱的味道。
  后来,我正式当医生,开始上半夜值班。每日凌晨下班,志谦也恒久有耐心,必然骑了自行车在门口等我。
  我坐自行车前杠,志谦环着我,轻轻在我耳边唱歌。
  他十分有才华,自己即兴作曲作词,唱十分优美动人的歌给我听,绵绵情意,全都用缠绵的歌词表达。
  我总是仰着头看他,一脸崇拜。
  常常忍不住,忍不住,把脸埋进他胸前,我喜欢他的味道,干净、清澈、透明、阳光,甚至有淡淡的牛乳香,非常健康。
  我总是迷失在他的味道里,沉醉其中……
  饭后,我们喜欢牵了手,沿一条小小的路,缓缓散步。
  不时地,他侧过脸看看我,又或是我侧过脸看看他。
  
芥末男女 六(23)
  更多时候,我们四目相接,有微蓝色火花在空气里劈啪作响,是我们爱的音符……
  我们是那么平静、喜悦、温柔、耐心、默契、缠绵而激情……
  但是,那样心心相印的两个人,竟然也会在同一个屋檐下,沉默无语,他的目光甚至可以穿透我,看到我身后的墙壁,就是眼里容不下我……
  是的,生活中至怕遇到“但是”二字,再美好的事物与“它”牵上关系,即可全盘瓦解……
  我爱他,但是他不爱我。
  这花很美,但是转眼凋谢。
  这歌词十分动人,但是旋律乏善可陈……
  但是……
  多么中性而可怕的一个词语。
  我多么希望我的生活中,没有这个词的存在,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那么多的“但是”存在。
  生活中,总有许多不完美和不如意。
  但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承受这无数个“但是”,委委屈屈地活下去……
  志谦回来了,但是他一点都没有发现我心里有“鬼”。
  照样对着电脑,忙个不停,只间或与我说一两句话。
  又或是到阳台上,与人通电话,有时候是客户,有时候是同事,有时候是朋友。
  志谦很怪,从认识我开始每次与人通话,一定到另一间屋。
  而我有电话来,他也主动避开,他说:“相爱的人要相互信任,给对方足够的空间和自由,尊重对方的隐私。”
  他心怀坦荡荡,我却意切切。
  我知道,志谦没有异性朋友,他出去喝咖啡、饮茶,都是与一群男人,他们不欢迎女性,谈的都是摄影、旅游、如何制作电脑动画,又或是切磋更为枯燥专业的东西……
  最初,我也去参加过两次这样的聚会,听他们谈话真是累,艰深而乏味,有种度日如年的感觉。
  渐渐,我便不去,志谦也乐得逍遥。
  至今我搞不懂,那样无趣的话题,志谦怎么可以聊得眉飞色舞,口若悬河,平时在家却如何也看不到这样的神采?
  为何他与男人这样投契?
  我们的兴趣差异实在很大。
  晚上上夜班,刚接班,余绍明的短信就追过来,让我有种被人重视的感觉,这感觉我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了。
  平日里,我感受更多的,是陈志谦带给我的漠视和忽略。
  夜班通常比较清闲,但是熬夜总是伤身体,大多数的医生都不喜欢夜班。
  不过现在,我喜欢夜班,夜班,我可以安静地与余君短信往来。
  我查过手机话费,昨晚我们用短信聊天,居然把我刚充的话费全部用光了。
  今夜,我特别往手机里充了两百块钱,希望不要太快用完。
  “锦诗,突然想念你的唇,花瓣似的唇瓣,如春花清新,如夏花灿烂,如秋花妩媚,如冬花珍贵……”
  我笑起来,为这样肉麻的溢美之词。
  他一定深深懂得,情话越是肉麻,杀伤力越大。
  “锦诗,我想念那甜腻芬芳的黑暗角落……”
  “锦诗,思念如影随形,深入骨髓……”
  “锦诗,是谁赋予你无边魔力,深深吸引我的灵魂……”
  “锦诗,我想见你……”
  如此动人的情话,我小小女子,怎么抵挡地过,一颗老心早被融化,飘飘然,这一刻我几乎以为我真是个倾城倾国,倾街倾巷,倾男倾女,羞死西施,气死王嫱的绝色女子了……
  恍恍惚惚,我的脚完全不受控制,如同被魔咒附身,直奔7楼漆黑的楼梯间——一颗心更是早就飞向那个“貌赛潘安,才比子健”的余绍明……
  黑暗中,我还没站稳,已经跌进余君温暖的怀抱。
  那饱含情欲的烟草味道,一下击中我,让我处于昏昏然的状态,余君的魅力是他越来越铺展扩张开来的一张网,绵密精细,我则是被他捕获的动物,被牢牢困黏在网中,动弹不得,任其宰割,但是被宰割得心甘情愿,欢欣若狂……
  他开始吻我,他的唇在我颈部、眉间厮磨,轻轻的、软软的、若即若离。然后他的唇、他的舌,掠夺我的双唇,轻易勾走我的魂魄……
  而他缓慢游移的手,也一点一点探进我的衣服里,他的手指冰凉温润,如同附了魔,所到之处,顿时撩拨起我无边的欲望,他手心的温度一点点传到我的体内,这种细微的曼妙的传送,带动电流一样的能量,有一点酥,有一点软,又微微有点麻……
  


芥末男女 六(24)
  在他急促的呼吸中,我能感觉自己的身体变得异常柔软,可以随着他的手掌的熨帖任意弯曲。我迎合着他,发出低低的叹息,太满足,有近似疯狂的不真实,仿佛双脚踏在云端,又仿佛眼前有无数绵软的彩云飘过去,在黑暗的,伸手不见五指的角落里……
  这漆黑的,看不清面目的狭小空间里,我们都幻化成两头原始的饥渴的兽,享受这偷来的一刻欢愉……
  我能感觉到他身体每一次轻微的颤动,他的坚挺,他的欲望,喉间压抑的呻吟……
  我为我让他难以把持而骄傲,这一刻……
  我甚至觉得自己是放荡的,放荡得让我自己也认不清这是否真是我自己。
  我从来没有想过,含蓄矜持的梁医生,会有这样的一面,或者,这放荡原本就潜伏在我体内,只是由他来引发……
  也许,每一个女人,都要由一个男人来激发出她潜藏的、放荡的一面,她这一生才完美。
  为什么不能直视自己的欲望,在欲望面前,每个人都是赤裸的、平等的,不论男女、美丑、学历、质素……
  余绍明在我耳边反复地呢喃:“锦诗,我想要你,想彻底拥有你!”
  我喘着气,轻轻笑:“我也想,但是不能!”
  是的,这样私密的空间里,我们必须遵守最后的底线,他明白,我也明白。
  因着不能彻底释放,我们的欲望都因压抑而更加蓬勃……
  因为得不到,或者因为就在得到的边缘徘徊,始终不能如愿,这欲望反而更加强烈……
  这折磨变成更为饱满的享受……
  不能宣泄,有不能宣泄的美,也许,一切太顺其自然,倒少了份神秘与诱惑……
  末了,缠绵再三,分开的那一刻,最是痛苦,几乎像死别,但比死别多了分愉悦……
  回到休息室,我发现,我的唇,红肿湿润,眼睛晶莹闪亮,面如粉桃,娇艳欲滴……
  原来情欲,是比爱情更好的美容佳品……
  我偷偷笑,笑得畅快淋漓……
  整整一个星期,我们每晚都至少抽半个小时,在7楼半的幽暗角落里私会,相互挑逗、折磨、缠绵……
  我爱上了我最痛恨的夜班……
  原来这满是消毒水味道的医院里,也有如此销魂的角落和时刻……
  我整个人容光焕发,但是,但是我枕边的志谦,却一点也没有发现我的变化……
  一个人漠视另一个人到这种地步,不知道是我的悲哀,还是他的悲哀……
  也许,是我们俩共同的悲哀……
  这周上白班了,我有些惆怅,晚上少了一项最动人的节目。
  工作量也比夜晚多了几倍,不过有余绍明的短信,还是为极之枯燥的工作增添了一点别样的色彩。
  对于我来说,这个沉闷的冬天,几乎是我人生中一个难得的春天,有太多出乎意料的快乐,连志谦对我的忽视都变得不那么难以忍受了。
  今日阳光灿烂,有阳光斜斜地从窗外流泻进办公室,苍白的办公室,顿时如同抹了一层黄灿灿的蜂蜜,有着水样的温柔。
  下午3点,接到忻怡的电话:“锦诗,我今天带学生参加比赛,下午不用上班,正好从你们医院门口过,我来找你,晚上顺便约玺彤出来吃饭!”
  我心情更加愉快:“好啊,反正再过3个钟头,我也要下班了,你来坐坐吧!”
  可是等了近半个钟头,忻怡还没有到,打她手机也没人接听。
  该不会出了什么事吧?
  我有些着急。
  过片刻,忻怡急步走进来,大口喘着气,连面孔都涨得通红,如同发烧一般。
  一过来,她就紧紧拽着我的手,也不说话,拖着我就往门口走。
  “怎么了?出什么事情?你不舒服吗?”我诧异地问她,用力按住她,让她镇定下来。
  一向文静内敛的忻怡一反常态,有些语无伦次:“跟我走,去看他,去看他!”
  “他是谁?”我满头雾水。
  “他就是——总之一言难尽!”忻怡拖着我,一脸焦急,不过这焦急里也透着难以置信的惊喜:“我找到他了,终于找到他了,我以为今生再也无缘见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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